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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立院初審通過監理沙盒 薛琦:金融監理的開放心態才是關鍵

編按:台版金融監理沙盒8日立法院初審通過,世新大學講座教授薛琦接受余紀忠文教基金會訪問指出,真正的監理沙盒不在於建立盒框,金融監理的開放心態,才是決定金融創新成成敗的關鍵。

訪問、整理/余紀忠文教基金會

立法院8日完成「金融科技發展與創新實驗條例」,薛琦認為,真正的監理沙盒不在於建立盒框,而是解決沒有監理沙盒下金融創新所帶來的問題。創新就是解決問題,金融監理的開放心態,才是決定金融創新成成敗的關鍵。

為什麼會有金融監理沙盒?主要是由於金融科技(fintech)突飛猛進,新金融商品或服務方式也推陳出新,但金融業是一個受高度監管的特許產業,金融主管機關為兼顧一方面鼓勵金融創新,另一方面又能確保金融市場監理功能的有效發揮,乃有金融沙盒的構想。目的在風險可控制的情形下,不要讓金融創新傷害消費者利益,或影響貨幣政策的有效性與現有系統的持續性、穩定性;並讓金融科技參與者可高度嘗試創新,測試新產品,提供新種服務或商業模式。

薛琦表示,設置金融監理沙盒的好處是:讓金融監理者儘早了解金融科技最新的發展與未來的演變趨勢、金融科技開發者也可以了解與適應金融監理法規。困難是:監理沙盒的成敗決定於政府相關機構的政策思維與心態,目前各國已採取或即將採取的監理方式差異極大,有排除金融業者,有限地區者。顯然各國對金融監理沙盒的認知不同,由於金融科技產品的跨域性極強,對各國金融主管機關形成強大挑戰。

目前全球有8個國家已有具體的監理法規,另有8個國家正在擬議中。台灣屬於後者,中國大陸則有原則性指示,但未有具體規範。各個國家的監理態樣包括:申請人行業別,限金融業或非金融業,前者又有限証券業,或銀行業;後者又有限製造業(日本)。另有限地區,即在特區內始可為之,或限定申請人身份,如公司,法人,或合夥。

英國的Financial Hub(2014,10)計畫接受補助的有175個案例,只有5案獲經營許可。美國在2015年8月提出“負責任的金融創新”(Responsible Financial Innovation, RFI),明示8點原則,頗為可取。分別是:支援鼓勵負責任的創新、創造能接受負責任創新的文化、提供消費者能獲得公平的金融服務(即銀行服務的覆蓋面要廣)、充分利用現有OCC (Office of Currency Control)的專家、透過有效風險管控達成安全穩健經營、鼓勵銀行將RFI納入策略規劃、促進OCC與企業和非金融機構的對話、加強與其他監管機關的合作。

值得注意的是中國大陸,中國大陸近年來電子金融快速發展,個人融資平台在2011有214家,2015超過3000家;融資餘額在2014有300億人民幣, 2017年2月已超過8,500億;中國大陸目前有全球最大的數位支付,約占全球市場的一半;線上支付約占全球市場的2/3;全球最大家的5家fintech公司,中國大陸占4家。螞蟻金服市值600億美元,約略等於UBS。

但是中國大陸並沒有盒框,薛琦表示,它是在2015年7月提出了一個原則性 (Principle Based)的文件「促進互聯網金融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鼓勵金融創新,促進互聯網金融健康發展。原則為依法,適度,偕同,創新之監管。中國國務總理李克強並提出:金融監理全面覆蓋,發展普惠與綠色金融。

薛琦引述經濟學人週刊描述中國大陸發展Fin Tech成功的因素為:在對的時間,對的地方,做了對的事;談到金融科技,全世界將來都會學中國經驗。

薛琦分析,像中國這樣一個沒有盒框監理沙盒之所以能成功,主要是因為最能掌握 principle based 的監理原則;中國市場規模大,允許容錯與政府的裁量空間大;軟法治理(負面表列),柔性管理。

因此薛琦認為,真正的監理沙盒不在於建立盒框,而是解決沒有監理沙盒下金融創新所帶來的問題,金融監理的開放心態,而不是監理沙盒,才是決定金融創新成成敗的關鍵。他表示,國內循立法途徑推動金融監理沙盒,體認到金融創新的重要,可正面看待。但有利創新的大環境是勇於嘗試與認錯。在金融業與監理單位共同建立一個開放的文化,會比通過一個法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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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院初審通過監理沙河實驗期最長3

台版金融監理沙盒將創下全球最長實驗期!立法院財委會8日完成「金融科技發展與創新實驗條例」,允許申請金融創新業務的實驗,金管會首次核准以一年為限,之後每次申請延長實驗的時間不得逾半年,總實驗期間不得逾三年;台灣也是全球大陸法系第一個立法推動金融監理沙盒者。

原本政院版實驗期以半年為限,得申請延長一次,期間半年,但若涉及修法可再有調整期半年,即最長實驗18個月。但財委會多位立委認為,創新實驗未必能在半年內看到成效,且法規修正時間難控制,協商後改為初次核准實驗期以一年為限,可申請延長,總實驗期間不要超過36個月,且就不再給予修法調整期。

金管會主委顧立雄表示,目前已著手擬訂相關子法,只要立法院完成三讀,就會進行相關子法預告,之後即可接受申請實驗;顧立雄也形容台灣的金融監理沙盒及未來因應實驗可能開放的方向,目前難以估計,只能說「且戰且走」。

目前全球已實施金融監理沙盒機制,如英國給予3~6個月實驗期,新加坡是6~9個月,澳洲是12個月,台灣最長可達3年,將是全球最長的金融科技實驗期。

金融科技創新條例即是要允許自然人、獨資、合夥事業、法人,可以向金管會申請辦理創新實驗,金管會將審查五大要點,一是否屬於金融特許範圍;二是具創新性;三是可有效提升金融服務效率、降低經營及使用成本、提升金融消費者及企業權益;四是已評估可能風險且有相關因應措施;五是要建置參與實驗者保護措施,並準備適當補償。

至於哪些申請案可進入實驗期?金管會將成立審查委員會,由專家、學者及相關單位代表組成,其中專家、學者人數不得低於1/2,負責審查相關申請案;受理申請案後60日內完成審查及作出准駁與否;且金管會將會擴編金融科技辦公室,作為此法案的專責單位。

這次在立委的堅持下,申請金融科技實驗者可「自行終止」實驗,不必取得金管會核准,對此顧立雄表示,如果實驗者可隨時隨地就終止實驗,那金管會在首次審查時,可能就會要求增提「保證金」及補償機制,實驗成本就會墊高。

資料來源:工商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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