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琦:抗疫折扣券 效果待深思
薛琦 — 2020年04月16日政府為了對抗新冠疫情,準備發放折扣券(酷碰券),以刺激消費。但效果如何,值得再思。
首先,為防止新冠肺炎的傳染、擴大,就必須減少人和人之間的接觸。於是,人的移動緩慢下來不利生產,接著是停業與失業。再來,面對面的活動受到限制將減少服務業的需求,也同樣導致歇業與失業。全球各國許多政府在撒錢,金額不一,可救助失業者並維持其最低消費。我們政府在二○○九金融海嘯期間也發過每人三千五百元的消費券。性質雷同,但擬議中的折扣券恐係首創。
折扣券矛盾與歧視
折扣券就像百貨公司周年慶時的打折,或超市在周末促銷商品的折扣廣告,目的都是為了降價促銷,改變自家公司與其他公司出售類似產品的相對價格。但政府發行折扣券的性質有點不同。首先,折扣券不是全面適用,可惜只限於某類消費,或因只能用手機掃描,因而排除了他類業者。這形成了對無法適用者的歧視,是否是當初制定政策的原意?
視消費者有無需求
更嚴重的問題是,折扣券由政府先訂出折扣率,譬如購買支出的百分之廿五,這部分由政府出錢,鼓勵民間消費,但消費者仍要出百分之七十五。
政府的想法可能是,我出百分之廿五,民間還要出百分之七十五。於是,如果政府每人給二千五百元折扣券,認為可以促成民間每人七千五百元的支出,整體消費會增加一萬元,是政府支出的四倍,效果顯著。但問題是:
一、這效果的前提是,民間本來就有這項需求支出,而且價格彈性滿大。但是事實並非如此,譬如對一個已經處於無薪假的員工,即使領了政府補助,仍想把補助留著準備繳小孩的學費,自無法領受政府鼓勵消費的美意。二、如果政府的想法正確,百分之廿五的折扣券可以創造四倍的消費。那何不將折扣率降低到百分之十,可創造十倍的消費,豈不更好。
預算限制不能忽略
折扣券的比率太小,誘發消費效果不大;比率太大,又像消費券,增加政府支出,而且少了所謂的乘數效果。那它的真正效果有多大?如果折扣券適用的範圍很大,等同適用消費項目商品的減價。
假設政府一樣發每人二千五百元折扣券,對每個人形同在這二千五百元適用範圍內的消費品降價百分之廿五,也就是消費者可用七千五百元買到一萬元的商品與勞務,等同因部分消費項目降價,產生實質所得增加。這部分增加所得所創造的額外支出,經濟學稱之為邊際消費傾向,真的是微乎其微。
另一個理由是,消費者因為總預算有限,所有被消費券折扣所吸引的額外消費支出必須靠削減其他消費來填補。這是經濟學預算限制告訴我們的事實。
最後,如果折扣券實驗成功了,我們又可多了一項抗疫援外項目。
(作者 薛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