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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灌水資源轉供工業用水 環團:違反水利法及水庫運用要點

這次停灌的各水庫,民生用水跟工業用水共用供水管線,目前停供的各水庫農業用水完全停灌,但仍然以公共用水為名持續供應工業用水,有違《水利法18條》用水標的順序,以及19條必須是公共用水不足時才得以限制其他水權等規定。

因今年降雨異常偏低,經濟部及農委會以安定公共用水之名義,針對桃竹苗地區主要水庫下游之農業灌區停灌,環境權保障基金會研究員許博任表示,看似合乎水利法規定,實際上卻有違《水利法18條》用水標的順序,以及19條必須是公共用水不足時才得以限制其他水權等規定。

根據《水利法18條》規定,用水標的依序為家用及公共給水、農業用水、水力用水、工業用水、水運、其他用途。

 

這次為了抗旱需求,多目標蓄水設施停止供應農業用水,以維持公共用水的穩定,在外觀上似乎是合乎水利法規定,但實際上卻有違法且不合理之處。

 

許博任指出,這次停灌的各水庫,民生用水(公共用水)跟工業用水的供水管線都是共用的,所以目前停供的各水庫農業用水完全停灌,但都仍然以公共用水為名持續供應工業用水,這有違反《水利法18條》用水標的順序,以及19條必須是公共用水不足時才得以限制其他水權等規定。

 

另外本次停灌的各水庫,其各自的運用要點裡有明確規範缺水時民生、工業及農業用水如何減供的做法。以石門水庫為例,依照石門水庫運用要點,近來水情是屬於下限至嚴重下限之間,依規定農業用水是依計畫用水量的75%供水,公共用水及工業用水是90%供水,目前各水庫直接全面停供農業用水,有違反相各關水庫的運用要點之虞。

 

「綠農的家」有機農業創辦人洪輝祥說,國內的工業用水其實可以循環多次利用,但很多都只使用一次,水庫的水已經告急,農委會怎麼可以動到農業用水到其他地方?今天已經對農委會不抱什麼希望,農委會主委陳吉仲應該下台。

(中時 )

 

 

引用來源:中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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