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ml version="1.0" encoding="utf-8" ?>
<rdf:RDF xmlns:rdf="http://www.w3.org/1999/02/22-rdf-syntax-ns#" xmlns:dc="http://purl.org/dc/elements/1.1/" xmlns:syn="http://purl.org/rss/1.0/modules/syndication/" xmlns="http://purl.org/rss/1.0/">




    



<channel rdf:about="http://2021.yucc.org.tw:8080/yucc/search_rss">
  <title>余紀忠文教基金會</title>
  <link>http://2021.yucc.org.tw:8080/yucc</link>

  <description>
    
            These are the search results for the query, showing results 1 to 15.
        
  </description>

  

  

  <image rdf:resource="http://2021.yucc.org.tw:8080/yucc/logo.png"/>

  <items>
    <rdf:Seq>
      
        <rdf:li rdf:resource="http://2021.yucc.org.tw:8080/yucc/news/foreign/20210426-1"/>
      
      
        <rdf:li rdf:resource="http://2021.yucc.org.tw:8080/yucc/news/foreign/20210318-1"/>
      
      
        <rdf:li rdf:resource="http://2021.yucc.org.tw:8080/yucc/news/domestic/20210310-1"/>
      
      
        <rdf:li rdf:resource="http://2021.yucc.org.tw:8080/yucc/news/foreign/20210310-5"/>
      
      
        <rdf:li rdf:resource="http://2021.yucc.org.tw:8080/yucc/news/foreign/20210310-2"/>
      
      
        <rdf:li rdf:resource="http://2021.yucc.org.tw:8080/yucc/news/foreign/20210310-3"/>
      
      
        <rdf:li rdf:resource="http://2021.yucc.org.tw:8080/yucc/news/domestic/20210308-4"/>
      
      
        <rdf:li rdf:resource="http://2021.yucc.org.tw:8080/yucc/news/domestic/20210308-3"/>
      
      
        <rdf:li rdf:resource="http://2021.yucc.org.tw:8080/yucc/news/20210223-1"/>
      
      
        <rdf:li rdf:resource="http://2021.yucc.org.tw:8080/yucc/news/20210222-3"/>
      
      
        <rdf:li rdf:resource="http://2021.yucc.org.tw:8080/yucc/news/foreign/20210219-4"/>
      
      
        <rdf:li rdf:resource="http://2021.yucc.org.tw:8080/yucc/news/foreign/20210113-3"/>
      
      
        <rdf:li rdf:resource="http://2021.yucc.org.tw:8080/yucc/news/foreign/20201216-1"/>
      
      
        <rdf:li rdf:resource="http://2021.yucc.org.tw:8080/yucc/news/foreign/20201215-1"/>
      
      
        <rdf:li rdf:resource="http://2021.yucc.org.tw:8080/yucc/news/foreign/20201215-2"/>
      
    </rdf:Seq>
  </items>

</channel>


  <item rdf:about="http://2021.yucc.org.tw:8080/yucc/news/foreign/20210426-1">
    <title>歐盟管理網路平台服務的新思維</title>
    <link>http://2021.yucc.org.tw:8080/yucc/news/foreign/20210426-1</link>
    <description>歐盟自2018年5月正式執行的「一般資料保護規範（GDPR）」到2020年12月所公布的「數位服務法（DSA）」和「數位市場法（DMA）」等法案。從外界看來，這些都像是在對國外的大型企業進行管制及約束，實則是歐盟為了配合發展「數位單一市場」的規劃，對歐盟會員國境內的業者、現在與未來要進歐盟市場的跨國業者進行區分、定義，對不同規模的網路服務業者、平台服務業者進行「法遵」的要求，不再只要求業者「自律」，進一步要求業者們明確落實法遵制度。</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 xmlns:content="http://purl.org/rss/1.0/modules/content/"><![CDATA[<p class="poput_txt poput_div" style="text-align: justify; ">在網際網路發展的初期，各國政府並沒有多注意相關的發展，直到近來出現了全球政府幾乎無法介入的恐怖主義擴散、不實資訊影響選舉結果、跨國電子商務的糾紛與稅務法規等相關問題。</p>
<p class="poput_txt poput_div" style="text-align: justify; ">歐盟自2018年5月正式執行的「一般資料保護規範（GDPR）」到2020年12月所公布的「數位服務法（DSA）」和「數位市場法（DMA）」等法案。從外界看來，這些都像是在對國外的大型企業進行管制及約束，實則是歐盟為了配合發展「數位單一市場」的規劃，對歐盟會員國境內的業者、現在與未來要進歐盟市場的跨國業者進行區分、定義，對不同規模的網路服務業者、平台服務業者進行「法遵」的要求，不再只要求業者「自律」，進一步要求業者們明確落實法遵制度。</p>
<p class="poput_txt poput_div" style="text-align: justify; ">歐盟理事會於2020年12月通過為打擊恐怖主義、組織犯罪及兒童性虐待等犯罪行為，對加密通訊採取安全管制，並向網路服務業者、技術團隊、研究單位徵求建議。由於管理當局認為網路犯罪資訊都會通過加密的通訊軟體來傳遞，在犯罪行為發生後，執法單位需要針對跨國網路犯罪進行十分困難的網路蒐證，也依賴國與國之間所簽署的法律互助協定。</p>
<p class="poput_txt poput_div" style="text-align: justify; ">全球因受新冠疫情影響，許多國際研討會、討論會皆配合防疫政策改為線上舉辦。筆者於3月11日參與了歐盟議員Dr. Patrick Breyer所主持的線上研討會，討論歐盟執委會準備立法強制規定電子郵件、即時通訊、線上聊天室服務提供者以程式掃瞄、判斷加密通訊頻道中是否有涉及兒童性虐待相關犯罪訊息的法案進度，並和參與者討論如何回覆歐盟執委會的線上公開諮詢問卷，影響新興法案不侵犯隱私。Dr. Patrick Breyer也提到，由於未來可能以人工智慧程式掃瞄，有可能因為誤解字義、學習程度不足或偏見使無辜的網路使用者蒙受不白之冤，又或是未來可能會面臨主事者濫權而侵犯使用者隱私的風險。其他與會者也提問如果未來法案成立，那關於管轄的主權會僅限於歐盟境內？若是伺服器在其他的國家？或是上傳資訊、閱讀資訊的人在非歐盟成員國時，該如何處理？這些都是待解的問題。</p>
<p class="poput_txt poput_div" style="text-align: justify; ">然而，觀察到歐盟執委會從立法前公開向相關利害關係人收集意見，到提供一個讓業者遵循的方向、步驟的法案或規範，希望網路平台及服務業者可以在發展事業同時就能守法，建立可公開檢視的內容管理原則或對加密通訊的處理，避免業者以「法律沒有說不能做，所以可以做」為藉口而發生爭議。</p>
<p class="poput_txt poput_div" style="text-align: justify; ">我國同樣也面臨前述的各種爭議事件，且無全面性的法制管理，僅對各種網路上的各種問題建立或修改相關的法律，對於預防發生事件則著重在通報機制，避免有心人士任意通報，且加重執行人員的工作負荷，使他們疲於奔命或反覆解釋，形成治標而不治本的情況。加上因國際地位不明，不易與其他國家簽定法律互助協定。在個人資料保護上，缺乏獨立且專責的個人資料保護單位，在加密通訊或是任何新科技所發展的通訊管理上，也缺乏讓相關業者建立法遵概念的遵循原則。</p>
<p class="poput_txt poput_div" style="text-align: justify; ">我國政府的管理態度是以相關法律及其權責單位優先，但修法或立法之前，若相關部會願意提出並形成讓網路平台及服務業者可依據的處理原則，協助其建立法遵概念，亦能讓使用者知道政府對管制網路平台及服務的高度、態度與決心，日後也較容易立法管理相關產業。</p>
<p class="poput_txt poput_div" style="text-align: justify; ">藉由歐盟立法的案例與程序已見管理當局在產業與市場發展上，提供法遵的依循方向讓企業參考遵循，我國政府部會及民間組織可參考整個立法、公開徵求、提供意見的過程，思考政府如何管制各種網路服務平台與內容，並與各方利害關係人在法規管制、人權保護與產業發展之間尋求均衡的共識。</p>]]></content:encoded>
    <dc:publisher>No publisher</dc:publisher>
    <dc:creator>admin</dc:creator>
    <dc:rights></dc:rights>
    
      <dc:subject>歐盟</dc:subject>
    
    
      <dc:subject>數位時代</dc:subject>
    
    
      <dc:subject>科技</dc:subject>
    
    
      <dc:subject>數位轉型</dc:subject>
    
    
      <dc:subject>全球化</dc:subject>
    
    
      <dc:subject>法規</dc:subject>
    
    
      <dc:subject>公與義</dc:subject>
    
    
      <dc:subject>國外新聞</dc:subject>
    
    <dc:date>2021-04-25T17:00:00Z</dc:date>
    <dc:type>新聞</dc:type>
  </item>


  <item rdf:about="http://2021.yucc.org.tw:8080/yucc/news/foreign/20210318-1">
    <title>各國尋求共通基礎 穩步打造央行數位貨幣</title>
    <link>http://2021.yucc.org.tw:8080/yucc/news/foreign/20210318-1</link>
    <description>觀察國際間的數位貨幣發展，除了沒有主權貨幣背景的比特幣、以太幣和Libra幣，主要國家已有各自的央行數位貨幣發展政策與步調，主要係考量各自的國情因素。即便各國步調態度不一，但美、加、英、歐、日、瑞士及瑞典7家央行與國際清算銀行（BIS）於2020年共同訂定「CBDC基本原則與核心特徵」，充分顯現數位貨幣議題的重要性已被各國貨幣當局所重視。</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 xmlns:content="http://purl.org/rss/1.0/modules/content/"><![CDATA[<p>觀察國際間的數位貨幣發展，除了沒有主權貨幣背景的比特幣、以太幣和Libra幣（已於2021年1月改名為Diem，本文仍以Libra稱之），主要國家已有各自的央行數位貨幣發展政策與步調，主要係考量各自的國情因素。即便各國步調態度不一，但美、加、英、歐、日、瑞士及瑞典7家央行與國際清算銀行（BIS）於2020年共同訂定「CBDC基本原則與核心特徵」，充分顯現數位貨幣議題的重要性已被各國貨幣當局所重視。有趣的是，民主國家普遍因各自國情且考量眾多風險因素而無法迅速決行，但中國則呈現截然不同的迅速發展樣貌。</p>
<p>有國家信用背書，由各國央行推出的央行數位貨幣（CentralBank Digital Currency, CBDC）幣值更加穩定，具有法幣的效力，不像之前的虛擬貨幣有較高的上下波動幅度，更加速推動民眾接受的信心。</p>
<p>IMF在《A Survey of Research on Retail Central Bank Digital Currency》報告中做的分類比較，可以發現，在各種數位貨幣中，只有包含「中央銀行發行」條件的數位貨幣，才能稱得上是「央行數位貨幣」。進一步比較，可以發現這麼多種虛擬貨幣中，只有CBDC等同現金，是由中央銀行所發行，具有法償效力，背後有央行的儲備與官方的主權支撐，地位等同法定貨幣，先天上已具有比其他種類虛擬貨幣更高的位階。觀察國際間的央行數位貨幣發展，各國已有各自的發展政策與步調，根據BIS在2020年對各國中央銀行進行的調查，全球已有8成的中央銀行在探索CBDC。</p>
<p>值得一提的是，全球推動無現金化社會最迅速的瑞典央行尚未拍板決定發行電子克朗（e-krona），惟為因應該國現金使用持續減少，該行已於2020年2月啟動先導試驗，開發並試驗相關技術解決方案；預計2021年2月完成，並將視需要延長計畫時程（最多可再延長6年）。瑞典預計在2023年3月前完成無現金化的目標，據統計，瑞典在2020年只有約9％的人口使用實體貨幣。</p>
<p>綜合觀察眾多國家央行腳步，中國、南韓與巴哈馬央行腳步較為迅速，美國是由管理顧問公司埃森哲（Accenture）帶頭研究聯準會發行虛擬貨幣的可行性，歐洲國家的態度也偏向正面，不過歐美主要工業國家都是抱持穩扎穩打的態度，並不求快。新興市場國家發展CBDC的主要考量則在於推動普惠金融，讓更多人能享受金融服務。</p>
<p>IMF訂定「全球穩定幣」的統一監管標準</p>
<p>即便各國步調與態度不一，但美、加、英、歐、日、瑞士及瑞典7家央行與BIS已於2020年10月共同訂定「CBDC基本原則與核心特徵」，充分顯現數位貨幣的重要性已被各國貨幣當局所重視。IMF在2020年10月也發表聲明，宣布將攜手World Bank、BIS和G20旗下FSB共同設計對「全球穩定幣」（Global Stablecoins, GSC）的統一監管標準，預計2022年7月生效。凸顯有國家信用做後盾的央行虛擬貨幣將較以往數位貨幣更加穩定、更有規範，也加速推動民眾接受的信心。我國中央銀行也正進行第二階段「通用型CBDC試驗計畫」，鄰近的中國也積極推動Digital Currency Electronic Payment（DCEP）的發展。</p>
<p>數位貨幣是影響到下個世代的深遠議題，Libra幣的推出以及中國的快速試點給世界各國央行帶來很大的衝擊與催化，中國的DCEP計畫把一切交易軌跡掌握在當局手上，凸顯中共當局發展金融科技，背後是以全面控制數據作為戰略目標，與一般認知歐美國家著重個人隱私權與個資保護有很大的不同。當然，CBDC是給人使用的，最值得關切的重點仍在於貨幣的本質、背後的「國家主權」，以及相關的「信任」與習慣等人性問題。</p>
<p>展望未來，前述瑞典的低現金使用狀況短期內不會在全球範圍內複製，部分原因是並非所有人都能獲得相關技術支援。例如，根據GSMA的數據，目前全球網路普及率為59％，而截至2019年底，由於缺乏覆蓋，經濟負擔或數位技術等因素限制，仍有51％的人無法使用行動網路。另外，有些人還是無法改變長久以來使用現金的習慣，根據ING的研究，儘管從2017年到2020年現金使用量呈現下降趨勢，仍有7成的歐洲人將其用於日常生活。最末，現金使用量無疑將隨著年輕世代的增加而持續下降，但是很難說它何時會在全球範圍內被新興的CBDC所取代。</p>]]></content:encoded>
    <dc:publisher>No publisher</dc:publisher>
    <dc:creator>admin</dc:creator>
    <dc:rights></dc:rights>
    
      <dc:subject>全球化</dc:subject>
    
    
      <dc:subject>金融</dc:subject>
    
    
      <dc:subject>公與義</dc:subject>
    
    
      <dc:subject>央行</dc:subject>
    
    
      <dc:subject>國內新聞</dc:subject>
    
    
      <dc:subject>國外新聞</dc:subject>
    
    
      <dc:subject>數位貨幣</dc:subject>
    
    
      <dc:subject>數位轉型</dc:subject>
    
    <dc:date>2021-03-17T19:00:00Z</dc:date>
    <dc:type>新聞</dc:type>
  </item>


  <item rdf:about="http://2021.yucc.org.tw:8080/yucc/news/domestic/20210310-1">
    <title>台灣攜手日本澳洲研究單位 研發量子電腦</title>
    <link>http://2021.yucc.org.tw:8080/yucc/news/domestic/20210310-1</link>
    <description>台灣半導體研究中心積極展開跨國合作，除與加拿大多倫多大學合作車用設計研發，同時與日本及澳洲研究單位合作，投入前瞻的量子電腦相關研發。</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 xmlns:content="http://purl.org/rss/1.0/modules/content/"><![CDATA[<p>國家實驗研究院旗下台灣半導體研究中心與日本產業技術總合研究所合作，開發新型電晶體結構，將有助量產2奈米以下線寬的新一代半導體，獲日本與台灣媒體高度關注。</p>
<p>關於台日半導體的合作，《日本經濟新聞》中文網撰文報導，指出兩單位在2018年起即展開合作，日方提供擅長的材料開發知識，和堆疊異種材料等技術，而臺方則是提供試製技術，以及異質材料堆疊電晶體的設計等協助。</p>
<p>報導指出，與過去的電晶體相比，新的結構的電晶體性能高、面積小，有助製造2<a href="https://www.epochtimes.com/b5/tag/%e5%a5%88%e7%b1%b3.html">奈米</a>以下線寬的新一代半導體；此次開發的新型電晶體，預計應用在2024年以後的先進半導體。</p>
<p>日本產業技術總合研究所表示，這項技術是全球獨步的，目前規劃在未來3年內，向民間企業轉讓技術，實現商用化。</p>
<p>報導也指出，台灣與日本的半導體合作往來不僅於此，台灣的晶圓代工龍頭台積電也在日本進行先進製程的布局，台積電日前公告赴日本投資定案，將在日本投資設立100%持股子公司，實收資本額不超過186億日圓，約1.86億美元，擴展三維晶片（3DIC）材料研究，預計今年完成。</p>
<p>而關於台積電的製程突破進度，3奈米預計在今年試產，預計2022年下半年量產；台積電規劃3奈米採用鰭式場效電晶體（FinFET）架構，而2奈米之後轉向環繞閘極（GAA）架構。</p>
<p>台灣半導體研究中心主任葉文冠表示，這次與日本產業技術總合研究所的合作，除提升中心的研發能量，貼近產業界脈動，展現研發腳步與業界接近，同時訓練半導體高階人才。</p>
<p>葉文冠說，台灣半導體研究中心展開跨國合作已長達6年到7年，除日本產業技術總合研究所，中心還與比利時微電子研究中心（IMEC）在5G及物聯網相關光通訊領域合作，與法國原子能署電子暨資訊技術實驗室合作三維（3D）堆疊。</p>
<p>台灣半導體研究中心並與多倫多大學合作車用設計研發，葉文冠說，中心還與日本及澳洲研究單位接觸近1年，將共同投入前瞻的量子電腦相關研發，為產業未來發展預作準備。</p>
<p>葉文冠表示，中心與國內產業界也有多項合作計畫，與半導體廠在材料、車用高壓半導體及新記憶體等領域合作。</p>]]></content:encoded>
    <dc:publisher>No publisher</dc:publisher>
    <dc:creator>admin</dc:creator>
    <dc:rights></dc:rights>
    
      <dc:subject>數位轉型</dc:subject>
    
    
      <dc:subject>國外新聞</dc:subject>
    
    
      <dc:subject>國內新聞</dc:subject>
    
    
      <dc:subject>全球化</dc:subject>
    
    
      <dc:subject>公與義</dc:subject>
    
    
      <dc:subject>量子</dc:subject>
    
    
      <dc:subject>數位時代</dc:subject>
    
    
      <dc:subject>科技</dc:subject>
    
    
      <dc:subject>量子電腦</dc:subject>
    
    
      <dc:subject>半導體</dc:subject>
    
    
      <dc:subject>供應鏈</dc:subject>
    
    <dc:date>2021-03-09T19:00:00Z</dc:date>
    <dc:type>新聞</dc:type>
  </item>


  <item rdf:about="http://2021.yucc.org.tw:8080/yucc/news/foreign/20210310-5">
    <title>陸強攻七大國安領域</title>
    <link>http://2021.yucc.org.tw:8080/yucc/news/foreign/20210310-5</link>
    <description>美中科技戰未歇，美媒指出，大陸「十四五」規劃提出加快發展人工智慧、晶片、量子計算等七個涉及國安的科技領域，在與美國的科技競賽中加大賭注，此舉頗有與美國競爭、甚至決戰國家安全的意味。</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 xmlns:content="http://purl.org/rss/1.0/modules/content/"><![CDATA[<p><section class="article-content__editor" style="text-align: justify; ">
<p><a href="https://udn.com/search/tagging/2/%E8%8F%AF%E7%88%BE%E8%A1%97" rel="華爾街"><span>華爾街</span></a>日報中文網報導，大陸政府5日提交大陸全國人大審議的「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2035年遠景目標綱要（草案）」中，提出今後5年研發支出將以每年7%以上的速度成長。</p>
<p>規劃還列出被認為對 「國家安全和全面發展 」至關重要的七個戰略領域，包括<b>人工智慧、量子計算、積體電路、基因和生物技術研究、神經科學以及航太</b>。</p>
<p>根據規劃，大陸擬建立國家實驗室並加強學術項目，以孵化和扶持其中一些技術。疫苗、深海探索和語音識別也被列為發展目標。</p>
<p>大陸總理李克強5日在政府工作報告中也提到，將修訂法規和政策，支持風險資本流入初創企業，增加銀行貸款並擴大稅收優惠以鼓勵研發；其中大陸中央本級基礎研究支出今年將成長10.6%，並制定十年行動。</p>
<p>對照美國近年對大陸科技發展的制約舉動，更凸顯<a href="https://udn.com/search/tagging/2/%E5%8C%97%E4%BA%AC" rel="北京"><span>北京</span></a>強調基礎研究，有突破美國圍堵的目的。</p>
<p>報導說，中國大陸的科技力量已經愈來愈壯大，美國史丹福大學本月的一份報告說，在AI相關期刊引用量上，中國大陸最近超過了美國。而據研究機構國際商業策略公司，截至去年底，中國大陸可能有69萬個5G基站投入使用，美國只有五萬個；而大陸最新五年規劃設定目標將5G用戶比例提高到50%以上，並為6G網路奠定基礎。</p>
<p>華爾街日報分析，大陸當局在規劃及施政方針提出加大基礎研究力度，有與美國競爭的意味；事實上，科學研究領域被視為技術進步的關鍵，但大陸傳統上在這個領域卻落後於美國。</p>
<p>大陸要在研發上追趕美國仍有許多挑戰，例如在基礎研究和研發經費方面，大陸就被「比下去」。</p>
<p>人民日報援引大陸科技部官員指出，大陸去年在基礎研究方面支出為人民幣1500億元（約235億美元）。相較之下，美國國家科學基金會去年的一份報告指出，2018年美國在基礎研究方面的支出達970億美元，約占美國研發總支出的17%。</p>
<p> </p>
<p> </p>
<p> </p>
</section><section class="keywords" id="keywords" style="text-align: justify; "><br />
<div></div>
</section></p>
<div class="ads-all udn-ads" id="news_txtdown" style="text-align: center; "></div>]]></content:encoded>
    <dc:publisher>No publisher</dc:publisher>
    <dc:creator>admin</dc:creator>
    <dc:rights></dc:rights>
    
      <dc:subject>生技醫療</dc:subject>
    
    
      <dc:subject>數位轉型</dc:subject>
    
    
      <dc:subject>國外新聞</dc:subject>
    
    
      <dc:subject>全球化</dc:subject>
    
    
      <dc:subject>公與義</dc:subject>
    
    
      <dc:subject>量子</dc:subject>
    
    
      <dc:subject>數位時代</dc:subject>
    
    
      <dc:subject>科技</dc:subject>
    
    
      <dc:subject>量子電腦</dc:subject>
    
    
      <dc:subject>中國</dc:subject>
    
    
      <dc:subject>中國五年規劃</dc:subject>
    
    <dc:date>2021-03-09T18:45:00Z</dc:date>
    <dc:type>新聞</dc:type>
  </item>


  <item rdf:about="http://2021.yucc.org.tw:8080/yucc/news/foreign/20210310-2">
    <title>量子計算機研發：美國領先，但中國急起直追</title>
    <link>http://2021.yucc.org.tw:8080/yucc/news/foreign/20210310-2</link>
    <description>有望給新一代計算機帶來革新的「量子計算機」的研究開發正在全球掀起熱潮。領先者是美國，但最近中國迅速追趕。日本經濟新聞（中文版：日經中文網）以熟悉專利申請和研究資金獲得額等分析的日本Astamuse的數據為基礎，嘗試剖析了主要國家的動向。</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 xmlns:content="http://purl.org/rss/1.0/modules/content/"><![CDATA[<p style="text-align: justify; ">量子計算機的研究此前以理論和軟體領域為中心，自從生成屬於基本單位的「量子位」的微細加工技術取得進展的2010年前後開始，硬體方面的研究也正式啟動。Astamuse通過調查2009～2018年這10年各國投入的研究經費發現，全球總額達到約80億美元，按國別來看，美國為10億6000萬美元，金額最高。</p>
<p> </p>
<p><figure class="photo_right" style="float: right; text-align: justify; "><a href="https://pgw.udn.com.tw/gw/photo.php?u=https://uc.udn.com.tw/photo/2021/02/19/2/11715877.jpg&amp;x=0&amp;y=0&amp;sw=0&amp;sh=0&amp;sl=W&amp;fw=250&amp;exp=3600&amp;exp=3600" rel="prettyPhoto[pp_gal]"><img src="https://pgw.udn.com.tw/gw/photo.php?u=https://uc.udn.com.tw/photo/2021/02/19/2/11715877.jpg&amp;x=0&amp;y=0&amp;sw=0&amp;sh=0&amp;sl=W&amp;fw=250&amp;exp=3600&amp;exp=3600" /></a>
<div class="photo_pop"></div>
</figure></p>
<p> </p>
<p><span style="text-align: justify; ">在美國，除了自黎明期開始展開研究的麻省理工學院（MIT）之外，近年來加利福尼亞大學和馬里蘭大學等獲得鉅額的研究經費。加利福尼亞大學擁有借助與美國谷歌的共同研究、於2019年首次驗證顯示出超高速計算性能的「量子霸權」的John Martinis教授。該大學獲得的研究經費達到1億3900萬美元，在按研究機構來看的世界排行榜中位列第2位。馬里蘭大學獲得的研究經費為8600萬美元，在上述排行榜中居第6位。</span></p>
<p style="text-align: justify; "><span>按國別來看，英國為8億3000萬美元，投入了僅次於美國的大量研究經費。該國較早制定了量子計算機的研究計劃，選擇主要大學展開重點投資。以在各研究機構的排行榜中居第1位的牛津大學（獲得的研究經費達到2億7900萬美元）為代表，倫敦大學學院（9700萬美元）排在第5位，約克大學（7400萬美元）排在第7位，在前10個機構中，英國的大學佔據5個席位。</span></p>
<p style="text-align: justify; "><span>迎頭直追美英的是中國。在中國，以被稱為「量子科技之父」的潘建偉教授所屬的中國科學技術大學（中科大）為核心基地，阿里巴巴等大型IT企業參加了共同研究。中科大獲得的研究經費達到1億300萬美元，躋身全球排行榜的第4位。</span></p>
<p style="text-align: justify; "><span>潘教授的團隊2020年宣佈繼谷歌之後實現了量子霸權。開發了採用光子的自主方式的量子計算機「九章」。據稱，對於最尖端的超級計算被認為需要6億年才能解答的問題，「九章」僅以200秒成功解答。</span></p>
<p style="text-align: justify; "><span>中國科技水平以驚人的速度提高，這也讓現在掌握主導權的美國的警惕感加強。與以往力爭建設高速信息通信網和振興奈米技術的時期一樣，美國2018年在以量子計算機為核心的量子信息科學領域敲定了國家戰略，實施了在5年裡最多投入13億美元的美國《國家量子倡議法案》。希望以此守住優勢。</span></p>
<p style="text-align: justify; "><span>一方面，中國也將量子信息科學列入「國家重點研發計劃」，計劃投入與美國相同水平的研究經費。圍繞量子計算機的中美主導權之爭今後或將日趨激烈。</span></p>
<p style="text-align: justify; "><span>從其他各國的研究投資來看，澳大利亞為3億美元，排在第4位，第5位是投入2億3000萬美元的日本。澳大利亞擁有很多與美英各大學具有人脈關係的研究者，新南威爾士大學和昆士蘭大學等的量子計算機研究活躍。新南威爾士大學獲得的研究經費達到1億3700萬美元，躋身世界排行的第3位。</span></p>
<p> </p>
<p><figure class="photo_right" style="float: right; text-align: justify; "><a href="https://pgw.udn.com.tw/gw/photo.php?u=https://uc.udn.com.tw/photo/2021/02/19/2/11715893.jpg&amp;x=0&amp;y=0&amp;sw=0&amp;sh=0&amp;sl=W&amp;fw=250&amp;exp=3600&amp;exp=3600" rel="prettyPhoto[pp_gal]"><img src="https://pgw.udn.com.tw/gw/photo.php?u=https://uc.udn.com.tw/photo/2021/02/19/2/11715893.jpg&amp;x=0&amp;y=0&amp;sw=0&amp;sh=0&amp;sl=W&amp;fw=250&amp;exp=3600&amp;exp=3600" /></a>
<div class="photo_pop"></div>
</figure></p>
<p> </p>
<p><span style="text-align: justify; ">日本方面，NEC於1999年取得在世界上首次生成利用超導元件的量子位的成果，為這個領域的研究進展作出貢獻。但是，之後未能取得較大成果，大學的研究規模也較小。Astamuse通過調查2009～2020年獲得日本政府的研究經費（科學研究經費補貼）的機構後發現，獲得金額最多的是東京大學，為10億6000萬日圓，其次是名古屋大學（9億6000萬日圓）和理化學研究所（8億4000萬日圓）。</span></p>
<p style="text-align: justify; "><span>日本2020年制定了「量子技術創新戰略」，為了避免落後於世界潮流，終於啟動了提出中長期目標的日本國家項目。將圍繞量子計算機、量子加密通信、量子傳感和量子材料這4個領域在主要研究機構設置基地，展開重點投資。日本政府將2020年度的相關預算定為約340億日圓，增至2019年度的2倍，但與中美相比仍顯得遜色。日本今後能否與世界並肩推進研究？相關戰略將成為關鍵。</span></p>
<p style="text-align: justify; ">如果按申請者的所在國觀察量子計算機相關專利的申請件數（對象期間為2001～2018年），美國達到1852件，數量最多，與排在第2位的中國（1354件）一起明顯超過其他國家。日本（590件）居第3位，加拿大（451件）居第4位，韓國（151件）居第5位。</p>
<p style="text-align: justify; ">從專利申請較多的機構來看，加拿大的初創企業D-Wave Systems以298件高居首位。其次是IBM（290件）和谷歌（190件）等美國企業。</p>
<p style="text-align: justify; ">D-Wave Systems作為2011年率先推出量子計算機的企業而聲名大振。該公司採用了東京工業大學的特聘教授西森秀稔等人1998年開發的名為「量子退火(Quantum annealing)」的方式。從提出方案開始，「量子門方式（Quantum gate）」就被認為在理論上具有萬能性，但存在難以提高量子位的集成度的課題。退火方式用於尋找最佳組合的計算等，用途有限，但具有容易提高集成度的優點。D-Wave於2020年上市的最新機型「advantage」具備超過5000個量子位，發展到現在量子門方式的約100倍的規模。</p>
<p style="text-align: justify; ">在日本企業中，除了居第6位的NTT（89件）之外，東芝（76件）和NEC（61件）躋身前十。NEC還向 D-Wave出資，力爭掌握量子計算機和傳統超級計算機相結合的「混合技術」。</p>
<p style="text-align: justify; ">量子計算機將對未來的産業和經濟變革産生影響，蘊藏著影響國力的力量。主要國家均將其定位為重要戰略，對於人才的培育和應用開拓等領域，或將持續展開積極投資。</p>
<p style="text-align: justify; "> </p>
<p style="text-align: justify; ">日本經濟新聞（中文版：日經中文網）永田好生</p>
<p style="text-align: justify; "><strong>本文轉載自<a href="https://zh.cn.nikkei.com/?n_cid=NKCHA049" target="_blank">日經中文網</a></strong></p>]]></content:encoded>
    <dc:publisher>No publisher</dc:publisher>
    <dc:creator>admin</dc:creator>
    <dc:rights></dc:rights>
    
      <dc:subject>數位轉型</dc:subject>
    
    
      <dc:subject>國外新聞</dc:subject>
    
    
      <dc:subject>全球化</dc:subject>
    
    
      <dc:subject>公與義</dc:subject>
    
    
      <dc:subject>量子</dc:subject>
    
    
      <dc:subject>中美貿易戰</dc:subject>
    
    
      <dc:subject>科技</dc:subject>
    
    
      <dc:subject>量子電腦</dc:subject>
    
    
      <dc:subject>中國</dc:subject>
    
    <dc:date>2021-03-09T18:00:00Z</dc:date>
    <dc:type>新聞</dc:type>
  </item>


  <item rdf:about="http://2021.yucc.org.tw:8080/yucc/news/foreign/20210310-3">
    <title>中美競爭新密碼技術主導權</title>
    <link>http://2021.yucc.org.tw:8080/yucc/news/foreign/20210310-3</link>
    <description>美國最早將於2021年確定互聯網密碼的新標準技術。未來有望實現的高性能量子計算機也難以破解的加密技術將被選為標準技術。中國十分重視機密信息管理，希望讓使用專用通信設備的其他通信技術進入國際標準。圍繞未來網路安全的主導權之爭日趨激烈。</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 xmlns:content="http://purl.org/rss/1.0/modules/content/"><![CDATA[<p><span>在網購和虛擬貨幣等各種網上交易中，為了防止個人信息和交易信息等重要數據洩露，往往會使用技術轉換為密碼。目前主流的RSA密碼應用了中學數學的「質因數分解」，確保安全性的依據是破解密碼需要龐大的計算量。就算使用最新的超級計算機，也需要好幾千年的時間。</span></p>
<p>量子計算機擅長進行質因數分解。如果未來性能不斷提高的話，有可能會在幾個小時內破解現有密碼。有人預測，量子計算機最早將於2030年前後投入使用，因此需要開發新一代加密技術。美國國家標準技術研究院（NIST）出於對網路安全的擔憂，提出了2031年以後不能直接使用現有加密技術的警告。<span> </span></p>
<p>美國國家標準技術研究院在2016年向世界各地的研究人員公開徵集新加密技術。最初的候選技術接近50項，該研究院花費3年多的時間，基於安全性和易用性進行了討論，並於2020年7月精選出4項技術。這些候選技術均需要解決複雜的數學問題，量子計算機也無法破解。預計最後會從中選出1～2項候選技術。</p>
<p>提供最終候選技術方案的4個小組，分別來自美國高通、美國英特爾、瑞士的IBM蘇黎世研究院等，各國企業及大學的研究人員名列其中。幾乎全都來自歐美，部分採用了日本NTT的技術。在第一輪評選中，東芝、日本情報通信研究機構及KDDI綜合研究所的3個提案入選，但在第二輪評選中全部落選。中國的提案也全部落選。</p>
<p>美國國家標準技術研究院在網上公佈了最終候選技術的詳細信息，讓全球的研究人員破解和尋找漏洞。如果沒有問題，就算是獲得認證，將成為國際標準的依據。</p>
<p>日本應該會引進美國國家標準技術研究院確定的技術。預定2023年對政府採購時推薦的加密技術清單進行修訂。歐洲也很可能追隨美國。</p>
<p>美國擁有以GAFA為首的全球領先的互聯網企業。新一代的加密技術確定後，世界各國也很可能使用同樣的加密技術。</p>
<p><img src="https://zh.cn.nikkei.com/images/2020/10/1021/1021-09-1-M.jpg" /></p>
<p>而中國在國際標準上瞄準的是需要專用通信網的「量子密碼通信」技術。第三方竊聽必定會留下痕跡，能夠始終確保安全，避免數據洩露。在政府機構及金融等信息機密性高的領域存在需求。</p>
<p>中國在截止到2020年的「十三五」國家科技創新規劃中，將量子計算機和量子密碼通信列為重大項目。已在北京和上海之間構建了約2000公里的量子通信網路。</p>
<p><span>作為制定通信等國際標準的國際機構，國際電信聯盟（ITU）正在推進量子密碼通信的標準化工作。2019年確定了主體框架，現在正在確定詳細內容。基於中日韓提案的技術有可能成為標準。參與相關工作的東芝核心研究人員谷澤佳道指出，「中國有具體網路實證的積累和經驗，影響力很大」。</span></p>
<p><span>國際標準化組織（ISO）已于2019年開始根據中國的提案制定量子密碼通信安全性的相關國際基準，預計2022年1月確定。</span></p>
<p><span>印度調查公司The Insight Partners的統計數據顯示，量子加密通信市場每年增長39％，到2027年將達到約20億美元。比起市場性，中國似乎更看重機密信息管理等安全保障方面的效果。</span></p>
<p><img src="https://zh.cn.nikkei.com/images/2020/10/1021/1021-09-2-M.jpg" /></p>
<p> </p>
<p><strong>日本經濟新聞（中文版：日經中文網）大越優樹</strong></p>
<p><strong><strong>版權聲明：日本經濟新聞社版權所有</strong></strong></p>]]></content:encoded>
    <dc:publisher>No publisher</dc:publisher>
    <dc:creator>admin</dc:creator>
    <dc:rights></dc:rights>
    
      <dc:subject>數位轉型</dc:subject>
    
    
      <dc:subject>國外新聞</dc:subject>
    
    
      <dc:subject>全球化</dc:subject>
    
    
      <dc:subject>公與義</dc:subject>
    
    
      <dc:subject>量子</dc:subject>
    
    
      <dc:subject>科技</dc:subject>
    
    
      <dc:subject>量子電腦</dc:subject>
    
    
      <dc:subject>中國</dc:subject>
    
    <dc:date>2021-03-09T17:30:00Z</dc:date>
    <dc:type>新聞</dc:type>
  </item>


  <item rdf:about="http://2021.yucc.org.tw:8080/yucc/news/domestic/20210308-4">
    <title>四大產業國家隊成形 產學提醒分散資源</title>
    <link>http://2021.yucc.org.tw:8080/yucc/news/domestic/20210308-4</link>
    <description>為打造「護國群山」，國發會宣布推動四個國家隊，包括新世代半導體、5G、離岸風電及精準醫療，以提高台灣產業關鍵地位及強化經濟韌性。經濟部官員指出，包括半導體、5G及離岸風電，自2017年起就已規劃，經過美中貿易戰及疫情，目前在台灣都已形成國家隊，今年將以政策進一步鞏固自主性，延續台廠回台契機。</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 xmlns:content="http://purl.org/rss/1.0/modules/content/"><![CDATA[<h4>「埃米世代半導體計畫」 5年63億輔導廠商</h4>
<p style="text-align: justify; ">新世代半導體及5G方面，國發會指出，將以3大主軸為核心，包括推動beyond 1奈米半導體先進製程、推出3~5項國際級系統解決方案、打入國際電信設備及系統供應商，推動國內業者與國際大廠合作發展ORAN（開放網路架構）標準的5G產品，爭取納入國際供應鏈。國發會表示，「未來將運用台灣半導體設備、材料支出分居全球第1、2優勢，吸引供應商在台落地，形成新世代半導體供應鏈生態系」。</p>
<p style="text-align: justify; ">經濟部則表示，為維持後摩爾定律時代製程先進，今年正式執行5年期「埃米世代半導體計畫」，以63億元前瞻經費輔導廠商掌握關鍵設備與材料以及促進與關鍵外商技術合作，減少對外依賴，硬體方面從材料、設備、設備介面三線展開。</p>
<h4>5G專網國家隊啟動 進軍500億產值運用</h4>
<p style="text-align: justify; ">設備自主方面，今年補助2.5億元，讓目前有競爭力的設備廠直接進入台積電、聯電、日月光等大廠產線上驗證，若通過則直接參與生產。關鍵材料方面，輔導廠商開發日本管制的半導體材料如基板材料、光阻等，希望今年能至少自製一項。</p>
<p style="text-align: justify; ">5G方面，經濟部表示，去年已啟動5G專網國家隊，進軍今年500億產值的應用。經濟部技術處與仁寶、廣達、明泰、雲達、遠傳、中華電信及工研院等共同建立5Ｇ自主供應鏈，在產業上整合網通、伺服器、系統商、營運商建置專網生態系，目前已打造包括北流VR360、工業物聯網智慧工廠等，並整合90家業者成立5G垂直應用聯盟。</p>
<h4>國內風場開發練兵 爭取亞太風電大餅</h4>
<p style="text-align: justify; ">離岸風電，國發會指出，配合離岸風場潛力場址開發商推動腳步，國內離岸風電國家隊逐步成軍，包括以中鋼為首的Wind Team及以台船公司為首的Marine Team，現已分別與國際風電開發商在風力機組、水下基礎、電力設施、海事工程船舶等4大領域進行策略聯盟，建立本土風電能量。</p>
<p style="text-align: justify; ">國發會表示，希望國內風場開發，累積台廠練兵經驗，搭上全球綠色經濟浪潮，爭取日本、越南等亞太區域風電大餅。</p>
<p style="text-align: justify; ">經濟部則表示，透過2018年風場遴選所要求的國產化進程，今年起併網風場正式邁入第一階段國產化，是首批使用國產塔架、水下基礎及電力設施的風場；第二階段將於2023年啟動，引入風機零組件、海事工程、安裝與運輸。而區塊開發規劃最快4月釋出，目前正在討論國產化方案，將以目前的27項為基準，討論是否給予業者更大彈性。</p>
<h4>運用AI醫療科技 發展精準醫療</h4>
<p style="text-align: justify; ">精準醫療方面，國發會指出，台灣ICT及醫療產業基礎穩健，加上基因、健保巨量資料庫，若能運用於AI醫療科技，有助於發展「精準醫療」產業。</p>
<p style="text-align: justify; ">工研院推估，2020年全球精準健康市場規模約3,198億美元，2025年預估達5,847億美元，年複合成長率12.8％；台灣2020年精準健康市場規模約87.5億台幣，2025年估142億元，年複合成長率10.2％。國發會指出，目前國內科技大廠，如鴻海、研華、華碩等都積極投入研發，加上國內生醫、科技人才齊備，盼借助國內產業優勢，掌握高齡化趨勢衍生的龐大醫療商機。</p>
<h4>四大國家隊現況</h4>
<h4>半導體產值破3兆 晶圓代工、封測全球第一</h4>
<p style="text-align: justify; ">台灣半導體業去年產值達3.22兆元、年增20.9%，首度突破3兆元，其中龍頭廠台積電約占3分之1。在台積電的磁吸效應下，台灣半導體業群聚效應高於其他國家，晶圓代工、封測居全球第1，IC設計排名第2，也吸引國外半導體設備與材料商紛來台投資設廠。</p>
<p style="text-align: justify; ">台灣半導體業經過近40年的成長茁壯，從IC設計、晶圓代工、封測等產業鏈成形，產值逐年增長。受惠疫情加速數位轉型，加上台灣防疫相對做得好，吸引各國來台投產晶圓代工，產能供不應求，帶動產業鏈更加活絡，產值激增；預期今年將延續去年榮景，台灣半導體業產值可望續創歷史新高、年增近1成。</p>
<p style="text-align: justify; ">（記者洪友芳）</p>
<h4>5G企業專網潛力大 2020年產值估500億</h4>
<p style="text-align: justify; ">看好5G企業專網龐大潛力，由經濟部主導的5G企業專網國家隊在2020年9月正式成立。根據經濟部資料，5G企業專網到2022年產值可達台幣500億元，而整體10大垂直產業受5G帶動的ICT（資通訊）投資，2030年會達到1.5兆美元（約42兆台幣）。</p>
<p style="text-align: justify; ">4G時代，通訊設備多被國際大廠壟斷，而5G時代，台廠在相關基礎建設、小型基地台等著墨較深，可望因5G專網有更大優勢。看好5G發展，在經濟部推動下，中華電信、遠傳整合國內供應鏈，分別成立5G國家隊，「中華電信領航隊」已在台北流行音樂中心利用5G結合VR技術直播演唱會；「遠傳5G先鋒隊」則以車聯網為主，帶動5G相關產業鏈。</p>
<p style="text-align: justify; ">5G企業專網國家隊由經濟部整合國內網通、伺服器、系統商、營運商等業者，共同投入5G專網開發，統一標準且相互串聯，建立自主供應鏈，預計自主供應鏈到2022年產值可達500億元。（記者王憶紅）</p>
<h4>風電國家隊成軍 今年正式邁入國產化</h4>
<p style="text-align: justify; ">台灣在「非核家園」政策願景下，規劃2025年再生能源發電占2成，並以太陽光電、離岸風電為主力，其中離岸風電於2025年累計設置5.7GW、太陽光電20GW；第3階段區塊開發則自2026年起，規劃每年釋出1GW規模，2035年估將累計建置15.7GW離岸風電。</p>
<p style="text-align: justify; ">配合離岸風場潛力場址開發商推動腳步，國內離岸風電國家隊逐步成軍，包括以中鋼為首的Wind Team、以台船公司為首的Marine Team，已分別與國際開發商進行策略聯盟。</p>
<p style="text-align: justify; ">今年起併網風場正式邁入第1階段國產化，是首批使用國產塔架、水下基礎及電力設施的風場。第2階段將於2023年啟動，引入風機零組件、海事工程、安裝與運輸。而區塊開發規劃最快於4月釋出，目前正在討論國產化方案。（吳佳穎、黃佩君）</p>
<h4>ICT產業優勢 助攻精準醫療發展</h4>
<p style="text-align: justify; ">精準醫療是新興醫療模式，主要是對症下藥，針對個人量身訂做醫療方式，避免醫療資源浪費，並達到預防保健的目標。台灣有健全的健保制度，完善的醫療體系，以及全球數一數二的資通訊產業，台灣發展精準醫療相對有潛力。</p>
<p style="text-align: justify; ">精準醫療產業鏈由上至下包含檢測、診斷、治療、監測，包括基因定序、檢測、AI輔助診療、數位影像檢測、標靶藥物、細胞治療、手術機器人，甚至智慧醫院、病房、照護等，都算是廣泛的精準醫療，因此範圍相當廣大。</p>
<p style="text-align: justify; ">目前精準醫療多以癌症為重點研發領域，其中基因檢測又是主要的關鍵，國內基因檢測相關公司包括創源、慧智、世基、威健生技，但多屬於小而美的公司，各有利基點；至於數位影像檢測則有安克生醫、明基醫、醫揚等公司；細胞治療則有訊聯、三顧、長聖、宣捷等，但仍處於起步階段。</p>]]></content:encoded>
    <dc:publisher>No publisher</dc:publisher>
    <dc:creator>admin</dc:creator>
    <dc:rights></dc:rights>
    
      <dc:subject>產業與開發</dc:subject>
    
    
      <dc:subject>生技醫療</dc:subject>
    
    
      <dc:subject>全球化</dc:subject>
    
    
      <dc:subject>前瞻計劃</dc:subject>
    
    
      <dc:subject>綠色經濟</dc:subject>
    
    
      <dc:subject>國內新聞</dc:subject>
    
    
      <dc:subject>能源</dc:subject>
    
    
      <dc:subject>科技</dc:subject>
    
    
      <dc:subject>公與義</dc:subject>
    
    
      <dc:subject>半導體</dc:subject>
    
    
      <dc:subject>數位轉型</dc:subject>
    
    
      <dc:subject>供應鏈</dc:subject>
    
    <dc:date>2021-03-08T06:00:00Z</dc:date>
    <dc:type>新聞</dc:type>
  </item>


  <item rdf:about="http://2021.yucc.org.tw:8080/yucc/news/domestic/20210308-3">
    <title>周延鵬》打造護國群山的三個關鍵</title>
    <link>http://2021.yucc.org.tw:8080/yucc/news/domestic/20210308-3</link>
    <description>孚創雲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鴻海前法務長周延鵬於《經濟日報》撰文指出，台積電之所以被譽為「護國神山」，除了大家熟悉的創辦人、經營團隊及其他特殊因素外，其中有三項重要因素：投資優質人才、投資發展先進製程技術、投資專利申請、維護、組合管理，甚至購買優質專利以及建構嚴密的營業秘密保護措施。</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 xmlns:content="http://purl.org/rss/1.0/modules/content/"><![CDATA[<p>一年來，因台積電<a href="https://money.udn.com/common/systex_login/desktop/2330" target="_blank">（2330）</a>在美中貿易和科技戰所凸顯的產業與邊緣政治關鍵角色、5奈米以下製程技術的領先以及晶片短缺的重要供應商而被譽為「護國神山」，產官學界旋即呼應台灣要打造成「護國群山」，藉以保護台灣，提升台灣地位。而台積電何以居「護國神山」地位，拿誰來打造「護國群山」，是來真的，還是短暫口號，值得究竟。</p>
<p>台積電之所以被譽為「護國神山」，除了大家熟悉的創辦人、經營團隊及其他特殊因素外，其中有三項重要因素：<strong>首先是投資優質人才，無論量與質，較多的優質人才始能實現技術、願景與使命；次則年年投資發展先進製程技術，例如</strong><strong>2020</strong><strong>年研發費用約</strong><strong>29.59</strong><strong>億美元，占營收</strong><strong>8.5%</strong><strong>；三則年年投資專利申請、維護、組合管裡甚至購買優質專利以及建構嚴密的營業秘密保護措施。</strong></p>
<p>這些主要因素成就了台積電成為「護國神山」，亦即它具有國際產業鏈、供應鏈及價值鏈的市場地位以及實質影響力。</p>
<p>反觀，這三項因素對於資通訊、半導體、光電、生技、汽車、機械等產業業者就相形捉襟見肘，而對於傳統產業及金融產業，則更難矣。但筆者認為沒有悲觀的理由，只要任何產業業者（包括幾家新創業者），在過去40年台灣積累的基礎，亦有機會從小山或大山成為高山，再聚為群山。</p>
<p>而要將小山、大山和高山聚成「護國群山」，當然要務實紮根於下述三項因素：</p>
<p>投資人才：包括研發、國際銷售、國際經營、商業模式設計、數位化等人才，而這些人才不僅足以勝任今天的轉型升級，而且也能勝任明天的各類業務跨國營運。<strong>但真正優質人才是在全球逐水草而居的，若企業沒有足以吸引人的真實願景，以及也具備養育用留的優質環境與薪酬福利條件，仍繼續維持現有低薪結構，有實力或潛力的鳳凰豈肯飛往。</strong></p>
<p>投資技術：除極少數企業涉及應用研究外，台灣企業就技術的投資，大多是跟隨者，侷限於已問世產品的產品發展與工程、設計。<strong>因此，台灣企業須認真看待基礎研究與運用研究的投資與耕耘，而不能再短線淺碟式對待技術的發展。</strong></p>
<p>此外，投資前瞻技術，並不意味者凡事都自己來，而是要將投資技術的模式，擴及到投資併購海外有新技術、新產品的公司以及運用開放創新模式委託海外第三方研發或者從第三方獲取技術移轉或智慧財產授權。</p>
<p><strong>投資專利及營業秘密保護：台灣企業在各國申請專利為數不少，但只有數量，而沒有可以「撼動產業」並「咬人」的高品質高價值專利，事實上現有專利投資大多是浪費的。</strong></p>
<p>再者，台灣企業大多數是沒有投資建立專業且嚴密的營業秘密保護措施，也導致許多寶貴的營業秘密隨者人員流動而流失，或者隨者業務往來提供給客戶和供應商。</p>
<p>三者，台灣企業對專利業務涉及的，幾乎限於初階的申請、維護或迴避設計業務而已。<strong>因此，台灣企業需要進入到高階的專利生命周期管理、專利組合布局管理、專利風險管理、專利品質與價值管理、運用</strong><strong>AI</strong><strong>數據分析等新一輪的深度才行。</strong></p>
<p><strong>（作者是孚創雲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鴻海前法務長）</strong></p>
<p><strong><span>（孚創雲端公司：</span><a href="http://www.inquartik.com.tw/" target="_blank">www.inquartik.com.tw</a><span>）</span></strong></p>]]></content:encoded>
    <dc:publisher>No publisher</dc:publisher>
    <dc:creator>admin</dc:creator>
    <dc:rights></dc:rights>
    
      <dc:subject>數位轉型</dc:subject>
    
    
      <dc:subject>全球化</dc:subject>
    
    
      <dc:subject>國內新聞</dc:subject>
    
    
      <dc:subject>經濟</dc:subject>
    
    
      <dc:subject>公與義</dc:subject>
    
    
      <dc:subject>智財權</dc:subject>
    
    
      <dc:subject>半導體</dc:subject>
    
    
      <dc:subject>供應鏈</dc:subject>
    
    <dc:date>2021-03-08T05:00:00Z</dc:date>
    <dc:type>新聞</dc:type>
  </item>


  <item rdf:about="http://2021.yucc.org.tw:8080/yucc/news/20210223-1">
    <title>澳洲堅持立法要求支付新聞費用，臉書讓步將解除封鎖</title>
    <link>http://2021.yucc.org.tw:8080/yucc/news/20210223-1</link>
    <description>澳洲一名資深議員今天表示，儘管澳洲政府強制Alphabet Inc旗下谷歌（Google）及臉書公司支付費用予新聞媒體的法案引起這兩大科技巨頭反彈，政府仍不會妥協。而澳洲總理莫里森 (Scott Morrison) 周六 (20 日) 表示，在 Facebook 禁止澳洲用戶分享新聞而導致緊張之後，目前已經重回談判桌</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 xmlns:content="http://purl.org/rss/1.0/modules/content/"><![CDATA[<p>路透社報導，臉書公司（Facebook）強烈抗議相關法案，並於上週斷然封鎖平台上所有新聞內容，以及多個州政府和緊急部門帳號。澳洲參議院預計今天對這項法案進行辯論，其中最資深議員之一表示，不會做出進一步修正。</p>
<p>澳洲財政部長伯明罕（Simon Birmingham）向澳洲廣播公司（Australia Broadcasting Corp）表示：「按照現況來看，這項法案能取得適當平衡。」伯明罕指出，這項法案現行形式確保「澳洲新聞組織產製的新聞內容能夠且應該被支付費用，並透過公平且合法的方式執行」。另外他也強調，臉書沒理由不能效法Google。</p>
<p>Google和臉書雖對這些法令抱怨連連，但Google上週做出讓步，與幾個澳洲最大媒體簽下協議，包括一份與媒體大亨梅鐸（Rupert Murdoch）旗下新聞集團（News Corp.）簽訂的全球協議。</p>
<p>臉書代表今天拒絕對立法一事置評。眾院上週通過這項立法，該法案在參院也獲得多數議員支持。</p>
<p>另一方面，臉書上週槓上澳洲政府，持續封鎖平台上的新聞內容。澳洲衛生部今天宣布，未來將不會在臉書上投放廣告。衛生部長韓特（Greg Hunt）昨天表示，衛生部仍將付費宣傳疫苗接種，只是不會在臉書上宣傳。據法新社消息，澳洲將開始推廣新上路的2019冠狀病毒疾病（COVID-19）疫苗接種活動，公眾宣傳費用近2000萬美元，目的在促進民眾接種，並對抗氾濫的反疫苗陰謀論。</p>
<p>面對澳洲政府強硬的態度，最新消息指出，臉書已與<a href="https://udn.com/search/tagging/2/%E6%BE%B3%E6%B4%B2">澳洲</a>政府達成協議，將恢復讓澳洲用戶瀏覽和分享新聞。臉書紐澳地區總經理伊斯頓（William Easton）23日發出聲明表示，未來幾天內，會解除對在臉書澳洲平台上分享新聞的限制，並說「對澳洲政府已同意許多改變和保證能解決我們的核心問題，感到滿意」。</p>
<p>來源:聯合報/中央社</p>]]></content:encoded>
    <dc:publisher>No publisher</dc:publisher>
    <dc:creator>基金會編輯</dc:creator>
    <dc:rights></dc:rights>
    
      <dc:subject>監控資本主義</dc:subject>
    
    
      <dc:subject>數位轉型</dc:subject>
    
    
      <dc:subject>國外新聞</dc:subject>
    
    
      <dc:subject>社群媒體</dc:subject>
    
    
      <dc:subject>公與義</dc:subject>
    
    
      <dc:subject>媒體</dc:subject>
    
    <dc:date>2021-02-22T16:00:00Z</dc:date>
    <dc:type>新聞</dc:type>
  </item>


  <item rdf:about="http://2021.yucc.org.tw:8080/yucc/news/20210222-3">
    <title>臉書在澳洲的博弈：互聯網巨頭如何顛覆傳統媒體</title>
    <link>http://2021.yucc.org.tw:8080/yucc/news/20210222-3</link>
    <description>上周四（2月18日），數百萬澳大利亞人一覺醒來，發現一個截然不同的臉書（Facebook）：沒有任何新聞的版本。
一夜間，臉書禁止澳大利亞用戶在平台分享或查看新聞內容。澳洲草擬法案讓科技巨頭為新聞內容付費，臉書做出了這一回應。臉書在短短幾年成為許多用戶獲取新聞的平台。它對一些新聞編輯室的編輯和招聘決定發揮著巨大影響，使其被描述為 「不在場的編輯」。它究竟如何鞏固自己作為全球一大新聞源的地位</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 xmlns:content="http://purl.org/rss/1.0/modules/content/"><![CDATA[<p class="e1cc2ql70 bbc-24hirk-Paragraph" dir="ltr">毫無疑問，臉書已成為許多新聞消費者的重要社交網絡平台。<span>根據路透社研究所的一份報告，在2018年至2020年期間，高達40%的澳大利亞人使用臉書獲取新聞，並使其成為該國最受歡迎的新聞社交媒體和消息平台。</span></p>
<p class="e1cc2ql70 bbc-24hirk-Paragraph" dir="ltr">這些科技公司在媒體領域的主導地位一直備受關注。<span>2018年，澳大利亞市場監管機構就谷歌和臉書對媒體和廣告領域的競爭影響展開調查。</span><span>澳大利亞競爭和消費者委員會（ACCC）的調查發現，大型科技巨頭奪取了在媒體領域絶大部分收入和利潤。如今，在澳大利亞媒體每100澳元（56英鎊；77美元）的數字廣告收入中，有81澳元收入谷歌和臉書囊中。</span></p>
<p class="e1cc2ql70 bbc-24hirk-Paragraph" dir="ltr">鑒於科技公司與媒體之間的這種不平衡，該委員會表示，應出台一項行為凖則以實現公平競爭。<span>該草案要求科技公司為內容付費，不過未明確應付數額。它還將使新聞公司能以集團的方式與科技公司就內容如何出現在新聞源和搜索結果中談判。</span></p>
<p class="e1cc2ql70 bbc-24hirk-Paragraph" dir="ltr">澳洲政府認為，科技巨頭應向新聞編輯室支付一筆 「公平」的新聞費用。它對這種市場干預的理由是，澳大利亞陷入困境的新聞行業正在掙扎，而一個強大的媒體對公眾利益和民主至關重要。<span>但臉書表示，它拒絶任何要求其付費的法律及其背後的論據。與此同時，谷歌儘管抵制法律，但還是同意與澳大利亞三大新聞機構簽訂數百萬美元的合同。</span></p>
<h2 class="e14hemmw0 bbc-10tk4x-SubHeading">共生關係？</h2>
<p><figure class="e6bmn90 bbc-m91nxa-Figure">
<p class="etq3yw90 bbc-iif8qe-Copyright"><span>臉書聲稱，媒體從這種關係中獲益比他們更多。</span><span>「出版商心甘情願地選擇在臉書上發佈新聞，因為這能讓他們獲取更多訂閲量和增加受眾，並增加廣告收入。」該公司本地總經理伊斯頓（William Easton）說。</span><span>他說臉書為澳大利亞新聞網站帶來了50億次的推薦，價值約4億澳元。</span></p>
</figure></p>
<p class="e1cc2ql70 bbc-24hirk-Paragraph" dir="ltr">但根據路透社的報道，獲取新聞是人們使用社交媒體的首要原因之一，而臉書是最大的社交平台。<span>新聞編輯部表示，他們不能忽視這群受眾。同時記者表示，臉書積極鼓勵新聞網站為記者和編輯舉辦關於如何更好地使用其平台的研討會。</span></p>
<p class="e1cc2ql70 bbc-24hirk-Paragraph" dir="ltr">然而很快就出現透明度的問題。臉書在沒有通知新聞發佈者的情況下，不斷對其軟件進行修改。它一再改變新聞源算法，使一些帖子對讀者來說不那麼容易看到；或者像一位編輯所描述的那樣，對新聞源進行「節流」。<span>正是這位「不在場的編輯」左右著編輯決定。</span></p>
<h2 class="e14hemmw0 bbc-10tk4x-SubHeading">「目標一直在變」</h2>
<p><figure class="e6bmn90 bbc-m91nxa-Figure">
<p class="etq3yw90 bbc-iif8qe-Copyright"><span>「演算法的改變毫無預兆，也毫無理由。這令人難以置信的沮喪，」澳大利亞新聞集團的前社交媒體編輯奧德伯格（Isabelle Oderberg）告訴BBC新聞。</span><span>「它影響我們的流量，真的令人沮喪。社交媒體社區不得不等待臉書解釋這一變化，儘管他們並不總出面解釋。至於權力的平衡點在哪裏，這點一直都很清楚。」</span></p>
</figure></p>
<p class="e1cc2ql70 bbc-24hirk-Paragraph" dir="ltr"><span>澳大利亞一家大型媒體的一名電台記者告訴BBC，對他們來說，感覺就像「目標不斷在變」。每隔一兩年為了更好適應臉書，工作重點就會變化。</span><span>「總的來說，問題在於媒體機構在多大程度上心甘情願地將自己與臉書算法糾纏在一起，並開始通過臉書來衡量自己的成功。」他們說。</span></p>
<p class="e1cc2ql70 bbc-24hirk-Paragraph" dir="ltr">記者都注意到，當臉書決定優先考慮視頻時，新聞編輯室發生了轉變：讓新聞視頻在臉書用戶的推送中更加突出。<span>這導致數十名視頻製作人被僱傭，或者現有的記者被匆匆培訓後上崗。能夠為故事和社交帖子寫出能增加點擊量的標題的電子製作人變得炙手可熱。</span><span>「我們被告知音頻故事不會（在社交媒體上）熱銷，所以你需要把內容寫成數字文章才能被分享，但突然間又需要把故事變成視頻，」電台記者說。</span></p>
<p class="e1cc2ql70 bbc-24hirk-Paragraph" dir="ltr">「而且有時感覺如果不符合算法邏輯，你所要表達的內容質量或事物本質，或者它是否是一個好故事已經顯得不重要了。」他們補充道。</p>
<h2 class="e14hemmw0 bbc-10tk4x-SubHeading">媒體的變革</h2>
<p class="e1cc2ql70 bbc-24hirk-Paragraph" dir="ltr">新聞編輯室之外的專家也對這個行業的未來表示擔憂。<span>牛津大學路透社研究所所長尼爾森（Rasmus Nielsen）告訴BBC，可信報道和謠言之間的區別正被臉書的「推送」模式侵蝕。</span></p>
<p class="e1cc2ql70 bbc-24hirk-Paragraph" dir="ltr"><span>但也是有好處的，尼爾森說。臉書為更多人提供接觸新聞的平台，他們中的很多人並沒有刻意尋找新聞。它還為在傳統媒體上缺少聲音的社區創造了一個更好的新聞環境。</span><span>該研究所的一項研究發現，約有一半的互聯網用戶並沒有每天主動尋找新聞內容，而媒體行業還沒有接受這一點。</span><span>那麼媒體面臨的挑戰就是如何讓消費者參與進來，如何為他們提供信息和創造價值。</span></p>
<p class="e1cc2ql70 bbc-24hirk-Paragraph" dir="ltr">"當你不再一家獨大，不再擁有結構性的、享有特權的獲取人們注意力的機會，進而不得不在戰壕裏與很多人爭奪注意力。受眾認為一些其它內容更有吸引力和有用。這將意味著什麼？"</p>]]></content:encoded>
    <dc:publisher>No publisher</dc:publisher>
    <dc:creator>基金會編輯</dc:creator>
    <dc:rights></dc:rights>
    
      <dc:subject>產業轉型</dc:subject>
    
    
      <dc:subject>監控資本主義</dc:subject>
    
    
      <dc:subject>國外新聞</dc:subject>
    
    
      <dc:subject>數位轉型</dc:subject>
    
    
      <dc:subject>媒體</dc:subject>
    
    
      <dc:subject>公與義</dc:subject>
    
    <dc:date>2021-02-21T16:00:00Z</dc:date>
    <dc:type>新聞</dc:type>
  </item>


  <item rdf:about="http://2021.yucc.org.tw:8080/yucc/news/foreign/20210219-4">
    <title>歐盟擬迫使谷歌等大型科技平台為新聞付費</title>
    <link>http://2021.yucc.org.tw:8080/yucc/news/foreign/20210219-4</link>
    <description>據《金融時報》報導，負責起草歐洲新數字法規的歐洲議會議員希望效仿澳大利亞的改革，加強出版機構對抗谷歌和Facebook的力量。</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 xmlns:content="http://purl.org/rss/1.0/modules/content/"><![CDATA[<p>歐盟(EU)負責新數字法規的立法者，他們希望迫使大型科技公司為新聞付費。此舉效仿了澳洲的一項舉措，加強了出版機構對抗谷歌(Google)和臉書(Facebook)的力量。</p>
<p>歐洲議會成員的立法行動，可能對谷歌造成沉重打擊。谷歌已威脅要撤出澳大利亞，以抗議該國擬議的將迫使其為新聞付費的新法律。</p>
<p>臉書也警告稱，如果以目前的形式通過該法，它將禁止澳洲用戶分享新聞。</p>
<p>負責起草兩份具有里程碑意義的歐洲數字法規草案——《數字服務法案》(Digital Services Act)和《數字市場法案》(Digital Markets Act)——的歐洲議會議員向英國《金融時報》表示，這些法案在歐洲議會通過時可能會經過修改，以納入類似於澳洲的一些改革做法。</p>
<p>其中包括對授權協議提起強制性仲裁的選擇權，以及科技公司在改變其網站上新聞的排名規則時要告知出版機構。</p>
<p>歐洲議會馬耳他籍議員亞歷克斯•薩利巴(Alex Saliba)曾負責歐洲議會關於《數字服務法案》的第一份報告，他表示，澳洲對谷歌和臉書採取的做法，成功解決了大型科技公司與出版機構之間「嚴重的議價能力失衡」。</p>
<p>「大型數位平台在搜索、社交媒體和廣告領域佔據市場主導地位，造成力量不對等，並從新聞內容中獲得巨大收益。」他說，「我認為，它們支付一筆合理的金額才公平。」</p>
<p>自2019年歐盟修訂版權法以來，谷歌和臉書加大了在歐洲達成新聞授權協議的努力。那次修訂讓出版機構有權就網路平台轉載的內容獲得補償。</p>
<p>但一些歐洲議會議員表示，現有制度依然過於軟弱無力。</p>
<p>歐洲議會愛沙尼亞籍議員、曾幫助起草版權法的前歐盟委員會委員安德魯斯•安西普(Andrus Ansip)表示，他對進一步修訂持開放態度。他說：「版權法案的初衷是為新聞出版機構創造一個更強勢的談判地位。</p>
<p>「我們如今知道澳大利亞正在進行同樣的程序。我不希望重修版權法，但如果我們需要更加明確，我們將不得不（把目光投向《數字服務法案》）。」</p>
<p>安西普是歐洲議會中持自由立場的「復興歐洲」(Renew Europ)黨團的成員，是處理主要數字立法的委員會的副主席。他還表示：「我們永遠不會接受這種情況，有人在使用內容……而創作者卻沒有得到任何報酬。」</p>
<p>儘管澳洲式的措施得到了越來越多支持，但歐洲議會議員在如何引入這些改革，以及是否最好等待版權改革的影響變得明朗等問題上存在更大分歧。在歐盟體系中，歐洲議會議員在修訂歐盟委員會的提案方面擁有最大影響力，但這些提案必須得到歐盟成員國的同意才能成為法律。</p>
<p>瑞典中右翼歐洲議會議員阿爾巴•科卡拉里(Arba Kokalari)是一位影子特别報告員，負責幫助推動歐洲議會通過《數字服務法案》。他表示，「在看到新的版權法案將如何實施之前」就考慮新的立法是「有問題的」。</p>
<p>但她補充稱，「我們需要在《數字服務法案》中解決一些問題」，比如當科技公司調整算法從而影響新聞排名時應當讓出版機構知道。</p>
<p>谷歌最近在法國達成了一些授權協議，部分原因是法院介入，要求它與新聞出版機構進行談判。「復興歐洲」歐洲議會議員、法國競爭管理機構前顧問斯蒂芬妮•約恩•庫爾坦(Stephanie Yon Courtin)指出，谷歌威脅退出澳大利亞，以及最近在歐洲進行的談判，表明仍有必要「解決失衡問題」。</p>
<p>她說：「現在是時候迫使在線平台參與公平談判，為其從新聞出版機構那裡獲得的新聞內容支付報酬，並就影響內容排名的算法調整通知它們。」</p>
<p>谷歌已承諾未來3年將在全球範圍內投入10億美元用於新聞授權。谷歌表示，歐盟版權法案的目的是在出版機構與平台之間「取得合理的平衡」。</p>
<p>「人們相信谷歌可以幫助他們從各種各樣的網站上找到相關和可靠的訊息，這也可以幫助出版機構，為他們的網站帶去寶貴流量。」谷歌說，「我們願意花錢進一步支持新聞業，我們正在全球範圍內這樣做。」</p>
<p>臉書則拒絕置評。</p>]]></content:encoded>
    <dc:publisher>No publisher</dc:publisher>
    <dc:creator>admin</dc:creator>
    <dc:rights></dc:rights>
    
      <dc:subject>國外新聞</dc:subject>
    
    
      <dc:subject>智財權</dc:subject>
    
    
      <dc:subject>數位轉型</dc:subject>
    
    
      <dc:subject>監控資本主義</dc:subject>
    
    
      <dc:subject>全球化</dc:subject>
    
    
      <dc:subject>科技</dc:subject>
    
    
      <dc:subject>媒體</dc:subject>
    
    
      <dc:subject>公與義</dc:subject>
    
    <dc:date>2021-02-18T18:00:00Z</dc:date>
    <dc:type>新聞</dc:type>
  </item>


  <item rdf:about="http://2021.yucc.org.tw:8080/yucc/news/foreign/20210113-3">
    <title>梅克爾：美應制定限制網路煽動法</title>
    <link>http://2021.yucc.org.tw:8080/yucc/news/foreign/20210113-3</link>
    <description>《金融時報》報導，德國總理透過發言人表示，美國政府應效仿德國，制定限制網路煽動的法律，而不是任由Twitter、Facebook等平台自行制定規則。</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 xmlns:content="http://purl.org/rss/1.0/modules/content/"><![CDATA[<p>德國總理梅克爾嚴厲批評Twitter封禁美國總統川普帳號的決定，稱此舉是對「基本言論自由權利」的侵犯，是「有問題的」。</p>
<p>在美國國會大廈發生騷亂後，Twitter上周封禁了特朗普的帳號，理由是其「多次嚴重」違反了Twitter的公民誠信政策。Facebook也採取了類似的行動。</p>
<p>但梅克爾透過發言人表示，美國政府應效仿德國，制定限制網路煽動的法律，而不是任由Twitter、Facebook等平台自行制定規則。</p>
<p>社交媒體平台此次介入，突顯出美國和歐洲在如何監管社交媒體平台方面的重要分歧。歐盟希望賦予監管機構更多權力，能夠強制Facebook、Twitter等互聯網平台刪除非法內容。</p>
<p>在美國，科技公司向來都是自行監管自家網站，儘管限制它們監管自由的政治行動仍在討論中，多名國會議員正在起草法案，限制社交媒體公司享有的法律保護，這種保護使這些公司不會因發布在其網站上的第三方內容而被起訴。還有議員正在推動一項可能類似歐盟《通用數據保護條例》(GDPR)的新聯邦數據隱私法案。</p>
<p>梅克爾發言人賽貝特表示，言論自由是一項「至關重要的基本權利」，可以受到限制，「但只能依照法律，並在立法機構確立的框架內——而不應依據社交媒體平台管理層的決定」。</p>
<p>他表示，出於這個原因，梅克爾認為川普的帳號被無限期封禁是「有問題的」。</p>
<p>賽貝特提到德國2018年生效一部限制網路仇恨言論的法律，這部法律讓德國走在全球監管互聯網的前哨。</p>
<p>《網路執行法》(Network Enforcement Act)要求社交媒體在接到通知後24小時內移除潛在的非法內容，否則將面臨最高達5000萬歐元的罰款。這部法律被認為是西方世界對在線內容最嚴格的限制之一。</p>
<p>梅克爾對川普帳號遭封禁的批評得到了法國財長勒梅爾的呼應。勒梅爾周一對法國France Inter電台表示，Twitter的做法讓他「震驚」。他補充說：「數字監管不應該由數字寡頭自己來實施……數字領域的監管是主權人民、政府和司法機構之事。」</p>
<p>川普帳號被封禁一事還受到俄羅斯知名博主、意見人士納瓦爾尼(Alexei Navalny)的抨擊。他稱此舉是「一種不可接受的審查行為」，克里姆林宮將利用這一做法，宣稱把他列入官方媒體黑名單是合理的。</p>
<p>「Twitter的上述封禁是我們不知道的人士根據我們不知道的程序作出的決定，」他在一條Twitter帖子中表示，並補充稱這一決定是「基於情緒和個人政治偏好作出的」。</p>
<p>「這一先例將被世界各地反對言論自由的人士所利用，」他寫道，「在俄羅斯也是如此。每當他們需要讓某人閉嘴時，他們會說：『這只不過是常見做法，連特朗普都被Twitter封禁了。』」</p>
<p>他表示，如果Twitter要封禁用戶，它可以「成立一個委員會來作出此類決定」。</p>
<p>他還表示：「我們需要知道這個委員會成員的名字，了解它如何運作，成員如何投票，以及我們怎樣才能對他們的決定進行申訴。」</p>
<p>上周日，Twitter的競爭對手、頗受極右翼人士歡迎的小眾應用Parler被迫下線。此前，亞馬遜(Amazon)決定不再為該平台提供雲服務，理由是該平台一再拒絕整治煽動暴力的內容。谷歌(Google)和蘋果(Apple)上周末也以同樣的理由將這款應用從各自的應用商店中下架。</p>
<p>Parler首席執行官約翰•馬策(John Matze)周一對福克斯新聞(Fox News)表示：「我從未想過我們會生活在這樣一個國家……眾多企業聯合起來徹底抹消你所做的事情。」</p>
<p>他補充稱，自己「估值數十億美元的公司」已聯繫其他「大型科技公司」，以尋找一家替代的網路託管服務提供商，但遭到拒絕。</p>
<p>Parler自詡為一家「無偏見的社交媒體網路」，號稱要捍衛「言論自由」。SensorTower的數據顯示，2020年，該應用在全球範圍內的安裝次數達到960萬次，其中780萬次來自美國。</p>]]></content:encoded>
    <dc:publisher>No publisher</dc:publisher>
    <dc:creator>admin</dc:creator>
    <dc:rights></dc:rights>
    
      <dc:subject>科技</dc:subject>
    
    
      <dc:subject>監控資本主義</dc:subject>
    
    
      <dc:subject>言論自由</dc:subject>
    
    
      <dc:subject>數位轉型</dc:subject>
    
    
      <dc:subject>公與義</dc:subject>
    
    
      <dc:subject>美國大選</dc:subject>
    
    
      <dc:subject>國外新聞</dc:subject>
    
    
      <dc:subject>法規</dc:subject>
    
    
      <dc:subject>歐盟</dc:subject>
    
    
      <dc:subject>政治</dc:subject>
    
    <dc:date>2021-01-12T17:00:00Z</dc:date>
    <dc:type>新聞</dc:type>
  </item>


  <item rdf:about="http://2021.yucc.org.tw:8080/yucc/news/foreign/20201216-1">
    <title>歐盟警告可能拆分美國科技巨頭</title>
    <link>http://2021.yucc.org.tw:8080/yucc/news/foreign/20201216-1</link>
    <description>《金融時報》報導，歐盟(EU)加大遏制大型科技企業的行動力度，威脅要拆分那些一再從事反競爭行為的公司。這是歐盟20年來首次對互聯網企業規則進行全面改革。</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 xmlns:content="http://purl.org/rss/1.0/modules/content/"><![CDATA[<p>一項新《數字市場法案》(Digital Markets Act)草案警告稱，違反競爭規則的科技公司將面臨高達其全球營收10%的罰款。歐盟還警告稱，如果任何科技公司在5年內被罰款三次，歐盟將對其採取拆分行動。</p>
<p>歐盟負責競爭和數字政策的專員瑪格麗特•維斯特格(Margrethe Vestager)表示，歐盟將毫不猶豫地「實施結構性救濟、資產剝離等措施」。</p>
<p>然而，高偉紳律師事務所(Clifford Chance)合伙人托馬斯•溫傑(Thomas Vinje)表示，拆分一家美國科技巨頭並非易事。「我認為，歐盟不會冒著破壞（與美國的聯盟）的風險，威脅要拆分美國的標誌性企業，」他表示，「拜登政府不會讓這種事情輕易發生。」</p>
<p>歐盟表示，將收緊對科技企業的監管標準，將這些公司劃歸擁有市場支配實力的「看門人」企業。這份法規草案指出，對「看門人」企業的定義為，過去3個會計年度在歐洲經濟區的年營收不少於65億歐元，擁有至少4500萬用戶，並在至少3個歐盟國家開展業務。</p>
<p>「我們需要迅速採取行動，」負責法規的歐盟專員之一蒂埃里•布列敦(Thierry Breton)說。他警告稱，否則「我們可能會破壞競爭，導致一些本可以成為成功創新者的市場參與者失去機會」。</p>
<p>此外，歐盟還公布了《數字服務法案》(Digital Services Act)草案，該法案旨在迫使科技公司為其平台上的非法行為承擔更多責任。法案警告稱，未能自我監管的企業將面臨高達全球營收6%的罰款。</p>
<p>歐盟委員會的提案草案將由歐洲議會(European Parliament)和歐洲聯盟理事會(Council of the European Union)表決。至於何時生效，目前還沒有時間表。</p>
<p>新規如果以目前形式獲得通過成為法律，將成為世界上針對亞馬遜(Amazon)、谷歌(Google)和Facebook等科技公司最嚴格的法規之一。</p>
<p>這些新規也表明歐盟承認現有的競爭法不夠完善，未能遏制矽谷巨頭的增長和市場力量。</p>
<p>美國科技公司在歐洲面臨著越來越多的敵意，被指在當地繳稅偏少、侵犯隱私和打壓競爭對手。</p>
<p>不過，布魯塞爾方面與科技巨頭較量的雄心，面臨至少兩年的政治角力和辯論。</p>
<p>將於明年積极參与新規討論的荷蘭社會黨歐洲議會議員保羅•唐(Paul Tang)表示：「歐盟委員會的計劃很好，但還不足以遏制科技巨頭的壟斷力量。」</p>
<p>「相反，歐盟委員會應該直接瞄準目標，至少廢除這些科技巨頭不正當的商業模式：通過廣告將個人數據貨幣化。」</p>
<p>歐洲議會的其他議員預計，大型科技公司將會想方設法淡化這些新規。另一位在競爭政策討論中發揮重要作用的歐洲議會議員斯蒂芬妮•楊-庫丁(Stéphanie Yon-Courtin)表示：「我預計這些平台會設法引導歐洲議會就支持還是反對言論自由，抑或支持還是反對創新等展開虛假而簡單的辯論，從而將其分化。」</p>]]></content:encoded>
    <dc:publisher>No publisher</dc:publisher>
    <dc:creator>admin</dc:creator>
    <dc:rights></dc:rights>
    
      <dc:subject>全球化</dc:subject>
    
    
      <dc:subject>國外新聞</dc:subject>
    
    
      <dc:subject>法規</dc:subject>
    
    
      <dc:subject>經濟</dc:subject>
    
    
      <dc:subject>數位轉型</dc:subject>
    
    
      <dc:subject>科技</dc:subject>
    
    
      <dc:subject>公與義</dc:subject>
    
    <dc:date>2020-12-15T17:00:00Z</dc:date>
    <dc:type>新聞</dc:type>
  </item>


  <item rdf:about="http://2021.yucc.org.tw:8080/yucc/news/foreign/20201215-1">
    <title>陸反壟斷 開鍘阿里、騰訊、順豐</title>
    <link>http://2021.yucc.org.tw:8080/yucc/news/foreign/20201215-1</link>
    <description>大陸國家市場監管總局昨（14）日對阿里、騰訊、順豐三巨頭祭出反壟斷法，分別對阿里巴巴投資公司收購銀泰商業股權、騰訊旗下的閱文集團收購新麗傳媒股權、順豐旗下的豐巢網絡收購中郵智遞股權等三起，以「未申報經營者集中」，分別處以人民幣50萬元（約新台幣220萬元）罰款。</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 xmlns:content="http://purl.org/rss/1.0/modules/content/"><![CDATA[<p>大陸國家市場監管總局並點名下一個審查的是虎牙鬥魚直播平台合併案。</p>
<p style="text-align: justify; ">中共中央政治局會議上周才表態要強化反壟斷和防止資本無序擴張後，官方就出手反壟斷，大陸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反壟斷局強調，互聯網業不是反壟斷法外之地，所有企業都應當嚴格遵守反壟斷法律法規，維護市場公平競爭，才能確保整個行業的健康發展。</p>
<p style="text-align: justify; ">儘管三案各自處罰人民幣50萬元，對巨頭而言只是九牛一毛，不過，這已是反壟斷法相關罰則的最高金額。開罰後第一時間，阿里、順豐等立即回應，將按照要求進行整改。</p>
<p style="text-align: justify; ">大陸國家市場監管總局表示，這三案因不具有排除、限制競爭效果，因此，沒有要求經營者恢復到集中前的狀態。但處罰可以向社會釋放加強互聯網領域反壟斷監管的信號，打消企業僥幸和觀望心理，產生相應的威懾效果。</p>
<p style="text-align: justify; ">值得注意的是，阿里被反壟斷法盯上已經不是第一次，旗下螞蟻集團11月初上市前被喊停的原因中，就傳出是藉科技創新壟斷。市場監管總局因此宣布《關於平台經濟領域的反壟斷指南（徵求意見稿）》，強調制止平台經濟領域壟斷行為，並鎖定「大數據殺熟」和電商平台「二選一」的行為。</p>
<p style="text-align: justify; ">這次遭反壟斷法的阿里巴巴投資公司是阿里巴巴集團進行投資併購主要實體，閱文是騰訊的控股子公司，豐巢網絡是順豐的關聯公司。</p>
<p style="text-align: justify; ">其中，阿里巴巴投資公司在2014年3月至2017年6月先後三次收購銀泰商業73.79%股權，成為銀泰商業控股股東。2018年2月持股比率進一步提高。</p>
<p style="text-align: justify; ">騰訊旗下閱文在2018年收購新麗傳媒股100%股權；另外，豐巢網絡今年5月 以換股方式取得中郵智遞 100% 股權。</p>
<p style="text-align: justify; ">三項交易都是股權收購，收購完成後阿里巴巴投資公司、閱文和豐巢網絡分別取得控制權，屬於《反壟斷法》第20條規定的經營者集中。而參與集中的經營者營業額明顯達到官方要求的申報標準，但在集中實施前，均未依法申報經營者集中。</p>
<p> </p>
<p> </p>
<p> </p>
<p> </p>
<p><figure class="photo_right"><a href="https://pgw.udn.com.tw/gw/photo.php?u=https://uc.udn.com.tw/photo/2020/12/15/2/9329108.jpg&amp;x=0&amp;y=0&amp;sw=0&amp;sh=0&amp;sl=W&amp;fw=1050&amp;exp=3600&amp;exp=3600" rel="prettyPhoto[pp_gal]"><img src="https://pgw.udn.com.tw/gw/photo.php?u=https://uc.udn.com.tw/photo/2020/12/15/2/9329108.jpg&amp;x=0&amp;y=0&amp;sw=0&amp;sh=0&amp;sl=W&amp;fw=1050&amp;exp=3600&amp;exp=3600" /></a></figure></p>
<p> </p>
<p> </p>
<p> </p>
<p>圖片來源：經濟日報官網</p>
<p> </p>
<h2 id="story_art_title" style="text-align: justify; "><a class="external-link" href="https://money.udn.com/money/story/5599/4745719" target="_blank">陸反壟斷當局擬對支付寶及微信支付進行調查</a></h2>
<p><span style="text-align: justify; ">路透報導，消息人士透露，中國大陸最高反壟斷機關正考慮是否對支付寶及微信支付進行調查，主要因為人民銀行（央行）認為這兩家數位支付巨擘利用其市場主導地位，抑制競爭。</span></p>
<p style="text-align: justify; ">任何調查都可能削弱投資人對支付寶所屬的螞蟻集團在滬港同步上市的興趣。</p>
<p style="text-align: justify; ">報導引述消息來源指出，中國國務院反壟斷委員會蒐集這兩家支付業者的資料已經超過一個月。</p>
<p style="text-align: justify; ">其中一名消息人士表示，人行已正式向國務院反壟斷委員會提出建議，第2季時調查非銀行支付企業帶來的反壟斷問題，而反壟斷委員會「非常認真地」看待人行的建議，但尚未決定是否進行調查，也不清楚何時可能做出決定。螞蟻集團和微信支付的母公司騰訊據悉正在進行遊說，想阻止相關調查行動。</p>
<p style="text-align: justify; ">諮詢業者易觀國際資料顯示，去年最後一季，中國的手機銀行市場交易額約為人民幣56.2兆元（8兆美元），據估計支付寶市占達55%，而騰訊的金融科技業務（其中大部分是微信支付）占有率則為39%。</p>
<p style="text-align: justify; ">報導指出，但是北京當局企圖削弱這兩大電支業者的主導地位。</p>]]></content:encoded>
    <dc:publisher>No publisher</dc:publisher>
    <dc:creator>admin</dc:creator>
    <dc:rights></dc:rights>
    
      <dc:subject>經濟</dc:subject>
    
    
      <dc:subject>公與義</dc:subject>
    
    
      <dc:subject>科技</dc:subject>
    
    
      <dc:subject>金融</dc:subject>
    
    
      <dc:subject>中國</dc:subject>
    
    
      <dc:subject>國外新聞</dc:subject>
    
    
      <dc:subject>數位轉型</dc:subject>
    
    
      <dc:subject>兩岸</dc:subject>
    
    <dc:date>2020-12-14T17:00:00Z</dc:date>
    <dc:type>新聞</dc:type>
  </item>


  <item rdf:about="http://2021.yucc.org.tw:8080/yucc/news/foreign/20201215-2">
    <title>監管揮刀 砍向平台經濟</title>
    <link>http://2021.yucc.org.tw:8080/yucc/news/foreign/20201215-2</link>
    <description>中共總書記習近平上周五（11日）才在中共中央政治局會議中強調，要「強化反壟斷和防止資本無序擴張」。大陸國家市場監管總局昨天就立即開罰阿里、騰訊、順豐三巨頭旗下公司違反反壟斷，公開向互聯網企業、平台經濟發出嚴重警告。</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 xmlns:content="http://purl.org/rss/1.0/modules/content/"><![CDATA[<p style="text-align: justify; ">打著科技創新名號，互聯網企業在平台經濟開疆闢土，無往不利。最近大陸風行的「社區團購」，正是互聯網巨頭憑藉龐大的資金實力，透過巨額補貼，讓<a href="https://udn.com/search/tagging/2/%E8%8F%9C%E5%83%B9" rel="菜價"><span>菜價</span></a>遠低於市場價，甚至成本價，吸引老百姓加入。</p>
<p style="text-align: justify; ">然而，互聯網巨頭伸手跨進菜市場的目的，不是為了當慈善家讓老百姓享受到更低菜價，而是為占據市場，等到壟斷市場後，就會漲價。到時，傳統菜攤一旦被資本壟斷市場而收攤，消費者只能選擇平台，就會連本帶利被互聯網平台收回去。</p>
<p style="text-align: justify; ">新京報報導，平台經濟早已經在不知不覺間滲透壟斷行為，像是無正當理由低於成本價銷售商品，無正當理由搭售，還有外賣或電商平台公開要求商家二選一等，這些濫用市場支配地位，而排除、限制市場競爭的行為，或是巨頭企業的合併後，對市場單邊或協調提高價格，都被認定為壟斷。</p>
<p style="text-align: justify; ">大陸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反壟斷局強調，《反壟斷法》適用所有主體，對內資外資、國有企業和民營企業、大企業和中小企業、互聯網企業和傳統企業一視同仁、平等對待，目的是保障各類市場主體公平參與市場競爭。</p>]]></content:encoded>
    <dc:publisher>No publisher</dc:publisher>
    <dc:creator>admin</dc:creator>
    <dc:rights></dc:rights>
    
      <dc:subject>經濟</dc:subject>
    
    
      <dc:subject>公與義</dc:subject>
    
    
      <dc:subject>科技</dc:subject>
    
    
      <dc:subject>金融</dc:subject>
    
    
      <dc:subject>中國</dc:subject>
    
    
      <dc:subject>國外新聞</dc:subject>
    
    
      <dc:subject>數位轉型</dc:subject>
    
    <dc:date>2020-12-14T16:05:00Z</dc:date>
    <dc:type>新聞</dc:type>
  </item>




</rdf:R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