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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金融改革問題 前政院院長陳冲提出方向建議

編按:目前金融改革為焦點議題之一。但台灣金融問題多元,政府如何找到正確的方向施力?針對這個問題,前行政院長陳冲便對此提出相關建議,他指出幾個協助政府釐清金融政策發展方向的建議。以下收集相關報導持續追蹤。

前行政院長、新世代金融基金會董事長陳冲對現行政府政策提出五大建言,他肯定現在政府大家都很努力,但卻努力在不是重點的事,沒有搞清對的方向。

根據工商時報報導,前行政院長、新世代金融基金會董事長陳冲對現行政府政策提出五大建言,強調很多事情不必白費力氣,去替業者找投資標的、訂發展戰略。

陳冲的第一個建議是金管會應出面鼓勵及促成金融業與科技業者合作發展FinTech,由金融管風險,科技管創意,減少未來可能產生的危機,且銀行可以透過最近開放的100%投資創投子公司,去投資發展FinTech。

其次是台灣正努力強化防制洗錢,但目前都努力在不是重點的事上,美國以極高標準要求洗錢防制通報等,美國財政部都坦言美國是所有「髒錢」最後的目的地,即洗錢高風險地區,而台灣的國家風險報告應要先出爐,確定台灣是否是洗錢高風險區,哪些行業有較高洗錢風險,再確定必須強化的方向,不是都丟給金管會及金融業,也不是所有洗錢都是透過金融業及金融商品。

第三是金管會要落實產金分離,及強化金融公司治理,減少家族化的影響,陳冲認為,現行銀行法、證交法都有相關防範利害關係人交易及落實公司治理的規定,但若要真正作到產業負責人不能兼任金融業負責人,其實應該要修法明訂,目前算是便宜行事,用行政命令去規範,只是金融業者不願對主管機關興訟及申請釋憲,但如德國即未要求產金分離,只要求經營上要有限制。

第四是保險法應大幅修正,陳冲說:「台灣的保險法是一部很奇怪的法規」,將契約法與保險監理放在一起,全世界獨有,契約部分應獨立出來,讓業者與客戶自行去約定,否則如現行保險法契約部分明訂如保戶親簽保單、告知義務等,都不利未來保險科技的發展。

第五是金管會主委顧立雄正在傷腦筋的金融發展戰略方向,陳冲說「根本不必思考」,應讓金融業自己去想發展戰略,想成為跨國銀行的就去努力,想協助實體產業者就去找放款標的,新加坡及香港的銀行沒有自己的實體產業,一樣能發展出跨國性大銀行,日本早年讓銀行跟著企業到海外四處布局及併購,卻仍失敗,與其語言及市場國際化有很大的關係。

引用來源:工商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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