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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余紀忠文教基金會</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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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hese are the search results for the query, showing results 181 to 1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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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tem rdf:about="http://2021.yucc.org.tw:8080/yucc/news/domestic/20170218-1">
    <title>[國土計畫]直轄市、縣（市）區域計畫及規劃成果</title>
    <link>http://2021.yucc.org.tw:8080/yucc/news/domestic/20170218-1</link>
    <description>國土計畫法重點之一，使區域計畫順利轉換銜接至國土計畫，就該法草案架構，推動直轄市、縣（市）政府擬定各該區域計畫，透過多次結合產官學研各界精英所擬定的《區域計畫法》訂定，目前新北市及台中市已有草案。</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 xmlns:content="http://purl.org/rss/1.0/modules/content/"><![CDATA[<p><strong>壹、背景說明<br /></strong><br />國土計畫法重點之一，為建構「全國國土計畫」及「直轄市、縣(市)國土計畫」二層級之空間計畫體系，並使區域計畫順利轉換銜接至國土計畫，爰就該法草案架構，推動直轄市、縣（市）政府擬定各該區域計畫，並於102年10月17日公告實施全國區域計畫，俾先行調整空間計畫體系，透過擬定區域計畫，引導空間有秩序發展。<br />爰此，本部依區域計畫法第5條及推動直轄市、縣（市）政府擬定區域計畫方案等規定，自99年度起補助18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所屬區域計畫規劃作業。</p>
<table align="center" style="text-align: center; ">
<tbody>
<tr>
<td width="27%"><strong>補助年度</strong></td>
<td width="72%"><strong>補助縣、市別</strong></td>
</tr>
<tr>
<td width="27%">99</td>
<td width="72%">桃園縣、宜蘭縣、苗栗縣</td>
</tr>
<tr>
<td width="27%">100</td>
<td width="72%">新北市、臺中市、臺南市、高雄市、彰化縣</td>
</tr>
<tr>
<td width="27%">101</td>
<td width="72%">基隆市、新竹市、新竹縣、南投縣、雲林縣、屏東縣</td>
</tr>
<tr>
<td width="27%">102</td>
<td width="72%">嘉義縣、花蓮縣、臺東縣、澎湖縣</td>
</tr>
</tbody>
</table>
<p><strong>貳、過渡期間因應作為<br /></strong><br />國土計畫法於104年12月18日經立法院三讀通過，總統於105年1月6日公布，行政院定該法自105年5月1日施行。考量國土計畫法將於施行後6年內取代區域計畫法，且依該法規定，直轄市、縣（市）國土計畫並應於109年5月1日前公告實施，是以，該過渡期間，有必要就現行區域計畫如何銜接機制妥予研議，爰本部於105年2月17日召開「國土計畫實施前之過渡期間，全國區域計畫及直轄市、縣（市）區域計畫因應措施研商會議」，針對各直轄市、縣（市）區域計畫後續處理方式獲致共識，新北市政府及臺中市政府均表達繼續推動該市區域計畫；其餘直轄市、縣（市）政府表達無繼續推動意願，並依會議結論檢具各該區域計畫規劃成果送本部確認，俾為研擬各該國土計畫參考依據。</p>
<p><strong>參、直轄市、縣（市）區域計畫及規劃成果<br /></strong><br /><a href="http://www.cpami.gov.tw/chinese/index.php?option=com_content&amp;view=article&amp;id=17723&amp;Itemid=53" target="_self">新北市區域計畫（草案）</a> <br /><a href="http://www.cpami.gov.tw/chinese/index.php?option=com_content&amp;view=article&amp;id=18254&amp;Itemid=53" target="_self">臺中市區域計畫（草案）<br /><br /><br /><br /><br /><br /><br /></a></p>
<p><strong>相關新聞</strong></p>
<p><span>中市區域計畫　環團要求兼顧農地2016-08-19 11:20<br />https://news.housefun.com.tw/news/article/154563139364.html</span><br /><span><span><br /> 記者陳世宗／台中報導 內政部營建署18日在台中州廳舉行「台中市區域計畫」第5次審查會議，環保團體建議產業開發應兼顧農地資源，並抨擊民代本身是護航違章工廠、炒賣農地的元凶，造成環境汙染；台中市政府表示，若區內有優良農田，將優先規畫為應保護之農業區，確保不受侵蝕破壞或汙染。 市府推動「台中市區域計畫」，規畫在1條山手線、2大海空港、3個副都心、MR.B＆B多層次大眾運輸等架構下，提出「宗教文人海洋生活區」、「海空雙港海線都心區」、「烏彰都心轉運門戶生活商務區」、「雪霸深度山林旅遊部落生活區」與「原台中市」等策略分區，引導適性發展。 內政部營建署昨日針對「台中市區域計畫」，舉行區域計畫委員會專案小組審查會議，針對「農業發展」議題進行討論。中科汙染搜查線等環保團體，會前在台中州廳外召開記者會，要求讓在地市民與農夫能就近參與，並表達守護農地的訴求。 都發局表示，「台中市區域計畫」中新訂或擴大都市計畫，包含產業型3657公頃、住商型946公頃、后里花博及后里東站15.15公頃，總面積4618.15公頃；另尚在擬訂中的烏日溪南、擴大大里等都市計畫為897公頃，並非全為產業園區。 都發局強調，區內若有優良農田，將優先規畫為應保護之農業區；如有農地分區使用變更需求，將選擇非屬優先保留農地的用地資源，並經主管機關同意後依合法程序辦理，確保台中市農地總量不低於4.63萬公頃，不讓農地受到侵蝕破壞或汙染。</span></span></p>
<p><span>首都黃金3核心成為新北區域計畫空間發展指導原則<br />2012-12-27<br /> http://www.mygonews.com/news/detail/news_id/103707/%E9%A6%96%E9%83%BD%E9%BB%83%E9%87%913%E6%A0%B8%E5%BF%83%E6%88%90%E7%82%BA%E6%96%B0%E5%8C%97%E5%8D%80%E5%9F%9F%E8%A8%88%E7%95%AB%E7%A9%BA%E9%96%93%E7%99%BC%E5%B1%95%E6%8C%87%E5%B0%8E%E5%8E%9F%E5%89%87<br /> </span></p>
<p style="text-align: justify; ">【MyGoNews廖賢龍/台北報導】為了讓新北市的城市願景、發展定位和行動策劃可以更明確，新北市政府完成擬定「新北市區域計畫（草案）」，這是透過多次結合產官學研各界精英所擬定的《區域計畫法》訂定，計畫範圍為新北市全境29行政分區與所屬百餘公里海域，為新北市整體空間願景最高指導性法定計畫，希望對於引導新北市發展，有指標性的原則，並針對主題將在2013年初再到各地辦公開說明會。</p>
<p style="text-align: justify; ">為促進民眾參與「新北市區域計畫」的規劃及擬定，新北市政府在規劃過程階段曾於2011年9、10月共舉辦多場座談會，並於2012年4月20日起公開徵求意見。除廣徵各界對新北市未來願景的各項建議，並整合市府各局處部門計畫擘劃新北市未來發展願景及整體空間規劃，擬定「新北市區域計畫（草案）」。</p>
<p style="text-align: justify; "><br />計畫以新北的區域定位為主，例如將雙北核心區域以淡水河、大漢溪和新店溪為界，定位出「首都黃金3核心」，也就是「台北市都心」與新北市的「溪北都心」與「溪南都心」，在核定後將作為新北市區域計畫空間發展指導原則。而新北的「溪北都心」有125萬人口，是產業創新中樞，依機場捷運與環狀捷運線，結合台北港與航空城，面向全球經濟市場；而「溪南都心」則利用捷運環境線與高鐵，成為面向國內經濟商貿的樞紐。</p>
<p style="text-align: justify; "><br />新北市政府城鄉發展局局長張璠指出，這個區域計畫分別針對都市發展與住宅建設、自然資源、農業發展、產業發展、觀光遊憩、運輸系統、公用及公共設施、防救災計畫進行相關分析與檢討，提出發展模式及構想，進而訂定新北市土地使用方針，研提本市成長管理策略，指定城鄉發展次序和新訂及擴大都市計畫範圍、得申請設施型使用分區變更區位，並提出海岸及海域區規劃、土地空間利用計畫、土地使用分區劃定與檢討，以做為引導都市土地及非都市土地發展。</p>
<p style="text-align: justify; "><br />2012年12月26日起，新北市辦理公開展覽「新北市區域計畫（草案）」30天，公告張貼於市府及各區公所都市計畫公告欄，並將於2013年1月2日下午2時於市府511會議室舉辦說明會。另為加強宣導區域計畫規劃內容，並廣徵地方意見，市府還將安排在2013年1至2月間在29行政區各舉辦一場地方說明會，時間及地點安排詳網站：新北市政府城鄉發展局首頁中的「城鄉公告」中一般公告或各行政區公所都市計畫公告欄。</p>]]></content:encoded>
    <dc:publisher>No publisher</dc:publisher>
    <dc:creator>基金會編輯</dc:creator>
    <dc:rights></dc:rights>
    
      <dc:subject>水水台灣</dc:subject>
    
    
      <dc:subject>國土規劃</dc:subject>
    
    <dc:date>2017-02-17T16:00:00Z</dc:date>
    <dc:type>新聞</dc:type>
  </item>


  <item rdf:about="http://2021.yucc.org.tw:8080/yucc/news/domestic/20170110-1">
    <title>桃園外海蓋風機 藻礁存續成關鍵</title>
    <link>http://2021.yucc.org.tw:8080/yucc/news/domestic/20170110-1</link>
    <description>政府力推離岸風力，桃園觀音及大園區外海的離岸風力發電計畫即將展開。今（9）在環保署進行首次環境影響評估審查。此處離中華白海豚棲地還有40公里，但沿海有珍貴的藻礁與溼地，成為開發與否的關鍵。</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 xmlns:content="http://purl.org/rss/1.0/modules/content/"><![CDATA[<p>為減少衝擊，開發單位主動將風場離岸最近距離往外移，並減少纜線上岸數。但桃園在地聯盟理事長潘忠政指出，桃園沿岸有27公里藻礁區，開發單位最好「及早撤案」。環評委員則擔心海底施工可能影響海岸及海底的藻礁。最後環評委員要求開發單位提出藻礁覆蓋率、海砂模擬、施工方式、噪音等資料補件再審。</p>
<div class="align-center" style="text-align: center; "><figure class="image" style="text-align: inherit; "><a href="https://www.flickr.com/photos/teia/31359754604/in/photostream" id="yui_3_11_0_3_1483938031097_1015" target="_blank"><img alt="0109-2" height="526" id="yui_3_11_0_3_1483938031097_1019" src="https://c1.staticflickr.com/1/585/31359754604_1b9c56881a_b.jpg" width="747" /></a>
<p> </p>
風力發電場址位置圖。資料來源：桃園離岸風力發電廠興建計畫環境影響說明書（初稿）
<p> </p>
</figure></div>
<h3>避免藻礁破壞與噪音   離岸風機計畫退縮150公尺</h3>
<p>行政院在2012年喊出「千架海陸風機」計畫，離岸部分分為三期，第一期示範風場開發、第二期潛力風場開發、第三期區塊開發，並將2030年目標定為4,000MW。這次審查的桃園離岸風力發電計畫屬第二期，位在桃園觀音及大園區外海，最大總容量為367MW，最大風機數111支。</p>
<p>桃園的風場範圍離中華白海豚重要棲地環境40公里，影響較少。但地處許厝港國家重要濕地及關新藻礁外海，為避免纜線上岸處破壞藻礁，開發公司麗威風力發電公司在環保署現場勘察後，主動將風場退縮，避開藻礁可能分布區域。</p>
<p>風場最近離岸距離由300公尺退到450公尺，風機最近離岸距離600公尺，離民宅最近距離650公尺。纜線上岸數從5處改為3處，麗威公司表示，實際上岸會再縮減為2處，並且選在已被中油或中華電信破壞的地點，不會造成新的破壞。</p>
<div class="align-center" style="text-align: center; "><figure class="image" style="text-align: inherit; "><a href="https://www.flickr.com/photos/teia/32201287835/in/photostream" id="yui_3_11_0_3_1483938031097_984" target="_blank"><img alt="海纜及陸纜路線規劃  資料來源：桃園離岸風力發電廠興建計畫環境影響說明書(初稿)" height="581" id="yui_3_11_0_3_1483938031097_983" src="https://c1.staticflickr.com/1/653/32201287835_397f4d7a9e_b.jpg" width="1024" /></a>
<p> </p>
海纜及陸纜路線規劃。資料來源：桃園離岸風力發電廠興建計畫環境影響說明書（初稿）
<p> </p>
</figure></div>
<h3>民間：保護沿岸藻礁27公里  環評委員：優先保護海底、以及還活著的藻礁</h3>
<p>對此作法，潘忠政並不滿意。他指出，學者專家已將桃園藻礁評為國際級地景、具世界遺產價值。可惜的是27公里的藻礁目前僅許厝港濕地藻礁、觀新藻礁二區受到法律保護，部分藻礁已被破壞，甚至被覆蓋。且桃園市已委託中央大學評估劃設自然地景的可行性，等六月報告出爐，27公里可能都被納入保護；他建議開發單位「及早撤案」，再投入也是浪費。</p>
<div class="align-center" style="text-align: center; "><figure class="image" style="text-align: inherit; "><a href="https://www.flickr.com/photos/teia/31829015650/in/photostream" id="yui_3_11_0_3_1483954119030_1030" target="_blank"><img alt="0109-5" height="666" id="yui_3_11_0_3_1483954119030_1029" src="https://c1.staticflickr.com/1/482/31829015650_398b27cd39_b.jpg" width="1024" /></a>
<p> </p>
桃園海岸藻礁分布及保護區範圍。圖片來源：潘忠政。
<p> </p>
</figure></div>
<p>環評委員、台大海洋研究所副教授宋國士解釋，藻礁被厚沉積物蓋住就會死亡，死亡的藻礁已經來不及了，該保護的是現況良好的藻礁海岸，以及最漂亮的海底藻礁。</p>
<p>宋國士說，要擔心的是，如果施工單位將海底硬床剷平，將導致海底泥砂濃度增加，可能影響海底藻礁。而泥沙被東北季風與潮流帶到觀新藻礁附近厚，也影響觀新藻礁。所以關鍵在於，要求開發單位把施工地點的地質、施工方式、藻礁覆蓋率等都說清楚，環評委員才能掌握確實的環境影響。</p>
<h3>噪音、文化資產、漁業補償仍待釐清</h3>
<p>本區離中華白海豚棲地較遠，但曾發現瓶鼻海豚。開發單位承諾打樁前會用音波器驅離海豚，打樁期間也會監測海鯨豚活動。委員也擔心噪音對民眾的影響，要求提出更多資料。</p>
<p>農委會11月才公告「離岸式風力發電廠漁業補償基準」，漁業補償是否已經談妥？開發單位回應，公式只是賠償依據，實際上漁會未必同意，據經驗可能要溝通3至4年以上。</p>
<p>本區進行海域調查時，曾發現疑似文化價值物件，已經提送文化資產局進行審查，近日即將進行第二次審查。環委要求補上審查結果。</p>]]></content:encoded>
    <dc:publisher>No publisher</dc:publisher>
    <dc:creator>基金會編輯</dc:creator>
    <dc:rights></dc:rights>
    
      <dc:subject>海洋環境與資源</dc:subject>
    
    
      <dc:subject>災害與污染</dc:subject>
    
    
      <dc:subject>民眾參與</dc:subject>
    
    
      <dc:subject>環境保育</dc:subject>
    
    
      <dc:subject>水水台灣</dc:subject>
    
    
      <dc:subject>環境影響評估</dc:subject>
    
    
      <dc:subject>能源</dc:subject>
    
    
      <dc:subject>國土規劃</dc:subject>
    
    
      <dc:subject>友善環境</dc:subject>
    
    
      <dc:subject>濕地</dc:subject>
    
    <dc:date>2017-01-09T16:00:00Z</dc:date>
    <dc:type>新聞</dc:type>
  </item>


  <item rdf:about="http://2021.yucc.org.tw:8080/yucc/news/domestic/20161219-5">
    <title>執政半年，土地徵收爭議怎麼解？ 專訪內政部長葉俊榮</title>
    <link>http://2021.yucc.org.tw:8080/yucc/news/domestic/20161219-5</link>
    <description>從中科四期徵收相思寮、後龍科技園區開發灣寶農地，再到士林文林苑都更、苗栗大埔強拆、航空城土地徵收、南鐵東移等...。因土地與居住正義引爆的爭議，一再撕裂人民對政府的信賴，即便換人做做看，新政府上台半年多，爭端卻未止息。</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 xmlns:content="http://purl.org/rss/1.0/modules/content/"><![CDATA[<p>為了瞭解執掌國土規劃與土地利用審議的「天下第一大部」內政部的施政方針如何解決爭端，本報專訪部長葉俊榮，他透露他的願景之一，是讓「以人為本」、「尊重土地」的思維貫穿內政部，為了做到這點，政府和人民團體、中央和地方之間，都必須有更多的參與及互動機制，讓權益關係各方的主張能受到完整考量，而這必須透過設計嚴謹的「程序」來達成。</p>
<div class="align-center" style="text-align: center; "><figure class="image" style="text-align: inherit; "><a href="https://www.flickr.com/photos/teia/31031834791/in/photostream" id="yui_3_11_0_3_1479694628254_983" target="_blank"><img alt="20161115 內政部長葉俊榮" height="662" id="yui_3_11_0_3_1479694628254_982" src="https://c2.staticflickr.com/6/5350/31031834791_a4413601aa_b.jpg" width="1024" /></a>
<p> </p>
葉俊榮希望打造一個「人親土親，親土地、親人民」的內政部。攝影：彭瑞祥
<p> </p>
</figure></div>
<p>葉俊榮是台大法學教授，專長憲法、環境法與行政法等，不僅在國內外享有崇高的學術聲望，在扁政府時代，擔任過研考會主委、兼任國家永續發展委員會執行長，以管考角度推動建立永續發展指標、政府組織改造。後轉任行政院政務委員，督導責任範圍為內政部，相關歷練豐富。因此，行政院長林全說，延攬他入閣，是因為「他是通才」。</p>
<h3>從制度面著手  建立「人親土親」的內政部</h3>
<p>葉俊榮上任至今半年多，檢視這段期間的土地政策成績單，首先是對過去錯誤的彌補，包括在<a href="http://e-info.org.tw/node/115073">大埔張藥房重建案</a>，提出具體承諾和重建時間表；其次則是新制度的推動──<a href="http://e-info.org.tw/node/200800">行政聽證制度上路</a>。</p>
<p>「我想要的內政部，是更『綠色』一點。『綠色』，直白的講：就是人親土親，親土地、親人民。我對正當程序的堅持，也是基於對人、土地的尊嚴。」談到推動政務的核心價值，葉俊榮如此說明，「反映到制度面，就是很多的參與機制。」</p>
<div class="align-center" style="text-align: center; "><figure class="image" style="text-align: inherit; "><a href="https://www.flickr.com/photos/teia/31050238932/in/photostream" id="yui_3_11_0_3_1479904270853_939" target="_blank"><img alt="20161011  部長葉俊榮(右1)" height="768" id="yui_3_11_0_3_1479904270853_938" src="https://c2.staticflickr.com/6/5732/31050238932_14843aed7e_b.jpg" width="1024" /></a>
<p> </p>
部長葉俊榮（右一）與彭秀春女士（中）、黃福記先生及其二子、民間團體人員討論大埔拆遷案後續處理方向 圖片提供：內政部。
<p> </p>
</figure></div>
<h3>人無法與自然搏鬥  都更是防天災、重視自然韻律</h3>
<p>新政府上台後，仍舊面臨一連串反迫遷抗議，老百姓想守住自己的家，為何困難重重？2012年的<a href="http://e-info.org.tw/node/83618">文林苑事件</a>，將都更的殘暴面攤在社會大眾面前，而葉俊榮卻仍毅然推動四、五層老舊住宅改建，他解釋：「台灣地震頻仍，推動老舊住宅改建的核心基礎是為了民眾的居住安全」。</p>
<p>葉俊榮從氣候變遷法學專家的角度切入，加上颱風期間擔任中央災害應變中心指揮官的感觸。他認為，在天災面前，人們要對大自然謙卑，而人命關天，政府須多方思考。</p>
<p>當居住安全跟反迫遷人權產生衝突時，該如何抉擇？「以人的尊嚴而言，不喜歡被迫遷，這一點要尊重，從國際公約、國際判決來看，這是原則。但是這個課題要放進對大自然的尊敬來思考。」</p>
<p>「前提是：不能把人趕走，安置要做很好。」葉俊榮的路線是，讓居民從防災角度充分了解必須搬遷的理由，政府要做好配套制度與安置，達到居民即便不捨，但也願意搬遷的結果。</p>
<h3>利益衝突引對立  盼訴諸「程序」增進對話、理解</h3>
<p>那麼，當面對文化與利益的衝突、不同族群間的衝突、少數人與多數人的衝突，葉俊榮認為該如何取捨？</p>
<p>葉俊榮表示，原則是把人跟土地擺第一，但更多時候，並沒有絕對的答案。「我們要很謙虛，我不認為問題的處理必然存在一個百分之百對的答案。當無法抉擇時，就需要『程序』」。</p>
<p>葉俊榮的「程序」，指的是讓每個有固定主張的人，都能傾聽其他人的主張，加強相互理解，彼此讓步，最後達成一個雙方可以接受的結果。落實在公共政策裡，「聽證」就是一個典型的程序。透過公開論辯，忠實呈現雙方論點，作為最後決策的依據。</p>
<p>聽證制度，也是葉俊榮上任半年來的成績單之一。11月，內政部推出<a href="http://www.moi.gov.tw/chi/chi_legal/points.aspx" target="_blank">聽證制度</a>。不僅在法規上細細斟酌，在聽證程序、聽證主持人遴選上，也煞費心力。</p>
<p>葉俊榮說，聽證不僅僅是個程序，而是藉由這個過程，讓有所堅持的一方去理解他人的想法。所謂meeting of mind（將心比心）、put my feet in your shoes（設身處地），因為了解，反過來去思考解決問題、讓步、或是折衷的方法。</p>
<div class="align-center" style="text-align: center; "><figure class="image" style="text-align: inherit; "><a href="https://www.flickr.com/photos/teia/30597710395/in/photostream" id="yui_3_11_0_3_1477568705701_943" target="_blank"><img alt="內政部長葉俊榮(中)與第一屆聽證主持人張文貞(左1)、陳立夫(左2)、蔡志揚(左3)、羅秉成(右3)、林三加(右2)、高烊輝(右1)等人合影" height="534" id="yui_3_11_0_3_1477568705701_942" src="https://c2.staticflickr.com/6/5530/30597710395_3e66108efe_c.jpg" width="800" /></a>
<p> </p>
內政部長葉俊榮與第一屆聽證主持人，左起依序張文貞、陳立夫、蔡志揚、葉俊榮、羅秉成、林三加、高烊輝等人合影。圖片提供：內政部。
<p> </p>
</figure></div>
<h3>辦了聽證，就能代表公平嗎？</h3>
<p>「聽證制度」也是反台南鐵路東移自救會一直以來的訴求目標。但好不容易撐到新政府上台，卻等不到聽證。8月，內政部都委會審議通過南鐵都市計畫變更案。<a href="http://e-info.org.tw/node/117577">自救會憤而焚燒葉俊榮多本著作封面</a>，並指「人前程序正義，人後強闖東移。」</p>
<div class="align-center" style="text-align: center; "><figure class="pc_img image" style="text-align: inherit; "><a class="rapidnofollow" href="https://www.flickr.com/photos/teia/28699219751/in/photostream" id="yui_3_11_0_3_1470375508292_940" target="_blank"><img alt="拿出內政部長葉俊榮上任前的著作，南鐵自救會要求先舉行聽證會。攝影：賴品瑀。" height="576" src="https://c1.staticflickr.com/9/8647/28699219751_76a644761c_b.jpg" title="拿出內政部長葉俊榮上任前的著作，南鐵自救會要求先舉行聽證會。攝影：賴品瑀。" width="1024" /></a>
<p> </p>
拿出內政部長葉俊榮上任前的著作，南鐵自救會要求先舉行聽證會。本報資料照。攝影：賴品瑀。
<p> </p>
</figure></div>
<p>「你期待我怎麼做？」葉俊榮反問。他解釋，他了解民眾期待政府即時反應、快速反應。但以南鐵案來說，一方想暫停程序，另一方想繼續，他強調，「雙方」都有程序正義。</p>
<p>他指出，案子是由委員會審議，即便身為部長，也要尊重原來的機制。但相對的，內政部並非毫無作為，以南鐵案為例，當時都委會委員同意加開會議，更進一步討論此案，只是，最後結果未能如某方所願。</p>
<p>但葉俊榮一手打造的聽證制度，外界也有質疑。舉例來說，辦理聽證須先經由主管單位或機關審定有無必要性，意即，不是每個案件經過要求就可以進行聽證，聽證制度會不會變成擺著好看的花瓶？而所謂「必要性」又是誰說了算？</p>
<p>葉俊榮表示，「聽證是相對的期待，不是單方的期待。站在制度的角度 ，我不是為你做聽證，也不是為他做聽證，而是為了這件事情的理性決策作聽證。」</p>
<p>制度建立只是第一步，民眾對公共政策的信任與素養還得花上更久的時間。「但我有信心。」葉俊榮說。</p>
<h3>國土計畫重頭戲  盼讓台灣更開放多元、擁抱世界</h3>
<p>放眼未來二年內政部的施政重心，葉俊榮列舉幾項進行中的法案，如：將《人民團體法》轉型成《社會團體促進法》活化公民社會；修訂《住宅法》讓弱勢、年輕人免於高房價困擾。而另一個最有前瞻性的工作，葉俊榮則認為是國土計畫。</p>
<p>《國土計畫法》已於5月1日施行，目前內政部正進行全國國土計畫與縣市國土計畫的規劃。這是台灣最重要的國土規劃工程。葉俊榮說，「我希望做到《國土法》的內涵具理想性，要合乎國土計畫法的精神，也要把程序灌注進來」。</p>
<p>此外，治安、移民、人權、開放人才，皆是內政部未來的重點。對新住民的珍惜、肯定與文化多元，都是他想推動的方向。「希望看到台灣更開放、更擁抱全世界。」葉俊榮如是說。</p>
<div class="align-center" style="text-align: center; "><figure class="image" style="text-align: inherit; "><a href="https://www.flickr.com/photos/teia/31146254135/in/photostream" id="yui_3_11_0_3_1479694628254_975" target="_blank"><img alt="20161115 內政部長葉俊榮" height="678" id="yui_3_11_0_3_1479694628254_974" src="https://c2.staticflickr.com/6/5827/31146254135_642d171dae_b.jpg" width="1024" /></a>
<p> </p>
葉俊榮表示，國土法及多元文化，都是未來兩年施政重點。攝影：彭瑞祥
<p> </p>
</figure></div>
<p><a id="1" name="1"></a>※註：依據<a href="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D0060059" target="_blank">土地徵收條例施行細則</a>，日前<a href="http://e-info.org.tw/node/201167">航空城所作的聽證</a>是由交通部主辦，並非由內政部所辦理。目前，土地徵收條例在修法程序中，無法確定未來類似案件是否能改由內政部的聽證制度辦理。</p>]]></content:encoded>
    <dc:publisher>No publisher</dc:publisher>
    <dc:creator>基金會編輯</dc:creator>
    <dc:rights></dc:rights>
    
      <dc:subject>韌性城市</dc:subject>
    
    
      <dc:subject>環境影響評估</dc:subject>
    
    
      <dc:subject>永續發展</dc:subject>
    
    
      <dc:subject>國土規劃</dc:subject>
    
    
      <dc:subject>產業與開發</dc:subject>
    
    
      <dc:subject>公共政策</dc:subject>
    
    
      <dc:subject>水水台灣</dc:subject>
    
    <dc:date>2016-12-18T16:00:00Z</dc:date>
    <dc:type>新聞</dc:type>
  </item>


  <item rdf:about="http://2021.yucc.org.tw:8080/yucc/news/domestic/20161219-4">
    <title>執政半年，土地徵收爭議怎麼解？ 專訪內政部長葉俊榮</title>
    <link>http://2021.yucc.org.tw:8080/yucc/news/domestic/20161219-4</link>
    <description>從中科四期徵收相思寮、後龍科技園區開發灣寶農地，再到士林文林苑都更、苗栗大埔強拆、航空城土地徵收、南鐵東移等...。因土地與居住正義引爆的爭議，一再撕裂人民對政府的信賴，即便換人做做看，新政府上台半年多，爭端卻未止息。</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 xmlns:content="http://purl.org/rss/1.0/modules/content/"><![CDATA[<p>為了瞭解執掌國土規劃與土地利用審議的「天下第一大部」內政部的施政方針如何解決爭端，本報專訪部長葉俊榮，他透露他的願景之一，是讓「以人為本」、「尊重土地」的思維貫穿內政部，為了做到這點，政府和人民團體、中央和地方之間，都必須有更多的參與及互動機制，讓權益關係各方的主張能受到完整考量，而這必須透過設計嚴謹的「程序」來達成。</p>
<div class="align-center" style="text-align: center; "><figure class="image" style="text-align: inherit; "><a href="https://www.flickr.com/photos/teia/31031834791/in/photostream" id="yui_3_11_0_3_1479694628254_983" target="_blank"><img alt="20161115 內政部長葉俊榮" height="662" id="yui_3_11_0_3_1479694628254_982" src="https://c2.staticflickr.com/6/5350/31031834791_a4413601aa_b.jpg" width="1024" /></a>
<p> </p>
葉俊榮希望打造一個「人親土親，親土地、親人民」的內政部。攝影：彭瑞祥
<p> </p>
</figure></div>
<p>葉俊榮是台大法學教授，專長憲法、環境法與行政法等，不僅在國內外享有崇高的學術聲望，在扁政府時代，擔任過研考會主委、兼任國家永續發展委員會執行長，以管考角度推動建立永續發展指標、政府組織改造。後轉任行政院政務委員，督導責任範圍為內政部，相關歷練豐富。因此，行政院長林全說，延攬他入閣，是因為「他是通才」。</p>
<h3>從制度面著手  建立「人親土親」的內政部</h3>
<p>葉俊榮上任至今半年多，檢視這段期間的土地政策成績單，首先是對過去錯誤的彌補，包括在<a href="http://e-info.org.tw/node/115073">大埔張藥房重建案</a>，提出具體承諾和重建時間表；其次則是新制度的推動──<a href="http://e-info.org.tw/node/200800">行政聽證制度上路</a>。</p>
<p>「我想要的內政部，是更『綠色』一點。『綠色』，直白的講：就是人親土親，親土地、親人民。我對正當程序的堅持，也是基於對人、土地的尊嚴。」談到推動政務的核心價值，葉俊榮如此說明，「反映到制度面，就是很多的參與機制。」</p>
<div class="align-center" style="text-align: center; "><figure class="image" style="text-align: inherit; "><a href="https://www.flickr.com/photos/teia/31050238932/in/photostream" id="yui_3_11_0_3_1479904270853_939" target="_blank"><img alt="20161011  部長葉俊榮(右1)" height="768" id="yui_3_11_0_3_1479904270853_938" src="https://c2.staticflickr.com/6/5732/31050238932_14843aed7e_b.jpg" width="1024" /></a>
<p> </p>
部長葉俊榮（右一）與彭秀春女士（中）、黃福記先生及其二子、民間團體人員討論大埔拆遷案後續處理方向 圖片提供：內政部。
<p> </p>
</figure></div>
<h3>人無法與自然搏鬥  都更是防天災、重視自然韻律</h3>
<p>新政府上台後，仍舊面臨一連串反迫遷抗議，老百姓想守住自己的家，為何困難重重？2012年的<a href="http://e-info.org.tw/node/83618">文林苑事件</a>，將都更的殘暴面攤在社會大眾面前，而葉俊榮卻仍毅然推動四、五層老舊住宅改建，他解釋：「台灣地震頻仍，推動老舊住宅改建的核心基礎是為了民眾的居住安全」。</p>
<p>葉俊榮從氣候變遷法學專家的角度切入，加上颱風期間擔任中央災害應變中心指揮官的感觸。他認為，在天災面前，人們要對大自然謙卑，而人命關天，政府須多方思考。</p>
<p>當居住安全跟反迫遷人權產生衝突時，該如何抉擇？「以人的尊嚴而言，不喜歡被迫遷，這一點要尊重，從國際公約、國際判決來看，這是原則。但是這個課題要放進對大自然的尊敬來思考。」</p>
<p>「前提是：不能把人趕走，安置要做很好。」葉俊榮的路線是，讓居民從防災角度充分了解必須搬遷的理由，政府要做好配套制度與安置，達到居民即便不捨，但也願意搬遷的結果。</p>
<h3>利益衝突引對立  盼訴諸「程序」增進對話、理解</h3>
<p>那麼，當面對文化與利益的衝突、不同族群間的衝突、少數人與多數人的衝突，葉俊榮認為該如何取捨？</p>
<p>葉俊榮表示，原則是把人跟土地擺第一，但更多時候，並沒有絕對的答案。「我們要很謙虛，我不認為問題的處理必然存在一個百分之百對的答案。當無法抉擇時，就需要『程序』」。</p>
<p>葉俊榮的「程序」，指的是讓每個有固定主張的人，都能傾聽其他人的主張，加強相互理解，彼此讓步，最後達成一個雙方可以接受的結果。落實在公共政策裡，「聽證」就是一個典型的程序。透過公開論辯，忠實呈現雙方論點，作為最後決策的依據。</p>
<p>聽證制度，也是葉俊榮上任半年來的成績單之一。11月，內政部推出<a href="http://www.moi.gov.tw/chi/chi_legal/points.aspx" target="_blank">聽證制度</a>。不僅在法規上細細斟酌，在聽證程序、聽證主持人遴選上，也煞費心力。</p>
<p>葉俊榮說，聽證不僅僅是個程序，而是藉由這個過程，讓有所堅持的一方去理解他人的想法。所謂meeting of mind（將心比心）、put my feet in your shoes（設身處地），因為了解，反過來去思考解決問題、讓步、或是折衷的方法。</p>
<div class="align-center" style="text-align: center; "><figure class="image" style="text-align: inherit; "><a href="https://www.flickr.com/photos/teia/30597710395/in/photostream" id="yui_3_11_0_3_1477568705701_943" target="_blank"><img alt="內政部長葉俊榮(中)與第一屆聽證主持人張文貞(左1)、陳立夫(左2)、蔡志揚(左3)、羅秉成(右3)、林三加(右2)、高烊輝(右1)等人合影" height="534" id="yui_3_11_0_3_1477568705701_942" src="https://c2.staticflickr.com/6/5530/30597710395_3e66108efe_c.jpg" width="800" /></a>
<p> </p>
內政部長葉俊榮與第一屆聽證主持人，左起依序張文貞、陳立夫、蔡志揚、葉俊榮、羅秉成、林三加、高烊輝等人合影。圖片提供：內政部。
<p> </p>
</figure></div>
<h3>辦了聽證，就能代表公平嗎？</h3>
<p>「聽證制度」也是反台南鐵路東移自救會一直以來的訴求目標。但好不容易撐到新政府上台，卻等不到聽證。8月，內政部都委會審議通過南鐵都市計畫變更案。<a href="http://e-info.org.tw/node/117577">自救會憤而焚燒葉俊榮多本著作封面</a>，並指「人前程序正義，人後強闖東移。」</p>
<div class="align-center" style="text-align: center; "><figure class="pc_img image" style="text-align: inherit; "><a class="rapidnofollow" href="https://www.flickr.com/photos/teia/28699219751/in/photostream" id="yui_3_11_0_3_1470375508292_940" target="_blank"><img alt="拿出內政部長葉俊榮上任前的著作，南鐵自救會要求先舉行聽證會。攝影：賴品瑀。" height="576" src="https://c1.staticflickr.com/9/8647/28699219751_76a644761c_b.jpg" title="拿出內政部長葉俊榮上任前的著作，南鐵自救會要求先舉行聽證會。攝影：賴品瑀。" width="1024" /></a>
<p> </p>
拿出內政部長葉俊榮上任前的著作，南鐵自救會要求先舉行聽證會。本報資料照。攝影：賴品瑀。
<p> </p>
</figure></div>
<p>「你期待我怎麼做？」葉俊榮反問。他解釋，他了解民眾期待政府即時反應、快速反應。但以南鐵案來說，一方想暫停程序，另一方想繼續，他強調，「雙方」都有程序正義。</p>
<p>他指出，案子是由委員會審議，即便身為部長，也要尊重原來的機制。但相對的，內政部並非毫無作為，以南鐵案為例，當時都委會委員同意加開會議，更進一步討論此案，只是，最後結果未能如某方所願。</p>
<p>但葉俊榮一手打造的聽證制度，外界也有質疑。舉例來說，辦理聽證須先經由主管單位或機關審定有無必要性，意即，不是每個案件經過要求就可以進行聽證，聽證制度會不會變成擺著好看的花瓶？而所謂「必要性」又是誰說了算？</p>
<p>葉俊榮表示，「聽證是相對的期待，不是單方的期待。站在制度的角度 ，我不是為你做聽證，也不是為他做聽證，而是為了這件事情的理性決策作聽證。」</p>
<p>制度建立只是第一步，民眾對公共政策的信任與素養還得花上更久的時間。「但我有信心。」葉俊榮說。</p>
<h3>國土計畫重頭戲  盼讓台灣更開放多元、擁抱世界</h3>
<p>放眼未來二年內政部的施政重心，葉俊榮列舉幾項進行中的法案，如：將《人民團體法》轉型成《社會團體促進法》活化公民社會；修訂《住宅法》讓弱勢、年輕人免於高房價困擾。而另一個最有前瞻性的工作，葉俊榮則認為是國土計畫。</p>
<p>《國土計畫法》已於5月1日施行，目前內政部正進行全國國土計畫與縣市國土計畫的規劃。這是台灣最重要的國土規劃工程。葉俊榮說，「我希望做到《國土法》的內涵具理想性，要合乎國土計畫法的精神，也要把程序灌注進來」。</p>
<p>此外，治安、移民、人權、開放人才，皆是內政部未來的重點。對新住民的珍惜、肯定與文化多元，都是他想推動的方向。「希望看到台灣更開放、更擁抱全世界。」葉俊榮如是說。</p>
<div class="align-center" style="text-align: center; "><figure class="image" style="text-align: inherit; "><a href="https://www.flickr.com/photos/teia/31146254135/in/photostream" id="yui_3_11_0_3_1479694628254_975" target="_blank"><img alt="20161115 內政部長葉俊榮" height="678" id="yui_3_11_0_3_1479694628254_974" src="https://c2.staticflickr.com/6/5827/31146254135_642d171dae_b.jpg" width="1024" /></a>
<p> </p>
葉俊榮表示，國土法及多元文化，都是未來兩年施政重點。攝影：彭瑞祥
<p> </p>
</figure></div>
<p><a id="1" name="1"></a>※註：依據<a href="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D0060059" target="_blank">土地徵收條例施行細則</a>，日前<a href="http://e-info.org.tw/node/201167">航空城所作的聽證</a>是由交通部主辦，並非由內政部所辦理。目前，土地徵收條例在修法程序中，無法確定未來類似案件是否能改由內政部的聽證制度辦理。</p>]]></content:encoded>
    <dc:publisher>No publisher</dc:publisher>
    <dc:creator>基金會編輯</dc:creator>
    <dc:rights></dc:rights>
    
      <dc:subject>韌性城市</dc:subject>
    
    
      <dc:subject>環境影響評估</dc:subject>
    
    
      <dc:subject>永續發展</dc:subject>
    
    
      <dc:subject>國土規劃</dc:subject>
    
    
      <dc:subject>產業與開發</dc:subject>
    
    
      <dc:subject>公共政策</dc:subjec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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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c:date>2016-12-18T16:00:00Z</dc:date>
    <dc:type>新聞</dc:type>
  </item>


  <item rdf:about="http://2021.yucc.org.tw:8080/yucc/news/domestic/20161123-1">
    <title>農委會允修法釋地 老農把持田地 青農無地可種</title>
    <link>http://2021.yucc.org.tw:8080/yucc/news/domestic/20161123-1</link>
    <description>余紀忠文教基金會昨日舉辦座談會探討高齡化農村，如何吸引年輕人接手農務。與會專家認為，老農民把持農地，寧休耕卻不願意釋出，導致年輕人不易取得土地耕作，形成農村高齡化現象。農委會主委曹啟鴻表示，老農民不願釋出土地是怕失去農保資格，農委會將修法解決，幫助青農取得土地耕作，賺到第一桶金。</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 xmlns:content="http://purl.org/rss/1.0/modules/content/"><![CDATA[<p>台灣生態工法發展基金會邱銘源表示，新北市金山區種稻米筊白筍非常好，但可惜年輕人不接手，往往只想著賣土地，導致金山3分之2農地廢耕，年輕人忘了土地的樣子，以及當初貨車滿載稻米筊白筍的榮景。假如年輕人回到故鄉務農，不僅可減緩都市失業問題，也能解決當地老年人照養議題，縮小城鄉資源差距。</p>
<div id="div-inread-ad" style="float: right; "><a href="http://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161123000637-260106#onead"></a>
<div>
<div class="inread" id="ONEAD_inread_wrapper"></div>
</div>
</div>
<div id="admaru"></div>
<p>前台南縣長蘇煥智表示，農村人口平均年齡約64歲，老化程度已達到超高齡化社會，然而有些老農民寧願休耕，也不願釋出土地，導致年輕農民不易取得土地。他建議，台灣除了老農津貼之外，還須建立農民退休制度，老農民退休後，把土地耕作權交給政府統籌管理，之後有意願從事農業的年輕人，可向政府申請土地耕種。</p>
<p>曹啟鴻指出，農地荒廢問題一定要解決，要思考如何讓老農願釋出土地，他能理解老農民的想法，因為怕農地釋出後，會失去農民保險資格，這方面農委會修法處理。</p>
<p>曹啟鴻表示，年輕人回來初期一定會遭遇很多困難，要陪伴他們去農民合作社學習農事方法，農委會也會推動農業金融政策，方便青農周轉貸款。</p>
<p>余紀忠文教基金會董事長余範英表示，台灣是美麗的寶島，希望能更美麗，適合人民居住且長治久安，農村高齡化是很嚴肅的課題，在場大家都很努力做足功課，盼參與座談會的官員專家能吸納彼此意見，在架構、推動，帶領台灣往前走，開座談會的目的就算成功達到了。</p>]]></content:encoded>
    <dc:publisher>No publisher</dc:publisher>
    <dc:creator>基金會編輯</dc:creator>
    <dc:rights></dc:rights>
    
      <dc:subject>民眾參與</dc:subject>
    
    
      <dc:subject>友善環境</dc:subject>
    
    
      <dc:subject>土地利用</dc:subject>
    
    
      <dc:subject>農業用水</dc:subject>
    
    
      <dc:subject>青年就業</dc:subject>
    
    
      <dc:subject>產業與開發</dc:subject>
    
    
      <dc:subject>水水台灣</dc:subject>
    
    
      <dc:subject>永續發展</dc:subject>
    
    
      <dc:subject>國土規劃</dc:subject>
    
    
      <dc:subject>農村農地</dc:subject>
    
    
      <dc:subject>韌性城市</dc:subject>
    
    <dc:date>2016-11-22T16:00:00Z</dc:date>
    <dc:type>新聞</dc:type>
  </item>


  <item rdf:about="http://2021.yucc.org.tw:8080/yucc/events/recent/20161122-1">
    <title>整備農村環境，因應老化社會</title>
    <link>http://2021.yucc.org.tw:8080/yucc/events/recent/20161122-1</link>
    <description>高齡化社會現象，已經是全球先進國家的共同問題，老年化的社會問題，核心直指生產與照顧，意即一個國家生產人口減少，但是受照顧人口增加，就會變成入不敷出，甚至嚴重到國家財政崩解。台灣的農村老化較都市嚴重，許多地方已達14%以上或更高，農村具有多樣性角色，其重要性不僅是生產糧食，是自然保育景觀維護、孕育文化及休養身心的沃土。面對高齡化的農村課題，應透過農事與農技改良，並發展出適應老農工作及青年投入的農村環境。</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 xmlns:content="http://purl.org/rss/1.0/modules/content/"><![CDATA[<p>在農事上，農機開發不只設計節省人力，甚至能設計出適宜老人的簡單操作工具。在農事簡易化之外，就是農技的提昇，達人農夫生產的「逸品」，也能夠獲得較好價格，針對作物挑選，輔導老年化農村種植容易照顧與管理的作物，照顧簡單的米、麥、豆類或適應草生的果樹，甚至推動適地適種，以自然環境種植農作，不必過多繁瑣的添加技術。另一方面，農村達人並非單指農作技術，許多熟知農村傳統技藝或文化的達人，更是農村中重要的文化資產，許多走向深度旅遊的農村，必須依賴文化達人、歷史達人現身相助，當環境適合故鄉老人居住，自然也能吸引人口回流。</p>
<p> </p>
<p>多年來拉近城鄉差距只是口號，農村除農業生產之外，照顧問題也同樣需關注，也就是說，偏鄉由經濟安全到社會健康體系的建構，政府應有規劃與投入。鄉村除了空間適宜生活，在心理照顧上也十分友善，透過農村產業提昇，能吸引年輕人口返鄉，人口回流無論是接續務農或在家經營農務、民宿，都能恢復「三代同堂」的家庭照護，老年生活的孤單寂寞，不是金錢可彌補，推廣農民福利的同時，應還我農村文化的丰采，和美麗家園本色。解決農村高齡化問題，除了思考如何改善公共運輸拉近城鄉距離，規劃長期照護中心時，也可從社區居民的需求結合老人、幼兒或是身心障礙者的照護或托育，達到服務社區、收支平衡、永續經營的目標。</p>
<p> </p>
<p>推動高齡友善社會應由公部門帶頭，引領私立機構、民間社團共同打造，各縣市、鄉鎮是關鍵，在地人的投入是核心，縣市經驗切磋交流及國際借鏡亦彌足珍貴。參與涉及社經資源的大量注入，中央政策必須明確，地方則須因地制宜，搭配執行。目前老年照護、社會保險和醫療照護之安全議題雖備受關注，然如何促進政府、產業、民間共同努力，巳刻不容緩。</p>
<p> </p>
<p>台灣少子化與人口老化問題嚴重，勢必影響國家的永續發展。本基金會在國土計畫法頒布以來，致力推動國土計畫法後續因應作為。持續為進一步打造韌性都市理念，營造健康永續家園，爰舉辦系列座談會，以集思廣益，結合政府、專家學者及民間社會力量，共同努力。</p>
<p> </p>
<p>一、會議主席</p>
<p>本次會議由余董事長範英與邱教授文彥共同主持。</p>
<p> </p>
<p>二、專家學者與時間地點</p>
<p>除國土與環境小組成員外，視需要邀請相關部會之官員及國內知名專家學者共同研討。</p>
<p><span> </span></p>
<p>時間地點</p>
<p>民國105年<strong>11月22日(星期二)　14:00-17:00</strong></p>
<p>於<strong>中國時報大樓(艋舺大道303號)八樓禮堂</strong>舉行。</p>
<p> </p>
<p>三、討論主題</p>
<p><strong>場次二：整備農村環境 ，因應老化社會</strong></p>
<p>繼場次一針對大尺度現象提出高齡社會應注意的問題後，如何將觀念落實到地方及社區，是接下來應著手計劃的。中央政策需明確，地方政府則需因地制宜，與鄉、鎮、區溝通合作，最終實踐於社區鄰里，並與民間團體分工，導入示範實作研習與對話，持續落實韌性都市理念，營造健康永續家園。</p>
<p> </p>
<p>(一)   <strong>經驗回顧與資源盤點-</strong> 檢視國內外以創新經濟解決人口健康與環境永續問題之推動案例，以及過去「打造韌性都市、營造健康永續家園」行動之實際經驗，與聯合國之推動案例比較，評估我國決策與推動過程哪些亟待加強?中央地方部會的協調，文化背景不同，習俗不一的尊重下，應建立的整合溝通步驟，又如何展示決心，革新觀念，建立期程與績效，針對資源盤整、人口結構變化、環境再造與科技創新，探討如何連結形成永續的新經濟引擎。</p>
<p><strong>(二) </strong><strong>政策與實務配套</strong>-在邁向創新永續新經濟關鍵目標的歷程，存在哪些障礙、需要哪些助力? 中央政府與地方政府有哪些最迫切的任務，包括在法令、人才、資金等方面的優先措施，及如何推展到社區。 <strong> </strong></p>
<p>(三)   <strong>如何帶動高齡化下的韌性宜居家園－</strong>前瞻的國土規劃：中央、地方資源的配套，如交通設施、醫療服務之人力物力提供等，民間社團帶動社區：以社區的人文背景、環境景觀為基礎，凝聚民眾對家園的認同，發展社區特色，並提供高齡活化更多參與公共事務機會，建立居民的共同意識和價值觀念。</p>
<p>(四)   <strong>從需求檢視變革與機會－</strong>高齡所伴隨的問題，實證上哪些方向與作法有效。長者觀點調查：列舉生活與健康上的需求、醫療上的需求、照護上的需求；包括陪伴、學習、飲食與營養、運動、休閒、購物與消費、理財信託、住居、交通與行動、無障礙環境、通訊、就業與服務、社會參與、慢性病防治、社會服務、家事服務、失能照護等。</p>
<p>(五)   <strong>善用高齡人力和智慧進入老齡社會</strong>－少子化下的人力需求、高齡活化、自立、工作或奉獻；提供財務、人力與專業合作、積極架接，創造就業與參與機會；將長者視為可運用的人力資源，而非都是被照顧對象。</p>
<p>(六)   <strong>示範點－</strong>有哪些企業或組織(保險業、互聯網、社企、農會、醫院或照護機構)、縣市或場域(職場、學校、社區)，可以導入示範計畫?</p>]]></content:encoded>
    <dc:publisher>No publisher</dc:publisher>
    <dc:creator>基金會編輯</dc:creator>
    <dc:rights></dc:rights>
    
      <dc:subject>民眾參與</dc:subject>
    
    
      <dc:subject>農業用水</dc:subject>
    
    
      <dc:subject>韌性城市</dc:subject>
    
    
      <dc:subject>國土規劃</dc:subject>
    
    
      <dc:subject>農村農地</dc:subject>
    
    
      <dc:subject>青年就業</dc:subject>
    
    
      <dc:subject>水水台灣</dc:subject>
    
    <dc:date>2016-11-21T16:00:00Z</dc:date>
    <dc:type>事件</dc:type>
  </item>


  <item rdf:about="http://2021.yucc.org.tw:8080/yucc/news/domestic/20161024-1">
    <title>低碳造鎮4年內完工 將引進上千人才 打造沙崙綠能科學城 砸百億</title>
    <link>http://2021.yucc.org.tw:8080/yucc/news/domestic/20161024-1</link>
    <description>行政院將斥資逾百億開發台南沙崙綠能科學城，預計11月初成立籌備處，科學城研發核心區22公頃，分4年推動，將引進1000名科技人才。為吸引國際級高階科技人才進駐，將結合台南市府針對區外國際會展中心等7、80公頃土地，進行低碳園區造鎮概念整體規劃，注入綠能科技元素。</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 xmlns:content="http://purl.org/rss/1.0/modules/content/"><![CDATA[<p>沙崙綠能科學城位台鐵沙崙站產專區土地，核心區占地22公頃由科技部、經濟部共同開發，以創能（太陽光電、風電等）儲能（燃料電池等）、節能（綠建築等）及系統整合（智慧電網）四大主軸為重點發展方向。</p>
<div id="div-inread-ad" style="float: right; "><a href="http://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161024000306-260114#onead"></a>
<div>
<div class="inread" id="ONEAD_inread_wrapper"></div>
</div>
</div>
<div id="admaru"></div>
<p>行政院政務委員吳政忠表示，核心區建物是標準的綠色建築，至少一半會舖設太陽光電板，其他由潔淨能源供應核心區所需電能，連水資源都有循環再生水等節水概念。</p>
<p>核心區外周邊廣達7、80公頃，中央和地方將合作規劃。吳政忠說，區外由台南市府負責開發，包括商業用地，中研院南部院區，台南國際會展中心，國際觀光旅館，住宅區開發等，將儘量注入綠色科技元素，以造鎮概念整體規劃開發。</p>
<p>官員表示，未來區外的綠色科技園區將運用智慧科技進行節電、節水技術，以水資源再利用生產高效水，廣舖太陽能光電板，規劃綠建築，打造「近零耗能」的低碳區塊。</p>
<p>預計2020年計畫完成，可引進1000名科技人才進駐綠能科學城，為吸引國際級高階科技人才進駐，將設立雙語學校，在住宅區打造綠色科技生活機能。</p>
<p>沙崙綠能科學城核心區有3大區塊，1塊綠能科技研發綜合研究所，另2塊作創能、節能、儲能和系統整合示範場域，將展現研發成果，作商品化展示區，及開發試驗平台，吸引國際廠商參觀，進而來台與我企業投資合作，引進先進技術及人才。</p>
<p>吳政忠說，核心區引進法人及學術單位包括中研院南部院區、工研院綠能所、原能會核研所、交大光電學院及成大歸仁校區，有完整研發能量；至於製造量產將連結區外南科、南科工及路竹科學園區，發展成綠色科技產業生態鏈，創造新興就業機會。</p>]]></content:encoded>
    <dc:publisher>No publisher</dc:publisher>
    <dc:creator>基金會編輯</dc:creator>
    <dc:rights></dc:rights>
    
      <dc:subject>產業與開發</dc:subject>
    
    
      <dc:subject>水水台灣</dc:subject>
    
    
      <dc:subject>產業轉型</dc:subject>
    
    
      <dc:subject>氣候變遷</dc:subject>
    
    
      <dc:subject>綠色經濟</dc:subject>
    
    
      <dc:subject>國土規劃</dc:subject>
    
    
      <dc:subject>永續發展</dc:subject>
    
    
      <dc:subject>碳排放</dc:subject>
    
    <dc:date>2016-10-23T16:00:00Z</dc:date>
    <dc:type>新聞</dc:type>
  </item>


  <item rdf:about="http://2021.yucc.org.tw:8080/yucc/news/domestic/20160822-1">
    <title>中市農地計畫「東拼西湊」 學者：講明了就是作帳</title>
    <link>http://2021.yucc.org.tw:8080/yucc/news/domestic/20160822-1</link>
    <description>「這種農地計算的方式，講明了就是『作帳』！」政大地政系教授戴秀雄，在昨（18）日召開的台中市區域計畫草案第五次審查會議中表示，該草案中的農地是撿其餘產業剩下的用地，此計算方式違反了《國土計畫法》中，優先保育農地的精神。</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 xmlns:content="http://purl.org/rss/1.0/modules/content/"><![CDATA[<p><img src="https://c1.staticflickr.com/9/8499/28956091622_4931ce4451_z.jpg" /></p>
<div>
<div>
<p><span>神岡區田寮聚落四周，農田與工廠景觀。圖片來源：守護神岡聯盟。</span></p>
</div>
</div>
<p>本次台中市區域計畫草案，主要討論台中市在未來對農地的規劃，不少台中民眾以及當地環保團體前往參與，在本次會議中審查委員及環團也點出台中市區域計劃中，農地規劃仍有不完備之處。</p>
<p><span>農地總量東拼西湊、計較數字  學者：有如「作帳」</span></p>
<p>台中市區域計畫，應維護農地總量是4萬6300公頃，但因為其中有農地部分轉作其他用途，因此不足應維護農地總量，需要另外從山坡地保育區、森林區中的儲備農業區「拼湊」到農地，才符合預計應維護總量。</p>
<p>然而依據《國土計畫法》，必須優先保存農地，且應該先劃設農地保留區，再利用剩下的地作為都市計畫用地。然而，委員賴宗裕表示，台中市政府先訂擴大都市地區，再找出零碎的農地東拼西湊成計劃書中的總量，如此一來，可能將沒有「生產狀態」的地也劃進農地裡，這樣就陷入計較數量的困境，而非真的透過區域計畫保存到農地。</p>
<p>另外，戴秀雄表示，區域計劃中設定的4萬6300公頃農地總量，是最基本要達到的目標，當台中市條件良好的農地超過總量的時候，仍該保留那些農地，而不是超過的部分就可以轉作開發用途。</p>
<p><a href="https://www.flickr.com/photos/teia/28790730200/in/dateposted/" target="_blank"><img src="https://c1.staticflickr.com/9/8194/28790730200_f585d2cb78_z.jpg" /></a></p>
<div>
<div>
<p><span>台中市區域計畫應維護農地面積。資料來源：內政部營建署</span></p>
</div>
</div>
<h3>農地工廠即報即拆無效 環團：工業區需考慮租金門檻</h3>
<p>會議中環保團體質疑，區域計劃中被劃設成農三<a href="http://e-info.org.tw/node/117850#1">（註）</a>的農地，在未來可能直接被放棄轉為非農地，無論該工廠是否有污染事實。對此台中市政府回應，農三會經過審查機制後才轉非農業使用，並作為如農業加工、農產品物流等農業用途，未來也會設置工業區輔導工廠進駐。</p>
<p>大肚山學會指出，台中市政府因違章工廠氾濫，而將部份農地變更為產業用地，輔導工廠進駐，然而沒有考慮到實際需求，事先清查廠房是自有用地或租地、租廠房。工業區須考量到無足夠經濟能力的工廠，否則如果進入工業區的門檻過高，未來即使有「即報即拆」政策，但中小型工廠建置在農地上的現象還會持續出現。</p>
<p>委員蕭再安也針對中市府的「即報即拆」政策提出質疑，在計畫草案中，台中市已經提出有1萬8000間工廠位在農地上，那為何還需要民眾即「報」即拆？市府可就這份資料進行拆除。</p>
<p><span>意義不只在產能 日本廢棄農地還給森林</span></p>
<p>台中親子共學團指出，農地存在的意義不能只從產能看待，農地生態的價值、氣候調節的功能，以及人文的意義都是重要的，但是台中市區域計劃中，沒有針對農地的整體政策。</p>
<p>審查委員陳秉立表示，在經過311事件後，日本發現需要對氣候變遷災害做出回應，從此農業政策從此有很大的改變，包括將廢耕農地回歸森林、河川用地。而陳秉立更呼籲中市府，台灣目前在農地未達到有效使用時，應針對氣候趨勢，調整廢棄農地用途，而不是一味轉為產業使用。</p>]]></content:encoded>
    <dc:publisher>No publisher</dc:publisher>
    <dc:creator>基金會編輯</dc:creator>
    <dc:rights></dc:rights>
    
      <dc:subject>城市治理</dc:subject>
    
    
      <dc:subject>永續發展</dc:subject>
    
    
      <dc:subject>國土規劃</dc:subject>
    
    
      <dc:subject>水水台灣</dc:subject>
    
    <dc:date>2016-08-21T16:00:00Z</dc:date>
    <dc:type>新聞</dc:type>
  </item>


  <item rdf:about="http://2021.yucc.org.tw:8080/yucc/news/domestic/20160718-4">
    <title>中市區域計畫負評仍多 審查小組：要協助市府做好國土計畫</title>
    <link>http://2021.yucc.org.tw:8080/yucc/news/domestic/20160718-4</link>
    <description>台中市區域計畫近期在環保署的環評與營建署的區域計畫委會分頭展開初審，卻同樣遭到公民團體與專案小組的不留情批判。在15日的第二次區委會專案小組初審中，逐漸定調為「協助台中市政府之後做好國土計畫」，小組認為與其讓此計畫通過，隨即卻得面臨被國土計畫取代的命運，不如藉此機會，協助台中市與其他縣市學習如何做好之後的國土計畫。</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 xmlns:content="http://purl.org/rss/1.0/modules/content/"><![CDATA[<p>《國土計畫法》於今年5月通過後，全國國土計畫將在二年後出爐、再兩年則是縣市國土計畫。因此原有的區域計畫落入尷尬處境，目前僅有新北市與台中市提出並送審，其他縣市都已放棄，而新北市的區域計畫已獲通過，台中市在此狀況下仍選擇送審，雖然內容屢遭砲轟，但小組成員也對中市府願意送審的態度與勇氣給予肯定。</p>
<p><a href="https://www.flickr.com/photos/teia/20287637509/in/photolist-wUKrPB-syMVtA-yS3Fkf-tVMvk7-rKYN2f-q7pE3U-nXmhf3-nZh3bJ-nxyvsK-pEhFMq-qjJgZb-qrjsgS-p6Bqsg-q3udem-pDwZE2-pyLdA5-oLJLfw-nSh5J8-noa8PM-nhNvDw-nhNsmw-kV5yoU-kV4u3v-kV5uQm-kV4r7R-kV3PCB-ix1bdi-dBENwB-dBLdyW-dBLdHQ-dsFETY-czKHSC-bSZ5yk-bSZ6og-bE5mZd-bE5m5S-dsFEPN-dsFvWx-dsFEUL-dsFvX6-dsFvU4-dsFvYg-dsFw1X-dsFET1-dsFvUv-dsFw5k-dsFvVB-dsFEQY-dk7r7K-dk7r8H" target="_blank"><img alt="台中市人口推估。（台中市政府區域計畫簡報）" src="https://c1.staticflickr.com/1/490/20287637509_0d432f70ea_z.jpg" /></a></p>
<p><span>台中市區域計畫內容屢遭審查小組砲轟。圖為</span><span>台中市人口分布。圖片來源：台中市政府區域計畫簡報。</span></p>
<p>小組召集人劉玉山估算，即便此計畫在年底獲得小組通過，經過大會確認、核定、公告實施等程序，至少已是明年中，更不要談還要看環評是否通過。等於即便通過，也隨即要面對如何轉換為銜接國土計畫的問題。因此小組成員多認為，此案不需、也無法如新北市的區域計畫審查通過，而是應該在審查過程中，協助中市府做好國土計畫。</p>
<h3>未緊扣土地關係與發展目標  八大分區遭批華而不實</h3>
<p>台中市區域計畫在7月4日在區委會展開第一次專案小組審查，除了遭民間團體與小組委員砲轟，也排定了後續將在7、8月中舉辦八場專案小組審查會議，分就整體性議題、國土保育、海岸流域、農業發展、城鄉發展、與公民意見等分次討論。</p>
<p>台中市府提出一條山手線、二個海空港、三大副都心等空間發展策略，並將全市分成「宗教文人海洋生活區」、「 海空雙港海線都心區」、「烏彰都心轉運門戶生活商務區」、「大屯樂活宜居區」、「葫蘆墩水岸花都生活區」、「客家風情鄉村花卉體驗區」、「雪霸深度山林旅遊部落生活區」與「原台中市」八區。</p>
<p>但除了遭民間譏「你們是找顧問公司還是廣告公司？」指其空有華麗命名，卻在分區規劃中大有矛盾外，委員戴秀雄也再次以「打高空」來評論，直指問題出在「沒有落在土地上」。戴秀雄指出，計畫中應該要說明的是各區位的發展目標和定位、跟土地的連動關係，以及如何跟非都土地套疊，並提出將怎麼協調各機關來完成計畫，而不是縣市政府的施政方針口號。</p>
<p><a href="https://www.flickr.com/photos/teia/27704967354/in/dateposted-public/" target="_blank"><img src="https://c1.staticflickr.com/9/8631/27704967354_108d58f1ce_z.jpg" /></a></p>
<p><span>台中市區域計畫八大分區遭民間指稱空有</span><span>華麗命名</span><span>。攝影：賴品瑀。</span></p>
<h3>城市分區發展策略不明  除了地產無其他產業</h3>
<p>台中市府在計畫中提及都市蔓延形成了中心衰敗與空間結構混亂，近十年的數據顯示，市中心的外圍如潭子、大里人口皆有高於10%的成長率，但屬舊市中心的中區、西區卻面臨持續衰敗、人口外移問題；而海線的沙鹿有近17%的成長，已有副都心的雛形。但中市府又以人口過度集中市區將使生活品質下降為由，除了沙鹿，也有意發展豐原與烏日。</p>
<p>委員賴宗裕便指出，城市的人口集中或蔓延，市府到底覺得哪一個才是台中市核心問題？而台中的人口結構變遷、人口老化、空間分布狀況，原因為何？尋求新的成長時，又怎不顧中區的沒落？台中市府大談山手線，但除了中央還沒通過山手線外，山手線沿線城市在交通之外，各自的發展目標和定位又是什麼？產業又有何佈局，如何互相搭配？賴宗裕提醒，若無妥善規劃，反變成是政府發起「蔓延發展」，但除了地產之外，卻無其他產業發展。</p>
<p>戴秀雄也指出，雖然市府提出有心改善農工混雜的問題，卻仍顯示「到處都有工業區」的規劃，面對台中空污問題，需要更細緻考量當地例如風向、地形等的條件，做出規劃與怎麼後續協調的打算。同樣的，若河川治理計畫與中央計畫不同調，協調機制又是什麼？</p>
<p>主婦聯盟成員許心欣亦指出，市府打算把清泉岡周邊從農工混雜變成因應航空業的產業區，是讓當地環境惡化。所謂「葫蘆墩水岸花都」，面對潭子有工業區、后里有中科三期的狀況，又如何落實這個規劃？而大度山一下說要保育，一下又說要弄「大度山黃金縱谷」的開發，許心欣以「莫名其妙」來批判，更認為中市府對這些計畫一廂情願，卻沒跟居民討論當地之後的區位。</p>
<p><a href="https://www.flickr.com/photos/teia/28242617901/in/dateposted-public/" target="_blank"><img src="https://c1.staticflickr.com/9/8640/28242617901_949e4e1d4b_z.jpg" /></a></p>
<p><span>海線的沙鹿有近17%的成長，已有副都心雛形</span><span>。攝影：賴品瑀。</span></p>
<h3>山區地質敏感  環團：發展觀光、農業不適宜</h3>
<p>台中在縣市合併後，也擁有了雪霸山脈、中橫等山區。但「雪霸深度山林旅遊部落生活區」的規劃，同樣遭到民間質疑，「為何雪霸就只能部落觀光？」地球公民基金會研究員林嘉男認為這樣的規劃太單一化；研究員潘正正也指出，中橫斷掉之後，在高山水果運輸不順而逐漸減低產量的同時，高山蔬菜的種植量卻在提高，但當地地質有許多滑坡，無法進行單一整治。顯示當地並不適合再興觀光，也不可能作為農業發展重地。</p>
<p>潘正正表示，當然在中橫當地耕作的居民有其歷史背景，不可能馬上要他們不要繼續種植，但區域計畫是一個平台，政府應藉此輔導，讓當地逐漸回到國土保育區的角色。同樣地，淺山也是土石流潛勢區的密集帶，如谷關的溫泉旅社都已陸續往山下轉移，若繼續發展觀光，只怕讓台中市中心人口蒙受更大的災難風險。</p>
<p>除了此八個分區仍遭砲轟，委員賴美蓉也提醒，雖然中部縣市已有聯合治理的共識，但台中市在區域計畫直接將相鄰接壤的各縣市納入計畫是大有問題的作法，還需要與對方溝通。</p>]]></content:encoded>
    <dc:publisher>No publisher</dc:publisher>
    <dc:creator>基金會編輯</dc:creator>
    <dc:rights></dc:rights>
    
      <dc:subject>韌性城市</dc:subject>
    
    
      <dc:subject>水水台灣</dc:subject>
    
    
      <dc:subject>國土規劃</dc:subject>
    
    <dc:date>2016-07-17T16:00:00Z</dc:date>
    <dc:type>新聞</dc:type>
  </item>


  <item rdf:about="http://2021.yucc.org.tw:8080/yucc/news/domestic/20160603-1">
    <title>內政部長葉俊榮首赴立院 重視居住正義、環境保護</title>
    <link>http://2021.yucc.org.tw:8080/yucc/news/domestic/20160603-1</link>
    <description>新任內政部長葉俊榮30日赴立院進行業務報告，其提出「建立安新生活空間」、「落實永續國土發展」、「打造友善居住環境」、「促進民主法治改革」、「強化多元親民服務」五大業務重點，其中環境相關的災害防救體系、國土計畫、海岸管理與濕地保育等工作都獲重視。</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 xmlns:content="http://purl.org/rss/1.0/modules/content/"><![CDATA[<p>在內政委員會中，立委的質詢大多集中在警消工作尊嚴與安全上，尤其是日前林全對太陽花事件撤告一事，亦有關心社會住宅政策如何落實，而多位出身台大法律的立委提及曾經上過葉俊榮的課，是一趣聞。</p>
<p>至於上周環保署長李應元率先拋出對太魯閣亞泥案的想法，葉俊榮回應立委莊瑞雄質詢時指出，據他瞭解，亞泥案在屬太魯閣國家公園的部分只有24公頃，其實面積非常小，又已簽署備忘錄，預定在明年退出太魯閣國家公園。至於是否將有因應的相關國土規劃、國家公園管理措施，葉俊榮表示待內政部準備完整，再跟民間說明。</p>
<p>葉俊榮提出要從人、土地、制度三個方向著手，讓人民安心放心，尤其在土地方面，將重視居住正義與環境保護。</p>
<h3>居住正義：社會住宅注重質量兼具</h3>
<p>蔡英文政府喊出20萬社會住宅的目標，內政部要如何落實，受到不少立委關注。在報告中，內政部提出除了推動社會住宅外，還有辦理住宅補貼、推到現有興建中合宜住宅、推動租屋服務平台、充裕住宅基金財源等措施。</p>
<p>目前內政部在台北、新北兩都有辦理「社會住宅短期實施方案」，共5處1922戶，「社會住宅中長期推動方案」則是在2014年到2123年之間，編列67.68億元補助地方政府興辦社會住宅；住宅補貼則是以補貼租金、自購住宅貸款利息、修繕住宅貸款利息的方式辦理；內政部也將推動「社會住宅包租代管」的試辦，提出包租代管招募一般房東參與社會住宅，鼓勵房東釋出空餘屋。</p>
<p>回應立委賴瑞隆的質詢，葉俊榮強調，社會住宅的質量都要重視，在質的方面，品牌、形象、都要顧及，要作到入住者感到住在其中是光榮的、受周邊居民歡迎的，他更舉國外的例子，有用混居等設計規劃，打破標籤化、甚至住戶品質遭質疑的狀況。</p>
<h3>環境保護：落實國土永續發展</h3>
<p>而在國土方面，報告中提及將推動國土測量、國土資訊系統、落實國土永續發展。包括地籍重測、國家座標系統、海陸域地形圖資、電子地圖、國土監測等都將持續進行，今年1月上線的「環境敏感地區查詢作業單一窗口，也將繼續整合各機關圖資，提供民眾查詢。</p>
<p>已經完成立法的「國土三法」，則是面臨建置配套子法的考驗。國土計畫法在今年5月施行後，內政部正在研訂21項子法，將在二年內公告實施全國國土計畫，四年內公告實施直轄市、縣市國土計畫、六年內公告國土功能分區圖。在這些配套完成前，仍會推動全國區域計畫的修正。</p>
<p>去年2月公布施行的海岸管理法，雖然已經在今年2月訂定發布「海岸管理法施行細則」等5子法，但後續還有海岸資源調查、資料庫建置、整體海岸管理計畫有待擬定。</p>
<p>去年2月施行的濕地保育法，則將對國際級、國家級重要濕地研擬出總計42個保育利用計畫，目前進度是，二處國際級、四處國家級計畫草案進入公展與說明會，另有41個地方級暫訂重要濕地尚須與地方政府再評定。</p>
<p>原民立委谷辣斯再三提醒，內政部的決策對原住民影響深遠，並不能再有遇到涉及原住民的事務便交由原民會處理的態度，而是認知在原民的觀點下，內政部長的重要性不亞於原民會主委。谷辣斯提出，海岸法與濕地法的施行與區域劃定，必須維護原住民的權益，應任何決定應該落實原住民的知情同意。</p>
<p>葉俊榮表示，深知內政部業務業務廣泛，影響人民生活權益甚鉅。將以穩健改革、公開透明的方式來打造更好的國家。</p>]]></content:encoded>
    <dc:publisher>No publisher</dc:publisher>
    <dc:creator>基金會編輯</dc:creator>
    <dc:rights></dc:rights>
    
      <dc:subject>水水台灣</dc:subject>
    
    
      <dc:subject>氣候變遷</dc:subject>
    
    
      <dc:subject>永續發展</dc:subject>
    
    
      <dc:subject>國土規劃</dc:subject>
    
    
      <dc:subject>永續文化</dc:subject>
    
    
      <dc:subject>民眾參與</dc:subject>
    
    <dc:date>2016-06-02T16:00:00Z</dc:date>
    <dc:type>新聞</dc:type>
  </item>


  <item rdf:about="http://2021.yucc.org.tw:8080/yucc/news/domestic/20160601-1">
    <title>誰讓高山白頭？環團呼籲《礦業法》打掉重練</title>
    <link>http://2021.yucc.org.tw:8080/yucc/news/domestic/20160601-1</link>
    <description>新任環保署長李應元日前拋出要求亞洲水泥明年退出太魯閣國家公園，立法委員林淑芬、高潞‧以用‧巴魕剌和許多民間環保團體雖表肯定，但包括地球公民基金會、蠻野心足生態協會、惜根台灣協會等團體認為，政府不應僅止於此，必需要全面檢討礦業政策和相關條文，尤其2003年在舊民進黨執政時期修訂礦業法，大幅向業者傾斜，國土破碎嚴重，現任民進黨政府更應重新檢討。</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 xmlns:content="http://purl.org/rss/1.0/modules/content/"><![CDATA[<h3><strong>一、2003年民進黨修訂《礦業法》大幅向業者傾斜</strong></h3>
<p>根據《礦業法》規定，如果業者想要開採礦產，必須向經濟部申請，取得開採權後亦有時間限制，最長為20年，年限將至時業者可以申請展延，簡稱「展限」，當業者提出展限時，開採土地上的主管機關可以決定同意或不同意。</p>
<blockquote style="padding-left: 40px; ">
<p><strong>然而2003年民進黨執政時卻大幅限縮政府的同意權利，除非業者不符下表列出的三大缺施，否則政府「有義務」要同意業者展限。</strong></p>
<p><strong>更嚴重的是，條文最後附加當政府否決展限，還得賠償業者損失，導致實務上沒有一個政府部門敢否決業者展限，而國民黨執政時期也無修正，導致國內無止盡的採礦。</strong></p>
</blockquote>
<p><a href="https://d1w3giuu5sbpd7.cloudfront.net/files/2016/06/12.jpg"><img alt="12" class="lazy-loaded wp-image-85506 size-full alignnone" height="361" src="https://d1w3giuu5sbpd7.cloudfront.net/files/2016/06/12.jpg" width="766" /></a></p>
<p>因此各方環保團體和部分立法委員才選在第三次政黨輪替後，趕緊修正不合時宜的《礦業法》，連民進黨立委林淑芬都批評修法過程黑影幢幢，大幅度向採礦業者傾斜，應趕緊修正。</p>
<h3><strong>二、霸王條款 地主不同意照樣可開礦</strong></h3>
<p>另一項遭到環團抨擊的是《礦業法》第47條，條文規定業者若沒取得私有地主的同意，只要提供一份補償金，還是可以強行開採。</p>
<blockquote style="padding-left: 40px; ">
<p><strong>蠻野心足生態協會秘書長謝孟羽解釋，採礦業者取得礦權分三階段，在提出申請的階段，無須告知私有地主，地主得到第二階段的「用地核定」才會知道自己的土地要被開採。然而即便地主不同意土地供業者使用，業者仍然可以「依法」提撥補償金給政府、法院備查，然後直接開礦。</strong></p>
</blockquote>
<p>謝孟羽痛批，這是實務上可見惡霸條款，亞洲水泥也是據此「合法」佔有太魯閣族人土地，礦務局應直接刪除。</p>
<p>《礦業法》第47條：土地之使用經核定後，礦業權者為取得土地使用權，應與土地所有人及關係人協議；不能達成協議時，雙方均得向主管機關申請調處。</p>
<p>土地所有人及關係人不接受前項調處時，得依法提起民事訴訟。但礦業權者得於提存地價、租金或補償，申請主管機關備查後，先行使用其土地。</p>
<h3><strong>三、牴觸《原基法》 沒有原住民、社區、環境意識</strong></h3>
<p>立委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也認為，礦權的檢討不能只針對亞洲水泥退出太魯閣國家公園，花東共有16個部落遭礦場環伺，目前在台東石雨傘部落，就正有一個採礦案正在進行環境影響評估。</p>
<p>她說，《原住民族基本法》（簡稱《原基法》）早已規定，使用原住民土地時須與當地部落諮商並且取得同意；然而實務上無人聞問，加上採礦權不用地主同意，根本牴觸《原基法》的條文。</p>
<p>而且實際上不應只有礦權須受規範，開礦後造成的蕭條和場址廢棄，其實也都須正視和政策配套，因此英國在2006年便制定相關法律，讓廢棄礦能再重新規劃利用。</p>
<blockquote style="padding-left: 40px; ">
<p><strong>謝孟羽說，先進國家更會要求礦業者繳交環境保證金，避免礦業者利用破產、公司解散的方式規避環境破壞責任，但這些法律、制度在台灣都付之闕如，礦務局應盡速參考擬定相關制度。</strong></p>
</blockquote>
<h3><strong>四、後門條款關一關</strong></h3>
<p>除了《礦業法》應通盤檢討，環團還認為國家應在政策上進行整體盤點、政策環評外，謝孟羽更強調應該逐一修正散落在各法條中的「後門條款」。</p>
<p>他說，這些法條散落在國家公園、森林、保安林、野生動物棲地、自保護區、水質保護區等，絕大多數只要經「主管機關同意」業者便能合法開礦；再加上《礦業法》31條的掣肘，讓主管機關不得不點頭同意。</p>
<p><a href="https://d1w3giuu5sbpd7.cloudfront.net/files/2016/06/13.jpg"><img alt="13" class="lazy-loaded wp-image-85505 size-full alignnone" height="335" src="https://d1w3giuu5sbpd7.cloudfront.net/files/2016/06/13.jpg" width="695" /></a></p>
<p>礦務局主任秘書徐明煌回應，將會參考各方社會先進提供的意見進行檢討調整，但礦務局並非一味准予開礦，近5年來已廢止68場礦區，僅新核准30多個礦場；而礦務局對原住民土地，亦有和原住民族委員會協調，並要求各業者一定要和地方部落進行溝通。</p>
<p>至於散落在各部會、各法條中的「後門條款」，會再和其他部會協調，了解修正方向。</p>
<p>地球公民基金會研究員潘正正強調，近十年來我國開礦超過一半都用於大理石、石灰石，並製成水泥出口，「國家是不是還要維持這樣開山、外銷水泥的政策？」若還要，應立即進行政策環評，並全面檢討需要礦業的緣由、合理的產業方針，兼顧環境正義。</p>]]></content:encoded>
    <dc:publisher>No publisher</dc:publisher>
    <dc:creator>基金會編輯</dc:crea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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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c:subject>友善環境</dc:subject>
    
    
      <dc:subject>水水台灣</dc:subject>
    
    
      <dc:subject>氣候變遷</dc:subject>
    
    
      <dc:subject>國土規劃</dc:subject>
    
    
      <dc:subject>韌性城市</dc:subject>
    
    
      <dc:subject>民眾參與</dc:subject>
    
    
      <dc:subject>森林</dc:subject>
    
    <dc:date>2016-05-31T16:00:00Z</dc:date>
    <dc:type>新聞</dc:type>
  </item>


  <item rdf:about="http://2021.yucc.org.tw:8080/yucc/news/domestic/20160531-1">
    <title>地震頻傳 都更、防災演義</title>
    <link>http://2021.yucc.org.tw:8080/yucc/news/domestic/20160531-1</link>
    <description>氣候變遷、節能減碳、人口結構、少子化老年化等問題，於前次國土法座談會中皆有所因應琢磨，大家皆認為啟動防災與救災的模擬，災防準備是當務之急，聚集中央與地方經驗的對話與探究，面對地震頻傳共同推動進行演練的短期目標，做長期災防規劃。</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 xmlns:content="http://purl.org/rss/1.0/modules/content/"><![CDATA[<p><b>地震帶上</b><b> </b><b>思索韌性應變</b><b><span style="text-decoration: underline;"></span></b></p>
<p><span style="text-decoration: underline;">邱文彥</span>(前立法委員、海洋大學海洋事務與資源管理研究所教授)</p>
<p><b><span style="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span></b></p>
<p>環太平洋地震帶頻頻發生強烈地震，除了O2O6美濃地震造成台南地區重大傷亡外，日本最近發生熊本地震，東加王國和厄瓜多也接連地牛翻身，尤其近日台灣地區不時發生有感地震，令國人憂慮。在另一方面，土壤液化、斷層和其他地質災害等形成國土發展重大威脅，也引起國人高度關注；而《都市更新條例》之修正，在立法院協商年餘仍遭阻滯，「公辦都更」又有頗多質疑。</p>
<p>修正都更條例不易，我曾協商年餘，剩下四至六條還是沒通過。對高風險潛勢地區進行大規模都更，不代表往後都更都是大規模，應是兼容並蓄，自辦、公辦、大規模、小規模的都可以。</p>
<p>今天特邀各方代表參加座談，有見新北市於五月六日進行防災演練，於加州地震研討會同時間舉辦，可見太平洋國家對於地震問題同感身受。今天的會議希望能就國土安全、災防準備及應變檢視，期望透過資訊公開，檢視台灣對於地震防救災的準備情形，了解從中央到地方，從社區到個人，甚至過去長期倡議的「韌性都市」，都應重新思考、審慎深入討論。</p>
<p><b> </b></p>
<p><b>強化風險規範、探測液化</b><b> </b></p>
<p><span style="text-decoration: underline;">高文婷</span><span style="text-decoration: underline;">(</span><span style="text-decoration: underline;">內政部營建署建管組</span><span style="text-decoration: underline;">)</span><b><span style="text-decoration: underline;"></span></b></p>
<p>從O2O6經驗來看，營建署建管組密切關注三件事情： (一)技術規範強化、(二)行政制度改進空間檢討、(三)實務執行的落實。</p>
<p>O2O6後，我們召集產官學專家，檢視台灣耐震規範有無進步空間，各方共識是在八十六年五月一日所頒布的中華民國耐震規範，經過兩次修正以後，目前安全性是夠高的，對於技術規範，沒有立即強化急迫性，耐震規範尚稱足夠。</p>
<p><b>土壤液化鑽探與法規調整</b><b> </b></p>
<p>技術規範分兩部分，一是建築物結構耐震設計，另外一個是地基調查。針對地基調查，土讓液化直接影響低矮房子，在現行技術規範中，對於四樓以下非公眾房子反而認為可以免鑽探，且可採用鄰地可靠的資料進行作證，這部份目前正在進行調整，未來在中高的地震潛勢區中，低矮房舍的地質鑽探可能不能減免，除非已經完全把土壤係數、參數納入設計。</p>
<p>目前行政管理制度，在行政制度架構分立不變情況下，技術部分是否要有專業的監督機制？實務執行面，全台既有建築物比例非常高，執行面分為新建與既有建築的改善。</p>
<p><b> </b></p>
<p><b>921</b><b>的補強</b><b> </b><b>安家固園計畫</b><b><span style="text-decoration: underline;"></span></b></p>
<p><span style="text-decoration: underline;">劉田財</span><span style="text-decoration: underline;">(</span><span style="text-decoration: underline;">內政部營建署管理組</span><span style="text-decoration: underline;">)</span><span style="text-decoration: underline;"></span></p>
<p>九二一地震後，營建署針對既有建築物進行補強工作將近十五年，現在我們要把經驗轉化到私有建築物。目前以全國的建管資訊系統進行篩選，發現全國八十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建築物約有一千兩百多萬件，數量是公有建築物的四十五倍左右，量大、需要龐大經費、評估人力也是，所以計畫安排時程是六年，成為現在的「安家固園計畫」。此計畫在一O五年四月二十九日經行政院通過前，亦已向新政府的準內閣進行報告，計畫受到新舊政府全力的支持。</p>
<p>計畫對象是私有建築及住宅，與早期公有建築物性質不同。推動是以受理申請方式，等於被動申請。有部分人會因房價或其他原因而拒絕評估，將來希望修法增加強制性，評估後，應該要有改善作為，這部份將與都市更新接軌。未來可能有獨棟的公寓大廈需要拆除整建，其面臨的最大問題是共有、持有問題。為了大眾生命財產安全，必須立法來執行強制性手段。</p>
<p><b> </b></p>
<p><b>都更「新」條例需專責</b><b> </b></p>
<p><span style="text-decoration: underline;">柯茂榮</span><span style="text-decoration: underline;">(</span><span style="text-decoration: underline;">內政部營建署都更組</span><span style="text-decoration: underline;">)</span><span style="text-decoration: underline;"></span></p>
<p>從防災都更角度，台灣位於地震帶上，老舊建築約兩百九十五萬戶，人民容易受到地震等災害的威脅。政府主導都市更新，就是推動公辦都更，政府主導都更時，是依據《都市更新條例》第九條推動；在都更條例修法草案中，從一條擴張為九條，使政府做大面積的都更時能更迅速、更全面。人力發展部分在調整與整合時，我們希望有一個專責機構來協助推動實施，替政府擴展公辦都更的效能。至盼都更條例在社會各界有共識之下，盡速完成立法、修法作業。在中央部分成立專責機構，增加都市更新能量，提升台灣都市整體防災功能。</p>
<p><b> </b></p>
<p><b>程序、居住正義需合憲</b><b><span style="text-decoration: underline;"></span></b></p>
<p><span style="text-decoration: underline;">林純如</span><span style="text-decoration: underline;">(</span><span style="text-decoration: underline;">內政部營建署都更組</span><span style="text-decoration: underline;">)</span><span style="text-decoration: underline;"></span></p>
<p>有關修法部分，都更條例從八十七年訂定以來進行八次修正，修正都是為了加速、簡化程序、縮短行政流程。一直到文林苑事件及大法官七O九號釋憲之後，整個修法方向更趨嚴格，然而O2O6後，大家又覺得都更太慢。未來推行都更，要如何兼顧程序正義及居住正義是政府面臨的課題。行政部門會徵詢各方意見，力求在政策的需求下兼顧各方利益平衡。所以第九次修法部分，除了針對地震災後重建、同意門檻和程序調整外，最重要的是符合憲法所要求的正當行政程序。</p>
<p>公辦都更是大家強調的，先前機制不是這麼健全。所以，我們建立了讓民間資源引入政府公辦都更的機制，使將來公辦都可更順利執行，這些條例都已在今年三月送至立法院審議中。</p>
<p><b> </b></p>
<p><b>即時地震預警上線</b><b><span style="text-decoration: underline;"></span></b></p>
<p><span style="text-decoration: underline;">蕭乃祺</span><span style="text-decoration: underline;">(</span><span style="text-decoration: underline;">交通部氣象局</span><span style="text-decoration: underline;">)</span><span style="text-decoration: underline;"></span></p>
<p>氣象局在防災部分，負責最上游資訊端的提供，也就是地震發生後，包含震源、震央以及各地震度的訊息提供給全國民眾和防救災單位。「地震早期預警系統」與「行政區地震速報系統」是目前氣象局在地震防災業務面上最有關係的兩個系統。「地震早期預警系統」就是強震即時警報系統，指的是在地震發生以後，在比較強烈的地震波尚未到達地方前，提供相關資訊以進行預警，目前整個系統針對台灣島內的地震是十五秒(約震央五十公里以外)，島外二十五秒。</p>
<p>以O2O6地震為例，約在十三秒之後提供地震資訊，台南市則是因為預警盲區無法提供預警，這部份則是用現地的預警機制補強。整個預警服務部分，全國約三百五十所的中小學也可以很快速知道地震資訊，若結合學校的廣播系統，可以達到即時預警效果。</p>
<p>國家傳播通訊委員會(NCC)，今年也推動「災防告警細胞廣播訊息系統」，透過系統可以快速的把地震、颱風、土石流等資訊利用4G手機提供給國人，此系統預計七月上線，五月開始進行地震資訊測試。</p>
<p><b>觀測應與防災演練結合</b><b> </b></p>
<p>行政區的即時震度展示系統部分，在地震後可以得到實際觀測的各地震度資訊。目前在全台灣布置的一百多個即時觀測站，以密度而言是夠高，但我們希望與防災做連結，提供更細緻的服務。所以從去年開始，與各縣市政府合作，地方政府負責提供傳遞線路，地震發生後，各鄉鎮都可以有即時觀測的數據，並傳回氣象局，除了增加地震資訊的準確度外，時效性也有所提升，未來在災損評估上也可以提供重要依據。</p>
<p><b> </b></p>
<p><b>減災需都更</b><b> </b><b>複合對應</b><b><span style="text-decoration: underline;"></span></b></p>
<p><span style="text-decoration: underline;">鍾立來</span><span style="text-decoration: underline;">(</span><span style="text-decoration: underline;">國家地震工程研究中心</span><span style="text-decoration: underline;">)</span><span style="text-decoration: underline;"></span></p>
<p>降低地震災害不能使用單一方法，而是複合方法，都更即是一種。根據巨災型災害統計，我們約十五至二十年會有一次大規模地震災害，應做足準備。地震之前，應提升既有的建築物的耐震程度，包含既有建築物的評估、補強。台灣既有建物數量太多，十五年內可能做不到，所以應先在建築群裡面找出有高危險性、耐震度有疑慮的地區。</p>
<p><b>高震損、高危險優先處理</b><b> </b></p>
<p>部分補強過後的區公所，效果不錯，但尚未補強的部份，其結構無法成為災害應變中心。校舍也應列為優先處理建物，至少高震損的建物要先處理好，排序非常重要，如何有效排序？應針對十五年內可處理好的高震損建物先著手。目前住商混合大樓中，低樓層是有商業與經濟價值的，但都不屬於社會弱勢，有一定能力、財力進行耐震度的提升。若第一樓層先處理好，不至於發生像維冠大樓整棟崩塌的情況，優先順序訂出來後，十五年內能處理的先起步，即能降低災害。</p>
<p><b> </b></p>
<p><b>「</b><b>情境導向</b><b>」</b><b>防災</b><b> </b><b>早該啓動</b><b><span style="text-decoration: underline;"></span></b></p>
<p><span style="text-decoration: underline;">陳亮全</span><span style="text-decoration: underline;">(</span><span style="text-decoration: underline;">前</span>國家災害防救科技中心主任<span style="text-decoration: underline;">)</span><span style="text-decoration: underline;"></span></p>
<p>地震累積的經驗缺少具體方式，應執行以「情境為導向」的防災。迷思與盲點在於: (一)預測、模擬準不準，使我們有更大方向和空間去防治。(二)台灣公部門和私部門不喜歡公布模擬結果，怕影響不動產。防災不能沒有目標，我們為了防災而投資，能回收多少效益，應該要使民眾了解，因此要做情景模擬。</p>
<p><b>中央地方要接軌</b><b> </b><b>精細評估、模擬計劃</b><b> </b></p>
<p>災損評估要有更精細的模擬準確度。一個五、六級的地震，若倒塌了五百棟甚至五千棟建物，會手忙腳亂，須有危機意識，情境導向的救災應該先釐清。此觀念也在新北市的專諮會提出，台灣技術是可行的，端看是否有足夠資訊進行評估。目前中央有地震災害防救業務計畫，雙北有自己的地區(鄉鎮)防救計畫，兩方缺少連結。以日本高知縣為例，鄉鎮計畫要在全盤計劃裡互相接軌，包含業務和預算。一年多前曾拜訪高知縣是地震時，海嘯侵襲的主要威脅區。高知縣在模擬和政策規劃中，市鄉鎮都是串連在一起的。儘管現在沒有立即危險，該縣仍建造一個避難海嘯塔，相關計劃擬訂後不到一年時間，其他縣市也建造完畢。</p>
<p><b>以區域為導向</b><b> </b><b>整建、維護優於重建</b><b> </b></p>
<p>從都計法看，重點不是重建，而是整建、維護、修護，因此要放大範圍。台灣有南北差異問題，推動上如何補強，用的方式要有彈性，也需注意手法和工具的差異。都更本來就具備防災功能，不僅是單一區塊，而是以區域為導向，如此一來，公權的介入會更有正當性與公益性。</p>
<p>有關安家固園專案，學校目前有八成已進行補強，現在應提升都市防災力。建議找出需要都更的都市，目前資料不是很具體，但仍可排定需要優先推動的地區，把漸層環境圖資套上，例如老建築密集度。如果一個城市進行這種調查，找出優先地區推動，接下來就可以進行地區環境改善計畫，包含土地調整和道路，做完後逐步針對有問題之處進行重建，有些則做補強，才能提升效率與效度。</p>
<p>民間投入除了容積獎勵，可否有稅制減免，這是跨部門整治議題，不要只靠容積獎勵，可以做類似免稅計畫。未來少子化，可否進行學校和社區調整，在學校進行老人照顧，造就宜居和韌性城市。</p>
<p><b>五點建議打造災防韌性城市</b><b> </b></p>
<p>最後建議： (一)加強強震即時警報系統，通過4G廣播。區域型從測站收集，較準確，但是速度比較慢，接近震央會有盲區。現地型則是單點，準確度稍差，但是速度快，這兩個系統應該要結合。雖然依照日本結合兩系統後發現可能有結合的誤報，還是應先做了再繼續磨合。(二)找出最佳資訊傳遞方式。例如電梯收到訊號可否在最近的樓層停下，這會比人的反應要快許多，其他包含保全系統以及高科技產業應用，是整個國家應該規劃的。法令面也非常重要，氣象不能亂發警報，法令要怎麼修？這些界面都有了，缺少整合單位。(三)情境模擬系統非常重要，應被認知為可進行的方式(四)防災資訊系統整合與推動(五)地震防災的各個手段應整合，包括耐震補強和軟體系統，整合成防災對策，過去縣市很積極在做，應與中央接軌整合。</p>
<p><b>行政程序和居住正義</b><b> </b><b>端視整合意願</b><b> </b></p>
<p><span style="text-decoration: underline;">陳伸賢</span><span style="text-decoration: underline;">(</span><span style="text-decoration: underline;">新北市副市長、前水利署署長</span><span style="text-decoration: underline;">)</span></p>
<p>情境不只影響軟體準備，也影響後續資源分配。地震是不可預測的，但能長期計算週期。透過統計分析，地點、強度、現地斷層、土壤液化檢視後，必定可挑出高危險區域，加強軟硬體設施，其他一般共同性的原則，則建立SOP讓民眾知道。例如美國加州經過週期預測分析，可知大地震即將來臨，隨即進行水費調漲與管線維修換新。又例如阪神大地震，死亡人數5千餘人，造成災害的主因不是房屋倒塌而是火災，地震頻繁地區的防火器材、維修管線與防災社區選點，須特別注意。</p>
<p><b>土讓液化示範區</b><b> </b></p>
<p><b>與一般防災都更落差大</b><b> </b></p>
<p>內政部的「安家固園專案」包含補強、土讓液化潛勢改善示範區等，總經費六年五O八億，與一般防災型都更的資源投入有很大落差，但與一般都更發生的問題相同：整合意願、行政程序和居住正義。此次專案以房屋整修補強為主，但能做的只有增加誘因。政府應先做補強，讓個別建物暫時安全，整體地區更新則需溝通協調、整合，挑出最困擾、風險最高的優先著手，讓資源集中，找幾個示範區進行防災型都更，如此搭配都更會更順利。未來法治面向和預算較完整時，可再進一步擴大。</p>
<p><b> </b></p>
<p><b> </b></p>
<p><b>都更方向策略</b><b> </b><b>安全不可偏廢</b><span style="text-decoration: underline;"></span></p>
<p><span style="text-decoration: underline;">張溫德</span><span style="text-decoration: underline;">(</span><span style="text-decoration: underline;">新北市城鄉</span><span style="text-decoration: underline;">局</span><span style="text-decoration: underline;">)</span></p>
<p>新北市都市更新推動工作，分為「民辦都更」、「­公辦都更」、「社區輔導」以及「教育推廣」。就具體工作來說，「民辦都更」包含容積獎勵、陽光法案、簡易都更程序、經費補助籌資協助等。「公辦都更」包含永和大陳義胞社區、新店行政生活園區、新莊文德段、板橋民權段、土城運校段。「社區輔導」包含自力更新輔導、海砂屋輔導、整建維護輔導、培訓都更家教、電梯產業團隊。「推廣教育」部分則包含都更法令實務工作坊(白天)，法令宣導說明會(晚上)，十五人聯署社區法令的說明，以及都更小百科的推廣。</p>
<p>簡易都更精神是希望為老屋找更新的路，有都市更新的意涵與精神，不需循都市更新條例繁複的程序，讓改建程序簡單快捷。這方式可促進老舊建築物重建，提供多元的重建途徑，提升都市整體防災、居住安全及生活品質。</p>
<p>公辦都更以永和大陳義胞都更案為例，大陳社區之核心議題包含防救災疑慮、土地過於細分、居民整合困難、權屬關係複雜(租占戶)，後續工作最重要的是持續溝通建立信任。防災都更需求與因應，進行災害潛勢風險評估，包含地震、淹水、人為以及火災，透過災害相關資訊的判讀，歸納新北市都市計劃地區關鍵評估因子及其影響評估要項。</p>
<p><b>台南震災後全面體檢</b><b> </b><b>專業溝通輔導</b><b> </b></p>
<p>O2O6後，市長施政方向以及具體行動策略如下：(一)公辦都更：災害風險密集區域，篩選策略地區示範公辦。(二)自立都更：跨大協助作為：補助經費再提高，同時專業團隊全程輔導。(三)簡易都更：以簡化程序為主，依新北市施行細則第四十五條規定辦理；並擴大適用危險建築物定義。(四)整建維護：包含電梯補助、立面補助以及耐震補助。(五)老屋健檢：結構可以補強部分進行結構補強，不適用結構補強部分進行重建(自立都更、簡易都更)。(六)都更推動師蹲點輔導：目前二十四處社區輔導中。(七)防災道路與避難點：搶災困難部分應優先被更新，這部份作法則是增加誘因、加速取得。</p>
<p>早期談都市更新，為了捍衛財產權，大家都會高舉居住正義大旗；而都市更新條例當中提到為促進土地與建築物的合理利用，增進環境品質，環境景觀的價值也很重要。面對居住正義、環境景觀，居住安全更是不可偏廢的。<b> </b></p>
<p><b> </b></p>
<p><b>地震防、救策略</b><b> </b><b>研習成長</b><b><span style="text-decoration: underline;"></span></b></p>
<p><span style="text-decoration: underline;">李清安</span><span style="text-decoration: underline;">(</span><span style="text-decoration: underline;">新北市政府消防局</span><span style="text-decoration: underline;">)</span></p>
<p>新北市從二月底開始，召開多次跨局處會議，五月中，在正式的市政會議提出「新北市地震減災策略各局處應該辦理的減災方案」。</p>
<p>本市訂定「地震防救策略」，分為五項「防的策略」與三項「救的策略」。防的策略包含(一)保障市民既有建物安全、(二)確保公有建物及設施耐震、(三)強化都市更新防災因子、(四)強化基礎設施防災能力、(五)宣導提升民眾自我防護；救的策略包含(一)健全震災搜救機制及作業程序、(二)強化情資蒐集傳達機制、(三)精進本市特種搜救能力。</p>
<p><b>地震災損評估系提供資訊</b><b> </b></p>
<p>新北市地震災損評估系統(NTPC-EDAS)，使地震災損評估系統雲端化，透過雲端技術開發，建立更為彈性及穩定的「新北市地震災損評估系統」。擴充地震災損評估系統資料庫，搜集新北市建物類型、建物耐震分析資料、橋梁現況資料、人口分佈等更新擴充系統資料庫，提升災損評估準確性。同時強化氣象局地震即時資料連結，這部份與氣象局合作，利用本市二十九區地震即時觀測網之地震量測資料介接至EDAS，提供更精準之地震震度資訊，提升災損評估準確性。</p>
<p>為落實全民自主防災教育，教育局(校園防災)、警察局(治安社區)、水利局(水患自主防災社區)、工務局(坡地防災社區)、消防局(防災社區)、農業局(土石流防災社區)，以上各局處於今年一月聯合召開本市整合型防災社區遴選會議，由本市參與遴選之社區(里)及區公所代表前往本府簡報社區(里)災害潛勢等情況，由前揭六局處及專家學者擔任委員，遴選十一處社區(里)，於本年度推動社區防災工作。</p>
<p><b>落實防災演訓、社區防災準備</b><b> </b></p>
<p>全民地震防災宣導，透過防災演練，使居民得以熟悉災前防災整備工作，並運用已建立之社區組織及資源，透過參訪，從中學習相關經驗外，也以實地觀察體驗環境來提高社區交流的互動機會與空間。建置防災體驗館。全民防災已成為國際趨勢，本市未來防災體驗館選址將以交通便利性與人潮聚集點為原則，並結合新建廳舍空間規劃建置，初步以竹圍、國光及永和新生地都更用地為考量，期能打造本市首座防災體驗館，透過互動式設施搭配災害情境，提供市民實地操作體驗空間，學習各項緊急避難知能，進而提升市民災害應變能力。</p>
<p>落實各項防災演訓，秉持「防災重於救災、離災優於防災」原則，由各機關充分運用政府及民間力量定期辦理各項防災演練，以整合及驗證各項救災能量與計畫。最後，如何精進相關救災能力部分，含括民間資源，並且在支援過程中，納入民間體系到政府救災倫理當中，是未來要努力的。</p>
<p> </p>
<p><b>推動多元都更</b><b> </b><b>適性角色發揮</b><b><span style="text-decoration: underline;"></span></b></p>
<p><span style="text-decoration: underline;">張金鶚</span><span style="text-decoration: underline;">(</span><span style="text-decoration: underline;">前台北市副市長、政治大學地政系教授</span><span style="text-decoration: underline;">)</span><span style="text-decoration: underline;"></span></p>
<p>理想只是口號，實踐才是王道，整合、財產權都是問題。都更如果都能成功，應都能防災，重點怎麼成形，各界見解不同，意見背後通常為觀念問題，房子被商品化，財產權問題常凌駕於安全上，有時需法令介入。如果某地區有一成住戶不同意，就很難推行，大家都一直在妥協，政府介入很重要。</p>
<p>再來就是立法問題，我不太支持公辦都更的原因，是因為沒有太大效果，如何有效推動多元都更，在制度下慢慢成長，是比較合適的方法。從震災觀點與居住品質來看，政府介入程度拿捏不明確。在臺灣，市場力量比政府介入還要大，如何運用民間資源有效解決問題，從教育重新檢討。都更條例現有這麼多版本，共識整合是最重要的，多元價值社會如何找到平衡點，讓價值突顯出來才能推動。法律制度背後要更彈性、更多元，不該只是依賴政府，都更不該成為政治勢力與政治上的操弄。</p>
<p><b>都更需相關部會及經費配合</b><b></b></p>
<p>都更、防災是整體政策，相關部會與經費要配合，包括金融財政、保險等。老屋健檢要強制立法，人民應部分負擔，成本可於第二年的財稅抵扣，改善環境之健檢費用得做為抵扣，若還不滿意可買保險，以加強更好的防災策略，各部會也要一同整合相關作為。</p>
<p>更重要的為財務管理，現在實施房地合一稅制，一半長照、另一半住宅。對於整個環境改善，防災地價稅要提高，一小部分的錢做為防災用。改善環境為人民要解決的問題，不該全推給政府，人民也需了解國家政策重要性。</p>
<p><b> </b></p>
<p><b>城市治理的韌性與永續</b><b><span style="text-decoration: underline;"></span></b></p>
<p><span style="text-decoration: underline;">洪啟東</span><span style="text-decoration: underline;">(</span><span style="text-decoration: underline;">銘傳大學都市規劃與防災學系教授</span><span style="text-decoration: underline;">)</span><span style="text-decoration: underline;"></span></p>
<p>重建、整建、維護，傳統概念無法應付全球氣候變遷，頂多預防地震，將來應思考何謂減災、調適。過去都市設計，審的都是單一建築，都市更新應整體看。以往認為棟距夠寬本為應該，現在竟要給獎勵，這些都是有問題的，這牽涉建物產權認定和外觀。</p>
<p>傳統都市更新的意涵，是指已建成區或老舊建築區未來有更新需要，並留設可供滯洪空間，以及建築物增設雨水貯留設施，以降低淹水風險。「都市更新條例」旨在都市計畫範圍內，以公共利益為前提，為未來的居住環境與機能帶來全面改善。</p>
<p><b>防災型都更問題：產權、房價、資金</b><b></b></p>
<p>開放空間產權複雜、房價降低、資金等可稱為廣義防災型都更要面臨的問題。建議降低防災型都更門檻，最後關鍵還是要回到審議制度。但制度冗長，審議委員認為必須遵守公益、正義，居民則希望一坪換一坪。因為認知上差異，公聽會民眾曾提出不希望容積移轉，因為移轉後價格要由住戶負擔，導致更新遙遙無期。</p>
<p><b>國土計畫與防災資訊科技結合</b><b></b></p>
<p>將來國土計畫及防災資訊科技應鍵結，除防災資訊科技普及(監控、監測、監視)外，應運用大數據。另外，觀光與基礎建設脆弱度、維生設施與醫療系統的容受力，如大型活動地點與空間、文化歷史資產、交通節點與消費歡愉場所、老年與小童、長期病患及脆弱人口、不同層級的醫護設施和救援體系都應整合考慮。</p>
<p>未來發展型政府的新考量及定位，應由：(一)從經濟掛帥的城市空間成長模式，轉到韌性都市的可持續發展治理。(二)重視在地環境特質，以及在地文化的空間規劃。</p>
<p><b> </b></p>
<p><b> </b></p>
<p><b>面對容受力</b><b> </b><b>成立防災專責</b><b><span style="text-decoration: underline;"></span></b></p>
<p><span style="text-decoration: underline;">李鴻源</span>(台大土木系教授、前內政部長)</p>
<p>國內地震研究預測做得非常好，雖都是科技部單位，但其研究和政府直接連結不太強。過去我請營建署計算土地容受力，推算如何明智使用這塊土地，我們如果要做大台北防災型都更，可能需二十年時間，若基礎假設是有八百萬人在台北，那幾乎沒有空間了，因為土地成本太高，做任何事的負擔成本都太大，等於穿著西裝改西裝。</p>
<p><b>應加速防災總署成立</b><b></b></p>
<p>我們缺的是防災專責單位，如果一年預算十億、有一百五十至兩百人規模的防災總署，就可以指導內政部、科技部、各部會執行業務計畫，幫助協調整合。台灣最困擾的是防災專業沒被重視，被重視的僅止於預測，但法令、政府運作等問題沒有人關注的。未來如果防災總署成立，相關作業便水到渠成。</p>
<p><b>閒置土地及校舍連結都更防災</b><b></b></p>
<p>財務規劃部分，如幾百萬戶、一千萬戶的補強更新，是天文數字，目前政府負擔不起。我之前才會把閒置土地校舍，私校退場與都更防災綁在一起。這已經是一個政治問題，而非法律問題，若把它當政治問題就有彈性許多。</p>
<p>私校退場規定是所有財產要充公，不退場的結果是少子化使學校倒閉，政府反而要付一百倍代價。賠償可以，但是土地變更，政府拿六成，提供土地誘因，但私校仍須回饋相當比例的土地給政府。</p>
<p><b>利用合適案例做出示範區</b><b></b></p>
<p align="center">地震是大議題，如何利用政府手上的籌碼和空間來容納危險建築；在政治層面解決後，再談法律如何鬆綁，不然每條法都有盲點，承辦人無法解決法律問題，因此要釐清政治和法律問題。以台南市為例，市政府沒有能力解決安平地區土壤液化問題，已經是既成災區，我們可在重建時，檢視法令有哪些差距須補強或重新檢討之處。新北市也是適合的案例，現在有了防災型都更財務計畫，有憲兵訓練中心，何不挑這種案子做出成效，讓民眾了解什麼是防災型都更。</p>
<p>如果政府沒有能量執行，如何建立夥伴關係，需要專業思考。要從政務官角度看事情，然後再從事務官角度分別討論，因為兩者角度一起看是無解的，跨領域對話、跨領域整合才是重點。</p>
<p> </p>
<p><b><span style="text-decoration: underline;">歸納建議</span></b><b><span style="text-decoration: underline;"></span></b></p>
<p>(一) 運用情境導向，模擬實際災損狀況，作為大規模災變防救之政策依據。對於公共或公用設施之防救災應特別關注。</p>
<p>(二) 區域型、現地型「強震及時警報系統」及其他防災資訊系統應統合，並研修相關法令，規範發佈與傳播方式和權責。</p>
<p>(三) 擬定全國地震防救計畫或策略，整合跨部會和地方政府相關應變計畫，加強演練與宣導。</p>
<p>(四) 建請行政院重新考慮籌設「防災總署」。</p>
<p>(五) 新政府應持續推動「安家固園方案」，並根據地震周期，優先針對高潛勢之建成地區，劃設優先推動防災型都市更新的範圍。</p>
<p>(六) 持續推動修法工作，提供具體金融財務、財稅抵扣等機制，納入自主更新與公辦都更等不同方式，鼓勵民眾積極參與更新。</p>
<p>(七)防災救災、都市計畫、都市更新和國土計畫應予接軌、併軌，俾落實《國土計畫法》之立法宗旨。</p>
<p> </p>
<p><b><span style="text-decoration: underline;">結語</span></b><b><span style="text-decoration: underline;"></span></b></p>
<p><span style="text-decoration: underline;">余範英</span><span style="text-decoration: underline;">(</span><span style="text-decoration: underline;">余紀忠文教基金會董事長</span><span style="text-decoration: underline;">)</span></p>
<p> </p>
<p>防災型都更觀念呼籲已久，政府針對耐震力不足建物，整建、拆除、重建如無正確方針，推動都更卻不足以達到防災功效。</p>
<p>防災計畫要將不同屬性的災害，在媒體常報導的所謂「斷層圖」、「土壤液化潛勢區」的地理資料，套疊成綜合性「災害潛勢地圖」，精準計算每一區域的安全係數、推估各區域發生災害的可能性，在國土計劃法啟動下，揭露並決定該土地是否適於開發。各縣市政府必須據此修正都市計畫中的土地使用分區，為每一塊土地尋找適合的使用模式，達到防災都更的目的。</p>
<p>現行都更體制缺乏防災思維，有不該開發危險地區劃定於都市計畫區內，有以容積獎勵為誘因的都更，即便建築結構安全的大樓，有於震災中疏散、避難的問題，都是以防災為名之都更，規劃防災體系應重新檢討、完善改進。</p>
<p>回顧21世紀的幾個大災難，台灣社會始終沒有認真面對，憾事不斷重演。台灣要正視災難風險、建立防災戰略思維；一條鞭管理，大幅提升災防體系改革。從上位計畫（國土計畫、區域計畫）到細部計畫（都市計畫、建築管理），釐清各個階段的不同重點工作。期望國家級防災總署能順利成立，具備「專門負責」特性。</p>
<p>編輯:賴祉維 攝影:楊彩成</p>]]></content:encoded>
    <dc:publisher>No publisher</dc:publisher>
    <dc:creator>基金會編輯</dc:creator>
    <dc:rights></dc:rights>
    
      <dc:subject>國土規劃</dc:subject>
    
    
      <dc:subject>水水台灣</dc:subject>
    
    
      <dc:subject>韌性城市</dc:subject>
    
    <dc:date>2016-05-30T16:00:00Z</dc:date>
    <dc:type>新聞</dc:type>
  </item>


  <item rdf:about="http://2021.yucc.org.tw:8080/yucc/news/domestic/20160527-1">
    <title>國土計畫法 啟動</title>
    <link>http://2021.yucc.org.tw:8080/yucc/news/domestic/20160527-1</link>
    <description>攸關全台土地永續發展的《國土計畫法》，業於民國一O五年五月一日正式實施。本法將統籌土地與資源，通盤檢討台灣人口、糧食需求和發展建設，建立適地適用、永續發展的土地管理制度，無疑是台灣土地政策與國家發展的重要里程碑。 《國土計畫法》施行後，確立其最高指導原則，地方將依據四大功能分區建立其國土規劃，依序為國土保育地區、海洋資源地區、農業發展地區及城鄉發展地區，並在六年後取代現行區域計畫。
國土計畫法 啟動
然而，《國土計畫法》只是第一步，分區劃分是關鍵，在國土計劃、縣市國土計劃、國土分區尚未訂定此時此刻，挑戰統合規劃步驟與執行力。後續尚須持續研訂二十一項配套子法，相關機關之協調整合都須強化，民間團體也須監督政府國土計畫的施行。特於實施首日（五月一日）舉辦專家會議，期透過資訊公開方式，讓各方了解當前本法的準備情形，並討論與建議後續的因應作為。</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 xmlns:content="http://purl.org/rss/1.0/modules/content/"><![CDATA[<p><strong>收拾舊山河 起步銜接整備</strong></p>
<p>邱文彥(前立法委員、海洋大學海洋事務與資源管理研究所教授)</p>
<p>我們努力二十多年的《國土計畫法》正式實施。長久以來，各位在工作崗位及專業領域上，前赴後繼為這塊土地努力付出，這是台灣持續承擔與關心公共事務，令人感動的故事。</p>
<p>《國土計畫法》公布後，預計將有二十一個子法待訂，後續仍有諸多挑戰，包括：(一)相關法律如《區域計畫法》之過渡銜接，《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與國土之調適，《海岸管理法》、《濕地保育法》有關「海洋資源地區」的整合等問題，應未雨綢繆；尤其溫管法與國土法的互動關係，跟永續城市、韌性都市特別有關係，需要深入討論；(二)一定規模以上部門計畫，相關部會在先期規劃階段如何依第十七條規定徵詢、協調、整合或決定；(三)因應氣候變遷和國土保安，有關生態敏感地區或災害風險地區之調查、統合、資訊揭露與如何納入國土計畫，有待進一步強化；(四)國土保育基金的額度和補償方式，須預為精算；(五)中央與地方對於土地分區的看法、管制績效和是否儲備發展用地，必須強化溝通；(六)國家級國土規劃研究專責之法人或機構，如何整合或指定，攸關規劃品質；(七)《都市更新條例》遲遲無法修正通過，在因應最近環太平洋地震頻發威脅下，大規模「公辦都更」或「都市再生」，應如何推動，或如何與國土計畫配合，極為迫切。上述問題，都需要進一步討論。</p>
<p>一本初衷，今天討論針對《國土計畫法》準備及施行概況進行了解，檢視有哪些不足之處，未來著力的重點何在，希望通過討論後能產出比較具體、明確可行的推動策略，作為政府推動《國土計畫法》的參考依據。</p>
<p><strong> </strong></p>
<p><strong>國發會統合 肩負轉軌成敗</strong></p>
<p>林盛豐(實踐大學建築系教授、前政務委員)</p>
<p>國土法密切關係到民眾權利，過去學者專家曾提出諸多要求，但最後圖就畫不出來。國土法從《區域計畫法》轉過來，權利義務可說沒有變更，稱為「轉軌」，因此首要步驟應該是要轉軌成功、平順。縣市長的策略分區，即在表達他們的理想與期待，需要保護的土地或農地，碰到問題就需提出來討論。實務上確實會碰到許多問題，包含違規工業區的問題。縣市首長提出想法時，若碰到農業保留區等，將是首須處理的問題。</p>
<p><strong>行政院平台 副院長主持協提統合</strong></p>
<p>國土法希望在行政院有一個平台(即國土審議會)，但上位的統合應在國發會，且應由行政院副院長主持跨部會的協、提、統、合，目前的政治氛圍，國土法看似不會是國家施政重點。國發會為何一直沒有處理剛剛提到的問題，包括少子化、地球暖化的問題，將來應轉化到大型公共建設或土地使用，否則像學者發言。國發會訂定的氣候變遷調適、少子化因應、區域均衡發展的政策，也要明訂在各部會各項政策中，才能有效落實，亦作為營建署的參據。未來可簡報國發會要如何指導營建署，中央主管機關也應邀集相關機關討論，如何在《國土計畫法》表達其發展構想。</p>
<p>至於中央主管機關和各部門間的矛盾，則應由國發會處理。另外人力嚴重不足的問題怎麼解決?應儘快辦理各縣市的workshop，涵蓋學界、工程顧問公司的人力，不能讓各專業狀況外。此外，國土規劃的資料庫情況，也需要盤點。</p>
<p> </p>
<p><strong>均衡發展與執行上的挑戰</strong></p>
<p>郭翡玉(國發會國土區域離島發展處)</p>
<p>未來國發會和主管機關的責任更大，任務更多。當前國土法執行上的挑戰如下：</p>
<p>(一)中央與地方的協調整合困難，法令內有規定地方的計畫內容，未來中央必須與地方加強溝通的。另需要溝通的牽涉四個功能分區劃設部分，尤其是國土保育地區。未來，營建署在保育地區的劃設準則，需要明確告訴地方，那些地方非得劃設為國土保育地區。</p>
<p>(二)部門與部會間的關係；亦即內政部作為主管機關，需要如何面對與其他部門的關係?依法；「一定規模」開發要徵求主管機關意見，「一定規模」到底要怎麼訂定，諮詢意見要怎麼寫?未來訂定相關辦法時，部會間要有相當程度的討論，建立默契。否則以營建署現有的人力(一個科七個人)實在是難以順利進行。</p>
<p>(三)民眾權益的關係如何保障?關鍵在功能分區圖。分區圖的劃製雖然中央會先行草擬，但最後劃設權力終究還是在地方。分區圖對民眾影響很大，若要落實計畫的管理，後續勢必會有不符合分區圖部分的問題。此部分涉及到執行的可能性，政府把錢準備好了，還要評估民眾的接受度。過程中需要考慮社會層面的影響(social impact)，這部分可能還有將近五、六年的時間，應做好準備。</p>
<p>(四)落實依法管裡，未來每個縣市人力上的分配的編制額是否足夠? 綜合組、城鄉分署等人力是否充足都需要檢視。</p>
<p>(五)另外，就《國土計畫法》部分，談得比較多的是調適或防災。《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談的是減量，減量在整個都市發展對於排放量還是很有關係，未來在《國土計畫法》不論是在中央還是地方，不只要關心調適部分，也要想想這樣的空間發展、總量發展對整體減量上的效益，這是目前大家談得比較少的部分。</p>
<p>國土均衡發展一直是我們關注的議題，在審案件時，已要求考慮區域均衡項目和氣候變遷的調適。將來國土計畫的落實，政策的串聯非常重要。</p>
<p><strong> </strong></p>
<p><strong>國土功能分區</strong><strong> </strong><strong>轉換、劃設是重點</strong><strong> </strong></p>
<p>陳繼鳴(內政部營建署城鄉分署)</p>
<p>營建署在內部的分工，由綜合計畫組負責，該科全員連科長七個人。全國國土計畫由城鄉分署負責，對應的有一個科，顯然不是我們自己能做出來的。所以後續工作已成立規劃推動小組，啟動三到四個規劃案，一併配合國土計畫研擬的過程，進行紮實的調查與相關工作。</p>
<p><strong>中央、地方初步規劃</strong><strong> </strong><strong>要共識</strong><strong> </strong></p>
<p>未來，國土整個空間結構將是重點，國土功能分區怎麼轉換、劃設，用地如何處理，都是涉及人民權利義務，需要謹慎處理。國土法將防災與復育擺在很重要位子，目前這兩部分準備啟動，並將尋求相關團體進行協助。</p>
<p>全國國土規劃只有一年(一O六年)的時間可以進行，一年(一O 七年)要審查，十分緊迫。在各縣市部分，地方政府整體性規劃的經驗非常少，所以實際上到底要怎麼做，需要有更多的互動。起碼在全國初步計畫的架構、內容上要有共識後，才能推行地方計畫。因為倘若上位計畫不清楚時，下位計畫就會有問題。尤其在功能分區上的績效管制、成長管理，這塊在地方政府這邊看法不一，例如農地保存到底要保存多少？從北到南走一遍後，目前似乎沒有一個縣市願意照我們給的配額去進行農地保存，各地方政府都希望預留發展用地。所以，這一部分需要有政策或輔導機制處理，這也是城鄉分署未來幾個區隊要去兼顧的責任。</p>
<p><strong> </strong></p>
<p><strong>分區圖攸關所有權</strong><strong> </strong><strong>公開公告</strong><strong> </strong></p>
<p>蔡玉滿(內政部營建署綜合組)</p>
<p>國土計畫分區圖會影響到每個土地所有權的權益。目前，非都市土地是使用十一種使用分區與十九種使用地進行管制，未來則是以四種國土分區取代，所以制度轉折極大。雖然母法的規定是在最後兩年進行作業，但因為變動大，部裡規劃的程序已在進行中，不須等待縣市政府。希望在一O六年底前就擬定全國國土計劃分區圖草案，但此部分畢竟還是草案，因為國土分區主要還是看現地，所以將來中央會結合地方政府的資源，與第一線同仁做進一步確認，檢視規劃草案合適與否，符不符合既有理想等。國土功能分區圖亦須辦理民眾公開參與的程序，後續也會有公開展覽及審議，相關作業預計在一一O年五月一號要完成。</p>
<p><strong> </strong></p>
<p><strong>土地白皮書</strong><strong> </strong><strong>中央原則地方作業</strong><strong> </strong></p>
<p>長久以來，土地使用管制都是地方政府劃設，不曾有問題，也比較適當，中央主管機關只負責審議，規定很清楚。未來中央將針對國土法訂定分區劃設原則與程序，供縣市政府依循辦理。直轄市和各縣市部分，依本法的程序，規定一O九年(一O 七加二)五月一日前，十八個直轄縣市將一併公告實施。考慮到縣市政府需要更長時間進行作業準備，所以內政部預定於一O六年，全國國土計畫雛形已定後，即進行補助、協助縣市政府辦理相關規劃。</p>
<p>至於國土白皮書的定期公告，依照《國土計畫法》施行細則，以兩年公告一次為原則。目前規劃一O六年五月一號以前，要把國土政策、國土白皮書提出，並在網頁上公告。另考慮到上述工作事項和國家發展及人民權益有高度相關，所以營建署針對國土計畫已成立了一個專區，短期內叫做《國土計畫法》專區，完善之後會叫做「國土計畫E化網」，後續相關法規以及相關國土計畫草案等，都會在網頁公告，讓社會大眾一同參與。</p>
<p> </p>
<p><strong>地方發展需鄰近縣市謀得共識</strong><strong> </strong></p>
<p>邱敬斌(新北市政府城鄉發展局)</p>
<p>過去十年台灣計畫體系，多在國發會國土空間發展策略計畫大架構下，指導都市計畫、區域計畫，分別為都市計畫土地、非都市土地、國家公園。新北市與內政部研擬都市計畫法亦接觸密切，當中央在推動全國區域計畫時，內政部完成全國第一版區域計畫的同時，新北市就被叮囑區域計畫是要為轉型國土計畫做準備。是故新北市不管是在功能、分區、分類以及其他的相關標準，都依照當時《國土計畫法》討論的標準作因應。在第一版全國區域計畫完成時，新北市區域計畫也已接近完成，在中央都市計畫委員會幾近通過，僅剩環保署政策環評，即可完成。</p>
<p>《國土計畫法》立法過程中，新北市緊鑼密鼓地討論，持續參與。未來幾年，內政部及營建署將會陸續指導各縣市推動《國土計畫法》，各縣市國土計畫在於一O九年一併實施的規定下，新北市已提出草擬區域計畫。新北市《區域計畫法》擬定過程中每一次的工作會議，都有宜蘭、基隆、桃園、台北等代表參加。這個動作是很重要的，因為縣市的區域計畫在轉型為國土計畫時，絕不是只考慮單一縣市發展的期待而已，在發展特質上，要與鄰近縣市取得共識。</p>
<p><strong>分享區域溝通</strong><strong> </strong><strong>規劃因應</strong><strong> </strong><strong>調整準備</strong><strong> </strong></p>
<p>在討論過程中，難以達成共識的是未來開發的強度與未來發展的預測。新北市宜居人口推估，低標為四O三萬，高標是四三五萬，而國發會的推估是四百萬左右。在幾縣市相互討論後，新北市接受營建署等建議，訂定宜居人口在四二一至四二五萬之間。當時基隆市有意見；基隆對其地方的宜居人口抱有更高期待。可見每縣市的發展期待與其自然環境的差異並不一定呈正比，而未來國土計畫，是需要思考各縣市自然環境上的差異。</p>
<p>新北市已發佈實施新北市都市計畫細則，將沒必要或不需要負擔成本的容積獎勵取消，讓它回歸公益性。簡言之，容積獎勵必須回到對環境以及絕大多數市民的貢獻，連同綠建築的獎勵都取消，視之為義務。依照《區域計畫法》，新北市土地面積佔全國五點六七％。海域部分約三千平方公里，未來《海岸管理法》對縣市的規範，仍需與營建署等相關單位確認，在海岸線與海域定義上，還要與內政部取得共識。</p>
<p>將於民國一一五年整個計畫的架構中，從上位計畫指導，到空間發展共識、預測部分，要劃定策略發展地區，尤其環境敏感地區。對應《國土計畫法》中規定的環境敏感分級，新北市的區域計畫應可對應，可說已做好準備。</p>
<p> </p>
<p><strong>執行管理明確化 協商機制細緻化</strong></p>
<p>陳伸賢(新北市副市長、前水利署長)</p>
<p>國土計畫是由上而下或由下而上，先求有再求好，逐步調整，由粗而細。新北市區域計畫已是最快的，從區域計畫轉到國土計畫，對整個策略也已有構想。土地使用調整要符合環境容受，以儲備和創造適宜性及生態永續發展的能量，是新北市在區域計畫和未來轉型到國土計畫中努力的重點目標。至於未來中央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之間，對於區劃那條線要怎麼劃，要互相溝通。</p>
<p>為了使城市未來更符合相關注的綠色、低碳，新北市都市計畫施行細則已施行，新北市都已做了相關準備。例如，中央有《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新北市也有《能源管理法》，希望能減少熱島效應。</p>
<p><strong>政院擔負協調管理 海洋主管機關需設</strong></p>
<p>目前眾所關心的是二十一個子法，如何如期且執行。個人最擔心的是海洋資源區，海洋資源區比陸地大了許多，營建署絕不是海洋主管機關，海委會到底要不要成立，眾所關切。未來海域調查、規劃和執行單位的分工還有所欠缺。過去國發會負責國家中長期重大經建計畫績效斐然，建議行政院下設協調委員會，關注未來國土計劃對管理協調的問題。</p>
<p>至於民眾權益問題，需要溝通，劃設復育區或潛在敏感地區，都將影響民眾權益，因此賠償、補償標準與機制是很重要的。其他子法方面，關心的是公聽會如何設立和檢舉機制如何建置。將來國土計畫若期許太高，走的速度就慢。應該先行通過再將其細緻化，才能順利將《區域計畫法》轉接至《國土計畫法》的架構裡。</p>
<p><strong> </strong></p>
<p><strong>前瞻與專業 為國家方向機制定調</strong></p>
<p>李鴻源 (台大土木系教授、前內政部長)<strong> </strong></p>
<p>中央與地方的分工，跨專業與跨部門的整合很重要。營建署及內政部不太可能單打獨鬥，需要結合防災、農業、水利等許多不同的專業。要怎麼落實，我們的期許是什麼，是我今天要闡述的重點。我們今天都要忙著解決昨天的問題，氣候變遷、少子化、老人化的觀點都會影響國土利用、交通概念與都市概念，但今天沒有談是因為我們都清楚他們歸屬在不同主管機關。</p>
<p><strong>亡羊補牢需跨專業智庫</strong></p>
<p>根據過去經驗與觀察，發現一些為難之處，例如:</p>
<p>把八百萬人塞在桃園以北，若框架不架設好，將會產生城鄉差距問題，這些大原則由誰來定?不該僅是內政部營建署。</p>
<p>桃園航空城的規劃，我個人持保留態度，因為旁邊閒置的工業區一堆；淡江大橋要蓋了，對面有一個一期、二期空地。這其實是一件衝突的事情，為難之處就是到底誰來寫指引綱領(guidelines)。</p>
<p>包含高鐵通車，整個發展規模改變了，並沒有反映在國土使用上，行政中心到底要不要遷到中部去，用什麼命題、又由誰來命題? 中科、南科的缺水問題，先前在政府部門不好講，講了以後問題是後續要做什麼?</p>
<p>曾經請營建署計算土地容受力、土地乘載力；北、中、南、東各可以承載多少人，應該是整件事情的基本原則，如今北台灣算出來了，其他地方沒有動靜；而算出來後，後續我們要做什麼?過去經建會寫了一本氣候變遷報告，也劃了災害潛勢圖，作為規劃使用，但我們下一步要做什麼? 資訊中心已經把國土規劃資料整合成一個資料庫，內政部手上也有好多的資料庫，如何讓資料說話，如何讓資料變成一個政策、決策的依據。後面應有許多的專業支撐，但是在目前政府運作裡面是看不到的。過去國發會、營建署對話狀況並不好，又牽扯到其他部會，未來在《國土計畫法》的執行，行政院需要有一個定調機制。如先前所說，那幾個大的命題是誰要來命，否則國發會、營建署也很難執行。各部會間協調遠比想像困難，本位主義的想法嚴重，當初大埔案鬧得不可開交時，請營建署向工業局拿工業區資料都有困難，部會之間有衝突時，到底誰要來做決議? 合作、溝通常常陷入僵局。所以，如何把更大、更上位的東西加入，才能突顯這部法的重點。少子化、老人化、節能減碳都沒看到，我們真的需要將之融入在計畫法中。</p>
<p>我們可能需要一個跨專業的智庫，把政府的腦袋找回來。這部法如果前面的命題沒有談，最終可預想將與《區域計畫法》沒有差別；國家的大方向，對國家土地合理的使用與期許到底是什麼?這方向是欠缺的。資料的品質與尺度也非常重要，問題是資料庫的資料夠細緻嗎? 例如，海岸線的沖刷問題，交給水利署的話則會被限制在海岸以內思考，這樣的東西到底是誰要來告訴營建署? 我們應認真思考，既然對這部法有這麼高的期待，應該協助建立智庫，我們需要的是一個跨部會、跨專業的專業團隊。</p>
<p><strong> </strong></p>
<p><strong>行政分工 機制明朗 智庫中立</strong></p>
<p>華昌宜(台大城鄉所教授)</p>
<p>國土計畫法最早版本是土地使用管制，第二階段區域計畫法變成國土計畫法，其實就是國土空間法展策略的轉換，需要技術上的溝通；由於中央與地方間的隔閡，如何讓兩層級單位溝通至為重要。</p>
<p>無論國土計畫或是地方計畫，說明會都是預擬的草案，規劃的過程中，官、學、企業都要參與。部會間的溝通協調，成不成功除了要看個人，還要看相關的行政分工是否清楚，故應建立協調機制，起碼要有個政務委員主導，機關要清楚方向，行政院也應該要挪一部分資源注重此事。地方計畫的規劃與參與，機制程序應該要更為明朗。</p>
<p>以上問題各方都很清楚，各地方、各單位的權責分工定要清楚，但亦須互相合作，當中還需考慮效能與公平性的取捨問題。李教授提到的智庫，必須是中立、跨部會、跨政黨獨立的研究的機構。韓國的智庫(KEI)隸屬政府，機構比想像還大，研究資源六成由政府編列預算，四成經費須與外界競爭以維持活力。</p>
<p><strong></strong></p>
<p><strong>開發許可制 使用許可制 大變革</strong></p>
<p>李永展(中華經濟研究院研究員)</p>
<p>有關國土白皮書，每兩年公布一次。日本做法也是依一樣，建議除了國土白皮書之外，另建立國土政策白皮書，搭配趨勢分析，如英國做氣候變遷風險評估，由副首相辦公室製作。</p>
<p>國土法第十一條規定，現階段由內政部擬訂、審議，建議「規劃建議區」，鼓勵各機關共同參與。第二十四條，以前為開發許可制度轉為使用許可，為一大變化，國土計畫法中，農三有機會變成城三，分區對調，現在通過的版本內「使用許可」最為重要，城鄉發展區做為第一類第二類使用，農三可否可轉變，國土法規定，不同分區間的變更只能透過變更國土計畫，五年一次「通盤檢討」，無法「臨時變更辦理」，不能化整為零，漫無節制的變更，應讓大眾更清楚知道。民間團體不需擔心以往開發許可弊端，將保育地區變成開發地區。</p>
<p>國土功能分區，現階段全國區域計畫環境汙染地區，無法管理財產與權利義務，假設六年的時程計畫為目標，兩年內建構國土計畫大原則，四年後各縣市彙整呈上中央審議成為國土功能分區圖。建立縣市、內政部、行政院審議會，並廣為宣傳。建議所有利害關係人，納入地方與中央層級。</p>
<p><strong>籌措國土永續發展基金</strong></p>
<p>依規定不能開發面積超過三成，基隆唯一例外，可開發三至五成，降低容積率，此例外情況應說明，並配合國土永續發展基金設立，補償機制，各縣市Down Zoning部分要由國土永續發展基金或回到各縣市管理。若牽涉到全國海洋資源保育應該由國家角度扛下去。</p>
<p>又如第四十三條政府應整合國土計畫相關之法人或機構，不該包生而不包養，我國相關機制相較於韓國仍有不足之處。又第三十八條明定罰則，中央查報法之罰則若為必要，務必檢討其人力配套。</p>
<p> </p>
<p><strong>時代腳步上 遠景 專業 共識</strong></p>
<p>劉欣蓉(淡江大學建築系助理教授)</p>
<p>過去我曾以積極方式遊說廢除都更條例，以回歸都市計畫。用都市計畫想像擬出來的都更條例，最大問題是沒跟上設計為導向的時代腳步，遇到問題時不同學科之間雞同鴨講。</p>
<p>就如臺北市政府社子島舉辦國際工作坊，被認為工作方向失敗，因為發展局不知道四個荷蘭專家提供的規劃架構。荷蘭進行規劃時，就是以設計為主，不僅有都市形式，還包含如何溝通。從經驗當中理解，特別在談國土計畫中非常重要的空間計畫時，以生活品質角度去塑造一個好的宜居的城市。建議全球化其實是全球在地化，國土規劃應將產業發展和政府部門一起結合設計。透過參與過程，讓國土計畫應有ㄧ個設計的想像，包括設計遠景、視野如何讓大家形成共識，才不會只是報告書，因此重點應放在如何得到共識。</p>
<p>由於建立願景、如何共識到協商公聽的專業能力不是；如目前國土計畫法第十二條條計畫擬訂，透過邀請學者專家民間團體舉辦座談會，送審前有公告展覽三十天舉行公聽會，為一典型模式；第二十四條、二十五條申請許可過程也要辦公開展覽；但第三十四條爭議訴訟還沒納入，未來如何處理還需討論。</p>
<p><strong>他山之石在細節</strong></p>
<p>案例供參考；曾於拜訪紐約市政府顧問，紐約市土地使用進行開發許可審議流程時，是以地方電子報方式宣導何為審議，再分為六階段公聽會過程。若由公部門提案，須徵詢社區意見，由都市計畫委員會召開公聽會，因為有許多爭議開發案，地區居民不願開發強度過高帶來衝擊。一個開發案，都市計畫委員會連續聽七小時正反意見，經整理交給市長、首長決定或否決，但議會也可以三分之二否決市長意見，到第五階段以前都各有ㄧ次公聽會。</p>
<p>案例二為哥倫比亞省為因應氣候變遷，當局製作土地規劃使用手冊，用字淺白寫給市民看，關鍵處是一定要有溝通策略，並以社區為基礎，規劃過程並納入不同的聲音。</p>
<p>案例三為西雅圖市華盛頓大學景觀學系長期與地方進行環境規劃設計，曾經舉辦為期兩天的工作坊，邀請大量當地居民，透過各種形式溝通。參與不僅是為社區營造街角花園，也在大尺度上討論系統性課題；前提是好的專業團隊能清楚的傳達資訊，但臺灣少有這樣團隊。去年協助文化部進行文化設施規劃，曾建議編經費找規劃團隊，結果卻找不到好規劃團隊。</p>
<p>若要讓國土計畫用參與形式具體落實，還有很多面相需要準備，建議透過大尺度的公民參與做為實驗。</p>
<p><strong>歸納建議</strong></p>
<p><strong>(一)</strong>國土計畫的施行，需要跨領域的對話及跨部會的整合，建議由行政院副院長統籌協調整合事務，並確定上位命題與方針。</p>
<p><strong>(二)</strong>國發會與內政部及相關部會應加強溝通，建請各部會空間發展構想，由國發會先行統合，供內政部進行國土計畫參考。</p>
<p><strong>(三)</strong>國土規劃相關圖資，應盡速盤點、整合及公開，規劃執行人力不足，主管機關應妥為因應。</p>
<p><strong>(四)</strong>盡速依法整合與指定專責國土研究與規則的法人或機構。</p>
<p><strong>(五)</strong>廣為宣導開發許可轉為使用許可，及說明國土功能分區劃設，並落實民眾參與。</p>
<p><strong>(六)</strong>應儘速成立海洋主管機關，以產出並統合海域基礎資料，俾供藍色國土規劃使用。</p>
<p><strong>(七)</strong>國土保育基金之籌措運用與罰則運作，應謹慎考量財務支應能力。</p>
<p> </p>
<p><strong>結語</strong></p>
<p>余範英(余紀忠文教基金會董事長)</p>
<p>氣侯變遷影響日劇，衝擊國內社會結構、宜居環境，少子化、高齡化、人口減少、韌性都市、節能減碳等新課題也已然經成形。當前重要課題，是如何調適國內的挑戰? 如何與國際接軌？遇到天災來臨、能源短缺、土地容受等問題，國土計劃內容與過程是否有足夠專業互動、滾動式地與民間對話。又於知識經濟發展加速，科技與資訊網絡精進的時代，政府如何能在國土空間變革中，啓動前瞻的循環經濟的新世代模式。</p>
<p> </p>
<p>策劃:邱文彥/余範英   編輯:賴祉維</p>]]></content:encoded>
    <dc:publisher>No publisher</dc:publisher>
    <dc:creator>基金會編輯</dc:creator>
    <dc:rights></dc:rights>
    
      <dc:subject>國土規劃</dc:subject>
    
    
      <dc:subject>水水台灣</dc:subject>
    
    
      <dc:subject>韌性城市</dc:subject>
    
    <dc:date>2016-05-26T16:00:00Z</dc:date>
    <dc:type>新聞</dc:type>
  </item>


  <item rdf:about="http://2021.yucc.org.tw:8080/yucc/events/recent/20160526-1">
    <title>國土計畫法 啟動</title>
    <link>http://2021.yucc.org.tw:8080/yucc/events/recent/20160526-1</link>
    <description>攸關全台土地永續發展的《國土計畫法》，業於民國一O五年五月一日正式實施。本法將統籌土地與資源，通盤檢討台灣人口、糧食需求和發展建設，建立適地適用、永續發展的土地管理制度，無疑是台灣土地政策與國家發展的重要里程碑。 《國土計畫法》施行後，確立其最高指導原則，地方將依據四大功能分區建立其國土規劃，依序為國土保育地區、海洋資源地區、農業發展地區及城鄉發展地區，並在六年後取代現行區域計畫。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 xmlns:content="http://purl.org/rss/1.0/modules/content/"><![CDATA[<div class="kssattr-macro-description-field-view kssattr-templateId-kss_generic_macros kssattr-atfieldname-description documentDescription" id="parent-fieldname-description">然而，《國土計畫法》只是第一步，分區劃分是關鍵，在國土計劃、縣市國土計劃、國土分區尚未訂定此時此刻，挑戰統合規劃步驟與執行力。後續尚須持續研訂二十一項配套子法，相關機關之協調整合都須強化，民間團體也須監督政府國土計畫的施行。特於實施首日（五月一日）舉辦專家會議，期透過資訊公開方式，讓各方了解當前本法的準備情形，並討論與建議後續的因應作為。</div>
<div id="viewlet-above-content-body"></div>
<div id="content-core">
<div class="kssattr-macro-text-field-view kssattr-templateId-news.pt kssattr-atfieldname-text plain" id="parent-fieldname-text">
<p><strong>收拾舊山河 起步銜接整備</strong></p>
<p>邱文彥(前立法委員、海洋大學海洋事務與資源管理研究所教授)</p>
<p>我們努力二十多年的《國土計畫法》正式實施。長久以來，各位在工作崗位及專業領域上，前赴後繼為這塊土地努力付出，這是台灣持續承擔與關心公共事務，令人感動的故事。</p>
<p>《國土計畫法》公布後，預計將有二十一個子法待訂，後續仍有諸多挑戰，包括：(一)相關法律如《區域計畫法》之過渡銜接，《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與國土之調適，《海岸管理法》、《濕地保育法》有關「海洋資源地區」的整合等問題，應未雨綢繆；尤其溫管法與國土法的互動關係，跟永續城市、韌性都市特別有關係，需要深入討論；(二)一定規模以上部門計畫，相關部會在先期規劃階段如何依第十七條規定徵詢、協調、整合或決定；(三)因應氣候變遷和國土保安，有關生態敏感地區或災害風險地區之調查、統合、資訊揭露與如何納入國土計畫，有待進一步強化；(四)國土保育基金的額度和補償方式，須預為精算；(五)中央與地方對於土地分區的看法、管制績效和是否儲備發展用地，必須強化溝通；(六)國家級國土規劃研究專責之法人或機構，如何整合或指定，攸關規劃品質；(七)《都市更新條例》遲遲無法修正通過，在因應最近環太平洋地震頻發威脅下，大規模「公辦都更」或「都市再生」，應如何推動，或如何與國土計畫配合，極為迫切。上述問題，都需要進一步討論。</p>
<p>一本初衷，今天討論針對《國土計畫法》準備及施行概況進行了解，檢視有哪些不足之處，未來著力的重點何在，希望通過討論後能產出比較具體、明確可行的推動策略，作為政府推動《國土計畫法》的參考依據。</p>
<p><strong> </strong></p>
<p><strong>國發會統合 肩負轉軌成敗</strong></p>
<p>林盛豐(實踐大學建築系教授、前政務委員)</p>
<p>國土法密切關係到民眾權利，過去學者專家曾提出諸多要求，但最後圖就畫不出來。國土法從《區域計畫法》轉過來，權利義務可說沒有變更，稱為「轉軌」，因此首要步驟應該是要轉軌成功、平順。縣市長的策略分區，即在表達他們的理想與期待，需要保護的土地或農地，碰到問題就需提出來討論。實務上確實會碰到許多問題，包含違規工業區的問題。縣市首長提出想法時，若碰到農業保留區等，將是首須處理的問題。</p>
<p><strong>行政院平台 副院長主持協提統合</strong></p>
<p>國土法希望在行政院有一個平台(即國土審議會)，但上位的統合應在國發會，且應由行政院副院長主持跨部會的協、提、統、合，目前的政治氛圍，國土法看似不會是國家施政重點。國發會為何一直沒有處理剛剛提到的問題，包括少子化、地球暖化的問題，將來應轉化到大型公共建設或土地使用，否則像學者發言。國發會訂定的氣候變遷調適、少子化因應、區域均衡發展的政策，也要明訂在各部會各項政策中，才能有效落實，亦作為營建署的參據。未來可簡報國發會要如何指導營建署，中央主管機關也應邀集相關機關討論，如何在《國土計畫法》表達其發展構想。</p>
<p>至於中央主管機關和各部門間的矛盾，則應由國發會處理。另外人力嚴重不足的問題怎麼解決?應儘快辦理各縣市的workshop，涵蓋學界、工程顧問公司的人力，不能讓各專業狀況外。此外，國土規劃的資料庫情況，也需要盤點。</p>
<p> </p>
<p><strong>均衡發展與執行上的挑戰</strong></p>
<p>郭翡玉(國發會國土區域離島發展處)</p>
<p>未來國發會和主管機關的責任更大，任務更多。當前國土法執行上的挑戰如下：</p>
<p>(一)中央與地方的協調整合困難，法令內有規定地方的計畫內容，未來中央必須與地方加強溝通的。另需要溝通的牽涉四個功能分區劃設部分，尤其是國土保育地區。未來，營建署在保育地區的劃設準則，需要明確告訴地方，那些地方非得劃設為國土保育地區。</p>
<p>(二)部門與部會間的關係；亦即內政部作為主管機關，需要如何面對與其他部門的關係?依法；「一定規模」開發要徵求主管機關意見，「一定規模」到底要怎麼訂定，諮詢意見要怎麼寫?未來訂定相關辦法時，部會間要有相當程度的討論，建立默契。否則以營建署現有的人力(一個科七個人)實在是難以順利進行。</p>
<p>(三)民眾權益的關係如何保障?關鍵在功能分區圖。分區圖的劃製雖然中央會先行草擬，但最後劃設權力終究還是在地方。分區圖對民眾影響很大，若要落實計畫的管理，後續勢必會有不符合分區圖部分的問題。此部分涉及到執行的可能性，政府把錢準備好了，還要評估民眾的接受度。過程中需要考慮社會層面的影響(social impact)，這部分可能還有將近五、六年的時間，應做好準備。</p>
<p>(四)落實依法管裡，未來每個縣市人力上的分配的編制額是否足夠? 綜合組、城鄉分署等人力是否充足都需要檢視。</p>
<p>(五)另外，就《國土計畫法》部分，談得比較多的是調適或防災。《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談的是減量，減量在整個都市發展對於排放量還是很有關係，未來在《國土計畫法》不論是在中央還是地方，不只要關心調適部分，也要想想這樣的空間發展、總量發展對整體減量上的效益，這是目前大家談得比較少的部分。</p>
<p>國土均衡發展一直是我們關注的議題，在審案件時，已要求考慮區域均衡項目和氣候變遷的調適。將來國土計畫的落實，政策的串聯非常重要。</p>
<p><strong> </strong></p>
<p><strong>國土功能分區</strong><strong> </strong><strong>轉換、劃設是重點</strong><strong> </strong></p>
<p>陳繼鳴(內政部營建署城鄉分署)</p>
<p>營建署在內部的分工，由綜合計畫組負責，該科全員連科長七個人。全國國土計畫由城鄉分署負責，對應的有一個科，顯然不是我們自己能做出來的。所以後續工作已成立規劃推動小組，啟動三到四個規劃案，一併配合國土計畫研擬的過程，進行紮實的調查與相關工作。</p>
<p><strong>中央、地方初步規劃</strong><strong> </strong><strong>要共識</strong><strong> </strong></p>
<p>未來，國土整個空間結構將是重點，國土功能分區怎麼轉換、劃設，用地如何處理，都是涉及人民權利義務，需要謹慎處理。國土法將防災與復育擺在很重要位子，目前這兩部分準備啟動，並將尋求相關團體進行協助。</p>
<p>全國國土規劃只有一年(一O六年)的時間可以進行，一年(一O 七年)要審查，十分緊迫。在各縣市部分，地方政府整體性規劃的經驗非常少，所以實際上到底要怎麼做，需要有更多的互動。起碼在全國初步計畫的架構、內容上要有共識後，才能推行地方計畫。因為倘若上位計畫不清楚時，下位計畫就會有問題。尤其在功能分區上的績效管制、成長管理，這塊在地方政府這邊看法不一，例如農地保存到底要保存多少？從北到南走一遍後，目前似乎沒有一個縣市願意照我們給的配額去進行農地保存，各地方政府都希望預留發展用地。所以，這一部分需要有政策或輔導機制處理，這也是城鄉分署未來幾個區隊要去兼顧的責任。</p>
<p><strong> </strong></p>
<p><strong>分區圖攸關所有權</strong><strong> </strong><strong>公開公告</strong><strong> </strong></p>
<p>蔡玉滿(內政部營建署綜合組)</p>
<p>國土計畫分區圖會影響到每個土地所有權的權益。目前，非都市土地是使用十一種使用分區與十九種使用地進行管制，未來則是以四種國土分區取代，所以制度轉折極大。雖然母法的規定是在最後兩年進行作業，但因為變動大，部裡規劃的程序已在進行中，不須等待縣市政府。希望在一O六年底前就擬定全國國土計劃分區圖草案，但此部分畢竟還是草案，因為國土分區主要還是看現地，所以將來中央會結合地方政府的資源，與第一線同仁做進一步確認，檢視規劃草案合適與否，符不符合既有理想等。國土功能分區圖亦須辦理民眾公開參與的程序，後續也會有公開展覽及審議，相關作業預計在一一O年五月一號要完成。</p>
<p><strong> </strong></p>
<p><strong>土地白皮書</strong><strong> </strong><strong>中央原則地方作業</strong><strong> </strong></p>
<p>長久以來，土地使用管制都是地方政府劃設，不曾有問題，也比較適當，中央主管機關只負責審議，規定很清楚。未來中央將針對國土法訂定分區劃設原則與程序，供縣市政府依循辦理。直轄市和各縣市部分，依本法的程序，規定一O九年(一O 七加二)五月一日前，十八個直轄縣市將一併公告實施。考慮到縣市政府需要更長時間進行作業準備，所以內政部預定於一O六年，全國國土計畫雛形已定後，即進行補助、協助縣市政府辦理相關規劃。</p>
<p>至於國土白皮書的定期公告，依照《國土計畫法》施行細則，以兩年公告一次為原則。目前規劃一O六年五月一號以前，要把國土政策、國土白皮書提出，並在網頁上公告。另考慮到上述工作事項和國家發展及人民權益有高度相關，所以營建署針對國土計畫已成立了一個專區，短期內叫做《國土計畫法》專區，完善之後會叫做「國土計畫E化網」，後續相關法規以及相關國土計畫草案等，都會在網頁公告，讓社會大眾一同參與。</p>
<p> </p>
<p><strong>地方發展需鄰近縣市謀得共識</strong><strong> </strong></p>
<p>邱敬斌(新北市政府城鄉發展局)</p>
<p>過去十年台灣計畫體系，多在國發會國土空間發展策略計畫大架構下，指導都市計畫、區域計畫，分別為都市計畫土地、非都市土地、國家公園。新北市與內政部研擬都市計畫法亦接觸密切，當中央在推動全國區域計畫時，內政部完成全國第一版區域計畫的同時，新北市就被叮囑區域計畫是要為轉型國土計畫做準備。是故新北市不管是在功能、分區、分類以及其他的相關標準，都依照當時《國土計畫法》討論的標準作因應。在第一版全國區域計畫完成時，新北市區域計畫也已接近完成，在中央都市計畫委員會幾近通過，僅剩環保署政策環評，即可完成。</p>
<p>《國土計畫法》立法過程中，新北市緊鑼密鼓地討論，持續參與。未來幾年，內政部及營建署將會陸續指導各縣市推動《國土計畫法》，各縣市國土計畫在於一O九年一併實施的規定下，新北市已提出草擬區域計畫。新北市《區域計畫法》擬定過程中每一次的工作會議，都有宜蘭、基隆、桃園、台北等代表參加。這個動作是很重要的，因為縣市的區域計畫在轉型為國土計畫時，絕不是只考慮單一縣市發展的期待而已，在發展特質上，要與鄰近縣市取得共識。</p>
<p><strong>分享區域溝通</strong><strong> </strong><strong>規劃因應</strong><strong> </strong><strong>調整準備</strong><strong> </strong></p>
<p>在討論過程中，難以達成共識的是未來開發的強度與未來發展的預測。新北市宜居人口推估，低標為四O三萬，高標是四三五萬，而國發會的推估是四百萬左右。在幾縣市相互討論後，新北市接受營建署等建議，訂定宜居人口在四二一至四二五萬之間。當時基隆市有意見；基隆對其地方的宜居人口抱有更高期待。可見每縣市的發展期待與其自然環境的差異並不一定呈正比，而未來國土計畫，是需要思考各縣市自然環境上的差異。</p>
<p>新北市已發佈實施新北市都市計畫細則，將沒必要或不需要負擔成本的容積獎勵取消，讓它回歸公益性。簡言之，容積獎勵必須回到對環境以及絕大多數市民的貢獻，連同綠建築的獎勵都取消，視之為義務。依照《區域計畫法》，新北市土地面積佔全國五點六七％。海域部分約三千平方公里，未來《海岸管理法》對縣市的規範，仍需與營建署等相關單位確認，在海岸線與海域定義上，還要與內政部取得共識。</p>
<p>將於民國一一五年整個計畫的架構中，從上位計畫指導，到空間發展共識、預測部分，要劃定策略發展地區，尤其環境敏感地區。對應《國土計畫法》中規定的環境敏感分級，新北市的區域計畫應可對應，可說已做好準備。</p>
<p> </p>
<p><strong>執行管理明確化 協商機制細緻化</strong></p>
<p>陳伸賢(新北市副市長、前水利署長)</p>
<p>國土計畫是由上而下或由下而上，先求有再求好，逐步調整，由粗而細。新北市區域計畫已是最快的，從區域計畫轉到國土計畫，對整個策略也已有構想。土地使用調整要符合環境容受，以儲備和創造適宜性及生態永續發展的能量，是新北市在區域計畫和未來轉型到國土計畫中努力的重點目標。至於未來中央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之間，對於區劃那條線要怎麼劃，要互相溝通。</p>
<p>為了使城市未來更符合相關注的綠色、低碳，新北市都市計畫施行細則已施行，新北市都已做了相關準備。例如，中央有《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新北市也有《能源管理法》，希望能減少熱島效應。</p>
<p><strong>政院擔負協調管理 海洋主管機關需設</strong></p>
<p>目前眾所關心的是二十一個子法，如何如期且執行。個人最擔心的是海洋資源區，海洋資源區比陸地大了許多，營建署絕不是海洋主管機關，海委會到底要不要成立，眾所關切。未來海域調查、規劃和執行單位的分工還有所欠缺。過去國發會負責國家中長期重大經建計畫績效斐然，建議行政院下設協調委員會，關注未來國土計劃對管理協調的問題。</p>
<p>至於民眾權益問題，需要溝通，劃設復育區或潛在敏感地區，都將影響民眾權益，因此賠償、補償標準與機制是很重要的。其他子法方面，關心的是公聽會如何設立和檢舉機制如何建置。將來國土計畫若期許太高，走的速度就慢。應該先行通過再將其細緻化，才能順利將《區域計畫法》轉接至《國土計畫法》的架構裡。</p>
<p><strong> </strong></p>
<p><strong>前瞻與專業 為國家方向機制定調</strong></p>
<p>李鴻源 (台大土木系教授、前內政部長)<strong> </strong></p>
<p>中央與地方的分工，跨專業與跨部門的整合很重要。營建署及內政部不太可能單打獨鬥，需要結合防災、農業、水利等許多不同的專業。要怎麼落實，我們的期許是什麼，是我今天要闡述的重點。我們今天都要忙著解決昨天的問題，氣候變遷、少子化、老人化的觀點都會影響國土利用、交通概念與都市概念，但今天沒有談是因為我們都清楚他們歸屬在不同主管機關。</p>
<p><strong>亡羊補牢需跨專業智庫</strong></p>
<p>根據過去經驗與觀察，發現一些為難之處，例如:</p>
<p>把八百萬人塞在桃園以北，若框架不架設好，將會產生城鄉差距問題，這些大原則由誰來定?不該僅是內政部營建署。</p>
<p>桃園航空城的規劃，我個人持保留態度，因為旁邊閒置的工業區一堆；淡江大橋要蓋了，對面有一個一期、二期空地。這其實是一件衝突的事情，為難之處就是到底誰來寫指引綱領(guidelines)。</p>
<p>包含高鐵通車，整個發展規模改變了，並沒有反映在國土使用上，行政中心到底要不要遷到中部去，用什麼命題、又由誰來命題? 中科、南科的缺水問題，先前在政府部門不好講，講了以後問題是後續要做什麼?</p>
<p>曾經請營建署計算土地容受力、土地乘載力；北、中、南、東各可以承載多少人，應該是整件事情的基本原則，如今北台灣算出來了，其他地方沒有動靜；而算出來後，後續我們要做什麼?過去經建會寫了一本氣候變遷報告，也劃了災害潛勢圖，作為規劃使用，但我們下一步要做什麼? 資訊中心已經把國土規劃資料整合成一個資料庫，內政部手上也有好多的資料庫，如何讓資料說話，如何讓資料變成一個政策、決策的依據。後面應有許多的專業支撐，但是在目前政府運作裡面是看不到的。過去國發會、營建署對話狀況並不好，又牽扯到其他部會，未來在《國土計畫法》的執行，行政院需要有一個定調機制。如先前所說，那幾個大的命題是誰要來命，否則國發會、營建署也很難執行。各部會間協調遠比想像困難，本位主義的想法嚴重，當初大埔案鬧得不可開交時，請營建署向工業局拿工業區資料都有困難，部會之間有衝突時，到底誰要來做決議? 合作、溝通常常陷入僵局。所以，如何把更大、更上位的東西加入，才能突顯這部法的重點。少子化、老人化、節能減碳都沒看到，我們真的需要將之融入在計畫法中。</p>
<p>我們可能需要一個跨專業的智庫，把政府的腦袋找回來。這部法如果前面的命題沒有談，最終可預想將與《區域計畫法》沒有差別；國家的大方向，對國家土地合理的使用與期許到底是什麼?這方向是欠缺的。資料的品質與尺度也非常重要，問題是資料庫的資料夠細緻嗎? 例如，海岸線的沖刷問題，交給水利署的話則會被限制在海岸以內思考，這樣的東西到底是誰要來告訴營建署? 我們應認真思考，既然對這部法有這麼高的期待，應該協助建立智庫，我們需要的是一個跨部會、跨專業的專業團隊。</p>
<p><strong> </strong></p>
<p><strong>行政分工 機制明朗 智庫中立</strong></p>
<p>華昌宜(台大城鄉所教授)</p>
<p>國土計畫法最早版本是土地使用管制，第二階段區域計畫法變成國土計畫法，其實就是國土空間法展策略的轉換，需要技術上的溝通；由於中央與地方間的隔閡，如何讓兩層級單位溝通至為重要。</p>
<p>無論國土計畫或是地方計畫，說明會都是預擬的草案，規劃的過程中，官、學、企業都要參與。部會間的溝通協調，成不成功除了要看個人，還要看相關的行政分工是否清楚，故應建立協調機制，起碼要有個政務委員主導，機關要清楚方向，行政院也應該要挪一部分資源注重此事。地方計畫的規劃與參與，機制程序應該要更為明朗。</p>
<p>以上問題各方都很清楚，各地方、各單位的權責分工定要清楚，但亦須互相合作，當中還需考慮效能與公平性的取捨問題。李教授提到的智庫，必須是中立、跨部會、跨政黨獨立的研究的機構。韓國的智庫(KEI)隸屬政府，機構比想像還大，研究資源六成由政府編列預算，四成經費須與外界競爭以維持活力。</p>
<p><strong> </strong></p>
<p><strong>開發許可制 使用許可制 大變革</strong></p>
<p>李永展(中華經濟研究院研究員)</p>
<p>有關國土白皮書，每兩年公布一次。日本做法也是依一樣，建議除了國土白皮書之外，另建立國土政策白皮書，搭配趨勢分析，如英國做氣候變遷風險評估，由副首相辦公室製作。</p>
<p>國土法第十一條規定，現階段由內政部擬訂、審議，建議「規劃建議區」，鼓勵各機關共同參與。第二十四條，以前為開發許可制度轉為使用許可，為一大變化，國土計畫法中，農三有機會變成城三，分區對調，現在通過的版本內「使用許可」最為重要，城鄉發展區做為第一類第二類使用，農三可否可轉變，國土法規定，不同分區間的變更只能透過變更國土計畫，五年一次「通盤檢討」，無法「臨時變更辦理」，不能化整為零，漫無節制的變更，應讓大眾更清楚知道。民間團體不需擔心以往開發許可弊端，將保育地區變成開發地區。</p>
<p>國土功能分區，現階段全國區域計畫環境汙染地區，無法管理財產與權利義務，假設六年的時程計畫為目標，兩年內建構國土計畫大原則，四年後各縣市彙整呈上中央審議成為國土功能分區圖。建立縣市、內政部、行政院審議會，並廣為宣傳。建議所有利害關係人，納入地方與中央層級。</p>
<p><strong>籌措國土永續發展基金</strong></p>
<p>依規定不能開發面積超過三成，基隆唯一例外，可開發三至五成，降低容積率，此例外情況應說明，並配合國土永續發展基金設立，補償機制，各縣市Down Zoning部分要由國土永續發展基金或回到各縣市管理。若牽涉到全國海洋資源保育應該由國家角度扛下去。</p>
<p>又如第四十三條政府應整合國土計畫相關之法人或機構，不該包生而不包養，我國相關機制相較於韓國仍有不足之處。又第三十八條明定罰則，中央查報法之罰則若為必要，務必檢討其人力配套。</p>
<p> </p>
<p><strong>時代腳步上 遠景 專業 共識</strong></p>
<p>劉欣蓉(淡江大學建築系助理教授)</p>
<p>過去我曾以積極方式遊說廢除都更條例，以回歸都市計畫。用都市計畫想像擬出來的都更條例，最大問題是沒跟上設計為導向的時代腳步，遇到問題時不同學科之間雞同鴨講。</p>
<p>就如臺北市政府社子島舉辦國際工作坊，被認為工作方向失敗，因為發展局不知道四個荷蘭專家提供的規劃架構。荷蘭進行規劃時，就是以設計為主，不僅有都市形式，還包含如何溝通。從經驗當中理解，特別在談國土計畫中非常重要的空間計畫時，以生活品質角度去塑造一個好的宜居的城市。建議全球化其實是全球在地化，國土規劃應將產業發展和政府部門一起結合設計。透過參與過程，讓國土計畫應有ㄧ個設計的想像，包括設計遠景、視野如何讓大家形成共識，才不會只是報告書，因此重點應放在如何得到共識。</p>
<p>由於建立願景、如何共識到協商公聽的專業能力不是；如目前國土計畫法第十二條條計畫擬訂，透過邀請學者專家民間團體舉辦座談會，送審前有公告展覽三十天舉行公聽會，為一典型模式；第二十四條、二十五條申請許可過程也要辦公開展覽；但第三十四條爭議訴訟還沒納入，未來如何處理還需討論。</p>
<p><strong>他山之石在細節</strong></p>
<p>案例供參考；曾於拜訪紐約市政府顧問，紐約市土地使用進行開發許可審議流程時，是以地方電子報方式宣導何為審議，再分為六階段公聽會過程。若由公部門提案，須徵詢社區意見，由都市計畫委員會召開公聽會，因為有許多爭議開發案，地區居民不願開發強度過高帶來衝擊。一個開發案，都市計畫委員會連續聽七小時正反意見，經整理交給市長、首長決定或否決，但議會也可以三分之二否決市長意見，到第五階段以前都各有ㄧ次公聽會。</p>
<p>案例二為哥倫比亞省為因應氣候變遷，當局製作土地規劃使用手冊，用字淺白寫給市民看，關鍵處是一定要有溝通策略，並以社區為基礎，規劃過程並納入不同的聲音。</p>
<p>案例三為西雅圖市華盛頓大學景觀學系長期與地方進行環境規劃設計，曾經舉辦為期兩天的工作坊，邀請大量當地居民，透過各種形式溝通。參與不僅是為社區營造街角花園，也在大尺度上討論系統性課題；前提是好的專業團隊能清楚的傳達資訊，但臺灣少有這樣團隊。去年協助文化部進行文化設施規劃，曾建議編經費找規劃團隊，結果卻找不到好規劃團隊。</p>
<p>若要讓國土計畫用參與形式具體落實，還有很多面相需要準備，建議透過大尺度的公民參與做為實驗。</p>
<p><strong>歸納建議</strong></p>
<p><strong>(一)</strong>國土計畫的施行，需要跨領域的對話及跨部會的整合，建議由行政院副院長統籌協調整合事務，並確定上位命題與方針。</p>
<p><strong>(二)</strong>國發會與內政部及相關部會應加強溝通，建請各部會空間發展構想，由國發會先行統合，供內政部進行國土計畫參考。</p>
<p><strong>(三)</strong>國土規劃相關圖資，應盡速盤點、整合及公開，規劃執行人力不足，主管機關應妥為因應。</p>
<p><strong>(四)</strong>盡速依法整合與指定專責國土研究與規則的法人或機構。</p>
<p><strong>(五)</strong>廣為宣導開發許可轉為使用許可，及說明國土功能分區劃設，並落實民眾參與。</p>
<p><strong>(六)</strong>應儘速成立海洋主管機關，以產出並統合海域基礎資料，俾供藍色國土規劃使用。</p>
<p><strong>(七)</strong>國土保育基金之籌措運用與罰則運作，應謹慎考量財務支應能力。</p>
<p> </p>
<p><strong>結語</strong></p>
<p>余範英(余紀忠文教基金會董事長)</p>
<p>氣侯變遷影響日劇，衝擊國內社會結構、宜居環境，少子化、高齡化、人口減少、韌性都市、節能減碳等新課題也已然經成形。當前重要課題，是如何調適國內的挑戰? 如何與國際接軌？遇到天災來臨、能源短缺、土地容受等問題，國土計劃內容與過程是否有足夠專業互動、滾動式地與民間對話。又於知識經濟發展加速，科技與資訊網絡精進的時代，政府如何能在國土空間變革中，啓動前瞻的循環經濟的新世代模式。</p>
<p> </p>
<p>策劃:邱文彥/余範英   編輯:賴祉維</p>
</div>
</div>]]></content:encoded>
    <dc:publisher>No publisher</dc:publisher>
    <dc:creator>基金會編輯</dc:creator>
    <dc:rights></dc:rights>
    
      <dc:subject>韌性城市</dc:subject>
    
    
      <dc:subject>國土規劃</dc:subject>
    
    <dc:date>2016-05-25T16:00:00Z</dc:date>
    <dc:type>事件</dc:type>
  </item>


  <item rdf:about="http://2021.yucc.org.tw:8080/yucc/news/domestic/20160407-1">
    <title>濕地養殖爭議 黑面琵鷺與漁民搶地？</title>
    <link>http://2021.yucc.org.tw:8080/yucc/news/domestic/20160407-1</link>
    <description>日前台南市議員陳朝來和700名台南七股、將軍漁民抗議內政部罔顧漁民權益，逕自將6698公頃土地劃為重要濕地，激烈警民衝突，議員痛批「鳥比人重要」，認為《濕地保育法》（簡稱《濕地法》）罔顧漁民權益，但這些溼地範圍幾乎全為公有地，也是黑面琵鷺重要棲息地與覓食區，漁民在公有地上進行養殖行為是否合法？如何落實濕地法，又能確保漁民權益？</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 xmlns:content="http://purl.org/rss/1.0/modules/content/"><![CDATA[<p><a href="http://www.newsmarket.com.tw/files/2016/04/%E9%BB%91%E9%9D%A2%E7%90%B5%E9%B7%BA%E4%BE%86%E5%8F%B0%E9%81%8E%E5%86%AC%E6%99%82%EF%BC%8C%E5%B8%B8%E6%96%BC%E6%BA%BC%E5%9C%B0%E4%B8%8A%E6%AD%87%E6%81%AF%E3%80%82%EF%BC%88%E5%9C%96%EF%BC%8F%E6%BD%98%E5%AD%90%E7%A5%81%E5%BD%B1%EF%BC%89.jpg" style="text-align: center; "><img alt="黑面琵鷺來台過冬時，常於溼地上歇息。（圖／潘子祁影）" class="lazy-loaded size-medium wp-image-83621" height="440" src="http://www.newsmarket.com.tw/files/2016/04/%E9%BB%91%E9%9D%A2%E7%90%B5%E9%B7%BA%E4%BE%86%E5%8F%B0%E9%81%8E%E5%86%AC%E6%99%82%EF%BC%8C%E5%B8%B8%E6%96%BC%E6%BA%BC%E5%9C%B0%E4%B8%8A%E6%AD%87%E6%81%AF%E3%80%82%EF%BC%88%E5%9C%96%EF%BC%8F%E6%BD%98%E5%AD%90%E7%A5%81%E5%BD%B1%EF%BC%89-660x440.jpg" width="660" /></a><a href="http://www.newsmarket.com.tw/files/2016/04/%E9%BB%91%E9%9D%A2%E7%90%B5%E9%B7%BA%E4%BE%86%E5%8F%B0%E9%81%8E%E5%86%AC%E6%99%82%EF%BC%8C%E5%B8%B8%E6%96%BC%E6%BA%BC%E5%9C%B0%E4%B8%8A%E6%AD%87%E6%81%AF%E3%80%82%EF%BC%88%E5%9C%96%EF%BC%8F%E6%BD%98%E5%AD%90%E7%A5%81%E5%BD%B1%EF%BC%89.jpg" style="text-align: center; "></a><span style="text-align: center; ">黑面琵鷺來台過冬時，常於溼地上歇息。（圖／潘子祁影）</span></p>
<div class="text_exposed_show">
<h3><strong>重要濕地全是公有地，為何有漁民抗議？</strong></h3>
<p>直接攤開<a href="http://wetland-tw.tcd.gov.tw/WetLandWeb/news-info.php?id=2096">曾文溪口重要濕地保育利用計畫（草案）</a>來看，號稱3000公頃的重要濕地範圍，有72.5%屬曾文溪流域，實際陸域範圍只占27.4%、共822公頃，全部都屬台江國家公園的公有地，但其中東魚塭地區（七股十份）則由台南市政府管轄，而重要濕地範圍內實際上都有牡蠣、文蛤的養殖活動。</p>
<p>水利署主任秘書王藝峰表示，要在河川區（行水區、河道）上養殖得經申請、許可才可進行，不過管理曾文溪的第六河川局目前正進行水體檢測，近一年內並無核准養殖活動；換言之，一年內曾文溪口的養殖活動均屬非法。</p>
<p>至於陸上公有地的養殖活動則較為尷尬。該區一部分為黑面琵鷺的棲息地，每年僅5月15日到8月15日能從事經濟漁撈活動；但東側的東魚塭地區則為牠們的覓食區，可以「終年適度使用」，而此地也早已是漁民從事養殖的領域。</p>
<p>為強化管理，農業局森林及自然保育科長楊錦樹說，舊縣府便於2009年和漁民訂立養殖契約、收取租金，讓東魚塭的76戶漁民成為合法租戶，雖然其中未必都有許可證，但市府表示，即使無照也不影響養殖權。</p>
<figure class="alignnone wp-caption" id="attachment_83620" style="text-align: center; "><a href="http://www.newsmarket.com.tw/files/2016/04/IMG_2734.jpg"><img alt="IMG_2734" class="lazy-loaded size-medium wp-image-83620" height="440" src="http://www.newsmarket.com.tw/files/2016/04/IMG_2734-660x440.jpg" width="660" /></a><a href="http://www.newsmarket.com.tw/files/2016/04/IMG_2734.jpg"></a>攝影/蔡金助</figure>
<h3><strong>漁民：國家公園掛牌後限制多 </strong></h3>
<p>不過居住於東魚塭（地名十份）隔壁、三股里的林應鴻表示，當地民眾之所以忿忿不平，「禍根」埋於當年台江國家公園成立前，許多政府官員曾親口承諾會照顧當地漁民生活；但掛牌上路後，卻對漁民經濟行為有諸多限制。</p>
<p>他說，像要以怪手修整堤防，結果卻遭國家公園開罰；而他自己在潟湖區經營休閒漁船，因在沙灘上搭設簡易棚架而遭國家公園裁罰，「這樣要怎麼做生意？」</p>
<p><a href="https://www.tjnp.gov.tw/ckfinder/userfiles/files/20140522-5.pdf">另一份來自2014年台江國家公園的會議紀錄中，</a>漁民反應為何合法養魚，但卻不斷受到國家公園地目變更限制，過去幾年漁民和政府的信任關係消磨，因此漁民對這次再度劃設濕地反彈，林應鴻直言「內政部的說詞都是在騙人。」</p>
<h3><strong>國家公園：黑面琵鷺數量有外移趨勢</strong></h3>
<p>台江國家公園研究員蔡金助認為，即便開放東魚塭供漁民養殖，且限制必須是淺坪養殖，但多數漁民不養虱目魚而是文蛤，導致黑面琵鷺因食物來源減少而遷出到鄰近的嘉義、高雄；從城鄉分署的報告中也顯示，台南數量雖仍居全國之冠，2015年達1490隻，但嘉義、高雄數量增加比率各自有32%和37%，是台南的2倍以上。</p>
<p><a href="http://www.newsmarket.com.tw/blog/42045/">過去他曾在該地區倡導以海水淺坪式養殖虱目魚</a>，也就是水深及膝、最多不深於1公尺，密度約1公頃5到8千尾。不僅因不用地下水、密度低，被視為友善的飼養方式；加上過冬前捕撈完畢，讓留在池中的虱目魚可供黑面琵鷺食用，捕撈的虱目魚又加工成自有，以「黑琵牌」罐頭，打造出成功的人鳥共生模式。</p>
<p>相較於虱目魚池兼顧生態與保育，文蛤池則無法提供黑面琵鷺足夠食物，是否符合濕地保育經濟模式也就引來質疑。</p>
<figure class="alignnone wp-caption" id="attachment_83618" style="text-align: center; "><a href="http://www.newsmarket.com.tw/files/2016/04/%E6%B7%BA%E5%9D%AA%E9%A4%8A%E6%AE%96%E7%9A%84%E8%99%B1%E7%9B%AE%E9%AD%9A%EF%BC%8C%E5%9C%A8%E5%86%AC%E5%AD%A3%E5%89%8D%E6%8E%A1%E6%94%B6%E5%BE%8C%EF%BC%8C%E9%A4%98%E7%95%99%E7%9A%84%E8%99%B1%E7%9B%AE%E9%AD%9A%E5%8F%88%E5%8F%AF%E4%BE%9B%E9%BB%91%E9%9D%A2%E7%90%B5%E9%B7%BA%E9%A3%9F%E7%94%A8%EF%BC%8C%E6%98%AF%E4%BA%BA%E9%B3%A5%E5%85%B1%E7%94%9F%E7%9A%84%E5%85%B8%E5%9E%8B%E6%A1%88%E4%BE%8B%E3%80%82%EF%BC%88%E5%9C%96%EF%BC%8F%E8%94%A1%E9%87%91%E5%8A%A9%E6%8F%90%E4%BE%9B%EF%BC%89.jpg"><img alt="淺坪養殖的虱目魚，在冬季前採收後，餘留的虱目魚又可供黑面琵鷺食用，是人鳥共生的典型案例。（圖／蔡金助提供）" class="lazy-loaded size-medium wp-image-83618" height="440" src="http://www.newsmarket.com.tw/files/2016/04/%E6%B7%BA%E5%9D%AA%E9%A4%8A%E6%AE%96%E7%9A%84%E8%99%B1%E7%9B%AE%E9%AD%9A%EF%BC%8C%E5%9C%A8%E5%86%AC%E5%AD%A3%E5%89%8D%E6%8E%A1%E6%94%B6%E5%BE%8C%EF%BC%8C%E9%A4%98%E7%95%99%E7%9A%84%E8%99%B1%E7%9B%AE%E9%AD%9A%E5%8F%88%E5%8F%AF%E4%BE%9B%E9%BB%91%E9%9D%A2%E7%90%B5%E9%B7%BA%E9%A3%9F%E7%94%A8%EF%BC%8C%E6%98%AF%E4%BA%BA%E9%B3%A5%E5%85%B1%E7%94%9F%E7%9A%84%E5%85%B8%E5%9E%8B%E6%A1%88%E4%BE%8B%E3%80%82%EF%BC%88%E5%9C%96%EF%BC%8F%E8%94%A1%E9%87%91%E5%8A%A9%E6%8F%90%E4%BE%9B%EF%BC%89-660x440.jpg" width="660" /></a><a href="http://www.newsmarket.com.tw/files/2016/04/%E6%B7%BA%E5%9D%AA%E9%A4%8A%E6%AE%96%E7%9A%84%E8%99%B1%E7%9B%AE%E9%AD%9A%EF%BC%8C%E5%9C%A8%E5%86%AC%E5%AD%A3%E5%89%8D%E6%8E%A1%E6%94%B6%E5%BE%8C%EF%BC%8C%E9%A4%98%E7%95%99%E7%9A%84%E8%99%B1%E7%9B%AE%E9%AD%9A%E5%8F%88%E5%8F%AF%E4%BE%9B%E9%BB%91%E9%9D%A2%E7%90%B5%E9%B7%BA%E9%A3%9F%E7%94%A8%EF%BC%8C%E6%98%AF%E4%BA%BA%E9%B3%A5%E5%85%B1%E7%94%9F%E7%9A%84%E5%85%B8%E5%9E%8B%E6%A1%88%E4%BE%8B%E3%80%82%EF%BC%88%E5%9C%96%EF%BC%8F%E8%94%A1%E9%87%91%E5%8A%A9%E6%8F%90%E4%BE%9B%EF%BC%89.jpg"></a>淺坪養殖的虱目魚，在冬季前採收後，餘留的虱目魚又可供黑面琵鷺食用，是人鳥共生的典型案例。（圖／蔡金助提供）</figure>
<h3><strong>徐承堉：應實際調查養殖是否干擾濕地？</strong></h3>
<p>其實東魚塭直接照射出《濕地法》的困境。儘管該法已明文指出，重要濕地範圍內的農、漁、鹽、建築等經濟使用，除非嚴重影響濕地，否則可以維持現況的原則；但漁民擔憂的恐怕是一旦被劃入濕地範圍，政府將加諸更多限制，未來生計會受影響。</p>
<p>對此湧昇海洋總經理徐承堉認為，濕地養魚議題必須跳開模糊的法律問題，應從現實著手，詳實調查該地養殖活動是否會干擾濕地生態：</p>
<p>「如果會，那得思考該如何讓漁民在異地得以維生，成為合法業者。」如此才能兼顧經濟生計，又實踐《濕地法》的立法精神；否則永遠維持現狀，不僅讓《濕地法》失能，更無力導正這近35%在法律上較曖昧的養殖魚業者，而「他們的養殖方式、流向不明，是潛在的食安風險。」</p>
<p>不過徐承堉也坦言盤整工作「吃力不討好」，儘管《濕地法》賦與中央劃設權限，但地方政府、民意代表受於選票壓力，才形成中央推不動、地方漠視怠惰的慘況；除非地方居民意識到合法養殖、環境責任與個人經濟利益權衡的重要性，才有可能突破現有困境。</p>
<h3><strong>範圍不會更改，但城鄉分署將加強溝通</strong></h3>
<p>儘管遭陳朝來和漁民抗議，城鄉分署海岸復育課代理課長廖明珠仍說濕地範圍經劃設後不會更改；但因民意反彈，後續一定會再辦說明會對民眾說明，並採納各界對區位內使用方式的看法。</p>
<p>而面對議員批評中央未盡溝通之責、罔顧民生，她也只低調回應「應是溝通落差造成誤解。」她也同時重申《濕地法》允許維持現狀的精神；只是未來重要濕地範圍內要進行工程、營建工廠等利用計畫，則需向城鄉分署申請，經專家學者、社會人士審查通過後才能進行。</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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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c:publisher>No publisher</dc:publisher>
    <dc:creator>基金會編輯</dc:crea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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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c:subject>友善環境</dc:subject>
    
    
      <dc:subject>國土規劃</dc:subject>
    
    
      <dc:subject>民眾參與</dc:subject>
    
    
      <dc:subject>產業與開發</dc:subject>
    
    
      <dc:subject>水水台灣</dc:subject>
    
    
      <dc:subject>農村農地</dc:subject>
    
    
      <dc:subject>海洋環境與資源</dc:subject>
    
    
      <dc:subject>永續發展</dc:subject>
    
    <dc:date>2016-04-06T16:00:00Z</dc:date>
    <dc:type>新聞</dc:typ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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