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英士、鄭佾展、高思齊》水庫難解氣候的旱
百年大旱的說法不知從何而來? 以水庫作為因應氣候變遷的方案,是否真有必要也有疑問。科學界亦不乏反省意見,例如中央研究院地球科學所兼任研究員汪中和認為,興建水庫弊多利少,不是必要選擇,應提高農業用水灌溉效率、提高工業用水回收及循環比例等,才是正途。
氣候變遷是現在進行式,如果要因應氣候變遷,首先要對氣候變遷的影響有科學上的調查,如降雨模式、豐枯水量、氣溫變化等等。其次依據這些背景資料來設計整體的水資源儲留方案。英國政府曾在2013年對於氣候變遷對水庫的影響與因應方式作出一份178頁的報告,台灣沒有這類報告,顯見政府對於氣候變遷的認識有限。「氣候變遷」對於經濟部而言是推動水庫建設的「說詞」,而非真正的理由。
面對氣候的變化,政府很快提出大刀闊斧的水庫建設作為「開源」方案,節流部分則從農業下手。10月中經濟部和農委會無預警公告停止灌溉桃竹苗地區農田,1.9萬公頃即將收穫的水稻因而枯死,辛苦耕耘幾個月的成果毀於一旦,將心比心,農民抗議這不是金錢可以補償的,實有其道理。
極端氣候下,因應水資源短缺問題應該更多元,從供水與用水面思考,並依據「共同但有差別責任」的原則,來公平合理地在不同用水端分配責任。
在供水面,農業用水雖然最多(水利署統計為7成),但水源的67%來自自然的河川,3成來自水庫與壩堰,其餘4%來自地下水。與過去農業超抽地下水的印象不同的是,根據研究,台灣水稻田的用水有4成回流地下,每年可補注的地下水高達20億立方公尺,等於6座翡翠水庫的有效蓄水容量。
對照地形、糧食習慣相似的日本有將近9成的灌溉水來自河川,另外1成來自農地的蓄水池,完全不需要水庫挹注水源。或許面對農業的用水需求,改善河川水質與停止填埋埤塘是更好的方法。
工業用水雖較農業少,但使用過後的工業廢水無法回歸自然。目前台灣對於工業廢水的管制僅止於設定排放標準,無法確保河川的水質。前內政部長李鴻源提出興建60座汙水處理廠的願景,是產業界因應缺水台灣應承擔的責任。
民生用水方面,道路與建築的涵水潛力、公園綠地海綿化濕地化等「藏水於民」的水調適方案要被看見,對於節水家庭、公司的識別與獎勵是水公司可以做的。
世界氣象組織表示,2015年到2020年「可能分別都是紀錄上最熱的6年」,極端氣候的未來已經來臨。首當其衝的水利部門在轉身調整自己的歸屬之前,也許更需要提早因應做個具有氣候視野的機構,不能再以大建設,甚至是傳統的水庫建設思維應對氣候變遷的衝擊。
停滯多年的行政院組改草案近日正密切協商,在此之前,請水利署當個看守部門,耗費大筆經費的建設可以考慮少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