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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帶一路高峰論壇於15日落幕

編按:一帶一路高峰論壇14.15日於北京舉行,本次論壇有眾多國家與銀行代表出席。由中國大陸所主持的一帶一路計畫將會產生何種新模式的全球經貿關係?以下整理相關訊息提供參考。

15日夜間,大陸媒體新華社發佈《“一帶一路”國際合作高峰論壇圓桌峰會聯合公報》及《“一帶一路”國際合作高峰論壇成果清單》。此份清單對為期兩日的論壇進行成果的公告與整理,以下從兩份清單中整理相關重點訊息。

根據相關報導,本次論壇期間共形成了76大項、270多項有代表性的成果,同中國簽署“一帶一路”相關協議的國家及國際組織總數達到68個,中國還將從2018年起舉辦中國國際進口博覽會。

根據公報內容,本次高峰論壇出席者有: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習近平、阿根廷總統馬克里、白俄羅斯總統盧卡申科、智利總統巴切萊特、捷克總統澤曼、印度尼西亞總統佐科、哈薩克斯坦總統納扎爾巴耶夫、肯尼亞總統肯雅塔、吉爾吉斯總統阿坦巴耶夫、寮國國家主席本揚、菲律賓總統杜特爾特、俄羅斯總統普京、瑞士聯邦主席洛伊特哈德、土耳其總統埃爾多安、烏茲別克斯坦總統米爾濟約耶夫、越南國家主席陳大光、柬埔寨首相洪森、埃塞俄比亞總理海爾馬里亞姆、斐濟總理姆拜尼馬拉馬、希臘總理齊普拉斯、匈牙利總理歐爾班、意大利總理真蒂洛尼、馬來西亞總理納吉布、蒙古國總理額爾登巴特、緬甸國務資政昂山素季、巴基斯坦總理謝里夫、波蘭總理希德沃、塞爾維亞總理、當選總統武契奇、西班牙首相拉霍伊、斯里蘭卡總理維克勒馬辛哈於2017年5月15日出席在北京舉行的“一帶一路”國際合作高峰論壇圓桌峰會。我們也歡迎聯合國秘書長古特雷斯、世界銀行行長金墉、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總裁拉加德出席。會議由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習近平主持。

根據公報內容,論壇對於時代背景的認識有以下幾點:

 

1.當前,世界經濟深度調整,機遇與挑戰並存。這是一個充滿機遇的時代,各國都在追求和平、發展與合作。聯合國2030年可持續發展議程為國際發展合作描繪了新藍圖。
2.在此背景下,我們歡迎各國積極開展雙邊、三方、區域和多邊合作,消除貧困,創造就業,應對國際金融危機影響,促進可持續發展,推進市場化產業轉型,實現經濟多元化發展。我們高興地注意到,各國發展戰略和互聯互通合作倡議層出不窮,為加強國際合作提供了廣闊空間。
3.我們進一步認識到,世界經濟面臨諸多挑戰,雖在緩慢復甦,但下行風險猶存。全球貿易和投資增長依然低迷,以規則為基礎的多邊貿易體制有待加強。各國特別是發展中國家仍然面臨消除貧困、促進包容持續經濟增長、實現可持續發展等共同挑戰。
4.我們注意到,“絲綢之路經濟帶”和“21世紀海上絲綢之路”(“一帶一路”倡議)能夠在挑戰和變革中創造機遇,我們歡迎並支持“一帶一路”倡議。該倡議加強亞歐互聯互通,同時對非洲、拉美等其他地區開放。“一帶一路”作為一項重要的國際倡議,為各國深化合作提供了重要機遇,取得了積極成果,未來將為各方帶來更多福祉。
5.我們強調,國際、地區和國別合作框架和倡議之間溝通協調能夠為推進互聯互通和可持續發展帶來合作機遇。這些框架和倡議包括:2030年可持續發展議程、亞的斯亞貝巴行動議程、非洲2063年議程、文明古國論壇、亞太經合組織互聯互通藍圖、東盟共同體願景2025、亞歐會議及其互聯互通工作組、商旅驛站關稅倡議、中國和中東歐國家合作、中歐海陸快線、中間走廊倡議、中國—歐盟互聯互通平台、歐盟東部夥伴關係、以平等、開放、透明為原則的歐亞夥伴關係、南美洲區域基礎設施一體化倡議、東盟互聯互通總體規劃2025、歐亞經濟聯盟2030年經濟發展基本方向、氣候變化巴黎協定、跨歐洲交通運輸網、西巴爾幹六國互聯互通議程、世界貿易組織貿易便利化協議等。
6.我們重申,在“一帶一路”倡議等框架下,共同致力於建設開放型經濟、確保自由包容性貿易、反對一切形式的保護主義。我們將努力促進以世界貿易組織為核心、普遍、以規則為基礎、開放、非歧視、公平的多邊貿易體制。
根據《“一帶一路”國際合作高峰論壇成果清單》內容,清單主要涵蓋政策溝通、設施聯通、貿易暢通、資金融通、民心相通5大類,共76大項、270多項具體成果。本次論壇的促成了以下幾項成果:

一、推進戰略對接,密切政策溝通
(一)中國政府與有關國家政府簽署政府間“一帶一路”合作諒解備忘錄,包括蒙古國、巴基斯坦、尼泊爾、克羅地亞、黑山、波黑、阿爾巴尼亞、東帝汶、新加坡、緬甸、馬來西亞。
(二)中國政府與有關國際組織簽署“一帶一路”合作文件,包括聯合國開發計劃署、聯合國工業發展組織、聯合國人類住區規劃署、聯合國兒童基金會、聯合國人口基金、聯合國貿易與發展會議、世界衛生組織、世界知識產權組織、國際刑警組織。
(三)中國政府與匈牙利政府簽署關於共同編製中匈合作規劃綱要的諒解備忘錄,與寮國、柬埔寨政府簽署共建“一帶一路”政府間雙邊合作規劃。
(四)中國政府部門與有關國際組織簽署“一帶一路”合作文件,包括聯合國歐洲經濟委員會、世界經濟論壇、國際道路運輸聯盟、國際貿易中心、國際電信聯盟、國際民航組織、聯合國文明聯盟、國際發展法律組織、世界氣象組織、國際海事組織。
(五)中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與希臘經濟發展部簽署《中希重點領域2017—2019年合作計劃》。
(六)中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與捷克工業和貿易部簽署關於共同協調推進“一帶一路”倡議框架下合作規劃及項目實施的諒解備忘錄。
(七)中國財政部與相關國家財政部共同核准《“一帶一路”融資指導原則》。
(八)中國政府有關部門發佈《共建“一帶一路”:理念、實踐與中國的貢獻》、《推動“一帶一路”能源合作的願景與行動》、《共同推進“一帶一路”建設農業合作的願景與行動》、《關於推進綠色“一帶一路”建設的指導意見》、《“一帶一路”建設海上合作設想》等文件。
(九)“一帶一路”國際合作高峰論壇將定期舉辦,並成立論壇諮詢委員會、論壇聯絡辦公室等。
(十)中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成立“一帶一路”建設促進中心,正式開通“一帶一路”官方網站,發佈海上絲路貿易指數。
二、深化項目合作,促進設施聯通
(一)中國政府與烏茲別克斯坦、土耳其、白俄羅斯政府簽署國際運輸及戰略對接協定。
(二)中國政府與泰國政府簽署政府間和平利用核能協定。
(三)中國政府與馬來西亞政府簽署水資源領域諒解備忘錄。
(四)中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與巴基斯坦規劃發展和改革部簽署關於中巴經濟走廊項下開展巴基斯坦1號鐵路幹線升級改造和新建哈維連陸港項目合作的諒解備忘錄。中國國家鐵路局與巴基斯坦伊斯蘭共和國鐵道部簽署關於實施巴基斯坦1號鐵路幹線升級改造和哈維連陸港項目建設的框架協議。
(五)中國商務部與柬埔寨公共工程與運輸部簽署關於加強基礎設施領域合作的諒解備忘錄。
(六)中國工業和信息化部與阿富汗通信和信息技術部簽署《信息技術合作諒解備忘錄》。
(七)中國交通運輸部與柬埔寨、巴基斯坦、緬甸等國有關部門簽署“一帶一路”交通運輸領域合作文件。
(八)中國水利部與波蘭環境部簽署水資源領域合作諒解備忘錄。
(九)中國國家能源局與瑞士環境、交通、能源和電信部瑞士聯邦能源辦公室簽署能源合作路線圖,與巴基斯坦水電部簽署關於巴沙項目及巴基斯坦北部水電規劃研究路線圖的諒解備忘錄和關於中巴經濟走廊能源項目清單調整的協議。
(十)中國國家海洋局與柬埔寨環境部簽署關於建立中柬聯合海洋觀測站的議定書。
(十一)中國鐵路總公司與有關國家鐵路公司簽署《中國、白俄羅斯、德國、哈薩克斯坦、蒙古國、波蘭、俄羅斯鐵路關於深化中歐班列合作協議》。
(十二)中國國家開發銀行與印度尼西亞—中國高鐵有限公司簽署雅萬高鐵項目融資協議,與斯里蘭卡、巴基斯坦、寮國、埃及等國有關機構簽署港口、電力、工業園區等領域基礎設施融資合作協議。
(十三)中國進出口銀行與塞爾維亞財政部簽署匈塞鐵路貝爾格萊德至舊帕佐瓦段貸款協議,與柬埔寨經濟財政部、埃塞俄比亞財政部、哈薩克斯坦國家公路公司簽署公路項目貸款協議,與越南財政部簽署輕軌項目貸款協議,與塞爾維亞電信公司簽署電信項目貸款協議,與蒙古國財政部簽署橋樑項目貸款協議,與緬甸仰光機場公司簽署機場擴改建項目貸款協議,與肯尼亞財政部簽署內陸集裝箱港堆場項目貸款協議。
(十四)全球能源互聯網發展合作組織與聯合國經濟和社會事務部、聯合國亞洲及太平洋經濟社會委員會、阿拉伯國家聯盟、非洲聯盟、海灣合作委員會互聯電網管理局簽署能源領域合作備忘錄。
三、擴大產業投資,實現貿易暢通
(一)中國政府與巴基斯坦、越南、柬埔寨、寮國、菲律賓、印度尼西亞、烏茲別克斯坦、白俄羅斯、蒙古國、肯尼亞、埃塞俄比亞、斐濟、孟加拉國、斯里蘭卡、緬甸、馬爾代夫、阿塞拜疆、格魯吉亞、亞美尼亞、阿富汗、阿爾巴尼亞、伊拉克、巴勒斯坦、黎巴嫩、波黑、黑山、敘利亞、塔吉克斯坦、尼泊爾、塞爾維亞等30個國家政府簽署經貿合作協議。
(二)中國政府與格魯吉亞政府簽署中國—格魯吉亞自貿協定文件。
(三)中國政府與斯里蘭卡政府簽署關於促進投資與經濟合作框架協議。
(四)中國政府與阿富汗政府簽署關於海關事務的合作與互助協定。
(五)中國商務部與60多個國家相關部門及國際組織共同發佈推進“一帶一路”貿易暢通合作倡議。
(六)中國商務部與摩爾多瓦經濟部簽署關於結束中國—摩爾多瓦自貿協定聯合可研的諒解備忘錄,與蒙古國對外關係部簽署關於啟動中國—蒙古國自由貿易協定聯合可行性研究諒解備忘錄。
(七)中國商務部與尼泊爾工業部簽署關於建設中尼跨境經濟合作區的諒解備忘錄,與緬甸商務部簽署關於建設中緬邊境經濟合作區的諒解備忘錄。
(八)中國商務部與斯里蘭卡發展戰略與國際貿易部簽署投資與經濟技術合作發展中長期規劃綱要,與蒙古國對外關係部簽署關於加強貿易投資和經濟合作諒解備忘錄,與吉爾吉斯經濟部簽署關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的合作規劃,與捷克工貿部、匈牙利外交與對外經濟部簽署關於中小企業合作的諒解備忘錄,與越南工業貿易部簽署關於電子商務合作的諒解備忘錄。
(九)中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與吉爾吉斯經濟部簽署關於共同推動產能與投資合作重點項目的諒解備忘錄,與阿聯酋經濟部簽署關於加強產能與投資合作的框架協議。
(十)中國農業部與塞爾維亞農業與環境保護部簽署關於制定農業經貿投資行動計劃的備忘錄,與阿根廷農業產業部簽署農業合作戰略行動計劃,與智利農業部簽署關於提升農業合作水平的五年規劃(2017年—2021年),與埃及農業和土地改良部簽署農業合作三年行動計劃(2018—2020年)。
(十一)中國海關總署與哈薩克斯坦、荷蘭、波蘭等國海關部門簽署海關合作文件,深化沿線海關“信息互換、監管互認、執法互助”合作。
(十二)中國海關總署與國際道路運輸聯盟簽署促進國際物流大通道建設及實施《國際公路運輸公約》的合作文件。
(十三)中國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與蒙古國、哈薩克斯坦、吉爾吉斯、烏茲別克斯坦、挪威、愛爾蘭、塞爾維亞、荷蘭、阿根廷、智利、坦桑尼亞等國相關部門簽署檢驗檢疫合作協議,與聯合國工業發展組織、烏克蘭和阿塞拜疆相關部門簽署標準、計量、認證認可等國家質量技術基礎領域合作協議,與俄羅斯、白俄羅斯、塞爾維亞、蒙古國、柬埔寨、馬來西亞、哈薩克斯坦、埃塞俄比亞、希臘、瑞士、土耳其等國有關部門簽署《關於加強標準合作,助推“一帶一路”建設聯合倡議》。
(十四)中國進出口銀行與白俄羅斯、柬埔寨、埃塞俄比亞、寮國、肯尼亞、蒙古國、巴基斯坦財政部門簽署工業園、輸變電、風電、水壩、衛星、液壓器廠等項目貸款協議,與埃及、孟加拉國、烏茲別克斯坦、沙特有關企業簽署電網升級改造、燃煤電站、煤礦改造、輪胎廠等項目貸款協議,與菲律賓首都銀行及信託公司簽署融資授信額度戰略合作框架協議。
(十五)中國國家開發銀行與哈薩克斯坦、阿塞拜疆、印尼、馬來西亞等國有關機構簽署化工、冶金、石化等領域產能合作融資合作協議。
(十六)中國將從2018年起舉辦中國國際進口博覽會。
四、加強金融合作,促進資金融通
(一)絲路基金新增資金1000億元人民幣。
(二)中國鼓勵金融機構開展人民幣海外基金業務,規模初步預計約3000億元人民幣,為“一帶一路”提供資金支持。
(三)中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將設立中俄地區合作發展投資基金,總規模1000億元人民幣,首期100億元人民幣,推動中國東北地區與俄羅斯遠東開發合作。
(四)中國財政部與亞洲開發銀行、亞洲基礎設施投資銀行、歐洲復興開發銀行、歐洲投資銀行、新開發銀行、世界銀行集團6家多邊開發機構簽署關於加強在“一帶一路”倡議下相關領域合作的諒解備忘錄。
(五)中國財政部聯合多邊開發銀行將設立多邊開發融資合作中心。
(六)中哈產能合作基金投入實際運作,簽署支持中國電信企業參與“數字哈薩克斯坦2020”規劃合作框架協議。
(七)絲路基金與上海合作組織銀聯體同意簽署關於夥伴關係基礎的備忘錄。絲路基金與烏茲別克斯坦國家對外經濟銀行簽署合作協議。
(八)中國國家開發銀行設立“一帶一路”基礎設施專項貸款(1000億元等值人民幣)、“一帶一路”產能合作專項貸款(1000億元等值人民幣)、“一帶一路”金融合作專項貸款(500億元等值人民幣)。
(九)中國進出口銀行設立“一帶一路”專項貸款額度(1000億元等值人民幣)、“一帶一路”基礎設施專項貸款額度(300億元等值人民幣)。
(十)中國國家開發銀行與法國國家投資銀行共同投資中國—法國中小企業基金(二期),並簽署《股權認購協議》;與意大利存貸款公司簽署《設立中意聯合投資基金諒解備忘錄》;與伊朗商業銀行、埃及銀行、匈牙利開發銀行、菲律賓首都銀行、土耳其農業銀行、奧地利奧合國際銀行、柬埔寨加華銀行、馬來西亞馬來亞銀行開展融資、債券承銷等領域務實合作。
(十一)中國進出口銀行與馬來西亞進出口銀行、泰國進出口銀行等“亞洲進出口銀行論壇”成員機構簽署授信額度框架協議,開展轉貸款、貿易融資等領域務實合作。
(十二)中國出口信用保險公司同白俄羅斯、塞爾維亞、波蘭、斯里蘭卡、埃及等國同業機構簽署合作協議,與埃及投資和國際合作部、寮國財政部、柬埔寨財政部、印尼投資協調委員會、波蘭投資貿易局、肯尼亞財政部、伊朗中央銀行、伊朗財政與經濟事務部等有關國家政府部門及沙特阿拉伯發展基金、土耳其實業銀行、土耳其擔保銀行、巴基斯坦聯合銀行等有關國家金融機構簽署框架合作協議。
(十三)中國人民銀行與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合作建立基金組織—中國能力建設中心,為“一帶一路”沿線國家提供培訓。
(十四)中國進出口銀行與聯合國工業發展組織簽署關於促進“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可持續工業發展有關合作的聯合聲明。
(十五)亞洲金融合作協會正式成立。
(十六)中國工商銀行與巴基斯坦、烏茲別克斯坦、奧地利等國家主要銀行共同發起“一帶一路”銀行合作行動計劃,建立“一帶一路”銀行常態化合作交流機制。
五、增強民生投入,深化民心相通
(一)中國政府將加大對沿線發展中國家的援助力度,未來3年總體援助規模不少於600億元人民幣。
(二)中國政府將向沿線發展中國家提供20億元人民幣緊急糧食援助。向南南合作援助基金增資10億美元,用於發起中國—聯合國2030年可持續發展議程合作倡議,支持在沿線國家實施100個“幸福家園”、100個“愛心助困”、100個“康復助醫”等項目。向有關國際組織提供10億美元,共同推動落實一批惠及沿線國家的國際合作項目,包括向沿線國家提供100個食品、帳篷、活動板房等難民援助項目,設立難民獎學金,為500名青少年難民提供受教育機會,資助100名難民運動員參加國際和區域賽事活動。
(三)中國政府與黎巴嫩政府簽署《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黎巴嫩共和國政府文化協定2017—2020年執行計劃》,與突尼斯政府簽署《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突尼斯共和國政府關於互設文化中心的協定》,與土耳其政府簽署《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土耳其共和國政府關於互設文化中心的協定》。
(四)中國政府與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簽署《中國—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合作諒解備忘錄(2017—2020年)》。
(五)中國政府與波蘭政府簽署政府間旅遊合作協議。
(六)中國政府倡議啟動《“一帶一路”科技創新合作行動計劃》,實施科技人文交流、共建聯合實驗室、科技園區合作、技術轉移等四項行動。
(七)中國政府與世界糧食計劃署、聯合國國際移民組織、聯合國兒童基金會、聯合國難民署、世界衛生組織、紅十字國際委員會、聯合國開發計劃署、聯合國工業發展組織、世界貿易組織、國際民航組織、聯合國人口基金會、聯合國貿易和發展會議、國際貿易中心、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等國際組織簽署援助協議。
(八)中國教育部與俄羅斯、哈薩克斯坦、波黑、愛沙尼亞、寮國等國教育部門簽署教育領域合作文件,與塞浦路斯簽署相互承認高等教育學歷和學位協議,與沿線國家建立音樂教育聯盟。
(九)中國科技部與蒙古國教育文化科學體育部簽署關於共同實施中蒙青年科學家交流計劃的諒解備忘錄,與蒙古國教育文化科學體育部簽署關於在蒙古國建立科技園區和創新基礎設施發展合作的諒解備忘錄,與匈牙利國家研發與創新署簽署關於聯合資助中匈科研合作項目的諒解備忘錄。
(十)中國環境保護部發佈《“一帶一路”生態環境保護合作規劃》,建設“一帶一路”生態環保大數據服務平台,與聯合國環境規劃署共同發佈建立“一帶一路”綠色發展國際聯盟的倡議。
(十一)中國財政部將設立“一帶一路”財經發展研究中心。
(十二)中國國家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與捷克、挪威等國衛生部簽署衛生領域合作文件。
(十三)中國國家旅遊局與烏茲別克斯坦國家旅遊發展委員會簽署旅遊合作協議,與智利經濟、發展與旅遊部簽署旅遊合作備忘錄,與柬埔寨旅遊部簽署旅遊合作備忘錄實施方案。
(十四)中國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與土耳其廣播電視最高委員會、沙特阿拉伯視聽管理總局簽署合作文件。中國中央電視台與有關國家主流媒體成立“一帶一路”新聞合作聯盟。
(十五)中國國務院新聞辦公室與柬埔寨新聞部、文萊首相府新聞局、阿聯酋國家媒體委員會、巴勒斯坦新聞部、阿爾巴尼亞部長會議傳媒和公民關係局簽署媒體交流合作諒解備忘錄。
(十六)中國國務院新聞辦公室與柬埔寨外交與國際合作部、文萊外交與貿易部政策與戰略研究所、以色列外交部、巴勒斯坦外交部、阿爾巴尼亞外交部簽署智庫合作促進計劃諒解備忘錄。
(十七)中國國家開發銀行將舉辦“一帶一路”專項雙多邊交流培訓,設立“一帶一路”專項獎學金。
(十八)中國民間組織國際交流促進會聯合80多家中國民間組織啟動《中國社會組織推動“一帶一路”民心相通行動計劃(2017—2020)》,中國民間組織國際交流促進會和150多家中外民間組織共同成立“絲路沿線民間組織合作網絡”。“一帶一路”智庫合作聯盟啟動“增進‘一帶一路’民心相通國際智庫合作項目”。
(十九)中國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與聯合國工業發展組織簽署關於共建“一帶一路”等合作的諒解備忘錄。絲路國際智庫網絡50多家國際成員和夥伴與中方共同發佈《絲路國際智庫網絡北京共同行動宣言》。
(二十)中國國際城市發展聯盟與聯合國人類住區規劃署、世界衛生組織、世界城市和地方政府組織亞太區簽署合作意向書。

 

 

引用來源: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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