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中國 國際社會N種表述
文/沈呂巡(前駐美代表)
蔡總統與美國總統當選人川普的一通電話,導致中共外交部長王毅及發言人都出面強烈反應,並向美國嚴正交涉,所引據的法理論述就是該發言人所說的「一個中國原則」:「世界上只有一個中國,台灣是中國領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是中國唯一合法政府」,並且說「這是國際社會公認的事實」。
最近馬來西亞打壓往訪的馬前總統頭銜,及中共因新加坡坦克運港案而抨擊台星關係,也都是打著這個「一中原則」的旗號,而這個原則是否真正為國際社會每一個國家都完全承認接受,實在早應作具體探討,至少我們還有22個邦交國對它是否定的。那其他中共的邦交國呢?檢驗的最好標準就是兩國的建交公報,因為這文件等於是兩國關係的憲法。
準此以觀,美、馬、星三國都只有部分或根本沒有接受這一中原則。先說馬星二國,在中共與兩國建交的公報中,馬國雖然承認(recognize)中共是代表中國的唯一合法政府,但只認知(acknowledge, 中共也譯為承認)中共立場「台灣是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新加坡的公報中連承認中共是唯一合法政府都沒有,更一字未提台灣,只說某年某月某日開始建交派使。
如果我們做一個全面檢視,就個人資料所及,中國大陸現在共有172個邦交國,對方國於建交公報或相關文件中完整明示「承認」(recognize)上述的一中原則的只有46國(原來還有3國,但後來又轉而與我建交)。這類國家中少有大國,非但無美、日,連歐盟國家也只有一個葡萄牙,較重要國家另有南非、以色列及印尼等。
可注意的是,大部分於90年代後與中共建交的國家都屬此類,故而前蘇聯的共和國及南斯拉夫分裂後的共約15個國家,與近年的東帝汶、南蘇丹均屬之,另近年與我斷交轉投北京的塞內加爾、查德、哥斯大黎加、馬拉威、甘比亞等亦然。可見中共對我打壓近年愈趨嚴格,要求的條件也愈多,後來還加上的有:要對方承諾不與台灣發展官方關係及不進行官方往來等。
中共早年與他國建交時,國力未厚,我們又仍在聯合國之中,故文件中多只說何時起開始建交派使,有時僅函電往來,連公報都沒有,自然也未提台灣問題。但自90年代起,則趁機加以補強。例如對法國於1964年建交時公報就是陽春型,但中共利用1994年法國售我戰機的機會,逼迫法國再與之發表聯合聲明以全面承認(reconnait)其「一中」及對台立場。這種事後補強的例子還有些僅是口頭或籠統出之,但如法國以書面且強烈到完全用「承認」字樣的著例似還有越南、柬埔寨、保加利亞及羅馬尼亞等國。
但在馬前政府8年內,因兩岸不再互挖邦交國,除了一個特殊的甘比亞之外再無新例,故而我們大致可以說,現在法理上完全接受並明示承認中共「一中原則」各點的(「一中同表」?)共有51國,如以兩岸邦交國數目相加作國際社會的總數,只占26.3%。
台灣問題首次出現在中共建交公報中是1970年10月13日它與加拿大的建交,公報中中方重申台灣是其「領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但加拿大的回應只是「注意到」(take note of)中方的立場。但即使這麼簡單的一句話,也是經過雙方20個月的交涉才達成的妥協。另外加拿大也「承認」中共為代表中國的唯一合法政府。但兩天之後(15日)及11天之後(24日)分別宣布的中共與赤道幾內亞及衣索匹亞的建交公報,對方都只有承認中共為唯一合法政府,均未提台灣問題。
這裡似乎也可以看出中共當年的務實態度,究竟加拿大是大國,對台海局勢的影響遠大於非洲小國,於是必須有所堅持。但「加拿大模式」很快被許多西方及拉美國家承認中共時所引用,如比利時、義大利、希臘,巴西、秘魯、委內瑞拉、烏拉圭等等。
這種妥協式的模糊語句後來又有變種,即前述的馬來西亞模式,它承認中共是唯一合法政府,但對中共對台主權立場僅表示「認知」(acknowledge),採用此種模式的另有澳洲、紐西蘭、泰國、英國(提升關係公報)等;或「理解並尊重」(understand and respect)中共對台立場,如日本及菲律賓;或只尊重(respect),如南韓及荷蘭(提升關係公報);或表「支持」(support),如俄國及白俄羅斯,或「遵循」(adhere to),如分立後的捷克與斯洛伐克。美國也用「認知」,另還特別聲明,它認知的是兩岸的共同立場,即只有一個中國,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非專指中共立場。
以上承認中共為中國唯一合法政府,但以各種含糊模式、妥協表達對台立場的國家計38國(「一中各表」?),占兩岸邦交國總數19.6%。
第三類國家僅承認中共為唯一合法政府而完全不提台灣,共有自奧地利、盧森堡以至萬那杜、烏克蘭等計33國。(如烏克蘭使用語句為承認中共方面為維護主權完整之立場,並只與作為中國唯一合法政府的中共建立及維持關係),另有4個我現在的邦交國當初承認中共時也用此模式。這應該可稱為「一中無表」(無台灣主權地位之表示),約占兩岸邦交國總數17%。
第四類即新加坡模式,連承認中共是唯一合法政府都不說,只說自某年某月某日開始雙方建交派使,1970年以後共有自孟加拉、墨西哥以至當年的西德、薩伊、利比亞、千里達等18國(另有一個現為我邦交國)。剩下就是1970年以前「純建交」,但以後也沒有像法國、越南般完整補強的國家,包括大部分北歐及若干北非、中東的中小型國家共32國。
這些國家如丹麥,直到2008年首相訪大陸時雙方才發表聯合聲明稱,丹麥奉行一中政策,不支持台灣參與主權國家始可參加的國際組織,期望台灣問題和平解決等,與中共上述一中原則頗有距離。
這類「事後補強」的聲明往往僅是長篇新聞聲明中的一段,頗難盡查,但既非建交公報,內容又非一中原則的法理承認,則只有亦列入「一中均無」之屬。這兩種國家共50國,約占兩岸邦交國總數25.8%。
另外我們22個邦交國,自然個個也都是國際社會一分子,但對中共任何立場毫無承認,也占了兩岸邦交國總數11.3%。
讓我們稍為簡化各數據,大致可以說,國際社會與中共就其「一中原則」完全同調的約只有1/4強(26.3%),未有法理承認或不持立場(最後兩類相加)的高達37.1%,剩下約36.6%屬灰色區域,則如何可稱之為「國際社會公認的事實」?
王毅也許可以說國際社會已形成「一個中國的格局」,但我們也可以說這個「格局」的法理基礎薄弱,中共這次也讓人看出維護它的自信心也很脆弱,否則為什麼一個電話就作出這麼強烈的反應,莫說川普現在還未就職,也莫忘44年前美國與我中華民國仍維持完全邦交的時候,大陸主席、總理甘冒製造「兩個中國」先例之險,以國賓之理熱烈接待美國在任總統往訪,這又要怎麼解釋呢?
但我們自己也不要喜不自勝,也莫忘雷根總統當年競選時曾說要與我們復交,中共立即強烈反應的結果之一就是:就職典禮時,我們的特使蔣彥士祕書長已到了華府,竟必須稱病住院,之後又產生了對我們極不利的《八一七公報》,而中共今天的國力與強橫,更勝於以往,兩岸關係又已跌至冰點,我政府就全面的得失權衡,都做好準備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