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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中高齡人口勞參率 國發會:可參考日、韓漸進式退休

國發會昨(15)日表示,日、韓55~59歲勞參率仍逾70%,我國卻已降至55.1%,明顯太早退休,為促進中高齡人力運用,未來可考慮參照日、韓「漸進式退休」制度,藉由政府補貼,讓中高齡勞工以縮短工時、減少薪資方式續留職場。

于國欽/台北報導

國發會昨(15)日表示,日、韓55~59歲勞參率仍逾70%,我國卻已降至55.1%,明顯太早退休,為促進中高齡人力運用,未來可考慮參照日、韓「漸進式退休」制度,藉由政府補貼,讓中高齡勞工以縮短工時、減少薪資方式續留職場。

國發會人力處長林至美表示,我國中高齡勞參率明顯比日、韓來得低,這代表國人太早退休,我國勞參率(勞動力占15歲以上民間人口比重)高峰是在40~44歲,達84.9%,比韓國來得高,但自45歲以後的各年齡層皆遠遠落後於日、韓。

以55~59歲而言,我降至55.1%,韓、日仍逾70%,至60~64歲而言,我國降至35.8%,日、韓仍逾60%。

林至美說,各國中高齡勞參率之所以下降,主因中高齡薪水較高,僱主繼續僱用意願較低,其次中高齡者若有優沃退休金,也會提早退休。以我國而言,前者多發生在民營企業,後者則多出現在公部門。

林至美指出,日、韓為因應高齡化人力短缺問題,致力促進中高齡人力運用,主要做法包括消除年齡歧視、降低僱主僱用中高齡勞工成本。在年齡歧視方面,我國於《就業服務法》已明訂,違者將處於30~150萬元罰鍰。

至於在降低僱主的僱用成本方面,日本推繼續僱用制度,在可退休年齡至強制退休年齡之間(60~65歲),可經由勞資雙方重新議定薪資、工時,以降低僱用成本,政府可居中給予補貼。韓國也推「薪資遞減制度」,勞資雙方協議讓勞工退休前逐年減少薪資、縮短工時,政府則適度給予補貼,以提升僱主繼續僱用意願。

林至美表示,日、韓作法類似幾年前國發會曾研議過的「漸進式退休」概念,當時僅在研議階段,相關機制尚未出來,如今由於促進中高齡就業是總統政見,近月勞動部也正在研擬《中高齡就業促進專法》,有關日、韓這一漸進式退休作法,未來可供我制定專法時參考。

引用來源:中國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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