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CC重啟研擬數位通訊傳播法 外界質疑將管制網路新聞
NCC重啟研擬「數位通訊傳播法」,針對修法內容,將委託財團法人電信技術中心、資策會科技法律研究在21日舉辦「數位通訊傳播服務之規管趨勢與法制革新」座談會,由於「數位通訊傳播法」草案涉及的業者包括Google、臉書、YouTube等平台業者,外界質疑NCC監管範圍,將藉此法從電信、有線電視及頻道等廣電媒體,延伸至網路世界。
尤其中天新聞台被下架當天,NCC臉書粉絲團突然發布美國針對網路不實言論的判例貼文,外界解讀從來就不是NCC管轄權限的網路世界,NCC將把監管的手伸向網路,遭網友留言灌爆。
雖然NCC連忙於12日連澄清表示只是分享案例,以後Po文會更審慎,但21日針對「數位通訊傳播法」草案修法的座談會,討論題綱將包括「如何適切定義不實訊息或假新聞?」、「管制不實訊息或假新聞的必要性與正當性為何?」、「治理模式應採取自律、共管、抑或行政機關或法院介入等模式?」、「又如何建構適切的管制機制,以兼顧言論自由等基本權利之保障?」、「以及事實查核組織應扮演何種功能以臻公私協力?」則引發外界連想「數位通訊傳播法」是否將進一步監管網路新聞?也引起外界一陣譁然。
另外,該座談會也將探討「數位通訊傳播法」草案對數位通訊傳播服務提供者之定義是否有必要調整?以ISP服務類型界分之免責條件是否妥適?等議題。
中天新聞轉戰社群影音平台YouTube,目前訂閱數已迅速突破200萬人,先前「數位通訊傳播法」草案也有社群平台需下架「假消息」相關條文,NCC此時針對「數位通訊傳播法」草案內容修法委外召開座談會,難免引發外界質疑有針對性。
NCC發言人翁柏宗對此否認「針對特定個案」,並表示該草案之前已辦過一次座談會,這次是第二次,且座談會主要收集外界意見做為修法參考。
「數位通訊傳播法」草案於2018年立法院交通委員會初審通過,當時立法背景主要希望遏止網路「假消息」氾濫,但外界認為將箝制言論自由,立院退回NCC重擬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