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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高院裁定《禁蒙面法》、《緊急法》違憲

編按:香港高等法院裁定,緊急法在「危害公安」的情況下使用屬違反《基本法》,因此認定《禁蒙面法》亦違憲。這個判決觸發中國中央政府的猛烈抨擊,並表示香港特別行政區法律是否符合香港基本法,只能由全國人大常委會作出判斷和決定,任何其他機關都無權作出判斷和決定。

據聯合報108年11月18日報導,香港高院雖裁定《禁蒙面法》違憲,不過香港市民是否就能有權在參與示威活動時蒙面不公開身分,還沒有最後定案,高院表示將進一步聆訊,讓興訟各方陳詞,預定11月20日開庭處理。

港府將《緊急法》繞過立法會訂立《禁蒙面法》,引起24名泛民立法會議員質疑,向高等法院申請司法覆核。

泛民立法會議員要求法庭推翻《緊急法》及《禁蒙面法》,並頒令《緊急法》及《禁蒙面法》違反《基本法》及《香港人權法案條例》。

香港高院經過兩日審訊後,今日裁定《禁蒙面法》不符合相稱性驗證標準,及《緊急法》不符合《基本法》的規定,判泛民獲勝。

高等法院今日裁定,緊急法在「危害公安」的情況下使用,屬違反《基本法》,而《禁蒙面法》對基本權利的限制超乎合理需要,因此《禁蒙面法》亦違憲。不過,高院表示將進一步聆訊,是否示威活動時蒙面不公開身分,11月20日會再開庭處理。

據BBC中文網108年11月19日報導,這個判決觸發中國中央政府的猛烈抨擊。中國國務院港澳辦發言人楊光周二表示,香港高院判決是「公然挑戰全國人大常委會的權威和法律賦予行政長官的管治權力,將產生嚴重負面社會政治影響」。

據新華社108年11月19日報導,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發言人臧鐵偉19日就香港特別行政區高等法院原訟庭有關司法覆核案判決表示,香港高等法院宣判《禁蒙面法》違憲,一些全國人大代表對此表示強烈不滿。憲法和基本法共同構成特別行政區的憲制基礎。香港特別行政區法律是否符合香港基本法,只能由全國人大常委會作出判斷和決定,任何其他機關都無權作出判斷和決定。

根據香港基本法第8條的規定,包括《緊急情況規例條例》在內的香港原有法律,除同香港基本法相抵觸或經香港特別行政區立法機關作出修改者外,予以保留。1997年2月23日,第八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24次會議作出的《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一百六十條處理香港原有法律的決定》,已經將《緊急情況規例條例》採用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法律。因此,該條例是符合香港基本法的。香港特別行政區高等法院原訟庭有關判決的內容嚴重削弱香港特區行政長官和政府依法應有的管治權,不符合香港基本法和全國人大常委會有關決定的規定。我們正在研究一些全國人大代表提出的有關意見和建議。

據BBC中文網108年11月19日報導,根據香港《基本法》第158條和159條,香港《基本法》的解釋權和修改權,均是屬於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人大常委會是「授權」香港法院在審理案件時,自行解釋《基本法》關於特區「自治範圍內的條款」,有需要時可請人大常委會解釋法例條款——簡稱「釋法」,這個條文一直在香港備受爭議,認為這影響香港的司法獨立。

中國全國人大常委譚耀宗認為「緊急法」在香港主權移交前已經審視,認為符合《基本法》,他個人對法庭裁決感到驚訝,希望特區政府考慮向終審法院上訴釐清問題。

被問到人大常委會會否就「緊急法」釋法,譚耀宗認為,「釋法」是人大常委會經法律賦予的權力,但要小心謹慎,若終審法院矯正不到問題後,才由人大常委會釋法並不理想,認為人大常委會早些提出意見是較穩妥做法。

香港行政會議成員、資深大律師湯家驊則估計,人大法工委的意思是人大對法律有最終解釋權,香港法院獲授權解釋和處理法律,但有需要時可提請人大作解釋。他說,目前是香港的敏感時刻,不宜「釋法」,否則對局勢影響很大,認為應最快由終審法院審理。

 

資料來源:聯合報、BBC中文網、新華社

引用來源: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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