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企老總被砍薪 最高只能是員工8倍
風傳媒,李忠謙 — 2015年01月06日
2015年1月1日起,中國正式實施《中央管理企業負責人薪酬制度改革方案》,包括中石油、中石化、中國移動及金融、鐵路等其他72家企業的負責人薪資都將受到影響。根據新規定,這些央企負責人的總收入不得超過該企業員工平均薪資的8倍,而且負責人的薪酬必須公開。
2015年1月1日起,中國正式實施《中央管理企業負責人薪酬制度改革方案》,包括中石油、中石化、中國移動及金融、鐵路等其他72家企業的負責人薪資都將受到影響。根據新規定,這些央企負責人的總收入不得超過該企業員工平均薪資的8倍,而且負責人的薪酬必須公開。
新方案規定,央企高管的薪資結構從2015年起,從「基本年薪加績效」改為「基本年薪、績效年薪、加上任期激勵收入」。基本年薪是72家企業的在職 員工平均工資兩倍、績效年薪不得超過基本年薪兩倍、任期激勵不得超過年薪總數的30%,年收入總計不得超過員工平均年薪的8倍。所謂「央企」包括由國務院 代表國家履行出資人職責的國有獨資或國有控股企業。「央企負責人」則包括企業董事長、黨委書記、黨組書記、總經理、總裁、行長、監事長、監事會主席與其他 副職負責人。
BBC指出,央企負責人往往具有雙重身份,包括職業經理人與高階公務員,等於是既有高管工資、又有高官待遇。資料顯示,2013年中國滬深上市公司 主要負責人的平均年薪為76.3萬人民幣(約合新台幣381.5萬);央企負責人則是滬深上市公司負責人的2至3倍左右(約新台幣800萬至1200 萬),與員工薪酬差距達12倍之多,顯著偏高。
官媒《環球時報》引述《外交學者》、《國經財經時報》等外媒,稱這次改革旨在消除公眾對國企高官報酬與獎金的不滿。但中國網民紛紛在微博上 吐槽,認為「限薪另就是個狗屁安慰劑,搞不好就下台才是正確的」、「上有政策、下有對策。高管的薪酬一毛錢都不會少的,減薪的最終還是基層員工」。還有人 酸稱「他們(央企高管)是靠工資生活的?」或嫌外媒不懂中國民怨,因為「(負責人)領高工資,(央企)還整個虧損,這才是民眾的意見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