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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余紀忠文教基金會</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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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hese are the search results for the query, showing results 421 to 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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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tem rdf:about="http://2021.yucc.org.tw:8080/yucc/news/domestic/20121101-2">
    <title>環保署長：蘇花改停工機制 應遵守環評共識 </title>
    <link>http://2021.yucc.org.tw:8080/yucc/news/domestic/20121101-2</link>
    <description>蘇花改工程首創國內生態停工機制，卻遭花蓮縣長和地方民代批評「人不如鳥」，擔心影響蘇花改施工進度。環保署長沈世宏上午表示，蘇花改工程「特定地點2小時9種指標性鳥類觀測總數少於97 隻就要停工」，是當初環評審查獲得的共識與結論，也是開發單位必須遵守履行的責任。</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 xmlns:content="http://purl.org/rss/1.0/modules/content/"><![CDATA[<p>沈世宏表示，到目前為止，蘇花改工程發現發單位至今沒有違反環評結論，顯示指標鳥類的生態停工機制，應是可以達成的要求。但他也表示，如果開發單位認為該項環評結論無法達成，可依規定辦理環境差異分析，再送環保署由環評委員審查是否有變更的必要。</p>
<p>花蓮縣長傅崐萁昨天召開記者會指出蘇花公路災害頻傳，花蓮鄉親為了爭取一條安全回家的路，爭取近20年才爭取到蘇花改工程，如今卻可能因生態停工機制導致工程延宕，批評中央政策罔顧人道。</p>
<p>環保署長沈世宏上午表示，蘇花改是國內首創生態停工機制的重大建設，顯示生態已成重大開發案環評是否通過的主要因素之一。他舉國光石化案、六輕擴建案為例，這些重大開發案因為對中華白海豚造成影響，成為環評主要考慮因素之一；另外像雲林縣積極爭取的湖山水庫案，也考慮水庫興建對當地特有鳥類、魚類、底棲生物的影響。</p>
<p>沈世宏說，蘇花改設定的指標鳥類生態停工機制，是當初環評時經過專家學者、開發單位、地方政府及民間人士、環保團體代表多次開會獲致的共識與結論，且列為環評承諾及開發單位應遵守履行的要件。蘇花改施工迄今，經施工單位調查及環保署稽查，指標性鳥類及其他物種，並未明顯增減，所以至今沒有發生停工情況。</p>]]></content:encoded>
    <dc:publisher>No publisher</dc:publisher>
    <dc:creator>admin</dc:crea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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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c:subject>政策環評</dc:subject>
    
    
      <dc:subject>環境保育</dc:subject>
    
    
      <dc:subject>永續發展</dc:subject>
    
    
      <dc:subject>水水台灣</dc:subject>
    
    <dc:date>2012-10-31T16:00:00Z</dc:date>
    <dc:type>新聞</dc:type>
  </item>


  <item rdf:about="http://2021.yucc.org.tw:8080/yucc/news/domestic/20121101-1">
    <title>環保團體：生態停工機制才是進步</title>
    <link>http://2021.yucc.org.tw:8080/yucc/news/domestic/20121101-1</link>
    <description>蘇花改工程擬採生態停工機制，以保護原生鳥類，讓花蓮縣議會吵翻天；雲林縣環保聯盟前理事長陳清圳表示，這算是進步的機制，但以破壞生態環境至鉅的雲林縣湖山水庫工程言，當初也有類似的停工機制，卻從未啟動過，徒具虛文。他建議應開放民間團體共同參與調查、監督，不能讓工程單位球員兼裁判。</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 xmlns:content="http://purl.org/rss/1.0/modules/content/"><![CDATA[<p>根據水利署中區水資源局今年6月於環保署所提環境影響調查報告書指出，南投特生中心監測湖山水庫保育類八色鳥的數目，從民國94年動工的243隻，到去年僅剩77隻，減少達68%；保育類台灣獼猴因棲地遭破壞，群起遷徙，與人爭地或破壞農作的情形時有所聞。</p>
<p>陳清圳指出，湖山水庫橫跨斗六、林內、古坑等地山區，工程腹地對既有生態環境造成永久性毀滅；當初進行環評時，工程主管單位也提出「若遇人文古蹟或保育類動植物棲地即停工」的承諾。</p>
<p>陳清圳說，湖山水庫工程有條件通過環評後，工程單位卻變成只把古蹟遺物遷走、植物移植，或以保育類動物族群自然會「趨吉避凶」、遷徙避開工程破壞的理由搪塞，完全沒有落實承諾，更遑論協助遷徙的古蹟遺物也未完整保留，移植的植物存活率甚低的事實。</p>
<p>陳清圳認為，蘇花改生態停工機制以「指標性物種」做為停工判準，是進步概念，但若讓施工單位或環保單位自行做，不但力有未逮，也有失客觀公正，起碼應委託公正第三單位進行調查評估，才有正當性和可行性。</p>]]></content:encoded>
    <dc:publisher>No publisher</dc:publisher>
    <dc:creator>admin</dc:creator>
    <dc:rights></dc:rights>
    
      <dc:subject>政策環評</dc:subject>
    
    
      <dc:subject>環境保育</dc:subject>
    
    
      <dc:subject>永續發展</dc:subject>
    
    
      <dc:subject>水水台灣</dc:subject>
    
    <dc:date>2012-10-31T16:00:00Z</dc:date>
    <dc:type>新聞</dc:type>
  </item>


  <item rdf:about="http://2021.yucc.org.tw:8080/yucc/news/domestic/20121030-1">
    <title>親海不等於侵海—台灣「侵海步道」面面觀</title>
    <link>http://2021.yucc.org.tw:8080/yucc/news/domestic/20121030-1</link>
    <description>親近海岸是一件美好的事，在台灣早期海禁政策下，其實很多地方的海岸線，都讓人很陌生，譬如居住左營的朋友，總是會說從小到大根本沒見過左營海岸，因為軍港所在，好早就築起隔海的高牆，甚至在許多海岸線上，還能見到殘留的管制鐵絲網。</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 xmlns:content="http://purl.org/rss/1.0/modules/content/"><![CDATA[<p>解嚴後，海岸管制漸漸取消，一些親海的活動不斷展開，好的是一些海岸縱走活動，成為認識台灣作為海洋國家的珍貴，壞的是像美麗灣、夏都之流，直接佔據沙灘的飯店，開始四處滋生，擋都擋不完。</p>
<p>親近海岸的思維，民間大力推廣下，政府部門有所感，也開始規劃修建諸多海岸步道，希望提供更多遊客親海，但是「親海不等於侵海」，不當的步道規劃，不只像是拿錢丟水，更會造成諸多生態問題。</p>
<p>在台灣，以下幾條「侵海步道」，幾乎成為傳奇，傳奇是建好就消失，更是成為國際笑柄。</p>
<h3><strong>澎湖望安。沙灘步道（已拆除）</strong></h3>
<p>首先登場，就是澎湖望安島的網峖沙灘，有著白沙瀾海的美景，2003年政府為了促進觀光，開始沿著沙灘建造一條水泥步道，方便遊客行走，觀賞海岸美景。但是計劃不如變化，這種穿鞋不沾沙的沙灘觀光，在發現水泥步道佈滿風飄細沙後，讓高跟鞋美女、皮鞋紳士，走在步道上像滑冰，摔了一些人後，發現不實用。</p>
<p>更糟是，網峖口沙灘是全台綠觿龜重要的生產棲地，綠觿龜在夜間上岸，賣力的爬過沙灘，來到馬鞍籐和沙灘的交界處，挖洞產下珍貴的龜卵，為延續族群作努力。沒想到，這條水泥步道興建，擋住綠觿龜前進方向，光滑的水泥，讓綠觿龜無法施力爬過去，也無法挖地產卵，成為生態大浩劫。</p>
<p>整件事，在國際保育會議上曝光，媒體開始關注，成為台灣保育工作的大笑柄，於是緊急的拆除步道，讓整件事暗暗落幕。</p>
<h3><strong>金門新湖。漁港步道</strong></h3>
<p>接續，在2006年的金門新湖漁港，為了推動漁港觀光，在突出的海岬上，興建一條通往碉堡的觀光步道，前段舖上枕木，後段舖上石板，興建完成也是剪綵慶祝一番，一條美麗親海步道的出現。</p>
<p>但是海洋不給面子，在潮差可達六公尺的金門，加上冬季暴浪，拍上岸的巨浪，把鋪設的石板都掀開，成為危險的步道，遊客走步道不是親海，變成探險，必須小心翼翼的通過，以免摔傷。後來，聽說一再維修，一再破壞，現今不知還在不在，或是改用何種「超強」工法？</p>
<h3><strong>馬祖鐵板。海底步道</strong></h3>
<p>再來，在馬祖鐵板海岸，有一條被當地人笑稱為「摩西步道」的海岸步道。這條步道位於馬祖風景管理處下方的海岸線上，連通北海坑道和大漢據點，早期駐軍時，確實有一條戰備小徑，但是後來要興建步道時，當地居民都說建不成，因為海岸在滑落。</p>
<p>政府不聽勸也不死心，用當初軍民打坑洞的毅力，沿著海岸建起一條步道，為了配合地景，擋住暴浪，還將步道建成壕溝式，一路沿著海灣興建。但是這條造價不低的步道，工程中就發現真的地盤劃落，於是又沿岸放置石籠，阻止海岸滑落，但是事於願違，崩落的海岸，讓步道泡進海中，大潮時只露出入口階梯，根本無法通行。</p>
<p>2006年前往，看見步道就荒廢在海岸，居民當笑柄介紹，說可能要中秋滿月大退潮時，這條摩西海底步道才會出現，只是看著精細石砌變成泡水步道，浪費多少人民納稅錢？又有誰為不當工程負責？</p>
<h3><strong>台東東河。海岸步道</strong></h3>
<p>最後，就是台東太平洋海岸步道，整個步道計畫是營建署規劃全台親海海岸步道的一環，台東縣首先徵選過關，進行施工。在政府計劃中，分成兩期施工，第一期從富岡到加路蘭，總經費五千萬，沿著堤坊、崖頂興建，除了處處看見消波塊，工程安全上沒有太大問題。</p>
<p>但是到了第二期，從新蘭漁港到加母子灣，總經費五千萬，沿著海岸興建步道。除了一些觀海景點進行美化，特別挑了新蘭漁港南方沙灘，以及加母子灣沙灘，作了兩段沙灘步道。但是台東不只有颱風登陸，冬季也常有暴浪沖岸。</p>
<p>原先在崖頂風景據點，作作美化工程，居民還沒話說，但是下降到沙灘作海岸步道，大家就覺得愚蠢，住台東的人，誰不知道台東浪特別大。果不其然，今年二月在新蘭漁港舉辦第二期步道的啟用儀式，未料八月颱風一來，二段海岸步道都被毀損。</p>
<p><span style="text-align: center; ">新蘭漁港端的海岸步道，石頭、漂流木全都打到步道上。</span></p>
<p class="rtecenter" style="text-align: center; "><img src="http://farm9.staticflickr.com/8468/8124133618_e1a72ea0c0_b.jpg" /></p>
<p>一段以石籠支撐的步道，下方開始淘空，面臨崩毀。</p>
<p class="rtecenter" style="text-align: center; "><img src="http://farm9.staticflickr.com/8473/8124115571_de1879a25b_b.jpg" /></p>
<p>更扯是，步道荒廢到長滿馬鞍籐，遮蓋水泥步道，甚至還爬上沙灘涼椅。</p>
<p class="rtecenter" style="text-align: center; "><img src="http://farm9.staticflickr.com/8052/8124133704_f361bc759e_b.jpg" /></p>
<p>步道倒底毀壞多久？多久沒有使用？能夠長滿青草籐蔓，爛透的蚊子步道，官員還闊言步道提昇觀光人潮。</p>
<p>在加母子灣的沙灘步道更是離奇，走下沙灘的石板步道毀損。</p>
<p class="rtecenter" style="text-align: center; "><img src="http://farm9.staticflickr.com/8051/8124134150_a615aea362_b.jpg" /><img src="http://farm9.staticflickr.com/8055/8124134080_7b57df6d06_b.jpg" /></p>
<p>沙灘上的步道早已不見縱影，只剩下一些傾倒的解說牌，成為沙灘不該有的廢棄物。</p>
<p class="rtecenter" style="text-align: center; "><img src="http://farm9.staticflickr.com/8331/8124134008_52067ffd39_b.jpg" /></p>
<p>沙灘該不該建步道，已有爭議，更何況台東沙灘多屬保持原始樣貌，沙灘生態豐富，甚至也會有海龜上岸，如此水泥步道，會不會和澎湖一樣，改日又成為國際笑柄！</p>
<p>更離譜是，暴浪毀步道，台東縣府不知不知停止工程，避免浪費，竟然保持著維修花小錢，年年壞年年修的心態，去維繫一條拿錢丟海的親海步道。這條步道當地居民嘲諷，建好就消失，真的很神秘！</p>
<p>台灣幾條侵海步道，耗資興建卻草草收場，一再地毀壞，卻沒有記取教訓。</p>
<h3>親海不是侵海，海岸是萬物的。</h3>
<p>這些不當侵海步道的興建，反映著一個更大的問題，就是生態思維的「半套挪用」，就是當千里步道等組織團體，提出合於生態、友善親近的海岸漫遊的思維，落到政府的工程思維，馬上化作一筆筆建設標案，以水泥、石板來興建步道，卻不知真正的自然步道，應該是取自自然、維護自然，甚至去除沙灘垃圾、障礙物，方便行走即可。</p>
<p>這種端著生態思維的「親海」，變成粗暴工程的「侵海」，就是現今政府端著環境思維搞工程的「半套挪用」，還大言不慚的作廣告、自吹自擂。</p>
<p>台灣海岸很美！更需細心維護，當親海的思維被提出，親海不是侵海，人們必須謙卑，更需為萬物思量，海岸不只是觀光，更有生活與生態，才能真正落實友善海岸的親海行動。</p>]]></content:encoded>
    <dc:publisher>No publisher</dc:publisher>
    <dc:creator>admin</dc:crea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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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c:subject>海洋環境與資源</dc:subject>
    
    
      <dc:subject>永續發展</dc:subject>
    
    
      <dc:subject>水水台灣</dc:subject>
    
    <dc:date>2012-10-29T16:00:00Z</dc:date>
    <dc:type>新聞</dc:type>
  </item>


  <item rdf:about="http://2021.yucc.org.tw:8080/yucc/news/domestic/20121022-1">
    <title>挽救生物多樣性的長征</title>
    <link>http://2021.yucc.org.tw:8080/yucc/news/domestic/20121022-1</link>
    <description>「創造一個可增進人類福祉與社會公平，同時並顯著降低環境風險與生態匱乏性的經濟體」的綠色經濟觀，歷經Rio+20會議後，逐漸涵納入各國政治議程之中</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 xmlns:content="http://purl.org/rss/1.0/modules/content/"><![CDATA[<p>而由WWF、自然之友、IUCN以及國際工會聯盟等多個組織聯合成立的「綠色經濟聯盟」指出，綠色經濟是立基於「確保自然生態系統的健全」之上，藉由「超越GDP」、「投資在人類資本」、「降低高環境衝擊部門的影響」、「引導資金流向至環境友善」等四大策略來促成兼容性的發展。</p>
<p>然而這20年來，目前每年森林淨流失面積仍達5千2百萬公頃，而且3分之2以上的生態系服務功能（ecosystem service），均在退化當中。生物多樣性的流失速度，更是遠遠超過了地球的涵容限度。依據知名的「地球的限度」（Planetary Boundaries）研究，全球可容許的滅絕率是每年每百萬物種中，10種物種的消失，然而目前的滅絕率卻高達容許值的10倍以上。</p>
<p>為了減緩生物多樣性的流失，2010年時，生物多樣性公約的締約國於日本簽訂了《名古屋議定書》，提出20項具有時程與具體內涵的愛知目標，諸如「在2020年前移除對生物多樣性有害的補貼制度」，「在2020年時，使包括森林在內的各類自然棲地的流失和退化以及破碎化程度至少減半」，「到2015 年，儘量減少人類對已受到氣候變遷或海洋酸化衝擊的珊瑚礁和其他脆弱生態系的多重壓力，維護它們的完整性和功能」等。然而上述目標的落實，卻因當前全球經濟陷入二次衰退，以及伴隨而至的削減公共支出的要求，面臨極大的挑戰。</p>
<p>於剛落幕的第11次締約國大會上，雖然最終大會決議文中同意於2015年時將國際投注在生物多樣性保育的財務支持加倍，並訂定出至少75％以上的締約國，在2015年前將生物多樣性保育納入國家發展計畫之中的目標。但因在會議招開過程中，又見北方已開發國家以預算緊縮為由，不願意提高其捐助承諾，因而南方國家威脅要延宕愛知目標的達成。由此可知，決定愛知目標是否能夠落實的關鍵，乃是掌握資源的決策者們，是否能正確認識生物多樣性的價值。</p>
<h3>絕對划算的生態保育</h3>
<p>生態服務，是指生態系統對於人類福祉直接及間接的貢獻，可分成供給、調節、棲息地、文化及生活安適性等四大類。</p>
<p>供給，指涉的是生態系統提供食物、原料或是藥用資源；調節，則是強調生態系統具有防洪、空氣品質淨化、水質淨化、水土保持等避免環境品質對人類產生負面影響的功能；生物棲地，則是強調其對保護物種存續以及維持遺傳多樣性之價值；另由於生態系統為遊憩之主要去處，更為許多藝文作品的靈感來源，因此其在文化及生活安適性上的貢獻亦不可忽略。</p>
<p>若生物多樣性持續流失，則上述的生態系統服務亦無法持續。如依據日前發表於自然期刊的跨國研究指出，若物種多樣性喪失50％之時，則該生態系的生產力將會降低13％，並將大幅干擾氮循環，並因碳匯功能的削減，將使二氧化碳濃度增加12％。</p>
<p>若進一步將生物多樣性的價值，以貨幣化表示，則根據知名生態學家Robert Costanza 的研究，其指出全球生態服務與自然資本的價值，高達每年33兆美元，遠高於全球年總GDP。而歐盟的研究亦指出，若未採行相應政策，任憑生物多樣性流失，則此政策不作為的代價（Cost of Policy Inaction）將高達全球GDP的7％。</p>
<p>但於實際政治議程運作時，就算列舉上述數據，來說明生物多樣性的價值，但仍會遭逢增加生態保育預算會產生排擠作用。但事實上，根據日前國際鳥盟與相關學術單位發表於《科學》期刊的文章指出，全球重要生態棲地的保育成本，約為每年760億美元，既全球每人每年約付出12美元，既可達成。而這個金額，僅是美國每年國防預算的8分之1，全球每年化石燃料補貼的10分之1。顯見若願意重新以宏觀的角度，檢視預算分配對社會的真實成本與效益，則挽救生物多樣性的流失，絕非不可及的夢想。</p>
<h3>節制金融資本對自然資本的侵害</h3>
<p>除提供充足的保育資金以外，亦須同時減少既有經濟體系對生態系統的侵害。於今年6月第3次地球永續發展高峰會（Rio+20）的召開期間，渣打銀行、深圳發展銀行等20多個金融業者，協同WWF、國際永續發展研究院（IISD）等多個環保組織，聯合簽署了自然資本宣言（Nature Capital Declaration）。宣言旨在強調「自然為人類提供了每年價值萬億的資本，但和社會、金融資本相比較，並沒有被全面的認識和評估，而且其被利用的方式也是不可持續的」。而金融業透過放款行為，會沿著供應鏈導致對自然資本的影響。但是目前的金融業者並沒有足夠的能力，將自然資本的考量融入到財務決策。因此該宣言的簽署團體，要求政府應該採取以下作為，改善既有金融市場對自然資本忽略的現狀：</p>
<p>（1）要求企業通過透明的質化和量化報告分析披露其經營活動對自然資本的影響；</p>
<p>（2）利用強制的財政手段防止企業從事有損自然資本的業務，同時對將自然資本的評估和分析融入到其商業活動的企業提供適當地鼓勵；</p>
<p>（3）簽署並實施相關國際協定；</p>
<p>（4）通過對政府公共支出和採購的報告披露政府部門對自然資本的使用情況，從而給私營部門樹立榜樣。</p>
<p>而這些簽署的金融業者也承諾，建立和發展將自然資本融入到企業會計和決策體系的全球共識，並通過整合自然資本和環境、社會和治理（ESG）方面的風險分析，全面地分析自然資本與企業債券和股票之間的影響，以及信貸決策中，考量通過供應鏈對自然資本產生巨大直接或間接影響的大宗商品交易等。</p>
<h3>誤讀愛知目標的保育策略</h3>
<p>豐富的生物多樣性，常被視為台灣的資產，但若未能從前述國際趨勢，檢視當前生態保育策略的不足之處，放任生態服務功能的退化，整體社會所付出的代價，絕對不只是某些特有物種的標本化，而是整個維生系統的崩解。</p>
<p>目前台灣在生物多樣性保育工作上，雖於行政院永續發展委員會下，設有生物多樣性分組，統合各部會的相關工作；但檢視近期提出的行動計劃，則發現根本忽略愛知目標最重要的第一項策略目標：「透過將生物多樣性納入政府和社會的主流，解決生物多樣性喪失的根本原因。」在該策略目標下，設有四項子目標，其中以「2020年前，各締約國應將生物多樣性的價值，納入全國與地方政策規劃之中，且須與國家會計系統加以整合」以及「各國應在2020年前移除對生物多樣性有害的補貼制度」兩項最具政策影響力，但卻從未納入當前行動計畫之中。</p>
<p>此外，連中國的金融業，都願意簽署自然資本宣言，將對生態系的影響，納為投資決策的參考之時，台灣無論是生態保育主管機關以及金融主管機關，仍無視金融資本以及自然資本之間的連動性，毫無作為。從上述情勢觀之，欲期待台灣可響應本次締約會大會提出的「將生物多樣性保育納入國家發展計畫」決議，毋寧是種奢望。而政策不作為的代價，將在一次次的生態災變中，逐漸兌現。</p>]]></content:encoded>
    <dc:publisher>No publisher</dc:publisher>
    <dc:creator>admin</dc:creator>
    <dc:rights></dc:rights>
    
      <dc:subject>生物多樣性</dc:subject>
    
    
      <dc:subject>永續發展</dc:subject>
    
    
      <dc:subject>水水台灣</dc:subject>
    
    <dc:date>2012-10-21T16:00:00Z</dc:date>
    <dc:type>新聞</dc:type>
  </item>


  <item rdf:about="http://2021.yucc.org.tw:8080/yucc/news/domestic/20121015-2">
    <title>環境基本法10週年 永續大夢一場空</title>
    <link>http://2021.yucc.org.tw:8080/yucc/news/domestic/20121015-2</link>
    <description>2002年12月11日，歷經立法院13年來的審議後，環境基本法正式頒佈施行。然而這部承載眾多運動者的期待，且由諸多「環境生命週期管理」、「環境資源總量管制」、「非核家園」、「環境公民訴訟」等新穎觀念交織而成的環境憲法，是否發揮了引領台灣邁向永續發展的功能？適逢此法施行十周年之際，正是檢視其中關鍵條文落實程度的最好時機。</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 xmlns:content="http://purl.org/rss/1.0/modules/content/"><![CDATA[<p><b>「基於國家長期利益，經濟、科技及社會發展均應兼顧環境保護。但經濟、科技及社會發展對環境有嚴重不良影響或有危害之虞者，應環境保護優先。」 ──《環境基本法》第3條</b></p>
<p> </p>
<p> </p>
<p> </p>
<p>2002年12月11日，歷經立法院13年來的審議後，環境基本法正式頒佈施行。然而這部承載眾多運動者的期待，且由諸多「環境生命週期管理」、「環境資源總量管制」、「非核家園」、「環境公民訴訟」等新穎觀念交織而成的環境憲法，是否發揮了引領台灣邁向永續發展的功能？適逢此法施行十周年之際，正是檢視其中關鍵條文落實程度的最好時機。</p>
<h3>總量管制未落實 環保優先成空談</h3>
<p>欲履行環境基本法中的環境保護優先的根本精神，因此須確保各項經濟活動，均不危及台灣的環境涵容能力。而環基法第16條，亦明載「各級政府對於土地之開發利用，應以高品質寧適和諧之環境為目標，並基於環境資源總量管制理念，進行合理規劃並推動實施」，第14條則是強調「對於已超限或瀕臨極限利用之稀有資源，應定期調查評估，並採改善或限制措施」。但這10年來的進展，則可由馬總統去年在黃金十年的環境願景記者會上，仍僅能以「未來式的修辭」，宣示著「我們將來會很精確地訂出一個環境能夠承載污染的程度，然後據此進行相關政策」，映照出落實程度的低落。</p>
<p>目前在涵容能力上限的制定上，行政院永續發展委員會2009年所公佈的永續發展政策綱領中，列出了「溫室氣體排放量」、「空氣品質」、「耗水量」、「垃圾清運量」等項目的量化目標。而環保署於2008年委託環工學會所完成的「台灣環境品質目標分析及改善專案工作計畫」研究計畫，則以「超越日本，趕上瑞士」為原則，亦就戴奧辛與重金屬等有害空氣污染物的人均負荷量，提出目標。但上述目標，均未回饋至實際的政策研擬的參考，如於產業發展綱領以及各耗能產業的政策環評之中，相關主管機關均未檢視此類產業結構的發展，是否會逼近前述涵容能力的上限。</p>
<p>此外，若欲落實環境基本法的第16條之規定，則首要之務是藉由國土計畫法的立法，將環境涵容能力列為成長管理之依據。但國土計畫法遲未通過，而官方版本中，雖載有相關條文，但實際上卻因忽略環境管理分區與國土分區之間的差異，如涵蓋多個縣市的空氣品質區，與國土計畫法中的保育地區、農業發展地區、城鄉發展地區、海洋資源地區等分類之間，缺乏銜接介面，均將使此條文難以落實。</p>
<h3>污染者負責的制度鴻溝</h3>
<p>如前所述，環境基本法中攸關事前規劃的總量管制制度，目前並未落實，但於事後救濟相關的制度上，亦存在極大的鴻溝。於環境基本法第4條中，明定污染者負責的基本精神：「環境污染者、破壞者應對其所造成之環境危害或環境風險負責。前項污染者、破壞者不存在或無法確知時，應由政府負責。」而第33條中，更指出：「中央政府應建立環境相關之緊急應變、損害賠償、補償及救濟制度。」但這10年來，雖於第5屆與第6屆立委任期時，賴勁麟與陳重信兩委員分別提出環境損害賠償制度的立法，但行政單位卻未提出對案，致使「環境責任法」，仍停留在草擬階段，導致極大的制度鴻溝。</p>
<p>因為缺乏環境責任法相關法制，故導致友達企業於中科三期開發案中，可悍然抗拒成立環境及健康保險基金的要求；亦致使2008年年底發生的高雄潮寮毒氣事件，仍淪為以「敦親睦鄰的回饋經費」取代環境損害以及健康風險的賠償；更將使RCA案的受害工人，糾纏於漫長訴訟之中以求取應得之賠償的場景，不斷重現。</p>
<p>而環保署於7月時發出新聞稿強調「其積極規劃環境責任保險制度」，亦引述環境基本法的相關條文作為其推動此制度的依據。此雖可視為對於環基法屆滿10周年的具體政策回應，但仍難掩全民因立法遲滯所付出的健康與環境代價。</p>
<h3>錯失綠色經濟體的轉型契機</h3>
<p>面對當前的環境與經濟雙重危機，聯合國、世界銀行等國際組織均倡議應以提升能源與資源效率的綠色經濟體作為國家發展目標，以解決前述雙重危機。事實上，環境基本法中早已揭示相關概念。如在第8條中提出「建立環境生命週期管理及綠色消費型態之經濟效率系統」的概念，第13條亦提出「各級政府為求資源之合理有效利用及因應環境保護之需要，應採適當之優惠、獎勵、輔導或補償措施」。在能源轉型上，更於第23條中明訂「非核家園」條款。只是這10年來，因缺乏具體政策工具的引入，致使台灣錯失了邁向綠色經濟體的契機。</p>
<p>如在能資源效率提升的政策工具上，國際上指出可藉由稅制改革以及強制效率標準的制定，以有效降低經濟體對於各類原物料以及能源的需求。但目前在資源管理上，台灣仍停留在傳統廢棄物範型，而為如歐洲與日本已採用永續物質管理的原則，謀求物質生產力的提升。而此舉乃是因為整併現行《廢棄物清理法》與《資源回收再利用法》相關內容，納入多項與源頭減量與清潔生產有關的《資源循環利用法》在歷經5年之後，仍未進入實質立法程序。因此面對各類產品中再生料含量以及有害物質成分的規定，多僅能停留在自願性的綠色採購獎勵，而非符合環境友善化設計準則的強制規範。</p>
<p>另外非核家園條款所揭示的能源結構轉型上，過往10年中，仍長期陷於核電複合體所散布的「非核既缺電」、「廢核傷經濟」的論點，除虛擲3千億於核四工程之上，更致使再生能源發展與能源效率提升相關法規立法的延滯。</p>
<p>而直至今年，在見識日本經歷福島核災的慘痛經驗，以及台灣核電廠不斷印證環保團體提出的各項「耐震係數不足」、「工程設計錯誤」等警示後，行政單位方願意務實地提出「非核家園促進法」，正視環境基本法中非核家園的承諾，而非如以往總是屈服核電複合體的脅迫，想盡辦法移除環基法中的非核家園條款。但據了解，行政院版的非核家園促進法是以將當前的「確保核安，穩健減核」政策賦予法源為規劃方向，僅具有確保既有核電廠不會延役的保守功能。</p>
<h3>環境資源部的許諾與失落</h3>
<p>相較於各項環境管制原則的確立，環境基本法另一重點是強調制度量能的重要。其於第29條賦予行政院永續發展委員會的成立法源，更於第30條中即提出「中央政府為有效整合及推動維護環境資源之政策及相關事務，應設置環境資源專責部會」。然在今日因組織調整，推動環境資源部的成立之時，卻未見以謀求《環境基本法》的有效落實，作為現行未來組織架構的規劃根基。如面對環基法中對於環境風險以及預警原則的重視，環境資源部下應成立化學物質管理署，以降低民眾的健康風險。但相關部會，仍僅是在本位主義下，算計著員額與職等的變動，致使組織量能無從提升，無從引領台灣，走向環境基本法的應許之地。（綠色公民行動聯盟）</p>]]></content:encod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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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c:creator>admin</dc:crea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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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c:subject>水水台灣</dc:subject>
    
    
      <dc:subject>永續發展</dc:subject>
    
    
      <dc:subject>環境保育</dc:subject>
    
    
      <dc:subject>核能安全</dc:subject>
    
    
      <dc:subject>綠色經濟</dc:subject>
    
    <dc:date>2012-10-14T16:00:00Z</dc:date>
    <dc:type>新聞</dc:type>
  </item>


  <item rdf:about="http://2021.yucc.org.tw:8080/yucc/news/domestic/20121012-1">
    <title>中科四期開發許可遭撤銷</title>
    <link>http://2021.yucc.org.tw:8080/yucc/news/domestic/20121012-1</link>
    <description>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昨判決撤銷內政部核准中科四期二林園區的開發許可，認為內政部未考量科學園區過度開發、土地閒置，核准開發將嚴重影響糧食安全、永續發展及公益。</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 xmlns:content="http://purl.org/rss/1.0/modules/content/"><![CDATA[<p>二林園區的撤銷判決，揭示了國土保育、整體開發考量的原則，這也是國內首宗撤銷開發許可的案件。</p>
<p>國科會中科管理局二○○九年檢送中科四期二林園區開發計畫給內政部審議，主要引進新世代面板廠，內政部有條件通過環評審查後核發許可。</p>
<p>判決指出，內政部職司國土及天然資源保育的最終、最高守門人角色，應積極審認開發案對國土利用是否適當、合理；內政部辯稱選址是國科會的職責，自行限縮神聖的職權範圍，自我矮化又劃地自限，實不足取。</p>
<p>合議庭提出數據說明，二林園區附近有工業局斥資一千二百餘億元開發的彰濱工業區，仍有一千二百多公頃土地未利用，足夠中科四期預定的六百廿六公頃使用；不必再以徵收五百八十九公頃耕地，舉債五百廿億元方式來開發中科四期。</p>
<p>合議庭認為，台灣地狹人稠，耕地總面積比，是國家永續發展的重要指標之一。內政部選擇二林園區，必須釋出特定農業區，浪費國家資源，也違背國科會充分利用國土的原則，內政部的判斷違反比例原則。</p>
<p>環保律師詹順貴、蔡雅瀅指出，開發許可既已撤銷，中科即應依法停工；且目前園區只有少數廠商進駐，停工可以減少損害，避免重蹈三期覆轍難以處理。</p>
<h1 class="title">公民訴訟勝利 高等行政法院撤銷中科四期「開發許可」</h1>
<p>環境資訊中心 <a href="http://e-info.org.tw/node/81087">http://e-info.org.tw/node/81087</a></p>
<p>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今（11日）上午針對中科四期「開發許可」一案，判決撤銷訴願決定及全案開發之許可，這是國內首宗撤銷開發許可的案例。提起訴訟的農民與律師要求「立即停工」！</p>
<p>本案律師團，蠻野心足生態協會會蔡雅瀅與環境法律人協會律師張譽尹指出，中科四期的開發許可有以下兩大法律爭點：</p>
<ol>
<li>依《區域計畫法》第15條之2第5款，非都市土地開發用地需要取得權利證明文件，但中科四期直接以「徵收」手段取得園區土地，沒有檢附土地及建築物權利證明文件；為此<a href="http://zh.scribd.com/doc/109678754/%E6%B3%95%E5%8B%99%E9%83%A8%E5%87%BD%E9%87%8B-99%E5%B9%B48%E6%9C%8810%E6%97%A5%EF%BC%8C%E6%B3%95%E5%BE%8B%E5%AD%97%E7%AC%AC-0999031664-%E8%99%9F" target="_blank">法務部曾發文給內政部</a>，清楚指出營建署有規避適用《區域計畫法》之嫌。</li>
<li>依《農業發展條例》第10條規定，<a href="http://zh.scribd.com/doc/109678758/%E6%B3%95%E5%8B%99%E9%83%A8%E5%87%BD%E9%87%8B100%E5%B9%B44%E6%9C%8814%E6%97%A5%EF%BC%8C%E6%B3%95%E5%BE%8B%E5%AD%97%E7%AC%AC-1000003521-%E8%99%9F" target="_blank">變更農業用地應取得農委會的書面同意</a>，但中科四期開發許可的取得僅以區域計畫審議委員會之會議上，農委會承辦人之口頭同意就算數，違反農發條例規範。</li>
</ol>
<p>張譽尹批評，內政部面對如此重大的社會發展案件，竟有意隱瞞、忽視關鍵的法律資訊，壓下法務部之函釋公文，操作不對等、不透明的政府資訊，其處分明顯基於不充分、不正確的資訊，更讓中科四期開發滿佈幢幢黑影。</p>
<p>台灣農村陣線也批評，除了法律程序問題，中科四期位於地層嚴重下陷區、在環境污染、在地自然資源脆弱的爭議也持續未解；今年國科會雖然宣布中科四期調整產業配置比例，降低光電產業、調高精密機械產業比重。但國科會調整「產業比例」就稱之為「轉型」，猶如「朝三暮四、朝四暮三」，根本沒有誠意解決當地是「黃金農業地帶」，完全不適合開發科學園區的上位問題。</p>
<p>蔡雅瀅質疑，中科四期開發案附近還有閒置率甚高的彰濱工業區與數個科學園區基地，政府為何不積極利用，反而開發良田？他認為，除了炒作地皮、謀取暴利，實在沒有理由繼續開發中科四期。</p>
<p>彰化王功漁村代表、芳苑鄉反污染自救會總幹事林連宗也表示，濁水溪口是幾百年來漁民賴以為生的潮間帶，他以新竹香山綠牡蠣受到竹科廢水污染為例，憂心王功的蚵仔、蛤仔也將步上新竹後塵。林連宗以同為漁民的身分呼籲，要求中科四期儘快停工，不要污染珍貴的海洋生態與扼殺漁民生計。</p>
<p>彰化溪州老農謝寶元也表示，中科四期的開發不論是用水、用地、污水排放，都對農業、農民造成很大影響，政府不要呼攏人民、不要說一套做一套。</p>
<p>針對中科四期拍板定案以來，經歷金融海嘯、光電產業衰退、科學園區開發基金債台高築，加上各種環評、搶奪農業用水的爭議；台灣農村陣線與律師共同呼籲，中科四期「立即停工」，放棄科學園區的發展神話，儘快還地於農，與地方共思永續發展的出路才是上策。</p>]]></content:encod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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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c:creator>admin</dc:creator>
    <dc:rights></dc:rights>
    
      <dc:subject>永續發展</dc:subject>
    
    
      <dc:subject>國土規劃</dc:subject>
    
    
      <dc:subject>中科四期</dc:subject>
    
    
      <dc:subject>水水台灣</dc:subject>
    
    <dc:date>2012-10-11T16:00:00Z</dc:date>
    <dc:type>新聞</dc:type>
  </item>


  <item rdf:about="http://2021.yucc.org.tw:8080/yucc/news/domestic/20121011-1">
    <title>中科四期轉型 政策環評應優先</title>
    <link>http://2021.yucc.org.tw:8080/yucc/news/domestic/20121011-1</link>
    <description>中科四期二林園區經歷轉型與搶水爭議，最後決議由光電產業轉型為精密機械園區。國科會9日提出「環境影響差異分析報告」，要求變更原環評結論，在「對環境友善」的前提下，打算將廢水排入濁水溪，允許廠商在專管完成前即可營運。2009年中科四期專案小組審查時，環保署曾建議國科會需針對科學園區開發進行政策環評，3年過去未見蹤影，環保團體痛批，政策方向都不搞清楚，只審查枝微末節，簡直是本末倒置。</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 xmlns:content="http://purl.org/rss/1.0/modules/content/"><![CDATA[<p> </p>
<div>原本為了友達光電量身定做的中科四期二林園區，在光電業不景氣、友達決定不進駐設廠後，為避免中科四期淪為蚊子園區，國科會提出轉型計畫，預計將光電園區轉為精密機械園區。</div>
<p>由於產業內容轉型，中科四期的用水和污染排放也與先前規劃不同，根據中科管理局提出的環境影響差異分析報告，轉型精密機械後，園區最終用水每日2萬噸，除了由自來水公司每日供應0.48萬噸，剩餘用水則由鳥嘴潭人工湖調度使用，而中期用水則由農業用水支應，每日調度農業用水0.152萬噸。</p>
<p>污染方面，因產業使用面積改變，預計揮發性有機化合物（<a class="nonexistent" href="http://pro.lihpao.com/wiki.php/VOCs">V</a>OCs）將會從原本的每年1093噸降至每年648噸。廢污水也從原本的最高12萬噸減低為2萬噸，考量對養殖業的影響，將從源頭排除「銅製程」，保持水質中的銅離子濃度在0.15mg/L。</p>
<p>國科會要求變更原環評結論，將污水排放置濁水溪，而放棄原本日排6萬噸以下排放至濁水溪或舊濁水溪河口潮間帶低潮線以下、超過6萬噸時則以海洋放流方式處理的結論內容。另外也要求變更「放流水排放專管設施完成後，使得同意進駐廠商營運」，讓廠商在專管未完成前即可營運，但不得將污水排放在承受水體中。國科會副主委賀陳弘強調，中科四期轉型方案「對得起鄉親、對得起土地，減少用水8倍，而且沒使用一滴地下水，在園區開發中已屬少見。」</p>
<p>雖然中科四期轉型表面看起來減少用水和污染，但環保團體質疑，2009年中科四期環境影響評估專案小組審查時，環保署曾建議國科會提出科學園區開發的政策環評，需在隔年2010年12月31日前提出，實際上，國科會至今並未提出政策環評。彰化芳苑鄉反污染自救會總幹事林連宗直言，中科四期會轉型，就是產業政策出了問題，如果不先開政策環評就審查環差，是打算先搞成既成事實，到時政策環評認為不宜開發也來不及了。</p>
<p>淨竹文教基金會董事長林聖崇直言，除了科學園區的政策環評，也應該針對水資源分配和大批農地轉為非農業使用問題進行政策環評，畢竟中部不只水資源匱乏，更是地層下陷嚴重地區，超量的水資源調度，會加重地層下陷問題。他強調，沒在總量與上位計畫有定論前，根本不該審查中科四期的環差。</p>
<p>環團訴求先有政策環評再進行個案審查，環保署綜計處解釋，政策環評必須由業務單位提出，環保署建議國科會之後，後續辦理則得由國科會說明。水資源的政策環評已經做過，農地變更使用的政策環評，農委會去年也提出範疇界定，就等農委會將政策環評報告送進環保署。</p>
<p>國科會評估後認為，目前科學園區虧損嚴重，未來恐不會再開發新園區，打算准用「工業區政策環評」。中科管理局副局長郭坤明也說，中科四期的環評已經通過，現在只是送環差審查，與政策環評與否無關。</p>
<p>環評委員李俊璋痛批，並非不開發新園區就不需要政策環評。委員林慶偉也對回答人「很不滿意」，國科會自己承諾要做，卻不做政策環評，讓人無法接受。</p>
<p>蠻野心足生態協會律師陸詩薇質疑，雖然政策環評在法令上並無規定必須先於個案環評，但政策環評對於總體開發和資源總量管制的規劃，從邏輯上來說，當然得先有政策環評再有個案環評，何況當初已要求2010年底前要完成，至今卻什麼內容都沒有，「國科會甚至說要准用工業區政策環評，但科學園區內的廠商租稅優惠、各項福利與工業區完全不同，產業別差異甚大，怎能拿來使用？」</p>
<p>除了缺乏政策環評，中科四期也悄悄在環差中放入污水排放方案，雲林縣副縣長施克和指出，國科會打算將廢污水排入濁水溪中，先前的環評結論卻是6萬噸以下排入濁水溪或舊濁水溪河口潮間帶低潮線以下、6萬噸以上以海洋放流方式處理，「國科會等於是排除了海放方案，直接選擇排放濁水溪，但排放方式應該另外以環差送審才對。」環評委員也認為，即使污水量已降至每日2萬噸，那也應該選擇河口低潮線以下的排放方式，不該直接排入濁水溪中。</p>
<p> </p>
<div>彰化環保聯盟總幹事施月英質疑，國科會在長期用水規劃中，載名要使用鳥嘴潭人工湖的水資源，但鳥嘴潭的相關環評會議中，卻已強調不會供應中科用水，中科四期的長期用水究竟從哪來，還需要開發單位釐清。環評委員劉義昌認為，水資源問題是中科四期的癥結，但水利署卻不敢明確表態水源不夠，國科會也僅模糊表示「長期水資源供應完成後將不調度農業用水」，他要求國科會必須在報告中明確寫清楚調撥農業用水的時間，以及後續若找不到長期用水又該如何，以保障農業用水不受工業搶奪。</div>
<p>由於長期用水、污水排放都缺乏更仔細的資料，加上政策環評的辦理情況也尚未釐清，最後主席張添晉決議擇期再開延續會議，並要求水利署到場說明長期水資源方案，主席也同意延續會議中仍可讓民間團體進場與會。</p>
<p> </p>
<p> </p>
<p> </p>]]></content:encoded>
    <dc:publisher>No publisher</dc:publisher>
    <dc:creator>admin</dc:crea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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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c:subject>水水台灣</dc:subject>
    
    
      <dc:subject>政策環評</dc:subject>
    
    
      <dc:subject>永續發展</dc:subject>
    
    
      <dc:subject>中科四期</dc:subject>
    
    
      <dc:subject>農業用水</dc:subject>
    
    <dc:date>2012-10-10T16:00:00Z</dc:date>
    <dc:type>新聞</dc:type>
  </item>


  <item rdf:about="http://2021.yucc.org.tw:8080/yucc/news/domestic/20121009-1">
    <title>政院33億推「節水農業」救高鐵 農團：工業用水才是根本</title>
    <link>http://2021.yucc.org.tw:8080/yucc/news/domestic/20121009-1</link>
    <description>行政院拚經濟「週週有亮點」，第一個是農委會端出兼顧節水、預防高鐵瓦解的「雲彰黃金廊道農業新方案」，針對高鐵通過的彰、雲等9鄉鎮，預計以8年33億實施「節水、觀光與繁榮地方」計畫。</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 xmlns:content="http://purl.org/rss/1.0/modules/content/"><![CDATA[<p>對此，長期與溪州農民對抗中科搶水的農村作家吳音寧建議，最該節制的是台灣工業用水，以此計畫解決高鐵沿線地層下問題是本末倒置。台灣農村陣線發言人蔡培慧也批評，「工業搶水卻是盤點農業用水，應該從根本解決問題。」</p>
<h3>壽命不到十年 高鐵持續加碼</h3>
<p>高鐵因地層下陷面臨危機，去年3 月，官方首度證實，因彰化、雲林一帶地層下陷速度可能影響高鐵壽命不到10年。政府將矛頭指向農民抽地下水，視為地層下陷元凶之一，但時任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主委（現任內政部長）李鴻源卻指出，沉陷區鄰近農田水井已封得差不多，主因非農業抽水。當地一年有21億噸地下水補充，不是不能抽地下水，應訂出地 下水安全存量，並優先解決農漁民生計問題，以讓地盤下陷問題根本解決。</p>
<p>更早之前，2010年7月，行政院即針對雲林、彰化地區地層下陷問題，擬定「雲彰地區長期地層下陷具體解決方案」，仍以減少農業與養殖用水減抽地下水為主要對策，包括輔導農民休耕、轉旱作，並引導養殖戶改用海水養殖。在增加地表供水方面，經濟部加速興建相關水庫，例如湖山水庫、烏溪鳥嘴潭等；同時取締非法水井，勸說合法水井停用。</p>
<p>在此情形下，高鐵仍持續加碼，彰化站、雲林站也仍通過環評，預定2015年年中通車；而行政院則以振興經濟，端出雲彰農業黃金廊道的計畫。</p>
<h3>雲彰黃金廊道  預計減抽地下水2400萬噸</h3>
<p>行政院昨（8日）記者會上說明，政府短期內帶動經濟成長的具體作法，其中「雲彰黃金廊道農業新方案，黃金十年－樂活農業」，擬整合農委會、經濟部、交通部及地方政府政策資源，輔導獎勵農民、產銷班、農企業，發展農業節水生產專區。該計畫預計每年減抽地下水2,400萬噸、每年帶動1.2萬人次農業旅遊，並且推動高科技、節能省水、高經濟價值的農產業及技術研發，以提升國內外農業競爭力與技術外銷的效益。</p>
<p>行政院針對雲林縣與彰化縣高鐵沿線3公里地層下陷區，擬定4大策略、17項配套措施，以三新二節新動能──「新技術、新農民、新產業」為策略目標，於2013至2020年期間將投資33億元打造「節水、節能」的農業黃金廊道。</p>
<p>計畫涵蓋土地面積約13,318公頃，農業用地約8,766公頃（占66%）。廊道範圍以高鐵通過彰化縣竹塘、埤頭、溪州及雲林縣6鄉鎮，軌道中心左右各1.5公里為界。規劃重點如下：</p>
<p style="text-align: center; "><a href="http://www.flickr.com/photos/teia/8068573335/in/photostream" target="_blank"><img alt="農委會雲彰黃金廊道示意圖。（圖片來源：行政院「雲彰黃金廊道農業新方案」）簡報" src="http://farm9.staticflickr.com/8040/8068573335_b39e6c42d2.jpg" title="農委會雲彰黃金廊道示意圖。（圖片來源：行政院「雲彰黃金廊道農業新方案」）簡報" /></a></p>
<ul>
<li>新虎尾溪以北（竹塘鄉、埤頭鄉、溪州鄉）：灌溉水供應相對穩定，現況大部分為水稻區；推動現代化新灌溉技術及省水水稻耕作方式、利用自動測報系統，提升灌溉效率、推廣水稻強化栽培技術體系（SRI）、加強灌溉管理、高科技植物工廠示範溫室。</li>
<li>新虎尾溪以北（二崙鄉、西螺鎮）灌溉水供應相對穩定，現況大部分為設施農業蔬菜區：推動現代化省水設施農業蔬菜區、研發推廣管路灌溉與水分監控系統、推動灌溉用水分級供應與管理監控機制、高效率農業用水產業示範溫室。</li>
<li>新虎尾溪以南供水相對不足，不適合種植高需水性作物：推動省水省能旱作推廣區。</li>
</ul>
<h3>不應視農業用水為浪費</h3>
<p>吳音寧則認為，推動休耕田活化，轉作雜糧、飼料作物，增加糧食自給，是農委會應該做的事情，樂見其成；編列這麼龐大的預算發展節水農業，若只是重做一套節水系統、高科技只是用在精算每棵植物所需的水，對土地沒有好處。</p>
<p>「政府不該以農業用水是一種浪費的心態來看待問題。」吳音寧說，農業用水不但可循環利用，也滋養生物多樣性，該節制的是工業挖的地下水井。</p>
<p>台灣是缺乏水資源的國家，工業用水需求卻越來越高，逐年攀升。吳音寧認為，無論是為了高鐵或農業發展，都不該是要求農業節水，而是應該要加快封工業用地下井的速度。</p>
<p>讓農業能充分用水，土壤充分吸收水分，而非功利的計算農業用水，而忽略了農業用水造就的生物多樣化。當農民有充裕的灌溉用水，就不需要去抽水；以節水農業來解決高鐵崩解危機是本末倒置。</p>
<p>蔡培慧也認為，高鐵沿路的地層下陷發生在內陸而非沿海，直接的原因就是六輕要用水，集集攔河堰將中游的水攔住；在沒有持續的水挹注，不僅濁水溪無法 持續供應地表水，原本還有地下水滲透的農田，也無水可用。「六輕根本就該採用海水淡化，工業搶水卻是盤點農業用水，應該從根本解決問題。」</p>]]></content:encod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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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c:subject>水資源</dc:subject>
    
    
      <dc:subject>永續發展</dc:subject>
    
    
      <dc:subject>地層下陷</dc:subject>
    
    
      <dc:subject>水水台灣</dc:subject>
    
    <dc:date>2012-10-08T16:00:00Z</dc:date>
    <dc:type>新聞</dc:type>
  </item>


  <item rdf:about="http://2021.yucc.org.tw:8080/yucc/news/foreign/20121008-1">
    <title>20年努力 日水都濁溪變清流</title>
    <link>http://2021.yucc.org.tw:8080/yucc/news/foreign/20121008-1</link>
    <description>日本靜岡縣三島市因富士山地下水四處湧出，自古便有「水都」之稱。隨著工業的發展，市內最大的湧泉河川「源兵衛川」一度成遭人厭惡的臭水溝，但在ＮＰＯ（非營利事業組織）「整合工作三島執行委員會」和當地居民廿年努力下重現清流，螢火蟲再度飛舞，連絕滅的三島梅花藻都綻放可愛小白花。</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 xmlns:content="http://purl.org/rss/1.0/modules/content/"><![CDATA[<p>「整合工作三島執行委員會」的專務理事渡邊豊博帶外國媒體參觀源兵衛川時說，現在到三島健行遊河的旅客越來越多，十幾年前約三萬人，現在達五十萬人，河邊原本關門的店家，現在都座無虛席。不過，看到廿年前河川髒亂不堪的相片時，真不敢相信是同一條河！</p>
<p>渡邊表示，他是在源兵衛川玩水長大的，但一九五五年初隨著都市現代化，居民的生活環境改變了，源兵衛川成了人們丟棄垃圾、排放家庭廢水的臭河。「整合工作三島」為了讓三島的水源地重生，開始推動「守護三島市的水」及「拯救三島梅花藻」市民<span><span id="iCliCK_SafeGuard"><span id="word_活動">活動</span></span></span>，並扮演推動居民、企業、政府三方合作的仲介角色。</p>
<p>渡邊說，廿年前為了說服住在河邊超過二百戶人家安裝下水道就費了很大功夫，有時晚上還要去和他們喝酒搏感情，花了三年時間溝通終於搞定。生長在清澈冷水中的三島梅花藻早已滅絕，該組織從柿田河將三島梅花藻移植過來復育。站在河中忙著清掃的山口東司說，八年前認識渡邊後才知道，原來家附近的河裡有梅花藻這樣的稀有藻類，於是開始協助復育。</p>
<p>七十歲的山口說，一年至少三百天一定不分日夜地下水打掃，連被人取笑是「瘋老頭」、「笨老頭」都在所不惜。</p>
<p>源兵衛川恢復清流後，為了讓螢火蟲復活，市民團體「三島螢火蟲會」每年都會飼養一萬五千隻螢火蟲，並將其幼蟲分批放流。現在有許多遊客會趕在五月上旬到三島，欣賞螢火蟲飛舞的美景。</p>]]></content:encod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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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c:subject>水水台灣</dc:subject>
    
    
      <dc:subject>永續發展</dc:subject>
    
    
      <dc:subject>環境保育</dc:subject>
    
    
      <dc:subject>民眾參與</dc:subject>
    
    
      <dc:subject>水資源</dc:subject>
    
    <dc:date>2012-10-07T16:00:00Z</dc:date>
    <dc:type>新聞</dc:typ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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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tem rdf:about="http://2021.yucc.org.tw:8080/yucc/news/domestic/20121004-4">
    <title>檢驗內政部長捍衛海岸決心</title>
    <link>http://2021.yucc.org.tw:8080/yucc/news/domestic/20121004-4</link>
    <description>規避環評、投機違法的台東美麗灣渡假村開發案，凡是想保護它的，顯然就是同夥、共犯。台東縣政府已不堪檢驗，台灣社會正在檢驗內政部。</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 xmlns:content="http://purl.org/rss/1.0/modules/content/"><![CDATA[<p id="introid">所有土地使用皆有其相關的上位計劃作為其指導與規範，「台灣沿海地區自然環境保護計畫」就是沿海土地使用的上位計劃，其中央主管機關是內政部，而美麗灣渡假村正位於計劃所劃設的一般保護區中，該計劃對一般保護區的保護原則是「以不影響環境之生態特色及自然景觀下，維持現有之資源利用型態。」</p>
<h2 id="blockhead0">無視安全放任濫墾</h2>
<p id="blockcontent0">因此，作為國土規劃與防災專家的內政部李鴻源部長，應面對以下問題：第一、美麗灣渡假村不影響環境生態特色及自然景觀嗎？第二、在「台灣沿海地區自然環境保護計畫」的規範下，美麗灣的區位選址可被同意嗎？可以核發建築執照嗎？第三、這樣的建物如果不叫違建，那該稱做什麼？第四、若不拆除，需不需修改「台灣沿海地區自然環境保護計畫」？第五、「台灣沿海地區自然環境保護計畫」保護的對象究竟是財團、度假飯店？還是海岸？ <br />事實上，「台灣沿海地區自然環境保護計畫」已在2010年由內政部完成第一次通盤檢討，並將都蘭杉原海岸劃為自然保護區。此舉，不僅明白揭示杉原海岸之生態特色及自然景觀，更嚴格將杉原海岸的保護提升為「禁止任何改變現有生態特色及自然景觀之行為，並加強區內自然資源之保護。」但行政院卻未核定此一通盤檢討，是否與美麗灣有關，不無疑問。 <br />此外，依公路總局東部濱海工務所1995至1997年測量發現，東海岸平均每年退縮近4米，研究亦顯示都蘭沖積扇南緣海岸侵蝕速率為每年3.3米，而剛離開的杰拉華颱風，海浪直襲美麗灣渡假村。這樣的國土流失與退化地區，竟可無視安全與防災問題，放任濫墾、濫建。 <br />佔領東海岸的野蠻遊戲正如火如荼上演，作為國土管理專家的內政部長豈能浪得虛名、視而不見，放任地方政府與財團蹂躪海岸國土。</p>]]></content:encod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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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c:subject>水水台灣</dc:subject>
    
    
      <dc:subject>政策環評</dc:subject>
    
    
      <dc:subject>永續發展</dc:subject>
    
    
      <dc:subject>環境保育</dc:subject>
    
    
      <dc:subject>美麗灣</dc:subject>
    
    
      <dc:subject>國土規劃</dc:subject>
    
    
      <dc:subject>海洋環境與資源</dc:subject>
    
    <dc:date>2012-10-03T16:00:00Z</dc:date>
    <dc:type>新聞</dc:type>
  </item>


  <item rdf:about="http://2021.yucc.org.tw:8080/yucc/news/domestic/20121001-5">
    <title>挑戰李鴻源！美麗灣違建等老天來拆嗎？</title>
    <link>http://2021.yucc.org.tw:8080/yucc/news/domestic/20121001-5</link>
    <description>台東縣政府以BOT和美麗信財團共同開發的美麗灣渡假村，已被最高法院分別判決環評和建照皆無效定讞，相對於環保署長沈世宏表態要拆，營建署官員也承認確是違建，內政部長李鴻源卻只說「我們是政策單位，不是執行單位」，「如果台東縣府有需要，內政部會全力協助」，如此被動消極說法，實在是太令人失望，更有違法失職之嫌。</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 xmlns:content="http://purl.org/rss/1.0/modules/content/"><![CDATA[<p><span><span><span><span>李鴻源從工程會主委高升內政部長</span></span></span></span><span><span><span>，</span></span></span><span><span><span><span>被賦予整頓國土規劃和利用的重任</span></span></span></span><span><span><span>，</span></span></span><span><span><span><span>今年六月五日全國氣候變遷會議</span></span></span></span><span><span><span>，</span></span></span><span><span><span><span>我代表民間團體和李鴻源部長針對防災調適政策對談</span></span></span></span><span><span><span>，</span></span></span><span><span><span><span>可惜被他高聲挑戰「環保團體為何不支持油電雙漲」模糊焦點。我也要挑戰李鴻源部長，「還地於河，還地於海」是官方與民間一致共識，那麼，</span></span></span></span><span><span><span><span><strong>蓋在海嘯潛勢區沙灘上的觀光旅館違建要不要拆？美麗灣違建在等老天來拆嗎？</strong></span></span></span></span></p>
<p><span><span><span><span>杰拉華颱風僅僅從邊邊掃過，海浪就已經打上美麗灣飯店的游泳池，而該地點位在海灣中段以上，從北往南的盛行潮流之下，早就把美麗信集團以往將廢棄物埋在沙灘下的營建廢棄土挖出來。當前氣候變遷已經令極端氣候機率升高，未來就算政府不拆，老天爺勢必也會幫忙拆，但屆時會是嚴重的公共安全問題，現在政府若未能事先防範將難辭其咎，內政部當然有必要積極處理。如果政府應為不為、該拆不拆，那我們還要政府幹麼，</span></span></span></span><span><span><span><span><strong>如果人民還要走數十年前自力救濟的老路，民意浪潮乾脆也將政府當違建一併拆了</strong></span></span></span></span><span><span><span><span>。</span></span></span></span></p>
<p><span><span><span><span>建築法令之違建拆除是由地方政府執行，既然</span></span></span></span><span><span><span><span><strong>李鴻源說內政部是「政策單位」，那我們要問「還地於海」的防災政策是什麼？</strong></span></span></span></span><span><span><span><span>中央當然有解釋法</span></span></span></span><span><span><span><span>令和介入的空間，去年總統大選期間政治性的農舍案，和目前爭議的中合宜住宅</span></span></span></span><span><span>A7</span></span><span><span><span><span>徵地預</span></span></span></span><span><span><span><span>標售案，中央政府都表達明確的態度，甚至是地方政府拆民房的令箭。遇到財團的違建案，中央就不敢吭聲，未免太過現實而被看破手腳。兩個和美麗灣違建性質最接近的案例皆在台北市陽明山國家公園，中央的處置都贏得掌聲，北投纜車</span></span></span></span><span>BOT</span><span><span><span><span>弊案規避環評，</span></span></span></span><span>2006</span><span><span><span><span>年內政部對已動工的廠商直接撤銷建照，委外經營的菁山露營場違法擴建案，想補作環評就地合法，</span></span></span></span><span>2008</span><span><span><span><span>年內政部也是下令拆除實質違建。</span></span></span></span></p>
<p>李鴻源經常在演講時強調，氣候變遷和治水所牽涉的政府機關眾多，過去也頗自豪在新北市中港大排整治能夠橫向整合多個局處，以及高鐵地層下陷案更複雜的官民協調。美麗灣違建案牽涉到的部會機關包括，主管環評的環保署，球員兼裁判的台東縣政府，原住民傳統領域的原民會，最關鍵的是，監管海岸土地利用管理及建築管理的內政部。李鴻源在主管業務上更應該有魄力「一展所長」，展現協調力和執行力，召集專案小組前往現勘並妥善處理。這次「人民有需要」內政部若不能「全力協助」，那未來國土計畫法、國土復育條例、海岸法和溼地法等國土法令的立法推動，民間怎會感覺政府是玩真的。<strong>李鴻源應該正面面對美麗灣違建案，不要說一套作一套！</strong></p>]]></content:encod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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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c:creator>admin</dc:crea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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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c:subject>水水台灣</dc:subject>
    
    
      <dc:subject>災害與污染</dc:subject>
    
    
      <dc:subject>永續發展</dc:subject>
    
    
      <dc:subject>美麗灣</dc:subject>
    
    
      <dc:subject>國土規劃</dc:subject>
    
    
      <dc:subject>海洋環境與資源</dc:subject>
    
    <dc:date>2012-09-30T16:00:00Z</dc:date>
    <dc:type>新聞</dc:type>
  </item>


  <item rdf:about="http://2021.yucc.org.tw:8080/yucc/news/domestic/20121001-2">
    <title>美麗灣案政府踢皮球 四黨立委急尋李鴻源護法</title>
    <link>http://2021.yucc.org.tw:8080/yucc/news/domestic/20121001-2</link>
    <description>美麗灣渡假村環評、建照都遭法院判決無效定讞，該不該拆？台東縣府護航業者；環保署長個人認為該拆，但應由營建署負責；營建署則說該看是不是保護區。學者今出示地圖，證明此案就在保護區；跨黨派立委聯合要求內政部長李鴻源應出面處理，維護法治尊嚴，不要再踢皮球。</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 xmlns:content="http://purl.org/rss/1.0/modules/content/"><![CDATA[<p>美麗灣案在最高行政法院分別於今年1月判決環評無效、今年9月判決建照無效定讞之後，台東縣政府仍堅稱美麗灣不算違建，可以補件，讓關心民眾感到憂心。包括國、民、親、台四黨立委28日下午與學者律師召開記者會，呼籲內政部長李鴻源應趕快親自前往台東杉原沙灘現勘，以督促台東縣府「依法行政」，拆除違建美麗灣。</p>
<p>美麗灣繼上星期遭到最高法院嚴厲指摘後，立委邱文彥（國）、田秋堇（民）、張曉風（親）與林世嘉（台）也跨黨派強烈要求，身為中央主管機關的內政部應該出面認定其為實質違建，並要求台東縣府盡快拆除美麗灣的違建部分，並先暫停目前正在重審的環評作業。</p>
<p>此案訴訟律師詹順貴，解釋法院判決台東縣府敗訴理由，表示美麗灣先以分割規避環評的0.9997公頃土地建造執照無效後，全區5.9956公頃的建照也在今年1月的判決中無效了，溯即既往，所以環評與建造執照都已經無效、失效，這樣的狀況下，美麗灣的建築體就是違建了。</p>
<p>詹順貴補充，由於法院認定美麗灣刻意規避環評是事實，所以依照行政程序法第119條第3款，屬於「明知行政處分違法，在不具善意的情況下，不生信賴保護問題。」根本沒有「國賠」的問題。</p>
<p>在26日的立院質詢中，營建署署長葉世文表示，美麗灣是否為「實質違建」，應由台東縣府來判斷，但在台東縣府與美麗灣業者一同上訴不服停工判決的事實看來，現在上演了台東縣府球員兼裁判的荒謬情況，「它不叫違建叫什麼？」立委林世嘉對此大表不滿。</p>
<h3>本來不該蓋 當然應該拆</h3>
<p><img src="http://farm9.staticflickr.com/8170/8032276548_ab52c0f983_m.jpg" style="float: right; " />營建署副署長許文龍日前曾表示，「美麗灣若是坐落在民國76年通過的『台灣沿海保護計畫』內的自然保護區及一般保護區內，就必須拆除。」今天，台北大學不動產與城鄉環境系副教授廖本全出示地圖，證明杉原海水浴場的確位在一般保護區內。</p>
<p>依照營建署自行公告的辦法說明「一般保護區的保護政策是在不影響環境生態特色及自然景觀下，維持現有之資源利用型態。」廖本全厲聲「美麗灣本來就不該蓋，當然應該拆！」</p>
<p>他呼籲以「國土規劃專家」當上內政部長的李鴻源趕快通盤檢討，處理目前「沿海保護計畫」沒有實質拘束力的狀況，否則東海岸將發生更多倒行逆施的亂象。</p>
<h3>颱風、海嘯威脅  危險的美麗灣</h3>
<p style="text-align: center; "> </p>
<p>來自台東的反反反行動聯盟成員那布帶來今早美麗灣的照片，顯示在杰拉華尚未登陸、且非滿潮的情況下，繼上次蘇拉颱風後，海浪再次沖打美麗灣。</p>
<p><img src="http://farm9.staticflickr.com/8031/8032275885_515036e6cd_m.jpg" style="float: right; " />海岸管理學者出身的邱文彥解說地圖上海岸侵蝕的狀況，他心痛預言，就算沒有依法拆除，10~20年內，恐怕海浪便將淘空美麗灣。對此，田秋堇也找出該處警告海嘯的告示牌，顯示在極端氣候下，在這裡蓋旅館根本漠視公共安全。</p>
<p>張曉風將「美麗灣」三字做了說文解字的新解，他在字裡看到了「羊」、「鹿」、「蠶」等生物，認為擁有了與其他生物共生感情，才是真正的「美麗灣」。</p>
<p>那布表示，東海岸的蓋滿飯店的計畫，複製西部落伍的發展模式，卻忽略了原住民傳統領域概念，更忽視大自然的力量。</p>
<p>邱文彥呼應，美麗灣一案帶來教訓，環評制度應該有所修改，不應該以開發面積來決定是否該環評，而是看該計畫的區位對於如原住民傳統領域等重要人文資產與生態敏感的影響程度而定。</p>
<h3>環保署、營建署、台東縣府 黯淡的三角</h3>
<p>田秋堇日前就此案質詢環保署長沈世宏，沈表示他個人認為美麗灣該先拆，但仍將管理建築物的責任推給營建署，而營建署又將認定美麗灣是否為實質違建的判斷留給地方政府；然而，當此案中台東縣府與美麗灣業者同為上訴人，縣府球員兼裁判，拒絕執法，中央卻無法介入，這實在讓民眾難以接受。</p>
<p>田秋堇強調，如果連人民告贏兩次、三審定讞，政府仍袖手旁觀，「我們還有政府嗎？」</p>
<p>邱文彥呼籲內政部、環保署、法規會應該與台東縣府趕快召集小組專案處理，重新做出正確的規劃，「否則日後沒有人願意到台東投資了。」</p>
<p>內政部營建署建築管理組組長謝偉松，無法正面回應營建署能如何管理，他收下了民間團體託付邀請李鴻源10月15日親自到杉原海灘會勘的邀請函。</p>]]></content:encod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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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c:subject>水水台灣</dc:subject>
    
    
      <dc:subject>政策環評</dc:subject>
    
    
      <dc:subject>永續發展</dc:subject>
    
    
      <dc:subject>環境保育</dc:subject>
    
    
      <dc:subject>國土規劃</dc:subject>
    
    
      <dc:subject>海洋環境與資源</dc:subject>
    
    <dc:date>2012-09-30T16:00:00Z</dc:date>
    <dc:type>新聞</dc:typ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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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tem rdf:about="http://2021.yucc.org.tw:8080/yucc/news/domestic/20120929-1">
    <title>建議經部主導環評</title>
    <link>http://2021.yucc.org.tw:8080/yucc/news/domestic/20120929-1</link>
    <description>經濟部長施顏祥就環保署駁回六輕4.7期擴廠申覆案，以發新聞稿的方式表達遺憾。環保署署長沈世宏無奈的表示，環評審查已努力兼顧各方意見，若外界還不滿意，他建議比照國外作法，廢除環保署環評否決權，由開發案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也就是經濟部負責審查，別再讓環保署背黑鍋。</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 xmlns:content="http://purl.org/rss/1.0/modules/content/"><![CDATA[<p>沈世宏說，長期以來環保署因負責環評審查，經常要面臨兩面都不討好的壓力。27日處理六輕4.7期擴廠申覆案時，他先提醒環評委員，票投下去，若結果是駁回，就要背負「經濟發展絆腳石」」的罵名，若結果是同意，就要面對環保團體「罔顧民眾健康<span><span id="iCliCK_SafeGuard"><span id="word_生命">生命</span></span></span>」的批判，橫豎都要被罵，憑<span><span id="iCliCK_SafeGuard"><span id="word_專業">專業</span></span></span>良心就好。</p>
<p>沈世宏語氣有些激動的說，他多年來建議，開發案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要對環評案多負些責任，應在開發案形成前，先與環保署、環評委員溝通，不能等到已箭在弦上，才逼環保署通過。他表示，六輕4.7期擴廠基地，調查數字清清楚楚，當地空氣<span><span id="iCliCK_SafeGuard"><span id="word_品質">品質</span></span></span>已超過國家標準，如果廠商無力改善，就不應非在當地設廠，否則，環保署就有罔顧法律違法之嫌。</p>
<p>他說，六輕4.7期案並不是沒有解決方法，廠商應該先積極減少老廠的碳排放，空氣品質達標準後，就可減少新廠設立阻力，他希望大家要理性探討事情，別「動輒遺憾」，都讓環保署背黑鍋。不然就乾脆回歸美國作法，由開發案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負責環評審查，拿掉環保署審查權，畢竟要求環保署「應比經濟部還經濟部」恐怕是強人所難。至於經濟部抱怨重大投資案要審查一年才能完成環評，沈世宏說，先進國家都需要差不多一年<span><span id="iCliCK_SafeGuard"><span id="word_時間">時間</span></span></span>，環保署已努力縮短時程。</p>]]></content:encod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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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c:subject>政策環評</dc:subject>
    
    
      <dc:subject>環境保育</dc:subject>
    
    
      <dc:subject>永續發展</dc:subject>
    
    
      <dc:subject>水水台灣</dc:subject>
    
    <dc:date>2012-09-28T16:00:00Z</dc:date>
    <dc:type>新聞</dc:typ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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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tem rdf:about="http://2021.yucc.org.tw:8080/yucc/news/domestic/20120924-2">
    <title>為「河」而戰　濕地保育與治水的天秤(上)</title>
    <link>http://2021.yucc.org.tw:8080/yucc/news/domestic/20120924-2</link>
    <description>五溝村位於屏東縣，從萬巒一路往中央山脈前進，在東港溪流域上游，可以發現這個靜靜躺在大武山腳下的客家庄，當地的門牌上寫著「五溝村」，但居民習慣稱自己的家鄉「五溝水」。「五溝水」似乎多了一分詩情畫意，也體現水對當地歷史文化的重要性。
一條條隨著河流彎曲的街道，記錄著居民傍水而生的足跡。</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 xmlns:content="http://purl.org/rss/1.0/modules/content/"><![CDATA[<h3>引言：</h3>
<p>暗紅色磚瓦的傳統客家聚落，清澈溪水靜靜環繞著五溝村。刺眼的陽光還未完全灑落，婦女們圍坐在湧泉溪流打造的天然洗衣場，滌盡一件件髒汙的衣服，小孩總是在身後團團轉，享受沁涼的河水伴著翻開石頭看見魚蝦的驚喜。</p>
<p>橫跨水面的竹枝上，藍綠色翠鳥有著一雙銳利的眼睛，注視著悠游的溪魚，並靜靜等候，然後鎖定、俯衝、銜起。得勝的獵人俐落地將大餐送到水濱坡壁上的圓形小洞，餵養嗷嗷待哺的雛鳥，接著拍拍翅膀，準備下一次的突擊。</p>
<p>這幅水與翠鳥、人與大自然交融的圖像，曾經是每個五溝水居民生命的一景，但是這幅如畫的美景，卻可能因為水泥工程的實施而不復存在。</p>
<h3>得天獨厚的地下水庫</h3>
<p>五溝村位於屏東縣，從萬巒一路往中央山脈前進，在東港溪流域上游，可以發現這個靜靜躺在大武山腳下的客家庄，當地的門牌上寫著「五溝村」，但居民習慣稱自己的家鄉「五溝水」。「五溝水」似乎多了一分詩情畫意，也體現水對當地歷史文化的重要性。</p>
<p>一條條隨著河流彎曲的街道，記錄著居民傍水而生的足跡。</p>
<p>百萬年來發源自中央山脈的古隘寮溪不斷帶進泥砂，在屏東大武山麓前緣平原區形成沖積扇，溪水流經扇端礫石層逐漸下滲，累積成豐沛的地下水，五溝水居民依存著巨大的地下水庫而生。五溝水耆老描述：「小時候徒步往大武山的路上，就算不帶水也不怕口渴，因為到處都是湧泉。」</p>
<p>屏東平原得天獨厚的湧泉，來自豐厚的地下水資源。台灣大學地質科學系教授陳文山說：「屏東平原的沖積層厚度達九百公尺以上，加上隘寮溪與高屏溪水的補注，水資源一向不虞匱乏。」屏東科技大學土木工程系主任丁澈士更將整個屏東平原地下水，比喻成一個地下水庫。屏東沖積扇頂枯水期時，地下水面高度離地表可到30到60公尺，表示能容納的地下水體積龐大。而五溝水在與佳平溪匯流處，由於地勢低窪，甚至比地下水面還低，因此地下水溢出來形成湧泉，造就出少有的內陸濕地。</p>
<p>多數民眾對「濕地」一辭還是相當陌生，台灣目前尚未有「濕地」的法定解釋條文，但濕地卻已成為世界生態保育的重要對象。1971年各國曾在伊朗拉姆薩通過「國際重要水鳥棲地保育公約」，公約中將「濕地」定義為：「無論天然或人為、永久或暫時、靜止或流水、淡水或鹹水、或二者混合者，由沼澤、泥沼、泥煤地或水域所構成的區域，包括水深在低潮時不超過六公尺之沿海區域。」雖然內政部營建署早在2007年就評選出75處國家重要濕地，去年更增加為82個，但台灣的濕地總面積不過0.56平方公里，可見仍有許多濕地未被納入。</p>
<p>濕地的分布、面積甚至消失情況在台灣並無詳細的統計資料。1993年中華鳥會曾估計台灣內陸濕地為5.4平方公里，海岸濕地為113.56平方公里，合計118.9平方公里。台灣濕地保護聯盟祕書長劉清榮指出，濕地正逐漸消失中，最大原因在於認知不足以及人為不當開發導致。而內陸濕地最常見的威脅包括工業污染與農業用藥、外來種入侵、家庭污水、農漁業土地開發、埤塘圳路的破壞等。</p>
<p>環抱五溝水聚落的兩條主要溝渠，交會後緩緩流向佳平溪，最後注入東港溪，五溝水濕地就在佳平溪匯流點附近七百公尺的河道上。東港溪流域上游長期以來遭民生和畜牧用水汙染，加上不當築堤以及工程廢土的擾動，讓生物紛紛逃離。這時，五溝水濕地從地底冒出的清澈水源，成了他們唯一的避難所。</p>
<h3>湧泉打造出的生態諾亞方舟</h3>
<p>以往在淡水流域中常見的條紋二鬚鲃，歷經河川整治與水源汙染，數量越來越少，在台灣已經成了稀有魚類，但在五溝水濕地卻到處可見。高雄醫學大學生物醫學暨環境生物系教授邱郁文說：「台灣絕大部分的湧泉濕地都已經遭到破壞，五溝水濕地是少數保存完整度高的。」</p>
<p>去年林務局委託邱郁文進行「全國湧泉濕地生態資源調查」的研究。在已經查訪的27處濕地中，五溝水濕地的魚類數以16種拔得頭籌，底棲無脊椎生物種則是第二多，水生昆蟲數與陽明山湧泉濕地、望龍埤並列第一。要說五溝水濕地是全台灣生態豐富度最高的湧泉濕地，一點也不為過。</p>
<p><a href="http://www.flickr.com/photos/teia/8002189796/in/photostream" target="_blank"><img alt="溝水濕地河岸旁的自然植被讓每種生物都能找到最舒適的家，竹林、次生林、河岸帶和河流中的魚蝦、貝類，形成完整的生態系。" src="http://farm9.staticflickr.com/8301/8002189796_b949600075_m.jpg" style="float: right; " title="溝水濕地河岸旁的自然植被讓每種生物都能找到最舒適的家，竹林、次生林、河岸帶和河流中的魚蝦、貝類，形成完整的生態系。" /></a>五溝水濕地堪稱生物的諾亞方舟，除了長年湧出的24℃泉水外，河岸旁緊鄰的自然植被讓每種生物都能找到最舒適的家，竹林、次生林、河岸帶和河流中的魚蝦、貝類形成完整的生態系。</p>
<p>優質的生活環境吸引了一群忠實的家魚，短吻褐斑吻鰕虎就是其中之一。短吻褐斑吻鰕虎是台灣特有種，五溝水濕地的岩石縫隙可以看到他們小小的身影，這些鰕虎平常很忙碌，不但要注意流水可能帶來的食物，還要時時驅趕靠近巢穴的閒雜人，或是將石塊下的異物啣出洞外，日夜搧水保持流動，為下一代營造最溫暖的家園。</p>
<p>除了短吻褐斑吻鰕虎，台灣鬚鱲、台灣石魚賓、粗首鱲、極樂吻蝦虎也是臺灣特有種；條狀黑色斑紋的屏東花鰍、條紋二鬚鲃、斯奈德小鲃則是當地原生種。</p>
<p>悠游的魚兒自然吸引了鳥類的目光，五溝水濕地留鳥超過30種，每年也有9種候鳥來訪；且根據特有生物研究保育中心統計，從民國92年以來，共紀錄到水生植物32科84種，其中原生物種約62種，包括田亞麻科的探芹草、禾本科的類雀椑、玄參科的小花石龍尾等瀕危或稀有物種。</p>
<p>除了提供野生動物棲所、並有豐富的生物多樣性可以保存基因庫，五溝水濕地同時也扮演防洪及淨化水源的角色。濕地中的沼澤區、水塘或沼湖區就像一塊天然的大型海綿，能儲存雨水，減少洪災發生機率。濕地植物的根系以及土壤，能吸收水體中的有機、無機汙染物，達到過濾與淨化水質的功用，所以五溝水雖然沒有汙水處理設備，卻不會聞到薰天的臭氣。</p>]]></content:encod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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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c:subject>水水台灣</dc:subject>
    
    
      <dc:subject>屏東治水</dc:subject>
    
    
      <dc:subject>永續發展</dc:subject>
    
    
      <dc:subject>環境保育</dc:subject>
    
    
      <dc:subject>生物多樣性</dc:subject>
    
    
      <dc:subject>水資源</dc:subject>
    
    <dc:date>2012-09-23T16:00:00Z</dc:date>
    <dc:type>新聞</dc:typ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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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tem rdf:about="http://2021.yucc.org.tw:8080/yucc/news/domestic/20120918-3">
    <title>變調的東部永續發展計畫</title>
    <link>http://2021.yucc.org.tw:8080/yucc/news/domestic/20120918-3</link>
    <description>去年《花東地區發展條例》立法，為花東注入四百億永續發展基金，基於立法意旨，該基金希望能為花東奠下永續發展基礎，並規定兩縣政府應先擬定綜合發展實施計畫，在經各界討論與聽證會後，作為該縣未來發展施政的方針。</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 xmlns:content="http://purl.org/rss/1.0/modules/content/"><![CDATA[<p>然而，花蓮縣政府日前草擬的綜合發展實施計畫，其整體內涵已大幅偏離永續發展方向，令人憂心是否將重蹈離島建設基金不當<span><span id="iCliCK_SafeGuard"><span id="word_使用">使用</span></span></span>公帑之覆轍。這本計畫書主要的疑慮點如下：</p>
<p>首先，整個計畫主軸在於發展觀光，作為一個經濟發展策略，這本是選項之一，但問題在於，發展觀光的爭議手段與急切心態所帶來的負面衝擊。為急速發展觀光，花蓮縣府推出多項大型硬體建設，包括國際賽車場等，多項計畫都充滿不切實際的來客人數與業績估計，姑且不論這些大型建設的環境、社會與文化層面爭議，可預見的是，花蓮日後可能將出現多個閒置的巨型蚊子館。</p>
<p>同時，一切為觀光又偏重蓋大型硬體的思維，使得幾乎每項計畫都要迎合觀光需求，連文化部門與原住民族發展部門，也都充斥各類「文化館」、「文物<span><span id="iCliCK_SafeGuard"><span id="word_中心">中心</span></span></span>」、「文化園區」、「部落產業館」、「創意地標」計畫。這個後果是，由於凡事都要迎合觀光發展，因此部落與在地文化社會失去主體性，難怪原住民豐年祭會出現森巴的「混搭風」裝扮。流風所至，文化部門對於如何深耕文化底蘊毫無作為，反而一切跟著觀光與蓋硬體走！而對於最根本的文化措施，如改善各鄉鎮市公共圖書館的計畫，則是分文都未投入。</p>
<p>同樣嚴重的是，觀光凌駕一切所導致的<span><span id="iCliCK_SafeGuard"><span id="word_資源">資源</span></span></span>嚴重錯置。例如，國際賽車場前四年計畫經費是三十三億元，相較下，同期有機<span><span id="iCliCK_SafeGuard"><span id="word_無毒">無毒</span></span></span>農業發展經費是二.二億元，試問，是賽車重要（姑且不論是否有人要來花蓮看賽車，以及賽車的社會文化與環境負面衝擊），還是花蓮近八萬農民的生計比較重要？同樣情形出現在形同被放棄的教育部門，該項只列了一個運動產業發展計畫，縣政府似乎認為花蓮的基礎教育已大功告成，不需再努力了。</p>
<p>對於各界所憂心發展將帶來的交通問題，該計畫嚴重忽略公共運輸的改善方案，仍太強調硬體思維，如拓寬道路（花蓮生活圈道路系統建<span><span id="iCliCK_SafeGuard"><span id="word_設計">設計</span></span></span>畫），而較少思考長遠的低碳人本交通措施。如此將使花蓮繼續走向「拓寬道路、私人運具不斷增加、道路繼續拓寬」的非永續惡性循環之路。</p>
<p>以上是值得深思議題，筆者呼籲，在計畫定案前中央與地方政府能與民間合作，根據永續準則嚴格檢視各計畫對東部影響，從而為我國公共政策的實施樹立永續典範。（作者為東華大學自然資源與環境學系副教授）</p>]]></content:encod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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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c:subject>國土規劃</dc:subject>
    
    
      <dc:subject>永續發展</dc:subject>
    
    
      <dc:subject>水水台灣</dc:subject>
    
    <dc:date>2012-09-17T16:00:00Z</dc: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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