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嘉棟》貨幣與物價關係之謎(下)
許嘉棟 — 2020年10月08日
上個世紀六十年代以來,貨幣學派的貨幣理論昭告世人:貨幣過多必然引發物價上揚。不只可由歷史上不少陷入高度物價膨脹的國家獲得見證,而且1980年代中期前經濟學者的實證研究,也都印證只要一國貨幣供給成長過速,通常經過半年至一年半的時間遲延後,其物價(主要指消費者物價)的上漲率即會顯著提高。
然而1980年代末期以後,貨幣供給與消費者物價的關係出現鬆動,時常可看到貨幣供給快速增加,消費者物價並未顯著上漲的例子。近十幾年來,各國央行傾力放錢救經濟後,全球資金氾濫,但各國的消費者物價多仍維持穩定。以美國與日本為例,其央行近幾年雖擬將物價上漲率拉升至百分之二,但經多年努力寬鬆,還是達不到此目標。不免引人懷疑:貨幣理論是否與事實脫節,應該翻修、改寫呢?
我認為,貨幣理論並沒有錯,問題出在世人對「物價」的解釋過於狹隘。只要將「物價」予廣義解釋,除與民生密切相關的消費者物價,也將股票、房地產等資產價格納入「物價」的範圍內,此一疑惑立即可獲消解。事實顯示近十多年來貨幣供給快速增加的國家,消費者物價雖未顯著上揚,但股票或房地產的價格多上漲許多。
將物價的定義作廣義解釋後,較正確、嚴謹的說法,應是:貨幣過多,必然引發消費者物價或資產價格上揚。這是因貨幣的最重要功能是作為交易的媒介,然而貨幣媒介的交易標的除了民生物資,還包含股票、房地產、債票券、外匯,及其他金融性商品或實物資產等。貨幣供給多,總會流向某些類商品或資產的交易,促成該類商品或資產價格上漲。
當央行所增發的貨幣,多被用於股票、房地產等資產之交易,或被用於炒作外匯時,這些資金就被資產市場或外匯市場吸收,不會再被用於購買一般商品;如此消費者物價即不致受到過多貨幣供給之衝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