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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科三期 承諾枯水期不調播農業用水

環保署13日舉行第332次環評大會,中科三期二階環評獲得通過,終結了十多年的纏鬥。調播農業用水的部分,仍是此案最大爭論所在,老農出示近日因為天氣燥熱缺水而乾枯傾倒的水稻田照片,憂中科三期排擠農業用水。

中科三期環評歷經12年,經2次法院訴訟判決、5次環評大會及數十次的專案小組會議,最大糾結仍是「搶水」爭議。后里農民許金水今在會上出示照片說,中科三期進駐后里後,就開始出現農業用水被嚴重排擠的問題,最近后里因為用水不足,天氣炎熱乾燥,缺水灌溉的稻田竟然出現整排枯乾傾倒的異常景象,非常痛心。

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蔡雅瀅律師說,依《水利法》第18條規定,農業用水優先於工業用水,是我國水資源分配的基本原則。當地農民長期承受缺水之苦,園區用水應盡力避免影響農業用水。

環委也關注用水,環委劉小如說,農產受到影響,整個市場受影響,受害不是只有在地農民,中科局應積極使用再生水。

在環委要求下,中科局最後承諾,每天用水約需4.3萬噸,除了已獲台水公司同意非為農業灌溉用水的2.5萬噸既有供水系統供應用水外,其他1.8萬噸用水會落實台中農田水利會準則,「在不影響農業生產及農民既有灌溉需求情況下為前提,以加強灌溉管理所結餘農業用水調用該園區使用」,中科三期環評案也終告落幕。

中科管理局則承諾,未來2.5萬CMD(立方公尺/每日)以下用水不調撥農業用水,若超過2.5萬,原則上應使用節餘農業用水;最後以此條件獲得通過。

諾枯水期不調播農業用水 原則使用節餘水

為了讓老農放心,大會在結論中強調,當用水量超過2.5萬CMD,需要調度農業用水前,必須向農田水利會申請。除了已獲自來水公司同意供應的2.5萬CMD不得調撥農業用水,超出2.5萬CMD的部分,枯水期不調播農業用水,控管機制需納入台中農田水利會的「在不影響農業生產及農民既有灌溉需求情況下為前提,原則以加強灌溉管理所結餘農業用水調用該園區使用。」至於因為天候異常造成的乾旱,則回歸經濟部的緊急應變機制。

中科三期七星園區位於台中市后里區,面積112公頃。引進產業包括光電、精密機械、生物科技、綠能等工業,屬於綜合型科學園區。由於搶用農水、污染排放的疑慮,本案12年來歷經通過環評、動工、訴訟、再環評、訴訟、和解的漫長抗爭,最後進入二階環評。

在今年3月的環評大會時,由於在調撥農業用水、廢棄物處理、空污排放還有爭議,大會決定讓此案補正再審。其中枯水期不調撥農業用水的控管機制更是這次重審的討論重點。

在初審小組送大會的結論中,要求中科三期內的高科技產業需達到製程用水回收85%、全區用水回收達75%。用水量依經濟部水利署意見核減為4.3萬CMD,但在用水量超過自來水能提供的2.5CMD後、必須調動農業用水前,必須提出環境影響調查報告送審。不過環團與當地農民「台中后里農業與環境保護協會」對於調動農業用水的機制仍有疑慮,因此遭大會要求中科再補充。

中科局指出,確定核定用水量從原訂的6.3萬CMD下修為初審結論的4.3萬CMD,初期的2.5萬CMD則從由自來水供應。雖然民間團體再度要求核定用水量再下修到2.5萬CMD。但中科局局長陳明煌並沒有鬆口,指出目前仍有部分廠區還沒完全設廠,加上已進駐的友達努力節水,所以目前用水量只有1萬多CMD,雖然中科未來會尋求不耗水的產業進駐,但仍擔心砍了用水量後,園區或是友達以後發展將受限制。

此外,中科承諾園區用水內控機制將包括源頭控管及入園審查、廠商用水查證與節水輔導設置、鼓勵使用再生水,與設置5日用水量的蓄水設施。

農民控中科三期進駐後 豐水期也受到影響

后里農民不滿,中科三期進駐后里之後,就開始出現農業用水被嚴重排擠的問題。台中市后里區農業與環境保護協會創會會長廖明田指出,不只枯水期缺水,連豐水期灌溉都受到影響。雖然中科說自來水的2.5萬CMD不會調撥農業用水,但自來水的來源就是排擠農業用水。

農民許金水表示指出,近日后里因為用水不足,天氣炎熱乾燥,缺水灌溉的稻田竟然出現整排枯乾傾倒的異常景象,讓辛苦耕作的農民非常痛心。協會理事長陳欽全更表示,目前后里地區農民必須間隔五天半,才能獲得一次十小時的供水灌溉,這種缺水的窘境已經逼近許多農作物生長的極限。

后里公館里里長馮詠淮強調,當地除了水稻,更有花卉、馬鈴薯等高經濟作物。每年投資就是上千萬,這些回鄉青農大多每人都背債四五千萬,若因缺水造成虧損,目前卻不見賠償機制,更不該只比照水稻的價錢來賠償。雖然會議代理主席馬小康提醒賠償機制不是在環評會議中討論,但馮詠淮批,政府怎能一手鼓勵回鄉又一手打壓青農?

面對此案最後還是通過了,馮詠淮提醒,後續還有農損補償機制要談,政府應該跨部會的合作提出方案,並且找農民談,不能互踢皮球。另外,部分承租高灘地的農民,並非位在水利會供水的灌區,他們的權益可能成為三不管的空窗,政府也應該進早因應。

調撥農業用水先溝通 增聘農民、環團入監督小組

在環團建議下,用水管控一項將納入中科三期的「環境保護監督小組」任務之一,大會並要求必須增聘當地農民、公民團體代表加入參與。

環境權保障基金會律師郭鴻儀指出,若真有調撥農業用水需求,除相關主管機關外,應建立與當地農民及公民團體達成共識的溝通協商平台,以落實在地民眾的知情同意及參與權,建立有效的溝通對話機制。

蠻野心足生態協會律師蔡雅瀅更要求調撥農業用水前應辦理環評變更,並在申請前,保障當地農民對水資源調度的知情參與權,包括應先提供包含用水需求、替代方案等必要資訊,並諮詢環境保護監督小組之意見等。對於潛在受影響灌區鄉鎮村里辦公室,應召開公聽會,邀請潛在受影響之農民及當地公民團體共同研商水資源調度之必要性及因應對策。

中科則表示,目前中科三期其實尚未調用過農業用水,未來真要調動,也會提早與農民溝通,未來將會出資協助水利會提高灌溉用水的效率。

 

來源:中國時報/蘋果日報/環資中心

引用來源: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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