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金融六法大修 提高罰則
為接軌國際標準,金管會啟動史上最大規模修法,涵蓋業別包含銀行、保險、證券業六大金融法規,朝提高罰鍰上限方向前進,第1季前將全數完成修法。
金融六法拉高罰責,將列立法院下會期急迫性修法。金管會30日公布,金控法、銀行法、證交法、期交法、證券期貨投資人保護法、保險法等在第1季陸續預告修法草案,再送行政院、立法院修正,未來金融業者犯錯,「痛感會加倍」。
其中期交法修正案30日率先出爐,單次罰鍰由60萬元拉高一倍到120萬元,且原先期貨商只要「辦理」即可免再被罰,未來是要「改正」,否則金管會可連續處罰,且單次最高罰金由120萬元拉高到240萬元,且罰到改正為止。
例如期貨商對大戶沒有收足保證金,影響市場安定,罰鍰金額從最高60萬元拉高到120萬元,且可連續處罰,第二次罰金就可拉高到240萬元,若金管會認為沒改正誠意,即會連續開罰,到改正為止。
另外,期交法這次另一修正重點,即店頭交易的衍生性品將改採集中結算,如一年約15兆元的利率交換商品(IRS)將由店頭交易列為集中結算,商品價格將透明及制度化;金管會表示這是因應金融海嘯後,如美、歐盟及新加坡等都將此類店頭衍生性商品納為集中交易。
證期局副局長張振山表示,有鑑於國際間因對店頭衍生性商品的市場監理不足,進而引爆金融海嘯,之後美國、歐盟、香港、新加坡等已陸續推動店頭衍生性商品集中結算,且目前銀行、證券商及票券商都可從事店頭衍生性商品交易,為控管店頭衍生性商品的違約風險,以及提升交易資訊透明度,因此推動增訂相關法源。
金管會主委顧立雄上任後即指示要重新檢視金融法規,初步確定修法四大主軸即「與國際監理接軌」、「提升公司治理效能」、「深化健全經營的問責」、「落實消費者保護」,同時也確定金融六法必須加速修正。先前顧立雄表示,銀行法罰鍰金額一定會拉高,只是要從現行1,000萬元拉高到什麼程度,必須先比照大陸法系國家的規定。
原本外界預期只有銀行法、保險法及證交法等三法會啟動急迫性修法,昨日金管會則是拍板,包括金控法、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法、期交法共六部金融法規,都在這次急迫性修法範圍,銀行局、證期局及保險局必須在3月底前完成相關修法草案,對外徵詢意見,再送行政院及立法院審議。
期交法考量業者規模,罰鍰金額只從60萬元拉高到120萬元,加倍罰部分上限拉高到240萬元,可連續罰;銀行法及金控法行政罰上限1,000萬元,保險法內控罰鍰上限600萬元,券商部分則是240萬元。
此外,原訂2017年底要出爐的D-SIBs指標,銀行局副局長莊琇媛30日表示:「要從長研議」。國內銀行家數過多、規模過小,大銀行中又有一大半是公股銀行,造成金管會要訂定台灣系統性重要銀行(D-SIBs)指標時「難產」。
為了與國際接軌,金管會訂定2017年底要訂出D-SIBs的篩選指標,對外公告後,2018年必須推動法規修正,必須要求系統性重要銀行比別人資本適足率更高,例如法定資本適足率要8%,系統性重要銀行可能必須要10%,另外系統性重要銀行也必須自行訂定復原及清理計畫,即銀行若出問題時,如何自救,緊急時有哪些資產可變賣。
但目前篩選系統性重要銀行的指標仍無法出爐,莊琇媛表示,由於牽涉範圍極大,一旦被選定為系統性重要銀行,最低資本適足率要被拉高,要比別人增加更多財務報告事項,要訂定復原與清理計畫,「影響層面非常大」。
莊琇媛也表示,歐美國家可能選出2到3家系統性重要銀行,市占率可能就超過50%,但台灣因為銀行參與者眾多,可能需要再更長的時間來研議指標。
一般選擇系統性重要銀行,會以資產規模、商品系統性影響及商品對其他金融機構的關聯,例如匯豐銀行若擔任香港資金結算行,就會算是系統性重要銀行。
而台灣資產前八大銀行,合計資產市占率會突破53%,即會過半,但八家銀行中有六家是公股銀行,即包括台灣銀行、兆豐銀行、合作金庫、土地銀行、華南銀行及第一銀行,另二家是中信銀與國泰世華銀,但若要提高前八大銀行的資本適足率,必須要跟財政部商量,對國庫可能是一大負擔。
參考來源:經濟日報、工商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