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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業法》修法首場公聽會 一次到位、穩定改革各自表述

50年來電業市場最大改革,關係民生用電的重大修法《電業法》終於送進立院。立院經濟委員會今(1)進行首場公聽會。雖然電業法修法方向獲得肯定,但對法案內容、制度設計與行政院的二階段修法,各方則意見分歧。部分認為改革速度太慢,也有專家認為台電已經很好,無須急著改革。

經濟部長李世光形容,電業法修法像是開車中換輪胎,戒慎恐懼一步步往前走,收集許多意見才走到目前的版本,會再思考各方意見。這場公聽會邀請法律學者、電業專家、與核能流言終結者、台電南北徒步串聯自救會、台灣再生能源推動聯盟、綠色和平等民間團體參加,5日將繼續召開第二場。

20161201電業法公聽會第一場

 

電業法修正公聽會「台灣電業法修法草案一百問」平台與台電南北徒步串聯自救會、台灣再生能源推動聯盟等民間團體與相關學者專家受邀發表意見。攝影:陳文姿

 

台電拆不拆?  意見多元

此次電業改革重點在分割台電、引入發電業與售電業,促成自由競爭,鼓勵綠電發展。不過,行政院版條文與二階段修法進程卻引來爭議。

台北大學經濟系教授王塗發怒指,這是假改革、是為台電打造的版本,應退回行政院。他表示,等到第二階段修法才會開放傳統發電業,遙遙無期,電業市場開放應一步到位。

國家政策基金會研究員唐慧琳也認為應退回行政院,理由卻與王塗發相反。她問,台灣電力穩定、電價低廉,還要急著切割台電,目的何在?

李世光表示,這次修法版本,是聽取許多意見後修正的結果。經濟部能源局局長林全能則說,自1995年以來,電業法已多次修正都無疾而終,這次修法可讓綠電加入,增加電力多元供給。

二階修法時程_完稿.001

 

行政院為加速通過《電業法》修法,改採「二階段修法」,將較有爭議的部分留待之後再修。製圖:詹嘉紋

 

電業管制機構層級與獨立性備受質疑

雲林科技大學科技法律研究所所長蔡岳勳指出,電業開放後,能否穩定市場管制的關鍵是「電業管制機關」。但目前設計上,電業管制機關層級太低,人員不足,很難發揮管制力量。

從目前規劃來看,電業管制機關將是能源局。「台灣電業法修法草案一百問」平台發起人之一,清華大學科法所教授高銘志也諷刺,政府根本沒有好好去設計電業管制機關,只靠口頭「保證」其獨立性。他認為如果急著發展綠能,先修正「再生能源發展條例」就可以。

能源局主秘李君禮說,因政府組織精簡化,成立新機關不太容易。能源局會增加人力,權責則要靠法律賦予,才能成為有牙齒的老虎。

綠電先行  需先補助再生能源

行政院版的電業法是以綠電先行為目標,但是台灣再生能源推動聯盟認為,現在再生能源只佔2%,還在起步階段,希望等再生能源發展達一定比例時,再比照其他能源提供備用容量。

不過,唐慧玲反駁,再生能源補助已經夠多,不能都靠國家買單。

不少人懷疑壞綠電較貴,不靠躉購很難賣得出去。綠色和平再生能源專案主任蔡絲婷反駁,國內已經有不少企業已經表明等著買綠電,她樂見政府的綠電先行政策。

20161201電業法公聽會第一場

 

立法院經濟委員會審查電業法修正公聽會第一場。攝影:陳文姿

 

引用來源: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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