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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管會:電支機構不得作放款

電子支付機構將不得做放款、墊款業務。金管會主委黃天牧7日首度明確表示,即便未來新的電子支付機構條例上路,金管會對電子機構從事放款會用非常審慎的態度,放款「現在不准的,未來當然就不准」。

銀行局長莊琇媛也表示,主要是電支機構已可接受儲值,若再可以做墊款或授信,這樣幾乎就等於銀行業務,金管會在這部分會極「審慎」,現行電支條例,及正在立法院討論電票電支二合一的新電子支付機構條例,對於電支機構可承作的業務,都是採正面表列,並沒有授信這個項目,除非是經主管機關核准的其他業務,但金管會並不考慮放行。

現行電子支付機構如街口電支、歐付寶、橘子支等,可接受客戶儲值(但不得支付利息),經營代理收付、轉帳,新的電子支付機構條例預估明年第二季上路,會新增小額匯款及電支衍生的週邊業務,但仍是不得經營授信。

立委7日在財委會質詢蝦皮購物平台提供「蝦拼晚點付」,提供客戶購物15日後才付款的服務,即替客戶購物墊款,類似授信或信用卡業務,立委指控此舉將可能鼓勵年輕人購物,引爆新的卡債風暴。

黃天牧對此表示,蝦皮購物平台或蝦皮支付(現為第三方支付業者)目前都不是金管會主管的機構。但因為蝦皮支代的代理收付金額已大到觸及法規門檻,必須升格為金管會主管的電支機構,金管會已核准蝦皮支付籌備升格,但蝦皮要增資須通過投審會審查,未來即便過關,成為金管會主管的電支機構,因為金管會未開放授信業務,所以若是蝦皮電支負責蝦拼晚點付的墊款,將不准許繼續承作。

但黃天牧受訪時亦脫口而出,蝦皮增資要經投審會審查,「我不預期他…」,似乎暗指蝦皮支付恐有陸資疑慮,難過投審會這關;但再追問蝦皮是否難升格為合法電支時,黃天牧則回應「沒有,投審會還在審,我們(金管會)不知道」。

引用來源:中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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