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菸捐納長照財源適宜性

編按:政府積極推動長照,但財源一直是備受討論的議題。先前政府曾提出考慮將菸稅納入長照財源,對於這個提議,值得各界討論,以下收集相關報導,作為關心長照財源的後續追蹤。

菸稅納長照財源 學者:不符小英選前承諾

廖珮妤/台北報導

來源:中國時報(http://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161220000408-260114)

長照財源從何來?學者批小英「選前一套、選後一套」,當初長照2.0政策定案調高房地合一稅、遺產稅及贈與稅,但選後卻從營業稅變成最後拍板菸稅和遺贈稅,不符蔡英文總統選前承諾。

菸品稅捐向來有爭議,中國科技大學商學院院長曾巨威、悠遊卡公司董事長林向愷、臺北大學教授黃世鑫在「長照財源與菸稅調漲論壇」中,從財稅理論與實務面探討對策。

不符社會重分配精神

曾巨威說,小英選前說長照財源須符合社會重分配精神,若改以漲菸稅支應,不符社會重分配精神。根據1998至2007年家庭收支報告,低所得族群負擔的菸稅比例遠高於高所得者,漲菸價加重負擔,不符社會重分配原則,且過去每漲菸價、私菸查獲量大增,顯示消費者沒戒菸而轉買白牌菸。

黃世鑫認為,無論菸稅菸捐都是菸價上漲,菸品消費者多為藍領,提高菸品稅捐是因所得不同而制定歧視性政策,違反平等原則更是另類階級鬥爭,以價制量是「偽君子」政策。

林向愷表示,菸品價格彈性低,以價制量並非有效政策。菸品稅捐上升時,會造成白牌菸盛行,白牌菸主要消費者是藍領、中南部,如此反倒以政策懲罰最該受保護的族群。他呼籲菸稅調漲到此為止,菸捐金額則因許多支應項目無對償關係,不僅不應調漲甚至應調降。

檢討指定用途稅制度

曾巨威強調,財政部菸稅以收入極大化為目標,衛福部菸捐目標是抑制菸品消費,兩部會存在根本衝突。他呼籲他的同學林全院長正視這個問題,他建議嚴格檢視菸捐使用合理性,暫時凍結菸捐調漲,全面檢討我國指定用途稅制度,菸稅調漲收入不宜用於長照,應採綜所稅「扣除額遞減制」為財源。

菸稅一次調高20元,曾巨威認為不妥,菸稅調整是財政部職權,應以稅收最大、充裕國庫為目標,為避免非法菸遽增,建議本次菸稅調漲應採「菸稅調整遞增法」,分2至4年逐年將菸稅調漲至目標值。

曾巨威:漲菸稅分階段 菸捐納回菸稅

廖珮妤/台北報導

來源:中國時報(http://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161220000410-260114)

菸稅菸捐該不該漲?該如何漲?中國科技大學商學院院長曾巨威認為,漲菸稅應分階段,菸捐則應納回菸稅。

曾巨威與牛津經濟研究院學者安迪‧洛根及國際稅務與投資中心(ITIC)共同發表「台灣菸品稅的未來」一文,分析台灣擬調高菸稅支應長照,探討對完稅菸品及非法菸品消費和對應徵稅收影響。

該文指出,任何菸品稅捐政策改變皆影響稅收、非法交易與不同所得族群稅捐負擔,菸稅應一次性調漲或分四年?依據衝擊分析模型結論,這兩種模式下,完稅菸品銷售皆會減少並增加非法菸品。但分階段實施如分四年、每年增5元菸稅模式下,完稅菸品消費下降幅度較平緩,最終稅收正效益較大。

一次調高菸稅20元政策有風險,首先將增加非法市場消費。若完全轉嫁消費者,則一般人每日買菸花費將提高,雖然可能導致某些人戒菸,但也可能使抽菸者轉向非法貨源。這和2009年健康捐倍增時類似,助長當時非法市場佔總菸品的消費比例。

該文主張,採四年內分階段調漲菸稅的風險較低,包括對菸品支付能力立即負面衝擊較低,較少人會轉向非法市場。透過保護稅基,有助增加稅收。其次,預先宣布第二、三、四年調高稅率將有助稅務行政。從稅收角度計算,一次性實施將使稅收從2016年498億元提升至2020年694億元,成長率39%。階段實施係逐步減低完稅菸品銷售,因此產生較多稅收,2020年可達713億元,和2016年相較,成長率43%。

該文認為,若要增菸稅,應避免將菸稅所增收入作為指定用途稅如長照,否則不公平,為何吸菸者應對和菸品及其後果無相關的政策負擔較多經費。菸品稅的累退性質將加劇該不公平,曾巨威2009年針對吸菸家庭稅捐負擔調查發現,相較於收入金字塔頂端的20%,底層20%人口平均支付近三倍的菸品稅賦。此外,該文建議應將健康捐納入菸稅,成為一般稅收的一部分。

引用來源:中國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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