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ml version="1.0" encoding="utf-8" ?>
<rdf:RDF xmlns:rdf="http://www.w3.org/1999/02/22-rdf-syntax-ns#" xmlns:dc="http://purl.org/dc/elements/1.1/" xmlns:syn="http://purl.org/rss/1.0/modules/syndication/" xmlns="http://purl.org/rss/1.0/">




    



<channel rdf:about="http://2021.yucc.org.tw:8080/yucc/search_rss">
  <title>余紀忠文教基金會</title>
  <link>http://2021.yucc.org.tw:8080/yucc</link>

  <description>
    
            These are the search results for the query, showing results 1631 to 1645.
        
  </description>

  

  

  <image rdf:resource="http://2021.yucc.org.tw:8080/yucc/logo.png"/>

  <items>
    <rdf:Seq>
      
        <rdf:li rdf:resource="http://2021.yucc.org.tw:8080/yucc/news/foreign/20130313-1"/>
      
      
        <rdf:li rdf:resource="http://2021.yucc.org.tw:8080/yucc/news/foreign/20170317-3"/>
      
      
        <rdf:li rdf:resource="http://2021.yucc.org.tw:8080/yucc/news/foreign/20140128-1"/>
      
      
        <rdf:li rdf:resource="http://2021.yucc.org.tw:8080/yucc/news/domestic/20210506-2"/>
      
      
        <rdf:li rdf:resource="http://2021.yucc.org.tw:8080/yucc/news/foreign/20140117-1"/>
      
      
        <rdf:li rdf:resource="http://2021.yucc.org.tw:8080/yucc/news/foreign/20181127-1"/>
      
      
        <rdf:li rdf:resource="http://2021.yucc.org.tw:8080/yucc/news/domestic/20210604-7"/>
      
      
        <rdf:li rdf:resource="http://2021.yucc.org.tw:8080/yucc/news/foreign/20210604-2"/>
      
      
        <rdf:li rdf:resource="http://2021.yucc.org.tw:8080/yucc/news/domestic/20210607-2"/>
      
      
        <rdf:li rdf:resource="http://2021.yucc.org.tw:8080/yucc/news/foreign/20151113-2"/>
      
      
        <rdf:li rdf:resource="http://2021.yucc.org.tw:8080/yucc/news/foreign/20200121-1"/>
      
      
        <rdf:li rdf:resource="http://2021.yucc.org.tw:8080/yucc/news/foreign/20151201-3"/>
      
      
        <rdf:li rdf:resource="http://2021.yucc.org.tw:8080/yucc/news/foreign/20161005-1"/>
      
      
        <rdf:li rdf:resource="http://2021.yucc.org.tw:8080/yucc/news/foreign/20160701-1"/>
      
      
        <rdf:li rdf:resource="http://2021.yucc.org.tw:8080/yucc/news/foreign/20121112-2"/>
      
    </rdf:Seq>
  </items>

</channel>


  <item rdf:about="http://2021.yucc.org.tw:8080/yucc/news/foreign/20130313-1">
    <title>歐盟考慮不再設定有約束力的減排目標</title>
    <link>http://2021.yucc.org.tw:8080/yucc/news/foreign/20130313-1</link>
    <description>關於歐盟(EU)未來氣候和能源政策的文件草案顯示，歐盟將討論是否需要繼續設置具有法律約束力的目標，這些目標曾讓歐洲成為全球應對溫室氣體污染的領先者。</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 xmlns:content="http://purl.org/rss/1.0/modules/content/"><![CDATA[<div class="topic">
<div class="content" id="bodytext">
<div>
<p>歐盟27個成員國是全球第一批設置強制減排目標的國家。科學家認為，未來幾十年，溫室氣體排放將讓地球氣溫上升到潛在危險的水平。</p>
<p>五年多以前，歐盟領導人達成協議，在2020年之前將排放在1990年的基礎上降低20%，與此同時將可再生能源的比重提高20%。</p>
<p>歐盟有望實現這兩個目標，而第三個、非強制性的目標，即到2020年將能源效率提高20%（從2007年作出的預測），則與此形成反差。隨著歐盟開始制定2030年的新一輪目標，歐盟委員會(European  Commission)已經擬定了一份政策文件，就應當設置什麽樣的目標，以及這些目標是否需要具有法律約束力展開辯論。</p>
<div id="story_main_mpu"></div>
<div><span>英國《金融時報》(Financial  Times)看到了這份文件，文件指出，經濟危機和歐盟一些國家的預算問題是2020年目標敲定以來發生的“重要變化”。</span></div>
<p>歐盟官員認為，可能再度制定針對排放和可再生能源政策的約束目標，但可能不會制定能源效率目標。這將會讓環保組織失望。</p>
<p> </p>
</div>
</div>
</div>]]></content:encoded>
    <dc:publisher>No publisher</dc:publisher>
    <dc:creator>admin</dc:creator>
    <dc:rights></dc:rights>
    
      <dc:subject>碳排放</dc:subject>
    
    
      <dc:subject>水水台灣</dc:subject>
    
    <dc:date>2013-03-12T16:00:00Z</dc:date>
    <dc:type>新聞</dc:type>
  </item>


  <item rdf:about="http://2021.yucc.org.tw:8080/yucc/news/foreign/20170317-3">
    <title>歐盟如何迎戰「能源貧窮」？ 合理電價阻止能效不足的惡性循環</title>
    <link>http://2021.yucc.org.tw:8080/yucc/news/foreign/20170317-3</link>
    <description>今日社會中，能源已是基本人權和不可或缺的生活必需品，政府不可能把一切交由市場機制解決。要注意的是，不管用什麼方法應對能源貧窮現象，都應連結氣候變遷、能源轉型、低碳生活等根源議題，一方面確保能源用戶的尊嚴和權益，二來也能誘導民眾減低能源消耗量和不必要浪費，自發性地降低能源貧窮的發生機率。</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 xmlns:content="http://purl.org/rss/1.0/modules/content/"><![CDATA[<p>牆壁散發著寒氣，沾滿污漬的磁磚一碰就碎，在這斷電、又沒暖氣的老公寓裡，工匠布萊克用兩片發泡膠黏在窗戶充當雙層窗，向身旁好奇的小女孩解釋：「陽光會讓塑膠氣泡裡的空氣變暖，房間就不會那麼冷了。」</p>
<p>上述場景，是2016年英國電影《<a href="http://app2.atmovies.com.tw/film/fien55168192/" target="_blank">我是布萊克</a>》所呈現的「能源貧窮」樣貌。在冬季氣溫不時跌破零度的歐洲，能源貧窮現象會怎麼影響人們的日常生活？歐盟各國有什麼解決方法？</p>
<h3>逾一成歐盟人口曾遇能源貧窮，且不限低收入戶</h3>
<p>讓我們先來釐清，什麼是「能源貧窮」（Energy Poverty / Fuel Poverty）？</p>
<p>一般來說，能源貧窮指超過一成（10％）收入用於支付能源費用，以滿足最低生活所需，如提供熱水、烹飪、照明、食物冷藏、家電運作等。</p>
<p>要注意的是，其實有錢人也可能超過上述標準，因為這個比率（能源支出／家庭收入）常因能源價格的波動而受影響。如相關單位推估，歐盟境內多達10～25％的人口，或多或少都嘗過能源貧窮的滋味。</p>
<p>再者，低收入戶跟能源貧窮的重疊狀況在各地情況不一。比方，蘇格蘭的低收入戶多是燃料貧戶，但燃料貧戶卻不一定屬於低收入水準，當地44萬位低收入戶中，有近40萬人曾遭遇燃料貧窮。反之，嘗過燃料貧窮滋味的94萬人，大多數並非低收入戶。</p>
<div class="align-center" style="text-align: center; "><figure class="image" style="text-align: inherit; "><a href="http://lowestc.blogspot.tw/2017/03/blog-post.html" target="_blank"><img src="https://3.bp.blogspot.com/-mhzd_x-vFbY/WLAGOrW3iVI/AAAAAAAECK4/e1aWnuMi8hsnBDbRs08rzc0hwoxCccqWACLcB/s1600/Scottish%2BFuel%2BPoverty%2BForum.png" /></a>
<p> </p>
2015年蘇格蘭燃料貧窮與低收入關係。資料來源：<a href="http://meszerics.eu/pdf/energypovertyhandbook-online.pdf" target="_blank">Energy Poverty Handbook</a>
<p> </p>
</figure></div>
<p>當然，統計數字無法完整反映人們在現實生活的處境，為保障最脆弱族群，同屬大英國協的英格蘭政府，改採「低收入、高花費」（Low Income High Cost） 跟「燃料貧窮缺口」（fuel poverty gap） 的雙指標，掌握收入雖低、能源需求卻高的部分家戶，並考量「住屋型態的能源消耗量」，評估這群人的能源赤字到底有多大。</p>
<p>另歐盟一份調查更發現，水、電、瓦斯等帳單，常是家戶負債主因之一，且比重將近七成。許多能源貧戶怕被斷水斷電，只好先繳清能源帳單，導致無法顧及食物、房租、社交、交通、教育等其他生活基本需求。</p>
<h3>衝擊面廣，居住、收支、健康、社交都受影響</h3>
<p>事實上，能源貧戶的生活同時面臨經濟、健康跟居住權等各種衝擊。比方，住在缺乏隔熱及保暖功能的房屋裡，一到寒冬，暖氣必須開得更強，使能源開銷不斷上升，陷入負債的惡性循環，罹患呼吸系統跟心血管疾病的機率也更高。世界衛生組織資料顯示，冬季死亡率跟該地的住屋品質與保暖能力大大有關，而非單純取決於氣溫有多低，像巴黎跟倫敦的冬天死亡率，就比聖彼得堡來得高。</p>
<p>不只生理受創，心理健康也受害。除了每天憂慮是否該回到冷冰冰的家，能源貧戶也不好意思邀請親友來作客，更加恐懼社交活動，甚至會打擊職場上的工作自信，因為不能好好洗澡、洗衣服，還可能因生病而增加請假頻率，要維持穩定的工作狀況更加困難。</p>
<p>一旦山窮水盡，欠繳戶可能落入被斷電、斷氣（暖氣）的窘境。雖然歐盟規定執法機關須報告境內的斷電資訊，但現階段仍有一半國家資訊不明。帳面上看來，以英國的斷電率最低，僅0.1％。但令人莞爾的是，上述那部描述能源貧戶困境的電影《我是布萊克》，發生場景就在英國。</p>
<p>為保障基本人權，歐盟法規明訂，脆弱消費者在關鍵時刻不能被斷電。可是，德國光是2014年就發出630萬封信給遲繳戶，威脅切斷能源供給，連只短繳100歐元的人也照寄不誤，當年共有35.2萬戶被斷電，向NGO求援的案例越來越多。同年，整個歐洲約有一成用戶拖繳水電費，一些歐盟國家甚至把欠繳戶列入黑名單，假使帳單沒繳清，即使搬了家也無法簽約、入厝，連帶影響日後居住權。</p>
<p><iframe frameborder="0" height="480" src="https://www.youtube.com/embed/mgwnqsxjbD0?ecver=1" width="854"></iframe></p>
<p>影片：Centre for Sustainable Energy所製作的影片，讓民眾說明他們遭遇燃料貧窮的心境。</p>
<p>近來各國紛紛展開對抗氣候變遷的措施，不過，假使社福津貼調整腳步跟不上能源轉型或電價上漲速度，可能反加劇能源貧窮現象。德國聯邦統計辦公室資料顯示，德國電價自2000年來激增將近一倍，成為能源貧窮與家庭債務節節上升的原因之一。</p>
<p>縱使如此，《能源民主》作者 Craig Morris 依舊認為，能源貧窮沒必要成為一個專有名詞，因其本身就是「貧窮」的一種，應以社會政策解決，不該以此作為不反映真實能源成本的擋箭牌。換言之，壓低電價不該是一國能源政策的目標，唯有電價合理化，才能提高民眾與企業的節能誘因。</p>
<p>現階段探測能源貧窮現象的指標很多，從家戶收入、能源價格、能源消耗的種類跟數量、到房屋類型和居住型態（租屋或自住）都有。而根據歐盟經驗，低收入、高能源價格、缺乏能源效率（尤其建築部門），常被認為是導致能源貧窮的三大主因。雖然台灣還沒有很明顯或大量的能源貧戶，但在收入不平等日漸加劇，及往後推動能源轉型須付出的成本，相關單位不可不慎。</p>
<h3>面對境內日益嚴重的能源貧窮現象，歐盟提出的解決方案</h3>
<p>歐盟執委會資助的 Insight_E 研究計畫審視了280項相關措施，發現其中四成專門針對脆弱消費者與高風險族群，歸納出各國改善能源貧窮問題的四種行動：</p>
<h4>一、財務補貼：能源費用的減免及補助</h4>
<p>四成歐盟會員國習慣以財務干預支持脆弱消費者，這類措施目的不在解決背後結構性問題、而在緊急紓困。部分國家以社會政策為導向，透過社福系統支付或補助能源開支，英國、丹麥跟瑞典還另外補助年長者。</p>
<p>賽普勒斯、西班牙、法國、希臘、葡萄牙跟比利時等南歐國家，以<b>「社會費率」</b>（social tariffs）協助脆弱族群取得平價能源，像保護範圍較廣的比利時，只要家中有一人領取救濟金、住在附瓦斯暖爐的特定社會住宅、或符合殘障、高齡、外籍等資格，除了免繳電力跟瓦斯基本費，單位費率也有最高上限。法國則透過醫療健康保險資格認定，收入偏低者的健保資格自動適用優惠能源費率。馬爾他則在能源帳單上提供補助額度與簡化程序。</p>
<p>可是，財務干預也有成效不彰的例子。如克羅埃西亞在2011年為減輕電價調升衝擊，全額補助電價差額給年用電低於2000度的家戶，更高用電級距補助5～10％差額，可惜這些好意有不少流向人口少的小康家庭或微型企業。</p>
<p>事實上，低收入戶常因家庭人口多、房屋品質差、電器能源效率不佳等因素，導致用電量偏高，故財務手段僅能稍解燃眉之急。在荷蘭跟北歐國家，除採取社福政策，也加強社會住宅的保暖和能效，以降低能源貧戶對補助的依賴。</p>
<div class="align-center" style="text-align: center; "><figure class="image" style="text-align: inherit; "><a href="https://www.flickr.com/photos/77029269@N00/32849026050/" target="_blank"><img src="https://c1.staticflickr.com/1/658/32849026050_0ef93ae32b_b.jpg" /></a>
<p> </p>
暖氣是歐洲冬天重要的電力支出。圖片來源：Billy（CC BY-NC-ND 2.0）
<p> </p>
</figure></div>
<h4>二、權益保護：保護用戶、禁斷電與趕房客</h4>
<p>當能源市場走向自由化，意味規範價格或能源補貼等扭曲手段將不復存在，這時政府應有相關策略，額外保護低收入戶跟脆弱族群。</p>
<p>第一種財務干預手法多由中央政府發起，消費者保護措施常由監管機構跟能源公司執行。能源監管機構職責在確保費率公道、監督產業營利與服務品質，能源公司則須配合監管及維護消費者權益，如英、法、希臘等國的能源公司，都須登記並回報脆弱消費者名單。</p>
<p>歐盟各國的能源消費者保護手法相當繁雜，最大共通點是八成左右的國家都有保障用戶不被斷電的措施（克羅埃西亞、保加利亞、捷克除外），各國斷電寬限期規定不一，如比利時法蘭德斯區規定斷電前有200天寬限期，但奧地利、英國、義大利、塞普勒斯、保加利亞、立陶宛、斯洛伐克、葡萄牙、斯洛維尼亞等國，寬限期只有一個月。</p>
<p>法國則要求<strong>「冬休期」</strong>（trêve hivernale） 禁止房東趕房客，使能源貧戶在最冷的那幾個月不致無家可歸，此外，每年11月至隔年4月1日，住戶即使欠繳帳單也不能斷電或斷瓦斯，唯一例外是佔領空屋者。</p>
<h4>三、提升能效：翻修老屋及社會住宅</h4>
<p>所有歐盟國家都有改善能源效率的措施，且範圍不限脆弱消費者或低收入戶。這類方法中，65％跟舊建築翻新有關，30％有指定適用對象。</p>
<p>法國自2010年啟動七年的<b>「Habiter mieux」</b>（英譯 Living Better）計畫，補助老屋裝設隔熱設備，收入在中位數以下者（不限房客、房東、或共同擁有者）皆可申請。該計畫14.5億歐元的經費由公共支出（83％）與能源公司（17％）共同承擔，目前參與的房子平均能效足足提升了38％！遠超出當初預設目標（25％），預計2017年計畫終止後，可改善30萬棟老屋能效。</p>
<p>不過 Habiter mieux 的挑戰也不少，原本直到2014年時只有5萬戶申請，促使政府放寬申請資格，納入房子的共同擁有者跟非自住者，並將收入門檻上調至中位數。如此一來全國46％的房東都符合資格，使計畫資金大幅流向中產階級。另外統計也發現，37％的經濟拮据家戶跟49％的經濟普通家戶，即便有政府補助，住宅翻修費用還是短缺5000歐元以上。另一對照組是荷蘭，2008年起採能源分級標章作為社會住宅的房租指標，願改善能源效率的房東能以漲房租方式拿回投資。住宅協會必須保證房租跟能源支出的總和，在能效改善後維持不變，不會增加房客額外的經濟負擔。2012年再修法，讓私人租賃建物也納入適用範圍。</p>
<p>此外，荷蘭還有針對社會住宅的「能源躍進計畫」（Energiesprong），以省下的能源開銷翻新住宅，房客不必繳能源帳單，而是支付相近金額給住宅協會，再付給符合節能績效及翻修成本的承包商。該計畫由 WSW（社會住宅擔保基金）提供先期資金，目標是藉此翻新11萬戶社會住宅。</p>
<div class="align-center" style="text-align: center; "><figure class="image" style="text-align: inherit; "><a href="http://www.energiesprong.nl/" target="_blank"><img alt="荷蘭Energiesprong計畫網頁。圖片擷取自網頁。" height="452" src="https://c2.staticflickr.com/4/3691/32670127703_35ca17d98b_b.jpg" width="1024" /></a>
<p> </p>
荷蘭能源躍進計畫計畫網頁。圖片擷取自<a href="http://www.energiesprong.nl/" target="_blank">Energiesprong官網</a>。
<p> </p>
</figure></div>
<h4 id="title_div32670127703">四、自主節能：強化意識、自己的能源自己省</h4>
<p>最後是強化使用者的意識和能力。一般說來，能源市場較自由化的國家會有更多這類資訊，如比價網站、透明計費系統、消費指南等，提供用戶獲得更多節能與省錢資訊，享受市場競爭帶來的好處。</p>
<p>如英國調查發現，大型能源公司的客戶習慣採「預設費率方案」（指消費者未選特定方案時，直接適用能源公司提供的預設費率，但通常較貴），假使肯多花時間研究、貨比三家，不僅可選到更划算的浮動費率方案，估算平均每年可省300英鎊。2016年底，英國政府再要求提升計價費率透明度，比價網站不但要好用，還得立即顯示哪種計價較划算。不只政府出手，英國也有許多 NGO 協助能源貧戶。</p>
<p>為提供即時用電資訊，許多歐盟國家都在推動「智慧電表」計畫，使資訊更加暢通、豐富，有利決策者制訂更到位的改善措施。像德國的「千瓦解決方案」（1000 Watt Solution），即是消費者權益保護添加智慧科技的新方案，由政府在科隆的社會住宅裝設660個智慧電表，當住戶欠繳達150歐元時就會收到警告，第四次警告會將該戶用電最高瓦數降到1000瓦，確保還能烹飪、開燈、開暖氣，並同時通知相關團隊來提供免費諮詢。</p>]]></content:encoded>
    <dc:publisher>No publisher</dc:publisher>
    <dc:creator>基金會編輯</dc:creator>
    <dc:rights></dc:rights>
    
      <dc:subject>COP21</dc:subject>
    
    
      <dc:subject>全球化</dc:subject>
    
    
      <dc:subject>氣候變遷</dc:subject>
    
    
      <dc:subject>貧富差距</dc:subject>
    
    
      <dc:subject>能源</dc:subject>
    
    
      <dc:subject>水水台灣</dc:subject>
    
    
      <dc:subject>節能減碳</dc:subject>
    
    
      <dc:subject>民眾參與</dc:subject>
    
    <dc:date>2017-03-16T16:00:00Z</dc:date>
    <dc:type>新聞</dc:type>
  </item>


  <item rdf:about="http://2021.yucc.org.tw:8080/yucc/news/foreign/20140128-1">
    <title>歐盟2030減排40% 會員國有異議 </title>
    <link>http://2021.yucc.org.tw:8080/yucc/news/foreign/20140128-1</link>
    <description>歐盟公布2030最新排碳目標，希望在2030年以前，達成溫室氣體排放量比1990年減少40%，可再生能源需占歐盟能源整體比例27%以上，並希望提升至「約束性目標」（binding target）層次，不過具體作法是什麼目前仍未看見。英國大表反對立場，認為應該要考慮各會員國的能源及經濟狀況，德國則因為要從核能轉為再生能源的模式，表示支持新目標。</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 xmlns:content="http://purl.org/rss/1.0/modules/content/"><![CDATA[<p>歐盟公布2030最新排碳目標，希望在2030年以前，達成溫室氣體排放量比1990年減少40%，可再生能源需占歐盟能源整體比例27%以上，並 希望提升至「約束性目標」（binding  target）層次，不過具體作法是什麼目前仍未看見。英國大表反對立場，認為應該要考慮各會員國的能源及經濟狀況，德國則因為要從核能轉為再生能源的模 式，表示支持新目標。</p>
<p>歐盟發表最新2030排碳目標，希望在2030年以前，達到歐盟溫室氣體排放量比1990年減少40%，可再生能源需占歐盟能源整體比例27%以上，並希望在歐盟會議中將決議目標提升至「約束性法規」的層次。</p>
<p>其實過往歐盟最著名的「2020減碳目標」，目前已快達成，包括溫室氣體排放減至1990年的20%、提升再生能源比20%、提升歐盟能源效率 20%的三大目標。據歐洲環境署（European Environment  Agency;EEA）報告指出，2012年已達到減碳排18%，2011年再生能源佔歐盟總體能源比13%。</p>
<p>就在快完成「2020減碳目標」之際，歐盟卻新增2030排碳目標，此作法引起質疑聲浪；英國《BBC》跟《衛報》報導指出，若完成此新目標約束性決議，恐只會徒增會員國的能源困擾。</p>
<p>歐盟官網回應質疑，表示近年受到歐債等經濟危機影響，現有的碳交易市場機制已呈現供給不平衡的狀況，2011、2012年碳額度剩餘達2百萬個；再 加上過去歐盟減碳排目標都不具強制或約束力，缺乏法規架構，讓國際投資人無法對低碳經濟、再生能源技術產生投資信心，從彭博新能源金融年初公布「潔淨能 源」的國際投資連續2年下降，2013年甚至下降12%即可看出端倪。</p>
<p>影響歐盟碳交易市場的最大因素之一，可算是美國頁岩氣革命，自美國發現大量頁岩氣後，天然氣價格大幅降低，國際投資再生能源技術的動力隨之降低。與 此同時，歐盟確需要對全球氣候協議的溫室氣體排放目標，在2015年底巴黎會議前提出達成策略。歐盟認為，以上因素都是訂立2030年新減碳排目標的重要 原因，也就是要重整「排放交易架構」（Emissions Trading Scheme）。</p>
<p>歐盟氣候專委赫澤高（Connie Hedegaard）表示，若需達成2050年實現減排80%至95%的目標，減排40%的目標勢在必行。</p>]]></content:encoded>
    <dc:publisher>No publisher</dc:publisher>
    <dc:creator>admin</dc:creator>
    <dc:rights></dc:rights>
    
      <dc:subject>碳排放</dc:subject>
    
    
      <dc:subject>氣候變遷</dc:subject>
    
    
      <dc:subject>水水台灣</dc:subject>
    
    <dc:date>2014-01-27T16:00:00Z</dc:date>
    <dc:type>新聞</dc:type>
  </item>


  <item rdf:about="http://2021.yucc.org.tw:8080/yucc/news/domestic/20210506-2">
    <title>歐盟碳價新高 每公噸升破50歐元</title>
    <link>http://2021.yucc.org.tw:8080/yucc/news/domestic/20210506-2</link>
    <description>歐盟為遏止溫室氣體排放，規定在歐洲營運的發電廠、工業與航空業者在製造污染的同時，必須購買碳配額。</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 xmlns:content="http://purl.org/rss/1.0/modules/content/"><![CDATA[<p style="text-align: justify; ">歐盟碳價4日（周二）突破每公噸50歐元，創下新高紀錄，分析師視此為重要里程碑，看好此波長期漲勢將吸引更多創新潔淨技術投資，讓再生能源的經濟效益能與傳統化石燃料競爭。</p>
<p style="text-align: justify; ">歐盟為遏止溫室氣體排放、減緩氣候變遷而採取碳市場機制，迫使在歐洲營運的發電廠、工業與航空業者在製造污染的同時，必須購買碳配額。</p>
<p style="text-align: justify; ">歐盟目標在2030年以前將淨溫室氣體排放至少削減55％，為碳市場帶來更多動能。</p>
<p style="text-align: justify; ">ICE的歐盟排放權配額（European Union Allowance，EUA）12月期貨價格周二升抵每公噸50.05美元，這是自2005年碳市場推出以最高水準。今年以來，12月合約價已飆升約50％。5日盤中報48.89美元。</p>
<p style="text-align: justify; ">路孚特碳分析師索胡斯（Ingvild Sorhus）表示，「當前有許多樂觀的因素，推升價格漲到目前水準。」</p>
<p style="text-align: justify; ">這些樂觀因素包括歐盟針對最新氣候目標的政策支持，金融投資者受到碳價上漲的吸引而進場，帶動配額需求上升，分析師也認為未來幾年碳價將進一步走升。</p>
<p style="text-align: justify; ">歐盟將於今夏發布一系列政策，讓各行各業減少排放量以達到2030年減碳目標，這包括對歐盟碳市場的改革，外界預料這會帶動二氧化碳配權需求增加，因物以稀為貴而使碳價上揚。</p>
<p style="text-align: justify; ">分析師認為，歐盟碳價要攀升至一定的高水準，才能促使產業積極削減二氧化碳，讓低碳的替代方案成本競爭力，提升到足以與傳統化石燃料技術競爭的水準。</p>
<p style="text-align: justify; ">法國巴黎銀行首席永續研究策略師路易斯（Mark Lewis）指出，碳價必須夠高，以便歐盟2050年實現淨零排放的目標，「在此基準下，我認為碳價在2030年以前升至每公噸90歐元是合理的預期。」</p>
<p style="text-align: justify; ">歐盟碳市涵蓋範圍的發電廠與工業的排放量，從2005到2019年之間銳減35％。到目前為止，多數的排放量減少來自發電業，更高的碳價將使燃煤發電廠經濟效益降低，吸引發電廠改採碳排放較少的天然氣。</p>]]></content:encoded>
    <dc:publisher>No publisher</dc:publisher>
    <dc:creator>admin</dc:creator>
    <dc:rights></dc:rights>
    
      <dc:subject>國外新聞</dc:subject>
    
    
      <dc:subject>碳排放</dc:subject>
    
    
      <dc:subject>水水台灣</dc:subject>
    
    
      <dc:subject>氣候變遷</dc:subject>
    
    
      <dc:subject>能源</dc:subject>
    
    <dc:date>2021-05-05T16:00:00Z</dc:date>
    <dc:type>新聞</dc:type>
  </item>


  <item rdf:about="http://2021.yucc.org.tw:8080/yucc/news/foreign/20140117-1">
    <title>歐盟擬降低可再生能源目標</title>
    <link>http://2021.yucc.org.tw:8080/yucc/news/foreign/20140117-1</link>
    <description>由於歐洲巨大的能源成本引起擔憂，有約束力的可再生能源目標得到的支持正在減少，而這些目標一直以來被視為歐盟(EU)最顯著的環境成就之一。</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 xmlns:content="http://purl.org/rss/1.0/modules/content/"><![CDATA[<p class="dropcap">由於歐洲巨大的能源成本引起擔憂，有約束力的可再生能源目標得到的支持正在減少，而這些目標一直以來被視為歐盟(EU)最顯著的環境成就之一。</p>
<p>歐盟委員會(European Commission)委員正在考慮降低業已成為各方集中游說焦點的2030年可再生能源目標，新提案將於本月22日出爐。降低可再生能源目標將取悅大型公用事業公司，但也會激怒環保團體。</p>
<p>由於英國正在提高對核能的使用、並在熱烈討論開發頁岩氣的可能，因此反對設立有約束力的目標。然而，正在逐步關停核反應堆的德國卻是該目標最強烈的支持者。</p>
<p>正在討論中的一項折中提案的目標是，27%的能源來自可再生能源，但這個目標將不具有約束力。知情人士說，沒有約束力的目標需要被賦予可信度，方法是針對能源網效率做出更嚴格規定，包括在能源基礎設施、智能電網和更好的跨國能源共享方面設立約束目標。</p>
<p>如果折中提案在德國的反對下得以通過，將意味著要在歐盟2020年的能源目標基礎上做出重大調整。歐盟2020年的約束性目標包括：歐盟各國的溫室氣體排放總量應在1990年的水平上減少20%，可再生能源占總能源的20%。</p>
<p>一位參與討論的人士說：“我們正在考慮自下而上的方式。”</p>
<p>相關討論也受到一些影響，人們擔憂歐盟對可再生能源的大量補貼會推高歐洲工業的能源成本，削弱其競爭力，特別是與美國相比。歐洲不無嫉妒地看到，美國頁岩氣的繁榮不僅提高了天然氣產量，同時也降低了能源價格，並帶來製造業復蘇。</p>
<p>據歐盟委員會統計，2005至2012年，美國工業用天然氣價格下降了66%，歐洲同期則上升35%。</p>
<p>英國認為，對排放而非可再生能源設立有嚴格約束力的目標，已經足以創造一個更環保的能源結構。與法國、義大利、德國、荷蘭和西班牙一道，英國支持2030年比1990年至少減排40%的目標。</p>]]></content:encoded>
    <dc:publisher>No publisher</dc:publisher>
    <dc:creator>admin</dc:creator>
    <dc:rights></dc:rights>
    
      <dc:subject>可再生能源</dc:subject>
    
    
      <dc:subject>水水台灣</dc:subject>
    
    <dc:date>2014-01-16T16:00:00Z</dc:date>
    <dc:type>新聞</dc:type>
  </item>


  <item rdf:about="http://2021.yucc.org.tw:8080/yucc/news/foreign/20181127-1">
    <title>歐盟提案碳邊境稅 中國：損害抵抗氣候變遷努力</title>
    <link>http://2021.yucc.org.tw:8080/yucc/news/foreign/20181127-1</link>
    <description>中國在發佈的應對氣候變遷報告的總結摘要中指出，這項提案是「單邊主義」的一個實例，並可能會破壞有關遏止溫室氣體排放的努力。西班牙馬德里於12月將舉辦聯合國氣候大會第25屆締約方大會(COP25)，中國趕在這場新一輪的全球會談之前出版此份報告。</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 xmlns:content="http://purl.org/rss/1.0/modules/content/"><![CDATA[<p><span style="text-align: justify; ">中央社報導中國27日表示，歐盟提案建立的「碳邊境稅」(carbon border tax)將損害全球社會採取共同行動以抵抗氣候變遷的意願。</span></p>
<p dir="ltr" style="text-align: justify; ">歐盟新任氣候專員堤孟思於10月表示，將開始制定這項新稅，而此舉旨在提高沒有採取適當行動，以對抗氣候變遷的國家的產品成本，以保護歐洲企業免於受到不公平的競爭。</p>
<p dir="ltr" style="text-align: justify; ">不過中國生態與環境部副主任趙迎民今天在一場簡報會議中表示，歐盟的這項提案、與美國總統川普退出於2015年通過的巴黎氣候協定，將嚴重損害國際社會對抗全球暖化的努力。</p>
<p dir="ltr" style="text-align: justify; ">趙迎民說：「我們需要發出強烈的政治訊號來維護多邊主義」、「我們需要防止單邊主義和保護主義不會損害全球增長預期，以及各國共同對抗氣候變遷的意願。」</p>
<p dir="ltr" style="text-align: justify; "> </p>
<h1 style="padding-left: 1px; ">美中排碳擴大 加速氣候災難 堵暖化缺口撕裂 聯國示警</h1>
<p>聯合國氣候變化綱要公約第25次締約方會議(COP25)12月3日即將在西班牙馬德里登場，各國代表將討論如何扭轉氣候災難；各國領袖將在下周的COP25試圖縮小現實、外交和國際氣候磋商缺口，甚至不是討論如何減少各國碳排放，減排的期限還有一年。</p>
<p>COP25將聚焦協商如何實施各國領袖2015年同意的「巴黎氣候協定」(Paris Agreement)，儘管各國訂定減排時間表和目標，卻都未能減少溫室氣體排放。</p>
<p>曾任聯合國氣候外交官，現於波士頓塔芙茨大學(Tufts University)弗萊徹法律與外交學院(Fletcher School)任教的瑞秋．凱特(Rachel Kyte)說：「馬德里是加速並導向正軌的契機，減排缺口報告顯示，當前軌跡不對。」</p>
<p>報告指出，去年全球排放的二氧化碳創新高，達553億噸，高於2017年的535億噸；全球最富20國的逸散量占全球超過四分之三，但最富裕的美國已正式啟動退出巴黎氣候協定的程序。</p>
<p>各國必須大舉廢除化石燃料，加速減碳；如果依現有速度減碳，至本世紀末，全球均溫會比工業革命前上升攝氏3.2度，導致災難性的天氣，如更致命的熱浪、更頻繁的洪水與乾旱等。/世界日報</p>
<p> </p>
<h1 class="article-title">十四五期間 推進碳排放權交易</h1>
<p>大陸生態環境部副部長趙英民27日表示，在「十四五」期間，生態環境部期望基本建成制度完善、交易活躍、監管嚴格、公開透明的全國碳市場，實現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的平穩有效運行。</p>
<div class="text-wrap-around ad" style="float: left; ">
<div class="banner-336x280" style="text-align: center; ">
<div id="div-gpt-ad-1551198981140-4">
<div id="google_ads_iframe_/81206261/20_Chinatimes_PC/CP/20C_PC_MiddleBillboard_0__container__"><span>中新網報導，大陸國務院新聞辦公室27日舉行新聞發布會，介紹《中國應對氣候變化的政策與行動2019年度報告》有關情況。在談及生態環境部如何開展「十四五」期間應對氣候變化的工作時，趙英民表示，按照國家統一要求，生態環境部的工作初步考慮有五個方面：</span></div>
</div>
</div>
</div>
<p> </p>
<p>第一，繼續採取措施控制溫室氣體排放。積極穩妥地支援和鼓勵部分地方和重點行業結合自身經濟社會發展實際開展達峰行動，制定明確的達峰目標、路線圖和落實方案。繼續將單位GDP二氧化碳排放下降率作為一個指標。<span> </span></p>
<p>第二，進一步加快碳市場建設。在「十四五」期間，期望基本建成制度完善、交易活躍、監管嚴格、公開透明的全國碳市場，實現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的平穩有效運行。<span> </span></p>
<p>第三，進一步完善體制機制，健全應對氣候變化的法律法規。<span> </span></p>
<p>第四，推動構建更加公平合理、合作共贏的全球氣候治理體系。積極參與全球氣候治理，堅持多邊主義，堅定維護《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京都議定書》和《巴黎協定》及其實施細則確定的全球氣候治理的框架和原則，堅持公平、「共同但有區別的責任」和各自能力的原則，推進全球氣候治理進程。同時，加強氣候變化南南合作，繼續為其他發展中國家提供力所能及的支援和幫助。<span> </span></p>
<p>第五，堅持減緩與適應並重，強化適應氣候變化的工作。根據適應氣候變化工作需要，計畫更新國家適應氣候變化戰略，開展落實戰略的具體行動，繼續推動農業、水資源、森林、海洋、人體健康、防災減災等領域的適應氣候變化行動，加強適應氣候變化的能力建設，進一步加強這一領域的國際合作。</p>]]></content:encoded>
    <dc:publisher>No publisher</dc:publisher>
    <dc:creator>基金會編輯</dc:creator>
    <dc:rights></dc:rights>
    
      <dc:subject>氣候變遷</dc:subject>
    
    
      <dc:subject>水水台灣</dc:subject>
    
    <dc:date>2018-11-26T16:00:00Z</dc:date>
    <dc:type>新聞</dc:type>
  </item>


  <item rdf:about="http://2021.yucc.org.tw:8080/yucc/news/domestic/20210604-7">
    <title>歐盟課邊境碳稅 中鋼、台泥有望受惠</title>
    <link>http://2021.yucc.org.tw:8080/yucc/news/domestic/20210604-7</link>
    <description>彭博資訊報導，歐盟可能對進口到歐盟的鋼鐵、水泥、鋁等產品，課徵「碳稅」，引起市場關注，中鋼、台泥皆有望因此受惠。</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 xmlns:content="http://purl.org/rss/1.0/modules/content/"><![CDATA[<p><section class="article-content__editor" style="text-align: justify; ">
<p>中鋼指出，環保節能減碳是不可逆的大趨勢，中鋼已經提前預做準備，並一再呼籲下游鋼廠要正視此一問題，以免外銷出口喪失<a href="https://udn.com/search/tagging/2/%E7%AB%B6%E7%88%AD%E5%8A%9B" rel="競爭力"><span>競爭力</span></a>。</p>
<p>中鋼主管說，全球鋼價大旺，除了需求加溫基本面加持外，碳中和、邊境稅等環保成本大增，更是國際鋼價走強的重要因素，尤其歐洲更重視氣候<a href="https://udn.com/search/tagging/2/%E6%9A%96%E5%8C%96" rel="暖化"><span>暖化</span></a>的議題，課徵碳稅箭在弦上。</p>
<p>中鋼表示，全球愈來愈重視碳權議題，碳中和要求下，世界鋼鐵產量長期會受限，這種現象有好有壞。好的方面是，造成國際鋼鐵供應緊張，高鋼價獲得鞏固的支撐。但另一方面，如果鋼廠因應不及，將削弱自身的競爭力。至於國內水泥龍頭台泥，則表示「早就做好準備」，卡位歐洲市場，有機會逆勢受惠。</p>
</section><section class="keywords" id="keywords" style="text-align: justify; ">
<div></div>
</section></p>]]></content:encoded>
    <dc:publisher>No publisher</dc:publisher>
    <dc:creator>admin</dc:creator>
    <dc:rights></dc:rights>
    
      <dc:subject>碳排放</dc:subject>
    
    
      <dc:subject>水水台灣</dc:subject>
    
    
      <dc:subject>永續發展</dc:subject>
    
    
      <dc:subject>永續文化</dc:subject>
    
    <dc:date>2021-06-03T16:00:00Z</dc:date>
    <dc:type>新聞</dc:type>
  </item>


  <item rdf:about="http://2021.yucc.org.tw:8080/yucc/news/foreign/20210604-2">
    <title>歐盟課邊境碳稅 下月提案</title>
    <link>http://2021.yucc.org.tw:8080/yucc/news/foreign/20210604-2</link>
    <description>彭博資訊報導，歐盟執委會下月將提方案，針對進口到歐盟的鋼鐵、水泥、鋁課徵邊境碳稅。</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 xmlns:content="http://purl.org/rss/1.0/modules/content/"><![CDATA[<p style="text-align: justify; ">彭博資訊報導，歐盟執委會下月將提方案，針對進口到歐盟的鋼鐵、水泥、鋁課徵邊境碳稅，如此一來，在環境標準較寬鬆國製造這些產品的業者，也必須面臨歐盟境內業者已被課徵的新稅目。此舉顯示歐盟在尋求率領全球對抗氣候變遷的同時，也希望保護國內生產商免受傷害。</p>
<p><figure class="photo_center" style="float: none; text-align: justify; "><a href="https://pgw.udn.com.tw/gw/photo.php?u=https://uc.udn.com.tw/photo/2021/06/04/2/12413135.jpg&amp;x=0&amp;y=0&amp;sw=0&amp;sh=0&amp;sl=W&amp;fw=1050&amp;exp=3600&amp;exp=3600" rel="prettyPhoto[pp_gal]"><img src="https://pgw.udn.com.tw/gw/photo.php?u=https://uc.udn.com.tw/photo/2021/06/04/2/12413135.jpg&amp;x=0&amp;y=0&amp;sw=0&amp;sh=0&amp;sl=W&amp;fw=1050&amp;exp=3600&amp;exp=3600" /></a></figure></p>
<p style="text-align: justify; ">這套方案預定7月14日發表，但依規定須經過歐盟立法機構批准。據了解，歐盟執委會想推動這套制度，處罰把碳排嵌入產品進口到歐盟的業者。提議的邊境碳稅比照歐盟境內生產商已經被課徵的碳稅，未來也將把肥料和電力包括在內。草案顯示，執委會考慮訂定三年的過渡期，然後在2026年1月全面實施這套機制，2023年至2026年可能先採行簡化版制度，以降低衝擊貿易流動的風險。</p>
<p style="text-align: justify; ">知情人士透露，進口商未來將必須購買特別憑證，售價依據歐盟碳排交易系統而定，該系統會有定期報價。今年來，該市場的碳排交易價已漲到歷史高點。</p>
<p style="text-align: justify; ">這項「碳邊境調整機制」（CBAM）的目標，是要讓歐洲企業面臨的稅制能與競爭同業相同。同時，歐盟也希望藉由推動這套方案，讓歐盟經濟能適應2030年上路的更嚴格減碳目標；為此，這個27國集團正修訂更嚴的環境法規，影響遍及運輸、能源、貿易等各個領域，最終目的是讓歐洲率先全球在2050年實現碳中和。</p>
<p style="text-align: justify; ">歐盟領袖在峰會公報中一再強調，對這項邊境碳稅機制表示歡迎，但推敲CBAM細節的過程中卻可能掀起冗長的爭辯。</p>
<p style="text-align: justify; ">此議題並不在G7本月議程上，但官員表示可能舉行非正式討論。</p>
<p style="text-align: justify; ">歐盟希望能一箭雙鵰：既為歐盟企業營造公平競爭環境，也鼓勵境外國家採取更積極的抗暖化行動。然而，這項計畫已引起烏克蘭、中國大陸、印度等國不安。</p>
<p style="text-align: justify; ">邊境碳稅計畫提出的時機，就在英國主辦氣候峰會五個月前，此時凝聚共識攸關能否促使排碳大國更努力減排。</p>]]></content:encoded>
    <dc:publisher>No publisher</dc:publisher>
    <dc:creator>admin</dc:creator>
    <dc:rights></dc:rights>
    
      <dc:subject>國外新聞</dc:subject>
    
    
      <dc:subject>碳排放</dc:subject>
    
    
      <dc:subject>水水台灣</dc:subject>
    
    
      <dc:subject>氣候變遷</dc:subject>
    
    
      <dc:subject>稅務正義</dc:subject>
    
    <dc:date>2021-06-03T16:00:00Z</dc:date>
    <dc:type>新聞</dc:type>
  </item>


  <item rdf:about="http://2021.yucc.org.tw:8080/yucc/news/domestic/20210607-2">
    <title>歐盟氣候改革 路透社：德國支持碳定價新措施</title>
    <link>http://2021.yucc.org.tw:8080/yucc/news/domestic/20210607-2</link>
    <description>歐盟將於7月14日提出10多項氣候政策改革。</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 xmlns:content="http://purl.org/rss/1.0/modules/content/"><![CDATA[<p style="text-align: justify; ">路透社今天(6日)報導，德國政府支持歐盟為了符合氣候變遷目標，準備展開的一些新措施，例如歐盟延長碳定價(carbon pricing)的作法，以及終止給予航空業者的免費碳許可證(free carbon permits)。</p>
<p style="text-align: justify; ">根據路透社見到的一份文件報導，歐盟將於7月14日提出10多項氣候政策改革，每項政策的設計都是為了大幅削減溫室氣體，以幫助歐盟儘快在2030年之前，達到與1990年水準相比，削減溫室氣體排放55%的目標。</p>
<p style="text-align: justify; ">路透社報導，歐盟上述氣候改革配套方案，包括改革歐盟碳市場，以及對進口商品課徵二氧化碳成本的邊境稅。不過，歐盟提議的這些氣候改革方案，仍需獲得各會員國政府與歐洲議會的批准通過。</p>
<p style="text-align: justify; ">路透社指出，根據這份詳述德國政府對歐盟氣候政策立場的文件，德國支持歐盟執委會計畫透過與歐盟現行碳市場不同的體系，對運輸業課徵二氧化碳稅，以及針對建築物供暖而排出的碳課徵稅收。</p>
<p style="text-align: justify; ">文件指出：「長期目標應該在歐盟達成統一的跨部門碳價(carbon price)。」</p>
<p style="text-align: justify; ">柏林當局今年對建築物提供取暖與運輸業燃料課徵全國性的二氧化碳稅，訂為每噸25歐元。</p>
<p style="text-align: justify; ">不過，歐盟計畫推動的氣候變遷改革，面臨部份會員國政府與歐洲議員的反彈，反對的主要理由是擔心推升家庭使用燃料成本。</p>
<p style="text-align: justify; ">除此之外，德國政府的文件指出，歐盟現行碳市場的未來改革計畫，應該延長免費碳許可證「到某個適當時間」，不過，對航空業必須儘快終止給予免費碳許可權。</p>
<p style="text-align: justify; ">碳市場交易迫使工廠、發電廠與航空公司在歐盟境內排放污染時，必須購買排放許可證；不過，目前歐盟的某些工業與航空公司可以獲得免費的碳排放許可證，因此使得歐盟今年的碳排放升至新高。</p>
<p style="text-align: justify; ">分析師認為，為了遵守世界貿易組織(WTO)的規範，歐盟在對進口商品課徵邊境稅時，也必須分階段取消免費的碳許可證。</p>]]></content:encoded>
    <dc:publisher>No publisher</dc:publisher>
    <dc:creator>admin</dc:creator>
    <dc:rights></dc:rights>
    
      <dc:subject>國外新聞</dc:subject>
    
    
      <dc:subject>水水台灣</dc:subject>
    
    
      <dc:subject>碳排放</dc:subject>
    
    
      <dc:subject>氣候變遷</dc:subject>
    
    <dc:date>2021-06-06T16:00:00Z</dc:date>
    <dc:type>新聞</dc:type>
  </item>


  <item rdf:about="http://2021.yucc.org.tw:8080/yucc/news/foreign/20151113-2">
    <title>歷屆聯合國氣候變化綱要公約締約國大會重要決議</title>
    <link>http://2021.yucc.org.tw:8080/yucc/news/foreign/20151113-2</link>
    <description>為回應國際社會對因應氣候變遷之要求，聯合國早於1992年即通過聯合國氣候變化綱要公約（United Nations Framework Convention on Climate Change, UNFCCC），1997年再通過京都議定書（Kyoto Protocol），期盼藉由國際公約規範減少人類活動所排放的溫室氣體。歷經7年國際談判後，規範溫室氣體減量的京都議定書終於在2005年2月16日正式生效，一個對碳排放限制的時代正式來臨。</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 xmlns:content="http://purl.org/rss/1.0/modules/content/"><![CDATA[<p align="right"> </p>
<p>自1994年3月UNFCCC生效後，至今已有192個締約國。目前，京都議定書則有183個國家批准。京都議定書生效以來，全球溫室氣體減量工作邁向一個新的里程，目前正進入後京都（post-Kyoto）的諮商談判階段，至2008年底共計召開14次締約國大會。</p>
<p><b>COP1</b><b>：聯合國氣候變化綱要公約第一次締約國會議（1995）</b></p>
<p>第一次締約國會議於1995年3月28日至4月7日在德國柏林召開，此次會議是各國部長自1992年「里約高峰會議」後第一次參與之全球氣候變化會議。《公約》要求第一次締約國會議檢討已開發國家承諾減量目標，會議通過主要決議如下：</p>
<ol>
<li>通過“柏林授權”（Berlin Mandate）著手進行2000年後新的承諾。成立“柏林授權特設小組”（Ad hoc Group on the Berlin Mandate, AGBM）起草一項議定書或或另一種法律文書，以便在第三屆締約國會議通過。 </li>
<li>通過設立附屬科技諮詢機構與附屬履行機構，要求秘書處依照公約第九條和第十條之規定安排兩個附屬機構之會議。附屬科技諮詢機構應執行科學技術評估、資訊分析、報告審議，以作為締約國會議決策之參考。而附屬履行機構則協助締約國會議推動《公約》之執行及決策之運作。 </li>
<li>設立一個不限員額之技術和法律專家工作組，以研究和建立多邊協商程序及其設計的有關的所有問題。 </li>
<li>同意在附件一國家間執行試驗階段的「共同執行活動」(AIJ)。 </li>
<li>通過設立永久秘書處於德國。 </li>
</ol>
<p> </p>
<p><b>COP2</b><b>：聯合國氣候變化綱要公約第二次締約國會議（1996）</b></p>
<p>1996年7月8日至19日在瑞士日內瓦召開第二次締約國會議，主要討論如何加速強化各國的氣候變化對話。此外，柏林授權特設小組也同時召開第四次會議，針對議定書草案之可能內容與分析，提供各國準備談判之準備。會議主要議題包括議定書草案的內容談判、氣候變化政府間專門委員會（IPCC）第二次評估報告、國家通訊指南、及「日內瓦宣言（The Geneva Ministerial Declaration）」。會議通過主要決議如下：</p>
<ol>
<li>通過「日內瓦宣言」支持IPCC的研究發現與結論和要求訂定具法律限制的目標與明顯的減量，以管制溫室氣體。 </li>
<li>通過認可IPCC第二次評估報告。 </li>
<li>通過附件一國家通訊準備指南修正案，要求附件一國家每年須提交溫室氣體清冊。 </li>
<li>通過非附件一國家通訊準備指南，要求非附件一國家的溫室氣體清冊統計與編撰的主要內容。 </li>
</ol>
<p> </p>
<p><b>COP3</b><b>：聯合國氣候變化綱要公約第三次締約國大會（1997）</b></p>
<p>各國於1997年12月1日至11日在日本京都召開第三屆締約國會議，完成柏林授權之階段性任務，通過具法律約束力之《議定書》。第三屆締約國會議也討論資金的議題、技術移轉和《公約》資訊之審查等。本屆會議通過之決議如下：</p>
<ol>
<li>通過《議定書》： </li>
</ol> 
<ul>
<li>要求工業化國家到2008至2012年間須將CO2、CH4、N2O、HFCs、PFCs與SF6成六種溫室氣體削減至1990年再減5.2%。 </li>
<li>議定書也通過清潔發展機制、排放交易、和共同執行等三種機制，協助各國在降低溫室氣體時能以經濟效益的方式來促進其永續發展。 </li>
<li>森林吸收匯納入減量計算。 </li>
</ul>
<ol>
<li>要求各國鼓勵民營部門投資和轉讓環境無害技術，並消除技術轉讓之障礙。要求秘書處綜合和傳播有利氣候變化減緩與調適之環境無害技術。 </li>
<li>通過要求各國必須依據IPCC1996年修訂之溫室氣體清冊估算京都議定書書所規範之六種溫室氣體。 </li>
</ol>
<p> </p>
<p><b>COP4</b><b>：聯合國氣候變化綱要公約第四次締約國大會（1998）</b></p>
<p>第四屆締約國會議於1998年的11月2日至13日在8日在阿根廷的布宜諾斯艾利斯舉行，由於前一屆會議匆忙通過《議定書》通過，部分條文內容之運作方式並不明確，因此本屆會議特通過「布宜諾斯艾利斯行動計畫」（Buenos Aires Plan of Action），要求各國在第六屆締約國會議前，釐清《議定書》中的待決細節，以便《議定書》於正式生效後能完全順利運作。此外會議也討論《議定書》與《公約》相關議題，包括：彈性機制之相關規則、遵約體制、國家清冊統計體系及探會計算規則等。會議通過之決議如下：</p>
<ol>
<li>通過「布宜諾斯艾利斯行動計畫」，加強《聯合國氣候變化綱要公約》的執行和為將來《京都議定書》的生效作準備，並維持實現這些目標的政治動力（1/CP.4）。本項行動計畫是由2/CP.4至8/CP.4等七項決議所組成，須在第六屆締約國會議完成，歸納如下： </li>
</ol> 
<ul>
<li>財務機制-協助開發中國家因應氣候變遷的挑戰； </li>
<li>氣候變遷政策與措施之後續工作； </li>
<li>因應氣候變遷技術之發展與移轉； </li>
<li>京都議定書規定的實施機制之規則-優先重點是清潔發展機制； </li>
<li>討論補充性減量措施、排放量上限、各國排放量平等性等議題之計畫。 </li>
</ul>
<ol>
<li>通過要求IPCC繼續向附屬科技諮詢機構提交土地利用、土地利用變化、與林業活動之進展報告。 </li>
<li>通過附件一國家第三次國家通訊提交時間在2001年11月30日以前。 </li>
</ol>
<p> </p>
<p><b>COP5</b><b>：聯合國氣候變化綱要公約第五次締約國大會（1999）</b></p>
<p>第五屆締約國會議於1999年10月25日至11月5日在德國波昂舉行。締約國會議為完成《議定書》的工作而設定一個時間表，包括建立談判代表在下12個關鍵月期間的後續工作過程。主要討論「布宜諾斯艾利斯行動方案」之執行、附件一國家通訊、非附件一國家通訊、能力建立、技術開發與轉讓、京都機制及不利影響等議題。會議通過之決議如下：</p>
<ol>
<li>通過繼續執行「布宜諾斯艾利斯行動方案」，要求附屬機構在第六屆締約國會議就此項行動計畫涵蓋之問題做出決定。 </li>
<li>通過附件一國家通訊年度清冊報告指南，要求附件一國家自2000年起每年4月15日前提交年度清冊。 </li>
<li>通過附件一國家通訊報告指南，要求附件一國家2001年11月30日前提交第三次國家通訊，並根據全球氣候觀測系統報告編寫指南在國家通訊中報告其系統觀測方面之活動。 </li>
<li>通過設立一個非附件一國家通訊專家小組，以改善非附件一國家之國家通訊，並在第七屆締約國會議審查該小組之職權範圍。鼓勵非附件一國家依《公約》12.5條所列時間表提交首次國家通訊。 </li>
</ol>
<p> </p>
<p><b>COP6</b><b>：聯合國氣候變化綱要公約第六次締約國大會（2000-2001）</b></p>
<p>(一)第六次締約國會議第一會期 （COP6 part1）</p>
<p>第六屆締約國會議於2000年11月13日至25日在荷蘭海牙舉行，此次會議針對第12及13次附屬機構會議（簡稱SB-12及SB-13）決議事項進行討論及協商，並依第四屆締約國會議通過「布宜諾斯艾利斯行動方案」對《議定書》細節所訂定的工作時程達成決議，促使《議定書》能於2002年地球高峰會議10週年正式生效。</p>
<p>但由於在植樹造林之碳匯（sink）、對國內減量計畫的補充性（supplementarity）及遵約體制（compliance regime）等關鍵議題，各國無法取得共識；而且大會主席所提出之一些建議案，未受歐、美兩主要陣營認同，最後大會決議，將《公約》第六屆締約國大會展延至2001年於德國波昂召開。本次會議主要決議：</p>
<ol>
<li>通過促請各國加緊政治協商，以便在後續會期完成「布宜諾斯艾利斯行動方案」的所有問題談判。 </li>
<li>通過第七屆締約國會議於2001年10月29日至11月9日在摩洛哥的馬拉喀什舉辦。</li>
</ol>
<p>(二)第六次締約國大會第二會期（COP6 part2）</p>
<p>第六次締約國會議第二會期於2001年7月16日至27日於德國波昂舉行，本屆會議主要繼續荷蘭海牙的未完成之工作，除了要繼續完成「布宜諾斯艾利斯行動計畫」所有相關議題之協商工作外，希望也能通過一項綜合性和平衡性的包裹式之決議，主要協商議題包括：彈性機制、土地利用與林業、遵約、技術移轉、能力建立、財務資金等議題。</p>
<p>會議經各國非正式之協商，最後通過「波昂協定」，將《議定書》中爭議多時之議題作出明確之界定，為過去四年來最重要之進展，其核心內容包括：</p>
<ol>
<li>在《公約》下將成立一個「特別氣候變遷基金」，用於因應氣候變遷的適應措施、技術轉移、能源、交通、廢棄物管理等工作，同時針對低度開發中國家亦將成立「低度開發中國家基金」協助建立「國家適應計畫行動方案」 。 </li>
<li>在《議定書》下，利用清潔發展機制計畫或其他資源成立「適應基金」來進行實質的適應計畫。 </li>
<li>設立一個由二十位不同領域專家組成專家小組，審議技術轉移工作。 </li>
<li>公約第4.8條與第4.9條的執行（針對氣候變遷所造成的不利影響）：在全球環境基金、氣候變化特別基金、及其他多邊或雙邊資金來源的支持下，執行受氣候變化不利的影響與採取因應措施影響之活動，並在第八屆締約國會議審議有關保險活動的執行情形。 </li>
<li>議定書第3.14條相關事項（協助開發中國家）：要求附件一國家應在其年度清冊報告提供補充資料，說明其如何努力以最大限度減少對開發中國家社會、環境和經濟之不利影響，來履行其減量目標承諾。 </li>
<li>京都機制的運作：要求締約國大會同意附件一國家應按照國情進行國內行動，並利用這些機制補充國內行動；參加京都機制者必須簽屬遵約協議且依據議定書遵約制度所定之方法陳報相關資料；在清潔發展機制方面，附件一國家應避免使用核能為清潔發展機制的計畫項目，對於小型清潔發展機制（再生能源最大輸出能量15MW、能源效率改善每年達15GWh、溫室氣體每年減量達15千公噸二氧化碳當量）計畫的方法與程序將於第八屆締約國會議中決議。 </li>
<li>土地利用、土地利用變化與林業：對於各國藉由造林植樹吸收二氧化碳達成減量目標方面，也做出使用上限，其可用額度最高的前三名分別為：俄羅斯、加拿大與日本。 </li>
<li>遵約有關的程序與機制：對於未能達成減量目標者，將處以扣減下一承諾期的允許排放額度（扣抵率為1.3）、要求訂定遵約行動計畫、停止使用排放交易權利。 </li>
</ol>
<p> </p>
<p><b>COP7</b><b>：聯合國氣候變化綱要公約第七次締約國大會（2001）</b></p>
<p>第七次締約國會議於2001年的10月29日至11月9日摩洛哥的馬拉喀什舉辦，本次大會的主要目的是要進行七月份在波昂通過的包裹式正式會議決議之談判，其中包括如何《公約》下增加資金與技術的流通以協助開發中國家。會議通過了在波昂已完成起草的十項決議，並討論三項（匯、機制、遵約）未完成之草案及兩項（政策與措施、報告與審議）尚未開討論的草案。</p>
<p>本次大會最重要的工作是將波昂協議轉換成詳細的作業規則手冊–京都議定書規則，來釐清各國政府批准《議定書》的方向與促進《議定書》儘早生效，以實現的未來低碳經濟活動。會議也討論了公約對2000年九月於南非約翰尼斯堡召開的永續發展世界高峰會議（World Summit on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WSSD）之投入，以及最近IPCC的科學與技術發現之應用。本屆會議達成之決議包括：</p>
<ol>
<li>「馬拉喀什部長宣言」（Marrakesh Ministerial Declaration）通過強調永續發展與氣候變化之關聯；重申發展與消除貧窮是開發中國家最為優先的工作項目；要求各國探索氣候公約與生物多樣性公約和抗沙漠化公約之間的相互效果。 </li>
<li>通過「馬拉喀什協定」（Marrakesh Accords）等十五項規則決議文件，完成「布宜諾斯艾利斯行動計畫」之工作，決定京都機制、技術移轉、土地利用與林業等執行規範，並起草COP/MOP第一次會議待決議之事項，其主要之內容包括如下： </li>
</ol> 
<ul>
<li>在京都機制方面：  
<ul>
<li>本項議題通過三種機制的作業規則和參與機制資格條件的各項規定與分配數額核算方式。 </li>
<li>決議CERs、ERUs、AAUs可以互換的計算程序，三種單位可以均等互換。 </li>
<li>會議也通過評估碳吸收"匯"（Sink）的評估成效單位，稱為"移除單位"（Removal Units, RMUs），規定只適用於該承諾期的排放減量目標，不可留存於未來承諾期使用。 </li>
<li>決議CDM執行理事會被授與之各項權限，並迅速啟動小型CDM計劃。 </li>
<li>允許任何國家超過目標的剩餘排放分配額的儲存，但由CDM或JI所產生排放成效之儲存僅限於該國最初分配額的2.5%。 </li>
<li>在土地利用、土地利用變化與林業方面：決議植樹造林和重新造林計畫可以計入第一承諾期的CDM計畫內，各國使用上限為基準年的1%，再乘以五。馬拉喀什協議詳細規定每一附件一國家在森林管理的最大使用數量，俄羅斯從每年17MtC（波昂協定）增加至33Mtc，每一國家可以在第一承諾期的前兩年之前重新要求考慮其分配數額。 </li>
<li>在遵約方面：決議建立了遵約委員會，下設兩個分支機構，包括促進分支機構和強制執行機構。不遵約的條款包括對超出的排放量將從下一承諾期的分配排放額度扣減1.3倍、暫停排放交易的資格、和遵約行動計畫的擬定。 </li>
</ul>
</li>
</ul>
<ol>
<li>通過IPCC第三次評估報告認可，並鼓勵IPCC繼續編寫第四次評估報告；鼓勵各國充分利用第三次評估報告中的資料。 </li>
<li>通國公約附件二名單之修正，將土耳其從附件二國家名單刪除。 </li>
</ol>
<p> </p>
<p><b>COP8</b><b>：聯合國氣候變化綱要公約第八次締約國大會（2002）</b></p>
<p>第八屆締約國大會於2002年10 月23 日至11 月1 日在印度首都新德里舉行，旨在促進各國加速《議定書》之簽署。本屆會議討論重點包括國家通訊、能力建立、開發中國家不利影響、政策與措施、研究與系統觀測、教育訓練與民眾意識、技術發展與移轉；HFCs 和PFCs 之相關議題、國家溫室氣體清冊及土地利用變化與林業等。本屆會議通過主要決議重點如下：</p>
<ol>
<li>通過「德里部長宣言」（Delhi Ministerial Declaration），重申發展和消除貧窮是開發中國家首要的優先任務，強調減緩與調適措施的需求，關切低度開發家和小島開發中國家所面臨的脆弱性。宣言要求考慮各國特殊環境的政策與措施，將氣候變化目標納入國家永續發展策略之中，按共同而有差異性責任之原則來執行氣候公約之承諾；強調調適、資訊交換、及開發中國家關注因受氣候變化不利影響與因應措施的執行。 </li>
<li>通過新修訂的非附件一國家通訊編製指南，提供清冊氣體至少需包括CO2、CH4、N2O等三種。 </li>
<li>通過附件一國家應在2006年1月1日前提交第四次國家通訊。 </li>
<li>通過CDM理事會的議事規則和小規模CDM計劃活動的簡化方式與程序建議。</li>
</ol>
<p> </p>
<p><b>COP9</b><b>：聯合國氣候變化綱要公約第九次締約國大會（2003）</b></p>
<p>第九屆締約國大會於2003年年12月1日至12月12日在義大利的米蘭舉行。本屆會議主要相關議題也是為未來議定書生效來作準備，其主要議題包括：國家通訊、清潔發展機制、政策與措施的“良好作法”、清潔發展機制的造林與再造林之定義與模式、公約承諾之充分性、資金機制、技術開發與移轉、研究與系統觀測等相關議題。</p>
<p>就如同第八屆締約國會被號稱為“調適的締約國會議”(adaptation COP)一樣，由於本屆大會在森林相關議題有相當的進展與成果，因此又被稱為“森林的締約國會議”(forest COP)，本屆會議之主要結論如下：</p>
<ol>
<li>通過了清潔發展機制之下的造林和再造林計畫活動的模式和程序，此外也包括經營實體的認證標準與計畫活動的計畫設計書規範。 </li>
<li>通過要求附件一國家必須依據“IPCC關於土地利用﹑土地利用的變化和林業的良好做法指導意見”，編製2005年以及以後的各年的年度清冊，並納入附件一國家通訊的清冊報告部分。但非附件一國家則鼓勵在其編製國家通訊的清冊報告時，酌情參考關於土地利用﹑土地利用的變化和林業的良好做法指導意見。 </li>
<li>通過清潔發展機制執行理事會第二年之工作進展，包括包括操作實體的認可程序、小規模清潔發展機制計畫活動的簡化模式和程序、基線與監督計畫之方法、清潔發展機制計畫活動註冊有關事項、清潔發展機制的登記冊、以及與附屬科學與技術諮詢機構合作之模式等。 </li>
<li>決定特別氣候基金應第一優先用於對付受氣候變變化不利影響之調適活動，其次也可用於技術移轉與能力建立。 </li>
</ol>
<p> </p>
<p><b>COP10</b><b>：聯合國氣候變化綱要公約第十次締約國大會（2004）</b><br /> <br /> 第十屆締約國大會於2004年12月6日至12月18日在阿根廷的布宜諾斯艾利斯舉行，對公約十週年的成就與挑戰作了註解，對京都議定書即將於2005年2月16日生效表示歡迎，並積極準備京都議定書第一屆締約國事務外，公約討論的議題已經由具政治性意味的京都議定書運作規則之協商，轉為以減緩技術及受氣候衝擊與調適等議題為主；其中第1/CP.10號決議即是「布宜諾斯艾利斯衝擊與因應措施工作計畫」，主要在於協助發展中國家發展對氣候變化之脆弱性及受氣候變化衝擊評估工具與方法，進而擬定相關因應措施，使其免於受氣候變化不利之影響。<br /> 由於本次COP10會議的主軸集中在減緩與技術、衝擊與調適等的經驗分享，不同於以往「邊作邊學習」，同時於會中亦召開衝擊調適研討會，因此COP10又被稱為「the adaptation COP」。本次會議之主要結論如下：</p>
<ol>
<li>.發表「公約十週年—成就與挑戰」專書，強調全世界溫室氣體排放密集度（單位GDP所排放之溫室氣體）已經逐漸下降，顯示溫室氣體排放趨勢已較經濟成長趨勢趨暖。面對氣候變遷之嚴峻挑戰，各國應著重在氣候變遷之減緩及調適。 </li>
<li>通過一項五年計畫--「布宜諾斯艾利斯調適與因應措施工作計畫」決議，主要在於協助發展中國家發展對氣候變化之脆弱性及受氣候變化衝擊評估工具與方法，進而擬定相關因應措施，使其免於受氣候變化不利之影響。 </li>
<li>通過“小規模造林和再造林項目活動的簡化模式和程式及關於便利執行小型林業的措施” </li>
</ol>
<p><br /> <b>COP11/CMP1</b><b>：聯合國氣候變化綱要公約第十一次締約國大會暨京都議定書第一次締約國會議（2005）</b><br /> <br /> 第十一次聯合國氣候變化綱要公約締約國大會暨第一次京都議定書締約國會議於2005年11月28日～12月10日在加拿大蒙特婁召開，本次會議具歷史開創性，因為同時召開蒙特婁聯合國氣候變化綱要公約第十一次締約國大會(COP 11)與京都議定書於2005年2月正式生效之後第一次締約國大會(COP/MOP1)之功能。此次蒙特婁會議之重要議題，包括由COP/MOP作出決議以確認京都議定書之「規則書(rulebook)」、強化清潔發展機制、後京都時期規範的方向等，重要決議與進展如下：</p>
<ol>
<li>加拿大環境部長Stephane Dion擔任COP11/MOP1主席，強調3個”I”(履行（implement）,改善（improve）,創新（innovative）)。 </li>
<li>通過京都議定書運作規則：2001年第7次締約國會議所通過之瑪拉克什協定（Marrakech Accord），如：跨國減量機制、植樹造林等運作規則（rulebook），計含19項文件。 </li>
<li>未來氣候變化體制協商，將在聯合國氣候變化綱要公約及京都議定書二大架構下同時展開。一項是在京都議定書架構下開始考量後續減量承諾(consider further commitments)；另一項則是在氣候變化綱要公約架構下，展開不具法律約束力之「加強執行公約以因應氣候變遷之長期合作行動對話（dialogue on long-term cooperative action to address climate change by enhancing implementation of the Convention）」之決議將以2年時間討論後京都時期（post-Kyoto）規範。將著重4個面向：加強達成永續發展目標、推動調適氣候變遷工作、瞭解技術之全部潛力及瞭解市場基礎機會之全部潛力。 </li>
</ol>
<p><br /> <b>COP12/CMP2</b><b>：聯合國氣候變化綱要公約第十二次締約國大會暨京都議定書第三次締約國會議（2006）</b><br /> <br /> 第十二次聯合國氣候變化綱要公約締約國會議暨第二次京都議定書締約國會議，於11月6日至 11月17日在奈洛比舉行。聯合國秘書長安南出席本次部長會議指出，氣候變遷對全球是一項嚴重威脅，其衝擊影響被低估了，各國政府應將其與經濟及社會問題一樣重視，需立刻採取行動因應，將該問題與戰爭、貧窮及武器擴散問題同等重要來處理。本次會議之主要結論如下：</p>
<ol>
<li>大會決議2008年開始進行2013~2017年第二承諾期的減量行動之談判，但是完成談判的日期沒有結論，也不設立談判的前提。 </li>
<li>公約秘書處發表溫室氣體數據（Greenhouse Gas Data）統計，2000年到2004年，工業化國家溫室氣體排放呈2.4%上升趨勢。東歐和中歐轉型經濟體增加了4.1%。 </li>
<li>聯合國秘書長安南提出「奈洛比綱要架構 (Nairobi Framework )」，幫助開發中國家（尤其是非洲國家）參與 CDM計畫。 </li>
<li>「奈洛比氣候變化之衝擊、脆弱性與調適工作計畫(Nairobi Work Programme on Impacts, Vulnerability, and Adaptation to Climate Change)」：延續2004年締約國會議提出之五年調適工作計畫，再納入工作細節。 </li>
<li>允許白俄羅斯成為議定書附件B國家，但是其生效仍需要3/4京都締約國之批准。</li>
</ol>
<p><b>COP13/CMP3</b><b>：聯合國氣候變化綱要公約締第十三次約國大會暨京都議定書第三次締約國會議（2007）</b><br /> <br /> 第十三次聯合國氣候變化綱要公約締約國大會暨第三次京都議定書締約國會議於2007年12月3日至15日在印尼峇里島召開。由於京都議定書第一承諾期將於2012年結束，因此本次大會主要目的，即為產生新的全球氣候變遷架構鋪路，並開啟後京都談判工作，也就是本次公約主席所謂之峇里島路線圖(Bali roadmap)。<br /> 2007年政府間氣候變化專門委員會(IPCC) 發表第四次評估報告，更加確信人為溫室氣體排放是造成全球平均溫度上升的原因，科學證據亦指出全球持續變暖，氣候變遷所造成之負面影響將使貧窮人口受害最深，除模擬減量目標及相關經濟影響外，亦提出適應及減緩方案。由於IPCC第四次綜合報告於11月發表，亦為本次大會談判後京都減量架構提供科學依據。本次會議之主要結論如下：</p>
<ol>
<li>峇里島行動計畫(Bali Action Plan)，對於已開發國家採取之適當減緩行動須包含進行量化排放限制及減量目標；對於開發中國家則以永續發展為內涵，在獲得技術或資金及能力建構下，推動可供量測（measurable）、報告（reportable）及可供查證(Verifiable)之適當減緩行動。此外，並將透過長期合作行動之特設工作組(Ad Hoc Working Group on Long-Term Cooperative Action)之運作，於2009年完成後京都談判工作。 </li>
<li>成立調適基金(adaptation fund)，用以發展因應氣候變遷調適工作，由全球環境基金Global Environment Facility (GEF)作為秘書處、世界銀行作為基金之信託管理人，此項安排僅屬臨時性，每三年需要審查一次。 </li>
<li>減少開發中國家森林濫伐亦為本次會議焦點，會議之決議文則申明迫切需要採取進一步有意義的行動，以減少發展中國家?林及森林退化所致排放量；鼓勵??國探索一系列行動、找出審議辦法並做出包括開展示範活動等的努力，處理?對各國國情的?林驅動因素，力求減少?林及森林退化所致排放量，進而透過永續的森林管理增加森林碳儲存。 </li>
<li>對於小型規模造林及再造林之清潔發展機制計畫活動，則決議放寬溫室氣體移除量之限制，由原先之8千公噸CO2/年提高至16千公噸CO2/年。</li>
</ol>
<p> </p>
<p><b>COP14/CMP4</b><b>：聯合國氣候變化綱要公約第十四次締約國大會暨京都議定書第四次締約國會議（2008）</b><br /> <br /> 第十四次聯合國氣候變化綱要公約締約國大會暨第四次京都議定書締約國會議於2008年12月1-13日在波蘭波茲南(Poznan)舉行。本次會議議程包括UNFCCC第14次締約國大會(COP14)與京都議定書第四次締約國會議(COP/CMP4)，以及這兩項國際公約之四個附屬機構會議，分別是第29次附屬科技諮詢機構會議(SBSTA29)、第29次附屬履行機構會議(SBI29)、第四次公約長期合作行動特設工作小組會議(AWG-LCA4)，及第六次第2期京都議定書特設工作小組會議 (AWG-KP 6, Part 2)。此外，在12月11-12日由各國部長與資深官員進行高階會議，及12月11日非正式部長圓桌會議討論對於減緩氣候變遷之長期願景。<br /> 本次會議目的將是履行兩年內達成後京都時期協定磋商行動之峇里島路徑圖(Bali Roadmap)，以2009年12月舉行之哥本哈根COP15會議作為磋商終點。各國代表將討論廣泛議題，包括全球共同長期減量目標設定、全球如何應對氣候變遷減緩及調適行動、附件一國家2012年後中期減量目標、推動幫助開發中國家的綠色技術轉讓和金融機制等議題。本次會議之主要結論如下：</p>
<ol>
<li>本次會議最重要的決議為決定啟動「調適基金」，同意給予調適基金理事會(Adaptation Fund Board)法律地位，並由全球環境基金(the Global Environmental Facility, GEF)作為秘書處、世界銀行(World Bank)擔任基金之信託管理人，以盡快促使該基金開始運作。該基金來源為「清潔發展機制」，而設立「調適基金」係為了在「京都議定書」下資助開發中國家推動氣候變遷衝擊調適之具體計畫，由於已開發國家和開發中國家在資金來源及使用上長期存在分歧，導致該基金遲遲無法啟動。 </li>
<li>達成協助推動開發中國家之波茲南技術移轉戰略計畫(Poznan Strategic Programme on Technology Transfer )，由已開發國家領導技術發展及提供足夠技術移轉融資，並透過提供適當智慧財產權管理，使開發中國家實施減緩行動。 </li>
<li>在減少開發中國家毀林排放量（REDD）討論上取得初步進展，包括同意於今 (2009)年6月舉辦有關估算和監測減少毀林和森林退化所致排放量、國家和地方監測與報告體系、森林資源地面與遙測調查方法論、財務誘因等相關議題之能力建構研討會，並同意考量原住民意見積極有效參與（full and effective participation）機會，然而仍有許多原民社區抗議其權利(right)並未獲得應有的保護。 </li>
</ol> <ol>
<li>本次會議並通過了2009年工作計畫，意味著2009年氣候變化談判進程正式啟動。今2009年6月將制定出應對氣候變化新協定的談判草案。今 2009年3月底、6月初將分別在德國波恩舉行會議；8月或9月還將召開一次全球氣候變化會議，目標是今年12月在丹麥哥本哈根氣候變化會議上就2012年後應對氣候變遷問題達成可接受的具體成果 (agreed outcome)。</li>
</ol> 
<table>
<tbody>
<tr>
<td>
<p align="center">時間</p>
</td>
<td>
<p align="center">地點</p>
</td>
<td>
<p align="center">會議名稱</p>
</td>
</tr>
<tr>
<td>
<p>3月30日至4月9日</p>
</td>
<td>
<p>德國波昂</p>
</td>
<td>
<p>特設工作組會議<br /> （AWG-KP 7及AWG-LCA 5）</p>
</td>
</tr>
<tr>
<td>
<p>6月1日至12日</p>
</td>
<td>
<p>德國波昂</p>
</td>
<td>
<p>附屬機構會議<br /> （SBSTA 30、SBI 30、AWG-KP   8及AWG-LCA 6）</p>
</td>
</tr>
<tr>
<td>
<p>9月份</p>
</td>
<td>
<p>未定</p>
</td>
<td>
<p>特設工作會議<br /> （AWG-KP 9及AWG-LCA 7）</p>
</td>
</tr>
<tr>
<td>
<p>12月7日至18日</p>
</td>
<td>
<p>丹麥哥本哈根</p>
</td>
<td>
<p>公約及議定書締約國會議<br /> （COP15/CMP5）</p>
</td>
</tr>
</tbody>
</table>
<ol>
<li>2010年COP16/CMP6輪由拉丁美洲/加勒比海的國家舉行，目前南美洲的秘魯表示主辦意願；2011年COP17/CMP7輪由非洲國家舉行，南非已表達主辦意願。</li>
</ol>
<p> </p>]]></content:encoded>
    <dc:publisher>No publisher</dc:publisher>
    <dc:creator>基金會編輯</dc:creator>
    <dc:rights></dc:rights>
    
      <dc:subject>COP21</dc:subject>
    
    
      <dc:subject>水水台灣</dc:subject>
    
    <dc:date>2015-11-12T16:00:00Z</dc:date>
    <dc:type>新聞</dc:type>
  </item>


  <item rdf:about="http://2021.yucc.org.tw:8080/yucc/news/foreign/20200121-1">
    <title>武漢肺炎疫情延燒 世衛將開緊急會議</title>
    <link>http://2021.yucc.org.tw:8080/yucc/news/foreign/20200121-1</link>
    <description>中國大陸武漢肺炎疫情延燒，世界衛生組織（WHO）表示，旗下緊急委員會本週將召開會議，商討在大陸蔓延並傳染到另3個亞洲國家的武漢肺炎新型冠狀病毒。</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 xmlns:content="http://purl.org/rss/1.0/modules/content/"><![CDATA[<p>世衛組織這個委員會22日將在瑞士日內瓦開會，以決定是否要將這種病毒疫情宣告為國際公共衛生緊急事件。這是唯有在出現最嚴重流行病時才會採取的罕見作法。</p>
<div class="ad">
<div class="banner-in-read" style="text-align: center; ">
<div id="div-gpt-ad-1551198981140-5">
<div id="google_ads_iframe_/81206261/20_Chinatimes_PC/CP/20C_PC_InRead_0__container__"><iframe frameborder="0" height="1" id="google_ads_iframe_/81206261/20_Chinatimes_PC/CP/20C_PC_InRead_0" marginheight="0" marginwidth="0" name="google_ads_iframe_/81206261/20_Chinatimes_PC/CP/20C_PC_InRead_0" scrolling="no" title="3rd party ad content" width="1"></iframe></div>
</div>
</div>
</div>
<p> </p>
<p><span>大陸首席傳染病學專家鍾南山證實，引發武漢肺炎疫情的2019新型冠狀病毒已確定會「人傳人」。由於目前正進入大陸春節疏運高峰期，外界擔心疫情會因此更加嚴重。</span><span> </span></p>
<p>世衛指出，動物似乎是這種病毒「最有可能的主要傳染源」，而「人與人近距離接觸時，也會出現有限度傳染」。<br /><br /><span>中央電視台訪問大陸首席傳染病學專家鍾南山證實，引發武漢肺炎疫情的2019新型冠狀病毒已確定會「人傳人」，目前已有14名醫護人員受到感染，預估春節期間武漢肺炎「得病人數還會有增加」。</span></p>
<p> </p>
<p><span><br /></span></p>
<p>陸媒報導稱，鍾南山是在2003年中國大陸爆發嚴重急性呼吸道症候群（SARS）疫情時，協助揭露疫情的嚴重程度。他在接受大陸中央電視台訪問時公開表示，與SARS類似的2019新型冠狀病毒（2019－nCoV），現在可以說「肯定」會人傳人。<span> </span></p>
<p><span>鍾南山表示，肯定人傳人的現象是因為這次的新型冠狀病毒肺炎是從武漢一處海鮮市場傳出，但他指出，有些病人從未到過武漢，仍然感染了新型冠狀病毒肺炎，其中廣東省就有兩位病人是遭去過武漢的親人所傳染。此外，已有14名醫護人員受到感染，但他未透露被感染的醫護人員屬於哪個醫療院所。</span><span> </span><span> </span></p>
<p>他說，新型冠狀病毒跟SARS病毒相比，儘管有很多的同源性，但是是平行的，完全不同的病毒，只是某些方面有近似的地方。新型冠狀病毒的感染目前剛剛開始，正在爬坡，但是相比SARS傳染性沒那麼強。​​，與極期的SARS相比，毒力沒那麼大，以後會怎麼樣，要看發展情況，另外要看如何控制，減少傳染。</p>
<p> </p>
<p>截至20日晚間10時，大陸已確定有218起病例，已治癒出院25例，死亡3例。目前已有確診疫情的地區包括武漢198例、北京5例、廣東14例、上海1例；另外，疑似病例有6例，包括四川2例，雲南1例，上海市1例，廣西1例，山東1例。台灣則有一例由武漢返台的疑似病例尚待鑑定。</p>
<p>周邊國家近期也傳出2019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病例。目前，泰國已確診2起病例、日本確診1例；南韓則在今天傳出有一例來自武漢的女性病例。<span> </span></p>
<p>大陸國家衛健委發布的官方消息稱，目前專家研判疫情仍可防可控，但新型冠狀病毒傳染來源尚未找到，疫情傳播途徑也尚未完全掌握，病毒變異仍需嚴密監控。</p>
<p><span>世界衛生組織（WHO）到目前為止認定病毒為「可能有限度人傳人」，台灣衛福部疾管署副署長莊人祥則說，後續要關注疫情是否持續性人傳人，但此病與SARS相比，個案致死率較輕微。</span></p>]]></content:encoded>
    <dc:publisher>No publisher</dc:publisher>
    <dc:creator>基金會編輯</dc:creator>
    <dc:rights></dc:rights>
    
      <dc:subject>水水台灣</dc:subject>
    
    
      <dc:subject>國外新聞</dc:subject>
    
    
      <dc:subject>新冠肺炎</dc:subject>
    
    <dc:date>2020-01-20T16:00:00Z</dc:date>
    <dc:type>新聞</dc:type>
  </item>


  <item rdf:about="http://2021.yucc.org.tw:8080/yucc/news/foreign/20151201-3">
    <title>歐習：2大碳排國有責抗暖化</title>
    <link>http://2021.yucc.org.tw:8080/yucc/news/foreign/20151201-3</link>
    <description>全球氣候峰會11月30日在法國巴黎登場，美國總統歐巴馬表示，他與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同意，世界2大碳汙染國有責任遏止全球暖化，將合作推動巴黎會議達成氣候變遷協定。</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 xmlns:content="http://purl.org/rss/1.0/modules/content/"><![CDATA[<p>歐巴馬和習近平在高峰會場邊舉行雙邊會談時表示：「作為最大的兩個碳排放國，我們雙方都認定有責任要採取行動。」雙方同意加強應對氣候變化領域的合作，重申兩國2014年11月發表的氣候變化聯合聲明，和2015年9月發表的氣候變化元首聯合聲明，並強調願與各國一起努力，使巴黎大會達成有雄心、成功的成果。</p>
<div id="div-inread-ad" style="float: right; "><a href="http://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151201001360-260102#onead"></a>
<div>
<div class="inread" id="ONEAD_inread_wrapper"></div>
</div>
</div>
<p>習:富國應守諾捐千億</p>
<p>這是美國軍艦進入中國控制的南沙島礁12海里水域，引發雙邊爭執後，歐巴馬與習近平首度見面。</p>
<p>習近平在氣候峰會上致詞時，呼籲富裕國家遵守在2009年哥本哈根會議上所做的承諾，從2020年起每年提撥1000億美元，協助開發中國家對抗氣候變遷。</p>
<p>另外，習近平在巴黎會見法國總統奧朗德時表示，中國堅定支持法國辦好巴黎氣候峰會，堅定支持大會達成一項適用於所有締約方的國際協議，希望會議成果體現共同但有區別的責任原則，構建2020年後全球應對氣候變化機制。</p>
<p>習近平在會議上發表一場演說，闡述中國對全球氣候治理的主張。他在會見奧朗德時表示，讚賞法國籌辦此次峰會，此前中法雙方已發表了關於氣候變化的聯合聲明，他強調參加本次峰會的目的，即在表示中國對大會達成協議的支持。</p>
<p>此前此前已向聯合國提交報告，承諾將在2030年前達成多項目標，包含二氧化碳排放量在該年達至峰值；單位GDP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60％至65％，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費比達到20％左右，以及森林蓄積量比2005年增加45億立方米左右。</p>
<p>合推氣候變遷協議</p>
<p>奧朗德表示，他11月訪華期間，兩國元首發表的聯合聲明已為大會取得成功奠定了重要基礎，法方願繼續與中方保持溝通協調，共同推動大會取得圓滿成功。</p>
<p>在參加過巴黎氣候峰會開幕式之後，習近平轉往非洲辛巴威訪問，隨後並將至南非約翰尼斯堡，參加中國、非洲合作論壇的會議。(中國時報)</p>]]></content:encoded>
    <dc:publisher>No publisher</dc:publisher>
    <dc:creator>基金會編輯</dc:creator>
    <dc:rights></dc:rights>
    
      <dc:subject>COP21</dc:subject>
    
    
      <dc:subject>水水台灣</dc:subject>
    
    <dc:date>2015-11-30T16:00:00Z</dc:date>
    <dc:type>新聞</dc:type>
  </item>


  <item rdf:about="http://2021.yucc.org.tw:8080/yucc/news/foreign/20161005-1">
    <title>歐洲議會開綠燈　巴黎氣候協定年底生效</title>
    <link>http://2021.yucc.org.tw:8080/yucc/news/foreign/20161005-1</link>
    <description>歐洲議會周二壓倒性地通過巴黎氣候協定，令這項劃時代的對抗全球暖化協定跨過門檻，得以在年底前生效。</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 xmlns:content="http://purl.org/rss/1.0/modules/content/"><![CDATA[<p><span>代表歐盟28國的歐洲議會以610票贊成和38票反對，批准巴黎氣候協定（Paris Agreement）。由於中國大陸、美國和印度等主要碳排放國已相繼批准，如今再獲佔全球12%碳排放量的歐盟批准，這項協定已正式跨越「至少55國批准以及至少佔全球55%溫室氣體排放量」兩大門檻。在歐洲議會批准前，已有62國批准這項協議，但只佔全球排放量52%。</span><br /><br /><span>巴黎協定去年12月達成，要求富國與窮國提出行動方案，減少排放溫室氣體，以在本世紀內把全球氣溫自工業革命以來的增幅控制在攝氏2度以內。歐盟的目標是在2030年前，將溫室氣體排放量從1990年的水平降低40%。</span><br /><br /><span>歐盟委員會主席容克（Jean-Claude Juncker）表示，這是歐盟將氣候變遷野心化為氣候變遷行動的重要一天。巴黎協定是全球針對氣候變遷因應的第一項協定，若沒有歐盟，這項協定將難以實現。</span><br /><br /><span>聯合國秘書長潘基文要求歐盟成員國盡快將相關批准文件送交位於紐約的聯合國總部。他說，在此之後巴黎協定將以創紀錄的速度生效，「將世界經濟引入新時代的改造」便由此開始。潘基文說：「這將是我們走上正確軌道的機會。」</span><br /><br /><span>今後數天內，歐盟將向聯合國送交相關批准文件，此後30天內巴黎協定生效。</span></p>]]></content:encoded>
    <dc:publisher>No publisher</dc:publisher>
    <dc:creator>基金會編輯</dc:creator>
    <dc:rights></dc:rights>
    
      <dc:subject>氣候變遷</dc:subject>
    
    
      <dc:subject>全球化</dc:subject>
    
    
      <dc:subject>民眾參與</dc:subject>
    
    
      <dc:subject>永續發展</dc:subject>
    
    
      <dc:subject>COP21</dc:subject>
    
    
      <dc:subject>水水台灣</dc:subject>
    
    <dc:date>2016-10-04T16:00:00Z</dc:date>
    <dc:type>新聞</dc:type>
  </item>


  <item rdf:about="http://2021.yucc.org.tw:8080/yucc/news/foreign/20160701-1">
    <title>歐洲－再生能源里程碑</title>
    <link>http://2021.yucc.org.tw:8080/yucc/news/foreign/20160701-1</link>
    <description>歐洲各國長年推動能源轉型終於開花結果，諸如德國、葡萄牙都在近日達成再生能源發電的里程碑。</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 xmlns:content="http://purl.org/rss/1.0/modules/content/"><![CDATA[<p> </p>
<p><article class="clear-fix">
<p>■Watson said:The age of inflexible and polluting technologies is drawing to an end and power will increasingly be provided from clean,renewable sources.</p>
<div id="div-inread-ad" style="float: right; "></div>
<p>根據柏林研究機構Agora Energiewende統計，今年5月15日德國當地時間下午2點左右，由太陽能及風力發電供應的電量達到45.5京瓦（GW），逼近德國用電需求量45.8京瓦，創下德國首例。</p>
<p>另據Epex Spot統計，德國當日電價一度降至每兆瓦時（MWH）負50歐元，同樣是德國推動能源轉型以來的創舉。</p>
<p>自從2011年東日本大震災引爆核安危機後，以德國總理梅克爾為首的歐洲各國領袖開始加緊腳步發展再生能源，目標是讓太陽能、風力及水力發電取代核能及火力發電。</p>
<p>丹麥風電量 供給有餘</p>
<p>經過5年努力後，近日歐洲各國相繼達成里程碑。去年丹麥風力發電量已達全國需求量的140％，而英國近年陸續關閉火力發電廠後，也在今年5月10日達到4小時完全不靠火力發電的里程碑。葡萄牙也在5月7日到11日期間，達成連續4天全靠再生能源發電的里程碑。</p>
<p>歐洲風力發電產業協會Wind Europe發言人喬伊（Oliver Joy）表示：「這波能源轉型趨勢正在歐洲蔓延，繼去年丹麥達成里程碑後，如今葡萄牙也跟進。伊比利半島擁有豐富再生能源且風力發電強大，不只能滿足半島的需求，還能出口至全部歐洲。」</p>
<p>太陽能發電業者SolarPower Europe執行長華生（James Watson）也表示：「葡萄牙達成這項里程碑象徵歐洲的一大成就，相信今日的創舉在未來幾年內就會成為歐洲普遍現象。隨著歐洲推動能源轉型，日後各國將持續締造新紀錄。」</p>
<p>歐盟統計局Eurostat資料顯示，2013年葡萄牙發電量有半數來自燃料，27％來自核能，13％來自水力，另有7.5％及3％來自風力及太陽能。但去年再生能源占葡萄牙整體發電量比重已增至48％，其中有22％來自風力發電。</p>
<p>儘管葡萄牙政府在2012年縮減風力發電補助方案，但2013年至今風力發電量仍舊增加550兆瓦，令業界看好未來綠能出口潛力。</p>
<p>傳統發電時代 將落幕</p>
<p>去年丹麥風力發電量已能滿足國內42％用電需求，西班牙風力發電量也達到需求量的20％。喬伊預期風力發電在未來15年內將能滿足歐洲四分之一的用電需求。</p>
<p>華生也表示：「缺乏彈性又對環境造成汙染的傳統發電時代即將落幕，未來將有更多電力來自潔淨再生能源。」</p>
<p>但再生能源金融分析師迪普拉蒂爾（Monne Depraetere）提醒：「假設再生能源發電量持續成長，最終各國恐怕得開始限制發電量，否則反而導致市場供應過剩。」</p>
<p>迪普拉蒂爾認為，各國在長遠未來可能需要發展新技術來管理過剩的再生能源發電量，例如增設連接器串聯不同電網或建立能源儲存設備。</p>
<p>他也指出，德國再生能源發電量之所以尚未超過需求量，是因為大量發電出口至別國。他估計在太陽能與風力發電高峰期，德國仍有7.7京瓦供應量來自傳統發電。</p>
<p>他表示：「即便在德國不出口再生能源發電的情況下，國內供電量也不可能完全來自再生能源，因為在風力與太陽能發電量偏低時仍須靠傳統發電支持。」</p>
<p>(工商時報)</p>
<div id="div-mobile-inread"></div>
</article><a id="penbi"></a></p>
<p> </p>]]></content:encoded>
    <dc:publisher>No publisher</dc:publisher>
    <dc:creator>基金會編輯</dc:creator>
    <dc:rights></dc:rights>
    
      <dc:subject>全球化</dc:subject>
    
    
      <dc:subject>能源</dc:subject>
    
    
      <dc:subject>水水台灣</dc:subject>
    
    
      <dc:subject>COP21</dc:subject>
    
    
      <dc:subject>可再生能源</dc:subject>
    
    
      <dc:subject>氣候變遷</dc:subject>
    
    <dc:date>2016-06-30T16:00:00Z</dc:date>
    <dc:type>新聞</dc:type>
  </item>


  <item rdf:about="http://2021.yucc.org.tw:8080/yucc/news/foreign/20121112-2">
    <title>歐巴馬啟示錄：環保政策穩定選民信心</title>
    <link>http://2021.yucc.org.tw:8080/yucc/news/foreign/20121112-2</link>
    <description>美國總統大選高潮迭起，歐巴馬在驚滔駭浪中戲劇性贏得大把選舉人票，順利贏得連任。歐巴馬執政這四年，美國人失業率不見起色、財政懸崖如緊箍咒，如何救經濟成為大選主軸，四年前大選時相當熱門的話題如氣候暖化，完全成為陪襯，兩組候選人幾乎絕口不提，連任內大力支持再生能源、主張加強管制溫室氣體、甚至因關注氣候變遷而獲得2009諾貝爾和平獎的「政績」，他都不樂意拿來當自我宣傳，就是唯恐環境政策成為票房毒藥。</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 xmlns:content="http://purl.org/rss/1.0/modules/content/"><![CDATA[<p>然而氣候暖化、氣候極端化已是科學證明的事實，即使人們不願面對，它還是會自己來找上門。颶風珊蒂毀了紐約和東岸各州，讓選民注意到環境政策在大選中的缺席，連紐約市長彭博都在最後關頭都打破沉默，替歐巴馬背書，認為他才是氣候變遷時代夠資格的領導人。環保團體「環境防護基金會」主席Fred Krupp更表示，「根據數百萬選民的出口民調，珊蒂颶風與氣候變遷是關鍵性的投票因素。」</p>
<p>也許有悲觀的環保人士認為兩位總統候選人在環境議題上是「五十步笑百步」，對環境的重視程度遠低於拚經濟。但事實上歐巴馬相較於羅姆尼，有相對友善環境、更積極因應地球氣候變局的策略，包括他曾說過，「要讓美國從化石燃料最大進口國，轉型成為全世界最大的再生能源出口國，並以此提供更多就業機會」；相較於羅姆尼在墨西哥灣漏油餘悸中主張開放近海海上油田，以及阿拉斯加鑽油井開發等，明顯在綠色經濟上有更前瞻的佈局。</p>
<p>歐巴馬一直強調發展再生能源和抑制高碳排放的化石能源，是面對氣候變遷和提高國內就業機會（同時挽救經濟）的雙重解藥。</p>
<p>歐巴馬主政期間，依據法院判例認定「溫室氣體屬於空氣污染物」，讓美國環保署在2012年4月依據《清淨空氣法》，<a href="http://e-info.org.tw/node/75697">規定新設的火力發電廠二氧化碳排放標準必須減少碳排放達50%</a>，創下美國歷史先例。在歷次G20、G8會議中，也和其他國家領袖一起推動「<a href="http://e-info.org.tw/node/77102">逐步削減化石燃料補貼，以促進能源自主、創造經濟轉型、提供新經濟工作機會、增加對氣候變遷調適能力</a>」等等共識。</p>
<p>而對化石燃料削減補貼、加強管制的同時，歐巴馬也主張對太陽能、風能等再生能源投資，包括選前主張<a href="http://e-info.org.tw/node/79720">展延於2012年底到期的風力發電減稅措施</a>。在他任內美國的風力發電成長兩倍，相當於再蓋12座胡佛水壩，也增加5萬多個就業機會。相對的，羅姆尼政見則是主張延續對石油業者的40億財政補貼。</p>
<p>巴馬連任成功，儘管他面對的是一個持續紛爭與對立的國會，施政計畫未必能順利付諸實施，但他仍讓不少環保人士寄予厚望，包括他受到期待要推動更嚴格的車輛燃料效能標準，以及更全面執行清淨空氣法，對發電廠等事業的汞污染等危險物質制定更嚴格的規範，持續對再生能源減稅等。</p>
<p>許多媒體觀察家已從多角度分析歐巴馬勝選因素，惟缺乏環境層面的觀點，希望此篇分析能提醒主政者，儘管短期來看提倡環境友善的政策是「反經濟」的票房毒藥，但面對持續暖化的危機（<a href="http://e-info.org.tw/node/81732">全球最大會計事務所PwC最新報告已預測全球可能在世紀末暖化超過6℃</a>），和不知何時會找上門的極端氣候，這次的美國大選經驗顯示，對氣候困局有所準備的候選人，更容易受到選民的信賴和託付。</p>
<p>※ 歐巴馬 VS 羅姆尼：</p>
<table>
<tbody>
<tr>
<td>
<p>歐巴馬</p>
</td>
<td>
<p>羅姆尼</p>
</td>
</tr>
<tr>
<td>
<ul>
<li>能源自主：加強發展再生能源，抑制對化石燃料的補貼。</li>
<li>採取嚴格管制措施搭配碳交易機制，管制碳排放。</li>
<li>接受氣候暖化的事實，採取行動應對氣候暖化。</li>
</ul>
</td>
<td>
<ul>
<li>能源自主：靠節約能源、核能、生質柴油、酒精燃料、並開發外海與阿拉斯加油田。</li>
<li>主張環境要靠市場機制來解決。</li>
<li>再生能源與節能，以鼓勵代替立法強制。</li>
<li>反對京都議定書，氣候暖化懷疑論者。</li>
</ul>
</td>
</tr>
<tr>
<td colspan="2">
<p>參考資料：美國大選觀察網站<a href="http://2012.candidate-comparison.org/?compare=Romney&amp;vs=Obama&amp;on=Environment" target="_blank">2007- 2012 candidate-comparison.org</a></p>
</td>
</tr>
</tbody>
</table>]]></content:encoded>
    <dc:publisher>No publisher</dc:publisher>
    <dc:creator>admin</dc:creator>
    <dc:rights></dc:rights>
    
      <dc:subject>氣候變遷</dc:subject>
    
    
      <dc:subject>水水台灣</dc:subject>
    
    <dc:date>2012-11-11T16:00:00Z</dc:date>
    <dc:type>新聞</dc:type>
  </item>




</rdf:R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