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農教育法》是什麼?面對萊豬,我們需要它!
台灣推動《食農教育法》草案,共有 3 目標
「食育」一詞從日本而來,是由推廣養生飲食的日本軍醫石塚左玄所發明。由於 20 世紀末西方速食文化進入日本,日本政府想要培養人民對於食物營養的知識,因此於 2005 年公布 《食育基本法》,推動「食育」;其他如英國、韓國等國也皆已展開「食育」的立法或實行措施。
根據台灣的「食育基本法研究會」,食育是「習得飲食相關知識及食品的選擇能力,以及培育國人實踐健全飲食生活之能力」;而追隨國際推動「食育」的腳步,民進黨立法委員洪申翰、吳思瑤、黃世杰及范雲等共同擬出《食農教育法》草案,要求中央的主管機關——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以及地方縣市政府,從衛生、教育、環境、文化、採購、科技研究等層面推動食農教育。
其草案有 3 目標:
- 培養國民消費觀念及飲食習慣,強化健康飲食生活,增進國民自主選擇飲食之識能。
- 鼓勵國民參與農業生產至飲食消費過程之各種教育活動與實際體驗,增進生產者及消費者之交流,強化國民對國產農產品認同、信賴與支持。
- 維護飲食與農業文化的傳承,推動地產地消,增加農村就業機會,促進地方創生與農業永續發展。
《食農教育法》是將食育從學童擴及全民。立委范雲表示,日本在 2005 公布《食育基本法》,韓國則在 2013 年實施《飲食教育法》,都是強調在家庭、學校、社區等場域,能夠執行食育。
主婦聯盟環境保護基金會董事長鄭秀娟表示,台灣不可能脫離國際自由貿易風暴。這 10 年來,萊牛、萊豬或日本輻射可能污染食品叩關爭議持續不斷,要根本解決食品安全的問題,不能單靠法律的禁制或高成本的邊境管理,而應該要倚賴安全的環境生態與農村,也就是形成讓食物營養、土地水源安全,以及農民樂於耕作的環境,國民才能輕鬆辨識健康安全的食物,擁有綠色友善生態的生活方式。
農業科技研究院農業政策研究中心研究員陳玠廷則表示,每當食安事件出現,消費者雖然能理智地從資訊上認知食品安全性,但,情緒上卻還是充滿不安;他指出:「透過認識、理解食物從產地到餐桌的過程,讓每一次的消費都能夠在充分的資訊下,依據每個人不同的需求與條件,做出最安心、負責的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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