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市國土計畫】歷史性任務 第一案下周開審 民間關切重點總整理
全國盤點:農糧安全是底線、產業用地注意環境容許力
今(6)日內政部國土計畫審議會召開今年度第一次大會,進行審查前的溝通與確認。縣市國土計畫須遵循全國國土計畫的規範,也有因地制宜的空間。當各縣市規劃的農地加總起來不足全國應符合的總量,或是各縣市規劃的開發區域超過全國水、電、環境能承載的總量時,全國國土計畫審議會有必要加以監督。
2016年公告的《國土法》歷經四年終於從「全國國土計畫」邁向「縣市國土計畫」。會議主席、內政部政務次長花敬群指示,「這是一件歷史性的工作」,不能因為時間緊迫就就有所輕忽。雖然允許地方有彈性,但從全國角度來看,中央的審查還是要有態度。
負責國土計畫的業務單位,內政部營建署也在會中報告審查重點,以及外界關切的農地、產業園區開發等五大議題。
1. 農糧安全 把關維護農地面積總量
為了國家的農糧安全,全國國土計畫定有全國應維護為74萬至81萬公頃農地的總量。各縣市的分配量卻在縣市抗議下而未明定。全國農地總量的把關落到中央的審議機制上。
對於外界質疑農地將被大量被開發為產業使用。營建署說明,屆時會以「(各縣市劃定的)農業發展區第一類、第二類、第三類範圍內的非都市土地農牧用地與養殖用地,以及農業發展區第五類的面積加總」,做為各縣市農地面積。各縣市農地面積的加總,就是全國總量。為鼓勵農地維護,農業資源會加強投入到這些農地上,目前看來,總量大致足夠。
2. 新增產業用地已超出總量 縣市須補充必要性
考量各地的水、電、環境容受能力,經濟部在全國國土計畫階段提出民國125年以前全國「可新增」的產業用地3311公頃的總量。這是針對「新增」,不包括未登記工廠、閒置工業區、科學園區用地、也不包括專案核准的重大建設。
除了3311公頃的總量限制外,北中南也有各自的分派量。營建署表示,目前中、南部各縣市規畫的新增量,已經有超出的趨勢。對此,營建署會要求各縣市補充其必要性、財務可行性,並排定優先順序,以確保總量的維持。
對縣市的開發需求,國家發展委員會副主任委員郭翡玉質疑,「3311公頃」是不是要牢牢抱住不能動?營建署回應,這是原則,審查仍會保留彈性,也會請經濟部共同檢視評估。
3. 群聚未登記工廠(違章工廠)整體處理
輔導違章農地工廠的《工廠管理輔導法》去年剛完成修正,國土計畫也允許群聚未登記工廠面積達5公頃以上者,可規劃為城鄉發展地區第2-3類的土地,後續進行整體規劃,並不納入產業用地的總量中。零星工廠則依法輔導管理。
歷史任務 從全國整體高度審視地方計畫
這次縣市國土計畫增加鄉村區規劃,鄉鎮區可提出整體規劃期程,並沒有數量限制。另,因應離島土地特殊需求,澎湖打算在現有的農業地區五個分類外新增「第六類(農6)」,這些都會納入審查。
依據《國土法》,18個縣市國土計畫都要在4月底前完成公告,營建署評估,最晚要4月中就要完成所有縣市的大會審查。
營建署估算每縣市將經一至三次的專案小組審查,再進到大會審查。營建署表示,每完成五至六個縣市國土計畫的小組審查,就會一起提送大會,以加速進度。
至於原定要公開直播的專案小組及大會審查,目前仍在內部評估中。只能確定會有錄影,但錄影不對外公布。
花敬群指示,這是一件歷史性的工作,不能因為時間緊迫就就有所輕忽。各專案小組開會的經驗也要讓其他未參與小組的委員知道,快速交流,才能在短時間內完成合理的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