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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污應變足夠嗎?

若我們希望全台灣的民眾都能早日享有乾淨空氣的基本人權,釜底抽薪的產業轉型、能源轉型及交通轉型都是不能逃避的工程。

文:王敏玲(地球公民基金會副執行長)

月光山下的憂愁

十二月中旬,高雄美濃恬靜慢活的村落旁,多了許多前來採番茄的遊客。鄉村的氣氛多了幾分熱鬧與歡欣,體驗了農事的孩子們在田邊追逐、奔跑著,一旁的大人卻面有愁容。明明是晴天,望向月光山,卻濛濛的。

大人的憂愁其來有自,自從前年看到電視報導中南部在秋冬季節空污非常嚴重之後,大人就減少到南部親友家的次數了。答應孩子去美濃的前幾天,大人查了環保署的空氣品質預報,顯示為對敏感族群不良的橘燈。

大人的愁容還有這個:空污指標橘燈表示細懸浮微粒(PM2.5)的濃度大約在35.5 至54.4μg/m3之間,雖不若紅燈那麼糟,但他想起不久前的報導提到,已有新的證據顯示細懸浮微粒除了將導致肺功能下降外,也會使血壓升高,並與造成糖尿病及阿茲海默症等之機轉有關。

因為工作長住北部的他,可以選擇空品好一點的日子才帶孩子回南部,但住在南部的親人呢?尤其那份報導還提到PM2.5濃度年均15μg/m3的標準不夠低,研究顯示在此標準以下,仍會對人體或動物造成傷害註1,也就是說,就算達標,空氣品質都不算好,何況家鄉的秋冬天空那麼灰濛,不知何時能達標。想到這裡,他又蹙了眉。

總量管制與緊急防制

近幾年在民間持續發聲下,空污防制的制度面有些改變,104年6月30日環保署終於會同經濟部公告了六年的高屏空污總量管制,高屏既有的固定污染源(工廠)只要在一定規模以上,其已經取得的許可量都要減少(大約壓低三成),而實際的排放量不僅要列管,而且工廠應依照總量管制的要求逐期達到指定削減,不再是繳交空污費就了事。

總量管制在107年7月1日後將進入第二期程,超過600家高屏工廠在這個期程的三年中必須執行較大幅度的空污削減,長期推動、關注本案進展的地球公民基金會也將持續把關。

另外106年6月9日環保署修正發布了「空氣品質嚴重惡化緊急防制辦法」,在空氣品質到達嚴重惡化(分成三級、二級,及最嚴重的一級)前,先定義兩種程度的警告(二級預警、一級預警),亦即在空品惡化前先協調污染源減產、降載。其中,最受矚目的是在中南部運轉了二、三十年的老舊燃煤機組。

位於高雄市永安區興達港南側的興達火力發電廠,是早期台電為配合南部工業快速成長的電力需求而建,其四座燃煤汽力機組在民國71年9月到75年4月間陸續商轉,也就是說,最老舊的已逾35年,合計燃煤機組裝置容量佔了210萬瓩。

台電在興達電廠運轉幾年後,又在台中市龍井區興建了中部火力發電廠,燃煤機組共有十座,在民國80年5月到95年6月間陸續商轉,燃煤的裝置容量高達550萬瓩。

至於比興達電廠更早設立的大林電廠,位於高雄小港大林蒲,已於民國101年8月底將兩座運轉超過40年的燃煤機組除役,新的兩部80萬瓩超超臨界機組,預定於107年2月及7月商轉。

燃煤產生非常大量的硫氧化物與氮氧化物,這些污染物在空氣中會轉變為PM2.5,興達與中火兩座電廠又位在台灣中南部的上風處,而中南部每年10月至3月大氣擴散條件不佳,PM2.5濃度過高,因此電廠自然成為污染減量的焦點。

空品嚴重惡化緊急防制辦法第六條規定: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參考空氣品質惡化警告等級之警告區域管制要領,根據轄區內氣象及污染源特性,公告區域空氣品質惡化防制措施,並納入空氣污染防制計畫。

106年11月中旬,張景森政委協調電廠的降載減排,11月19日半夜高屏紅爆嚴重,台電在緊急防制的要領下夜間數次增加降載幅度,興達電廠及中火除了停機的三個機組,其餘的燃煤機組均降載至87%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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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2月17日高雄反空污遊行。何俊彥攝

反空污遊行

2017年12月17日台中與高雄發起反空污遊行,減煤的呼聲不斷,地球公民組隊參加了高雄場,我們提出以下訴求:反對高污染產業擴張、加速減煤時程——興達電廠減煤三成、限期改善高屏污染、加嚴管制有害空氣污染物、強化因應對策,秋冬也要乾淨空氣

諷刺的是,遊行過後一週,12月24至26日中南部空品又達紅色警戒,此間一度逢境外污染移入,北部及東部空品也惡化,但境內的空污造成的紅爆時間很長,儘管啟動預警等級的緊急防制,但中部、雲嘉南、高屏空品區24日日均值仍居高不下,AQI紅爆,25日中部AQI橘燈,但雲嘉南、高屏空品區仍是紅爆。

在空污嚴重的高雄,環保局在25日協調前二十大工廠及汽電共生廠應變,根據環保局臉書在當日下午6點37分貼出的資料:配合降載的共有4家,含興達電廠,停工或停爐的有3家,加藥減排的有8家(降載同時加藥減排1家,另有一家改用天然氣)。但直到本文截稿前,筆者查詢高雄市前金站26日的監測資料,污染濃度不僅高得嚇人,而且從12月25日上午10點到26日下午2點中有25個小時細懸浮微粒濃度高於54μg/m3

轉型工程不能逃避

這代表什麼呢?因應季節變化而採取緊急防制的方向正確,但是應變的幅度足夠嗎?中南部工廠這麼多,幾百萬的民眾何時才能免於呼吸髒空氣的憂心與傷害呢?

2017年12月21日,地球公民與環權會、綠盟、彰化環盟、美濃愛鄉、高市教師會等團體共同在立法院召開記者會,呼籲賴清德院長:環境、健康不能無視,空污防制應展現整治的決心。筆者在會中則強調不僅空污的加嚴管制不能再拖,如果無法達到新標準的老舊工廠也應該有退場機制。例如目前正在大修的空污法,草案第62條,針對違法情節重大者,「得」令其停工或停業之用語,應修正為「應」令其停工或停業!淘汰惡質工廠!

此外,防制空污畢竟屬於末端管制,若我們希望全台灣的民眾都能早日享有乾淨空氣的基本人權,釜底抽薪的產業轉型、能源轉型及交通轉型都是不能逃避的工程。

註1:摘自《蘋果日報》江慧珺報導<PM2.5不僅傷肺,還傷心腎恐致失智>2017/10/17。國衛院國家環境國家環境研究所長郭育良指,現行空氣品質標準為15微克,顯見此標準不足以保護民眾健康,應朝向世界衛生組織制定的10微克標準。

 

引用來源:地球公民基金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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