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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盟應如何應對中國崛起?

中國歐盟商會主席 伍德克
烏克蘭無疑將會成為歐盟委員會(European Commission)新任領導人外交政策的主要焦點。這個東部近鄰的重要性毋庸置疑。但讓-克洛德•容克(Jean-Claude Juncker)及其委員會應該同等重視(甚至更加重視)一個更加遙遠的東方國家。

自2009年末《裡斯本條約》(Lisbon treaty)生效以來,歐盟(EU)專門負責歐洲的對外貿易和投資事務。歐盟與中國的關系應該被作為要務,以反映中國龐大的市場規模和限制性的投資環境。

自全球經濟危機以來,中國對世界經濟增長的貢獻遠遠高於其他所有國家,而且按購買力平價計算,中國已經成為全球最大的經濟體。然而,中國長期對外國投資採取一種另類的做法。

與歐盟不同,中國保留著外國投資和國內投資的區別——歐盟甚至沒有將在其邊界內的投資歸類為“外國投資”的專門用語。通過這種做法,中國為市場開放加了限制,即列出指導性的條件,只接受被其認為有利於國內特定行業政策的外國投資。

一年前中共十八屆三中全會發布了所謂的《決定》,其中勾勒的龐大的改革議程以其廣度和大膽性受到歐洲在華企業的歡迎。《決定》聚焦於進一步開放市場,如果得到堅決執行,它就有可能讓中國日益下滑的經濟實現再平衡,並為歐洲和其他外國公司創建一個公平的競爭環境。盡管該決定表明瞭中國領導人推進改革的政治意願,但它們不會在一夜之間變成現實。

中國最近密集開展的反壟斷調查表明,問題將會繼續層出不窮。一個是中國如何調查稅收問題,尤其是外國公司的稅收。歐盟領導人在考慮如何與中國打交道的時候應該想到這些困難。

外國企業逐漸變得不願對有爭議話題公開發表看法,這是情有可原的。

因此,當中國歐盟商會成為首個對中國過去一年半時間里在執行反壟斷法方面的不透明性和缺乏正當程序公開表示擔憂的商會的時候,它被譽為勇氣可嘉。

外國企業有必要公開表示擔憂,原因不僅僅是近期的反壟斷調查。但它們不應藉此貶低中國改善反壟斷法執行方式的努力。中國經濟再平衡和升級需要良好的環境,反壟斷法正是改善這些環境的基石之一。

然而,在反壟斷調查中不堅持正當的法律程序可能會導致如下局面,即行政權力不僅會反常地扭曲競爭,而且從大了說還會影響中國加大市場開放的信譽,同時還令人懷疑中國讓市場在經濟中扮演更大角色的能力。

在去年三中全會閉幕之後,外國公司對中國的投資信心升至歷史最高水平。會議傳遞出的重要的政策方向讓中國贏得了贊譽,如果由於執行不力而破壞了這種贊譽,那就太可惜了。

反壟斷調查表明,歐盟的政治領導層必須準備在政治上棘手的貿易和投資事宜上與中國正面交鋒。此類戰略必須建立在對中國商業環境深入瞭解的基礎之上。歐洲議會(European Parliament)應該像美國那樣,密切(且定期地)關註北京的貿易政策和舉措,以便在與中國打交道時能夠做出明智決定。

這關繫到歐洲的數百萬就業崗位、對經濟增長的一大貢獻、我們創新的能力以及中歐友好關系帶來的多重好處。

鑒於中國如今是超級經濟大國,日益塑造著全球實踐,同時還在海外大舉投資,因此歐盟所有機構和成員國現在是時候把與中國打交道作為要務。

這意味著歐洲議會、28個成員國和歐盟委員會要以同一個聲音說話,頂住屈從於中國經濟實力,以放棄統一的、以結果為導向的戰略為代價來換取短期利益的誘惑。

歐洲領導層的變更為調整對華戰略提供了機遇。機遇中的機遇是,歐盟正在繼續與中國談判一項雄心勃勃的雙邊投資協議。這些談判代表著自2001年中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WTO)以來,歐洲與中國在貿易和投資政策方面最為重要的接觸。

它們也為歐盟定下與中國建設性接觸的基調提供了良機。正如《中歐合作2020戰略規劃》(EU-China 2020 Strategic Agenda for Cooperation)中所說的那樣,商談並完成全面的中歐投資協議將傳遞雙方簽署全面深入的貿易協議的意願。

本文作者是中國歐盟商會(European Union Chamber of Commerce in China)主席

引用來源:中國歐盟商會主席 伍德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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