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室氣體減量玩真的!短期管制目標最快上半年公告 未來不減碳就罰錢
2015年6月立法院在巴黎協議訂定前三讀通過《溫管法》,明訂2030年溫室氣體要減少至2005年標準的20%、2050年減少至2005年的一半,後來在巴黎協議上也遞交國家自願減碳承諾(INDC)。環保署為了逐步落實溫管法內容及推進減碳時程,成立溫室氣體階段管制目標諮詢委員會,原訂要在去年11月巴黎公約生效時同步公布更具體的減碳目標和時程,最後卻因為各部會對於減碳量意見不一而並未如期公布,也讓外界質疑政府減碳作為遲遲未落實。
主管機關將背負溫室氣體減量「業績壓力」
面對各方期許,環保署副署長詹順貴表示,目前溫室氣體的短期管制目標送交行政院審查,只是礙於各部會法案眾多所以還沒處理,若能順利排案討論,最快今年上半年就可以公告實施。公告之後,各部門的公部門主管機關就會背負「業績壓力」、必須訂出實際的減量政策,減量結果也會定期管理考核、每5年滾動檢討一次,最終共會公布7次階段管制目標。
減碳工作並非易事、也非短期可達成的目標,這也讓各部會在「喬」減碳額度時產生不少雜音。好比因為要發電而使二氧化碳排放量較高的能源部門,就認為也應將部分減排工作交給使用電力的交通、住商等部門、不能只要求能源部門減碳;也有農業代表認為若要農業部門減碳,恐將影響糧食安全。
「掐緊大家的喉嚨」 減量目標逐步增加
詹順貴坦言,在討論減碳目標及分配減碳額度時,環保和工業部門、能源部門彼此間都有角力,最後工業及能源業也都不滿意環保署最後設下的目標,「但總是要掐緊大家的喉嚨。」他也強調,考量國內相關制度和設備都還在起步,第一個5年短期減量目標會稍微降低,接下來再視狀況加強力道。環保署官員也解釋,目前台灣正經歷能源轉型陣痛期,因此第一階段溫室氣體減量幅度並不大,但接下來二、三階段就會比較有感。
目前環保署的已經透露的減碳作為中,今年預計將盤查用電量高的住商機構、大型賣場、連鎖超商、百貨公司等,也會更積極推動電動車上路。此外,環保署也已盤點全台285個大型溫室氣體排放源的排放量,並預計明年就要公布溫室氣體總量管制。屆時企業如果二氧化碳排放量超標、又沒有在碳交易市場上購買碳權,每多排放1公噸二氧化碳最高要被罰1500元。至於這項罰則是重還輕?官員解釋,業者排放超標一定是上百公噸起跳,因此罰鍰都會有6位數以上;而且依現在歐盟碳交易價格每噸6歐來算,每噸1500元也已不是小數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