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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支條例初審過關 明年上路

催生台版支付寶。電子支付、電子票證合併的電子支付機構管理條例9日完成初審,連同子法預計最快2021年第一季上路,將建構以電子支付為核心的新支付生態圈,金管會主委黃天牧表示,新條例將帶來新的動能,未來電子支付可跨平台使用,規模可望更大。

催生台版支付寶。電子支付、電子票證合併的電子支付機構管理條例9日完成初審,連同子法預計最快2021年第一季上路,將建構以電子支付為核心的新支付生態圈,金管會主委黃天牧表示,新條例將帶來新的動能,未來電子支付可跨平台使用,規模可望更大。

純網路銀行2020年底也將陸續開業,有助國內電子支付發展,金管會將全力推動更多的電子支付使用場景、更多元的支付工具,2021年將可能是台灣數位支付大躍進元年。

金管會訂定2020年底電子支付比率占消費金額的52%,即民眾用信用卡、金融卡、手機支付等金額,要占消費金額的52%,但今年因疫情影響,到6月底支付比率僅38.03%,比2019年底的40%還低。

黃天牧表示,電支條例若能順利完成三讀,可望建立更友善、便利的支付生態圈,有利於提高台灣提升非現金支付比重,對年底開業的純網銀也會有幫助,但電支交易量會不會因此大幅快速成長,還要再觀察。

黃天牧還表示,不論今年能否達標,明年電支條例過關後,金管會全力推動更多電子支付使用場景、更多元支付工具,依照新的條例通過後帶來的動能,會重新針對非現金使用再擬定新的KPI(績效關鍵指標)。

新的電支條例有三大亮點,一是電票與電支功能整合,二是可跨平台支付及集點,三是開放跨境匯款及合作,盼能刺激更多使用者。

銀行局局長莊琇媛表示,未來電子支付機構的核心業務有四項,即代理收付實質交易款項、收受儲值款項、辦理國內外小額匯款、與前三項相關的買賣外幣(含大陸及港澳),依開辦項目數最低資本額分別要求1、3及5億元;而提供收付訊息、端末設備共用、使用者間訊息傳遞是「附隨業務」。

另外如電子發票系統及相關加值服務;提供商品(服務)禮券或票券價金保管及協助發行、販售、核銷;提供紅利積點整合及折抵代收付款項;儲值卡儲存區塊或應用程式供他人運用;提供資訊系統及設備的規劃、建置、維運或顧問服務;其他經主管機關許可的業務,這六項是「衍生業務」。

也就是未來電子支付不僅可以買東西、繳保費,也可以買美元、人民幣,匯款到國外,還能多平台積點,一支手機就可行遍台灣,吃喝玩樂都靠手機付款。

新電子支付機構

圖片來源:工商時報

 

資料來源:工商、聯合

引用來源: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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