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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余紀忠文教基金會</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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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hese are the search results for the query, showing results 161 to 1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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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tem rdf:about="http://2021.yucc.org.tw:8080/yucc/news/domestic/20170705-1">
    <title>礦業修法 政院版終出爐</title>
    <link>http://2021.yucc.org.tw:8080/yucc/news/domestic/20170705-1</link>
    <description>面對民間關注亞泥新城山礦區展限案，經濟部次長楊偉甫證實，政院版《礦業法》修正草案已如期趕在6月最後一天交出，他強調「霸王條款都會拿掉」，絕對是大修，並將在7月展開公告及至少2場公聽會，預計8月送進立法院。</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 xmlns:content="http://purl.org/rss/1.0/modules/content/"><![CDATA[<p>楊偉甫是在1日一場法學界與環團舉辦的「礦業法修法與展望研討會」證實上述消息；不過，同時出席會議的立委高志鵬仍表示，將向黨團爭取，要在臨時會開始就立委的提案開始審查，「政院版還是可以用別種方式加入討論。」表態不想等政院版跑完公告流程。</p>
<div class="align-center" style="text-align: center; "><figure class="image" style="text-align: inherit; "><a href="https://www.flickr.com/photos/teia/35287968020/in/photostream" id="yui_3_11_0_3_1499018593661_987" target="_blank"><img alt="2017-07-03_02-02-36" height="576" id="yui_3_11_0_3_1499018593661_986" src="https://c1.staticflickr.com/5/4057/35287968020_d685f2ae51_b.jpg" width="1024" /></a>
<p> </p>
1日法學與環境民間團體合辦研討會，討論《礦業法》的問題根源與修法期待。賴品瑀攝。
<p> </p>
</figure></div>
<p>由於亞泥在花蓮新城山礦場的展延案，未經過環評、原民知情同意等程序，讓礦業侵害環境與人權的疑慮浮上檯面，也讓民間重視《礦業法》老舊該大修的問題。台大法學院主任張文貞認為，這次《礦業法》修正，將是在自然資源領域上「轉型正義」的開始，學者也期待將是政府開始跨部會整合環境、國土利用、社會、經濟等政策的「機會之窗」。</p>
<p>繼<a href="http://e-info.org.tw/node/205768">上週近萬人上街頭促修《礦業法》</a>，1日法學與環境民間團體也合辦了「國土原環上的礦業－礦業法修法與展望研討會」研討會，討論《礦業法》的問題根源與修法期待。更由立委蘇治芬、陳曼麗、鄭天財、高志鵬負責主持每一場議程，主辦的環境權保障基金會董事長林三加表示，這樣的安排是要讓國會更加的重視礦業權修法。</p>
<div class="align-center" style="text-align: center; "><figure class="image" style="text-align: inherit; "><img height="768" src="https://c1.staticflickr.com/5/4284/34711266553_2e8b78f224_b.jpg" width="1024" />近萬民眾6月25日上街呼籲政府盡速修改《礦業法》，並排出「看見台灣」提醒蔡政府。地球公民基金會提供。</figure></div>
<h3>90年老法失修 先天失調、後天逐步倒向有利業者</h3>
<p>《礦業法》在「民國19年」制訂施行，成大法律系副教授王毓正提出，這應是「中華民國」法律中第六悠久的，前面幾個是民法、商事法。這些第一批完成立法的，其他法令都一直有在修正，只有《礦業法》仍處「在幽暗的角落有人一直在挖」的狀態，長年不曾受到檢討。王毓正指出，不但當年沒有立法院，是行政部門自己定的，且時空背景也大不相同，然而諷刺的是，台灣卻是唯一實行這一本《礦業法》的地區。</p>
<p>「亞泥說1972年接手新城山是『配合』國家政策，那現在有問題了，國家政策又在哪裡呢？」王毓正指出問題所在。為何《礦業法》從「配合」國家政策，「質變」成保障用來業者的權利？</p>
<p>中原財經法律學系副教授林春元指出，《礦業法》在現在的時空下是「惡法」，也是「發展型國家」的通病，尤其是在東亞地區，往往國家發展中，經濟走向自由化但政治卻沒有，反是政治力引導了經濟發展，因此《礦業法》長成這樣，「是當時政府要的東西」，逢甲土地管理學系助理教授辛年豐更直言，台灣的脈絡恐怕也不同於所謂發展型國家，當時的政府只打算把資源透入在「反攻」，因此當時的思維可能只考量「反共復國影響評估」。</p>
<p>王毓正指出，《礦業法》本該扮演礦業權者和土地所有權人之間的權力平衡關係，但除了開始制訂時並無重視人權與環境，後續幾次修法，也沒有檢討到這些，卻逐漸朝有利業者的方向傾斜。林春元分析，現行的《礦業法》是有開採為目的的礦業程序，讓開礦越來越簡單；審核目的只是避免業者之間利益重疊與衝突；弱化土地所有權人及關係人地位；依法使用他人土地的規定，更是「很像土地徵收」。</p>
<p>由於《礦業法》第47條給了業者「合法使用」他人土地的權力，讓王毓正與林春元等學者認為很像徵收，但卻是私人搶私人的土地，民眾更無表達意見的機會，是否必要與依法也不再重要，不滿意者，就只能去訴訟了。</p>
<p>王毓正表示，《礦業法》從原本的「合理補償」再修法為「租用」、「買斷」。「你家底下有礦場，你有能力挖，會很開心，但如果你沒有能力，那要哭，因為人家要來搶了！」</p>
<h3>盼從檢討政策開始 來一場「真。政策環評」</h3>
<p>「當初是經濟發展來設計，現在的確有更新的價值觀了。」經濟部次長楊偉甫回應，並承諾將來水泥外銷將會調到15％以下。</p>
<p>「其實經濟部是有上位政策，只是沒有用。」台大社科院風險中心博士後研究員趙家緯指出，經濟部是在2011年有提出「內需為主，外銷削減」的方向，但這個政策卻不能回應亞泥爭議，因此才會遭社會要求經濟部要明確提出新的礦業政策。</p>
<p>雖然經濟部承諾將對礦業與水泥進行政策環評，但趙家緯強調，總統府似乎將政策環評視為解決問題「大絕招」。不過，檢視過去幾次政策環評，往往是為了爭議個案而展開，例如國光石化案，因此政策環評也多有遷就爭議個案、假性總量管制、忽略需求端等問題。如今要做礦業政策環評，趙家緯建議，要從真正需求、轉型策略、管理策略、退場機制等項目來全面盤點。</p>
<p>趙家緯期待，礦業的徹底改革，可以是台灣的「機會之窗」，台灣社會可以藉此追求一個真正有效的政策環評、落實循環經濟的機會、產業升級、具體政策工具，甚至可以是「公正過渡」的先期試驗。政大法律系副教授傅玲靜更認為，不但需要檢視礦業上下游產業的需求與升級的可能，經濟部與環保署更應該一起提出廢棄物再利用的策略。</p>
<h3>國土計畫審議在即 礦業應提綱要計畫 納入國土計畫</h3>
<p>「礦業當然一定要談國土、環境。」政大地政系教授戴秀雄表示，國土計畫、區域計畫，不但是空間計畫，也該是政策協調平台。雖然區域計畫時代從來沒有發揮這樣的功能，經濟、交通部的「重大建設」從不在乎原本土地使用的規劃。但戴秀雄認為，經濟部應該為礦業提出綱要計畫，並納入國土計畫，不能再不把國土保育區不當一回事。義守大學公管鄭安廷建議，礦業應該提出發展方向及地圖，並開始與全國國土計畫相嵌。</p>
<p>營建署綜計組組長林秉勳表示，國土計畫正在最後擬定階段，7、8月將在各地公展，9月開始在「國土計畫會」展開審議。</p>
<h3>回應張景森、林淑芬筆戰 學者：原民會不用一直發文給經濟部</h3>
<p>雖然6月29日上午，<a href="https://www.facebook.com/photo.php?fbid=10155409155832173&amp;set=a.10150432897422173.382866.736432172&amp;type=3" target="_blank">政委張景森與立委林淑芬才在社群網站上為亞泥展限案筆戰</a>。張景森仍堅守礦權展限不需依《原基法》第21條原民知情同意的見解，也在研討會中獲學者討論，不但學者則清一色的認為礦權展限當然是新權利的賦予。「原民會可以不用一直發文給經濟部了，他可以直接下行政處分，邀求踐行21條。」高師大副教授陳竹上更如此直言。</p>
<p style="text-align: center; "><iframe frameborder="0" height="648" scrolling="no" src="https://www.facebook.com/plugins/post.php?href=https%3A%2F%2Fwww.facebook.com%2Fpermalink.php%3Fstory_fbid%3D10155409157697173%26id%3D736432172&amp;width=500" width="500"></iframe></p>
<p>「如果不用重新審查的話，期限就沒有意義了。」東吳法律副教授胡博硯如此看待礦權展限。戴秀雄也認為，《礦業法》的管制對象是「採礦行為」，而非礦區，因此每一次展限都應視為一次新的行政處分，都需要重新審核開發許可。</p>
<p>至於張景森在筆戰中提出《原基法》第34條「主管機關應於本法施行後3年內，依本法之原則修正、制定或廢止相關法令。」並解釋為34條僅適用於2005至2008年之間，學者們表示無法苟同。陳竹上認為，亞泥案等展限要不要依《原基法》第21條踐行，決定權還是在原民會手上，不得以會議決議取代，「就算行政院出面協調，協調完也是原民會跟經濟部來出面」鄭天財更因此抨擊張景森是「太上皇」。</p>
<p>不過，有與會者質疑，原民會自身至今也還沒有提出如何踐行原民知情同意，也沒有挺身要求各部會就34條檢討主管法規，也是讓產業將繼續無所適從，不能全怪罪到經濟部。原民會土管處副處長謝亞杰回應說，《原基法》屬基本法，因此都沒有罰，都還是要從各機關的主管作用法去落實，像是第34條要求各部會在期限能依《原基法》修正法案，不做的，《原基法》其實也沒有相關規範與罰則。</p>]]></content:encoded>
    <dc:publisher>No publisher</dc:publisher>
    <dc:creator>基金會編輯</dc:creator>
    <dc:rights></dc:rights>
    
      <dc:subject>國土規劃</dc:subject>
    
    
      <dc:subject>水水台灣</dc:subject>
    
    
      <dc:subject>綠色經濟</dc:subject>
    
    <dc:date>2017-07-04T16:00:00Z</dc:date>
    <dc:type>新聞</dc:type>
  </item>


  <item rdf:about="http://2021.yucc.org.tw:8080/yucc/news/domestic/20170627-1">
    <title>全國國土計劃明年上路 縣市國土規劃籌備中</title>
    <link>http://2021.yucc.org.tw:8080/yucc/news/domestic/20170627-1</link>
    <description>「全國國土計畫」將於明年5月1日前公告實施，將全國國土劃設為「國土保育區」、「海洋資源區」、「農業發展區」及「城鄉發展區」，在營建署補助與輔導下，未來將進一步由縣市政府訂定「縣市國土計畫」，明確指出劃設範圍與面積。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 xmlns:content="http://purl.org/rss/1.0/modules/content/"><![CDATA[<p><span>「國土計畫法」已在去年5月1日上路，根據規定，內政部應在2年內、也就是明年5月1日前公告實施「全國國土計畫」。蔡英文總統日前表示，新政府就任以來已開始研議「全國國土計畫」，推動國土復育的工作。</span><br /><br /><span>針對全國國土計畫的推動進度，營建署綜合規劃組組長林秉勳26日受訪時表示，草案內容明確界定功能分區劃設與條件、劃設的順序等，營建署在7、8月將辦理公開展覽與說明會，9、10月會報國土計劃審議會審議，明年1、2月則報行政院核定。</span><br /><br /><span>根據規定，內政部公告實施「全國國土計畫」後2年內、也就是2020年，縣市政府應公告實施「縣市國土計畫」。林秉勳指出，政府早在2011年就開始補助地方政府進行區域計畫，也就是國土計畫的前身，至今已做了6年先期規劃，今年3月並核定補助各縣市政府啟動縣市國土計畫規劃，營建署26日下午也召開縣市國土規劃研商會，了解地方政府的推動情況，未來也會成立諮詢小組協助地方政府。他說：『(原音)之前其實我們已經經過補助縣市做區域計畫的經驗，其實在100年已經啟動，我們在106年、今年的3月份就已經核定補助給縣市政府來啟動新的縣市國土計畫的規劃，所以縣市在以往6年先期規劃基礎下，依法要在109年要完成規劃。』</span><br /><br /><span>林秉勳表示，在縣市國土計劃實施後，2年內縣市政府還要再完成公告「國土功能分區」，也就是在2022年5月1日前，「國土計畫法」將全面上路，現行的區域計畫法將不再適用。</span></p>]]></content:encoded>
    <dc:publisher>No publisher</dc:publisher>
    <dc:creator>基金會編輯</dc:creator>
    <dc:rights></dc:rights>
    
      <dc:subject>土地利用</dc:subject>
    
    
      <dc:subject>國土規劃</dc:subject>
    
    
      <dc:subject>韌性城市</dc:subject>
    
    
      <dc:subject>水水台灣</dc:subject>
    
    
      <dc:subject>城市治理</dc:subject>
    
    <dc:date>2017-06-26T16:00:00Z</dc:date>
    <dc:type>新聞</dc:type>
  </item>


  <item rdf:about="http://2021.yucc.org.tw:8080/yucc/news/domestic/20170621-2">
    <title>全台188現役礦場 僅13%受環評檢視 </title>
    <link>http://2021.yucc.org.tw:8080/yucc/news/domestic/20170621-2</link>
    <description>「礦業法一日不修，無論你是在地居民、是宣示要改革的機關、是立法委員，都對黑箱內的狀況是不得而知、不得其門而入的。」該走的環評程序、該遵守的《原基法》知情告知權都應「依法落實」。</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 xmlns:content="http://purl.org/rss/1.0/modules/content/"><![CDATA[<p><a href="https://www.newsmarket.com.tw/blog/96596/">亞泥展限案議題持續發酵</a>，行政院院長林全於13日對外說明，要求經濟部在一周內重新檢視亞泥案並對外說明，若有不法，就送懲處；若檢視合法，但外界仍不滿，將移請監察院介入調查。但環團並不買單，認為行政院不僅無視《原住民基本法》第21條的諮商同意程序，更一再免除亞泥進行環評審查的義務，直指行政院「帶頭違法、無視法治程序」。</p>
<h3><strong>亞泥自1997就開始規避環評，現又展延20年</strong></h3>
<p>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秘書長謝孟羽指出，亞泥早在1997年第二次申請展限時就被台灣省政府以「亞泥採礦區位於原住民保留地」為由，要求進行環評；但當時環保署認為，亞泥只要沒有擴大用地，「老礦場」毋需環評也能取得展限，推翻台灣省政府決議。</p>
<p>而後，亞泥又開採了20年的水泥礦；時至2017年，亞泥再度面臨申請展限大關，而此時，國內《礦業法》修法、政策環評等案也箭在弦上。但行政院經濟部卻選在今年3月14日，《礦業法》及環評子法修正前夕，<a href="https://www.newsmarket.com.tw/blog/93215/">火速以3.5個月讓亞泥取得二十年礦權展限</a>，而得以繼續「免環評」、「免告知」、「免同意」地取得展限。</p>
<p> </p>
<p><figure class="aligncenter wp-caption" id="attachment_96766" style="text-align: center; "><a href="https://www.newsmarket.com.tw/files/2017/06/%E7%BF%BB%E6%94%9D%E8%87%AA%E5%B7%B2%E6%95%85%E5%B0%8E%E6%BC%94%E9%BD%8A%E6%9F%8F%E6%9E%97%E6%89%80%E6%8B%8D%E6%94%9D%E7%9A%84%E4%BA%9E%E6%B3%A5%E7%A4%A6%E5%8D%80%E7%85%A7%E7%89%87%EF%BC%88%E6%94%9D%E5%BD%B1_%E8%B3%B4%E9%83%81%E8%96%87%EF%BC%89.jpg"><img alt="翻攝自已故導演齊柏林所拍攝的亞泥礦區照片（攝影_賴郁薇）" class="lazy-loaded size-full wp-image-96766" height="942" src="https://www.newsmarket.com.tw/files/2017/06/%E7%BF%BB%E6%94%9D%E8%87%AA%E5%B7%B2%E6%95%85%E5%B0%8E%E6%BC%94%E9%BD%8A%E6%9F%8F%E6%9E%97%E6%89%80%E6%8B%8D%E6%94%9D%E7%9A%84%E4%BA%9E%E6%B3%A5%E7%A4%A6%E5%8D%80%E7%85%A7%E7%89%87%EF%BC%88%E6%94%9D%E5%BD%B1_%E8%B3%B4%E9%83%81%E8%96%87%EF%BC%89.jpg" width="1360" /></a><a href="https://www.newsmarket.com.tw/files/2017/06/%E7%BF%BB%E6%94%9D%E8%87%AA%E5%B7%B2%E6%95%85%E5%B0%8E%E6%BC%94%E9%BD%8A%E6%9F%8F%E6%9E%97%E6%89%80%E6%8B%8D%E6%94%9D%E7%9A%84%E4%BA%9E%E6%B3%A5%E7%A4%A6%E5%8D%80%E7%85%A7%E7%89%87%EF%BC%88%E6%94%9D%E5%BD%B1_%E8%B3%B4%E9%83%81%E8%96%87%EF%BC%89.jpg"></a>本圖為亞泥礦區照片，由齊柏林導演授權給蠻野心足基金會，用於相關記者會使用，記者經蠻野心足基金會同意，翻攝記者會現場製作的海報照（攝影_賴郁薇）</figure></p>
<p> </p>
<h3><strong>立委高潞．以用．巴魕剌：行政院曲解《原基法》</strong></h3>
<p>面對亞泥得以繼續在原住民保留區開採礦石一事，立委高潞．以用．巴魕剌也直指行政院政務委員「曲解《原基法》」，將《原基法》第21條「知情同意程序」適用範圍限縮至「新礦區」，而替「老礦場」亞泥則毋需取得當地部落同意、即可繼續開發。</p>
<p>《原基法》第21條明確規範，「政府或私人於原住民族土地或部落及其周邊一定範圍內之公有土地從事土地開發、資源利用、生態保育及學術研究，應諮商並取得原住民族或部落同意或參與，原住民得分享相關利益。」</p>
<p>但高潞．以用．巴魕剌指出，去年11月7日行政院召開一場「研商礦業案件踐行原住民基本法第21條規定之時點會議」，並在政委林萬億、張景森主導之下，僅以一份會議記錄說明，「新礦權、新礦業用地應踐行《原民法》第21條；礦業權展限階段尚無需踐行。」質疑此舉在替亞泥解套，罔顧部落尊嚴、居民安全、法治程序。</p>
<h3><strong>全台188現役礦場，僅有13%受環評檢視</strong></h3>
<p>謝孟羽表示，民間團體並非全然反對採礦，「而是反對不必要的採礦、反對採礦特權」；呼籲政府實踐法治精神，該走的環評程序、該遵守的《原基法》知情告知權都應「依法落實」。</p>
<p>「亞泥爭議凸顯台灣礦業法治問題。」地球公民基金會山林國土組專員潘正正表示，「目前全台188個現役礦場，只有13%受過環評檢視」，礦權不斷展限、舊礦權不斷延續，致使產業內部自主良性競爭變得不可能。</p>
<p>潘正正進一步解釋，有的礦場為了逃避環評，寧可開挖效益不佳的尾礦、從既有礦業用地上壓榨出所有剩餘價值，也不願意規劃新礦場；不僅如此，亞泥的開採技術甚至比不上通過環評的台泥，「台泥每公噸水泥僅需要1.15公噸原料石灰石；但亞泥卻需要1.6噸。」亞泥石灰石原料使用效率明顯差台泥一大截，而舊礦權不斷延續致使國內礦業持續安於現況。</p>
<h3><strong>21萬人連署要求修正《礦業法》</strong></h3>
<p>亞泥展限議題持續升溫，現已累積21萬人連署要求立即修正《礦業法》、並對亞泥展限一事表達不滿，行政院陸續拋出亞泥、舊礦補辦環評等承諾；但地球公民基金會認為行政院仍在迴避當初核予亞泥違法展限的事實，因此將在6月25日發起遊行，號召群眾走上行政院抗議，呼籲政府正視問題。</p>
<p> </p>
<p><figure class="aligncenter wp-caption" id="attachment_96765" style="text-align: center; "><a href="https://www.newsmarket.com.tw/files/2017/06/%E7%92%B0%E5%9C%98%E8%B3%AA%E7%96%91%E6%94%BF%E5%8B%99%E5%A7%94%E5%93%A1%E6%9B%BF%E4%BA%9E%E6%B3%A5%E8%A7%A3%E5%A5%97%EF%BC%88%E6%94%9D%E5%BD%B1_%E8%B3%B4%E9%83%81%E8%96%87%EF%BC%89.jpg"><img alt="環團質疑政務委員替亞泥解套（攝影_賴郁薇）" class="lazy-loaded wp-image-96765 size-full" height="907" src="https://www.newsmarket.com.tw/files/2017/06/%E7%92%B0%E5%9C%98%E8%B3%AA%E7%96%91%E6%94%BF%E5%8B%99%E5%A7%94%E5%93%A1%E6%9B%BF%E4%BA%9E%E6%B3%A5%E8%A7%A3%E5%A5%97%EF%BC%88%E6%94%9D%E5%BD%B1_%E8%B3%B4%E9%83%81%E8%96%87%EF%BC%89.jpg" width="1360" /></a><a href="https://www.newsmarket.com.tw/files/2017/06/%E7%92%B0%E5%9C%98%E8%B3%AA%E7%96%91%E6%94%BF%E5%8B%99%E5%A7%94%E5%93%A1%E6%9B%BF%E4%BA%9E%E6%B3%A5%E8%A7%A3%E5%A5%97%EF%BC%88%E6%94%9D%E5%BD%B1_%E8%B3%B4%E9%83%81%E8%96%87%EF%BC%89.jpg"></a>環團質疑政務委員替亞泥解套（攝影_賴郁薇）</figure></p>
<p> </p>]]></content:encoded>
    <dc:publisher>No publisher</dc:publisher>
    <dc:creator>基金會編輯</dc:creator>
    <dc:rights></dc:rights>
    
      <dc:subject>國土規劃</dc:subject>
    
    
      <dc:subject>經濟</dc:subject>
    
    
      <dc:subject>民眾參與</dc:subject>
    
    
      <dc:subject>土地利用</dc:subject>
    
    
      <dc:subject>土地正義</dc:subject>
    
    
      <dc:subject>水水台灣</dc:subject>
    
    <dc:date>2017-06-20T16:00:00Z</dc:date>
    <dc:type>新聞</dc:type>
  </item>


  <item rdf:about="http://2021.yucc.org.tw:8080/yucc/news/domestic/20170620-1">
    <title>農地違章工廠13萬家！農委會：新設違章工廠年底拆一半 農舍為下一目標</title>
    <link>http://2021.yucc.org.tw:8080/yucc/news/domestic/20170620-1</link>
    <description>依照《區域計畫法》，全國農地在1975年起編訂特定農業區和一般農業區，並實施土地使用管制，好讓優良農地得以維持農地農用，不過該項計畫至今已超過40年，據農委會最新盤點結果，農地上的違章工廠數量不僅超越經濟部盤查的6.9萬家，加倍來到13萬家以上，其餘遭占用的農地也突破17%，更有上千公頃農地受重金屬污染，各種農田上的毒瘤成為農人心裡的痛。</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 xmlns:content="http://purl.org/rss/1.0/modules/content/"><![CDATA[<p>為改善如此難堪現況，農委會宣示在將今年年底前拆除半數新建違章，同時配合高額補償金讓「群聚」工廠現地合法，農民也能取回同樣農地，好維持農地農用基礎。</p>
<p><figure class="aligncenter wp-caption" id="attachment_96590" style="text-align: center; "><a href="https://www.newsmarket.com.tw/files/2017/06/19095710_10209114674084328_7406339908157702622_o.jpg"><img alt="農地長工廠導致農地污染（攝影/孔德廉）" class="lazy-loaded wp-image-96590 size-full" height="906" src="https://www.newsmarket.com.tw/files/2017/06/19095710_10209114674084328_7406339908157702622_o.jpg" width="1360" /></a><a href="https://www.newsmarket.com.tw/files/2017/06/19095710_10209114674084328_7406339908157702622_o.jpg"></a>農地長工廠導致農地污染（攝影/孔德廉）</figure></p>
<h3><strong>林聰賢強調農村、農民、農地三農緊扣 農地盤點是施政基礎</strong></h3>
<p>為徹底解決農地非農用等問題，農委會主委林聰賢上任時曾強調，其施政目標是要將「農民、農村、農地」等「三農」扣緊在一起，再結合政府的新農業政策，善用農地提高糧食自給率，待政府將農地現況盤點清楚後再展開對話，落實國土規劃；然而盤點結果原先預計在三月底公佈，卻受限於諸多執行細節，公佈期程一延再延，引發不少質疑。</p>
<h3><strong>陳吉仲：全國農地盤點已完成六成 具體成果將在七月底前公佈</strong></h3>
<p>對此，農委會副主委陳吉仲在接受《上下游》訪談時直言，現階段全國農地盤點已完成六成以上，包含平地的雲林、宜蘭、彰化、桃園等13縣市，剩下三成左右尚未盤點的部分，則是宜農宜牧的坡地（農四）和都市周遭的七萬公頃零散農地；其執行難處在於盤點必須綜合內政部的國土地籍資料、農試所的航照圖和農糧署的農情調查等，將所有作物、畜牧場、養殖場和建築物資訊全面套疊，出現落差就得派員現場勘查，作業上才因此費時費力，不過陳吉仲也強調，「七月底前絕對會將全台農地盤點結果上網公開，供各界檢視」。</p>
<p><figure class="aligncenter wp-caption" id="attachment_96589" style="text-align: center; "><a href="https://www.newsmarket.com.tw/files/2017/06/1020555.jpg"><img alt="農委會副主委陳吉仲（攝影/羅健宏）" class="lazy-loaded wp-image-96589 size-full" height="907" src="https://www.newsmarket.com.tw/files/2017/06/1020555.jpg" width="1360" /></a><a href="https://www.newsmarket.com.tw/files/2017/06/1020555.jpg"></a>農委會副主委陳吉仲（攝影/羅健宏）</figure></p>
<h3><strong>內政部調查 全國農地17%已遭轉用</strong></h3>
<p>然而在《國土計畫法》子法尚未完備之餘，農地盤點有何重要性？依循今年五月內政部公佈的《修正全國區域計畫》統計指出，全台各地皆出現大規模開發農地做為工廠或零星興建農舍的情況，造成農地無法農用，且依據104年的農地現況資源分析結果，當前特定農業區及一般農業區等農牧用地，存量僅剩83%，代表17%已遭轉用，但農舍、工廠、墳墓和各式不屬於農用的建物，卻依舊在農地上扎根成長。</p>
<h3><strong>農地盤點將分兩階段 生態多樣性也成盤點目標</strong></h3>
<p>對此，陳吉仲強調，盤點的第一階段就是要以最精確的調查，來揭露至今為止農地上到底「長」了什麼，第二階段更要把農地的生態多樣性盤點出來，並列出正、負兩面作為未來國體計畫劃設參考，讓許多受污染的、被傾倒廢棄物的、重金屬污染的農地可以輕易被判斷出來，基於事實根據和執行法規，後續才有辦法針對目標一一擊破。</p>
<p>至於他口中的目標，矛頭首先對準「農地上的違章工廠」。</p>
<h3><strong>陳吉仲：全台違章工廠超過13萬家 「即報即拆」加「以地換地」來解決</strong></h3>
<p>不過全台未登記工廠不僅是經濟部盤查的6.9萬家，依據農委會最新的農地盤點結果，其家數更是翻倍來到「13萬家」以上，又以新北市、台中市、彰化縣和高雄市為主。針對這些違章，農委會將以兩種方式解決，首先是「即報即拆」，隨後則是讓群聚工廠就地合法，不過業者得繳納生態補償費，還得做好復育供農業生產。</p>
<p>陳強調，沒有即報即拆，就不會有後續動作，為的是希望解決數十年來農地遭轉用的沉痾，但不能持續製造問題。</p>
<p><figure class="aligncenter wp-caption" id="attachment_96588" style="text-align: center; "><a href="https://www.newsmarket.com.tw/files/2017/06/19055502_10209114661724019_3937643325393383785_o.jpg"><img alt="緊鄰農地的鐵皮屋工廠（攝影/孔德廉）" class="lazy-loaded wp-image-96588 size-full" height="906" src="https://www.newsmarket.com.tw/files/2017/06/19055502_10209114661724019_3937643325393383785_o.jpg" width="1360" /></a><a href="https://www.newsmarket.com.tw/files/2017/06/19055502_10209114661724019_3937643325393383785_o.jpg"></a>緊鄰農地的鐵皮屋工廠（攝影/孔德廉）</figure></p>
<h3><strong>即報即拆如何拆？ 520作分水嶺 以後新建全拆</strong></h3>
<p>即報即拆部分，陳吉仲解釋，由於違章工廠生長速度太快，像彰化去年年中至今就已新設了140家違法工廠，因此在與行政院開會過後，成立「違章工廠即報即拆處理專案小組」，以農委會作為拆除的主責單位，自己作為召集人來負責後續工作。</p>
<p>目前農委會以「2016年5月20日」新政府上任時間作為分水嶺，520後出現的未登記工廠採「即報即拆」；520之前的違章工廠則視其所在地進行處理，若在優良農地區內，就會輔導遷移；若在優良農地區外，則能轉為丁種用地，但業者需繳納生態補償金，做為農地保護基金。</p>
<h3><strong>地方不拆中央有何奈？ 專案由農委會領軍 拆除經費改由農發基金負責</strong></h3>
<p>但即報即拆並非新政，農委會要如何解決尾大不掉、經費不足等問題？陳指出，過往地方都會上演一套編列拆除預算、議會刪除，隨後放任違章繼續存在的惡性循環，為了改善這樣的情形，由中央統籌的專案小組，將依據《農發條例》和《區域計畫法》等法源，把拆除廠數及區位提供給地方，並督促執行，一改以往由地方主導、較易受到民代壓力而緩步不前的狀況。</p>
<h3><strong>一改過往違章繼續營業 未來查報後不拆將斷水斷電連續開罰</strong></h3>
<p>拆除預算上，則改由中央撥款專款專用，除了先以違規罰鍰支應外，也不再以各地建管單位來編列經費，由各地和中央的農發基金來負責。針對已完工的違章，會先對業者處以6到30萬元罰緩並限制一個月內恢復原狀，若未從，將「斷水斷電並連續每月都開罰」，直到改正為止；另外，施工中建築在接獲通報一個月內也將火速完成拆除，「預計今年年底就拆除半數的新設違章工廠」。</p>
<h3><strong>頂番婆等工業聚落如何處理？ 陳吉仲：以群聚為判斷 推動以地換地</strong></h3>
<p>至於彰化頂番婆這類現有的工業群落該如何處理？陳吉仲則指出，農委會希望在既有農工並存的環境下，用「群聚」作為判斷標準，在農地總量不變下，以「現地」劃設出工業發展的專區，零星工廠不得合法需一併納入，將來該處就專門供工業生產，業者得自付變更地目價差和生態補償金，農政單位也將另外提供相同面積和生產條件的農地作為交換，農民更可拿到補償金再度投入農業生產，簡單來說就是「以地換地」，希望解決數十年來農地遭轉用的沉痾。</p>
<p>為何希望動用如此手段？陳則解釋，這樣的做法是考量到所處農地都已受嚴重污染，劃為農地將喪失生產意義，若要讓農民回頭從農，除了賣地以外，提高農民收入配合相同農地的補償，或許才能真正給予農民誘因。</p>
<h3><strong>農業補償金如何算？ 六千坪廠房、違規三十年 廠商得繳一億五</strong></h3>
<p>另外，對於農地修復及生態補償金到底如何計算？陳也舉實際例子來估算，以彰化一現有違章工廠來看，其面積為6100坪，已違規設廠30年，原農地市價是一坪1萬元，變更為丁種建地後則為一坪3.5萬元，其變更價差一坪就是2.5萬元，乘以面積得到的1億4仟7百萬元，再加上違規30年、每年30萬元的罰款900萬元，業者要變更地目就得付出1億5仟萬元，九成由農委會收取作為對地直接給付經費來源，剩下一成則交由內政部做拆除經費使用。</p>
<h3><strong>未來農地盤點結果公布 盼全民參與共同監督農地正常使用</strong></h3>
<p>針對上述案例，陳強調該處將作為「示範」，盼望未來其餘地方也能實施相同作法，讓土地分區使用能徹底實踐；下一目標更將對準利益牽涉廣大的「農舍」，預計以短、中、長期手段來解決，因此現階段農委會的首要任務絕對是儘速完成農地盤點，待資訊公布後，還會輔以吹哨條款的公佈，若民眾發現農地非正常使用皆可照相舉報，在獎勵金額提高的前提下，希望全民能一同參與監督，讓土地使用回歸正軌。</p>
<p><figure class="aligncenter wp-caption" id="attachment_96591" style="text-align: center; "><a href="https://www.newsmarket.com.tw/files/2017/06/P1020569.jpg"><img alt="農委會副主委陳吉仲（攝影/羅健宏）" class="lazy-loaded wp-image-96591 size-full" height="908" src="https://www.newsmarket.com.tw/files/2017/06/P1020569.jpg" width="1360" /></a></figure></p>]]></content:encoded>
    <dc:publisher>No publisher</dc:publisher>
    <dc:creator>基金會編輯</dc:creator>
    <dc:rights></dc:rights>
    
      <dc:subject>農村農地</dc:subject>
    
    
      <dc:subject>環境保育</dc:subject>
    
    
      <dc:subject>水水台灣</dc:subject>
    
    
      <dc:subject>土地利用</dc:subject>
    
    
      <dc:subject>永續發展</dc:subject>
    
    
      <dc:subject>國土規劃</dc:subject>
    
    <dc:date>2017-06-19T16:00:00Z</dc:date>
    <dc:type>新聞</dc:type>
  </item>


  <item rdf:about="http://2021.yucc.org.tw:8080/yucc/news/domestic/20170615-1">
    <title>前水利署長陳伸賢支持前瞻治水 籲配套國土計畫</title>
    <link>http://2021.yucc.org.tw:8080/yucc/news/domestic/20170615-1</link>
    <description>從梅雨驟雨及氣候變遷所肇致災害而言，前水利署長陳伸賢表示，無論任何治水手段或前瞻建設，都只能達到基本保護值，在異常氣候加劇的情況下，「保證不淹水是不可能的」，提醒須加上配套，不然效果只能維持數年，甚至有別的災害產生。</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 xmlns:content="http://purl.org/rss/1.0/modules/content/"><![CDATA[<p>〔記者黃佩君／台北報導〕梅雨釀災，也掀起前瞻治水保衛戰。前水利署長、新北市副市長陳伸賢表示，支持前瞻要做，但提醒須加上配套，不然效果只能維持數年，甚至有別的災害產生。</p>
<div class="pic" id="newspic" style="float: left; ">
<ul class="boxTitle liadd photo300" id="newsphoto" style="text-align: center; ">
<li><a href="http://news.ltn.com.tw/photo/life/paper/810785"><img alt="大武崙溪連續三年因梅雨或東北季風鋒面挾帶豪雨，導致溪水暴漲，造成基金一路路段淹水，沿線民眾、商家苦不堪言。
（資料照，記者林欣漢攝）" src="http://img.ltn.com.tw/2017/new/jun/12/images/bigPic/600_60.jpg" title="大武崙溪連續三年因梅雨或東北季風鋒面挾帶豪雨，導致溪水暴漲，造成基金一路路段淹水，沿線民眾、商家苦不堪言。
（資料照，記者林欣漢攝）" /></a>
<p style="text-align: left; ">大武崙溪連續三年因梅雨或東北季風鋒面挾帶豪雨，導致溪水暴漲，造成基金一路路段淹水，沿線民眾、商家苦不堪言。 （資料照，記者林欣漢攝）</p>
</li>
</ul>
</div>
<p>陳伸賢說，配套包括依國土計畫針對濫墾、超抽處禁止開發，並利用海綿城市概念吸收都市逕流，再加上大數據預警的科技防災方法。他也強調，說不淹水只是口號，就算前瞻也只能達到某個保護標準，超過依然會有災害，民眾有正確認知才能最小化水災傷害。</p>
<h4>取締濫墾、集水區超限開發</h4>
<p>豪雨掀起前瞻口水戰，前內政部長李鴻源與現任政委張景森對海綿城市、員山子分洪道等唇槍舌劍。眼見下一波豪雨特報即將來臨，有數十年治水經驗的陳伸賢說，治水不是只有水利工作，也要配套上位國土規劃，取締土地不當利用，如集水區超限開發、濫墾等。因為土水留不住就會沖刷下來，不但無法涵水，甚至造成對河川及水利設施的傷害。過去莫拉克風災就因尚無國土計畫，在應限制處一直開發，「合法變災害」，持續與自然抗衡，治水事倍功半。</p>
<p>陳伸賢說，國土計畫法歷經廿多年終於通過，近期「修正全國區域計畫」及地方規劃也逐漸出爐，未來部分濫墾濫伐土地就無需再整治，應以管制方式，由主管機關收回，或劃為復育區，不得再開發。</p>
<p>此外，必須在都市開發階段就納入對地表逕流的管制，再加上海綿城市、道路的概念，增加都市地表涵水能力。陳伸賢說，全球都市淹水都越來越嚴重，而在異常氣候下，全台平地都市都可能淹大水。</p>
<h4>利用海綿城市概念吸收都市逕流</h4>
<p>他也指出，傳統都市治水手段就是建設雨水下水道或抽水站，這也列入了前瞻的七百廿億區域排水規劃中。但在已有密集建物的情況下，下水道不可能一直擴大，抽水站也有極限。海綿城市、道路的概念就是加強都市地表吸收逕流能力，例如本次時雨量達一百毫米，海綿道路就能夠承受，且流進地下礫石層的水可儲存使用；不但減少都市淹水，更可增加既有下水道壽命。</p>
<p>另外，也須在都市開發時管制地表逕流量，在核發任何市地重劃、區段徵收、大型都更建照時，就須規定開發者要自行吸收增加的地表逕流。</p>
<h4>透過大數據分析氣象 事前預警</h4>
<p>他同時建議透過大數據分析氣象、過去淹水資料，事前預警。陳伸賢說，透過科技防災方式，可先分析恐受災地區，預警並封橋、封路，準備抽水機，做到事前加強保護、減少災害。</p>
<p>但陳伸賢也強調，無論任何治水手段或前瞻建設，都只能達到基本保護值，在異常氣候加劇的情況下，「保證不淹水是不可能的」。只能透過科技及配套規劃，加上民眾有防災的觀念，讓傷害減到最低。</p>]]></content:encoded>
    <dc:publisher>No publisher</dc:publisher>
    <dc:creator>基金會編輯</dc:creator>
    <dc:rights></dc:rights>
    
      <dc:subject>氣候變遷</dc:subject>
    
    
      <dc:subject>韌性城市</dc:subject>
    
    
      <dc:subject>永續發展</dc:subject>
    
    
      <dc:subject>國土規劃</dc:subject>
    
    
      <dc:subject>水水台灣</dc:subject>
    
    <dc:date>2017-06-14T16:00:00Z</dc:date>
    <dc:type>新聞</dc:type>
  </item>


  <item rdf:about="http://2021.yucc.org.tw:8080/yucc/events/recent/20170614-1">
    <title>[座談會刊登]由國土規劃看前瞻基礎建設(刊登於中國時報106.6.14 A8.A9版)</title>
    <link>http://2021.yucc.org.tw:8080/yucc/events/recent/20170614-1</link>
    <description>前言

中華民國早期經濟發展的奇蹟過程皆不能遺忘曾倚重的一群寶貴的技術官僚前輩。規劃公共政策、學習承擔需要傳承精神以迄「永續治理」，專業、經驗、風範需要接棒，期能縱觀世局、與時俱進、審思謀定。本次座談接續以往再由國土規劃角度俯瞰前瞻基礎，再省思，再啟步。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 xmlns:content="http://purl.org/rss/1.0/modules/content/"><![CDATA[<p><strong>主持</strong></p>
<p><strong>國際經濟情勢動盪 前瞻需上位思考</strong></p>
<p><strong><span> </span></strong></p>
<p><strong><span>薛琦(余紀忠文教基金會董事、前經建會主委)：</span></strong></p>
<p>今天在此時談前瞻計畫有特別意義；我國去年貿易順差占GDP的十‧一一％，一般認為貿易順差蠻好，但這背後有許多問題。回到總體經濟學的恆等式，貿易順差與超額儲蓄(exist saving)成正比，超額儲蓄背後提醒我國投資嚴重不足。一九八六年，我國貿易順差大約占GDP十九％，但當時透過新台幣升值，同時政府提出六年國建計畫，某種程度調降比例，大約在兩千年左右降到最低，約降到三％，但此刻這個比例又回到十％。</p>
<p>貿易出現順差與匯率的關係密切，我國現不太敢干預外匯，年初至今台幣升了七個百分點，過去不讓升值是不對的。正面的力量是貿易順差開始下降，但儲蓄過高，表示投資不足，今日如何提升國內投資應是關鍵問題。</p>
<p><strong>提升民間投資是當務之急</strong></p>
<p>據台經院的景氣報告，內容不樂觀，提到今年經濟表現最好大約第一季，有二‧六％，第二季會掉到二％，下半年只有一％左右，報告中還提到值得擔心國際經濟情勢，說不上熱而是暖（warm），值得憂慮的是國內經濟會變得很冷。提升國內投資，是嚴肅的課題。真正管用的是民間投資，而目前民間投資中，如果除去幾個大企業的投資金額，會發現其他產業是沒有投資的。如台塑，在美國的投資卻比台灣多。</p>
<p><strong>建設項目  應有可行性評估</strong></p>
<p>目前前瞻基礎建設視野、緣起與目標並不明確。前瞻基礎建設的確要有上位思考。我於經建會任內的亞太營運中心，其政策概念就是自由化、國際化。</p>
<p>今日著眼的基礎建設帶動發展；細看項目內容，發現有一半在軌道建設，軌道建設涉及幾個基本問題，一個是國土規畫，另一是城鄉建設想法、藍圖、構思。每個建設應有可行性評估，建設要可持續，可行性很重要。</p>
<p><strong>中央地方財務風險高</strong></p>
<p>更重要的問題是財務。基礎建設如果要讓民間參與，會是長期的協約，意味風險也隨之提升。首先是工程的風險，其次是完工後的營運風險，最後則是財務風險。這三個風險中間，工程風險最小，營運風險則牽涉到市場經營，只有財務風險最現實，如果財務無法支撐會讓問題比較嚴重。這需衡量地方能承擔多少？目前地方政府從土地開發與新市鎮的開發層面談願景的思維是有危險的。最後，前瞻基礎建設條例的提出是否符合編制特別預算的幾個條件。<strong>在政治凌駕法治的情形下，我特別提醒尊重法治的精神。</strong></p>
<p><strong>前瞻就是國土規畫通盤檢討</strong></p>
<p><strong> </strong></p>
<p><strong><span>李鴻源(國立台灣大學土木系教授、前內政部長)：</span></strong></p>
<p>台灣面臨缺水、缺電、缺工問題，一個六‧二級地震即可能使台北倒塌四千棟房屋，若執行前瞻計畫，能解決上述問題，才稱得上「前瞻」</p>
<p>因應極端氣候變遷，治水方法要與時俱進，除要與國土規劃通盤檢討，更須與都市計畫、城市設計結合，就是所謂的「低衝擊開發」，媒體慣用的「海綿城市」。治水有一定邏輯，災害潛勢圖做好，中央列出哪些地方需要優先治理、花多少錢，競爭型預算是「大諸侯時代」產物，每個地方首長都覺得自己縣市應該優先，「不能說會做不好，但一定事倍功半」。地方首長藉「民意基礎」凌駕專業，計畫怎麼審都不對，誰來做總體管理？水利工程有一定邏輯，若做大規模前瞻建設，中央一定要分配，分配不好未蒙其利反倒先受其害，地方絕不能主導，請尊重專業，中央可請營建署及水利署通盤檢討，朝向「水敏感」的都市設計發展。未來，不管是前瞻計畫或治水，都必須講究上、中、下游的整合，如果沒有大的願景、團隊合作，一個單位提一個計畫，永遠都是各行其是，不會成功。</p>
<p><strong>國土利用沒有捷徑 正視土地承載力超載</strong></p>
<p>國土利用不能走捷徑，超出土地負荷量，後天再多的努力也無法彌補，沒有科學論證，沒有專業的支撐，無法說服民眾。</p>
<p>台灣一半以上人口位居桃園以北，民眾抱怨房價高與生活品質低落，政府為因應興建社會住宅，仍集中桃園以北區域，將更多人口往北部區域集中，這使土地承載力超載，牽涉到國土規劃。</p>
<p>於內政部長任內發現台灣三百個漁港有一半以上閒置。若當政者不思考空間利用，無法負擔後續維護是嚴重問題。陳菊市長曾表示愛河比照台北防洪，要蓋堤防抽水站，但我認為愛河與淡水河河川特性相異，且台北防洪概念是三十年前舊思維，解決水患應因應氣候變遷，且現已無多餘經費。當政者需有智慧，跳出南北平等框架。</p>
<p>說到「前瞻」；假如能將行政機關遷至台中，一方面解決台北壅塞問題；另一方面帶動中南部經濟，人口、產業就會分散西部平原。當然，這個計畫至少費十年、二十年，公共投資絕不會僅八千億，但有製造較多產值的潛力。中部氣候較好，土地價值較低，過程中將帶動房地產、公共營造業，增加就業機會，城鄉文教資源差異也可獲得解決。此外，只要流域整治與保育概念落實，大甲溪流域水資源尚未充分利用也是優勢。南科缺水一天經濟損失可達幾十億台幣，而竹科缺水半天，即造成二、三十億損失，面對水源不穩定性，要求用水需求高的大企業留在台灣越趨困難。</p>
<p><strong>推動水回收  開發水循環  改善缺水</strong></p>
<p>我基本上反對透過蓋水庫解決缺水問題，不能將子孫輩的支票在這個世代全開完。前瞻計畫中預計於雙溪建設水庫，水庫位處山上，靠重力使水流下，但雙溪位置偏遠，附近人煙稀少，水要往哪調？在操作、環保、營運上都會出問題，究竟能提供多少水，水要輸送到何處，計劃邏輯不清楚。又如，福山水庫蓄水量五、六千萬噸，但當地超抽地下水為二十億噸，這不均衡要重新檢視。</p>
<p>過往沒有水回收工作，如果把生活污水回收再利用，一天可回收近兩百八十五萬噸，約是一千萬人用水量。二○一三年左右，在行政院毛副院長協助下，我召集營建與水利兩位署長，請營建署將丟棄的水予水利署回收，由南到北做了八個示範廠，如果完成可回收三十萬噸水。初期幾個廠繼續推動中，高雄鳳山七廠接近竣工，但後面全部停擺。政府應致力把大部分生活污水回收利用，一來可解決旱象缺水問題；二來可解決南科、竹科缺水問題；還可發展水回收產業，推向國際市場。</p>
<p>軌道不是目的而是手段，並非蓋軌道，就會吸引人口進駐。真心照顧南部居民，應改造安南區，解決當地土壤液化問題，作地質改良。珍惜台南古都氛圍，讓其特色成為「台灣的京都」，屆時台南輕軌才有市場需求。</p>
<p>我常挑戰一個迷思：做鳥籠就假設鳥會飛進來，而未思考鳥為何而來。桃園航空城大量徵收四千公頃土地，但市場需求何在？當時內政部投資二十億建淡江大橋，輕軌亦在建設中。淡江大橋建設將縮短淡海新市鎮及桃園航空城兩者距離，兩個案子如果同存將會產生閒置設施，不久政權移轉，今日皆懸置，淡江大橋興建中，輕軌已開工，但桃園航空城如何收場？</p>
<p><strong>清楚規劃  創造需求 吸引民間投資</strong></p>
<p>高鐵延至屏東，應該要問為何需延到屏東，需要有戰略規劃。假如要在屏東做軌道建設，不如將屏東打造成退休天堂，有最好的醫療設備、護理院及療養院，讓退休台北人離開台北，移居南部，屆時談輕軌、高鐵便有需求。政府有清楚規劃，便會吸引民間投資建設。</p>
<p>前瞻計畫不只是建設，有許多部分需土地徵收，關鍵單位的內政部地政司若未參與計畫，將難以推動。<strong>本於以上種種</strong>，<strong>我誠懇建議政府將前瞻撤回，花半年時間邀集專家學者討論。</strong></p>
<p><strong><span> </span></strong></p>
<p><strong> </strong><strong>前瞻計畫結合科技人文 打造未來二十年願景</strong></p>
<p><strong><span> </span></strong></p>
<p><strong><span>毛治國(國立交通大學榮譽教授、前行政院長)：</span></strong></p>
<p><strong>結合數位科技 打造村里智慧公共運輸</strong></p>
<p><strong>我認為台灣廣大農村跟偏鄉的目標是未來七八五一個村里，每村里都應有公共交通運輸。</strong>但估計今天有一半以上的村里還有很大的改善空間。這些村里所需的公共運輸，有一半以上需要的是小型二十人座、七人座、九人座，甚至是計程車；此外，每個村里都有公共運輸，每天可能五班車，載到最鄰近的市鎮，再搭配其他的轉接等等。大數據、雲端、互聯網甚至於分享經濟在此有運用的空間。這應該是台灣目前最值得推動的一項社會工程。此技術建置好後，也可以跟高齡社會老年照護作一結合，有相當數量的老年人口在農村。從村里因地制宜，要發揮創意所提供的公共服務是台灣當前最應該做的。</p>
<p>由此衍伸而來是地方配合問題。交通部份的前瞻預算是四千二百億，進一步攤開檢視，四千二百億僅二○一七年到二○二五年八年期間特別預算數目。二○二五年後，還有一千一百多億要以公共預算編，這未反應在資料裡面。故加總起來，中央需要約五千五百億。另外，始終未浮出檯面是地方配合款。前八年就要兩千五百多億，然後二○二五年以後還要一千億以上，加總約三千六百億，地方錢從何而來？地方經費可從市政開發等籌措，但如高鐵，今天沿線的中南部車站特定區開發幾乎掛零。而輕軌又能夠有多少運量？</p>
<p><strong>地方配合款如何籌措 應交代清楚</strong></p>
<p>我覺得，首先，在政府開放資料原則下，中央一定要公布試算資料，明示民眾計畫對國家總預算、債務餘額、舉債上限空間等等，究竟造成什麼影響？以及對後任編預算的空間造成的擠壓程度等，做到如此才是負責任的政府。其次，盤點由南到北所有地方政府的債務狀況，並交代償債計畫。在很多的資料可看到，絕大部分地方政府幾乎進入實質破產，或者是破產邊緣的程度。如果再把這三千多億的地方配合款責任嫁接到他們身上，又想從土地開發等等來取得這個債務的話，我不認為地方政府可以承受。前瞻計畫百分之四十的配合款如果無法拿出，是否還做得下去？ 從財政紀律的角度，從中央到地方，應該要有這樣一個清單把它展現出來。然後地方首長也對此清單負責任，將來要如何面對配合款等。否則，整個問題最後會成為全國問題。</p>
<p><strong>軌道建設應評估盈餘回收</strong></p>
<p><strong> </strong></p>
<p>交通部份也未評估「盈餘回收」。都市軌道運輸只有雙北捷運能收支平衡，甚至有點盈餘。但是投資的路線軌道，即便是雙北都不可能回收。以雙北而言，第一期路網的邊際效應是正的，每開一公里增加的收入比支出多。但二期路網以後，數字會逐步遞減。雙北都是這種情形，以南的各縣市營運虧損的狀況更需小心。</p>
<p>現在特別條例裡面有兩條，從財政紀律來講是很有疑慮的。第一點，條例提到，資本門條例裡的預算可以跟經常門流動，這排除預算法第二十三條，其實有紀律問題。背後代表什麼意義？另外，此條例是先匡總預算後再談所有預算將來會有可行性評估等程序，各個細項可行性評估在過程裡面被否定了。</p>
<p><strong>強化數位建設  打造五生環境</strong></p>
<p><strong> </strong></p>
<p>我所接觸的年輕人希望未來二十年，政府能給一個清楚的願景，他們會自己找發展路線。同時，他們也很希望政府在經過討論且取得共識後，數位應用方面能多增加預算，因為數位建設是貫穿全局的應用。</p>
<p>他們也希望政府在五個生(生態、生活、生產、生命跟生存)能夠提出願景。生態部分，像是環境、土地的承載力、循環經濟、缺電的問題等等；生活部分，以農業為例，如何無毒有機、履歷認證，甚至產業六級化等等，再如城鄉建設、智慧城市、抗災、樂活社區，從硬體到高齡社會的串連等；生產部分，台灣過去屬效率驅動，以OEM、ODM為主，但如果沒接單，產業便嚴重受創。因此產值兩兆多、三兆多的ICT產業必須要轉型，但轉型方向何在？如何透過IOT等不同方式為傳產轉型，能否發展出OBM，創造出品牌，然後透過社會企業、社區小鎮再造；生命部分，醫療照護上，居家如何做，社區有多少空間？全台七八五一個村里都該有托老中心，我任內接手時是一九六一個，離任時是兩千五百個，距離七八五一個還有一段路程。</p>
<p><strong>強化基礎建設 提升台灣競爭力</strong></p>
<p><strong> </strong></p>
<p><strong><span>曾旭正(國發會副主委)：</span></strong></p>
<p><strong>以公共投資帶動國家發展</strong></p>
<p>多年來，政府在公共投資確實是減少的，是故在經濟成長這一塊有需求。當我們再進一步看所謂的投資，根據幾個國際性組織的調查研究，台灣在基礎建設競爭力全球排名裡面成績不佳。這提醒我們有些建設應該要努力。</p>
<p>前瞻計畫五大項內涵，在二○一一年民進黨的十年政綱已有提到。國發會二○一六年開始擬定的四年國家發展計畫裡面，也與這些項目相呼應。因此這些內容立基於過去的政策基礎。</p>
<p><strong>投資五大項目 塑造韌性城鄉</strong></p>
<p>在非核家園目標下，如何在不用核電時不缺電，這便仰賴太陽能發電與風力發電，透過解決台灣用電問題帶動新產業，這是綠能建設的想法；數位建設是為了因應5G時代，數位轉型的需求，計畫裡面也有關注資訊安全；環境建設是因應氣候變遷，要做到不淹水、不缺水，一個韌性的城鄉也要透過水環境的建設來完成；軌道的部分是凸顯公共運輸，目前台灣各個城市裡，公共運輸市占率多位居新北市以下，長遠來看務必要提升；不僅軌道，農村的部分也可用智慧運輸，或小型巴士來達成；城鄉建設部分，五十年來台灣投入很多，但在經濟成長未得到相當的成果，原因在於城鄉環境未有相應品質，台灣值得有品質的城鄉環境。</p>
<p>鐵打的衙門流水的官，我們得靠這麼多公務員執行建設，但要把品質做出來需要花很多時間去溝通，甚至建立某些設計規範，並緊盯相關的發包機制。我們努力讓建設項目符合需求，並有好的軟硬體整合，再透過優秀的設計呈現出來，未來這些計劃都是縣市政府所擬，他們要能提出好的計畫是關鍵。</p>
<p><strong>加強部會橫向聯繫 審核彙整計畫內容</strong></p>
<p>針對很多人質疑國發會在前瞻計畫中的角色。國發會主要是負責計畫的總體面，例如經濟效益、環評、可行性評估等部分。由於整體前瞻計畫橫跨多個部會，各建設都有相關部會主責，各建設項目下的細節，由相關部會說明較清楚，國發會也積極居中協調溝通，並加強橫向聯繫部分。其實經過公聽會、立法院審查等程序後，各部會已經就外界對前瞻計畫提出的各種問題歸納整理，只要外界有疑問，會盡力溝通與說服。國發會除彙整計畫內容，也針對行政程序上進程來掌控計畫的狀況。<br /><br />前瞻計畫中，軌道建設的經費最高，有人擔心地方政府爭奪資源。依據前瞻基礎建設特別條例草案第五條：前瞻基礎建設計畫應依規定報行政院核定，擬具可行性研究、綜合規劃及選擇與替代方案的成本效益分析等報告，且依法辦理環境影響評估。因此<strong>，並非納入前瞻軌道基礎建設，後續的審</strong><strong>查</strong><strong>便高枕無憂，該做的還是要做。</strong></p>
<p><strong>政府避免成為障礙 前瞻不需急就章</strong></p>
<p><strong> </strong></p>
<p><strong><span>蘇煥智(執業律師、前台南縣長)：</span></strong></p>
<p>前瞻計畫給大家非常多的想像，但所呈現出來的內容與現實落差讓人覺得問題很多。</p>
<p>計畫內提到基隆到台北要蓋一條輕軌，但跟台鐵的路徑重疊，如此效益存在嗎？到底前瞻基礎建設是在什麼樣的動機下提出來？林全上任前，在公開訪問表示他不作擴大基礎建設經濟方案的，因為他認為這不切實際。結果不到一年，他也是被迫接受這樣一個計畫。</p>
<p>這一次前瞻基礎建設計劃，似乎也沒有累積過去幾任總統或院長的經驗，仍然由中央政府主導地方政府提案的封閉性決策模式，缺乏開放性透明性，為集中政治行銷的目的，絕大部分的新興計劃完全跳過「專業的可行性評估報告及審查」的程序，就直接由上而下宣佈！</p>
<p><strong>先射箭後畫靶 政策急就章</strong><strong> </strong></p>
<p>公開度、透明度、參與度及各項專業評估均顯得嚴重不足，本可以得到許多非常寶貴的提案及觀點，在「先射箭後畫靶」下，違背重大案件審理程序。未來就算各部會提出可行性評估報告，並交給國發會審查，國發會的審查也只是淪為橡皮圖章。</p>
<p>而軌道建設也缺乏戰略觀。如台灣已有高鐵這種寬軌，是否有可能優先處理寬軌？花一千兩百多億的高鐵建設對台灣社會及城鄉產業結構影響有多大？如果針對台鐵做總體的戰略思維，應考慮把台鐵轉型成寬軌，然後全面高架化，使其成為高鐵備用的替代方案。早期規劃高鐵時，有個方案是要把台鐵提速。此思維可以同時達到兩個目的。一是讓台鐵變成高鐵的備用方案，另一是讓台灣發展寬軌化產業。軌道工程如有機會跟日本系統或是歐洲軌道系統合作，可能不只是立基台灣，也有可能延伸到國外。</p>
<p><strong>三管齊下治水 重視少子老化 將錢花在刀口</strong></p>
<p>根據我在地方的經驗認為，台灣水的問題，重點是疏濬，像台南曾文溪淤積嚴重，這核心問題急需處理。過去這些要靠政府個別發包，根本問題需要思考用什麼方法快速解決，而不是整理一條河川二十年。其次，台灣有非常多的工程，包含治水工程，是淹水來源。如高速公路建造、水利堤防一蓋後淹水更嚴重。第三，治水區域的流域管理、治理等問題都未落實。如經落實，錢才能具體地花在刀口。</p>
<p>又如少子化問題嚴重，台灣已經是全世界出生率最低的國家，將嚴重影響臺灣社會未來是否可持續性，政府卻迄今沒有正視此問題的嚴重性。青年返鄉要取得土地非常困難，看不到這群有智慧、有行銷力，且吸收現代技術較快的年輕人回去活化自己的故鄉與農村。我們面臨的是七千八百五十一個村落沒落，甚至可能滅村的危機。以高齡化社會戰略為例，行政院閒置既有的兩千五百個長照社區照顧關懷據點，另外成立長照柑仔店，政策完全沒有銜接、接軌，且健康老化的議題也未放在其中。</p>
<p>攸關經濟振興、產業高值化、提振就業的各項對策，也是當前社會各界一致認為應該優先推動的政策，其所需的各項政策及預算，政府理應廣徵各界意見，並作出決策，配合所需預算。當前國家財政困難，其他重大政策也迫切需錢，政府應該總體評估優先次序。如果濫用「凱恩斯理論」，不作客觀專業的效益評估，想要振興台灣經濟，不但困難還將加速惡化臺灣財政困境。</p>
<p><strong>缺乏戰略思維 無助台灣轉型</strong></p>
<p>沒有前瞻的原因在於整體戰略目標不清楚，也反應台灣總體焦慮。就國家競爭力層面而言，我們在ICT產業的優勢還有多少？在國際產業的發展趨勢中，我們顯著太落後，這些危機瀰漫整個社會。有識之士會覺得我們面臨的是結構轉型的危機。而前瞻計畫是否提出一個有助台灣轉型的策略方案？ 所期待綠能建設的部分，很多是法規和解釋的問題，現實面對的問題，例如經營海上風力發電業者會碰到漁業衝擊，政府連基本調解機制與仲裁制度都沒有，而交由雙方私了。再如Fintech也是國家的願景，但障礙卻是政府治理的能力與心態，<strong>真正建構台灣願景的不是預算花費，而是政府應避免自己成為最大障礙。</strong></p>
<p><strong>透過城鎮之心 提升縣市主體性</strong></p>
<p><strong><span>林盛豐(實踐大學兼任客座教授、前政務委員)：</span></strong></p>
<p>我僅就城鄉建設說幾句；於政委任內推動城鄉新風貌，現在城鎮之心其實是城鄉新風貌的最新版。</p>
<p>這個方案在優先建設鄉村及二、三線城市的核心概念下所推動，主要為了解決南北城鄉失衡的問題。二、三線城市城鎮中心的問題是市政公務設施不足、情況凌亂，且缺乏結構性的計畫來確保空間品質跟引導發展。</p>
<p><strong>帶動二、三線城市轉型</strong></p>
<p>前瞻計畫裡城鄉建設是優先建設鄉村及二、三線城市，同時希望延續營建署的城鄉風貌、農委會的農村再生等等的諸多方案，擇其優者挹注資源。以前可能很多工程進行一半，是故利用這次機會進行跨域整合。</p>
<p>城鄉建設的十大工程是縣市政府層級典型建設業務，將來會由縣市政府向中央提議方案。城鎮之心的願景就是希望方案實施完後，能幫助幾十個二、三線城市轉型。換句話說，希望用城鎮之心的方案來引領其他的方案，然後能有一些整合性的建設。因累積不少經驗，所以願景離我們不遠。</p>
<p>例如新竹市提出大車站計畫跟新竹輕軌計畫，整個新竹的城鎮之心的重要概念是步行城市，所以地方對綠帶、水資源藍帶以及步行系統皆做了完整規劃。又如宜蘭縣政府，他們選擇礁溪進行規劃，並打造步行系統，以上兩案我認為可行度高。</p>
<p><strong>改變城鄉風貌 城鎮之心是關鍵</strong></p>
<p><strong>首先</strong>，這次以縣市政府為主體。不只是推動他們做公共建設，也希望提高縣市政府的生產力。地方政府要學會兩項能力，一個是高品質的公共設施，另一個則是簡單的都市設計；<strong>其次</strong>，會選出具示範價值的縣市補助；<strong>第三</strong>，透過北中南三地專業輔導團隊的協助，將公共工程在設計與規劃上較弱的縣市拉抬起來；<strong>第四</strong>，確保專業空間，強化建築師評選機制；<strong>第五</strong>，評選優良營造廠。這些城鎮之心工程，以最有利標為前提。以往地方政府適用最低價標，很多縣市有疑慮，所以我們會透過協談，與工程會溝通，以確保這些工程是最有利標；<strong>第六</strong>，四年期間會有專業經驗交流的機制，讓各縣市相互交換經驗；<strong>第七，</strong>成立中央跨部會的協作平台，也就是營建署、輔導團與地方政府的協作平台，並簡化行政程序、統一各部會補助要點、審查機制的簡化、各部會對管控機制的簡化、各種管控表報的簡化減量等。</p>
<p>我認為我們應該要做的是利用這筆預算，提升一些縣市的主體性，這才是最值得努力的目標。</p>
<p><strong>即使條例通過 預算嚴審把關</strong></p>
<p><strong> </strong></p>
<p><strong><span>曾巨威(中國科技大學商學院院長、前立法委員)：</span></strong></p>
<p>前瞻計畫要付諸實施，必須要有預算，首先我想談財政紀律。正常的總預算體系，有很嚴謹的法律依據，對於政府支出皆有一套制度規範。</p>
<p><strong>政府預算應守財政紀律 提出詳實償債計畫</strong></p>
<p>政府要用特別預算，來打破正常制度下的拘束和限制，一定要有非常充分的理由。為什麼連三任政府都會用特別預算的方式來突破總預算的制度？第一個原因可能是，想要透過特別預算的方式，來突破現行對政府在舉債的規範。第二，立法院審預算的時候，規矩跟限制比較多，程序也比較繁瑣，而特別預算編製的前提是要通過條例，條例通過後，等於拿到尚方寶劍，即使後來送到立法院經立法程序，其實嚴謹的程度完全沒有在審總預算的時候完整仔細。第三個是我比較擔心的，就是通常走到這條路以後，可以一次匡列一大筆錢，很容易造成執政的決策者有豐功偉業的感受。因為掌握這一大筆資源以後，他就可以達到政治上的宣傳效果。</p>
<p>針對這些問題，我認為，第一，中央跟地方政府要提出詳實的債務償還計畫，如何還錢，及用什麼樣的機制作償還。</p>
<p>第二，要做到預算和條例分開來兩回事。從歷史經驗看，當政府走到特別條例、特別預算這條路的時候，通常認為條例過了以後，整個預算就過了。前陣子在審的時候，民進黨朋友一直在講你們杯葛做什麼？現在只是條例，條例過了還要再審的，現在杯葛幹什麼。好，我希望你們真的做到，我們把條例先通過，但是千萬不要因為條例過就認為預算已過。</p>
<p><strong> </strong><strong>全部經費恐高達兩兆  預算期間與規模皆應縮減</strong></p>
<p>接下來我們再檢討前瞻建設的預算問題。</p>
<p>首先，我們雖然現在通過了八千八百億，還有後續經費一千四百多億，加總後大概超過一兆。第二，歷史的經驗告訴我們，預算在執行以後，經費一定會追加，如果增加二十％、三十％，就多了兩、三千億。第三，地方的配合款部分，照毛院長的說法，大概三千六百億，加總起來前瞻總經費恐怕高達兩兆。</p>
<p>政府強調要有建設，才會帶動GDP成長，我覺得有點疑惑。根據政府公布的前瞻基礎建設前後比較數據，一○六年度差○‧二，就是做前瞻與不做前瞻會增加○‧二個百分點；一○七年最棒，大概○‧四；一○八年再降成○‧二，到第四年變成○‧一，最有趣的是到五年變成負的○‧三，後面最後一年也是負的○‧二。這表示看起來有沒有做前瞻，並沒有太大的差異，甚至還差一點。借了那麼多的錢，去做這樣的一個計劃，可不可以再重新思考一下，要八年嗎？我認為，不論從總統任期或預算制度精神而言，該預算期間與規模皆應縮減至一半。</p>
<p><strong>針對缺失 補強條例 強化監督審查</strong></p>
<p>參考阿扁總統的「擴大公共建設投資特別條例」、和馬總統的「振興經濟擴大公共建設特別條例」，立院初審通過的前瞻條例不僅條文較少，內容不夠嚴謹，也缺乏相關的制衡監督規範：</p>
<p>第一，前兩任建設條文中，各部會、縣市政府須提出計畫、經費需求後，主管機關經建會辦理先期作業審查，政院也須將財務和環評報告送立院審議。前瞻條例相關規定很簡略，國發會沒角色，也忽略送立院審議部分。</p>
<p>第二，執行特別預算的時候，監督審查應該要加強的。阿扁總統和馬總統的兩個條例中，都有這個條文：「如發現因公務人員違法失職而致工程進度未達預定進度百分之八十時，應將執行機關首長及相關主管移送監察院調查懲處」，在這次的條例中不知為什麼卻被拿掉了，只註明審計機關應依法辦理審計。</p>
<p>雖然前瞻計畫條例立法院已通過初審，針對以上缺失，仍應務實面對，盡速修改補強條例。</p>
<p><strong>結語</strong></p>
<p>策畫</p>
<p><strong><span>邱文彥(國立海洋大學教授、前立法委員)、</span></strong></p>
<p><strong><span>余範英(余紀忠文教基金會董事長)：</span></strong></p>
<p>二○一五年台灣終於通過「國土計畫法」，去年開始實施，主要功能是統籌全台土地，通盤檢討台灣人口、糧食需求、發展建設等，法規規定六年內要完成全台的分區，將分成國土保育、農業資源、海洋發展、城鄉發展，前瞻計畫此時提出，不能讓國土計畫被架空， 政府能否針對會議中所提到的問題整合起來，提供一個全面性的藍圖，而整個計畫的附加效益何在？今天跳脫黨派，回歸專業的對話是積極的、有意義的，是希望前瞻計畫真的讓台灣看到願景。</p>
<p><strong>首先</strong>，談論國土的願景或城鄉建設，要怎樣看待國家開發建設的邏輯思維？要有遠見、有宏觀的格局，不能侷限於小規模個體、個案、個點。大目標與大視野置於何方？例如勾勒海洋國家願景。城市建設的遠見又在哪，建設優先順序如何決定？美國環保署制訂政策以風險評估為考量，層層問題需要深剖析、長思考、認真整合。今日的前瞻計畫似乎缺少從上而下，高位階的政策完整敘述，常見在地方首長的分別意願中，落入由下而上，缺少重要政策的高度和主張必備的溝通、參與和對話。</p>
<p><strong>其次</strong>，前瞻計畫期望均衡區域發展，但經費編制上較側重都會區，未來城鄉地區差異怎麼辦？高齡化、少子化問題在國土規畫與國家未來長遠發展非常重要，如何以硬體帶動軟體？又國土計畫裡有基本規劃管理原則，國土之土地使用應配合水資源的供應能力，考量生態敏感地圖，未來發展提供的韌性及配套需同步考量。</p>
<p><strong>第三</strong>，前瞻計畫經費以特別預算編制，關乎公共債務法及財政紀律，要如何<strong>衡平</strong>舉債的思惟與限制，要如何處理地方政府如果配合款不足的狀況？</p>
<p><strong>最後</strong>，我們對國土規劃的想像是「分散的集中」，開發地區應該集約使用，盡可能留下開放空間，我們是否要幫後代人決定所有空間資源？讓土地資源或空間等其他資源能讓後代的人繼續依他們的意願來做決定。這關乎永續發展的概念，這代人不應該剝奪下一代自行選擇發展的權利。前瞻計畫落實於國土的角度，應有「跨世代正義」的想法。</p>
<p>今日仍有力有未逮之處，未列入前瞻預算的發展經濟計劃，轉型中的世界經濟趨勢發展產業又應如何準備與進入。珍惜今日每位的專業與經驗的投入，憂心中央行政效力與地方權力不均的現實，如何重拾行政紀律、培養地方自主承擔的能量，整個國家的規劃秩序，尤重科學倫理，持續承擔試煉。</p>
<p>心繫台灣 永懷齊柏林。</p>
<p><strong>策畫整理：王克敬、黃雅慧</strong></p>
<p><strong>攝影：陳信翰</strong></p>]]></content:encod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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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c:subject>公與義</dc:subject>
    
    
      <dc:subject>國土規劃</dc:subject>
    
    
      <dc:subject>公共政策</dc:subject>
    
    
      <dc:subject>產業與開發</dc:subject>
    
    <dc:date>2017-06-13T16:00:00Z</dc: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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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邱文彥》呼籲政府 要與民溝通 不是決定就不能改</title>
    <link>http://2021.yucc.org.tw:8080/yucc/news/domestic/20170614-1</link>
    <description>海洋大學教授邱文彥表示，前瞻計畫應思考建設的「可逆性」，「現在我們要的，未必是將來子孫要的，但卻是未來子孫要付這筆錢」，政府應該與民眾進行跨領域的溝通，再決定建設的次序，「不是決定了就不能改。」</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 xmlns:content="http://purl.org/rss/1.0/modules/content/"><![CDATA[<p class="Mt(0.8em)--sm Mb(0)--sm Mb(1.0em) canvas-text canvas-atom">邱文彥以新加坡為例，新加坡正在開發無人車，台灣的前瞻計畫則還在蓋軌道，軌道蓋了，是不能說拆就拆的，前瞻計畫應該更有未來性。</p>
<p class="Mt(0.8em)--sm Mb(0)--sm Mb(1.0em) canvas-text canvas-atom">他說，好比過去老一輩會在農地蓋農舍，想說留給後代子孫居住，沒想到後來都市發展，年輕人為了工作都往都市跑。後代人的需求，或許並非如我們所想，「前瞻（建設經費）應該是跨世代的公平，而不是這一代就要把它用完。」</p>
<p class="Mt(0.8em)--sm Mb(0)--sm Mb(1.0em) canvas-text canvas-atom">邱文彥曾任環保署副署長，2012年至2016年間，獲國民黨推薦為不分區立委，在任內力推《國土計畫法》三讀通過，依該法規定，在2016年5月1日施行後，內政部應於2年內，公告實施全國國土計畫，亦即在2017年5月1日前須公告。</p>
<p class="Mt(0.8em)--sm Mb(0)--sm Mb(1.0em) canvas-text canvas-atom">邱文彥說，全國國土計畫尚未公布，而「前瞻基礎建設」卻要在立院臨時會闖關，他提醒蔡政府，前瞻基礎建設內容必須要符合《國土計畫法》精神，否則就會違反《國土計畫法》。</p>
<p class="Mt(0.8em)--sm Mb(0)--sm Mb(1.0em) canvas-text canvas-atom">該法規定主管機關要進行「國土功能分區」，應依土地資源特性，劃分國土保育地區、海洋資源地區、農業發展地區及城鄉發展地區等四個區域，國土開發必須依照分類規定進行。</p>
<p class="Mt(0.8em)--sm Mb(0)--sm Mb(1.0em) canvas-text canvas-atom">邱文彥表示，國土計畫的目標是要適地適用，讓鄉下地區盡量維持其原貌，都市地區盡可能集中越好，其他地區盡量保留綠帶，像英國就有做好城鄉規劃，不至於讓都市無限延伸。</p>
<p class="Mt(0.8em)--sm Mb(0)--sm Mb(1.0em) canvas-text canvas-atom">邱文彥指出，當初設計這套《國土計畫法》時，就把將來少子化的問題一併考慮進去了，城鄉人口會越來越少，目前高雄已經很少人在搭捷運，前瞻軌道建設是否考慮過自償率問題？運量如何維持？</p>
<p class="Mt(0.8em)--sm Mb(0)--sm Mb(1.0em) canvas-text canvas-atom">邱文彥表示，全世界都在關注國土面對災害的復原問題，前瞻不應只有硬體建設，也應重視軟體問題，也應注重災害復原能力，打造「韌性都市」。此外，他也提到海洋問題長期遭到忽視，台灣四面環海，《看見台灣》導演齊柏林本來預定第二集將以海洋為主題，這是他看到了「前瞻」，反觀政府再度忽略這個與台灣息息相關的重要議題。</p>]]></content:encoded>
    <dc:publisher>No publisher</dc:publisher>
    <dc:creator>基金會編輯</dc:creator>
    <dc:rights></dc:rights>
    
      <dc:subject>水水台灣</dc:subject>
    
    
      <dc:subject>土地利用</dc:subject>
    
    
      <dc:subject>韌性城市</dc:subject>
    
    
      <dc:subject>氣候變遷</dc:subject>
    
    
      <dc:subject>國土規劃</dc:subject>
    
    <dc:date>2017-06-13T16:00:00Z</dc:date>
    <dc:type>新聞</dc:type>
  </item>


  <item rdf:about="http://2021.yucc.org.tw:8080/yucc/news/domestic/20170613-1">
    <title>近七萬間工廠佔用農地 農委會分三類：即拆、遷移、在地合法</title>
    <link>http://2021.yucc.org.tw:8080/yucc/news/domestic/20170613-1</link>
    <description>全台約有6.9萬座違章工廠中，部分工廠還占用農地，農委會拋出新解套辦法，現正進行全國農地盤點，現已完成九成盤查工作，盤查結果預計在六月底出爐、七月初對外公佈</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 xmlns:content="http://purl.org/rss/1.0/modules/content/"><![CDATA[<p>為確保台灣糧食安全，農委會估算全國農地總量應維持在74至81萬公頃之間；然而，依104 年農地現況資源分析結果，已有17%農地遭轉用。究竟農地上到底「長」了什麼？</p>
<p>農委會企劃處處長蔡昇甫表示，下一步將以「2016年5月20日」作為分水嶺：520之後出現的未登記工廠採取「即報即拆」；520之前就已存在的未登記工廠將視其所在地進行處理，「如果在優良農地區內，就會輔導遷移；若在優良農地區外，則能轉為丁種用地，但業者需繳納生態補償金，做為農地保護基金」。優良農地區將待全國農地盤查結果出爐後再行劃設。</p>
<h3><strong>工廠佔用農地，2016年5月20日為分水嶺</strong></h3>
<p>農委會企劃處處長蔡昇甫表示，下一步將以「2016年5月20日」作為分水嶺：520之後出現的未登記工廠採取「即報即拆」；520之前就已存在的未登記工廠將視其所在地進行處理，「如果在優良農地區內，就會輔導遷移；若在優良農地區外，則能轉為丁種用地，但業者需繳納生態補償金。」優良農地區將待全國農地盤查結果出爐後再行劃設。</p>
<p>現按照經濟部五年一次的工商盤查結果資料顯示，全台目前約有6.9萬家未登記工廠，包括：新北市15,960家、台中市15,976家、彰化縣9,356家、台北市6,137家、台南市6,038家、高雄市4,856家、桃園市3,359家。</p>
<p>但蔡昇甫也坦言，現有總計546公頃的低污染未登記工廠散落在全台農業區、特定農業區、一般農業區、山坡地保育區等地，「這些工廠已取得臨時工廠登記證，須在輔導期限109年6月2日前符合環保、消防、水利、水土保持等相關規定。」在輔導期限前，無法強制遷移該廠，須待輔導期限後才能處理。</p>
<p>而違章建築拆遷工作實屬地方政府職掌，「接下來經濟部、內政部、農委會會想辦法督促地方政府落實執法。」</p>
<p>至於生態補償金會如何收取？蔡昇甫解釋，詳細計算方式仍需跨部會討論，但預計以「地目變更前後地價利差」、「占用農地時間」交叉計算，換算成生態補償金，以此做為「農地保護基金」，「而這筆農地保護基金可能用於劃設隔離綠帶、也可能做為新農業政策中的對地綠色直接給付基金。」</p>
<p><figure class="aligncenter wp-caption" id="attachment_96487" style="text-align: center; "><a href="https://www.newsmarket.com.tw/files/2017/06/%E5%BD%B0%E5%8C%96%E5%92%8C%E7%BE%8E%E5%B7%A5%E5%BB%A0%E4%BD%94%E6%93%9A%E8%BE%B2%E5%9C%B0%E7%A9%BA%E6%8B%8D%E5%9C%96%EF%BC%88%E5%BD%B0%E5%8C%96%E7%B8%A3%E7%92%B0%E5%A2%83%E4%BF%9D%E8%AD%B7%E8%81%AF%E7%9B%9F%E7%90%86%E4%BA%8B%E9%95%B7%E8%94%A1%E5%98%89%E9%99%BD%E6%8F%90%E4%BE%9B%EF%BC%89.png"><img alt="彰化和美工廠佔據農地空拍圖（彰化縣環境保護聯盟理事長蔡嘉陽提供）" class="lazy-loaded wp-image-96487 size-large" height="403" src="https://www.newsmarket.com.tw/files/2017/06/%E5%BD%B0%E5%8C%96%E5%92%8C%E7%BE%8E%E5%B7%A5%E5%BB%A0%E4%BD%94%E6%93%9A%E8%BE%B2%E5%9C%B0%E7%A9%BA%E6%8B%8D%E5%9C%96%EF%BC%88%E5%BD%B0%E5%8C%96%E7%B8%A3%E7%92%B0%E5%A2%83%E4%BF%9D%E8%AD%B7%E8%81%AF%E7%9B%9F%E7%90%86%E4%BA%8B%E9%95%B7%E8%94%A1%E5%98%89%E9%99%BD%E6%8F%90%E4%BE%9B%EF%BC%89-780x403.png" width="780" /></a><a href="https://www.newsmarket.com.tw/files/2017/06/%E5%BD%B0%E5%8C%96%E5%92%8C%E7%BE%8E%E5%B7%A5%E5%BB%A0%E4%BD%94%E6%93%9A%E8%BE%B2%E5%9C%B0%E7%A9%BA%E6%8B%8D%E5%9C%96%EF%BC%88%E5%BD%B0%E5%8C%96%E7%B8%A3%E7%92%B0%E5%A2%83%E4%BF%9D%E8%AD%B7%E8%81%AF%E7%9B%9F%E7%90%86%E4%BA%8B%E9%95%B7%E8%94%A1%E5%98%89%E9%99%BD%E6%8F%90%E4%BE%9B%EF%BC%89.png"></a>彰化和美工廠佔據農地空拍圖（彰化縣環境保護聯盟理事長蔡嘉陽提供）</figure></p>
<h3><strong>農地盤整後，將劃設生產專區</strong></h3>
<p>「農地盤整只是第一步！」蔡昇甫強調，待劃設出農地保護範圍後，下一步就是要讓農地集中化利用，「像是劃設生產專區。」目前新政府已下達明確指令推動「大糧倉計畫」，要求雜糧作物耕作面積要在四年之內增加2萬公頃，「待農地盤點完成後，就知道資源投注在哪裡比較有效率。」以解決農地破碎化問題。</p>
<p>另外，蔡昇甫也透露，由於農民銀行媒合效果面臨瓶頸，現農委會正與財政部、內政部討論如何增加國家耕地利用政策彈性。未來考慮在《農業發展條例》中增訂「轉租排除條款」，由農民團體、農民合作社或公正第三方作為租地媒合平台，只要農民或地主只要加入政府「促進農地利用方案機制」，就能突破目前《土地法》中的耕地不得轉租之限制。</p>
<p>外界普遍關心目前究竟有多少「農地」實為「農用」？優良農業區如何劃設？要劃設多少面積的優良農業區？蔡昇甫再三強調，一切都要等到六月底盤查結果出爐才能對外報告；待盤查結果出爐，也才能進一步規劃優良農地區、生產專區等耕地利用方式。</p>]]></content:encoded>
    <dc:publisher>No publisher</dc:publisher>
    <dc:creator>基金會編輯</dc:creator>
    <dc:rights></dc:rights>
    
      <dc:subject>土地正義</dc:subject>
    
    
      <dc:subject>水水台灣</dc:subject>
    
    
      <dc:subject>環境影響評估</dc:subject>
    
    
      <dc:subject>農村農地</dc:subject>
    
    
      <dc:subject>國土規劃</dc:subject>
    
    
      <dc:subject>永續發展</dc:subject>
    
    <dc:date>2017-06-12T16:00:00Z</dc:date>
    <dc:type>新聞</dc:type>
  </item>


  <item rdf:about="http://2021.yucc.org.tw:8080/yucc/news/domestic/20170612-1">
    <title>胡念祖》世界海洋日 海洋典章補破網</title>
    <link>http://2021.yucc.org.tw:8080/yucc/news/domestic/20170612-1</link>
    <description>今年聯合國為6月8日世界海洋日訂的主題是「我們的海洋，我們的未來」。這句話對過去1年面臨諸多挑戰的台灣，更是有如當頭棒喝，台灣所面臨的挑戰及回應的答案，不就在海洋嗎？</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 xmlns:content="http://purl.org/rss/1.0/modules/content/"><![CDATA[<p>民進黨政府將2025廢核列為國家重大政策目標，為此，需要在數年內將「綠能」的供應拉抬到足以填補核電缺口，這又以海上的離岸風力發電具有一定的開發潛力。建設離岸風力發電的工程技術或許不難，但目前政府或風電業者所遇到的問題主要在典章制度面上。</p>
<p>我國迄今沒有一部上位的「海域使用管理法」，足以提供理性、有系統的「海域空間規畫」，用以判斷哪些海域利用方式是否符合海洋生態條件、創造社會較高福祉，且彼此之間是相容的，而得以在同一海域時空環境內發生，並得以事先排除不相容或衝突性的海域利用方式，藉此提供政府與業者一個穩定可預期的政策施行及產業發展前景。</p>
<p>再者，動輒上億元投資的海域風機與海底電纜不僅應受到1982年《聯合國海洋法公約》規定設置500公尺之「安全地帶」的保護，並應依一般國際實踐畫設點狀、塊狀或線狀的保護區，以確保航行以及這些設施與結構的安全。</p>
<p>此外，離岸風力發電更面臨漁會或漁民「據海索賠」的威脅。漁業署於105年11月30日發布了《離岸式風力發電廠漁業補償基準》，作為業者與漁會「談判」的依據。但此基準不具任何法律授權，而有圖利特定他人之嫌，且其計算公式中不僅有著嚴重錯誤，更有將「未來並未取得之利益」列入計算，而混淆了「補償」與「賠償」在行政法概念下的分際。該基準更有將性質為全民「共同財產」之海域空間及其自然資源視為漁會或漁民「私產」的根本性價值錯誤。這亦體現我國現行《漁業法》的落伍。</p>
<p>歐盟為打擊「非法、未報告及不受規範漁捕行為」，自前年10月起對台灣發出黃牌警告，漁業署力促《遠洋漁業條例》在立法院三讀通過，但歐盟在今年5月更新打擊名單後，台灣仍高掛黃牌。此一立法努力不僅未獲歐盟青睞，更破壞了《漁業法》的整體結構。《漁業法》到了應整體考量及修正的地步與時機了。</p>
<p>海洋是台灣安全的屏障，亦是發展前景之所繫。在世界海洋日的今天，政府及社會實應徹底反省我國在海洋典章制度上的落後與不堪。</p>
<p>（作者為國立中山大學海洋政策研究中心主任）</p>]]></content:encoded>
    <dc:publisher>No publisher</dc:publisher>
    <dc:creator>基金會編輯</dc:creator>
    <dc:rights></dc:rights>
    
      <dc:subject>環境保育</dc:subject>
    
    
      <dc:subject>永續發展</dc:subject>
    
    
      <dc:subject>國土規劃</dc:subject>
    
    
      <dc:subject>水水台灣</dc:subject>
    
    
      <dc:subject>海洋環境與資源</dc:subject>
    
    <dc:date>2017-06-11T16:00:00Z</dc:date>
    <dc:type>新聞</dc:type>
  </item>


  <item rdf:about="http://2021.yucc.org.tw:8080/yucc/news/domestic/20170609-1">
    <title>修正全國區域計畫整理</title>
    <link>http://2021.yucc.org.tw:8080/yucc/news/domestic/20170609-1</link>
    <description>2017年5月16日內政部重新公告「修正全國區域計畫」，做為各類型國土利用的最高指導原則。</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 xmlns:content="http://purl.org/rss/1.0/modules/content/"><![CDATA[<p><strong>修正內容：</strong><span>本次修改主要納入「農地」、「環境敏感地區」、「區域性部門計畫」及「基本容積制度」等內容。重新檢討農地分區、增加環境敏感地區項目，政府部門提個案申請也須符合區域部門計畫指導原則。</span></p>
<p> </p>
<p><strong>全國區域計畫提到目前的國土問題：</strong>自然資源糟破壞、生態品質劣化</p>
<p>環境災害加劇、水資源利用成效不彰</p>
<p>海岸長期遭受侵蝕、地層下陷</p>
<p>農地生態功能受損、能源發展使用與國土空間配置未能相互配合</p>
<p>都市計畫供過於求、空屋率太高、非法工廠</p>
<p>農舍讓農地破碎化應避免土地徵收、產業用地應盡量使用現有的地</p>
<p> </p>
<p> </p>
<p>爭議點：</p>
<p><strong>水庫集水區開發</strong><strong> </strong></p>
<p>102年公告之全國區域計畫中，「家用水庫集水區」屬第一級環境敏感區，原則上不得開發，但為「家用水庫集水區」另開特例，只要承諾做好雨廢汙水分流，就可有條件開發。</p>
<p><strong>坡度</strong><strong>30%</strong><strong>、優良農地不得開發，認定有爭議</strong><strong> </strong></p>
<p>依新公告之「修正全國區域計畫」，「與水資源有直接相關」範圍、也就是不得開發的區域多了三項：山崩與地滑地質敏感區、坡度30%以上山坡地、優良農地。其他地區，只要承諾做好雨廢汙水分流等，就可開發。</p>
<p>內政部將優良農地列入第一級敏感區，不得開發。所謂「優良農地」，在全國區域計畫中最接近的定義是「農1」，而農委會認為是「特定農業區」，同開發案，可能因查法不同，變成有的可成案、有的不行。特定農業區也開了後門，可變更一般農業區，再變更建地，農地上非法工廠合法化，就是明顯例子。</p>
<p> </p>
<p> </p>
<p><strong>內政部營建署表示本次農地修正重點包括：</strong><strong> </strong></p>
<p>一、訂定農地需求總量，參考農委會2015年度農地分類分級成果予以修正，全國農地總量為79萬公頃；直轄市、縣市應維護面積則分別為0.6萬公頃至8.9萬公頃不等。</p>
<p>二、優良農地調整為第1級環境敏感地區，供農業生產及其必要之產銷設施使用，除公共設施或公用事業外，應避免作非保育目的之開發行為。</p>
<p>三、優良農地以外之農業用地列為第2級環境敏感地區，透過環境敏感地區查詢機制，確認農地總量維護情形。</p>
<p>四、修正農地使用管制指導原則，產業發展需要變更特定農業區應優先盤點既有產業用地閒置利用情形，並應選擇非屬優先保留之農地資源；農牧用地申請農舍，應避免影響農業生產環境，並應兼顧區位合理性及其環境敏感特性。</p>
<p>五、 都市計畫農業區應依據農地分類分級成果，配合劃定、 調整適當之土地使用分區，經農業主管機關確認具農業生產條件或仍屬供農業生產使用者，應限縮土地使用管制規定。</p>]]></content:encoded>
    <dc:publisher>No publisher</dc:publisher>
    <dc:creator>基金會編輯</dc:creator>
    <dc:rights></dc:rights>
    
      <dc:subject>國土規劃</dc:subject>
    
    
      <dc:subject>水水台灣</dc:subject>
    
    <dc:date>2017-06-08T16:00:00Z</dc:date>
    <dc:type>新聞</dc:type>
  </item>


  <item rdf:about="http://2021.yucc.org.tw:8080/yucc/news/domestic/20170531-1">
    <title>《修正全國區域計畫》定案 一次看懂三大亮點與二大爭點</title>
    <link>http://2021.yucc.org.tw:8080/yucc/news/domestic/20170531-1</link>
    <description>《修正全國區域計畫》終於在5月16日公告實施。雖然《國土計畫法》已經在2016年公告實施，但在2022年國土功能分區圖公告、《國土計畫法》發揮實質效用前，《修正全國區域計畫》仍將是全國國土規劃的最上位法定計畫。</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 xmlns:content="http://purl.org/rss/1.0/modules/content/"><![CDATA[<p>《修正全國區域計畫》公告後將對農地有重大影響。接下來六個月全台農地將開始進行<a href="http://e-info.org.tw/node/117384">30年來最大規模分區調整</a>，確保79萬公頃的優良農地不被開發。</p>
<p>本次修正也新增一級與二級環境敏感地區項目，未來敏感區的土地開發限制更嚴格。《修正全國區域計畫》已經納入政府部門如經濟部、交通部、農委會、科技部等部門對產業、運輸、觀光、公共建設的用地政策，未來不符合部門計畫的開發個案也不允許開發。</p>
<p class="align-center" style="text-align: center; "><a href="https://www.flickr.com/photos/teia/34856138895/in/photostream" id="yui_3_11_0_3_1495594121004_951" target="_blank"><img alt="修正全國區域計畫" height="439" id="yui_3_11_0_3_1495594121004_950" src="https://c1.staticflickr.com/5/4251/34856138895_7298e5ed94_b.jpg" width="724" /></a></p>
<h3>國土法上路前  最上位土地法定計畫將施行五年</h3>
<p>《全國區域計畫》於2013年公告實施。鑒於《國土法》卡關多年，為持續加強國土空間規劃，內政部推動<a href="http://www.cpami.gov.tw/chinese/index.php?option=com_content&amp;view=article&amp;id=10164&amp;Itemid=53" target="_blank">《全國區域計畫》修正案</a>，納入「農地」、「環境敏感地區」、「區域性部門計畫」及「建立基本容積制度」等內容。</p>
<p>雖然，《國土法》已於2016年公告實施，但全國國土計畫、縣市國土計畫、國土功能分區圖均未完成，《國土法》仍無實質效用。因此，在2022年《國土法》國土功能分區前，《修正全國區域計畫》將是國土規劃的最高指導計畫。</p>
<p>歷經15次專案小組審查，5次公聽會，《全國區域計畫》修正案2016年底陳報行政院。2017年4月行政院准予備案，內政部2017年5月16日公告實施。</p>
<p>過去內政部推動的縣市區域計畫，目前僅新北市與台中市區域計畫繼續推動。其餘縣市暫不提出縣市區域計畫，但仍要配合農地分區檢討，六個月內提出初步結果。</p>
<h3>三大亮點：農地重新盤點、新增環境敏感地區項目、區域性部門計畫</h3>
<p>《修正全國區域計畫》三大影響分別是：農地分區重新檢討、增加環境敏感地區的項目，而政府部門未來要提出個案申請時，也必須符合區域部門計畫的指導原則。《修正全國區域計畫》實施後，土地開發將受更多限制。</p>
<h4>六個月內農地總盤整  確保優良農地總量79萬公頃</h4>
<p>全國農地年年嚴重流失，尤其是適合耕種的優良農地。《修正全國區域計畫》依據農委會2015年所作的的農地資源分類分級（分為四種－農1，農2，農3，農4）劃設成果，明訂各縣市四種農業用地應維護的面積及控管總量。確保全國農地總量應維持在79萬公頃，以符合台灣農地需求總量（74 至81萬公頃）。</p>
<p class="align-center" style="text-align: center; "><a href="https://www.flickr.com/photos/teia/28317254280/in/dateposted-public/" target="_blank"><img alt="台灣地區更地趨勢圖  圖表來源：行政院主計總處2014年研究報告(我國農地運用與變遷之研究)" height="339" src="https://c1.staticflickr.com/9/8462/28317254280_b61f55dc3b_z.jpg" width="600" /></a></p>
<p class="align-center" style="text-align: center; "><a href="https://www.flickr.com/photos/teia/26603296346/" target="_blank"><img height="342" src="https://c2.staticflickr.com/2/1655/26603296346_f06df04460_z.jpg" width="640" /></a></p>
<p>《修正全國區域計畫》公告後，全國農地將參考最新的農地分類分級成果進行大盤點。被工廠占用或遭到汙染的優良農地可能被改為「一般農業區」，79萬公頃現況優良的農地將控管，不再被任意開發。</p>
<p>這項<a href="http://e-info.org.tw/node/117384">30年來最大規模的農地分區變更即將展開</a>，初估數十萬公頃農地受到影響，各縣市政府須在六個月內完成。</p>
<h4>增加一級與二級環境敏感地區項目</h4>
<p>「環境敏感地區」是指具有特殊價值或具有潛在天然災害，容易因不當開發而產生負面影響的地區。原《全國區域計畫》將洪氾區、自然保護區、古蹟保存區等納入一級環境敏感地區。被納入一級環境敏感區的土地，除非特殊案例，內政部將不允許變更使用分區變更或使用地變更，也就無法進行開發。</p>
<p>《修正全國區域計畫》將一級環境敏感區從20項增至26項，活動斷層兩側一定範圍、一級海岸保護區、優良農地等都一併納入。</p>
<p>以台糖所擁有的優良農地為例，過去常因土地完整，不須經過徵收程序，而被開發為工業區。《修正全國區域計畫》施行後，被劃定優良農地後則屬一級敏感區，不能被變更為工業區。</p>
<h4>政府部門事先規劃用地政策或需求總量</h4>
<p>土地使用應就適當需求整體規劃，而非零星個案提出。《修正全國區域計畫》討論時已要求農委會、交通部、經濟部、科技部、環保署等部門就產業發展、運輸系統、公共設施、環境保護設施、觀光遊憩設施提出部門計畫，把未來用地政策與需求納入區域計畫。將來的個案申請變更都必須符合此指導原則。</p>
<p>舉例來說，經濟部推估2020年產業用地總需求總計是58,873公頃（與2012年相比，新增2,211公頃），則未來新增工業區開發時，就不得超過此總量，且要符合計畫中鎖定的空間區位指導原則，及空間發展策略等，不符合者內政部將不受理開發許可。</p>
<h3>二大爭點：水庫集水區、土石流潛勢溪流認定</h3>
<p>由於土地管制牽涉到跨部會事務，經過多次跨部會研商後，仍留下二個爭點－分別是水庫集水區限制開發，以及土石流潛勢溪流的認定。最後經國發會協商才確認結論。</p>
<h4>水庫集水區開發成爭議  新增限制開發範圍與審查條件</h4>
<p>原《全國區域計畫》定水庫集水區（供家用或供公共給水）屬於一級環境敏感地區，不可開發利用，卻留下四項特例。如何管制水庫集水區的開發，爭議極大。</p>
<p>《修正全國區域計畫》擴大限制開發地區，將優良農地、山崩與地滑地質敏感區、山坡地坡度30%以上的地區都納入「水資源保育直接相關之環境敏感地區」，不得開發。</p>
<p>水庫集水區（供家用或供公共給水）範圍非屬「水資源保育直接相關之環境敏感地區」外可開發，但申請人須提出土砂災害、水質污染、保水、逕流削減相關影響分析及因應措施、設置廢污水分流及處理設施等四項規定，才可開發利用。此外，水庫管理機關也須擬定集水區保育實施計畫。</p>
<h4>新增土石流潛勢溪流為二級環境敏感區</h4>
<p>經濟部地調所劃設的地質敏感區(活動斷層、山崩與地滑、土石流)維持為二級環境敏感區，《修正全國區域計畫》將農委會劃設的土石流潛勢溪流也加入二級環境敏感區。</p>
<div class="align-center" style="text-align: center; "><figure class="image" style="text-align: inherit; "><a href="https://www.flickr.com/photos/teia/15544998089/in/photolist-DPn5Qv-CR3ax3-CR3aGS-CeoER9-BQsf6e-BRB42N-BKdGW6-BjBsmW-Bmkky4-BKd4wg-yAtePJ-zv8U6h-yyAJAh-u4kmCZ-tHzfHP-ryBctr-rSRsRt-qMA5hz-qPFC3e-q7gEKH-pFEbmr-qPFBX4-ppoz7p-pjtkcc-kqAi7V-gF8mjH-evdXrP-evdXpD-gu81zb-dGWYZ2-actQqJ-a7aiDN-9JtQ2r-9JwCMJ-9JtQ9V-99x4ee-8vaeCN-6YU2nb-6Qw7sA-6Qw4Y9-rQAWW-rQBJv-rQCmf-rQC6c-rQy3H-rQydW-rQynn" target="_blank"><img alt="圖片來源：公視我們的島" height="450" src="https://c2.staticflickr.com/2/1501/24291967055_9d0b32a986_c.jpg" title="20151218_國土計畫法三讀通過畫面；圖片來源：林淑芬委員臉書" width="800" /></a>
<p> </p>
集水區面臨開發的壓力。圖片來源：公視我們的島</figure></div>]]></content:encoded>
    <dc:publisher>No publisher</dc:publisher>
    <dc:creator>基金會編輯</dc:creator>
    <dc:rights></dc:rights>
    
      <dc:subject>國土規劃</dc:subject>
    
    
      <dc:subject>城市治理</dc:subject>
    
    
      <dc:subject>水水台灣</dc:subject>
    
    
      <dc:subject>土地利用</dc:subject>
    
    
      <dc:subject>城鄉發展</dc:subject>
    
    
      <dc:subject>永續發展</dc:subject>
    
    <dc:date>2017-05-30T16:00:00Z</dc:date>
    <dc:type>新聞</dc:type>
  </item>


  <item rdf:about="http://2021.yucc.org.tw:8080/yucc/events/recent/20170526-1">
    <title>由國土規劃看前瞻基礎建設座談</title>
    <link>http://2021.yucc.org.tw:8080/yucc/events/recent/20170526-1</link>
    <description>余紀忠文教基金會於25日舉辦「由國土規劃看前瞻基礎建設」座談，會議由余範英董事長與前立法委員邱文彥策畫，會中並邀請前經建會主委薛琦主持，前行政院長毛治國、國發會副主委曾旭正、前內政部長李鴻源、前立法委員曾巨威、前台南縣長蘇煥智與前政務委員林盛豐與談。秉持專業與經驗的精神，從永續經營的國土規劃層面、財政分配及城鄉發展等層面進行討論，並在討論中勾勒出前瞻的藍圖。</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 xmlns:content="http://purl.org/rss/1.0/modules/content/"><![CDATA[<h1>前瞻沒願景 國家財政恐出問題</h1>
<p><span> </span><span> </span></p>
<div class="rp_name"><cite><a href="http://www.chinatimes.com/reporter/1770" rel="author" title="郭建伸">郭建伸</a></cite>／台北報導</div>
<p>來源:中國時報(http://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170526000417-260114)</p>
<p>立法院本月初完成《前瞻基礎建設特別條例》初審，但審查程序草率頗受外界批評。余紀忠文教基金會昨針對前瞻議題舉辦座談，應邀出席學者專家認為毫無願景，以特別條例執行駁雜的預算項目，恐讓財政紀律出問題。</p>
<div id="div-gpt-ad-1489561879560-0" style="text-align: center; "></div>
<p>綠營出身的前台南縣長蘇煥智也不留情面，批評「前瞻名字取太好，但端出來的菜，大家就覺得有落差」</p>
<div id="admaru"></div>
<p>余紀忠基金會昨邀請前行政院長毛治國、內政部前部長李鴻源、前立委曾巨威、前台南縣長蘇煥智、國發會副主委曾旭正等人，以「由國土規劃看前瞻基礎建設」為題，討論現行條例、建設的可行性。</p>
<p>李鴻源表示，如果由他定義何謂前瞻計畫，他認為遷都的效益最直接，比如把行政院、立法院遷到台中，300萬人跟著離開台北，台北只剩下500萬人；遷都計畫的公共投資絕對不只8000億元，不僅解決台北過於擁擠問題，也帶動超乎想像的產值。</p>
<p>李強調，現行的前瞻計畫拿到20年前執行，他絕對支持，但這時代談建設不是硬道理，甚至有點落伍。他也直言，「我們常有一個迷思，以為做了鳥籠，鳥就會自己飛進來」，別以為軌道蓋完，人就會自動入住，如桃園航空城就犯了這樣的錯，但新政府還在犯一樣的錯。</p>
<p>他舉例，如高鐵延伸到屏東，不如先導引醫療中心進駐，讓屏東成為北部退休族的移居地，有需求就很容易建設，甚至民間都有意願投資。李建議，政府應將前瞻條例退回，重新與各界專業人士商談，甚至他能義務協助。</p>
<p>蘇煥智直言，前瞻預算給外界很多想像，但端出來的菜就頗受質疑，比如基隆輕軌幾乎不受各界好評；前瞻的戰略目標不清楚，反映台灣經濟的總體焦慮，危機瀰漫在各個有志之士，形容這是「轉大人轉不過去的危機」。</p>
<h1>曾巨威：前瞻計畫條例、預算需分開</h1>
<p><span>吳孟翰／台北報導</span></p>
<p><span>來源:工商時報(http://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170526000073-260202)</span></p>
<p>面對政府推動前瞻基礎建設計畫所引發的極大爭議，前內政部長李鴻源昨（25）日建議政府主動撤回前瞻計畫，政大財政系名譽教授曾巨威則呼籲執政黨，須確實做好條例和預算的分離。</p>
<div id="div-gpt-ad-1489561879560-0" style="text-align: center; "></div>
<p>昨日在台北舉行的「由國土規劃看前瞻基礎建設」座談會，由余紀忠文教基金會主辦，總策畫為該基金會董事長余範英及海洋大學教授邱文彥；主持人為前經建會主委薛琦，出席的與談人分別為交通大學榮譽教授毛治國、台大土木系教授李鴻源、前台南縣長蘇煥智、中國科大商學院院長曾巨威等人。</p>
<div id="admaru"></div>
<p>李鴻源表示，公共建設投資要能解決現有問題。從國土規劃角度來看，目前桃園以北居住了50％以上的人口，卻計畫在北部廣蓋社會住宅，將使台灣人口更集中於北部。他建議，政府主動撤回，閉門討論至少半年再推前瞻計畫。</p>
<p>曾巨威則表示，政府都喜歡「特別預算」，因為特別預算是先有條例再提預算，等於擁有尚方寶劍，後續審查流於形式。他呼籲政府要將條例跟預算確實分開，特別預算必須要像總預算一樣嚴格審查。</p>
<p>主持人薛琦認為前瞻計畫由特別預算支應，有違財政紀律，是政治凌駕法律的產物。該計畫涉及城鄉發展分配，要有可行性評估，預測風險。另一方面，毛治國和蘇煥智都認為輕軌建設缺乏產業戰略。</p>
<h1 class="article-title">"前瞻"建設座談 現任.前任官員激辯</h1>
<p><span>記者 陳佳鑫 謝其文 台北報導</span></p>
<p><span>來源:公視新聞網(http://news.pts.org.tw/article/359694)</span></p>
<p><span><span>民進黨政府力推8千8百億前瞻建設計畫，今天一場體檢前瞻建設座談會上，現任以及前任官員展開一場激辯。前內政部長李鴻源認為，政府財政狀況不佳，應該先撤回計畫，評估後再重新提案，不要讓建設變成國家未來的負擔。不過國發會副主委曾旭正強調，政府近年來的公共投資不足，有必要透過建設，帶動台灣國土的安全及應用。</span><br /><br /><span>民進黨政府以振興經濟為由，力推8年8800億的前瞻建設計畫，下午一場從國土規劃角度、體檢前瞻建設的座談會上，前內政部長同時也是國土規劃專家的李鴻源認為，政府財政狀況不佳，應該先撤回計畫，評估後再重新提案，不要讓建設變成國家未來的負擔。</span><br /><br /><span>==前內政部長 李鴻源==</span><br /><span>有看到手段 沒看到目的 </span><br /><span>有看到戰略 有看到戰術 </span><br /><span>沒有看到戰略 </span><br /><span>你今天的這些投資 </span><br /><span>你到底最後想要達到什麼目標 </span><br /><span>新政府說要前瞻 </span><br /><span>就把大部分的生活汙水 </span><br /><span>全部回收再利用 </span><br /><span>第一個解決我們缺水的問題 </span><br /><span>第二個解決南科竹科的缺水問題</span><br /><br /><span>不過，與會的國發會副主委曾旭正強調，政府近年來的公共投資不足，有必要透過建設，帶動台灣國土的安全及應用。</span><br /><br /><span>==國發會副主委 曾旭正==</span><br /><span>我們要做到不淹水不缺水 </span><br /><span>他一定是要在水的治理這一塊 </span><br /><span>要有一些做法 那不淹水 </span><br /><span>才能夠造成有一個比較 </span><br /><span>國土的韌性 一個韌性的城鄉 </span><br /><span>也要透過一些</span><br /><span>這樣水環境的建設來達成</span><br /><br /><span>現場專家學者也建議，政府應該注意到舉債等的財務風險，如果未來無法支撐，就不是只有建出一堆「蚊子館」這麼簡單，因為這還涉及世代公平的問題，不能輕忽。</span></span></p>]]></content:encoded>
    <dc:publisher>No publisher</dc:publisher>
    <dc:creator>admin</dc:creator>
    <dc:rights></dc:rights>
    
      <dc:subject>內政</dc:subject>
    
    
      <dc:subject>能源</dc:subject>
    
    
      <dc:subject>公共政策</dc:subject>
    
    
      <dc:subject>城市治理</dc:subject>
    
    
      <dc:subject>交通運輸</dc:subject>
    
    
      <dc:subject>公與義</dc:subject>
    
    
      <dc:subject>城鄉發展</dc:subject>
    
    
      <dc:subject>國內新聞</dc:subject>
    
    
      <dc:subject>國土規劃</dc:subject>
    
    
      <dc:subject>國家財政</dc:subject>
    
    
      <dc:subject>經濟</dc:subject>
    
    
      <dc:subject>產業轉型</dc:subject>
    
    
      <dc:subject>產業與開發</dc:subject>
    
    <dc:date>2017-05-25T16:00:00Z</dc:date>
    <dc:type>事件</dc:type>
  </item>


  <item rdf:about="http://2021.yucc.org.tw:8080/yucc/events/recent/20170525-1">
    <title>[座談活動]由國土規劃看前瞻基礎建設</title>
    <link>http://2021.yucc.org.tw:8080/yucc/events/recent/20170525-1</link>
    <description>余紀忠文教基金會於2015年協助催生國土計畫法，希望以永續、宏觀、整合的精神來推動國土的有效利用與保育。而前瞻建設許多硬體建設項目牽涉到土地的劃分與空間的配置，如何在國土計畫法的精神之下，兼顧環境永續與發展是基金會持續關注的課題。</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 xmlns:content="http://purl.org/rss/1.0/modules/content/"><![CDATA[<p><strong>一、 </strong><strong>緣起</strong></p>
<p>為打造未來三十年國家發展需求，政府於日前推出前瞻基礎建設，在提升區域間資源流通效能、完善公共運輸；因應氣候變遷；促進環境永續；營造智慧國土；區域均衡發展等目標之下，提出軌道建設、水環境建設、綠能建設、數位建設與城鄉建設等五大面向建設計劃。在經費上以編列特別預算的方式，在8年間(106年-113年)投入8824.9億經費，希冀帶動公民營的投資，提高實質GDP，並創造4萬至5萬個工作機會。惟本計畫許多硬體建設需引進國外的技術與人力，對內需刺激有限，加上各地政府對項目分配多有爭議，所以此筆8千多億的預算是否真正用在刀口上需重新評估。</p>
<p>余紀忠文教基金會於2015年協助催生國土計畫法，希望以永續、宏觀、整合的精神來推動國土的有效利用與保育。而前瞻建設許多硬體建設項目牽涉到土地的劃分與空間的配置，如何在國土計畫法的精神之下，兼顧環境永續與發展是基金會持續關注的課題。</p>
<p>前瞻計畫經費挹注之多，且涉及台灣國土利用與規劃，因此我們不得不審視其前瞻性與其中的重大命題。首先，是釐清中央與地方間的權責。如編列4241億元的軌道建設部分，中央與地方如何各自承擔責任?目前台灣已有的軌道運作經驗如何提供前瞻建設作為參考?而不致讓中央的建設心情淪為地方分食的急就章?其次，則是計畫經濟與自由經濟之間如何取得平衡?前瞻的規劃需要有總體產業與趨勢預測的能力，在產業發展中，政府應如何扮演其總規劃與執行的角色?最後，政府推動重大建設通常以”特別預算”進行處理，但特別預算的常態化易造成弊病，其舉債之重更是未來世代沉重負荷，如何脫離濫用特別預算的深淵?</p>
<p>前瞻計畫對國內應立足過往發展經驗，在原有的建設基礎上作耕耘；對外則應放眼世界，與國際規格接軌以增強國際競爭力。其目標在以建設帶動需求，但供給層面的體質改革才是根本之源。因此討論前瞻基礎建設應建立在對國際現況的掌握與對過往建設的梳理。</p>
<p>本次座談會將針對前瞻基礎建設幾個爭議點，分別從永續經營的國土規劃層面、財政分配及產業發展等層面進行討論，並在討論中勾勒出前瞻的藍圖。</p>
<p><strong>一、 </strong><strong>討論內容</strong></p>
<p>(一)前瞻計畫能否達到透過政府投資公共建設，刺激內需的效果？能否達成帶動經濟發展與就業，並打造國家未來三十年發展需求的目標？其短、中、長期的效益如何？</p>
<p>(二)前瞻計畫以特別預算編列，是否違反政府預算編列的精神？是否排擠未來真正發生重大天災等事件時的舉債空間？政府以舉債建設，成為下一代的沉重負擔，是否合理？應如何改善？以目前的預算與項目分配看來，經費是否真正用在刀口上?</p>
<p>(三)前瞻計畫中的專業能力，於供需關係、經濟效益、社會變遷中的均衡支出，能否求取最大利益？</p>
<p>(四)前瞻計畫是否應回歸專業，中央與地方配合，做整體建設考量及配套，以獲得最佳效率？</p>
<p>(五)前瞻計畫於國土規劃的總體檢。</p>
<p><strong>四、 </strong><strong>時間:106年5月25 日(四)下午 2點30分</strong></p>
<p><strong> </strong><strong>地點:中國時報大樓8樓(台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303號)</strong></p>
<p><strong>五、總策劃:余範英(余紀忠文教基金會董事長)</strong></p>
<p><strong> </strong><strong>邱文彥(海洋大學教授，前立法委員)</strong></p>
<p><strong>五、 </strong><strong>邀請與談人:</strong></p>
<p>主持人:薛琦(世新大學經濟系講座教授、前經建會副主委)</p>
<p>與談者:毛治國(交通大學榮譽教授，前行政院長)</p>
<p>李鴻源(台灣大學土木系教授，前內政部長)</p>
<p>林盛豐(前政務委員)</p>
<p>蘇煥智(前台南縣長)</p>
<p>曾旭正(國發會副主委)</p>
<p>曾巨威(中國科技大學商學院院長，前立法委員)</p>
<p><strong>附件一:行政院前瞻基礎建設五大規劃案說明</strong></p>
<p><strong> </strong></p>
<p><strong>附件二:前瞻建設爭議點整理</strong></p>
<p> </p>
<p><strong>一、 </strong><strong>爭議考量</strong></p>
<p>(一)特別預算是彈性調劑措施中重要的部分，但它是個調劑措施，應該不能常常被使用，近幾年已違反基本制度的精神，編製已經變成每任總統常態性的做法，應傾向非常保留，反對用編製特別預算。</p>
<p>(二)基礎建設的目的是為了提升供給面的能力，而非僅當作需求面救急的刺激措施。過度強調「凱因斯式」的需求面政策，疏忽供給面條件的建立與改善，本質上就是短視且投機的政策思維。</p>
<p>(三)前瞻基礎建設應由中央領航，地方配套的模式來進行思考。「軌道建設應回歸專業、核實評估」目前已可見3點沒有做得很好，就是TOD（以交通為導向的都市建設）失敗、商業化失敗、產業化失敗。大規模投資計畫有進一步斟酌與討論的必要。</p>
<p>(四)面對政府治理建立國土空間秩序，機制規劃與國土容受力的衡量尚欠缺。</p>
<p>(五)智慧國土概念在規劃上應列入上位機制運作，方能參與整體建設，比如將智慧概念運用在縮減城鄉差距上，民生互聯網計畫與人口結構與城鄉建設的配套。</p>
<p>(六)水環境建設乃國土規劃水土林之一環，水資源涉及民生與經濟所需，重拾水環境概念重視與水共生之文化，考量國土均衡發展是永續的戰略思維。</p>
<p><strong>二、爭議說明</strong></p>
<p>(一) 前瞻建設最大宗為20多項軌道，並有部分會展中心擴建，但缺乏營運準備及規劃，軌道工程投資報酬率及自償率是非常重要的考量因素。人口密度、未來人口的成長及經濟發展潛力等，是必要的評估項目。</p>
<p>(二)前行政院長毛治國提到「軌道建設應回歸專業、核實評估」，儘管各縣市積極爭取軌道建設的經費，但應該要務實依專業來制定政策，而非淪為政治喊價。真要興建，也一定要根據專業精神，搞對畫靶、射箭的順序，審慎做好各種候選方案的可行性、成本效益，以及環境影響衝擊的評估—特別是：我們今後的建設預算用的都是舉債而來的錢。</p>
<p>(三)台北市長柯文哲提到檢討北捷的財務時，發現以前在規劃時，高估土地開發的利益、也高估運量，因為對於財務自償性過於樂觀，導致接任的政府團隊在處理自償性債務時有很大的困擾。蓋捷運不是只有中央給錢，地方政府也要有配合款，有些縣市需要的配合款根本就超過他的舉債上限。捷運是一個迷思，交通規畫應該是整體的，包括鐵路、公路、捷運、高鐵等各式各樣的組合，尤其是組織的問題不解決的話，執行的建設會相當麻煩，會重覆投資、重覆浪費。</p>
<p>(三)前行政院長毛治國認為台灣目前所需要的交通建設，在都市地區應以台鐵路線的立體化作為最優先課題；輕軌捷運或可在個案基礎上，審慎研議可行性，但並不適合作遍地開花式的推廣。另方面，不論對都市或農村、偏鄉來說，以公車為主的公共運輸服務來取代私人運具的使用，是一個值得繼續全面推廣的交通願景。這樣一個願景，不論是從高齡社會的趨勢、節能減碳的需求、交通安全的推廣、弱勢族群的照顧等各種觀點，都應該是不分朝野的全民共同目標。而當台灣農村與偏鄉的公共運輸服務，也都能發展出「各具創意特色」、名符其實的「普及服務(universal services)」時，被講了幾十年「公共運輸為主、私人運具為輔」的交通政策口號，才算在台灣樹立了真正的里程碑。</p>
<p>(四)前瞻計畫目的在於以建設帶動需求，但供給面的體質改革才是根本之源。而供給面的改革則建立在對現況的掌握與對過往建設的總梳理；計畫欠缺對以前類似計畫的成效或影響評估，無法從歷史經驗中得到政策改進的效果。奠基於過往的建設經驗，如扁政府提出五年五千億元的新十大建設，馬政府有四年五千億元愛台十二項建設，這些建設的成果與經驗累積應該作為前瞻基礎建設的基礎。以免重複編列預算建設，導致台灣的許多閒置園區，又或是讓問題並未真正得到解決。</p>
<p>(五)水環境建設在八年八百億後經費的持續投入，僅見到地方與部會的配合性作為，本有的前瞻規劃未見強調，循環資源如水循環利用層面，未見積極推動。水環境工程的保固仍見重複性重大災害損失，國土利用及水資源工程的評估應有檢討作為。環境生態是人們賴以維生的系統，需擺脫公共工程拚建設的思維，轉為以促進就業，充實人力的方式進行保育工作，以減少對環境的破壞，並真正擴大就業的機會。</p>
<p>(六)城鄉發展與交通軌道建設與其他建設內容多有重疊，未見中央對此公共工程與地方需求作總體檢，帶動的效益作預測評估。</p>
<p>(七)城鄉均衡發展中，對於新建設的科學園區未盡盤點與規劃之責，在未見地方政府對閒置空間的處理上，如廢棄工業園區與蚊子館會所等，中央應有建設性的規範與對話。</p>]]></content:encoded>
    <dc:publisher>No publisher</dc:publisher>
    <dc:creator>admin</dc:crea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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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c:subject>內政</dc:subject>
    
    
      <dc:subject>能源</dc:subject>
    
    
      <dc:subject>公共政策</dc:subject>
    
    
      <dc:subject>城市治理</dc:subjec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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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c:subject>公與義</dc:subjec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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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tem rdf:about="http://2021.yucc.org.tw:8080/yucc/news/domestic/20170427-1">
    <title>前瞻建設的住宅政策在哪裡</title>
    <link>http://2021.yucc.org.tw:8080/yucc/news/domestic/20170427-1</link>
    <description>住宅問題是一般年輕人心中的最痛。內政部營建署最新公布的去年第3季房價負擔能力調查，儘管房市號稱走緩，全國房價所得比仍續創歷史新高，攀揚至9.35倍。這還是全國。在台北市，比例是15.47倍，新北市是12.7倍，而雙北這兩個地方恰好是許多年輕人可以有效謀職的所在。工作地方的選擇和居住成本的可負擔性，兩者衝突，痛苦不堪。</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 xmlns:content="http://purl.org/rss/1.0/modules/content/"><![CDATA[<p><b>文/朱雲鵬(<span>台北醫學大學講座教授)</span></b></p>
<p>住宅問題是一般年輕人心中的最痛。內政部營建署最新公布的去年第3季房價負擔能力調查，儘管房市號稱走緩，全國房價所得比仍續創歷史新高，攀揚至9.35倍。這還是全國。在台北市，比例是15.47倍，新北市是12.7倍，而雙北這兩個地方恰好是許多年輕人可以有效謀職的所在。工作地方的選擇和居住成本的可負擔性，兩者衝突，痛苦不堪。</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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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看到這則報導，想起總統在競選時的住宅政策政見，就是要在8年內興建20萬社會住宅。這個政策的細節還應討論，例如限制只租不賣是否需調整，但大方向是正確的：意思就是，當住宅的「市場機制」無法提供給多數薪資階級人民合理價格的供給時，公權力就應當介入，跨過市場，進行居住空間的提供。新加坡一樣面臨高房價的問題，就是用這樣的原則處理其居民的住房需求，成效卓著。</p>
<p>既然如此，行政院最近推出為期8年總額近9000億的「前瞻建設計畫」裡，應當包含這20萬戶社會住宅的興建吧？但對不起，好像沒有。近9000億的建設，軌道占了一半，治水達2500億，其他就是各式各樣的地方建設，沒有社會住宅。要建20萬戶社會住宅，據估計，土地不計，以每戶30坪每坪8到10萬元建造成本計算，共需5000～6000億。假設其中7成靠貸款，也要自籌1500到800億。錢從哪裡來？</p>
<p>這還不全是公宅的財源問題，而是軌道建設的配套問題。前瞻軌道建設4200多億的計畫一通過，全台灣至少有三群人開始忙碌起來。一群是準備去標軌道工程的人，一群是土地掮客，一群是房地產開發商。土地掮客負責依照預訂路線和車站圖，去找願意出售土地的地主，開發商則去找土地掮客，把沿線車站附近值得投資的土地買下，以後準備轉賣或開發。</p>
<p>後二者的忙碌交易，就是為什麼每次政府只要公布一個軌道路線圖，沿線車站附近土地價格就開始上漲。本來以為建設了軌道，偏遠、地價便宜地區可以有便宜的住宅供應，讓年輕人可以買得起，但是市場經濟的運行，使得沿線車站附近土地立刻漲價，最後年輕人一樣買不起，受惠的是地主、掮客和開發商。</p>
<p>這就是為什麼負責任的軌道建設，不能只建設軌道，而要同時將公有住宅的規畫納入：把公有住宅土地預先拿下，讓它在一開始就脫離市場經濟的範圍。行政上，這牽涉交通部、內政部和地方政府的大整合、大協調，不容易做，但應當做。很可惜的，在前瞻建設裡看不到這塊。</p>
<p>早先，在2月份國發會所提出的版本裡，前瞻建設裡「城鄉建設」的「十大工程」，還有一項是「廣設公宅與青年創業聚落」。經費雖然只編了4年140億，顯然不夠，至少還提到「公共住宅」。但後來3月份國發會提交行政院核定的版本裡，這個工程已經從城鄉建設的十大工程中刪除。所以，連口惠也沒有了。</p>
<p>當然，對於社會住宅，行政院不是完全沒有動作。去年8月，內政部次長在行政院院會上報告「社會住宅政策推動規畫」。但細看報告內容，對於8年提供20萬戶，沒有訂出明確的時程和步驟。只有今（106）年「試辦」蓋1萬戶，有明確數字目標，就是6都各1500戶，其他2直轄市每市500戶。辦理此案，地方政府需要向銀行借錢，不容易，而且就算今年全數達成，也有1萬戶而已，其餘19萬戶怎辦？</p>
<p>另外，媒體報導今年3月初，「行政院拍板社會住宅相關補助經費高達307億由中央住宅基金埋單」，但據營建署調查，今年初基金僅剩118億元，每年還須支付住宅補貼費用46億元，預估到2021年，基金將面臨破產。如果還要補助社會住宅的興建，將面臨龐大資金缺口。就算這可以由政府逐年編預算補足，離地方政府興建社會住宅所需的融資以外自籌經費還有重大差距，又沒有放在前瞻計畫，怎麼辦？</p>
<p>我們不知道還來得來不及調整，但我們希望能調整的地方趕快調整。政府靠舉債興建4000多億的軌道建設，如果最後受惠者是土地掮客和房地產開發商，而非亟需合理價格住宅的廣大年輕人，情何以堪？這些年輕人，就是未來要替我們償還特別預算所舉債務的人。不能這樣對待他們。</p>
<p><span><br /></span></p>]]></content:encoded>
    <dc:publisher>No publisher</dc:publisher>
    <dc:creator>admin</dc:creator>
    <dc:rights></dc:rights>
    
      <dc:subject>國家財政</dc:subject>
    
    
      <dc:subject>交通運輸</dc:subject>
    
    
      <dc:subject>國土規劃</dc:subject>
    
    
      <dc:subject>公與義</dc:subject>
    
    
      <dc:subject>國民住宅</dc:subject>
    
    
      <dc:subject>公共政策</dc:subjec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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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c:subject>經濟</dc:subject>
    
    
      <dc:subject>國內新聞</dc:subject>
    
    <dc:date>2017-04-26T16:00:00Z</dc:date>
    <dc:type>新聞</dc:typ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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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tem rdf:about="http://2021.yucc.org.tw:8080/yucc/news/domestic/20170424-2">
    <title>台灣所需要的交通建設</title>
    <link>http://2021.yucc.org.tw:8080/yucc/news/domestic/20170424-2</link>
    <description>編按:政府近期提出前瞻建設計劃草案，其中內含許多重大公共交通建設，這部分引起許多爭議。我國的重大交通建設要如何規劃才能將預算真正花在刀口上?而交通建設的規劃思維應該是如何?過往的建設如何成為前瞻建設的基礎?以下收錄前行政院長毛治國於媒體投書作為參考。</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 xmlns:content="http://purl.org/rss/1.0/modules/content/"><![CDATA[<p><span style="text-align: justify; "><b>文/毛治國(行政院前院長)</b></span></p>
<p><span style="text-align: justify; ">最近行政部門對台灣未來的交通建設提出以都會區輕軌為主的大規模投資計畫。基於以下一些理由，對於這一政策我們認為還有進一步斟酌與討論的必要。</span></p>
<p style="text-align: justify; ">1. 先從市區交通的問題談起。除了幾個已把台鐵路線立體化的都市外，目前全台市區交通的最大問題應該是台鐵平交道對都市發展的割裂，以及班次越來越密的台鐵班車，對市區交通的嚴重干擾。因此，如何把台鐵行經各主要市鎮的路線立體化，已是當前台灣最重要的一個交通課題—而台鐵在各市區的大量平交道，已不再能用過去興建個別立體交叉的方式來解決。</p>
<p style="text-align: justify; ">這一台鐵市區路線立體化的政策，如能以跨年連續預算方式予以貫徹的話，將可收到三個具體效果：(1)鐵路兩側的都市發展可重新縫合，不再割裂；(2)平交道的車禍與人命傷亡風險，以及台鐵司機員行經平交道路段的提心吊膽，從此迎刃而解；(3)台鐵路線立體化並適當增加沿線通勤車站(包括站內加設第三軌供長途列車超車的配套)後，將可使台鐵在不影響地面交通情形下，以每5到8分鐘的頻率發駛通勤班車，立即發揮各地最大通勤路廊的捷運功能。</p>
<p style="text-align: justify; ">由於台鐵在市區內的平交道，目前對各地民眾來說，早已是大家去之而後快的都市發展障礙、市區交通瓶頸以及車禍風險來源；因此要以輕軌作為市區交通問題的解方，最大的問題也就出在它是平面路線。從未來輕軌的路網規劃來說，如果以通勤需求最大作為依據，那麼台鐵路廊必然是最優先的選擇；於是在同一路廊內未來就會出現兩條平面鐵軌，橫空增加了一倍的平交道；這時被兩道平交道阻隔的市區交通，不但老問題完全沒有解決，反而變本加厲使問題變得更為複雜。</p>
<p style="text-align: justify; ">反之，如果輕軌路線不選台鐵路廊，那麼也會出現幾個問題：(1)其他路廊的通勤需求必然沒有臺鐵路廊來得急迫，那麼政策上就有把舉債而來的政府預算用到不屬優先項目的風險；(2)台鐵路廊的平交道交通阻隔與捷運通勤需求，遲早仍需另編預算來處理，這時又會出現重複投資的風險；(3)由於平交道在交通繁忙的市中心區，難免造成各種不便，所以在興建前還必須再三確認：如何避免才投資的輕軌路線，因為平交道所產生的負面效應，使它很快就成為後人必須二次施工予以拆除的風險。</p>
<p style="text-align: justify; ">歸納來說，道理已經非常清楚：將各縣市台鐵的市區路線有計畫地予以持續立體化，應是解決當前台灣都市交通問題的最優先選擇；而遍地開花地興建市區輕軌，則恐非當務之急。雖然輕軌比高運量與中運量捷運的興建與營運成本都低；但真要興建，也一定要根據專業精神，搞對畫靶、射箭的順序，審慎做好各種候選方案的可行性、成本效益，以及環境影響衝擊的評估—特別是：我們今後的建設預算用的都是舉債而來的錢。</p>
<p style="text-align: justify; ">2. 其次再看非都市的交通問題。這是一般以都市交通為主要著眼點時，很容易忽略的另外大半個台灣的交通政策領域。面積相對廣大的台灣農村與偏鄉，由於青壯移出，人口組成早達超高齡社會標準；而當地阿公、阿嬤們每週到鄰近市區去訪友、看病的幾趟旅次，通常都是自己騎機車或搭別人便車來解決。台灣車禍死亡原因中以「機車、老人、酒醉」為三大主因；很遺憾地其中「機車＋老人」兩項，有相當高比例就發生在農村與偏鄉地區。</p>
<p style="text-align: justify; ">對於人口密度不高的市區，以及農村與偏鄉地區，政府最應該提供的絕不是軌道「大眾運輸(mass transport)」，而是50人座、20人座，甚至7~9人座的「中眾、小眾」「公共運輸(public transport)」。因為以公車為主的公共運輸拿來作為一般市鎮、農村與偏鄉的「普及服務」，那才是能夠一舉解決「高齡社會、弱勢族群」交通問題，以及落實「少用私人運具」與「節能減碳」等交通政策的王道。</p>
<p style="text-align: justify; ">根據以上理念，交通部曾從2010年開始編列跨年度「改善公共運輸服務」的專案預算，以每年40~50億台幣為目標，撥款補助地方政府推廣地區公共汽車服務。當時也明確告知各縣市，凡是公車服務的路線、班次密度與運量都大幅不足的地區，根本不用去動興建捷運(不論是高運量、中運量或輕軌)的腦筋，先集中心力把以公車為主的「公共運輸」做到位再說。</p>
<p style="text-align: justify; ">以2015年與2009年相較，在交通部當年這一政策推動下，全台灣(含都市非都市地區)的公車數量成長1.7倍，低地板公車成長6.6倍，公車車齡減輕35%，偏鄉路線數成長13％；尤其是中南部過去普遍使用北部二手淘汰公車的情形，因此徹底改善。全台灣整體公共運輸(含大眾運輸)總運量成長21%；公共運輸在整體通勤市場的佔比也成長16%—這是在2013年國際油價大幅下跌，小車使用重新上揚情形下，一項逆勢成長的成果—以上的這些成果相信是全體國民所樂見。所以，我們認為朝野都應繼續支持這一以發展公車服務為主的「改善公共運輸服務」的政策，讓它能夠繼續開花結果。</p>
<p style="text-align: justify; ">總之，通案來看，台灣目前所需要的交通建設，在都市地區應以台鐵路線的立體化作為最優先課題；輕軌捷運或可在個案基礎上，審慎研議可行性，但並不適合作遍地開花式的推廣。另方面，不論對都市或農村、偏鄉來說，以公車為主的公共運輸服務來取代私人運具的使用，是一個值得繼續全面推廣的交通願景。這樣一個願景，不論是從高齡社會的趨勢、節能減碳的需求、交通安全的推廣、弱勢族群的照顧等各種觀點，都應該是不分朝野的全民共同目標。而當台灣農村與偏鄉的公共運輸服務，也都能發展出「各具創意特色」、名符其實的「普及服務(universal services)」時，被講了幾十年「公共運輸為主、私人運具為輔」的交通政策口號，才算在台灣樹立了真正的里程碑。</p>]]></content:encod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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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c:subject>交通運輸</dc:subjec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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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c:date>2017-04-23T16:00:00Z</dc: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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