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T社評:歐美應合作監管跨國銀行
英國《金融時報》 — 2013年07月29日跨境金融機構的存在令監管機構面臨困境。例如,一家歐洲銀行的健康狀況可能受到其紐約辦公室活動的影響,而這一信息的主要披露地在美國。與此同時,與其美國辦公室進行業務往來的美國人看重的是其歐洲母公司的聲望,而美國的監管機構不容易對其母公司進行監管。
既然不同當局都面臨監管盲區,顯然的解決辦法就是合作。但不同當局的利益可能並不一致。由於每個監管機構最關心的都是維護本國利益,如果一家金融機構對雙方都很重要,那麽無論哪一方都不會放心地把這家金融機構交給對方來監管。如果監管機構面臨政治壓力,必須淡化處理一些可能切實而嚴重的問題,那麽局面就會變得更糟。
美國提議利用治外法權這個笨辦法解決該問題。美國當局希望能夠查看在美註冊交易商的歐洲母公司的內部記錄——其中包括巴克萊(Barclays)、德意志銀行(Deutsche Bank)和法國興業銀行(Société Générale)等大型銀行。
除非美國願意開放高盛(Goldman Sachs)和摩根士丹利(Morgan Stanley)等美國銀行的賬簿,否則上述要求看起來一廂情願得要命。最近幾年,歐洲和美國的監管機構都出現了失職,在國際上造成了嚴重影響。如果美國自己不願讓步,也不應指望歐洲會讓步。
但我們仍應該嚴肅考慮美國對當前跨國銀行監管框架健康的擔憂。金融體系的穩定與所有國家休戚相關。
解決辦法之一是加強合作。除了在互惠基礎上共享信息以外,監管機構應該審查彼此的工作。這將迫使各國當局擴大視野,直面自己的不足。
除此之外,結構性改革可能有助於降低一國當局對外國監管機構的依賴,例如,如果規定銀行分支機構必須持有足夠資本金,那麽它們在面臨壓力時就不必依賴其海外母公司了。
許多國家對跨國銀行的穩定性感到擔憂。作為全球最大的經濟體和全球金融的中心,美國從未完全擺脫此類擔憂。美國認為通過越權對外資銀行進行監管,自己能夠獨力解決這些問題,但這個想法是錯誤的。美國應該幫助建立一種新的金融秩序,而不是爭搶管轄地盤。
譯者/鄒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