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啟動稅改工程
稅改報告出爐…綜所稅降至40% 營所稅增為20%
記者沈婉玉/台北報導
來源:聯合報(https://udn.com/news/story/10755/2232181)
財政部推動的稅改工程啟動!據了解,財政部委外研究報告規畫將個人綜合所得稅最高稅率降為百分之四十,調高營利事業所得稅為百分之二十;為縮小內外資股利所得的稅負差距,將取消現行兩稅(營所稅、綜所稅)合一制度,股利所得改採「分離課稅」或「部分計入(部分免稅)」的方案。
財政部委託學者研究的稅改方案今天提出期中報告,本周五(二十日)將召開審查會,預計春節後端出補強後的財政部建議方案。官員表示,預計四月中提出修法方向,待行政院核可後,四月底前將修法草案呈報行政院,五月底前送交立法院審議。
報告建議,營所稅率將從百分之十七調高至百分之二十,綜所稅最高稅率則從百分之四十五回歸百分之四十,以減少營所稅及綜所稅的差距,達到整體稅收不變的目標;此外,降低綜所稅最高稅率,甚至調高標準扣除額、薪資特別扣除額等,可讓高階人才等所有綜所稅納稅人都受惠,避免稅改獨厚股民。
內外資股利課稅議題方面,目前內資股利要併入個人綜所稅申報,最高稅率百分之四十五,外資則是分離課稅百分之二十,報告建議內資改採「分離課稅」或「部分計入(部分免稅)」兩方案。財政部高層表示,希望稅改能在總稅收不變下,達成內外資稅負衡平、縮短營所稅及綜所稅稅率差距的目標;取消兩稅合一設算扣抵制度,讓股利所得分離課稅,或改為半數或定額免稅,也符合國際潮流。
不過,股利所得課稅方式改變後,對於原本適用綜所稅低稅率的人,稅負可能加重,因此學者建議兩配套方案,一個是將股利所得納入綜所稅的廿七萬元利息免稅額,另一個則是訂出股利定額抵減額,避免這些中低所得者遭到「錯殺」。
據了解,股利若採分離課稅,可能比照房地合一稅,採二級或三級制累進課稅。另訂上限三萬或五萬元股利抵減額,或股利納入廿七萬利息免稅額,讓適用低稅率或免繳稅的民眾可不用繳稅,甚至退稅。
若股利採部分計入的方案,以半數計稅為例,就是股利只有一半要併入個人綜所稅申報,股利所得一億元的大股東,等於五千萬元股利所得可免稅,但也會搭配股利納入廿七萬利息免稅額等配套措施。
稅改啟動 擬取消兩稅合一
記者沈婉玉、林潔玲、邱金蘭/台北報導
來源:經濟日報(https://udn.com/news/story/10755/2232186)
財政部今年啟動所得稅稅改工程,委外期中報告今(16)日出爐。據了解,在參考各國股利課稅制度後,委外研究提出,取消現行兩稅合一制度,股利所得改採「分離課稅」或「部分計入(部分免稅)」兩方案,以縮短內外資的稅負差距,減輕股民負擔。
為符合賦稅公平原則,避免稅率低的散戶被錯殺,將配套提出股利抵減額或將股利納入27萬元利息免稅額。
另外,營所稅率將調高至20%,綜所稅最高稅率則回歸40%,以減少營所稅及綜所稅兩稅的差距,達到整體稅收不變的目標;降低綜所稅最高稅率,甚至調高標準扣除額、薪資特別扣除額等,可讓高階人才等所有綜所稅納稅人都受惠,避免稅改獨厚股民。
據了解,這次稅改主要有兩大重點方向,包括所得稅率結構調整,以及兩稅合一制度的檢討。行政院長林全日前表示,稅改目的在減少稅制對經濟行為的影響並提升經濟效率,也要兼顧公平。希望透過稅改解決綜所稅和營所稅稅率差距過大的問題,以及本國和外國人所得適用稅率不一致,不是要減稅。
財政部高層表示,希望稅改能在總稅收不變下,達成內外資稅負衡平、縮短營所稅及綜所稅稅率差距的目標;取消兩稅合一設算扣抵制度,讓股利所得分離課稅,或改為半數或定額免稅,也符合國際潮流。
財政部本周五將召開稅改期中報告審查會,針對稅改方案細節及呈現方式等提供建議,預計農曆年後正式端出補強後的財政部建議方案,舉辦座談會,徵詢產官學各界的意見。
外資沒有可扣抵稅額,因此稅改若取消兩稅合一,對外資沒影響,但會讓內資股利負擔加重,因此股利所得改採分離課稅或部分免稅,讓內資股民負擔減輕。股民同時是贏家也輸家,公平合理,但可解決內外資稅率差距過大的問題。
據了解,股利若採分離課稅,可能採二級或三級制累進課稅,再合併申報、結算完稅。稅率可能是10%、20%、30%;或20%、30%。另外訂定上限3萬元或5萬元股利抵減額,或股利納入27萬元利息免稅額,讓低稅率或免繳稅的散戶,可以免課稅,甚至可退稅。
學者:難度最高稅改方案
記者沈婉玉/台北報導
來源:聯合報(https://udn.com/news/story/10755/2231893)
外界矚目的稅改方案期中報告出爐,宣告稅改列車啟動。財稅學者表示,現行稅制面臨股利負擔過重、內外資及營所稅綜所稅稅率差距過大的問題,稅改要解決上述難題,又要符合稅收不減及維護租稅公平,難度很高。
一位財稅學者表示,一個稅改要達成多項目標,必須使用多種工具,每個工具之間又會互相影響,加上有很多原則及條件的現制,可說是「史上最高難度稅改」。
另一位學者指出,依據中研院研究,我國自八十七年開始實施兩稅合一制度以來,降低資本所得稅,結果並未提高投資意願,反倒對薪資所得者不公平,帶來所得分配更惡化的壞處。
學者說,資本報酬不宜過重,否則不利投資,但若要真的提高投資意願,必須讓減稅的利益讓企業決策者而非投資者享有。企業決策者可能因為低稅率而決定增加投資,但是賺股利的大股東享有減稅好處後,很可能去買豪宅、名車,不一定會增加持股。
我國因為綜所稅最高稅率百分之四十五太高,而營所稅稅率百分之十七太低,導致富人常常利用成立公司來避稅,造成帝寶豪宅多為法人持有,登記在公司名下的進口超跑、豪華名車滿街跑,就是稅制影響了經濟行為。
還有學者提醒,稅改不能忽略有能力者多繳一些是最基本的租稅公平,高所得者繳得多、低所得者繳得少,在進行股利所得稅改時,不能只讓大股東享受減稅利益,而錯殺小散戶。
另外,台灣的租稅負擔率偏低,累積債務持續創新高,並沒有減稅的空間,但目前綜所稅七成都由受薪階級負擔,許多資本利得都分離課稅,在幫股民減稅時,一定要考慮薪資所得者的負擔,以免稅改受到公平性的質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