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發會建議,台糖土地開發10公頃才需環評
雖然目前環評門檻如何訂仍未有結論,但農委會、環保署均表示,「希望保護優良農地。」態度明確,但至於要怎麼做?仍考驗著兩機關的智慧。
環保署:台糖農地開發一公頃以上需環評,國發會:太嚴格
自環保署今年預告修正環評法子法《開發行為應實施環境影響評估細目及範圍認定標準》以來,「台糖土地開發環評門檻」條款備受討論。按環署五月預告的修正草案,明列「……因考量台糖公司釋出之土地性質各有不同,非均屬優良農地,增訂但書規定在一定規模以下,經中央農業主管機關認定非屬優良農地且不影響農業生產環境之完整者,可免實施環評。 」
而草案所指的「一定規模」,環保署綜合計劃處處長劉宗勇表示,照該子法第三條、第四條規劃,工廠及園區位於特農區之農業用地,經變更使用,且申請開發或累積開發面積1公頃以上,就須做環評;而台糖土地開發面積若在1公頃以下,經農委會同意,得免環評。
但國發會卻認為環評門檻規定太嚴格,國發會主委陳美伶日前在「加速投資台灣」會議中就建議將「1公頃」門檻調整為「10公頃」。環保署原本預計於年底前完成草案研商、公告、修正,國發會此話一出,草案門檻是否會隨之調整?又要如何避免台糖農業經營用地流失、轉為非農業經營用地?
台糖農地面積約4萬4千公頃,其中2萬6千公頃為「優良農地」
截至2016年12月台糖統計,台糖國內土地面積約為50,115公頃,其中88%為「非都市土地」,約為44,406公頃,都市土地僅5,709公頃。而這五萬餘公頃台糖土地目前使用情況為何?該統計資料顯示,目前七成四的台糖地為農業經營用地,約為37,258公頃,非農業經營用地則為12,857公頃;農委會企劃處處長蔡昇甫更表示,據了解,台糖農地名冊中,約有26,000餘公頃優良農地。
台糖:用地轉移需經農委會同意
目前台糖土地環評門檻要如何訂?仍未有定論。但未來,環保署、台糖,甚至農地主管機關農委會要如何避免台糖優良農地被蠶食鯨吞、轉為非農業經營用地,而能落實農地農用?
台糖公司土地利用組郭姓組長表示,原則上,台糖雖為土地所有權人,但若土地釋出給潛在投資人,承租人要如何使用,還是要看法令規定,該做環評就要做環評。
郭也指出,即使台糖「農業經營用地」得轉為「非農業經營用地」,「但還是要經過農委會同意。」
農委會:希望保護優良農地
而農委會身為農地主管機關,但環評主管機關為環保署,農委會在此事上如何著力?又要如何避免優良農地流失?農委會是否有明確計畫,要求台糖至少要有多少土地必須為農用?蔡表示,不管環署法規怎麼修,也無論是在區域計畫法系、亦或是環評法系,「內心的標準都是希望把兩萬六千多公頃優良農地保護下來。」
雖蔡昇甫僅能強調,站在農委會立場,絕對希望把兩萬六千多公頃優良農地保護下來,「但這是一個態度、價值觀,很確定。」並表示,只要是優良農地,都該進入環評嚴謹看待。
蔡也表示,除了上述兩萬六千餘公頃優良農地外,台糖也有幾處都市土地、都市旁小面積土地,「這些土地要如何使用,就是個案處理。」
環保署:一個月內完成台糖土地利用現況盤點
「保護農地是我們的本意。」被問及國發會建議是否可能影響年底環評法子法草案修整方向、門檻條件?劉宗勇再三如此強調。
劉再進一步表示,環署預計在這一個月內盤點完成台糖土地利用現況,再來判斷後續是否需要調整法規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