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去化閒置資金 農業金庫設OBU 擬開放
編按:為協助全國農業金庫去化閒置的近5千億元資金,行政院政委陳美伶日前審議完成國際金融業務條例修正案,擬開放農業金庫可承作OBU(境外金融中心)業務。
為協助全國農業金庫去化閒置的近5千億元資金,行政院政委陳美伶日前審議完成國際金融業務條例修正案,擬開放農業金庫可承作OBU(境外金融中心)業務,預計9月立法院開議後提至行政立法政策協調會報研商。
根據中國時報報導,農業金庫吸納全國各地農漁會存款共計7千億元,惟放款金額僅2千億元,仍有近5千億元待消化,近幾年暫時將其中2千億元轉存在中央銀行。由於農業金庫有存款保證利息1%,轉入央行雖可獲0.8~0.9%利息,仍須再補貼剩餘利息給各地農漁會,因此近幾年爭取透過OBU放款。
銀行法規定僅銀行可以承作OBU業務,農業金庫不被認定為銀行,無法承作。官員表示,此限制對農業金庫不公平,農業金庫依農業金融法設立,資本額200億元比照銀行法,管理也幾乎依相關規範辦理。
官員表示,民國80年代曾發生農會擠兌、逾放比嚴重,為改善全台農漁會信用部資金「滿天飛」現象,依農業金融法成立全國農業金庫,規定全台農漁會至少75%資金需存放至農業金庫。
官員表示,全台有304家農漁會,都須將信用部吸納資金75%,全數轉存入農業金庫,並可獲得1%保證利息;其餘25%才可自由存放到其他銀行,不過仍有部分農漁會將全數資金存入農業金庫,1%利息成為農業金庫發展最大阻礙。
近幾年國內金融市場飽和,農業金庫5千億元閒置資金必須找到出路,因此積極布局東南亞國家,並與越南西貢銀行簽訂合作備忘錄(MOU),待國際金融業務條例修法完成後,可逐步向外拓展。
參考來源:中國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