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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拼經濟 培植產業 行政院研議多項法規鬆綁

編按:行政院將提升經濟發展列為首要目標,而在發展過程中,不合時宜的嚴格法規多令業界詬病,行政院近日鬆綁多項法規。除了排除企業的投資障礙之外,在科技部方面,也正著手鬆綁科技基本法,試圖透過法規鬆綁培值台灣新興科技產業。以下收集相關報導持續追蹤觀察。

行政院長賴清德日前指示要積極促進投資,啟動法規鬆綁,排除阻礙企業發展的行政規則、法規命令。

根據聯合報報導,新內閣拚經濟,行政院長賴清德日前指示要積極促進投資,啟動法規鬆綁,排除阻礙企業發展的行政規則、法規命令,要從函釋做起,除了第一波要求財經相關部會同國發會彙整,每2周提出人民有感的成果之外,今天更要全面啟動函釋法規鬆綁,要求其餘部會,以3個月為1期,提出讓人民有感的鬆綁成果。國發會表示,已有9項鬆綁進行中。

國發會表示,未來財經部會,包括財政部、經濟部、勞動部、金管會及工程會將於每次「加速投資臺灣專案會議」滾動式檢討鬆綁,並由財經部會自行評估效益、自訂時程表,對外發布後即可開始執行;其餘各部會則由國發會每3個月彙整,由行政院統一討論後執行。

國發會並指出,目前包括金管會、財政部經濟部,已有9項函釋法規鬆綁執行中。

在金管會方面,有函令認定創投事業為銀行法所稱的金融相關事業,讓銀行可百分之百投資創投,幫助募資,預定年底前可以完成;增訂外僑居留證同護照效力,以利外國人開戶;放寬證券投資顧問業自有資金購買基金總金額不得超過淨值比例,從30%調整為40%;以及訂定「保險業資金辦理專案運用公共及社會福利事業投資管理辦法」,以利保險業加入投資5+2產業。

經濟部方面,有放寬董事辭職確定,可提前辦理補選;和放寬「生技新藥產業發展條例」適用租稅優惠項目等。財政部方面,則是簡化國有非公用土地都更後的評估分配程序。

為了扶植新創產業,科技部也修正科技基本法,讓新技術加速發展成為具有高投資價值、高成長的新創企業。加速台灣產業發展。

根據工商時報報導,科技部長陳良基昨(25)日指出,為替台灣開闢出合適的創業環境,科技部已修正科技基本法,鼓勵大學教授可享有技術股,並可彈性處分及緩課稅,鼓勵將手中研發新技術轉化為商品化的成果,進而仿照美國矽谷的成功經驗,讓新技術加速發展成為具有高投資價值、高成長的新創企業。

科技部昨日舉行「價創計畫誓師大會」,展示大學教授們研發出的具商業潛力技術成果,陳良基指出,大學校園是新創企業的發源地,也是創新產業的培育基地,過去很多優秀的研究常被關在象牙塔裡,沒有成為具商業價值的產品。因此,科技部推出「新型態產學研鏈結計畫」,號召大學教授結合研究法人籌組「價創計畫創業團隊」,更自矽谷延聘新創事業輔導專家,讓這些創新技術加速發展為具有高投資價值的高成長新創企業。

陳良基表示,過去教授要成立新創公司會遇到很多法律問題,因此科技部修正科技基本法,行政院近日就會公告。這次修法重點是將輔助公立學校或學研機構投入技術研發成果收入,尤其股票,排除國有財產法限制,可隨時彈性處分,藉此鼓勵學校研發成果儘量作價入股或授權予新創公司。

陳良基也說,產創條例已一讀通過,研發人員可獲技術股且可緩課稅;金管會也宣布銀行資金可百分之百投入新創,當場就讓台灣多了1,000億的資金可以投入創投,台灣技術本來就非常厲害,加上總統蔡英文的亞洲矽谷連結,創業條件非常完備。

出席這項活動的副總統陳建仁表示,「科技基本法」、「公司法」等各種有利新創發展的法規修正已逐步完成,相信在政府與民間攜手共進之下,一定能將台灣建設為國際知名的新創島嶼。

科技基本法除讓技術股鬆綁可彈性處分外,另鬆綁公立學校兼行政職的校長、研發長等,全面放寬可兼技術作價投資新創公司董事,並可參與商業經營。

為促進產學合作,產創條例修法,創作人依科學技術基本法獲配股票,可緩課稅。官員說,目前創作人在學研機關的研究結果,若在技術入股後取得股票,要計入個人所得稅,會導致學研機構入股意願降低。

參考資料:聯合報、工商時報

引用來源: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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