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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位時代加劇 歐美中反壟斷浪潮來襲

編按:全球化發展快速,數位經濟藉由有網路效應及便利性,特別容易有大者恆大、贏者全拿,導致數位壟斷日益嚴重。今年三月美國10名州長向Google與Facebook提起反壟斷訴訟,爭點在從競價中獲取特權。近日大陸官方擴大對科技公司也將擴編反壟斷監管機構。歐盟最快將在本周對蘋果公司提起反托辣斯訴訟。歐美中皆在遏止數位壟斷之不公平。

數位經濟下,數位經濟因為有網路效應(network effect),特別容易巨型科技公司壟斷市場機制。全世界正處於貧富不均加劇的時代,因為疫情影響,Z世代年輕人雖然享受數位網路便捷,但卻不到希望,社會流動更加的窒礙難行,許多經濟學家發現自由競爭資本主義需要修正,政府更以縮短貧富差距為主要政見之一。

《中央社全球中央雜誌》報導,美國反壟斷玩真的,美國聯邦眾議院司法委員會之下的反壟斷小組去年10月發表一份400多頁報告,指責Google、蘋果、臉書、亞馬遜四大科技巨頭透過「致命性的併購」重創對手,在市場競爭當中濫用權力,球員兼裁判,破壞市場的公平競爭。

《數位時代》報導指出,從歷史角度看,反壟斷是一個必然的結果;從現在的全球政治及社會發展來看,財富集中更是貧富不均的原因。在未來,一個能成功永續經營的公司,在同一個市場中,需要保留一至兩個競爭者,不可通吃獨大,更不要購併潛在競爭者。而開發多元的營利模式,分散在各種不同的領域中,更是一定要做的事。

美國司法部歷經長達一年多的調查後,於去年10月正式向科技巨頭 Google(GOOGL-US)提起反壟斷訴訟,為近二十幾年來最重大的反壟斷訴訟。

多家外媒報導,美國司法部依據《謝爾曼反壟斷法》(Sherman Act) 第 2 條,以「非法利用優勢地位進行排他行為,以強化自身市場力量」為由起訴 Google,主要針對該公司在網路搜尋引擎和廣告業務上的非法壟斷行為。

根據美國現行法律,在市場中具有壟斷地位並不觸法,但當一家具市場優勢地位的公司,為了維護或擴張自身力量所進行的排他性行為則屬違法。

2021年3月美國10名州長更共同發起的訴訟表明,Google已經與Facebook達成合作協議,該協議可能會造成數位廣告壟斷,破壞市場公平競爭。

破壞市場公平競爭 聽證會砲打科技四天王

四大科技巨頭的執行長包括臉書祖克柏(Mark Zuckerberg)、亞馬遜貝佐斯(Jeff Bezos)、Google皮查伊(Sundar Pichai)、蘋果庫克(Tim Cook)透過視訊會議方式,現身國會眾議院,遭到民意代表連番砲轟。有人戲稱這一幕是未來世界掌握權力者,被叫到現今世界的權力掌控者─美國國會面前,進行了一場反壟斷聽證會。

這些科技巨頭受到質疑之處,除了傳統意義上壟斷市場,使得競爭對手難以匹敵,造成大者恆大、用不當手段維繫優勢,恃強凌弱的疑慮。更進一步引發擔憂的是,這些產業不只是搜尋引擎、手機品牌或軟體業者,各個科技巨頭同時也是網路訊息平台,關於言論審查或用戶資訊的隱私權問題也受到關注。一場聽證會反映出美國政府和民間,對科技巨頭的疑慮和不安。

今日的大型科技公司當年都曾以創業者之姿挑戰市場常態,如今在國會的反壟斷報告裡,則被形容為鞏固現有資源的巨獸,壟斷規模不輸一個世紀前的石油大王和鐵路大亨。有人說,科技巨頭光是每日增長的用戶數,就遠遠大於許多國家總統選舉的得票數。

陸擴大反壟斷高管陣容 加強科技監管

中國官方加大對金融科技企業的管控力度之際,反壟斷監管機構也將擴大其高層陣容。華爾街日報引述知情人士透露,大陸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反壟斷局即將新增第三位副局長董紅霞,她目前是負責審查併購交易的部門處長,也是反壟斷問題的專家。

報導稱,預計這項任命將在未來幾個月內生效。知情人士稱,這將是該反壟斷局首次同時擁有三位副局長,反映出該機構日益增長的影響力。知情人士表示,隨著該局在不斷擴大的反壟斷打擊中提升其影響力和投入資源,幾位中低級別的官員將加入該局的併購審查部門。

2020年年底以來,中國一直在加強對國內互聯網巨頭的管控。市場監管總局在4月稍早以反競爭行為為由,對阿里巴巴集團處以創紀錄的28億美元罰款。緊接著4月底,市場監管總局再對外賣巨頭美團展開一項調查。該機構還對幾十家平台公司處以數額較小的罰款,原因是這些公司過去進行的交易未尋求許可。

一些在境外避稅天堂註冊的中國科技公司過去正是透過方式開展併購,避開監管,壯大反壟斷局的主要目的之一就是瞄準此類公司,估計積壓的案件就有1,700件。

國務院反壟斷委員會專家咨詢組成員、對外經濟貿易大學法學院教授、反壟斷法專家黃勇建議,修法應著重細化平台經濟壟斷行為的分析方法和判斷標準;組建更加權威、專業和相對獨立的反壟斷執法機構,完善法律實施的體制機制。

歐盟起訴蘋果涉壟斷音樂串流

歐盟4月30日控告蘋果公司(Apple)濫用對音樂串流軟體上架的掌控權,妨礙競爭,蘋果旗下手機應用程式商店(App Store)面臨的訴訟再添一件。在最不利的情況下,蘋果最多可能須上繳270億美元罰款,相當於全年營收的10%,且被迫調整商業模式。

歐盟執委會30日公布訴狀指出,這家iPhone製造商要求Spotify等音樂串流業者,須使用其應用程式內支付系統(in-app payments),販售數位內容,此舉無異於打壓這些串流業者。蘋果的App內支付系統對許多熱門軟體都收取30%的佣金。

歐盟執委會也指控,蘋果還限制App開發商告知用戶有更低價的訂閱方式,因而扭曲市場競爭。主管市場競爭的執委薇斯塔格表示,蘋果在App Store訂定嚴格的規則,不利於其他音樂串流服務,「蘋果剝奪用戶可以選擇更便宜產品的權利,扭曲競爭」,「方式就是對App Store的每一筆交易收取高額的佣金,並禁止開發商告訴用戶還有其他訂閱選項」。

此案主要源自Spotify在2019年對蘋果的指控。對此最新發展蘋果回應道:「Spotify已成全球最大音樂訂閱服務,本公司很榮幸在其中扮演的角色。我們也要再強調一次,大家都希望享有App Store的好處,但卻不認為應該付費。歐盟執委會站在Spotify的立場提出論據,如此才是違反公平競爭」。

另外,知名電玩遊戲Fortnite的開發商Epic Games,今年2月也對蘋果提起類似的反托辣斯訴訟。

《路透社》報導,這是歐盟對蘋果提出的第一個反壟斷控訴,不過歐盟之前便已因稅務問題和蘋果槓上,2016年時,執委會要求該公司補繳130億歐元稅金,不過去年夏天歐盟普通法院判蘋果無須繳納這筆稅金,歐盟後已提起上訴。

數位經濟與法律兼衡,企業需永續發展

在未來,一個能成功永續經營的公司,在同一個市場中,需要保留一至兩個競爭者,不可通吃獨大,更不要購併潛在競爭者。而開發多元的營利模式,分散在各種不同的領域中,更是一定要做的事。歐美中為防止科技壟斷浪潮來襲,紛紛制定新法及利用反壟斷控制市場平衡,縮小貧富差距。

 

 

來源:數位時代、中國時報、聯合報、中央社全球中央雜誌、鉅亨網

引用來源: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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