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市國土計畫】4/30最後期限 營建署審查年後起跑
依據《國土法》,除了免辦理的台北、金門、連江、嘉義市外,其餘18縣市1都要在2020年4月30日前完成審查、公告實施。小組審查與大會審查加起來,初估三個月內將召開超過50場的國土計畫審議會。
業務單位內政部營建署綜合計畫組嚴陣以待。綜計組組長林秉勳坦承,「難度真的很高」,但他表示,二年前就提前規劃,內政部國土審議會委員跟業務同仁都有參與地方審查,因此能在中央審查前掌握各地問題。此外,綜計組也召開了43場協商會並提供手冊,主動釐清地方規劃遇到的問題。
為落實資訊公開,內政部召開的國土計畫審議大會跟大部分的專案小組會議都將提供現場直播。林秉勳說,除了讓公民參與更加容易外,也有助於縣市相關單位掌握審查重點,減少被退回重審的次數。
縣市國土規劃難度高 地方審議進度嚴重落後
根據《國土法》,國土規劃須先定「全國國土計畫」,再定出地方層級的「縣市國土計畫」,展現地方發展的土地規畫與願景,也是未來每一塊土地分區劃設的基礎。
2018年「全國國土計畫」公告後,18縣市緊接展開國土規劃、公開展覽、公聽會與審查。據原規劃,縣市應在2019年4月~10月將國土計畫提送中央審議。但各縣市進度大幅落後。直到2020農曆年前,新北才將縣市國土計畫才送到中央,成為領頭羊。
林秉勳解釋,地方辦理說明會後,還要處理專家意見與人民的陳情,甚至調整計畫,這花上不少時間。以新北為例,就歷經30場說明會與公聽會,六次專案小組審查,三次大會。至今仍有部分縣市仍未完成地方審議,還無法提送中央。
縣市國土計畫難度頗高,多數縣市都沒有相關土地規劃經驗外2,各地也有不同的議題。2019年一度傳出進度延後一年的消息。雖獲不少贊同,但也有人擔心延後將導致計畫生變,最後仍力拼2020年4月底前完成。
林秉勳表示,現況非都市土地的規劃是以《區域計畫法》出發,並沒有事先規劃土地的開發運用限制。開發商先找到地,再來申請開發,常有土地開發爭議。《國土計畫法》是先定好土地開發、保育、農業使用的框架,日後的開發就只能在限定區域內,區塊明確,減少衝突。國土計畫先做到這一步,就是很大的進展。
史無前例 內政部多管齊下力促準時達標
史無前例的縣市國土審議即將登場,觀摩「前段班」的審議情況,或有助於其他縣市即早修正問題,減少計畫遭退回修正的次數。
林秉勳表示,審查將提供現場直播,也會有幾場會在地方舉辦。除了提供各縣市參考,也讓有興趣參與的公民免於奔波。資訊公開是原則,大會審查一定提供直播,但小組審查場次太多,甚至時間重疊,部分場次恐難以直播。
他表示,中央審查委員都提前分組參與地方審查,中央承辦同仁也有參與,所以進到中央審查前,委員跟承辦同仁都已經掌握主要議題。除了提供縣市國土計畫的規劃手冊,過程中召開43場協調會主動排除疑慮,都是希望各地的國土規劃更順利,也能減少內政部審查的時間。
[註1] 台北市、金門縣、連江縣及嘉義市等 4個縣市的土地均屬都市計畫及國家公園,得免擬訂縣市國土計畫。
[註2] 《區域計畫法》時期,新北與台中都曾提出縣市區域計畫,並送內政部審查完畢。之後《國土法》通過,其他縣市於是直接規劃縣市國土計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