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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余紀忠文教基金會</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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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hese are the search results for the query, showing results 1 to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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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tem rdf:about="http://2021.yucc.org.tw:8080/yucc/news/20210220-1">
    <title>FT社評：澳大利亞與Facebook之爭沒有提供正確的問題解決方案</title>
    <link>http://2021.yucc.org.tw:8080/yucc/news/20210220-1</link>
    <description>澳大利亞的做法非但沒有提供一種重新平衡在線新聞盈利的模式，反而突顯出利用立法手段解決這一問題時可能遭遇的陷阱。</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 xmlns:content="http://purl.org/rss/1.0/modules/content/"><![CDATA[<p>本周，大型科技公司與澳大利亞政府之間圍繞為新聞內容付費進行的激烈鬥爭產生了兩種截然不同的結果。Facebook在澳大利亞屏蔽了新聞分享，致使用戶無法通過其服務訪問新聞頁面——以及一些政府衛生和緊急服務部門的頁面。谷歌(Google)則選擇與澳大利亞出版商達成授權協議，而且與魯珀特•默多克(Rupert Murdoch)旗下的新聞集團(News Corp)達成一項全球協議。這起紛爭非但沒有提供一種重新平衡在線新聞盈利的模式，反而突顯出利用立法手段解決這一問題時可能遭遇的陷阱。</p>
<p><span>至少，此次事件將一個緊迫的問題置於聚光燈之下。互聯網和科技巨頭已經摧毀了傳統媒體的盈利模式——它們通過向用戶提供大量免費內容的訪問渠道，沖擊了傳統媒體的銷售收入，而且得益於它們吸引大量用戶的能力，它們攫取了最大份額的廣告收入。這對地方新聞——健全民主制度的基石——的沖擊尤其嚴重。通過迫使谷歌、Facebook等平台為媒體公司網站上的內容付費，堪培拉方面旨在幫助澳大利亞新聞出版商進行反擊。</span></p>
<p><span>這些科技平台辯稱，它們非但未從新聞中獲取收入，反而通過為新聞出版商引流使後者受益。實際上，Facebook和谷歌通過提供新聞鏈接或內容，豐富了提供的服務，從中獲得了巨大的間接價值。特別是，如果一個搜索引擎的搜索結果中不包括新聞，它便無法宣稱自己無所不包——這或許可以解釋為什麽谷歌選擇了達成協議。</span></p>
<p><span>然而，澳大利亞的做法存在瑕疵。稱《新聞媒體和數字平台強制性議價法案》(News Media and Digital Platforms Mandatory Bargaining Code)迫使企業甚至為鏈接付費，將摧毀自由開放的互聯網，這樣的警告言過其實。但從本質上講，該法案是在一場企業間的爭鬥中，代表其中一方進行幹預。它幫助默多克帝國——“舊”媒體世界的巨獸之一——從一個新時代巨獸那里爭取到一紙協議，但對那些苦苦掙紮的小型地方出版商幾乎沒有任何幫助。</span></p>
<p><span>最重要的是，媒體業仍然只是科技公司如何重塑全球商業與商貿——從零售業到出版業，從出租車行業到酒店業——的案例之一。雖然不要因監管而使這方面的大量創新帶來的好處（其中許多好處因新冠疫情而突顯出來）喪失很重要，但需要一種周全、跨國合作的策略來確保科技巨頭不會扭曲競爭或濫用它們的主導地位。</span></p>
<p><span>受影響的行業也是如此。與其讓最強大的“老牌”公司逐一達成協議，不如讓各種規模的媒體公司與平台公司通過談判達成集體協議。</span></p>
<p><span>同樣，各國政府和監管機構需要進行跨境合作，以監管最大型的科技公司，這些公司已經變成準公用事業公司或者不同在線領域的“看門人”。比如，可以比照制定銀行業監管標準的巴塞爾委員會(Basel Committee)，成立相關的國際組織。在稅收、競爭、版權、隱私和數據保護方面，目前已有法律和監管工具；任務是发展和商定最佳的路徑組合。</span></p>
<p><span>經合組織(OECD)提議的數字服務稅將是一個開端，有助於在跨國科技集團和傳統企業之間建立公平的競爭環境。美國州和聯邦政府限制大型科技公司的意願有所增強、以及喬•拜登(Joe Biden)就任美國總統，一定程度上提振了實現此類合作的前景。這次澳大利亞事件最重要的貢獻之一是，它可能進一步推動我們走上一種整體的、全球的路徑。</span></p>]]></content:encoded>
    <dc:publisher>No publisher</dc:publisher>
    <dc:creator>基金會編輯</dc:crea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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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c:subject>媒體</dc:subject>
    
    
      <dc:subject>監控資本主義</dc:subject>
    
    
      <dc:subject>國外新聞</dc:subject>
    
    
      <dc:subject>公與義</dc:subject>
    
    <dc:date>2021-02-19T16:00:00Z</dc:date>
    <dc:type>新聞</dc:type>
  </item>


  <item rdf:about="http://2021.yucc.org.tw:8080/yucc/news/foreign/20210113-3">
    <title>梅克爾：美應制定限制網路煽動法</title>
    <link>http://2021.yucc.org.tw:8080/yucc/news/foreign/20210113-3</link>
    <description>《金融時報》報導，德國總理透過發言人表示，美國政府應效仿德國，制定限制網路煽動的法律，而不是任由Twitter、Facebook等平台自行制定規則。</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 xmlns:content="http://purl.org/rss/1.0/modules/content/"><![CDATA[<p>德國總理梅克爾嚴厲批評Twitter封禁美國總統川普帳號的決定，稱此舉是對「基本言論自由權利」的侵犯，是「有問題的」。</p>
<p>在美國國會大廈發生騷亂後，Twitter上周封禁了特朗普的帳號，理由是其「多次嚴重」違反了Twitter的公民誠信政策。Facebook也採取了類似的行動。</p>
<p>但梅克爾透過發言人表示，美國政府應效仿德國，制定限制網路煽動的法律，而不是任由Twitter、Facebook等平台自行制定規則。</p>
<p>社交媒體平台此次介入，突顯出美國和歐洲在如何監管社交媒體平台方面的重要分歧。歐盟希望賦予監管機構更多權力，能夠強制Facebook、Twitter等互聯網平台刪除非法內容。</p>
<p>在美國，科技公司向來都是自行監管自家網站，儘管限制它們監管自由的政治行動仍在討論中，多名國會議員正在起草法案，限制社交媒體公司享有的法律保護，這種保護使這些公司不會因發布在其網站上的第三方內容而被起訴。還有議員正在推動一項可能類似歐盟《通用數據保護條例》(GDPR)的新聯邦數據隱私法案。</p>
<p>梅克爾發言人賽貝特表示，言論自由是一項「至關重要的基本權利」，可以受到限制，「但只能依照法律，並在立法機構確立的框架內——而不應依據社交媒體平台管理層的決定」。</p>
<p>他表示，出於這個原因，梅克爾認為川普的帳號被無限期封禁是「有問題的」。</p>
<p>賽貝特提到德國2018年生效一部限制網路仇恨言論的法律，這部法律讓德國走在全球監管互聯網的前哨。</p>
<p>《網路執行法》(Network Enforcement Act)要求社交媒體在接到通知後24小時內移除潛在的非法內容，否則將面臨最高達5000萬歐元的罰款。這部法律被認為是西方世界對在線內容最嚴格的限制之一。</p>
<p>梅克爾對川普帳號遭封禁的批評得到了法國財長勒梅爾的呼應。勒梅爾周一對法國France Inter電台表示，Twitter的做法讓他「震驚」。他補充說：「數字監管不應該由數字寡頭自己來實施……數字領域的監管是主權人民、政府和司法機構之事。」</p>
<p>川普帳號被封禁一事還受到俄羅斯知名博主、意見人士納瓦爾尼(Alexei Navalny)的抨擊。他稱此舉是「一種不可接受的審查行為」，克里姆林宮將利用這一做法，宣稱把他列入官方媒體黑名單是合理的。</p>
<p>「Twitter的上述封禁是我們不知道的人士根據我們不知道的程序作出的決定，」他在一條Twitter帖子中表示，並補充稱這一決定是「基於情緒和個人政治偏好作出的」。</p>
<p>「這一先例將被世界各地反對言論自由的人士所利用，」他寫道，「在俄羅斯也是如此。每當他們需要讓某人閉嘴時，他們會說：『這只不過是常見做法，連特朗普都被Twitter封禁了。』」</p>
<p>他表示，如果Twitter要封禁用戶，它可以「成立一個委員會來作出此類決定」。</p>
<p>他還表示：「我們需要知道這個委員會成員的名字，了解它如何運作，成員如何投票，以及我們怎樣才能對他們的決定進行申訴。」</p>
<p>上周日，Twitter的競爭對手、頗受極右翼人士歡迎的小眾應用Parler被迫下線。此前，亞馬遜(Amazon)決定不再為該平台提供雲服務，理由是該平台一再拒絕整治煽動暴力的內容。谷歌(Google)和蘋果(Apple)上周末也以同樣的理由將這款應用從各自的應用商店中下架。</p>
<p>Parler首席執行官約翰•馬策(John Matze)周一對福克斯新聞(Fox News)表示：「我從未想過我們會生活在這樣一個國家……眾多企業聯合起來徹底抹消你所做的事情。」</p>
<p>他補充稱，自己「估值數十億美元的公司」已聯繫其他「大型科技公司」，以尋找一家替代的網路託管服務提供商，但遭到拒絕。</p>
<p>Parler自詡為一家「無偏見的社交媒體網路」，號稱要捍衛「言論自由」。SensorTower的數據顯示，2020年，該應用在全球範圍內的安裝次數達到960萬次，其中780萬次來自美國。</p>]]></content:encoded>
    <dc:publisher>No publisher</dc:publisher>
    <dc:creator>admin</dc:crea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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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c:subject>科技</dc:subject>
    
    
      <dc:subject>監控資本主義</dc:subject>
    
    
      <dc:subject>言論自由</dc:subject>
    
    
      <dc:subject>數位轉型</dc:subject>
    
    
      <dc:subject>公與義</dc:subject>
    
    
      <dc:subject>美國大選</dc:subject>
    
    
      <dc:subject>國外新聞</dc:subject>
    
    
      <dc:subject>法規</dc:subject>
    
    
      <dc:subject>歐盟</dc:subject>
    
    
      <dc:subject>政治</dc:subject>
    
    <dc:date>2021-01-12T17:00:00Z</dc:date>
    <dc:type>新聞</dc:type>
  </item>


  <item rdf:about="http://2021.yucc.org.tw:8080/yucc/20210219-1">
    <title>全球掀「為新聞付費」浪潮，為何兩大巨頭反應不同調？</title>
    <link>http://2021.yucc.org.tw:8080/yucc/20210219-1</link>
    <description>要求網路平台向新聞媒體付費的趨勢日漸強烈，澳洲也擬修法保障媒體權益，為何Facebook、Google兩位巨頭的反應大相逕庭？</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 xmlns:content="http://purl.org/rss/1.0/modules/content/"><![CDATA[<p>今年1月底，Google威脅將在澳洲中止搜尋引擎在內等部份服務，作為澳洲政府擬修法要求Google、Facebook等網路平台付費給新聞媒體的回應，但現在態度卻呈現軟化，宣佈與《澳洲新聞》、《澳洲人報》、《華爾街日報》等多家媒體達成協議，將共享廣告收入、攜手開發訂閱平台並投資影音新聞內容。<span>Google還將向Nine Entertainment等澳洲媒體，每年支付多達3,000萬澳元的費用。</span></p>
<p><span></span><span>但有別於Google的讓步，同樣被要求付費給新聞媒體的Facebook，以封殺澳洲新聞內容作為回應，禁止澳洲用戶閱覽新聞內容，以及全球用戶分享澳洲媒體的新聞，用行動強勢抵制澳洲政府。</span></p>
<blockquote>
<p><span>各國要求網路平台為新聞付費，Google怎麼回應？</span></p>
</blockquote>
<p>事實上，要求網路平台為新聞內容付費，近年已在全球掀起浪潮。2019年歐盟為保護新聞媒體的權利通過新著作權法，其中要求Google等業者為顯示新聞摘要付費，成為網路平台為新聞付費浪潮的濫觴。</p>
<p>去年12月，Google便傳出正在與日本媒體業者協商，將向合作媒體支付新聞使用費；由於去年於法國生效的新規，要求平台商為搜尋結果顯示的新聞內容付費，今年1月，Google也同意向法國新聞業者付費，並基於「資訊貢獻、每日出版量及每月流量」等指標決定費用。</p>
<p><figure class="al-photo al-section"><a href="https://bnextmedia.s3.hicloud.net.tw/image/album/2018-11/img-1542612269-75886@900.jpg" target="blank"> </a>儘管Google曾威脅退出澳洲，現在卻讓步與多家媒體業者達成合作，願意為新聞內容支付費用。</figure></p>
<p>不過，目前大多只有個別新聞媒體能夠與Google達成協議，一旦澳洲新法規正式上路，將在當地全面性要求網路平台為新聞內容付費，讓以往沒有籌碼與巨頭交涉的小型媒體，也能夠在法規的保障下取得收入。</p>
<p>2019年一份由新聞媒體聯盟（News Media Alliance）發布的研究指出，新聞對Google搜尋至關重要，趨勢內容上近4成連結與點擊都是新聞；最多被搜尋的結果中，也有16%內容與點擊屬於新聞。</p>
<p>該研究更估計，Google在2018年透過新聞內容（用戶甚至可能沒有點擊新聞網頁，根本無法為媒體增加流量），就創造了多達47億美元的營收，這個數字約是當年廣告營收的5%左右。</p>
<p>微軟稍早也發布聲明指出，若沒有政府挺身而出，媒體們很難花費大量時間精力與這兩條「大鯨魚」周旋，雙方的談判地位有著懸殊差距，澳洲的新法案將改革這一切。</p>
<p>微軟總裁布萊德．史密斯（Brad Smith）表示，這是當代的一個關鍵性問題，也是民主自由的核心，並呼籲美國政府響應澳洲，要求科技巨頭為使用新聞內容給予報酬，並稱Bing已準備好遵守新法規。</p>
<h2>封殺澳洲新聞內容，Facebook強硬表態拒絕為新聞付費</h2>
<p>Facebook認為，澳洲研擬的新法規有根本上的錯誤。Facebook澳洲及紐西蘭總經理威廉．伊斯頓（William Easton）表示，「該法從根本上錯誤理解了Facebook與新聞媒體的關係。」</p>
<p>按照Facebook的說法，人們是主動、自願於平台上發布內容，不同於Google等搜尋引擎對新聞的密切需求與呈現方式，他們也為新聞媒體帶來更多流量、訂閱及廣告收入。</p>
<p><figure class="al-photo al-section"><a href="https://bnextmedia.s3.hicloud.net.tw/image/album/2018-11/img-1542666380-46617@900.png" target="blank"> </a>Facebook認為，澳洲政府誤解了他們與媒體間的關係，平台提供免費服務，協助媒體引流，不該再支付新聞費用。</figure></p>
<p>且對於利用新聞媒體心血牟利的指控，Facebook本質上是一個社群網站，而非資訊提供者，強調新聞內容只佔Facebook動態消息的4%，創造的收益實際上微乎其微，這也是社群龍頭敢於全面禁止澳洲新聞內容的原因。</p>
<p>簡言之，比起依賴新聞媒體創造收益，Facebook相信自己才是為各媒體創造更大收益，如今卻被要求為內容付費，他們無法苟同。Facebook表示，他們去年為澳洲媒體提供約51億次免費引流，價值估計達4.07億澳元。</p>
<p>外界認為，封殺澳洲媒體對Facebook整體並無太大影響，由於禁令只在Facebook生效，並未於Instagram、WhatsApp等其餘平台上施行，無論是希望取得曝光的媒體，或想要吸收新知的用戶，都能在旗下其餘平台繼續推播與閱覽。<span>Facebook更威脅，他們原先計畫於澳洲推出Facebook News服務，並投資當地媒體業者，然而這項新法案讓他們決定優先考慮在其他國家投資。</span></p>
<p>但在各國「為新聞付費」意識逐漸覺醒的當下，Facebook選擇與各國政府對著幹，可能不會有什麼好結果。維德布什分析師丹．艾夫斯（Dan Ives）表示，雖然這起事件對Facebook的現況影響不大，但將在2021年的科技領域掀起更大漣漪，類似的難關只會逐漸增加，「這是一系列事件的開端，今天是澳洲，明天又會有什麼？」</p>
<h2>監管日漸加劇，Facebook硬碰硬恐難有好結果</h2>
<p>另外，這也並非Facebook與Google面對監管難題時，首次繳出不一樣的答案。蘋果即將於近期上線iOS的新隱私政策，屆時一款App若想要追蹤用戶，必須先取得用戶同意，由於可以想見大多數用戶都不會許可，將導致廣告營收大幅衰退。<span>Facebook於去年12月登報痛批，蘋果新隱私規範將傷害網路環境，使小型企業難以觸及客戶，他們正為此挺身而出。稍早Facebook的財報會議上，祖克柏也抨擊蘋果利用平台優勢競爭者。《華爾街日報》更指出，祖克柏私底下稱他們考慮報復蘋果，要讓蘋果嚐點苦頭。</span></p>
<p><span>儘管同樣倚賴廣告收入，Google於1月底表態將配合iOS新隱私政策，日後App將不再收集用戶的IDFA（Identifier for Advertising，廣告識別碼），努力遵守蘋果的新規範。</span></p>
<p>Facebook面對規管收緊時的強硬態度，即使目前能憑借龐大規模抗衡，但當國家、企業到個人都對科技巨頭有更高期待，要求承擔更多責任時，社群巨頭硬碰硬的作法能否帶來好結果，或許不是那麼樂觀。</p>]]></content:encoded>
    <dc:publisher>No publisher</dc:publisher>
    <dc:creator>基金會編輯</dc:crea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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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c:subject>文化價值</dc:subject>
    
    
      <dc:subject>媒體</dc:subject>
    
    
      <dc:subject>公與義</dc:subject>
    
    
      <dc:subject>國外新聞</dc:subject>
    
    
      <dc:subject>科技</dc:subject>
    
    
      <dc:subject>監控資本主義</dc:subject>
    
    <dc:date>2021-02-18T16:00:00Z</dc:date>
    <dc:type>新聞</dc:type>
  </item>


  <item rdf:about="http://2021.yucc.org.tw:8080/yucc/news/20210219-2">
    <title>全球掀「為新聞付費」浪潮，為何兩大巨頭反應不同調？</title>
    <link>http://2021.yucc.org.tw:8080/yucc/news/20210219-2</link>
    <description>要求網路平台向新聞媒體付費的趨勢日漸強烈，澳洲也擬修法保障媒體權益，為何Facebook、Google兩位巨頭的反應大相逕庭？</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 xmlns:content="http://purl.org/rss/1.0/modules/content/"><![CDATA[<p>今年1月底，Google威脅將在澳洲中止搜尋引擎在內等部份服務，作為澳洲政府擬修法要求Google、Facebook等網路平台付費給新聞媒體的回應，但現在態度卻呈現軟化，宣佈與《澳洲新聞》、《澳洲人報》、《華爾街日報》等多家媒體達成協議，將共享廣告收入、攜手開發訂閱平台並投資影音新聞內容。<span>Google還將向Nine Entertainment等澳洲媒體，每年支付多達3,000萬澳元的費用。</span></p>
<p>但有別於Google的讓步，同樣被要求付費給新聞媒體的Facebook，以封殺澳洲新聞內容作為回應，禁止澳洲用戶閱覽新聞內容，以及全球用戶分享澳洲媒體的新聞，用行動強勢抵制澳洲政府。</p>
<blockquote></blockquote>
<h2>各國要求網路平台為新聞付費，Google怎麼回應？</h2>
<p>事實上，要求網路平台為新聞內容付費，近年已在全球掀起浪潮。2019年歐盟為保護新聞媒體的權利通過新著作權法，其中要求Google等業者為顯示新聞摘要付費，成為網路平台為新聞付費浪潮的濫觴。</p>
<p>去年12月，Google便傳出正在與日本媒體業者協商，將向合作媒體支付新聞使用費；由於去年於法國生效的新規，要求平台商為搜尋結果顯示的新聞內容付費，今年1月，Google也同意向法國新聞業者付費，並基於「資訊貢獻、每日出版量及每月流量」等指標決定費用。</p>
<p><figure class="al-photo al-section"><a href="https://bnextmedia.s3.hicloud.net.tw/image/album/2018-11/img-1542612269-75886@900.jpg" target="blank"> </a>儘管Google曾威脅退出澳洲，現在卻讓步與多家媒體業者達成合作，願意為新聞內容支付費用。<span>不過，目前大多只有個別新聞媒體能夠與Google達成協議，一旦澳洲新法規正式上路，將在當地全面性要求網路平台為新聞內容付費，讓以往沒有籌碼與巨頭交涉的小型媒體，也能夠在法規的保障下取得收入。</span></figure></p>
<p>2019年一份由新聞媒體聯盟（News Media Alliance）發布的研究指出，新聞對Google搜尋至關重要，趨勢內容上近4成連結與點擊都是新聞；最多被搜尋的結果中，也有16%內容與點擊屬於新聞。<span>該研究更估計，Google在2018年透過新聞內容（用戶甚至可能沒有點擊新聞網頁，根本無法為媒體增加流量），就創造了多達47億美元的營收，這個數字約是當年廣告營收的5%左右。</span></p>
<p>微軟稍早也發布聲明指出，若沒有政府挺身而出，媒體們很難花費大量時間精力與這兩條「大鯨魚」周旋，雙方的談判地位有著懸殊差距，澳洲的新法案將改革這一切。<span>微軟總裁布萊德．史密斯（Brad Smith）表示，這是當代的一個關鍵性問題，也是民主自由的核心，並呼籲美國政府響應澳洲，要求科技巨頭為使用新聞內容給予報酬，並稱Bing已準備好遵守新法規。</span></p>
<h2>封殺澳洲新聞內容，Facebook強硬表態拒絕為新聞付費</h2>
<p>Facebook認為，澳洲研擬的新法規有根本上的錯誤。Facebook澳洲及紐西蘭總經理威廉．伊斯頓（William Easton）表示，「該法從根本上錯誤理解了Facebook與新聞媒體的關係。」<span>按照Facebook的說法，人們是主動、自願於平台上發布內容，不同於Google等搜尋引擎對新聞的密切需求與呈現方式，他們也為新聞媒體帶來更多流量、訂閱及廣告收入。</span></p>
<p><figure class="al-photo al-section"><a href="https://bnextmedia.s3.hicloud.net.tw/image/album/2018-11/img-1542666380-46617@900.png" target="blank"> </a>Facebook認為，澳洲政府誤解了他們與媒體間的關係，平台提供免費服務，協助媒體引流，不該再支付新聞費用。<span>且對於利用新聞媒體心血牟利的指控，Facebook本質上是一個社群網站，而非資訊提供者，強調新聞內容只佔Facebook動態消息的4%，創造的收益實際上微乎其微，這也是社群龍頭敢於全面禁止澳洲新聞內容的原因。</span></figure></p>
<p>簡言之，比起依賴新聞媒體創造收益，Facebook相信自己才是為各媒體創造更大收益，如今卻被要求為內容付費，他們無法苟同。Facebook表示，他們去年為澳洲媒體提供約51億次免費引流，價值估計達4.07億澳元。<span>外界認為，封殺澳洲媒體對Facebook整體並無太大影響，由於禁令只在Facebook生效，並未於Instagram、WhatsApp等其餘平台上施行，無論是希望取得曝光的媒體，或想要吸收新知的用戶，都能在旗下其餘平台繼續推播與閱覽。</span></p>
<p><figure class="al-photo al-section"><span>Facebook更威脅，他們原先計畫於澳洲推出Facebook News服務，並投資當地媒體業者，然而這項新法案讓他們決定優先考慮在其他國家投資。</span><span>但在各國「為新聞付費」意識逐漸覺醒的當下，Facebook選擇與各國政府對著幹，可能不會有什麼好結果。維德布什分析師丹．艾夫斯（Dan Ives）表示，雖然這起事件對Facebook的現況影響不大，但將在2021年的科技領域掀起更大漣漪，類似的難關只會逐漸增加，「這是一系列事件的開端，今天是澳洲，明天又會有什麼？」</span></figure></p>
<h2>監管日漸加劇，Facebook硬碰硬恐難有好結果</h2>
<p>另外，這也並非Facebook與Google面對監管難題時，首次繳出不一樣的答案。蘋果即將於近期上線iOS的新隱私政策，屆時一款App若想要追蹤用戶，必須先取得用戶同意，由於可以想見大多數用戶都不會許可，將導致廣告營收大幅衰退。</p>
<p>Facebook於去年12月登報痛批，蘋果新隱私規範將傷害網路環境，使小型企業難以觸及客戶，他們正為此挺身而出。稍早Facebook的財報會議上，祖克柏也抨擊蘋果利用平台優勢競爭者。《華爾街日報》更指出，祖克柏私底下稱他們考慮報復蘋果，要讓蘋果嚐點苦頭。</p>
<p><figure class="al-photo al-section"><span>儘管同樣倚賴廣告收入，Google於1月底表態將配合iOS新隱私政策，日後App將不再收集用戶的IDFA（Identifier for Advertising，廣告識別碼），努力遵守蘋果的新規範。</span></figure></p>
<p>Facebook面對規管收緊時的強硬態度，即使目前能憑借龐大規模抗衡，但當國家、企業到個人都對科技巨頭有更高期待，要求承擔更多責任時，社群巨頭硬碰硬的作法能否帶來好結果，或許不是那麼樂觀。</p>]]></content:encod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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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c:creator>基金會編輯</dc:crea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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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c:subject>媒體</dc:subject>
    
    
      <dc:subject>公與義</dc:subject>
    
    
      <dc:subject>國外新聞</dc:subject>
    
    
      <dc:subject>監控資本主義</dc:subject>
    
    
      <dc:subject>公共政策</dc:subject>
    
    <dc:date>2021-02-18T16:00:00Z</dc:date>
    <dc:type>新聞</dc:type>
  </item>


  <item rdf:about="http://2021.yucc.org.tw:8080/yucc/news/foreign/20201112-1">
    <title>防止互聯網平台巨頭壟斷 陸市場監管總局喊打</title>
    <link>http://2021.yucc.org.tw:8080/yucc/news/foreign/20201112-1</link>
    <description>大陸國家市場監管總局發布「關於平台經濟領域的反壟斷指南（徵求意見稿）」，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指將對平台經濟領域開展反壟斷監管要堅持營造公平競爭秩序。著力預防和制止排除、限制競爭的壟斷行為。</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 xmlns:content="http://purl.org/rss/1.0/modules/content/"><![CDATA[<p>徵求意見稿稱，具有市場支配地位的平台經濟領域經營者，可能濫用市場支配地位，以不公平的高價銷售商品或者以不公平的低價購買商品。</p>
<p>對平台經濟領域開展反壟斷監管堅持以下原則：一、營造公平競爭秩序；二、對平台經濟領域開展反壟斷監管要堅持營造公平競爭秩序；三、著力預防和制止排除、限制競爭的壟斷行為，維護平台經濟領域公平競爭、開放包容的發展環境；四、降低市場進入壁壘，促進更多主體進入市場，公平有序參與競爭，激發市場活力。</p>
<p>加強科學有效監管。「反壟斷法」的基本制度、規制原則和分析框架適用於平台經濟領域所有市場主體。反壟斷執法機構將根據平台經濟的發展狀況、發展規律和自身特點，強化競爭分析和法律論證，不斷加強和改進反壟斷監管，增強反壟斷執法的針對性、科學性。</p>
<p>激發創新創造活力。維護平台經濟領域公平競爭，引導和激勵平台經營者將更多資源用於技術革新、質量改進、服務提升和模式創新，防止和制止排除、限制競爭行為抑制平台經濟創新發展和經濟活力，有效激發全社會創新創造動力，構築經濟社會發展新優勢和新動能。</p>
<p>促進行業健康發展。通過反壟斷監管維護平台經濟領域公平有序競爭，充分發揮平台經濟高效匹配供需、降低交易成本、發展潛在市場的作用，推動資源配置優化、技術進步、效率提升，支持和促進實體經濟發展。</p>
<p>維護各方合法利益。平台經濟發展涉及多方主體。反壟斷監管在保護市場公平競爭、保障和促進平台發展的同時，著力維護平台內經營者和消費者等各方主體的合法權益，使全社會能夠共享平台技術進步和經濟發展成果，實現平台經濟整體生態和諧共生和健康發展。</p>
<p><b><a href="https://www.inside.com.tw/article/21524-china-www-regulation-Hang-Seng-TECH-Index-drops">中國《互聯網反壟斷》監管發酵，網路科技公司受重擊</a></b></p>
<p>中國市場監管總局的一則《互聯網反壟斷指南》直接將中國全境的電商納入監管！</p>
<p>周二（10 日）中國市場監管總局的一則互聯網反壟斷指南直接將中國全境的電商納入監管，給科技類股帶來一記重拳。中國主管機關宣布打算推出新規定嚴格監管中國網路平台壟斷問題，要解決電商平台「二選一」及「殺熟」等等的產業亂象。</p>
<p>所謂「二選一」，指電商平台基於技術或規模優勢，逼商家與其簽訂「獨家合作協議」，保證產品只能透過該平台銷售。至於「殺熟」則是老客戶購買同樣產品的價格較新客戶高。</p>
<p>中國人民銀行前行長周小川認為，目前科技創新在催生巨大動能的同時，也給社會治理和全球治理帶來巨大挑戰。</p>
<p>首先，開發中國家數位基礎設施投入不足，全球數位鴻溝進一步擴大，減少貧窮和發展仍然任重道遠。其次，人工智慧顛覆傳統產業，基因編輯技術進入實際應用，引發結構性失業和社會倫理等問題。第三，網科巨頭掌控大量數據和市場比重形成壟斷抑制公平競爭。</p>
<p>近期中國政府接連針對網路科技業打出重拳，上周以加強網路金融管理為由暫停全球最大 IPO 螞蟻集團上市一案，本周再宣佈針對電商壟斷行進行監管。一波波的監理政策襲捲而來，這並不利於目前估值偏高的網科概念股。</p>
<h1></h1>
<p>資料來源：中時、鉅亨網</p>]]></content:encod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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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c:creator>admin</dc:crea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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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c:subject>經濟</dc:subject>
    
    
      <dc:subject>監控資本主義</dc:subject>
    
    
      <dc:subject>國外新聞</dc:subject>
    
    
      <dc:subject>金融</dc:subject>
    
    
      <dc:subject>中國</dc:subject>
    
    
      <dc:subject>政治</dc:subject>
    
    
      <dc:subject>數位轉型</dc:subject>
    
    
      <dc:subject>公與義</dc:subject>
    
    
      <dc:subject>法規</dc:subject>
    
    
      <dc:subject>科技</dc:subject>
    
    <dc:date>2020-11-11T17:00:00Z</dc:date>
    <dc:type>新聞</dc:type>
  </item>


  <item rdf:about="http://2021.yucc.org.tw:8080/yucc/news/domestic/20210315-3">
    <title>要求Google臉書付費給台灣媒體？公平會：需再觀察</title>
    <link>http://2021.yucc.org.tw:8080/yucc/news/domestic/20210315-3</link>
    <description>澳洲日前通過立法，要求數位平台為刊登新聞內容付費。多位立委今天質詢時詢問台灣是否會跟進，公平會主委李鎂說，這個議題涉及面向廣泛，國際間對此還沒有共識，公平會會先觀察分析、研究，目前都還在了解階段。</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 xmlns:content="http://purl.org/rss/1.0/modules/content/"><![CDATA[<p>澳洲國會日前通過「新聞媒體與數位平台強制議價法」（News Media and Digital Platforms Mandatory Bargaining Code），要求全球數位平台必須為刊登澳洲產製的新聞內容付費。</p>
<p>立法院經濟委員會今天邀請公平交易委員會主任委員李鎂進行業務報告並備質詢。多位立委質詢關於澳洲新聞媒體與數位平台強制議價法的議題。</p>
<p>民進黨立委鍾佳濱指出，根據澳洲競爭及消費者委員會2019年公布的調查報告，在澳洲的數位廣告市場，每100澳幣的廣告中，有81%進入到Google（谷歌）和Facebook（臉書），台灣的情況如何，是否會跟進澳洲的立法腳步。</p>
<p>李鎂表示，公平會有做初步了解，2019年台灣線上廣告市占率中，Google與Facebook占比已達6成至8成，但媒體與平台間的關係應該屬於私權議價問題，國際間對這個議題要如何處理還沒有共識。</p>
<p>鍾佳濱說，澳洲政府顯然不認為這是私權行為，而是判定屬於公共資產的問題。</p>
<p>李鎂在會後指出，因為這個法規涉及面向廣泛，還要觀察規範內容、現行法規有無不足之處等，國際間對於這類科技巨擘的行為模式都還在密切觀察，公平會也一直對此議題進行近一步瞭解，會先觀察分析、研究，如果有形成政策方向，會循公平會的機制來討論，但目前都還在了解的階段。</p>
<p>服務業競爭處處長林慶堂說，澳洲競爭主管機關負責的部分為雙方協議未達成共識，要付諸強制仲裁時，競爭主管機關會出具專業意見，加拿大由文化部負責處理這個議題，歐盟則是有歐洲議會的議員提出相關主張，所以目前各國走勢不一定，都在摸索跟探討中。</p>
<p>根據公平會的書面報告，公平會蒐集、掌握國際間有關數位經濟議題資料，關注歐美及亞鄰競爭法主管機關針對 Google、Apple（蘋果）、Amazon（亞馬遜）和Facebook等科技巨擘執法動態，同時密切注意其在國內市場之競爭情況。</p>]]></content:encod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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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c:creator>admin</dc:crea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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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c:subject>數位時代</dc:subject>
    
    
      <dc:subject>全球化</dc:subject>
    
    
      <dc:subject>國外新聞</dc:subject>
    
    
      <dc:subject>媒體</dc:subject>
    
    
      <dc:subject>國內新聞</dc:subject>
    
    
      <dc:subject>監控資本主義</dc:subject>
    
    
      <dc:subject>公與義</dc:subject>
    
    <dc:date>2021-03-14T17:00:00Z</dc:date>
    <dc:type>新聞</dc:type>
  </item>


  <item rdf:about="http://2021.yucc.org.tw:8080/yucc/news/foreign/20210414-3">
    <title>阿里巴巴遭790億元重罰</title>
    <link>http://2021.yucc.org.tw:8080/yucc/news/foreign/20210414-3</link>
    <description>編按：繼Facebook等三間美國科網龍頭企業高層，就年初衝擊國會事件，出席眾議院聽證會，巨型社群平台影響群眾運動不容小覷。中國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官網近日公告，阿里巴巴集團因在中國境內網路零售平台服務市場實施「二選一」壟斷行為，今天遭裁罰人民幣182.28億元（約合新台幣790.8億元）。以對巨型社群暨交易平台示警約束。</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 xmlns:content="http://purl.org/rss/1.0/modules/content/"><![CDATA[<p>綜合媒體報導，中國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官網上午公告，阿里巴巴集團因在中國境內網路零售平台服務市場實施「二選一」壟斷行為，今天遭裁罰人民幣182.28億元（約合新台幣790.8億元）。</p>
<p>與Facebook、谷歌(Google)和其他互聯網巨頭一樣，阿里巴巴聲稱，廣泛的業務範圍有助於讓其各項服務更有益。但批評人士說，阿里巴巴的規模使競爭對手處於不利地位，限制了消費者的選擇。</p>
<p><a href="https://www.cna.com.tw/news/firstnews/202104100088.aspx">重罰790億元之後 阿里巴巴表態：堅決服從</a></p>
<p>公告表示，經調查，阿里巴巴集團控股有限公司自2015年以來，濫用市場支配地位，「對平台內商家提出『二選一』要求，禁止平台內商家在其他競爭性平台開店或參加促銷活動。</p>
<p>公告又說，阿里巴巴藉助市場力量、平台規則和數據、演算法等技術手段，採取多種獎懲措施保障「二選一」要求執行，維持、增強自身市場力量，獲取不正當競爭優勢。</p>
<p>公告指出，阿里巴巴集團排除、限制了中國境內網路零售平台服務市場的競爭，妨礙商品服務和資源要素自由流通，影響平台經濟創新發展，侵害平台內商家合法權益，損害消費者利益，已構成違反「反壟斷法」。</p>
<p>公告表示，中國國家市場監管總局根據「反壟斷法」相關規定，綜合考慮阿里巴巴集團違法行為的性質、程度和持續時間等因素，今天作出行政處罰決定，責令阿里巴巴集團停止違法行為，並處以其2019年中國境內銷售額4557.12億元4%的罰款，計182.28億元。</p>
<p>公告也提到，同時，按照「行政處罰法」向阿里巴巴集團發出「行政指導書」，要求其根據「嚴格落實平台企業主體責任、加強內控合規管理、維護公平競爭、保護平台內商家和消費者合法權益等方面」進行全面整改，並連續3年向中國國家市場監管總局提交「自查合規報告」。</p>
<p>公告顯示，中國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去年12月依據「反壟斷法」成立專案組，對阿里巴巴集團在中國境內網路零售平台服務市場濫用市場支配地位行為立案調查。</p>
<p>在此之前，阿里巴巴持股的螞蟻科技集團去年11月原定在上海、香港掛牌上市。但螞蟻集團實際控制人馬雲、董事長井賢棟、總裁胡曉明卻在前3天遭中國人民銀行（央行）、中國銀保監會、中國證監會、國家外匯管理局監管約談，迫使上市計畫宣告暫緩。</p>
<p>中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去年9月展開反不正當競爭法執法檢查，並於同年底聽取審議相關報告。其中關於「二選一」壟斷的定義，指的是網路平台「利用優勢地位和商家對其的依賴性，採取不正當手段強迫中小商家進行『二選一』」。</p>
<p>誰是下一波 房產業者掀互咬 阿里巴巴遭重罰 馬雲消聲</p>
<p>阿里巴巴壟斷案遭重罰182.28億元（人民幣，下同），由阿里巴巴創辦人馬雲一手催生的杭州湖畔大學也被叫停本年度招生，並傳出於3月開課的一年級已停止授課。風暴眼中，馬雲並沒有公開發聲，仍然保持著沉默。阿里吞下反壟斷天價罰單後，更多平台巨頭心驚膽顫，甚至還有房產平台舉報貝殼網壟斷情事，並呼籲當局重罰40億元。</p>
<p>馬雲創辦的湖畔大學今年3月已停止招生，湖畔大學於2015年由馬雲、柳傳志、郭廣昌、史玉柱等9名企業家共同創辦，馬擔任校長，旨在培訓中國初創企業家。在被迫停招事件後，相關批評指稱，湖畔大學打著大學旗幟，拉攏名流，官二代，富二代為實，這是拉圈壟斷社會資源，國家必定要打擊。</p>
<p>天價罰單 只是整肅開端</p>
<p>對於官方的處罰結果，阿里巴巴連續做出回應，在表示「誠懇」接受處罰的同時，亦指出將出台一系列降平台經營門檻、減平台經營成本的措施。阿里巴巴並將於12日早上8點召開電話會議，討論上述監管層對該公司的行政處罰決定。</p>
<p>而官方處罰落定後，也有分析師對阿里巴巴未來發展表示出信心。路透報導，紐約獨立分析師MITCHELL KIM認為，以懸在這家公司股票頭頂的威脅終於解除來看，這其實是利多；已知的下檔好過未知的風險。罰款創下紀錄，但仍不到阿里巴巴市值的1％；如果這能讓阿里巴巴走出谷底，就值得了。</p>
<p>分析人士並指出，對於阿里巴巴的處罰可能只是整肅平台經濟的開端，未來不排除有更多平台巨頭受到波及。</p>
<p>貝殼找房回應 依法經營</p>
<p>阿里罰單公布後，市場熱議下一家是誰？自媒體「YOUNG財經」就報導，58集團CEO、安居客董事會主席姚勁波在社交平台發文，稱「房產交易領域有明目張膽的二選一包裝成自願，強烈呼籲國家反壟斷罰款貝殼40億（4％標準）」，並附有門店合作協定。對此，貝殼找房回應「自創立起，堅持依法經營，完善合規體系」。</p>
<p>路透3月下旬也曾引述兩位直接知情人士報導稱，中國最大的社交媒體和視頻遊戲公司騰訊控股創始人馬化騰當月會見了中國反壟斷監管機構的官員。預計騰訊是下一個面臨更嚴格的反壟斷監管調查的公司。</p>
<p><a href="https://udn.com/news/story/6811/5382204">阿里巴巴：不知與反壟斷有關的其他調查</a></p>
<p>阿里巴巴高層周一（12日）在電話會議中向分析師說，除了橫跨整個網路產業的合併、收購和策略投資的拷問以外，不知中國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對公司業務的其他任何調查。阿里巴巴也說，未來將專注於提供更好的服務給為客戶及合作商家，同時遵守監管機構的規定。</p>
<p>阿里巴巴副主席蔡崇信說：「我們挺過這次的審查，很高興這件事就此落幕。」他也說，大型網路公司正做許多事以促進經濟成長，「我們就是其中一員，正在推動政府政策」。</p>
<p>大陸監管機構僅利用四個月時間，就成完具有里程碑意義的反托辣斯調查，反觀歐美國家須歷時數年才能完成。大陸當局向本國龍頭企業及領導人傳遞明確的訊息，就是為反競爭行為付出代價。</p>
<p>蔡崇信表示，大陸監管部門調查阿里巴巴的電商平台後，將著重研究其他可能存在不公平競爭的領域，還會專注於數據隱私和保護，阿里巴巴正配合政府在這個領域的工作。</p>
<p>對於阿里巴巴而言，這筆罰款並不像許多人擔心得這麼嚴重，還有助消除環繞著阿里巴巴的諸多不確定性。大陸監管當局說，這筆人民幣182億元的罰款，僅占阿里巴巴2019年大陸銷售額的4%。這筆罰款是中國2015年裁罰高通近10億美元罰款的接近三倍，但遠低於中國法律允許的罰款對營收占比上限10%。</p>
<p>除了罰款，阿里巴巴還要推動大量「矯正」工作，例如矯正先前要求合作商家「二選一」的做法。對於多項須矯正之處，阿里巴巴承諾採取對應措施。</p>
<p>阿里巴巴12日表示，不會利用排他政策來留住合作商家，調整這類做法預料不會造成重大影響。阿里巴巴執行長張勇表示，過去只在少數旗艦合作商家實施「二選一」策略，如今這些商家能同時在多個平台經營。</p>
<p>這次的罰款影響將反映在阿里巴巴3月起算的本季財報中。阿里巴巴高層說，公司也提列人民幣數十億元的額外支出，來支應獎勵合作商家的計畫。張勇也說，將採措施降低商家的合作門檻及商業成本。</p>
<p> </p>
<p>來源：紐約時報、聯合報、中時、中央社</p>]]></content:encod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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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c:subject>政策</dc:subject>
    
    
      <dc:subject>國外新聞</dc:subject>
    
    
      <dc:subject>數位時代</dc:subject>
    
    
      <dc:subject>科技</dc:subject>
    
    
      <dc:subject>公與義</dc:subject>
    
    
      <dc:subject>全球化</dc:subject>
    
    
      <dc:subject>監控資本主義</dc:subject>
    
    <dc:date>2021-04-14T05:00:00Z</dc:date>
    <dc:type>新聞</dc:type>
  </item>


  <item rdf:about="http://2021.yucc.org.tw:8080/yucc/news/20210222-3">
    <title>臉書在澳洲的博弈：互聯網巨頭如何顛覆傳統媒體</title>
    <link>http://2021.yucc.org.tw:8080/yucc/news/20210222-3</link>
    <description>上周四（2月18日），數百萬澳大利亞人一覺醒來，發現一個截然不同的臉書（Facebook）：沒有任何新聞的版本。
一夜間，臉書禁止澳大利亞用戶在平台分享或查看新聞內容。澳洲草擬法案讓科技巨頭為新聞內容付費，臉書做出了這一回應。臉書在短短幾年成為許多用戶獲取新聞的平台。它對一些新聞編輯室的編輯和招聘決定發揮著巨大影響，使其被描述為 「不在場的編輯」。它究竟如何鞏固自己作為全球一大新聞源的地位</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 xmlns:content="http://purl.org/rss/1.0/modules/content/"><![CDATA[<p class="e1cc2ql70 bbc-24hirk-Paragraph" dir="ltr">毫無疑問，臉書已成為許多新聞消費者的重要社交網絡平台。<span>根據路透社研究所的一份報告，在2018年至2020年期間，高達40%的澳大利亞人使用臉書獲取新聞，並使其成為該國最受歡迎的新聞社交媒體和消息平台。</span></p>
<p class="e1cc2ql70 bbc-24hirk-Paragraph" dir="ltr">這些科技公司在媒體領域的主導地位一直備受關注。<span>2018年，澳大利亞市場監管機構就谷歌和臉書對媒體和廣告領域的競爭影響展開調查。</span><span>澳大利亞競爭和消費者委員會（ACCC）的調查發現，大型科技巨頭奪取了在媒體領域絶大部分收入和利潤。如今，在澳大利亞媒體每100澳元（56英鎊；77美元）的數字廣告收入中，有81澳元收入谷歌和臉書囊中。</span></p>
<p class="e1cc2ql70 bbc-24hirk-Paragraph" dir="ltr">鑒於科技公司與媒體之間的這種不平衡，該委員會表示，應出台一項行為凖則以實現公平競爭。<span>該草案要求科技公司為內容付費，不過未明確應付數額。它還將使新聞公司能以集團的方式與科技公司就內容如何出現在新聞源和搜索結果中談判。</span></p>
<p class="e1cc2ql70 bbc-24hirk-Paragraph" dir="ltr">澳洲政府認為，科技巨頭應向新聞編輯室支付一筆 「公平」的新聞費用。它對這種市場干預的理由是，澳大利亞陷入困境的新聞行業正在掙扎，而一個強大的媒體對公眾利益和民主至關重要。<span>但臉書表示，它拒絶任何要求其付費的法律及其背後的論據。與此同時，谷歌儘管抵制法律，但還是同意與澳大利亞三大新聞機構簽訂數百萬美元的合同。</span></p>
<h2 class="e14hemmw0 bbc-10tk4x-SubHeading">共生關係？</h2>
<p><figure class="e6bmn90 bbc-m91nxa-Figure">
<p class="etq3yw90 bbc-iif8qe-Copyright"><span>臉書聲稱，媒體從這種關係中獲益比他們更多。</span><span>「出版商心甘情願地選擇在臉書上發佈新聞，因為這能讓他們獲取更多訂閲量和增加受眾，並增加廣告收入。」該公司本地總經理伊斯頓（William Easton）說。</span><span>他說臉書為澳大利亞新聞網站帶來了50億次的推薦，價值約4億澳元。</span></p>
</figure></p>
<p class="e1cc2ql70 bbc-24hirk-Paragraph" dir="ltr">但根據路透社的報道，獲取新聞是人們使用社交媒體的首要原因之一，而臉書是最大的社交平台。<span>新聞編輯部表示，他們不能忽視這群受眾。同時記者表示，臉書積極鼓勵新聞網站為記者和編輯舉辦關於如何更好地使用其平台的研討會。</span></p>
<p class="e1cc2ql70 bbc-24hirk-Paragraph" dir="ltr">然而很快就出現透明度的問題。臉書在沒有通知新聞發佈者的情況下，不斷對其軟件進行修改。它一再改變新聞源算法，使一些帖子對讀者來說不那麼容易看到；或者像一位編輯所描述的那樣，對新聞源進行「節流」。<span>正是這位「不在場的編輯」左右著編輯決定。</span></p>
<h2 class="e14hemmw0 bbc-10tk4x-SubHeading">「目標一直在變」</h2>
<p><figure class="e6bmn90 bbc-m91nxa-Figure">
<p class="etq3yw90 bbc-iif8qe-Copyright"><span>「演算法的改變毫無預兆，也毫無理由。這令人難以置信的沮喪，」澳大利亞新聞集團的前社交媒體編輯奧德伯格（Isabelle Oderberg）告訴BBC新聞。</span><span>「它影響我們的流量，真的令人沮喪。社交媒體社區不得不等待臉書解釋這一變化，儘管他們並不總出面解釋。至於權力的平衡點在哪裏，這點一直都很清楚。」</span></p>
</figure></p>
<p class="e1cc2ql70 bbc-24hirk-Paragraph" dir="ltr"><span>澳大利亞一家大型媒體的一名電台記者告訴BBC，對他們來說，感覺就像「目標不斷在變」。每隔一兩年為了更好適應臉書，工作重點就會變化。</span><span>「總的來說，問題在於媒體機構在多大程度上心甘情願地將自己與臉書算法糾纏在一起，並開始通過臉書來衡量自己的成功。」他們說。</span></p>
<p class="e1cc2ql70 bbc-24hirk-Paragraph" dir="ltr">記者都注意到，當臉書決定優先考慮視頻時，新聞編輯室發生了轉變：讓新聞視頻在臉書用戶的推送中更加突出。<span>這導致數十名視頻製作人被僱傭，或者現有的記者被匆匆培訓後上崗。能夠為故事和社交帖子寫出能增加點擊量的標題的電子製作人變得炙手可熱。</span><span>「我們被告知音頻故事不會（在社交媒體上）熱銷，所以你需要把內容寫成數字文章才能被分享，但突然間又需要把故事變成視頻，」電台記者說。</span></p>
<p class="e1cc2ql70 bbc-24hirk-Paragraph" dir="ltr">「而且有時感覺如果不符合算法邏輯，你所要表達的內容質量或事物本質，或者它是否是一個好故事已經顯得不重要了。」他們補充道。</p>
<h2 class="e14hemmw0 bbc-10tk4x-SubHeading">媒體的變革</h2>
<p class="e1cc2ql70 bbc-24hirk-Paragraph" dir="ltr">新聞編輯室之外的專家也對這個行業的未來表示擔憂。<span>牛津大學路透社研究所所長尼爾森（Rasmus Nielsen）告訴BBC，可信報道和謠言之間的區別正被臉書的「推送」模式侵蝕。</span></p>
<p class="e1cc2ql70 bbc-24hirk-Paragraph" dir="ltr"><span>但也是有好處的，尼爾森說。臉書為更多人提供接觸新聞的平台，他們中的很多人並沒有刻意尋找新聞。它還為在傳統媒體上缺少聲音的社區創造了一個更好的新聞環境。</span><span>該研究所的一項研究發現，約有一半的互聯網用戶並沒有每天主動尋找新聞內容，而媒體行業還沒有接受這一點。</span><span>那麼媒體面臨的挑戰就是如何讓消費者參與進來，如何為他們提供信息和創造價值。</span></p>
<p class="e1cc2ql70 bbc-24hirk-Paragraph" dir="ltr">"當你不再一家獨大，不再擁有結構性的、享有特權的獲取人們注意力的機會，進而不得不在戰壕裏與很多人爭奪注意力。受眾認為一些其它內容更有吸引力和有用。這將意味著什麼？"</p>]]></content:encoded>
    <dc:publisher>No publisher</dc:publisher>
    <dc:creator>基金會編輯</dc:creator>
    <dc:rights></dc:rights>
    
      <dc:subject>產業轉型</dc:subject>
    
    
      <dc:subject>監控資本主義</dc:subject>
    
    
      <dc:subject>國外新聞</dc:subject>
    
    
      <dc:subject>數位轉型</dc:subject>
    
    
      <dc:subject>媒體</dc:subject>
    
    
      <dc:subject>公與義</dc:subject>
    
    <dc:date>2021-02-21T16:00:00Z</dc:date>
    <dc:type>新聞</dc:type>
  </item>


  <item rdf:about="http://2021.yucc.org.tw:8080/yucc/news/domestic/20200810-2">
    <title>監控資本主義先驅 谷歌</title>
    <link>http://2021.yucc.org.tw:8080/yucc/news/domestic/20200810-2</link>
    <description>編按：推薦時報出版社近期推出新書─《監控資本主義時代》，提及人類經驗是能轉化為行為數據的免費原物料。雖然部分資料用來改善產品或服務品質，但其他數據則被業主據為己有，並將其稱為「行為剩餘」。有效資料將投入下階段的生產過程，也就是所謂的「機器智慧」，將資料製造成「預測產品」，對你當下、下一秒以及未來的行為進行預測。谷歌則為監控資本主義之一。</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 xmlns:content="http://purl.org/rss/1.0/modules/content/"><![CDATA[<p>「如果有什麼東西免費，那真正的商品其實是你」這句話已經過時了，你才不是商品，你是被捨棄的屍塊，真正的「商品」源於從你人生奪取的剩餘。</p>
<p>在祖博夫生動的描繪下，人類看到監控資本主義從矽谷成長，逐漸進入各個經濟領域。大量財富與權力都集中在讓人不安的「行為未來市場」。許多專家預測人類的行為，把數據拿來買賣，再透過新的行為控制技術，生產各種商品與服務。</p>
<p>過去人類的威脅來自於極權主義的老大哥國家，但現在轉移到無孔不入的數位設施：「大他者」操作著監控資本的龐大利益。現在，人類看到前所未有的權力大熔爐，網路知識完全只集中在少數人手上，且完全避過民主的監督。祖博夫在這本書裡全面分析，揭開二十一世紀社會的威脅：全面連結、高控管的「蜂巢系統」，它承諾、保證絕對可以帶來最大利益――只要犧牲民主、自由與人類的未來。</p>
<p>【精彩書摘】</p>
<p>谷歌之於監控資本主義，如同福特汽車或通用汽車之於管理資本主義，其基礎為大眾生產手法。新的經濟邏輯與商業模式，在特定時空被人發現之後，會因為試驗與錯誤而更臻完美。在我們所處的年代，谷歌成為監控資本主義的先驅、發掘者、經營者、實驗者、領導實踐者、楷模以及擴散樞紐。通用汽車與福特，都是二十世紀資本主義的先驅代表，這也讓他們長年來都是學術研究的主題，更是大眾迷戀的對象，因為他們的成功與普及所傳達的意義，已遠超過一般個人企業。谷歌的操作也同樣值得受到此般檢視，我們不單只是要針對谷歌這間公司進行批判，更是要將其當成起始點，藉此針對力量強大的新形態資本主義進行分析與整理。</p>
<p>二○○○年底對谷歌來說，放棄谷歌與使用者之間的互惠關係，似乎已成為合理決定。創辦人決定收回過去對廣告的激烈、公開反對。為了不讓投資者繼續感到焦慮，創辦人賦予迷你AdWords團隊一項新任務，請他們想出賺更多錢的方法。佩吉希望該團隊能為了廣告商將整個作業流程簡化，在此新操作中，他堅持廣告商「甚至不能干預關鍵字的選擇──谷歌會替他們選關鍵字。」</p>
<p>從操作上來看，這代表谷歌會將其不斷擴充的行為數據、運算能力還有科技專長，用來應付此單一任務，也就是將廣告與搜尋指令配對。這時，新的說詞相應而生，目的是合理化不尋常的新操作。如果廣告必須存在，那這些廣告也得跟使用者「相關」才行。廣告不會再與搜尋指令中的關鍵字連結，谷歌會將特定廣告「對準」特定個體。秉持這項最高原則，就能兼顧廣告與顧客的相關性以及廣告商之價值。</p>
<p>不過在新的宣傳說詞中，有件事他們沒說：為了達成新目標，谷歌會利用敏感的使用者資料，首度邁出步伐踏進未知的領域。此敏感使用者資料的唯一來源，就是谷歌獨有、鉅細靡遺的附帶行為數據，而貢獻此行為數據的則是其數百萬、數十億名使用者。為了達成新目標，行為價值再投資循環迅速、悄悄地屈服於另一項規模更大、更複雜的操作。原物料先前只用來提升搜尋結果的品質，現在則用來針對特定個體使用者進行指定目標廣告投放。有些數據會持續拿來提升服務品質，不過數量愈來愈龐大的附帶數據經過重新處理後，會用來替谷歌與廣告商提升廣告利潤。那些除了能提升服務品質，還具有其他用途的行為數據，就構成了所謂的剩餘。藉由行為剩餘的力量，這家年輕的公司終於找出「穩定獲取利潤，使利潤呈指數增長的方式」，掌握關鍵生存能力。多虧創辦人的危機意識，新的突變種終於開始成形，並在公司與使用者的原始關係中，那份固有、以提倡為導向的社會契約裡扎根。</p>
<p>雖然在谷歌與使用者的原始社會契約中，使用者本該有維護個人資訊的權利，但此專利的一大目的，就是要讓其廣告商知道，谷歌科學家絕不會受使用者的自主決定權阻礙。發明家更提醒，就算使用者提供「用戶檔案資訊」（user profile information，簡稱UPI）：</p>
<p>「資訊也可能在有意或無意之下與事實不符，或是變得過時……就算系統未收到詳盡資訊……某位使用者的UPI，還是能透過各種手法判定（或更新、擴充）出來……一份最初始的UPI中，可能包含部分明確輸入進系統中的UPI資訊，但就算未包含也無礙。」</p>
<p>藉此聲明，科學家清楚表明他們非常願意，而且也能靠著自己的發明來克服使用者決定權構成的阻礙。谷歌獨有的操作手法，讓他們得以監控、捕捉、擴張、建構並占有行為剩餘，就算在使用者刻意不分享數據的情況下仍是如此。即便使用者積極抵抗，也擋不住科學家蒐集個人數據的手段。那些為了滿足商業目的，而搜尋、占有並分析他人行為的手段，絕對不受道德、法律或社會因素的阻撓。</p>
<p>如果要用更淺白的語言來描述，可以說谷歌的發明開創一種全新能力，這種能力能推導、演繹出個體或團體的思維、感受、意圖和興趣。而這一套全自動架構就像單向鏡一樣，完全不管使用者是否知道此操作的存在，也不在乎使用者是否同意，讓谷歌獲得祕密取用行為數據的特權。</p>
<p>(本文摘自《監控資本主義時代（上卷：基礎與演進；下卷：機器控制力量）（套書，上下冊不分售）》/時報出版)</p>
<p>【作者簡介】</p>
<p>肖莎娜．祖博夫（Shoshana Zuboff）</p>
<p>哈佛大學商學院榮譽退休教授，也是該校第一位獲得終身職的女性學者。一直投入於研究數位社會的崛起，包括它對個人、組織與社會的影響，以及它與資本主義的過去與未來的關係。此外，還建立並主持高階管理計畫「奧狄賽：下半場人生學校」。</p>
<p>另著有The Age of the Smart Machine and The Support Economy。</p>
<p>【譯者簡介】</p>
<p>溫澤元</p>
<p>專職英德譯者，師大翻譯研究所畢，現於德國進修。</p>
<p>譯有《收入不平等》、《倒帶人生》、《漫遊十七世紀古英國》、《我必須獨自赴約》等書。</p>
<p>譯稿賜教：lars801011@gmail.com</p>
<p>林怡婷</p>
<p>國立臺灣師範大學翻譯研究所畢業，譯有《拯救嬰兒？新生兒基因篩檢的影響》、《疾病與民主：工業化國家如何面對愛滋病》、《單身年代》、《當身體說不的時候》。譯文賜教：linyiting1207@gmail.com</p>
<p>陳思穎</p>
<p>國立臺灣師範大學翻譯研究所畢業，曾任出版社編輯，譯有《機艙機密》、《永遠待在你身邊》、《快樂就是》及其他小說繪本十餘部。</p>]]></content:encoded>
    <dc:publisher>No publisher</dc:publisher>
    <dc:creator>admin</dc:crea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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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c:subject>監控資本主義</dc:subject>
    
    
      <dc:subject>科技</dc:subject>
    
    
      <dc:subject>經濟</dc:subject>
    
    
      <dc:subject>全球化</dc:subject>
    
    
      <dc:subject>國外新聞</dc:subject>
    
    
      <dc:subject>國內新聞</dc:subject>
    
    
      <dc:subject>公與義</dc:subject>
    
    <dc:date>2020-08-09T22:00:00Z</dc:date>
    <dc:type>新聞</dc:type>
  </item>


  <item rdf:about="http://2021.yucc.org.tw:8080/yucc/news/domestic/20210329-2">
    <title>為新聞付費 朝野籲立法</title>
    <link>http://2021.yucc.org.tw:8080/yucc/news/domestic/20210329-2</link>
    <description>跨國網路平台應否向新聞媒體付費，已在全球多國陸續立法並引發討論，朝野立委、學者和業界都呼籲政府介入，立委並點名公平會或將成立的數位發展部為主管機關並研議提出專法，政府高層昨表態，若要立相關法律，依行政院推出的第一階段組改中，在網際網路治理上，是規畫由國家通訊播委員會（ＮＣＣ）負責管理。</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 xmlns:content="http://purl.org/rss/1.0/modules/content/"><![CDATA[<p>使用者付費是方向</p>
<p>民進黨立委劉世芳說，台灣前年的數位廣告金額谷歌拿走逾半，其中隱含不公平競爭、著作權、本土產業保護等議題，需政府介入監理。國民黨前立委許毓仁表示，使用者付費是合理方向，機制建立後可減少當前假新聞充斥問題。許毓仁說，國際氛圍已成，台灣沒理由不跟進。</p>
<p>另名要求政府效法澳洲立專法的民進黨立委管碧玲也表示，媒體與平台本來就互利互補，但平台壟斷廣告市場，造成部分媒體為提高能見度，走腥羶色內容，惡性循環對資訊環境造成傷害，給媒體生存空間，新聞才不會走偏鋒。</p>
<p><a href="https://money.udn.com/money/story/7307/5344060?from=edn_referralnews_story_ch10846">數位平台與媒體議價法制 立委要求公平會研議</a></p>
<p>管碧玲表示，22日發函給公平交易委員會，指澳洲競爭及消費者委員會（ACCC）2020年7月公布新聞媒體議價法令草案，要求Google及臉書必須就平台上所使用的新聞服務與當地的新聞媒體議價，以支付適當的授權費用；雖然立法過程曾引發Facebook、Google強烈抵制，但法令施行前卻獲得美國微軟公司聲明支持，Google也與美國跨國新聞集團簽署3年的全球合作協議，並對澳洲的立法態度趨向軟化。</p>
<p>管碧玲指出，為建構新興數位平台與傳統媒體正向與多贏發展，澳洲與歐盟均已著手積極立法因應變局，台灣應及早因應妥為，因此要求公平會儘速草擬研議台灣的數位平台與新聞媒體議價相關法制。</p>
<p>科技業出身的台灣民眾黨立委高虹安表示，台灣的媒體新聞藉由數位平台露出的占比多少，確實需要政府先盤點，否則不知該如何議價；公平會確實應著手研議數位平台與媒體議價相關法案，而澳洲的立法過程可成為台灣的借鏡。</p>
<p>不過，高虹安也說，媒體內容形式會影響議價效果，如澳洲的媒體報導是英文，傳播力較強，但台灣的報導多是繁體中文，點閱率與傳播率有地域限制，坦言台灣要走到立法可能還需要一段時間。</p>
<p>目前擬ＮＣＣ主管負責管理</p>
<p>政府高層表示，若要立相關法律，主管機關應該會在數位發展部和ＮＣＣ之間做選擇；按照現行行政院推出的第一階段組改中，在網際網路治理上，規畫由ＮＣＣ負責管理，研判媒體與平台議價相關立法可能由ＮＣＣ主管，且適合在數位通訊傳播法中處理。</p>
<p>黨政人士也提醒，台灣若要針對這些平台業者，要求合理分潤，但包括臉書、谷歌等都沒有在台灣落戶、伺服器皆在境外，會不會最後就算完成立法，但在境外欠缺效力，管不到美國、日本去。他表示，這也是必須考慮現實面問題。</p>
<p>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ＮＣＣ）表示，這議題屬於跨國界、跨部會、也跨產業範圍，ＮＣＣ會積極參與。公平會副主委陳志民表示，公平會最近會召開座談會，如果要做，一定是跨部會，要先釐清目標是扶植產業？還是打破平台獨斷？澳洲的作法，看起來比較像是從產業面扶植角度。</p>
<p>行政院表示，由於相關組改修法還沒有在立法院通過，不願正式回應。</p>
<p> </p>
<p>來源：經濟日報</p>]]></content:encod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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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c:creator>admin</dc:crea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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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c:subject>政策</dc:subject>
    
    
      <dc:subject>言論自由</dc:subject>
    
    
      <dc:subject>監控資本主義</dc:subject>
    
    
      <dc:subject>社群媒體</dc:subject>
    
    
      <dc:subject>組織改造</dc:subject>
    
    
      <dc:subject>數位時代</dc:subject>
    
    
      <dc:subject>政治</dc:subject>
    
    
      <dc:subject>國內新聞</dc:subject>
    
    
      <dc:subject>法規</dc:subject>
    
    
      <dc:subject>全球化</dc:subject>
    
    
      <dc:subject>公與義</dc:subject>
    
    <dc:date>2021-03-29T06:00:00Z</dc:date>
    <dc:type>新聞</dc:type>
  </item>


  <item rdf:about="http://2021.yucc.org.tw:8080/yucc/news/foreign/20210219-1">
    <title>抵制新法 臉書屏蔽澳洲新聞</title>
    <link>http://2021.yucc.org.tw:8080/yucc/news/foreign/20210219-1</link>
    <description>為反制澳洲政府將立法規範平台付費給新聞媒體，社群龍頭臉書十八日無預警屏蔽所有澳洲媒體新聞，部分政府專頁也被擋。澳洲總理莫里森痛批臉書此舉形同「和澳洲解除朋友關係」，誓言政府不會屈服科技大公司的威嚇。</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 xmlns:content="http://purl.org/rss/1.0/modules/content/"><![CDATA[<p style="text-align: justify; ">澳洲民眾十八日一覺醒來，發現臉書上的澳洲媒體新聞全部消失，外國臉書用戶也無法看到任何澳洲媒體內容。</p>
<p style="text-align: justify; ">部分澳洲政府專頁也受影響，包括氣象局的天氣警報、婦女庇護所及墨爾本皇家兒童醫院的貼文都消失。臉書稱這是個錯誤，已著手<a href="https://udn.com/search/tagging/2/%E4%BF%AE%E5%BE%A9" rel="修復"><span>修復</span></a>。</p>
<p style="text-align: justify; ">莫里森在個人臉書專頁砲火全開譴責臉書舉措，他借用臉書的功能形容：「臉書的行動等同和澳洲解除朋友關係，還切斷有關衛生和緊急服務的基礎訊息，傲慢且令人失望」。</p>
<p style="text-align: justify; ">莫里森還說：「這些行動只是證實愈來愈多國家產生的憂慮，那就是科技大公司自認比政府還大，這些規則不適用於他們。他們也許能改變世界，但不表示他們統治世界」。</p>
<p style="text-align: justify; ">澳洲政府去年四月指示競爭和消費者委員會起草「新聞媒體交易法」，以解決澳洲媒體與谷歌、臉書等科技巨頭之間議價能力失衡的問題，去年十二月將草案提交議會審查。澳洲國會眾議院十七日已表決通過此法，現送往參議院審議。</p>
<p style="text-align: justify; ">這項法案規定，澳洲新聞機構可以單獨或集體與谷歌、臉書等平台，談判平台付費使用媒體新聞內容，並設立居間協調的仲裁委員會，防止科技巨擘濫用權力主導價格談判。此外，法案也要求，如要識別原創新聞內容、改變演算法排行和新聞呈現方式，必須提前通知媒體。</p>
<p style="text-align: justify; ">臉書表示此法「根本上誤解了平台與新聞出版者的關係」。臉書宣稱，他們從這些新聞獲利很少，但去年幫助澳洲媒體獲利至少四億澳元（約台幣八十七億元）。</p>
<p style="text-align: justify; ">澳洲國庫部長弗萊登伯格說，在臉書開始屏蔽澳洲媒體新聞後，他已和臉書執行長<a href="https://udn.com/search/tagging/2/%E7%A5%96%E5%85%8B%E6%9F%8F" rel="祖克柏"><span>祖克柏</span></a>進行「建設性」討論，「他向我解釋他們對這個法案的顧慮，以及部分條文的解釋方式。他會再與我連絡，提出更多深思熟慮後的看法」。</p>
<p style="text-align: justify; ">搜尋巨擘谷歌起初也抨擊澳洲政府做法，但不久後便改弦易轍，和澳洲主要媒體展開談判，陸續和七四媒體和第九娛樂達成協議，並和澳洲廣播公司談判中。新聞集團十七日宣布和谷歌達成協議，旗下華爾街日報、泰晤士報、澳洲人報和天空新聞等媒體，將加入Google News Showcase，也會獲得谷歌的廣告分潤。</p>]]></content:encoded>
    <dc:publisher>No publisher</dc:publisher>
    <dc:creator>admin</dc:crea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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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c:subject>公與義</dc:subject>
    
    
      <dc:subject>國外新聞</dc:subject>
    
    
      <dc:subject>全球化</dc:subject>
    
    
      <dc:subject>科技</dc:subject>
    
    
      <dc:subject>監控資本主義</dc:subject>
    
    <dc:date>2021-02-18T17:00:00Z</dc:date>
    <dc:type>新聞</dc:type>
  </item>


  <item rdf:about="http://2021.yucc.org.tw:8080/yucc/news/20210223-1">
    <title>澳洲堅持立法要求支付新聞費用，臉書讓步將解除封鎖</title>
    <link>http://2021.yucc.org.tw:8080/yucc/news/20210223-1</link>
    <description>澳洲一名資深議員今天表示，儘管澳洲政府強制Alphabet Inc旗下谷歌（Google）及臉書公司支付費用予新聞媒體的法案引起這兩大科技巨頭反彈，政府仍不會妥協。而澳洲總理莫里森 (Scott Morrison) 周六 (20 日) 表示，在 Facebook 禁止澳洲用戶分享新聞而導致緊張之後，目前已經重回談判桌</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 xmlns:content="http://purl.org/rss/1.0/modules/content/"><![CDATA[<p>路透社報導，臉書公司（Facebook）強烈抗議相關法案，並於上週斷然封鎖平台上所有新聞內容，以及多個州政府和緊急部門帳號。澳洲參議院預計今天對這項法案進行辯論，其中最資深議員之一表示，不會做出進一步修正。</p>
<p>澳洲財政部長伯明罕（Simon Birmingham）向澳洲廣播公司（Australia Broadcasting Corp）表示：「按照現況來看，這項法案能取得適當平衡。」伯明罕指出，這項法案現行形式確保「澳洲新聞組織產製的新聞內容能夠且應該被支付費用，並透過公平且合法的方式執行」。另外他也強調，臉書沒理由不能效法Google。</p>
<p>Google和臉書雖對這些法令抱怨連連，但Google上週做出讓步，與幾個澳洲最大媒體簽下協議，包括一份與媒體大亨梅鐸（Rupert Murdoch）旗下新聞集團（News Corp.）簽訂的全球協議。</p>
<p>臉書代表今天拒絕對立法一事置評。眾院上週通過這項立法，該法案在參院也獲得多數議員支持。</p>
<p>另一方面，臉書上週槓上澳洲政府，持續封鎖平台上的新聞內容。澳洲衛生部今天宣布，未來將不會在臉書上投放廣告。衛生部長韓特（Greg Hunt）昨天表示，衛生部仍將付費宣傳疫苗接種，只是不會在臉書上宣傳。據法新社消息，澳洲將開始推廣新上路的2019冠狀病毒疾病（COVID-19）疫苗接種活動，公眾宣傳費用近2000萬美元，目的在促進民眾接種，並對抗氾濫的反疫苗陰謀論。</p>
<p>面對澳洲政府強硬的態度，最新消息指出，臉書已與<a href="https://udn.com/search/tagging/2/%E6%BE%B3%E6%B4%B2">澳洲</a>政府達成協議，將恢復讓澳洲用戶瀏覽和分享新聞。臉書紐澳地區總經理伊斯頓（William Easton）23日發出聲明表示，未來幾天內，會解除對在臉書澳洲平台上分享新聞的限制，並說「對澳洲政府已同意許多改變和保證能解決我們的核心問題，感到滿意」。</p>
<p>來源:聯合報/中央社</p>]]></content:encoded>
    <dc:publisher>No publisher</dc:publish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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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c:subject>監控資本主義</dc:subjec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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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c:subject>社群媒體</dc:subjec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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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c:date>2021-02-22T16:00:00Z</dc:date>
    <dc:type>新聞</dc:type>
  </item>


  <item rdf:about="http://2021.yucc.org.tw:8080/yucc/news/foreign/20210219-4">
    <title>歐盟擬迫使谷歌等大型科技平台為新聞付費</title>
    <link>http://2021.yucc.org.tw:8080/yucc/news/foreign/20210219-4</link>
    <description>據《金融時報》報導，負責起草歐洲新數字法規的歐洲議會議員希望效仿澳大利亞的改革，加強出版機構對抗谷歌和Facebook的力量。</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 xmlns:content="http://purl.org/rss/1.0/modules/content/"><![CDATA[<p>歐盟(EU)負責新數字法規的立法者，他們希望迫使大型科技公司為新聞付費。此舉效仿了澳洲的一項舉措，加強了出版機構對抗谷歌(Google)和臉書(Facebook)的力量。</p>
<p>歐洲議會成員的立法行動，可能對谷歌造成沉重打擊。谷歌已威脅要撤出澳大利亞，以抗議該國擬議的將迫使其為新聞付費的新法律。</p>
<p>臉書也警告稱，如果以目前的形式通過該法，它將禁止澳洲用戶分享新聞。</p>
<p>負責起草兩份具有里程碑意義的歐洲數字法規草案——《數字服務法案》(Digital Services Act)和《數字市場法案》(Digital Markets Act)——的歐洲議會議員向英國《金融時報》表示，這些法案在歐洲議會通過時可能會經過修改，以納入類似於澳洲的一些改革做法。</p>
<p>其中包括對授權協議提起強制性仲裁的選擇權，以及科技公司在改變其網站上新聞的排名規則時要告知出版機構。</p>
<p>歐洲議會馬耳他籍議員亞歷克斯•薩利巴(Alex Saliba)曾負責歐洲議會關於《數字服務法案》的第一份報告，他表示，澳洲對谷歌和臉書採取的做法，成功解決了大型科技公司與出版機構之間「嚴重的議價能力失衡」。</p>
<p>「大型數位平台在搜索、社交媒體和廣告領域佔據市場主導地位，造成力量不對等，並從新聞內容中獲得巨大收益。」他說，「我認為，它們支付一筆合理的金額才公平。」</p>
<p>自2019年歐盟修訂版權法以來，谷歌和臉書加大了在歐洲達成新聞授權協議的努力。那次修訂讓出版機構有權就網路平台轉載的內容獲得補償。</p>
<p>但一些歐洲議會議員表示，現有制度依然過於軟弱無力。</p>
<p>歐洲議會愛沙尼亞籍議員、曾幫助起草版權法的前歐盟委員會委員安德魯斯•安西普(Andrus Ansip)表示，他對進一步修訂持開放態度。他說：「版權法案的初衷是為新聞出版機構創造一個更強勢的談判地位。</p>
<p>「我們如今知道澳大利亞正在進行同樣的程序。我不希望重修版權法，但如果我們需要更加明確，我們將不得不（把目光投向《數字服務法案》）。」</p>
<p>安西普是歐洲議會中持自由立場的「復興歐洲」(Renew Europ)黨團的成員，是處理主要數字立法的委員會的副主席。他還表示：「我們永遠不會接受這種情況，有人在使用內容……而創作者卻沒有得到任何報酬。」</p>
<p>儘管澳洲式的措施得到了越來越多支持，但歐洲議會議員在如何引入這些改革，以及是否最好等待版權改革的影響變得明朗等問題上存在更大分歧。在歐盟體系中，歐洲議會議員在修訂歐盟委員會的提案方面擁有最大影響力，但這些提案必須得到歐盟成員國的同意才能成為法律。</p>
<p>瑞典中右翼歐洲議會議員阿爾巴•科卡拉里(Arba Kokalari)是一位影子特别報告員，負責幫助推動歐洲議會通過《數字服務法案》。他表示，「在看到新的版權法案將如何實施之前」就考慮新的立法是「有問題的」。</p>
<p>但她補充稱，「我們需要在《數字服務法案》中解決一些問題」，比如當科技公司調整算法從而影響新聞排名時應當讓出版機構知道。</p>
<p>谷歌最近在法國達成了一些授權協議，部分原因是法院介入，要求它與新聞出版機構進行談判。「復興歐洲」歐洲議會議員、法國競爭管理機構前顧問斯蒂芬妮•約恩•庫爾坦(Stephanie Yon Courtin)指出，谷歌威脅退出澳大利亞，以及最近在歐洲進行的談判，表明仍有必要「解決失衡問題」。</p>
<p>她說：「現在是時候迫使在線平台參與公平談判，為其從新聞出版機構那裡獲得的新聞內容支付報酬，並就影響內容排名的算法調整通知它們。」</p>
<p>谷歌已承諾未來3年將在全球範圍內投入10億美元用於新聞授權。谷歌表示，歐盟版權法案的目的是在出版機構與平台之間「取得合理的平衡」。</p>
<p>「人們相信谷歌可以幫助他們從各種各樣的網站上找到相關和可靠的訊息，這也可以幫助出版機構，為他們的網站帶去寶貴流量。」谷歌說，「我們願意花錢進一步支持新聞業，我們正在全球範圍內這樣做。」</p>
<p>臉書則拒絕置評。</p>]]></content:encod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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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c:date>2021-02-18T18:00:00Z</dc: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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