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投清境「禁建令」將解除,環團擔心「違章民宿」將不只現在的上百間
南投縣仁愛鄉的清境地區,因為違章民宿林立,南投縣政府在2012年5月頒布「禁建令」,但南投縣政府打算在5月有條件解禁。環保團體就認為,有條件解禁雖然合乎情理,但清境地區有六成土地為「走山區」,必須低密度使用,南投縣政府應該重新檢討清境整體土地利用,並盡快拆除違章民宿。
南投縣仁愛鄉的清境地區,1992年開放土地買賣以來,便民宿林立,違章民宿超過100家,南投縣政府在2012年5月針對清境近500公頃的土地頒布禁限建令,不發給任何建照,禁限建令自頒布後,已三度展延。
《自由時報》報導,南投縣政府於3月31日召開「清境地區重大推動方向研討會」,縣長林明溱表示,當地民眾抱怨全面禁限建後,連要蓋工寮或家中小孩結婚增建房間都不行,不近情理,因此縣長林明溱認為若再禁限建,恐引發民怨,裁示將在今年5月有條件解禁。
(中央社)南投縣政府建設處長李正偉昨(3)日接受媒體訪問時指出,是有民眾向縣府反映,有小孩子要回來或是因為娶妻生子,想要增建房間,或是房間老舊想要整修,卻因禁限建令無法取得許可,造成不便。
李正偉說,不過解除禁限建令有條件,沒有山崩地滑以及環境敏感地區,縣府會優先開放,不過有山崩地滑以及環境敏感地區的話,會有條件開放,而民眾提出申請的話,也要提出地質鑽探報告等文件。
《好房網》報導,李正偉說強調,這次清境地區限禁建解除,重點在「原鄉村區」可建築部分,主要是考慮居民住的需求;例如有50年歷史的博望新村,因為限禁建,房舍增修拿不到建築許可,年輕人返鄉或新婚後,沒房間可住,這部分縣府將予以開放。
南投縣政府:新建違建即報即拆,違章民宿不會因此合法
但環保團體擔心,違章民宿等可能利用這次解禁機會取得合法資格。李正偉說,目前有112家民宿業者列管,違法的部分,不許有新的增建,想申請合法,必須符合現有土地及建管法令,民宿業者想大規模開發,根本不可能。
《自由時報》報導,南投縣政府建設處指出,禁限建期間,縣政府對於新增違建即報即拆,也要求無論是合法或非法民宿業者,都要定期進行消防公安申報,縣府也會不定期進行聯合稽查,一旦發現違反《觀光發展條例》等法令即依法裁罰,縣政府也對於清境地區110家民宿進行基礎地質鑽探監測,目前未發現重大問題,同時將建築面積在1,500平方公尺或6層樓以上的大型違建民宿,公布在縣府網站,提醒消費者注意。
環團:縣政府縱容既有違建,新建違建也沒有落實「即報即拆」
但根據2017年監察院對清境地區的調查報告,南投縣政府雖於2012年5月16日起暫停核發清境地區的建造執照,但沒有依法要求既存的違章建築「限期處理」,縱容清境地區大型違章建築持續存在,對於2012年1月1日以後新增違章建築案件,南投縣政府雖然有拆除零星幾棟違建,但多數還是沒有落實「即報即拆」。
《上下游》報導,地球公民基金會山林國土組專員吳其融指出,縣府過去實施「禁、限建令」手法確實值得商榷,這次有條件解除也不完全錯誤。「但重點是既有開發都是違規,政府要怎麼去面對這件事?不是說單純解除『禁、限建令』就好。」縣府本來就可依區域計畫法處理既有違建,但縣政府都以預算不夠為藉口。
吳其融認為,既有違規事實應先處理好,公開所有違規民宿資訊,再去做後續解禁,「現在民宿不斷暴增是事實,如果放寬,那這些既有違規要怎麼引導?還是又放任另一波違規出現?」
清境有六成土地位在「大規模崩塌區」,應該減少造鎮
《關鍵評論網》2015年報導,清境地區有六成以上的土地屬於「潛在大規模崩塌區」,而清境多數違法民宿都位於其上。「潛在大規模崩塌」一般稱做「走山」或「地滑」,有別於淺層的岩屑崩塌,是面積超過10公頃、深度超過10公尺或土方量超過10萬立法米以上的岩體滑動。
這種類型的災害需要長時間的孕育過程,因重力緣故,地體積年累月緩慢地向下滑動,平常無法用肉眼察覺,也無法判斷何時會發生,但只要發生豪雨或地震,就有可能誘發大規模崩塌。國內最有名的案例是小林村,當時瞬間帶走了全村462人的生命。
《蘋果日報》報導,靜宜大學生態研究所前副教授、台灣生態學會理事長楊國禎說,清境地區目前還沒有發生實際災害,不過清境邊緣已經出現崩滑的現象,如投89線(力行產業道路)49公里處華崗部落、14.9公里處都發生大規模崩塌。
楊國禎認為,站在生態研究的立場,但山裡就過山裡的生活,民眾不該要求在山裡過都市的生活,而政府站在風險管理的角度,應該逐年減少在山區造鎮,減低環境壓力。
南投清境:從無人聞問,到違章民宿林立
《環境資訊中心》報導,清境農場位於雪山山脈的南側,海拔1,750公尺,氣候宜人,景色優美。1960年代為了安置從緬甸作戰、撤退的國軍和軍眷253人,於是成立「見晴農場」,幾年後改名為「清境農場」。
一開始,退輔會原希望農場可以自給自足,沒想到卻連連虧損,直到1985年「清境國民賓館」營業,住宿收入遠大於農業收入,而讓清境農場從單純的農場,發展成觀光農場。1992年,清境農場部分土地放領,也就是土地所有權可以自由買賣、轉讓,這使得外地者陸續進駐清境經營民宿。
環境獨立記者朱淑娟2015年投書《風傳媒》表示,2001年12月《民宿管理辦法》發布實施後,客房總樓地板面積300平方公尺以下的農舍可做為民宿使用,清境的民宿更快速增加。目前清境農場九成業者都依上述辦法,以農牧用地申請興建農舍做為民宿使用,但之後又違法擴建,95%以上的民宿,客房數及總樓地板面積都有擴建及超限利用的情形。
根據2017年監察院對清境地區的調查報告,到2016年6月30日止,清境地區民宿家數共計110家,其中以「農舍用途」申請者有105家,這105家的土地使用管制多為「山坡地保育區農牧用地」或「林業用地」,都不屬於「都市土地」範圍,其中101家取得使用執照後,土地所有權人又在合法農舍外再行擴建,也就是有91%的民宿,都違法擴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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