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瑞雄》國家數位發展 「跨部就不會」?
張瑞雄 — 2020年12月08日成立數位發展專責單位是民間資訊界多年呼聲,很高興政府終於要成立了,但是喜悅中還有憂慮。
感覺政府只是想當然耳地把一些部會單位和業務移撥,並沒有找業者和利益相關者充分溝通,確立數位發展部成立的宗旨和目的。擔心未來數位發展部是否真能發揮功能,改變國家成為數位國家,發展壯大數位經濟,並幫助產業的數位轉型呢?
以數位國家而言,就是政府各單位的業務都可以在網路上辦理,多(都)用網路,不需要在馬路上奔波。但數位發展部管得到其他部會嗎?數位化是各部會都需要做的事,很多業務還是跨部會,但跨部會很多是「跨部就不會」,到時候數位發展部如何推動整個國家的數位化呢?還有國家業務數位化需要國民的數位ID,內政部現在推動的數位身分識別證就遭遇到很大的阻力,未來數位ID業務也要移至數位發展部嗎?
其次是發展數位經濟,業務如何和經濟部分工且合作?又以現在很重要的金融科技而言,內容牽涉到很多金管會的業務,已經通過的網路銀行將要營運,未來是歸金管會還是歸數位發展部管?還有幫助廠商做先期研發工作的工研院幾個研究所、資策會、商發院等等,是否要從經濟部移至數位發展部?
再來是產業的數位轉型,大企業可以有人才有資源來做數位轉型,台灣占大多數的中小企業缺乏人才和知識來做數位轉型,幫助中小企業數位轉型應該是數位發展部的主要任務之一。但中小企業又歸在經濟部中小企業處來管理,中小企業處其中一個主要任務就是「提升中小企業科技資訊應用能力」。未來如何避免數位轉型的多頭馬車和疊床架屋,或者變成「三個和尚沒水喝」,才不會讓數位發展部治絲益棼,這才是最重要的。
所以成立單一的數位發展部實無法單獨承擔台灣的數位轉型工程,必須所有部會都動起來,因此各部會派副主管兼資訊長加入的數位發展委員會形式,最能達到跨部會溝通協調的功能。委員會以行政院副院長兼資訊長為主席,一旦委員會對某項業務達成共識,就回到各相關部會積極推動,如此才能務實有效率的執行。
數位國家、數位經濟和數位轉型是國家未來發展的三大工程,各部會都需要參與,沒人可置身事外。即使未來仍是以「部」的形式成立,也應該下設包含各部會資訊長的委員會,以加強跨部會的溝通協調功能,請行政院慎思之。
(作者為國立台北商業大學校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