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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余紀忠文教基金會</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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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hese are the search results for the query, showing results 1541 to 1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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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tem rdf:about="http://2021.yucc.org.tw:8080/yucc/news/domestic/20121217-3">
    <title>環評制度的何去何從</title>
    <link>http://2021.yucc.org.tw:8080/yucc/news/domestic/20121217-3</link>
    <description>因為六輕4.7期的開發案，環保署環評委員會雖然作成有條件通過的審查結論，但所附條件，台塑集團無法接受，適逢經濟極度不景氣，再度引發環評是投資障礙的爭議。雖然後來台塑提出訴願，行政院也非常配合地撤銷該項台塑無法接受的條件，但風波並未因此落幕，不僅產業界順勢要求廢除環評的否決權，環保署沈世宏署長更趁機大力鼓吹修法把環評燙手山芋推回到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負責辦理。</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 xmlns:content="http://purl.org/rss/1.0/modules/content/"><![CDATA[<p>上述情形，可以分二個面向觀察：（一）是台塑集團儼然超級產業怪獸，而六輕離島工業區則像中華民國政府割讓給台塑的租借地，中央及地方政府只能任台塑集團予取予求，毫無管制能力；（二）是因為台塑集團的開發個案不如其意，而引發的修改環評制度的訴求，其正當性，究竟夠不夠？</p>
<h3>環評制度的本土化過程</h3>
<p>我國環評制度取經自美國，但美國是環境影響「評估」制度，評估的對象是「（聯邦）政府的決策行為」，亦即針對某一開發行為之申請，評估政府給予核准之決定，將對環境產生如何的影響，俾做為政府機關決策考量因素之一。所以，性質上只是一項評估機制，而且是由需要做此決策行為的機關（就是我國慣稱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自行依國家環境政策法（NEPA）第102條所規定的環評制度 及由環境品質委員會（Council of Environmental Quality）以命令發布的具體細部規定辦理環評，做為決策參考 。最後的決策權與政治責任者概在決策機關。</p>
<p>環評制度引進台灣後，產生本土化的質變，成為環評『審查機制』，設立環評『審查』委員會（請參環評法第3條第1項），並將「評估政府決策行為」改成「審查開發行為」（請參環評法第1、5條）。其中關鍵原因，乃是當時不分黨派的立法委員，一致對政府負責建設開發的部會沒信心，不認為這些部會會真正關心並落實環境保護，才將原類似美國制度的草案大翻轉改成現況 。</p>
<p>因為從「評估」改為「審查」，所以，從諮詢、建議性質的評估結果改成必須做出「審查結論」（請參環評法第7、13條）。至於審查結論的內容種類，依環評法施行細則第43條規定，包括認定不應開發，加上環評法第14條第1項及第2項前段規定：「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於環境影響說明書未經完成審查或評估書未經認可前，不得為開發行為之許可，其經許可者，無效。經主管機關審查認定不應開發者，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不得為開發行為之許可。」此即一般所謂環評審查委員會享有「否決權」的由來。</p>
<h3>環評制度的再檢討</h3>
<p>(一) 出現哪些問題？</p>
<p>因為前述引進過程產生徹底的質變，環評制度引進台灣迄今已17年，目前較受垢病的問題，謹針對與環資部組織調整有關的部分，整理如下：</p>
<p>１. 政府拍板定案的重大建設，在決策的最下游才交給環保署的環評委員會審查能否開發？會否因程序倒置而造成現在備受批評的環評制度超載（環評委員會做成之結論可以推翻行政院甚至總統府的決策嗎）？</p>
<p>２. 對應前一難題，即在於我國特有的「否決權」應否繼續保留？</p>
<p>３. 雖然我國環評制度持有否決權，但在實際上經濟掛帥、人為操作下，環評結論認定不應開發與進入二階評的比例（1998~2009）分別是5.85%與3.30% ，亦即縱使放在環保署，距離原有立法目的，似乎仍然遙遠。</p>
<p>此一問題，攸關環評制度的專業性與公信力，可以更細緻解析如下：</p>
<p class="rteindent1">(1) 目前民間專家學者擔任環評委員乃兼職性質，對於個別開發行為的瞭解程度，以及對一階環說書或二階環評報告書，有無充裕時間閱讀消化，值得探究。以曾擔任環評委員的親身經驗而言，事實上難以有足夠時間詳讀所有書件。加上環評委員乃是由政府機關（在中央甚至是主導開發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參與）遴選，對不夠配合政府的委員一旦二年任期屆滿每每優先被撤換。</p>
<p class="rteindent1">(2) 目前開發單位提出的環說書或環評報告書，均是由其付費委由顧問公司代為調查撰寫，本質上即難以期待因此所提出書件，乃是透過公平客觀的調查，並完全將對環境、社會、自然生態等等是否產生不良影響的有利、不利因素忠實呈現。<br />以上兩者，會讓環評制度的公信力產生系統性風險</p>
<p class="rteindent1">(3) 現有環評審查，程序倒置。制度設計上原本應該僅屬簡易篩選程序的一階環評，卻全部比照二階環評，做比較嚴格的實質審查。如此一來，原本可以輕鬆快速通過的較簡易開發行為，反而需要花較長時間才能通過，不符行政效率；至於政府拍板的「重大」建設，通常意味著其對各面向的影響也較為重大，卻反而幾乎為趕效率及政府威信而在一階即予有條件通過。加上在現行環評法的設計上，一階環評並無法定的民眾參與機制（是用恩給方式提供民眾參與，所以也隨時會被取消），形同剝奪民眾可以受到二階較嚴格的環評方式保障其基本權的權利及法定民眾參與機制的機會。</p>
<p>(二) 沈世宏提出將環評制度回歸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固有憑據，但卻是因為對六輕4.7期開發案，環評委員會做出有條件通過開發的結論所附加的條件，六輕無法接受，引發爭議，抗壓力不足而起。可見其單純是沒有擔當，因而自我閹割。動機不正，修法難以修出好的結果！</p>
<p>(三) 環評制度幾個調整的可能性：</p>
<p>１. 完全回歸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即決策單位），如此，否決權自然無需存在。</p>
<p class="rteindent1">優點：與國際接軌，制度一致，落實責任政治。<br />缺點：</p>
<p class="rteindent1">(1) 當初在立法院創造台灣特有的環評制度，所顧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的盲目開發建設的時空環境，現今是否已經可不必擔心？台灣地狹人稠選舉多，是否完全放心將環評制度交給目的事業主管機關？</p>
<p class="rteindent1">(2) 台灣迄今只是卸責政治，從無責任政治，短時間恐難期待主導開發建設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負責環評，會真正為環境把關。</p>
<p>２. 成立獨立委員會或讓國家永續發展委員會成為獨立委員會，將環評設在其下的機構。</p>
<p class="rteindent1">優點：權責清楚，可以有更充裕經費、人力做好環評工作。<br />缺點：行政院組織法已通過，難再修法；成立獨立委員會，亦未必能真正獨立。</p>
<p>３. 維持現況不變：</p>
<p class="rteindent1">優點：施行十多年，政府機關與人民熟悉其運作流程。雖然實際否決開發案件比例不高，但仍有一定嚇阻作用，讓政府拍板的重大建設外的民間開發案在規劃的第一時間，即較審慎。</p>
<p class="rteindent1">缺點：在決策未端由位階甚低的環保署再負責審查能否開發，有違行政倫理，實際上歷來環保署的抗壓性均有所不足，實際為環境把關成效有限。</p>
<p>４. 併到國家發展委員會：</p>
<p class="rteindent1">優點：提前到決策的前端，可以適度舒緩現制缺失，且可以設置專責機構客觀審慎辦理環評，但對於總統政見或行政院長拍板定案的重大建設，仍有相同問題。</p>
<p class="rteindent1">缺點：國家發展委員會乃由目前的經濟建設委員會與研考會合併，其中經建會的經濟發展至上迷思仍難改變，成效仍有待觀察。</p>
<p>（四）至於上述其他有關開發單位與顧問公司間利益與共，顧問公司難期客觀忠實執行環評工作；及環評審查重心倒置、民眾參與機制保障不足等問題，主要關鍵出在操作制度的人心態上的問題。只要執政者肯徹底思考人與環境間的依存關係，究竟誰依附誰，該如何取捨處理，其理自明。</p>
<h3>結論</h3>
<p>任何制度，從研訂到實施，都可以不斷評估檢討改善，但檢討與修正，不能因為私心，而必須出於對制度本身公正客觀的反省檢討。如此，才能真正訂出可長可久的制度。更何況制度的好壞，最大的關鍵出自於操控、運任此制度的人的好壞，也就是取決執政者的心態。</p>
<p>台灣環評制度確實有諸多問題，也到了該檢討的地步，但作者衷心期待，環評制度的何去何從以及如何檢討修改，應該藉由完整民眾參與凝聚共識後決定的結論，而非出自環保署沈世宏署長個人沒有擔當所做出懦弱的決定！</p>]]></content:encod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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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c:subject>政策環評</dc:subject>
    
    
      <dc:subject>水水台灣</dc:subject>
    
    <dc:date>2012-12-16T16:00:00Z</dc:date>
    <dc:type>新聞</dc:type>
  </item>


  <item rdf:about="http://2021.yucc.org.tw:8080/yucc/news/domestic/20121217-2">
    <title>尋找美麗灣 </title>
    <link>http://2021.yucc.org.tw:8080/yucc/news/domestic/20121217-2</link>
    <description>開發九年的美麗灣渡假村，歷經多年爭議，今年初，被最高行政法院判決環評結論無效，必須停工。合法取得建照的飯店，為什麼變成違建？12月22日，即將重新進行環評審查，這場爭議，對美麗的杉原海灣，又將造成什麼影響？</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 xmlns:content="http://purl.org/rss/1.0/modules/content/"><![CDATA[<p><span>台東縣卑南鄉都蘭灣，這段長達1.5公里的杉原海岸，是台東少見的平緩沙灘。沙質細緻，海水乾淨，還有豐富的珊瑚礁，台東縣政府，很早就委託給東海岸風景管理處，經營公有海水浴場。</span><br /><br /></p>
<div class="right_pic_img" style="float: right; "><img src="http://web.pts.org.tw/php/html/island/file/IS_CONTENT/19272/686-2-8.jpg" width="200" /></div>
<p><span>2003年，台東縣政府收回管理權，和美麗華集團簽訂長達50年的BOT契約，預計興建觀光旅館。美麗灣渡假村，直接坐落在沙灘上，離海岸只有一百公尺，台大地理環境資源學系教授指出，「這是非常不智的行為」。因為美麗灣渡假村所在地，屬於海岸環境敏感地區，在歸類上又屬於山坡地，從地理環境來看，根本不適合開發，尤其渡假村的量體太大，「蓋在美麗的東海岸，對東海岸的美麗來說，是缺了一角。」 </span><br /></p>
<div class="left_pic_img" style="float: left; "></div>
<p><span>張長義一直以來都是台東縣的環評委員。2006年，首度審查到美麗灣渡假村的開發案。審查時他發現，台東縣政府和美麗灣渡假村簽約的開發面積將近6公頃，縣政府卻允許美麗灣渡假村，在2005年3月，已不必環評的0.9997公頃面積，進行開發。</span><br /></p>
<div class="right_pic_img" style="float: right; "><img src="http://web.pts.org.tw/php/html/island/file/IS_CONTENT/19274/686-2-4.jpg" width="200" /></div>
<p><span>2005年8月，美麗灣渡假村變更設計，台東縣政府繼續在沒有實施環評的情況下，發給業者建照，主體建築已經快要完工。之後業者在2006年，主動提送擴大開發的環評審查。除了環境衝擊外，規避環評也讓許多委員擔心，但業者表示，依據台東縣政府認定，美麗灣渡假村一開始以0.9997公頃的面積提出開發，「我們是不需要實施環評的」。業者強調，擴大面積是為了提升效益和產品特色，「擴大計畫的面積超過一公頃，所以也主動送環評審查，並沒有補送環評或規避。」</span><br /></p>
<div class="left_pic_img" style="float: left; "></div>
<p><span>多數環評委員審查後，還是認為美麗灣渡假村不該開發。台東縣政府沒有採納學者意見，反而在環評委員任期屆滿時，撤換了部分委員，張長義認為，台東縣政府委託業者開發，規避環評又撤換環評委員，「根本是選手兼裁判。」</span><br /></p>
<div class="right_pic_img" style="float: right; "></div>
<p><span>另外，台東縣政府沒有遵照環評委員遴選作業準則中，委員組成應該多元的規定，清一色挑選環工背景的委員來審查，政大公行系教授杜文苓批評，把委員撤換成單一專業，是把環評議程限制在工程衝擊。「但美麗灣渡假村本身可能有更多問題，比如它位於原住民傳統領域等等，沒有考慮這些，只想趕快過關，這是台東環境行政的不幸！」</span><br /></p>
<div class="left_pic_img" style="float: left; "></div>
<p><span>※</span><br /></p>
<div class="right_pic_img" style="float: right; "></div>
<p><span>2007年8月，環保團體以台東縣政府和美麗灣開發單位規避環評為理由，提出訴訟。2008年1月，高雄高等行政法院，判決台東縣政府敗訴、必須停工。不過縣政府不服，提出上訴，2008年6月，通過美麗灣開發案的環評審查。環保團體也立刻提告，這一次，要求撤銷環評結論。2011年3月，縣政府重新核發建照給美麗灣渡假村，飯店工程再度啓動，杉原海岸，岌岌可危。</span><br /></p>
<div class="left_pic_img" style="float: left; "><img src="http://web.pts.org.tw/php/html/island/file/IS_CONTENT/19279/686-2-7.jpg" width="200" /></div>
<p><span>杉原灣，有珍貴的珊瑚礁，孕育豐富漁業資源，這片海，就像是當地阿美族人的大冰箱。中研院生物多樣性研究員陳昭倫，在業者通過環評以後進行調查，發現杉原灣的珊瑚礁體，是不連續的獨立礁，離美麗灣飯店只有84公尺。但業者卻在環評報告中規避事實。</span><br /></p>
<div class="right_pic_img" style="float: right; "></div>
<p><span>陳昭倫進一步指出，目前台東都蘭灣一帶，共有七個觀光開發案，但都沒被納入整體評估。而過去海濱飯店開發後，對珊瑚礁都有嚴重衝擊。陳昭倫擔心，杉原灣的珊瑚礁，也命在旦夕。</span><br /></p>
<p><span>2012年1月，高雄最高行政法院判決出爐。這一次，台東縣政府又敗訴了。判決裁定，美麗灣渡假村在未經環評前就興建旅館，違反環境影響評估法規定，最高行政法院因此撤銷2008年有條件通過的環評結論。強調美麗灣渡假村在完成環評程序前，不得實施開發行為。台東縣政府秘書長陳金虎表示，將補做環評。而這項決定，引發台東居民的不滿與憤怒。</span></p>
<p>高喊反美麗灣的口號，許多阿美族人在6月2日聚集在台東縣政府前抗議，要求縣政府在施作環評前，應該先拆除美麗灣渡假村。</p>
<p>黃健庭說，美麗灣案經過多任縣長，首先在縣長徐慶元在任時簽約通過，前任縣長鄺麗貞則允許主體建築完工、通過環評，並且同意變更開發範圍擴大為六公頃。「現在大家要求拆它，怎麼可能我們沒有一個依據、法源，就可以誰說要拆就拆？」台東縣居民郭靜雯指出，法院判決美麗灣渡假村的建照無效，「它就應該是違建！我們認為要先撤除建照，再處理建築體。」刺桐部落居民巴奈也痛批，縣政府規避環評，要求立刻拆掉飯店。縣長黃健庭回應，拆除美麗灣渡假村，於法無據。</p>
<p> </p>
<div class="right_pic_img" style="float: right; "></div>
<p>台東縣政府秘書長陳金虎則說，縣政府核發業者證照時，是在環評有效的情況下，基於信賴保護原則，縣政府無法拆除美麗灣。然而判決文中特別指出，建照和使用執照，因為環評結論被撤銷，自始無效。此外，判決文中更強調業者明知必須做環評，卻向縣政府提出分割土地的要求。使得台東縣政府核發的建照執照，變成違法的行政處分，依照行政程序法第119條第三款規定，業者的信賴不值得保護。</p>
<div class="right_pic_img" style="float: right; "></div>
<p><span>※</span><br />台東縣政府還是堅持要續做環評。環保署，也支持台東縣政府的說法。環保署綜計處長葉俊宏表示，法院判決撤銷結論，是基於審查過程有判斷瑕疵，「法院判決不是認定不應開發或不能提出環評。這樣的結論被撤銷，開發單位有權把瑕疵補齊再提出環評。」</p>
<p>負責美麗灣訴訟案的律師詹順貴批評，這根本是在為護航財團。詹順貴表示，環評撤銷後，行政程序應該整個重來，過去也有判例指出，環評被撤銷之後，隨著環評結論而發出去的開發許可跟建造執照，「都自始無效」。詹順貴強調，美麗灣在這種情況下，當然是超級大違建。</p>
<p>成功大學法律系教授王毓正表示，從美麗灣案可以看到環評制度的轉變，「之前要規避義務，現在說有權要做環評，這是因為旅館都蓋好，只差通過，這種做法，造成了制度的弔詭。」律師陸詩薇也說，環評法的精神是風險預防，「也就是風險損害發生前就評估，你讓它先蓋再環評，風險早就變成實害，還評估什麼？」</p>
<div class="left_pic_img" style="float: left; "></div>
<p><span>※</span></p>
<p>內政部長李鴻源表示，台東縣政府還有一次環評的機會，「這是它的權力，我們不能剝奪。」李鴻源說，等台東縣政府進行環評審查，如果環評沒有通過，「那美麗灣渡假村就是實質違建，我們就會協助拆除。」學者認為，為了鞏固法治基礎，中央應該立刻介入，代行拆除美麗灣。成功大學法律系教授王毓正指出，地方自治法第19條就規定，當地方怠於執行職務，中央責無旁貸。「內政部，這是你的權力、你的義務，大家都在看，你有沒有怠惰去放棄你可以代行的權力。」</p>
<p>※台北大學不動產城鄉環境發展學系副教授廖本全痛批，美麗灣案，不僅扭曲法治，還進一步破壞行政體制。廖本全表示，從環保署到台東縣政府，都在扭曲、踐踏專業，「而要踐踏別人專業之前，它們必須先學會踐踏自己的專業，如今內政部的不作為，正讓我們看見，內政部也學會了自我踐踏！」</p>
<p><br /><span>反對民眾，高舉拆除美麗灣的毛巾和布條，來到美麗華集團經營的百貨公司抗議。也有民眾組成拆除大隊，決定自行拆除美麗灣。美麗灣開發九年，風波從未平息。</span><br /></p>
<p><span>12月22日，台東縣政府將再度舉辦環評審查。美麗灣渡假村，曾經承諾，要讓世界看見台東的美，但恐怕未來，我們只能看見，一波又一波的抗爭。</span></p>
<p> </p>]]></content:encod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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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c:subject>水水台灣</dc:subject>
    
    
      <dc:subject>政策環評</dc:subject>
    
    
      <dc:subject>環境保育</dc:subject>
    
    
      <dc:subject>美麗灣</dc:subject>
    
    
      <dc:subject>海洋環境與資源</dc:subject>
    
    <dc:date>2012-12-16T16:00:00Z</dc:date>
    <dc:type>新聞</dc:type>
  </item>


  <item rdf:about="http://2021.yucc.org.tw:8080/yucc/news/domestic/20121216-1">
    <title>從國土規畫到秘境旅遊</title>
    <link>http://2021.yucc.org.tw:8080/yucc/news/domestic/20121216-1</link>
    <description>蘇花公路因雨嚴重坍方，新竹秘境景點司馬庫斯路窄發生會車意外造成慘重死傷，阿里山公路再傳車禍…。這一連串旅遊交通事故，儘管可部分歸責於近來陰雨連綿，導致土質鬆軟、路基鬆動等因素，但若從旅遊長期發展的角度來看，基本面問題不小，不能以天候因素一筆帶過。</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 xmlns:content="http://purl.org/rss/1.0/modules/content/"><![CDATA[<p>台灣之所以適合發展旅遊觀光業，乃因地處亞熱帶，卻由於老天造化精巧，給了中央山脈拔地而起的一連串山系，使台灣從北到南，從平地到高山，讓旅人得以在短短時間內，周遊於完全不同的景觀帶，這是台灣的資產。相對地，這樣的地理條件，也附帶了地質脆弱、驟雨突降可能導致土石崩塌等風險。在積極推動觀光休閒產業之際，若未能同時關切國土保育與整體開發的管理工作，那最近連續的旅遊事故就不令人意外了，島嶼地理特性實乃必須正視的因素。</p>
<p>類似司馬庫斯的景點，近年被冠上「秘境之旅」，既言秘境，當然意味了這些景點路途難走，人煙罕至，才能保留它們的神祕之美。事實上，也確實不該破壞它們的自然之美，因此這些景點不宜開放超量人車闖入，而是應維持私密，讓人車經由一定管控，保持秘境的幽密與自然。台灣已不乏前例，諸如福山植物園區等，都是採取人車管控方式，既讓愛山愛水的遊客一飽眼福，又兼顧了山地資源保育維護的責任。我們期盼政府要在全國範圍內，整理出這樣的秘境之旅資訊，有效管理，讓台灣的好山好水，能在發展觀光休憩產業的同時，亦有長期喘息的餘地。</p>
<p>這樣的思維，若再放置於東部蘇花公路的檢討上，答案就更清楚了。蘇花公路當然是與天爭地，但正因蘇花公路不完全是為了旅遊，亦有扮演東部往返北部的交通幹線責任，因此除非東部鐵路、或其他替代性公路能填補其角色，否則蘇花公路的存在難以迴避。然現實情況嚴峻，這條公路不可能大規模改造，所以在人車數量與車型大小的管控，以及天候因素的通報方面，政府就要負起積極責任。追根究柢，要從國土規畫的角度執行旅遊管理。</p>]]></content:encod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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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c:creator>admin</dc:crea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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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c:subject>國土規劃</dc:subject>
    
    
      <dc:subject>水水台灣</dc:subject>
    
    <dc:date>2012-12-15T16:00:00Z</dc:date>
    <dc:type>新聞</dc:type>
  </item>


  <item rdf:about="http://2021.yucc.org.tw:8080/yucc/news/domestic/20121212-4">
    <title>阿禮部落災後持續守護山林 保育兼顧生計</title>
    <link>http://2021.yucc.org.tw:8080/yucc/news/domestic/20121212-4</link>
    <description>八八水災至今已過3年多，受創的屏東縣霧台鄉阿禮部落大多數族人，雖已遷移到長治鄉百合園區居住，不過災前已萌芽的社區保育觀念，並未因此熄滅。部分族人選擇留在山上，經屏東科技大學森林系副教授陳美惠協助，以「災後參與保護區監測行動計畫」申請林務局補助，讓部落凝結的保育力量持續守護山林。這項計畫至今整整3年，昨（12日）舉辦成果發表會，現場也展出族人發展的各項產品，示範保育後豐富的自然資源不但能結合遊憩，並兼顧在地生計。</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 xmlns:content="http://purl.org/rss/1.0/modules/content/"><![CDATA[<p>現場有來自高雄那瑪夏、屏東三地門、德文、達來、來義、春日及滿州鄉的社區夥伴。由紀錄片導演邱才彥災後3年來的影像紀錄，也首度公開。影片中呈現出這項計畫為部落帶來轉機，阿禮部落重建過程的韌性，也讓屏東縣政府及奇美企業將日本311大地震受災地區的仙台大專生帶到阿禮部落來見習。</p>
<p>屏東林區管理處育樂課長董蓁致詞時表示，雙鬼湖野生動物重要棲息環境就在阿禮部落旁邊，是族人的活動地區，過去的生活、記憶都在那裡。八八風災讓族人十分沮喪，重建過程中，深刻體認到自己的家園要自己保護。生態旅遊的保育觀念也讓人們知道人不必勝天，而是要跟大自然和平共處。所以不能經營生態旅遊的時候，也要學著壯大自己的能力，展示原鄉部落強韌的生命力。</p>
<h3>和野生動物零距離</h3>
<p>海拔1,200公尺的阿禮部落，鄰近雙鬼湖野生動物重要棲息環境，長久以來已發展出適應山林環境的生活風格。這個接近千年的部落，卻因八八風災遭受重創，而首度面臨遷移的面運。3年來帶著村民積極重建的村長唐輝次，身體狀況卻是每況愈下，出席發表會時表示，很期待能回部落舉辦成果發表會，卻因道路不適合通行，只好改在屏東林業管理處舉辦。</p>
<p>阿禮社區發展協會總幹事柯清雄表示，八八之前，就參加社區林業，沒想到卻因風災被打亂，生態保育是阿禮部落重要的一環，他肯定林務局在社區保育方面的努力，也因此讓他不斷體會原來阿禮這麼美。</p>
<p>包泰德、古秀慧夫婦以及幾位族人3年來持續留守在原部落進行生態監測的，古秀慧表示，在過程中看到山羌和猛禽都到部落來，好像也知道人類不會傷害牠們，可以做朋友。</p>
<h3>古謠、監測、生態旅遊</h3>
<p><a href="http://www.flickr.com/photos/teia/8265851950/in/photostream" target="_blank"><img alt="阿里風古謠。（圖片來源：屏東林管處）" src="http://farm9.staticflickr.com/8064/8265851950_9a1d6fb7c7_m.jpg" style="float: right; " title="阿里風古謠。（圖片來源：屏東林管處）" /></a>重建中的阿禮部落，持續收集傳統歌謠，組成阿禮風古謠樂團，保存自有的文化，向耆老學習，再以現有的文字方式記錄下來。發表會中，古謠樂團吟唱了6首古謠，有獨唱也有合唱，每段古謠不斷重現對部落文化的記憶與情感。林管處表示，古謠班音樂拉近原鄉與遷居族人間的關係，療癒族人在風災所受的創傷及隔閡。</p>
<p>林務局提供的社區參與監測經費，也為阿禮部落留下山林保育及文化傳承的種子，保留因風災受創的古老部落，目前由山上山下（長治百合園區）居民共組巡守隊，每天以2人1組無償巡護原鄉資源。</p>
<p>林管處表示，由於用心環境生態保育、部落文化傳承、居民凝聚培力，使得阿禮部落從人心、環境與生活所呈現的美感，俯拾皆是，奠定發展社區生態旅遊的優異條件。目前阿禮部落發展套裝行程，以6~8人為單位，不但能進入部落體會古老部落的魅力，也能走訪雙鬼湖周遭的步道小徑，是兼具自然生態與人文歷史的行程。</p>
<h3>處處都是里山</h3>
<p><a href="http://www.flickr.com/photos/shampooliao/7264255572/in/set-72157629882699832" target="_blank"><img alt="一場風災打散了這個原始的部落，下部落因地層錯位，被迫遷移到百合園區。" src="http://farm8.staticflickr.com/7222/7264255572_9b611f7529_m.jpg" style="float: left; " title="一場風災打散了這個原始的部落，下部落因地層錯位，被迫遷移到百合園區。" /></a>發表會中也提出里山倡議的保護區經營思潮。2010年在日本名古屋舉辦的生物多樣性公約第10次締約方大會提出里山倡議，主要在力求挽救人與土地失衡的關係，與近年國際間討論的社區保護區、農業生物多樣性、原住民傳統知識等議題密切相關。林管處指出，阿禮部落災後重建及參與保護區經營的歷程，是里山倡議在台灣具體的實踐。</p>
<p>林管處表示，莫拉克風災剛發生時，為了原鄉的永續，阿禮村唐輝次村長、包基成大頭目、包泰德、古秀慧一起北上與林務局研商災後重建事務，得林務局支持，自2010年起連續由屏科大森林系陳美惠副教授團隊與族人一起推動阿禮部落參與保護區監測計畫，透過監測規劃及居民培力，使得居民不僅有能力監測生態資源，也成為阿禮部落生態旅遊的種子部隊。</p>
<p>這個決定，也讓重創的原鄉部落得以休養生息，提供了在平地營造新故鄉的阿禮族人心靈依靠。3年計劃結束後，阿禮部落有望成為與屏東林管處、屏東縣政府發展協同經營模式，共同治理雙鬼湖。林務局保育組陳美惠表示，雙鬼湖自然保留區外的緩衝地帶，部分平常即為民眾喜愛的遊憩之處，或能由部落進行導入，不但對社區有助益，也能兼顧保育。</p>]]></content:encod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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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c:subject>永續發展</dc:subject>
    
    
      <dc:subject>可持續社區</dc:subject>
    
    
      <dc:subject>水水台灣</dc:subject>
    
    <dc:date>2012-12-11T16:00:00Z</dc:date>
    <dc:type>新聞</dc:type>
  </item>


  <item rdf:about="http://2021.yucc.org.tw:8080/yucc/news/domestic/20121212-2">
    <title>李鴻源：抱歉，2030年交給你們爛攤子</title>
    <link>http://2021.yucc.org.tw:8080/yucc/news/domestic/20121212-2</link>
    <description>「抱歉，二○三○年交到你們手上是個爛攤子。」內政部長李鴻源昨天到台東大學與青年座談，感嘆「沒有帶來好消息」，台灣未來將面臨缺糧、缺水、缺電、水汙染等嚴峻考驗。</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 xmlns:content="http://purl.org/rss/1.0/modules/content/"><![CDATA[<p>不過李鴻源認為不該絕望，他鼓勵青年一定要改變舊思維，面對問題永遠要正向思考、跳出框框，學會跨專業、領域及部門，危機也能是契機。</p>
<p>李鴻源在「給台灣二○三○年備忘錄」講座上，開門見山對大學生說，台灣未來生產的糧食根本養不活自己，「沒意外的話，再過卅六年汽油用完了；過七十六年液化石油用完了；過兩百年連煤都用完了，現在近海捉不到魚，未來遠洋也會捉不到」。</p>
<p>「誰知道像SARS這樣的傳染病會不會一波波襲來？」李鴻源說，氣候變化到貧窮、金融風險等都是未來世界的動盪因子。</p>
<p>他以民生相關的水庫為例，「全台大小水庫五十座，已經淤掉了三分之一，等到你們當家，可能剩二分之一；以台灣目前的水資源，絕對無法支撐未來兩千三百萬人口。再蓋？很抱歉，我們這一代和上一代已經蓋完了，台灣能蓋水庫的地方沒了。」</p>
<p>清淤呢？他更直言「沒有清淤這兩個字」，他展現清境高山民宿濫建的空照畫面說：「看起來很漂亮，但是一到颱風就成災區，還把整個霧社水庫折騰掉了！」而霧社水庫目前有一億噸淤沙，若是挖一立方一千元，需要一千億元，而一輛砂石車可載廿噸沙，還得假設有地方丟沙，換算總車程可以繞地球七圈半，「不可能辦到」。</p>
<p>「現在不是旱就是澇，沒有風調雨順。」李鴻源指出，旱災、水災出現頻率越來越近，莫拉克風災的前一天，全台鬧旱災，隔天半個台灣都泡在水裡。</p>
<p>他說，更多的糊塗帳，例如九二一地震後中橫要不要修？工程上來講不能再做，「但住在裡面的人怎麼辦？」濫墾濫伐等資源過度消耗，也令人無奈。</p>]]></content:encod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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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c:subject>水水台灣</dc:subject>
    
    <dc:date>2012-12-11T16:00:00Z</dc:date>
    <dc:type>新聞</dc:type>
  </item>


  <item rdf:about="http://2021.yucc.org.tw:8080/yucc/news/foreign/20121211-1">
    <title>莫再迷航於杜哈途徑中的台灣氣候變遷政策</title>
    <link>http://2021.yucc.org.tw:8080/yucc/news/foreign/20121211-1</link>
    <description>杜哈氣候途徑通往何處?
一如以往，於卡達杜哈舉行的第18次氣候變化綱要公約締約國大會（COP18），亦重現無法於正規時間產出具體結論，而仰賴延長賽時，各國的激情表現，挽救全球對於此多邊會談制度的決心。</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 xmlns:content="http://purl.org/rss/1.0/modules/content/"><![CDATA[<p>而此次名為「杜哈氣候途徑」（Doha Climate Gateway）的決議文中，其重要的內容如下：</p>
<p>——確認京都議定書延長至2020年，而目前該議定書僅存占全球總排放量約15％的歐盟27國、澳洲以及瑞士，需於2014年時提出其新的減量承諾。</p>
<p>——再次確認綠色氣候基金的額度承諾，已開發國家仍接受2020年達到每年至少1千億美元為目標。而於2013至2015年間，其提供的基金額度至少須達到過往3年的3百億美元。</p>
<p>——已開發國家接受損失與損害原則（Loss-and Damage）納入於公約架構中，同意明年於華沙開會時，就損失與傷害創設「制度性安排」。</p>
<p>——各方重申，希望2015年前草擬新全球方案，2020年起取代京都議定書。新協議將約束全球所有國家。會議指出，協議草擬條文須在2015年5月前定案。</p>
<p> </p>
<p>但上述產出與原本各方的期待有極大落差。如由多個環保團體組成的國際氣候行動網（Climate Action Network），其強調若欲於2015年時完成可涵蓋全球各國的議定書，以達到抑制增溫攝氏1.5度的目標，則此次會議中，應達成促使原本京都議定書中的附件一國家，明確承諾將減量目標提升至25％到40％之間，並以全球於2015年時停止溫室氣體排放量的持續增長為目標。在調適方面，則是應具體承諾未來3年的調適基金的額度要比過往3年的快速啟動期的額度，提升一倍。</p>
<p>鑒於會議產出與期待的龐大落差，地球之友發言人就以「猶如海市蜃樓般的空洞」來形容此次杜哈氣候途徑的內容。保育國際（Conservation International）的代表亦形容目前國際氣候談判的進展速度猶如冰河一般，但諷刺的是，由於暖化的因素，搞不好目前冰河的退縮速度，都比氣候談判的進展來得迅速。而根據知名環境顧問公司Ecofys的分析，因於此次會談期間，僅有摩納哥、哈薩克、黎巴嫩等國提出新的減量目標，連主辦國卡達以及其阿拉伯國家的盟友們，都沒有提出進步的減量目標，所以假時全球的減量承諾均能履行，增溫程度仍將達到3.3度。</p>
<p>面對國際氣候談判進展的最新進展，在「我國參與氣候公約攤位展覽 呈現多元豐碩成果」等環保署新聞稿，以及外交部製作的以毒氣面罩比喻氣候變遷的荒謬微電影《Name of Wonderland》之外，此次的COP18會議期間，不論是官方的談判成果或是周邊各國際科研組織的研究成果，還有各個公民團體的倡議焦點，均對台灣的氣候變遷政策上，仍有許多實質意義。</p>
<h3>面對調適的極限</h3>
<p>台灣此次於COP18中，舉辦了「從最不發達國家、非洲國家和小島嶼國家來探討全球氣候變遷調適（Comparative Studies of Climate Change Adaptation in the Globe: from LDCs to Africa and Small Islands）」的周邊會議，似有呼應今年度氣候變遷調適綱領通過後，各部會均大幅提升對調適政策的趨勢。</p>
<p>在該議程中，除由工研院代表闡述著台灣綠色技術發展如何運用於救災、防災、環境及綠能相關工作，亦邀請台灣的邦交國們，包括馬紹爾群島、布吉納法索、帛琉等，說明該國面臨氣候變遷的威脅，台灣過往提供的環境援助等。但遺憾的是，於此次COP18中，國際社群在調適政策的關注，已進展至「面對調適的極限」，聚焦於氣候變遷損害賠償機制。</p>
<p>當因減量行動不足以抑制增溫程度，降低極端氣候事件發生機率；而調適策略，亦不足已面臨極端氣候事件衍生的洪患、土石流以及旱災影響之時，將導致龐大的氣候變遷的損失與損害（loss-and-damage）。而面對此議題，歷經小島國家聯盟多年的爭取，終於於2010年年底通過的坎昆協議中，決議要設置專案計畫，研析如何於公約機制之下，設計一可追究氣候變遷損失與損害賠償責任的機制。</p>
<p>歷經兩年的研析，各方均於COP18中提出機制上的建議，如WWF等團體既提出賠償與重建國際機制（International Mechanism on Compensation and Rehabilitation），此機制下針對各類氣候變遷損害，設置保險機制，並建立賠償與重建基金與災難財政支持制度，以協助發展中國家應對氣候變遷所導致的財務損失以及棲地流失、文化影響、迫遷等非財務性的損失。</p>
<p>然而，因此機制具有針對氣候變遷究責之涵義，因此於這次會議過程中，美國的首席談判代表即堅拒納入此條款，表示美國絕對不會接受任何具有損害責任（liability）意圖的條文。但於最終於COP18的決議文中，工業國因確認賠償與重建基金是被納入既有綠色氣候基金的範疇之中，而非新增的財務負擔，故最終仍接受此機制被納入未來公約架構之下。</p>
<h3>自我感覺良好的技術發展</h3>
<p>不論是環保署的周邊會議內容或是外交部的宣傳影片，均不斷強調面對氣候變遷時，台灣的各項科技進步的貢獻。但其未意識到，面對氣候變遷此向全球共同挑戰，各項技術發展的背後社會經濟意義，更顯重要。因此各國均十分重視技術移轉（Technology Transfer）此項議題。</p>
<p>技術移轉其目的為創造氣候變遷減量與調適方面的知識、經驗與設備，於不同利益相關人間的流動。因此所謂的「技術」，並非僅包含硬體設備，亦涵蓋最佳可行（Best Practice）的操作原則，既有人員能力的提昇等技術行動計畫（Technology action plan）強調應於公約架構下，擬定具體行動計畫，以加速締約國之間的無害環境技術的研究、開發、推廣和轉讓。而技術需要評估、扶持型環境和能力建構（Technology needs assessments, enabling environments and capacity-building），則是著重於各發展中國家，如何制定可協助落實低碳技術發展政策和措施。技術路線圖（Technology road maps）則是要求針對特定的減量與調適技術，鑑別其發展障礙，可協助各技術廣加應用以及跨國轉移的政策工具等，方可進一步針對該類技術提出適當的財務與研發上的協助。</p>
<p>然而面對上述議題，台灣卻是相當陌生的。因此可見到雖然國科會提出能源國家型計畫，而能源局每年亦編有能源技術專案計畫，但到今日，台灣卻未有一份技術需要評估報告，更遑論是技術路徑圖的規劃。除此之外，當台灣興沖沖的開展環境外交之時，協助布吉納法索的小學裝設太陽能光電板之時，卻無視於各個邦交國，如薩爾瓦多、巴拉圭、海地、多明尼加共和國等，其均已提出技術需求評估報告，列出其於減量與調適方面的技術移轉上的需求。進而檢視台灣所發展的綠色技術，是否亦符合其需求。</p>
<h3>氣候政策的重新定位</h3>
<p>於此次大會上，台灣官方於周邊會議內容的安排，似有對於氣候變遷政策重新思考其於調適與減量之間比重之趨勢。但是事實上，雖然在氣候變遷調適綱領頒布後，各部會紛紛框定專案研究費用，試著研擬部門別的調適行動方案，但若回歸法制面向，台灣在調適政策上，除了環境基本法中的原則性宣示，官方根本未試圖賦予其法源。因此環保團體多次於溫室氣體減量法的公聽會上，指出應將溫減法改制擴大成氣候變遷法，不但可賦予調適綱領確切的法源，亦符合環境資源部的職掌。且於本次大會中，已意識到氣候變遷損害與賠償的問題，不論是台灣面對國際友邦之時，於既有的援外經費中，納入損害與賠償機制的思考，或是於國內後續氣候變遷相關費用的籌措時，甚至是於環境強制責任險制定的建置時，既回應氣候變遷損害與賠償的特殊性，均可履行此一基本原則。</p>
<p><span>而在減量上，依照全球碳計畫（Global Carbon Project）的分析，台灣至2008年起，台灣消費於境內與全球所產生的碳足跡，已低於台灣境內自身的排放。且2010年時，消費所產生的碳足跡，則是較2009年降低5％，但是台灣境內的排放，卻仍是增加6％。由此趨勢顯見台灣若欲削減溫室氣體排放，關鍵之處並非在於全民有多遵循環保署念茲在茲的減碳十大宣言，而是願不願意面對以耗能產品出口導向的經濟體，於境內遺留下的龐大代價。若不從此定位，檢視各項自由貿易協定的簽署、自由經貿特區的設置，則所謂的減碳承諾，將只淪為一場歷史的笑話。</span></p>]]></content:encod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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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c:subject>碳排放</dc:subject>
    
    
      <dc:subject>氣候變遷</dc:subject>
    
    
      <dc:subject>水水台灣</dc:subject>
    
    <dc:date>2012-12-10T16:00:00Z</dc:date>
    <dc:type>新聞</dc:type>
  </item>


  <item rdf:about="http://2021.yucc.org.tw:8080/yucc/news/domestic/20121211-1">
    <title>首屆產發會 環團、業界激辯環評會定位  全文網址: 首屆產發會 環團、業界激辯環評會定位 </title>
    <link>http://2021.yucc.org.tw:8080/yucc/news/domestic/20121211-1</link>
    <description>首屆「全國產業發展會議」昨天登場，「環評委員會」何去何從成為火線話題，業者與勞團多所交鋒，環保團體反對把環評委員會轉為「諮詢角色」，形同廢除環評，產業界主張將環評裁決權提升到行政院層級，因為環評委員壓力沈重「很可憐」。</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 xmlns:content="http://purl.org/rss/1.0/modules/content/"><![CDATA[<p>全國產發會設定「推動產業創新加值」與「建構優質投資環境」兩大主題，昨天下午開議的「建構優質投資環境」，環保與勞工團體上午即集結在會場外抗議，下午會議登場，場內流彈四射，氣氛火爆。</p>
<p>據了解，產發會會前會，針對環評制度做成「共同意見」包括：環評會定位「諮詢角色」、調整委員會組織、審查內容回歸個案、以及檢討總審議時程等，但環保團體不接受「共同意見」結論。</p>
<p>昨天「建構優質投資環境」由經濟部次長杜紫軍主持，台灣環境保護聯盟發言人陳椒華說，現行環評確有必要檢討，但如果拿掉環評會的否決權，讓它變成「諮詢角色」，等於宣告環評死亡。</p>
<p>陳椒華說，產業會議預備會議彙整的業界共同意見，「我們幾乎全部不同意」，而且經濟部召開會前會，從未告知他們。</p>
<p>環保人士說，歷年環評結論「不應開發」比率只有七趴，絕大多數的環評都會過，可見開發案准駁的戰場不在環評，政府或企業不能把「環評」當代罪羔羊。</p>
<p>台塑化董事長陳寶郎說，環評委員承受很大壓力「很可憐」，現行環評具備審駁權制度，「應改由行政院做整體考量」，因為每件投資案涉及層面廣泛，包括環保、人文、經濟，甚至政治因素。</p>
<p>工總副理事長辜成允說，大家情緒火爆，歸因於對企業沒信心，但環保是科學，「不是情緒問題」，可借助投資與監控來評估解決方法。</p>
<p>中經院副院長王健全指出，產業發展不是零和賽局，關鍵就在包容。他說，要幫下一代想，不能一下子做出環保至上或產業發展至上決定，「先決定好是不道德的」。</p>
<p>環保署統計，一九九五年到今年十月為止，環評通過比率為八成三、未通過比率為百分之七，其他處置占一成，包括退件、撤案、駁回、移地方續審或中止審查。</p>]]></content:encod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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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c:creator>admin</dc:creator>
    <dc:rights></dc:rights>
    
      <dc:subject>政策環評</dc:subject>
    
    
      <dc:subject>水水台灣</dc:subject>
    
    <dc:date>2012-12-10T16:00:00Z</dc:date>
    <dc:type>新聞</dc:type>
  </item>


  <item rdf:about="http://2021.yucc.org.tw:8080/yucc/news/foreign/20121210-2">
    <title>拚減碳 京都議定書延長8年</title>
    <link>http://2021.yucc.org.tw:8080/yucc/news/foreign/20121210-2</link>
    <description>聯合國年度氣候變遷會議8日在卡達多哈落幕，逾190國代表徹夜協商後同意延長京都議定書數年，承諾採取更具企圖心的行動，減少排放溫室氣體，但缺乏具體細節。一般而言今年會議的成果不大。</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 xmlns:content="http://purl.org/rss/1.0/modules/content/"><![CDATA[<div class="story" id="story">
<p>第18屆聯合國氣候變遷綱要公約締約國大會（COP18）同意，今年到期的京都議定書將延長到2020年，以填補新全球氣候協定生效前的空缺，但其第2階段減碳承諾只涵蓋約15%的全球碳排放，因加拿大、日本、紐西蘭和俄羅斯都退出，僅歐盟27國、澳洲、瑞士和其他8個工業化國家簽署。各國去年在南非德班同意協商新氣候協定，要求富國和窮國採取減碳行動，協議訂2015年完成，2020年生效。</p>
<p>然而，各國今年並未達成新協定的架構，僅聲明希望明年找出並探索眾多行動，縮減行動和目標間的落差。各國說，若繼續朝當前方向前進，將無法把全球氣溫增幅壓到攝氏2度以下，而這正是這場氣候變遷會議的中心目標。</p>
<p>至於如何資助最易受氣候變遷衝擊國家的問題，富國把解決時間延後1年。</p>
<p>工業國已承諾透過政府和民間籌資，在2020年前籌得1,000億美元，協助窮國因應氣候變遷，但僅少數國家具體承諾出資金額。</p>
<p>今年僅敦促締約國提供更多財務和技術支援給最易受衝擊的國家，但未設立處理這筆資金的機制，因而觸怒部分代表。諾魯外長、小型島國聯盟主席柯克說，今年的方案內容「嚴重不足」。</p>
<p>但新協議對美國等已開發國家的減碳要求，將成為未來協商的一大挑戰。</p>
<p> </p>
<div>
<table align="center" class="border">
<tbody>
<tr>
<td width="200">
<div align="center" id="media_file"><img src="http://udn.com/NEWS/MEDIA/7554828-2957319.gif?sn=1355006769046" /></div>
</td>
</tr>
<tr>
<td class="photo_explanation"><span id="media_desc"><span id="media_desc_1"> </span></span><br /><span id="media_producer_1">圖／經濟日報提供</span></td>
</tr>
</tbody>
</table>
</div>
</div>]]></content:encoded>
    <dc:publisher>No publisher</dc:publisher>
    <dc:creator>admin</dc:creator>
    <dc:rights></dc:rights>
    
      <dc:subject>碳排放</dc:subject>
    
    
      <dc:subject>氣候變遷</dc:subject>
    
    
      <dc:subject>水水台灣</dc:subject>
    
    <dc:date>2012-12-09T16:00:00Z</dc:date>
    <dc:type>新聞</dc:type>
  </item>


  <item rdf:about="http://2021.yucc.org.tw:8080/yucc/news/foreign/20121210-1">
    <title> 聯合國氣候會議 富國首度同意補償窮國</title>
    <link>http://2021.yucc.org.tw:8080/yucc/news/foreign/20121210-1</link>
    <description>
在多哈舉行的聯合國氣候會議經過兩周馬拉松式的談判，當會議主席艾迪亞8日晚間倉促宣布達成協議，將京都議定書效期延長8年時，各國代表高聲喝采，但已筋疲力竭，且遍體鱗傷。由於各國在採取行動的規模、氣候變遷的急迫程度，以及政治意願與企圖心之間存在極大的差距，因此觀察家表示未來的道路仍坎坷難行。</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 xmlns:content="http://purl.org/rss/1.0/modules/content/"><![CDATA[<div>
<p>這項協議為京都議定書帶來了「第二春」，對歐盟及另外10個工業國家設定具有約束力的降低溫室氣體排放量目標。協議並要求富國補償窮國因氣候變遷帶來的損害，富國首度同意在明年的華沙會議上建立補償機制，被視為一大突破。</p>
<p>能達成協議，讓人們鬆了口氣，但許多人擔心協議並未奠定堅實的基礎。</p>
<p>從談判第一天開始，窮國與富國間便出現深深的鴻溝。最關鍵的爭議，就是因應氣候變遷「危機」的責任將如何分擔。開發中國家將籌集資金及大幅減少溫室氣體排放量的責任，歸諸於富有國家，認為富國在整個工業時代排放了大量的溫室氣體。但以美國為首的富國，則堅持當今的較貧窮國家也應承擔責任，因為窮國使用燃煤來帶動經濟發展。</p>
<p>國際綠色和平組織總幹事奈都便表示，從談判過程來判斷，沒有理由樂觀認為能得到一項公平的全球性協議。</p>
<p>其次是速度。最近一系列報告指出，地球暖化正邁向危險的程度，導致更極端的氣候。聯合國所訂的目標，是氣溫不能比工業化之前的水平高出兩度。但英國經濟學家史坦指出，「依據現在的計畫，氣溫可能會提高攝氏三度，遠超出現代人類所經歷過的氣溫」。</p>
<p>協議的內容亦不夠明確。雖明訂將籌募更多資金，以協助窮國因應全球暖化，但並未列出明確的金額。另依據新的協議，全世界所有國家都須在2015年之前參與談判，但未明確表示將如何要求未參加京都議定書的國家，也在2020年前降低排放量，包括全球排放量第一的中國大陸、第二的美國，及第四的印度。</p>
</div>]]></content:encoded>
    <dc:publisher>No publisher</dc:publisher>
    <dc:creator>admin</dc:crea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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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c:subject>碳排放</dc:subject>
    
    
      <dc:subject>氣候變遷</dc:subject>
    
    
      <dc:subject>水水台灣</dc:subject>
    
    <dc:date>2012-12-09T16:00:00Z</dc:date>
    <dc:type>新聞</dc:type>
  </item>


  <item rdf:about="http://2021.yucc.org.tw:8080/yucc/news/domestic/20121208-1">
    <title>環境基本法10歲 法學界討論如何實際發揮功用</title>
    <link>http://2021.yucc.org.tw:8080/yucc/news/domestic/20121208-1</link>
    <description>今年12月，台灣的《環境基本法》便要施行滿10週年了，此法的立法目的乃是以永續發展為核心，期能在環境保護與經濟開發之間達成平衡。然而，目前我國開發爭議不斷，爭訟攻防不斷，這10年來我國環境是否因此更好？法學界舉辦論壇，不但回顧歷史也展望未來，討論能如何讓環境基本法更積極的發揮功能</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 xmlns:content="http://purl.org/rss/1.0/modules/content/"><![CDATA[<p>同時今年也是兩公約：公民與政治國際公約、經濟社會文化國際公約施行三週年，環境法律人協會與台灣大學法學院環境永續政策與法律中心7日共同合辦「環境基本法十周年論壇」，檢視我國施行環基法與兩公約的現況，進而深化人權與環境權合一的理念。</p>
<p><a href="http://www.flickr.com/photos/teia/8253124663/in/photostream" target="_blank"><img alt="葉俊榮" src="http://farm9.staticflickr.com/8198/8253124663_68fcababea_m.jpg" style="float: left; " title="葉俊榮" /></a></p>
<p>日前科技大老施振榮在科技轉型會議中表示，他非常後悔當年提出「科技島」的說法，當年全力配合搶先推行的「科學技術基本法」也受到檢視，而環境基本法為我國第三部基本法，晚了「科學技術基本法」四年誕生。</p>
<p>國內環境法的先驅人物、台大法律教授葉俊榮回顧，環境基本法經歷30多年、4個版本，從1970年代是以公害防制基本法的面貌誕生，歷經1992年從里約地球高峰會帶回生物多樣性、永續發展的理念，才得以在2002年的12月10日立法通過。制定之時，台灣社會經歷了環境意識抬頭與環境運動蓬勃發展，而中國也正逢改革開放及與國際接軌的壓力，立委與民間團體合作下，提出包括七項原則，包括環保優先、污染者負責、顧及原住民等社會人文環境、重視生物多樣性、處理二氧化碳排放、非核家園目標、對各級政府課責的要求。</p>
<p>相較於處理污染或自然保育的管制性法律，環境基本法具有高度的政策導引性，葉俊榮認為，推出環境基本法的當時，便是把握了「環境時刻」，而目前政府與人民都都有感於氣候異常、福島核災等等環境議題的衝擊、對於環境立法的需求也正在加深，這股動能，將帶來又一波的「環境時刻」，必須把握機會對此類相關立法多作討論，並回頭從環境基本法的精神，尋找出合宜的立法導向。</p>
<p><a href="http://www.flickr.com/photos/teia/8254196198/in/photostream/" target="_blank"><img alt="王毓正" src="http://farm9.staticflickr.com/8357/8254196198_a4bc03a65a_m.jpg" style="float: right; " title="王毓正" /></a>但環境基本法在實務界是否「靠不住」？「想輸的時候才會引用」？成大法律副教授王毓正分析，涉及環基法引用的爭訟個案，他將行政法院裁判中原被告的陳述當中有用到環基法的案件一一找出，並從當中的判決尋找法院的裁判中有引用環基法回應的，發現逾七成是沒有的，不過他能解釋，例如眾所矚目的美麗灣、中科三期等判決中，當中都有提及環基法與兩公約的精神。</p>
<p>王毓正提出，環基法如何防衛自己，如何好好發揮作用，仍需要法律界再三的嘗試，「成為主流才有人會理你！」</p>
<p><img alt="張文貞" src="http://farm9.staticflickr.com/8488/8254195450_c9f58be63e_m.jpg" style="float: left; " title="張文貞" />不但葉俊榮疾呼現在就是「環境時刻」，台大法律副教授張文貞也提醒「人權時刻」也將來到。</p>
<p>公民與政治國際公約、經濟社會文化國際公約，合稱兩公約，在2009年12月10日也已正式成為我國國內法律的一部份，保障人權的兩公約當中，至少包括了生命權、健康權、水權等，便與環境息息相關，而在程序環境人權當中，也包含了享有環境資訊的權利、參與環境決策的權利，及環境受侵害的司法救濟權利，這都與我國的環境基本法有所疊合。</p>
<p>而在明年2月底，兩公約國際專家小組將會來台審查，對於無法成為聯合國會員的台灣，是非常珍貴的機會，不管是小小的台灣運轉了3座核電廠的危害生命與健康權，中科四期搶水工程傷害水權等，所有的民間團體都可以製作報告給國際審查委員，張文貞提醒環境團體可以藉此將最關心的議題推到國際，相關資訊請上「人權大步走」網站  <a href="http://www.humanrights.moj.gov.tw/mp200.html" target="_blank" title="http://www.humanrights.moj.gov.tw/mp200.html">http://www.humanrights.moj.gov.tw/mp200.html</a> 。</p>]]></content:encoded>
    <dc:publisher>No publisher</dc:publisher>
    <dc:creator>admin</dc:crea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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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c:subject>政策環評</dc:subject>
    
    
      <dc:subject>水水台灣</dc:subject>
    
    <dc:date>2012-12-07T16:00:00Z</dc:date>
    <dc:type>新聞</dc:type>
  </item>


  <item rdf:about="http://2021.yucc.org.tw:8080/yucc/news/foreign/20121207-1">
    <title>岩氣開發或改變現有的全球政治經濟體系：美國油氣革命 顛覆世界格局？</title>
    <link>http://2021.yucc.org.tw:8080/yucc/news/foreign/20121207-1</link>
    <description>2012年11月12日，國際能源署發佈的《世界能源展望》年度報告預計，美國將取代沙烏地阿拉伯成為世界上最大的石油生產國，並在10年後實現能源自主。美國是否能在這一場能源變革中翻身？頁岩氣的開發，是否也將引發新一輪的環境問題？</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 xmlns:content="http://purl.org/rss/1.0/modules/content/"><![CDATA[<p>一直以來，美國都是世界屈指可數的石油消費和進口大國。美國對石油的需求量，讓歷屆美國總統愛恨交加，它不僅牽動著全球市場，也影響美國自己的外交政策。</p>
<p>目前美國是平均每天消耗1870萬桶石油，大約有20%的能源需要進口。然而，未來十年內，隨著美國國內頁岩油氣的革命，美國對於進口石油的依賴很可能發生根本性的改變，這種改變，也許將扭轉世界格局和地緣政治。</p>
<p>2012年11月12日，國際能源署發佈的《世界能源展望》年度報告預計，美國將取代沙烏地阿拉伯成為世界上最大的石油生產國，並在10年後實現能源自主。“到2015年，美國將大幅度超越俄羅斯，成為最大的天然氣生產國；到2017年，美國將成為世界上最大的石油生產國，”國際能源署首席經濟學家法提赫·比羅爾說道。</p>
<p>美國是否能在這一場能源變革中翻身？頁岩氣的開發，是否也將引發新一輪的環境問題？</p>
<p>頁岩油氣革命</p>
<p>總部位於巴黎的國際能源署（IEA），在其《世界能源展望》的報告中指出，近來油氣生產復蘇，頁岩氣革命，正從根本上重塑著美國的能源市場。</p>
<p>美國正經歷著一個石油熱潮，在很大程度上，要歸功於全球高企的價格和包括液壓水力壓裂法在內的新技術，該技術使得在頁岩中提取石油和天然氣具備了商業可行性。</p>
<p>全美的頁岩氣資源豐富，48個州擁有頁岩氣資源。早在2000年，美國常規天然氣產量就可以滿足大約12年的消費量。這種以頁岩氣為代表的非常規油氣的成功開發，已經成為美國石油減輕對外依存度的重要突破口。</p>
<p>諸如液壓水力壓裂法等技術已經使美國頁岩氣產量從2000年的3900億立方英尺提高到2010年的4.8萬億立方英尺，年均增長達到了47.7%，如今頁岩氣產量已經成為相當於美國天然氣總產量的23%，大大削弱了美國對俄羅斯、委內瑞拉、伊朗和沙特等國的石油依賴度。</p>
<p>按照美國能源資訊管理局的資料，從2008年至2011年，美國的原油產量增長了14％，天然氣產量較上年同期增長10％左右。</p>
<p>國際能源署認為，在美國，受國內需求上升的驅動，每百萬英熱單位（MBtu）的天然氣價格，到2020年，將從今年的3.5美元/MBtu上漲至5.5美元/Mbtu。“在我們的預測中，美國生產的93％的天然氣，仍足以滿足國內的需求。”能源署說，“我們預計的出口規模，將不會對美國國內的定價起到很大的作用。”</p>
<p>油氣生產的復蘇，對美國經濟特別是貿易逆差來說是好事。石油也將有助於創造良好的高薪就業機會，油氣是北達科他州、懷俄明州和德克薩斯州主要出產，這裡是美國石油的中心。</p>
<p>頁岩氣成為新寵，不僅深刻影響天然氣市場格局，而且開始改變美國一些高能耗的化工業的發展。天然氣是生產氮肥的主要原料。目前陶氏化學就計畫在美國新開一家乙烯和丙烯工廠，並準備重新啟用一個乙烯裂解爐。</p>
<p>與此同時，持續增長的頁岩天然氣也意味著美國的電力價格可能會比歐洲便宜，這將有助於本國國內其他行業的發展，幫助美國在第二個十年內創造60萬個就業機會。</p>
<p>當然，國際能源署首席經濟學家也表示，頁岩油氣的興起還是一個相對較新的現象，目前預測較樂觀。</p>
<p>“我們對緻密儲層的輕質石油資源知之甚少……若在2020年之後，沒有發現新的資源，而且如果價格不像如今一般高漲，那麼我們也有可能會目睹沙烏地阿拉伯的重新回歸，並再次成為第一大產油國。”他解釋道。</p>
<p>影響世界格局</p>
<p>北美在世界能源市場上的新角色，由此可能會產生一些地緣政治變化，最明顯的是，實現了能源自主的美國，不再會像以前那樣捍衛中東的霍爾木茲海峽。與此同時，國際石油貿易方向也會發生轉變，到2035年，產自中東的近90％的石油將被吸納到亞洲。中東到中國和印度的供給航線的重要性也將大大加強。</p>
<p>國際能源署表示，預計到2035年，全球能源需求將增加1/3以上，其中中國、印度和中東占增長的60％，遠大于發達經濟體需求的大幅減少。</p>
<p>對美國來說，其國內天然氣價格也許會下跌，但對於中國、印度這樣的新興經濟體，石油需求的增加也將推動世界石油的平均進口價格，按照預測，到2035年，國際油價將從目前的每桶100美元左右，上升至每桶125美元。</p>
<p>事實上，國際能源署報告出來不久，卡塔爾國際石油公司首席執行官納賽爾接受採訪時就表示，美國能源的發展事實上“對我們來說是一次機遇，我們正在認真考慮”。</p>
<p>納賽爾分析，美國能源自給非但不是阻礙，對卡塔爾的油氣生產反而會是一種促進。美國天然氣蓬勃發展，也意味著世界最大液化天然氣出口國卡塔爾能夠轉而加大對利潤更高的亞洲市場的出口。</p>
<p>即便美國成為全球第一大石油生產國，但到2035年時，中東仍將一如既往地充當“世界油庫”。以中東國家為代表的歐佩克國家產量將持續上升，到2035年歐佩克在全球石油產量中的比例將從目前的42%提升到屆時的50%。</p>
<p>與此同時，全球最大的自然資源生產集團必和必拓表示，正在“仔細研究”從美國向亞洲運輸頁岩天然氣的商業機會，以滿足其主要客戶日本發電企業的需求。</p>
<p>按照預測，世界人口的增長量將使全球石油的需求量增長1/10，到2035年，將增至990萬桶油/日。某種程度，美國的能源自給，並不能給世界能源緩解多少壓力。</p>
<p>“減少進口，意味著我們的戰略石油儲備可能會持續比現在還要長的數周時間，但國際石油價格仍然一路飆升，損害美國消費者。在全球化經濟中，如果十分高的油價削弱了中國或印度的經濟，我們也將不能倖免。”能源分析師大衛·戈爾德溫說。</p>
<p>不確定性存在</p>
<p>另一方面，這些政策制定者和預言家們仍舊忽視了能源安全、經濟增長和環境的潛在利益所在。</p>
<p>目前國際能源署（IEA）的模型假設是建立在未來頁岩油氣將繼續很好地生產的前提下。</p>
<p>頁岩井將來的需求有多大，這個戰略的可持續性究竟有多大，目前還沒有人能夠給出比較合理的回答。</p>
<p>與此同時，相應的環境問題，也將引起爭議。</p>
<p>目前，開採頁岩氣使用的液壓水力壓裂法是通過向地下壓入大量添加了化學物質的水，使燃氣所在的地層產生縫隙，以便抽取燃氣。這些被注入化學物質的水將抽回到地面，放入臨時的蓄水池中，處理後重複利用，或是排放到地下和河流中。</p>
<p>在這當中，這種化學物質很有可能對周邊的水源造成污染而影響。</p>
<p>2011年12月，美國環保局在懷俄明州帕維尼恩州做調查，首次發表了頁岩開發和地下水含有的化學物質可能存在因果關係的報告書。檢測出的化學物質包括汽油、柴油、甲苯、乙苯等。環保局不排除這些化學物質污染是由頁岩開發水洩漏所造成的可能性。</p>
<p>“頁岩氣的勘探、開發和井場建設等將會對地表和植被造成破壞。頁岩氣井水力壓裂液儲蓄池的挖掘等使得其土地佔用面積遠大於常規油氣的鑽井井場。頁岩氣鑽井、水力壓裂、井場建設等方面還存在噪音污染。除此之外，頁岩氣的開採在美國的局部地區還引發了一系列地震、泥石流等地質災害。”廈門大學中國能源經濟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強撰文表示。</p>
<p>對此，美國方面也發佈了一項針對頁岩氣開採的新法規，將對頁岩氣開採中因使用水力壓裂技術所造成的空氣污染加以控制。該法規要求到2015年1月，所有採用水力壓裂法進行頁岩氣開採的氣井都必須安裝相關設備，以減少可揮發性有機化合物及其他有害空氣污染物的排放，如苯和正己烷等。</p>
<p>相比之下，歐洲幾個國家對頁岩氣的態度更為謹慎。出於對環境問題的擔憂，法國和保加利亞等國已經禁止了頁岩氣開採。據德國表示暫不支援進行頁岩氣生產。</p>]]></content:encoded>
    <dc:publisher>No publisher</dc:publisher>
    <dc:creator>基金會編輯</dc:creator>
    <dc:rights>時代周報</dc:rights>
    
      <dc:subject>公與義</dc:subject>
    
    
      <dc:subject>水水台灣</dc:subject>
    
    <dc:date>2012-12-06T16:00:00Z</dc:date>
    <dc:type>新聞</dc:type>
  </item>


  <item rdf:about="http://2021.yucc.org.tw:8080/yucc/news/foreign/20121206-1">
    <title>京都協議快到期 杜哈氣候談判和時間賽跑</title>
    <link>http://2021.yucc.org.tw:8080/yucc/news/foreign/20121206-1</link>
    <description>聯合國秘書長潘基文在杜哈氣候變遷高峰會上對各國領袖提出緊急呼籲，「我們不要抱有任何幻想，這是一個威脅到我們全體、我們的經濟、我們的安全及我們的後代的危機。」</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 xmlns:content="http://purl.org/rss/1.0/modules/content/"><![CDATA[<p>潘基文在第18屆聯合國氣候變遷會締約國會議（COP18）的高峰會開幕式致詞時，以冰帽融化、海平面上升、土地退化及全球各地乾旱為例，表示「氣候變遷的威脅處處可見。」他警告，「無論貧富、沒有人得以倖免於氣候變遷；這是全人類的生存挑戰–我們生存的方式、我們對未來的計畫。這是我們的共業，我們（全人類）就是問題，所以我們必須有因應的解決方式。」</p>
<p>聯合國氣候變遷框架公約（UNFCCC）為期兩週的會議，召集1997年「京都議定書」的195個締約方與會。該議定書共有37個國家（包括高度工業化國家正邁向市場經濟的發展中國家）給予具法律效力的承諾，同意降低與限制碳排。</p>
<p>為期兩週的會議將於12月7日閉幕，與會代表在各種目的下盡力延長京都議定書，京都議定書第一期承諾將在2012年底（也就是20天後）到期。</p>
<p>潘基文向與會者表示，「我呼籲所有參與國以妥協的精神、長遠的眼光並且避免因瑣碎的細節使談判陷入僵局。讓我們訂出在2015年有效、公平、有企圖心及全球性的氣候協議。」他希望各國政府本週在杜哈可達成五個關鍵成果，由達成京都議定書第二期承諾期開始。</p>
<p>「京都議定書仍是目前國際上最有約束力的氣候協議。它必須延續下去，它是所有談判的基礎。它有包括會計、法律在內等體系支持，而它的架構是目前急需的。它的效期到2013年1月1日，各國政府需繼續承諾更強健的氣候制度。」</p>
<p>潘基文也期待於長期氣候資金能有所進展，確保於坎昆及德班會期成立的「綠色氣候基金」及「氣候科技中心暨網絡」（Climate Technology Center and Network）確實及有效率的支持發展中國家適應。</p>
<p>此外，他期望各國政府不含糊的協商出全球性、具有法律約束力的談判結果，並顯示他們如何達以行動跨越全球上升溫度控制在攝氏2度內的目標與目前進展的差異。」</p>
<p>最近由聯合國主導的報告指出，將全球溫度上升幅度維持在國際同意的2℃，有其急迫性，超過這個標準，氣候變遷將會導致嚴重的衝擊。</p>
<h3>潘基文：差距可以彌補  但時間有限</h3>
<p>聯合國大會主席Vuk Jeremic告訴與會代表，氣候變遷該成為所有聯合國會員國的核心議題。</p>
<p>他表示，「我們能掌控並防止氣候變遷重大影響的機會正在消失，當未來的世代回過頭來檢視我們所做的決定，我們不該讓他們責備我們沒有及時採取行動。不要讓後代承受因沒有即時回應而無力承擔的後果。」</p>
<p>潘基文在12月3日於杜哈舉行的記者會中表示，「我們正在跟時間賽跑。」</p>
<p>每一刻的耽誤都會對未來產生巨大的影響或是對未來造成嚴重的傷害，他的警告呼應全球科學家的類似警告。</p>
<p>「如果我們在明確的目標下一起行動，我們可以因應這項挑戰。但這需要各國政府、企業及民間團結一致。這個選擇很明確：不是一起克服就是一起受難。」</p>
<h3>報告明確指出資金不足</h3>
<p>但所有的問題還是回歸到資金，開發中國家及非政府組織擔心，全球氣候變遷行動的基金嚴重不足。</p>
<p>根據獨立的非營利組織「氣候政策倡議」（Climate Policy Initiative）在杜哈發表的報告《<a href="http://climatepolicyinitiative.org/publication/global-landscape-of-climate-finance-2012/" target="_blank">2012年氣候基金的全球景觀</a>》（The Global Landscape of Climate Finance 2012），2010年及2011年全球投資在抑制氣候變遷的經費，達到3640億美元。</p>
<p>這份報告顯示最完整的全球氣候基金計畫。報告發現，上述數字遠低於把全球增溫控制在2℃內所需的投資額。</p>
<p>作為對照，國際能源機構表示為促進低碳排，每年必需投資1兆美元於能源領域。該報告預測，全球為了適應氣候變化的發展需要更多金錢挹注。</p>
<p>該報告顯示，2012年民間部門是全球氣候基金的主要來源，與企業和可再生能源項目的開發提供美元之間，私人公司及可再生能源建設約貢獻介於2170-2430億美元間的金額。</p>
<p>全球政府約投資了160-230億。多數公部門的投資透過獎勵機制和補貼降低了投資成本，扮演民間投資催化劑的腳色。</p>
<p>公部門及民間間的橋樑如國家發展銀行及商業銀行等，提供了不可或缺的1100-1200億金援。</p>
<p>氣候政策倡議執行長，也是這份報告的共同作者Barbara Buchner表示，「事實上，對決策者有限的預算來說，獎勵民間投資公眾政策是好事。」</p>
<p>「但是，總投資仍遠低於將氣溫上升維持在兩度內所需要的水平。我們必須專注在迅速而有效可執行而長遠的政策來擴及全球。」</p>
<p>雖然呼籲要合作，非政府組織也警告：由於富裕的已開發國家談判代表拒絕承諾金援，將導致聯合國氣候談判文件草案議題上留下「空白頁」。</p>
<h3>綠色氣候基金  未來堪慮</h3>
<p><a href="http://www.flickr.com/photos/christian-aid/8244754252/in/photostream/" target="_blank"><img align="right" alt="非政府組織在杜哈會場外示威遊行呼籲氣候正義。（攝影：Christian Aid）" src="http://farm9.staticflickr.com/8343/8244754252_235ef074f1_m.jpg" title="非政府組織在杜哈會場外示威遊行呼籲氣候正義。（攝影：Christian Aid）" /></a>馬來西亞非政府組織第三世界網路（Third World Network）的主任Chee Yoke Ling表示：「這個空白頁符合已開發國家在氣候談判會議中對氣候基金的承諾：一個大大的零。」</p>
<p>總部在華盛頓特區的「行動援助」（Action Aid International）的氣候代表Brandon Wu表示：「許多獨立研究顯示過去氣候基金承諾並未兌現。這些過去的承諾既不是新的也不是附加到現有的外援，他們卻無法達到當初協議的標準。」</p>
<p>「這些破碎的承諾對現在的談判構成威脅。如果美國和其他國家繼續拒絕協議新的標準，開發中國家可能會離開談判桌。」行動援助組織和來自45個國家的1500萬人共同努力消除貧困和不公平。</p>
<p>這些觀察團體認為，綠色氣候基金的未來堪慮。</p>
<p>美國智囊組織政策研究中心（Institute for Policy Studies）的資深政策分析師Janet Redman表示：「目前綠色氣候基金一分錢都沒有，已開發國家威脅除非開放民間不受阻礙地進入，不然他們要讓這個基金完全匱乏。」</p>
<p>她說，「綠色氣候基金可說是2011年德班會最重要的具體成果，為的是受氣候變遷影響最嚴重的人們，而不是大企業或華爾街。已發展國家必須履行他們會填補基金的承諾。」</p>]]></content:encod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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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c:subject>碳排放</dc:subject>
    
    
      <dc:subject>氣候變遷</dc:subject>
    
    
      <dc:subject>水水台灣</dc:subject>
    
    <dc:date>2012-12-05T16:00:00Z</dc:date>
    <dc:type>新聞</dc:typ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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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tem rdf:about="http://2021.yucc.org.tw:8080/yucc/news/domestic/20121204-2">
    <title>環保署推減碳四法 奠溫減基礎</title>
    <link>http://2021.yucc.org.tw:8080/yucc/news/domestic/20121204-2</link>
    <description>環保署今天表示，台灣在CCPI 2013整體得分為49.4分，名次倒退。政府會續推「減碳四法」，據以奠定溫室氣體減量法制基礎。</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 xmlns:content="http://purl.org/rss/1.0/modules/content/"><![CDATA[<p><span>德國看守協會與歐洲氣候行動網昨天公布2013年氣候變遷績效指標（CCPI 2013），在全球約200個國家中僅58個資訊較充足、因應氣候變遷行動較明確的國家被納入評比。</span><br /><br /><span>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今天說，CCPI 2013針對溫室氣體排放程度、歷年部門別二氧化碳排放趨勢、再生能源、效率（包括能源效率及CO2密集度）及氣候政策等5大面向15項指標項目進行評比。台灣今年整體得分為49.4分，分數微增0.4分，但總排名卻較去年降低4名至第52名。</span><br /><br /><span>環保署說，台灣在「溫室氣體排放程度」、「部門別CO2排放趨勢」及「再生能源」3個面向評比較弱勢；而「效率」及「氣候政策」2個面向評比表現持平。</span><br /><br /><span>從個別指標來看，環保署說，台灣在「減量目標績效比較」、「再生能源在初級能源供應的占比」、「人均CO2排放量」等評比項目，名次較弱勢。</span><br /><br /><span>環保署說，台灣要在CCPI有表現，須從法規建制、整體能源效率、再生能源等著手，並統籌各政府部門進行跨界合作。政府持續推動「溫室氣體減量法」制訂立法，配合研議中的「能源稅法」，並結合已施行的「能源管理法」及「再生能源發展條例」等，統稱為「減碳四法」，以奠定溫室氣體減量法制基礎。</span></p>]]></content:encod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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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c:creator>admin</dc:crea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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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c:subject>碳排放</dc:subject>
    
    
      <dc:subject>氣候變遷</dc:subject>
    
    
      <dc:subject>節能減碳</dc:subject>
    
    
      <dc:subject>水水台灣</dc:subject>
    
    <dc:date>2012-12-03T16:00:00Z</dc:date>
    <dc:type>新聞</dc:typ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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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tem rdf:about="http://2021.yucc.org.tw:8080/yucc/news/domestic/20121204-1">
    <title>COP18 台關注碳交易承諾</title>
    <link>http://2021.yucc.org.tw:8080/yucc/news/domestic/20121204-1</link>
    <description>環保署副署長葉欣誠今天說，觀察COP18各國針對京都議定書承諾期、氣候基金及坎昆協議等協商談判，碳交易承諾為首要重點。</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 xmlns:content="http://purl.org/rss/1.0/modules/content/"><![CDATA[<p><span>為期2週的第18屆聯合國氣候變遷綱要公約締約國大會（COP18）11月26日起在卡達（Qatar）召開，各國代表齊聚卡達首都杜哈（Doha），針對京都議定書、氣候基金與坎昆協議等議題，協商談判。</span><br /><br /><span>台灣的代表團由環保署副署長葉欣誠率外交部、經建會、經濟部、交通部、國科會和農委會等政府部會代表及國內相關產學研等專家，共54名成員前往卡達，現場掌握全球氣候談判最新動向。</span><br /><br /><span>葉欣誠今天透過網路連線與台灣媒體連線時指出，為充分準備參與COP18，代表團已辦理4次籌備會議及行前會議，進行任務分工和資訊交流，此行觀察重點為全球減碳圖像，碳交易市場變化趨勢及各國減緩或減碳調適策略等。</span><br /><br /><span>環保署指出，COP18挑戰仍在如何在各國發展模式及立場不同間，化解公平性與承諾難題，例如：工業化國家須大幅減少碳排放量並調整債務與受衝擊人口；新興國家須擺脫貧困成長空間，以平衡發展確保未來能源和資源安全性；最貧窮及脆弱國家需資金支持，才能從傳統模式轉至永續技術發展。</span><br /><br /><span>COP18今天下午高階會議揭幕後，進入實質討論，共商後京都時期減碳責任與氣候變遷因應對策。</span><br /><br /><span>葉欣誠分析，各國間對於碳交易所做承諾，對台灣農產、高科技經貿等都將可能造成實質影響，因此要持續密切關注。</span></p>]]></content:encod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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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c:subject>碳排放</dc:subject>
    
    
      <dc:subject>氣候變遷</dc:subject>
    
    
      <dc:subject>水水台灣</dc:subject>
    
    <dc:date>2012-12-03T16:00:00Z</dc:date>
    <dc:type>新聞</dc:typ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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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tem rdf:about="http://2021.yucc.org.tw:8080/yucc/news/foreign/20121203-3">
    <title>今年將成為有史以來最暖年份之一</title>
    <link>http://2021.yucc.org.tw:8080/yucc/news/foreign/20121203-3</link>
    <description>聯合國(UN)報告稱，盡管太平洋上出現了導致海水變冷的拉尼娜(La Niña)現象，但今年將成為自160多年前有記錄以來全球最溫暖的年份之一。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 xmlns:content="http://purl.org/rss/1.0/modules/content/"><![CDATA[<p>根據聯合國世界氣象組織(World Meteorological  Organization)的數據，隨著2012年即將走向尾聲，全球平均氣溫估計將達到14.45°C，這意味著今年將成為自1850年有記錄以來溫暖程度排名第9位的年份。</p>
<p>世界氣象組織表示，今年前10個月，地球錶面多數區域的溫度高於歷史平均水平，特別是北美、南歐、俄羅斯部分地區以及北非。</p>
<p>盡管北極夏季海冰面積降至自33年前有衛星記錄以來的最低水平，很多國家遭遇乾旱、野火和洪災，但阿拉斯加和澳大利亞部分地區的氣溫低於歷史平均水平。</p>
<p>美國本土剛剛經歷了一個炎夏和幾十年來最嚴重的一場旱災，預計世界氣象組織的數據將沒有懸念地顯示，今年為美國有記錄以來的最溫暖年份。</p>
<p>在這些最新數據出爐之際，外交人士正奔赴卡塔爾首都多哈，開始今年為期兩周的聯合國年度氣候變化談判。</p>
<p>談判各方代表正致力於在2015年之前達成一項新的約束性協議，以遏制被認為是氣候變化罪魁禍首的溫室氣體的排放。然而，即便今年的氣候談判在這個目標上取得進展，各國在去年南非德班會議上已達成一致：任何新協議在2020年前都不必生效。</p>
<p>一些氣候專家表示，這可能會加大以下目標實現的難度和成本：讓溫室氣體排放保持在一定水平上，這個水平是確保全球平均氣溫不會比前工業時代水平高出2°C以上所必需的。全球平均氣溫目前已比前工業時代水平升高了0.8°C。</p>
<p>聯合國之前的氣候峰會已就氣溫比前工業時代水平升高幅度不得超過2°C達成一致，此前科學家警告稱，氣溫升幅超出這個幅度可能會引發危險的氣候變化。</p>]]></content:encod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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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c:subject>氣候變遷</dc:subject>
    
    
      <dc:subject>水水台灣</dc:subject>
    
    <dc:date>2012-12-02T16:00:00Z</dc: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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