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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盟達成強制跨國公司公開披露利潤及納稅訊息的協議

在談判陷入僵局多年之後,歐盟各國政府和歐洲議會(European Parliament)議員通過一項關於所謂大型企業逐國稅務報告的協議,就強制大型跨國公司公開披露在歐盟的利潤入帳和納稅地點的規則達成一致,這是歐洲打擊企業避稅行動的一部分。 針對的是在歐盟單一市場及位列歐盟避稅港黑名單上的非歐盟司法管轄區營運的企業。

針對的是在歐盟單一市場及位列歐盟避稅港黑名單上的非歐盟司法管轄區營運的企業,強制大型跨國公司公開披露在歐盟的利潤入帳和納稅地點的規則,歐盟談判僵局多年之後,歐盟各國政府和歐洲議會(European Parliament)議員達成一致,這是歐洲打擊企業避稅行動的一部分。

此舉被譽為稅收透明的突破,與此同時,國際政策制定者正加緊要求修改企業稅規則。本周晚些時候,七國集團(G7)預計將就把有效最低企業稅率提高至15%達成政治協議。

領導歐洲議會談判的中左翼歐洲議會議員伊夫琳•雷格納(Evelyn Regner)表示:「我確信,這項關於逐國公開報告的協議只是歐洲稅收公正和財務透明提高的開始。」

根據歐盟的逐國報告規則,一家連續兩年全球收入至少為7.5億歐元的企業,必須公開披露他們在27個歐盟成員國以及另外19個歐盟認為稅收部門「不合作」的司法管轄區中每一個的納稅額。「不合作」的司法管轄區包括關島和美屬維爾京群島等「黑名單」地區,以及巴拿馬、斐濟和薩摩亞等「灰名單」避稅港。

大公司已經有義務向歐盟內部的各國稅務機關披露利潤,但這些訊息尚未公開。

政治人士和稅務活動人士歡迎該協議,認為這是計算歐盟內部的企業避稅規模的第一步。布魯塞爾方面估計,歐盟各國政府每年因企業避稅損失約500億至700億歐元。

該協議結束了關於這些規則的長期鬥爭。這些規則由布魯塞爾方面在2013年首次提出,但因歐盟各國政府抵制而受阻。這些針對大型跨國公司的規則將類似於金融危機後歐盟達成的銀行披露要求。

但周二協議的細節遭到了稅收正義活動人士和左翼歐洲議會議員的批評,因為披露範圍被限制在歐盟而非更廣泛地區。

歐洲議會的歐洲左翼黨團聯席領導人、歐洲議會議員瑪農•奧布里(Manon Aubry)表示:「這項協議排除了全球80%以上的國家,包括巴哈馬、瑞士和開曼群島等臭名昭著的避稅港,企業無需公布在這些地區的任何訊息。」

歐洲債務與發展網路(European Network on Debt and Development)的托弗•呂丁(Tove Ryding)表示,這項協議「錯失了良機」,未能強制大型企業披露有應稅活動的所有國家。

呂丁表示:「我們需要跨國公司所在的每個國家的分別數據,否則公司可以在沒有透明度規則的司法管轄區隱藏利潤。」

德國綠黨歐洲議會議員斯文•吉戈爾德(Sven Giegold)表示,雖然他更希望制定全球訊息披露規則,但周二的協議仍是「如今邁向全面透明的一大步」。他認為,越來越多國家可以通過類似的法律,最終拼成完整的拼圖。

根據最終協議,企業可以避免披露被視為「敏感」的訊息最多五年。在成員國提出要求後,談判代表還決定每四年評估一次規則。

經濟學家加布里埃爾•祖克曼(Gabriel Zucman)表示,該協議「是歐盟和全球提高透明度的重要一步」。祖克曼還是歐盟新機構歐洲稅務觀察(European Tax Observatory)的負責人,該機構將監測企業的避稅行為。

祖克曼表示:「跨國公司入帳利潤及繳納稅款的逐國公開訊息,是監督避稅和考慮更好稅收政策的關鍵。」

該協議仍有待通過歐洲議會多數成員和歐盟各國政府的最終投票,預計夏季之後進行。

引用來源:F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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