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遵慈》中日韓開啟東北亞整合
徐遵慈 — 2020年11月15日首先,從自由化的目標來看,2012年東協領袖責成研究機構進行一份RCEP自由化評估報告,當時日本主導的研究報告建議東協領袖應以高品質的自由化為目標,將RCEP撤銷關稅的比率訂定在90%左右。在15日公布的RCEP文本中,可看到各國降稅目標均超越過往的「東協加一」FTA,其中在已有FTA的成員間,在RCEP下降稅比率達到92%;而首次互相開放市場的中國與日本將互相撤銷86%的產品關稅,日本與南韓間也將互相撤銷81%至83%的產品關稅,可謂已回應RCEP追求高品質自由化的談判初心。
在服務業與投資方面,RCEP更將首開「東協加一」FTA以來,以「負面表列」開放服務業與投資的先例,並將針對金融、電信、專業服務等開放數十個次領域的外資持股限制或營業項目限制等,對於中、日、韓、新加坡等服務業進入其他RCEP國家市場,將提供重大商機。另外,RCEP亦首次規範各國對RCEP區域自然人移動的政策與措施應透明化,及應依法律核准入境許可、居留之申請、費用等,預計將改善RCEP國家間企業與人才之自由移動,更加深化區域合作。
此外,在日本、紐西蘭、澳洲等國主導下,RCEP也改變東協國家過去簽署FTA中,對於衛生檢驗檢疫措施(SPS)、關務與貿易便捷化程序、智慧財產權保護、電子商務等消極之規定。例如,在智慧財產權專章中,要求各國調和相關法規與程序、加強透明化與法律通報等,如權利人至一國登記智慧財產權後,可適用其他RCEP國家等。另外,例如明定貨品通關時間,原則應在48小時通關等,以改善各國關務效率,以及要求政府採購透明化及建立跨國之政府採購案件與商情專區等。
近年貿易保護主義高張,尤其今年以來新冠疫情重創東協各國經濟,今年除越南仍能維持正成長外,其餘東協國家均遭遇多年來罕見的經濟衰退,也因此一改保守作風,在RCEP中不論是協定設定的自由化目標,或是涵蓋的合作內容,都超越「東協加一」FTA與各國在WTO下的承諾,希望能藉RCEP及加強與中、日、韓的合作,振興貿易與吸引投資。在此企圖下,RCEP設定的生效條件為6個東協國家與3個FTA夥伴國完成批准時即可生效,預期應能在2021年內順利上路實施。
從15日RCEP視訊簽署儀式的精心規畫與隆重場面,可見RCEP成員對於未來經濟前景的期待,尤其中、日、韓三國將首次開啟東北亞整合,捐棄政治成見與外交紛擾,攜手與東協國家共創疫情後與「後川普時代」的亞太經貿新局,對我國與其他區域外的國家將影響至鉅。
(作者為中華經濟研究院台灣東協研究中心主任)
引用網址: https://www.chinatimes.com/opinion/20201115004051-262105?chdt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