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版國安法》控方稱戴耀廷等人 3階段謀劃顛覆
據了解,控方從戴耀廷在《港區國安法》實施前撰寫的文章、部分被告的facebook帖文和聯署聲明等,指控戴耀廷和區諾軒聯同民主動力,以及「三投三不投」發起人組織初選,他們及後透過其餘被告參選,推行「攬炒」計劃。控方續指稱,該串謀計劃持續7個月,至國安法實施後繼續,若非選舉因新冠病毒疫情而延遲,眾被告將繼續串謀顛覆的計劃。
通宵開庭 控方反對全部被告保釋
47名被告(見表)全被控一項「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暫毋須答辯,惟由於提堂人數眾多,案件原定上午11時開庭,最後延至下午4時才正式審理(見另稿)。控方反對全部被告保釋,總裁判官蘇惠德審理案件逾9小時,至今日凌晨1時本報截稿前聆訊未完,未有保釋決定。
據了解,控方指控戴耀廷、區諾軒、趙家賢、鍾錦麟和吳政亨合作,串謀其餘42名被告,透過「35+」初選在立法會選舉奪取大多數議席,以拒絕通過財政預算案、迫使特首根據《基本法》第50條解散立法會,以及令特首因立法會解散,以及重選的立法會拒絕通過財政預算案而根據《基本法》第52條辭職。
指「三投三不投」指示選民投票
至於各被告角色,控方形容,戴耀廷透過在《蘋果日報》和個人facebook專頁撰文,提倡民主派初選「35+」的計劃,形容計劃為「大殺傷力憲制武器」,其後亦提出「攬炒」的議題。區諾軒其後與戴合作,趙家賢和鍾錦麟亦透過民主動力協調候選人、推廣眾籌、招攬義工,以及安排相關物資。吳政亨則發起「三投三不投」行動,指示選民應投票支持哪一名候選人。其餘42名被告則參加初選,及同意提倡戴耀廷和區諾軒方案。
控方將「串謀計劃」分為3個階段,分別為宣傳「35+」和「攬炒」方案,以及與各方協調;安排推廣和物流工作、發起眾籌,以及制定協議;以及在國安法實施後,遵從初選的目標和結果。
在首階段,控方指稱戴耀廷在國安法生效前,發表〈立會奪半 走向真普選重要一步〉、〈齊上齊落 目標35+〉等文章,區諾軒其後在訪問認同「35+」能取得更好的談判能力,爭取「五大訴求」或達至「攬炒」,並與戴於去年4至5月舉行協調會議。
第二階段,控方指稱戴耀廷、區諾軒、趙家賢和鍾錦麟舉行記者會公布初選計劃,及呼籲大眾透過眾籌計劃捐款,吳亦曾轉帳13.5萬元予蘋果日報有限公司,作為宣傳初選頭版廣告費用。控方又指稱,根據警方後來從趙家賢辦公室搜出的初選提名表格,參選者須簽署聲明,以及繳交1萬元按金。
搜初選提名表格 參選者簽聲明
控方又指稱,梁晃維、張可森及鄒家成於去年6月9日發起「墨落無悔,堅定抗爭,抗爭派立場聲明書」的網上聲明,有20名被告曾簽署,以及在個人facebook專頁發布,例如袁嘉蔚、黃之鋒和朱凱廸等,另有8名被告簽署聲明,但沒對外發布。公民黨和新民主同盟的參選人亦有簽署有關聲明,但只有公民黨在facebook發布聲明內容。
最後一個階段,戴耀廷、區諾軒和香港民意研究所兩名職員舉行記者會,解釋「35+」方案,以及投票安排。控方表示,初選最終在去年7月11至12日舉行,全港共設251個投票站,並收集超過61萬張選票。
圖片來源:明報官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