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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余紀忠文教基金會</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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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hese are the search results for the query, showing results 1 to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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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tem rdf:about="http://2021.yucc.org.tw:8080/yucc/news/domestic/20210114-3">
    <title>OECD最低稅負藍圖 台商提前備戰</title>
    <link>http://2021.yucc.org.tw:8080/yucc/news/domestic/20210114-3</link>
    <description>去年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OECD）於10月12日發布稅基侵蝕與利潤移轉（BEPS 2.0）計畫下第二支柱藍圖（Tax Challenges Arising from Digitalization–Report on Pillar Two Blueprint），為全球最低稅負制度提供一理論框架。雖然該制度仍有許多技術細節尚待完成，惟該框架一旦實施，除了現行的國別報告外，將對於大型跨國台商企業帶來一定影響。</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 xmlns:content="http://purl.org/rss/1.0/modules/content/"><![CDATA[<p>根據支柱二藍圖，全球反稅基侵蝕規定（Global Anti-Base Erosion rules，GloBE）主要透過特定門檻及計算方式檢視企業是否需繳納全球最低稅負制。首先，該藍圖應先判斷公司是否為跨國企業集團（即在兩個以上租稅管轄區有營運者），若非，則無須適用全球最低稅負制。其次，集團財務年度收入是否高於7億5千萬歐元（此與現行國別報告適用門檻一致），如年度財務收入低於此門檻，亦無須適用。</p>
<p>尚未提出具體數字</p>
<p>一旦落入適用範圍，則須就各集團成員逐一計算其於所在地課徵之實質所得稅率，是否低於該藍本所規定之「最低稅率」。若低於最低稅率者，則企業需針對該差額補繳稅額。至於「最低稅率」為何？目前藍圖尚未提出具體數字，而留待OECD會員國持續研議。</p>
<p>若需補繳全球最低稅負，何國就該筆應補稅之利潤有徵稅權，依該藍圖所述係取決於集團最終母公司，以及任何中間母公司所在地是否執行計入所得法（Income Inclusion Rule，IIR。此計入所得法，指受控外國公司法Controlled Foreign Corporation或美國的Global Intangible Low Taxed Income Regime，GILTI）。若有，母公司所在國可針對實質稅率與最低稅率之差額進行徵收。反之，當最終母公司或中間母公司皆未執行IIR時，則透過由給付國之稅局否准該國企業給付予低稅率國家費用在稅上進行扣抵之方式，或剔除集團管理費之方式補齊應補繳之稅額（即否准扣抵法，Undertaxed Payment Rule，UTPR）。</p>
<p>許多計算細節待議</p>
<p>雖然此最低稅負制尚有許多計算細節、操作實務，需要進一步研議與討論，但該藍圖已針對未來全球課稅趨勢提出一參考框架，更將直接衝擊企業透過低稅率國家進行交易（包含無形資產）之規畫。建議已符合國別報告門檻之台商企業就幾方面進行檢視：</p>
<p>第一、現行各投資地區納稅狀況，例如是否與特定國家達成協議以享受優惠稅率（稅制），如專利盒（patent box）、租稅假期（tax holiday）等，這些因素都可能降低實質所得稅率。</p>
<p>第二、關係人交易，特別是與低稅負國家間之交易及計價方式。</p>
<p>第三、現行各投資地區之功能、風險與利潤配置。</p>
<p>根據以往之BEPS計畫施行狀況，本次全球最低稅負制之施行，預計亦將自歐盟會員國間開始試行，爾後陸續增加施行的國家，建議於歐盟投資之大型跨國台商企業密切注意此最低稅負制之發展，並檢視自身集團投資架構，以及早因應可能的衝擊。</p>]]></content:encoded>
    <dc:publisher>No publisher</dc:publisher>
    <dc:creator>admin</dc:crea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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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c:subject>經濟</dc:subject>
    
    
      <dc:subject>國內新聞</dc:subject>
    
    
      <dc:subject>國外新聞</dc:subject>
    
    
      <dc:subject>稅改</dc:subject>
    
    
      <dc:subject>公與義</dc:subject>
    
    
      <dc:subject>金融</dc:subject>
    
    
      <dc:subject>全球化</dc:subject>
    
    
      <dc:subject>法規</dc:subject>
    
    
      <dc:subject>歐盟</dc:subject>
    
    <dc:date>2021-01-13T19:00:00Z</dc:date>
    <dc:type>新聞</dc:type>
  </item>


  <item rdf:about="http://2021.yucc.org.tw:8080/yucc/news/foreign/20210412-3">
    <title>IMF提議對富人和新冠贏家徵收臨時「團結稅」</title>
    <link>http://2021.yucc.org.tw:8080/yucc/news/foreign/20210412-3</link>
    <description>編者按：「團結稅」於1991年開徵（意指為建設東德義務所繳稅，只針對原西德地區的居民徵收），因為涉及違憲，於2021年1月起不必繳納或繳納降低額度的團結稅。據《金融時報》報導，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稱，對新冠危機期間興旺發達的高收入者和公司象徵性地增稅將會增強社會凝聚力，減輕因疫情而加劇的不平等。IMF此舉，試圖於疫情後，以徵稅方式解決歐盟貧富不均問題。</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 xmlns:content="http://purl.org/rss/1.0/modules/content/"><![CDATA[<p>國際貨幣基金組織(IMF)稱，新冠危機期間興旺發達的高收入者和公司應該額外納稅，以展現他們與受疫情打擊最大的人群團結在一起。</p>
<p>該組織周三在每年兩次的財政監測報告中表示，一項臨時稅收將幫助減輕因過去一年的經濟和衛生危機而加劇的社會不平等現象。它也將讓受到最大影響的人們放心：抗擊新型冠狀病毒肺炎（COVID-19，即2019冠狀病毒病）疫情是社會的一項集體努力。</p>
<p>IMF財政事務部主任維托爾•加斯帕爾(Vitor Gaspar)告訴英國《金融時報》，即使沒有修復公共財政的迫切需要，對過去一年境遇較好的人們象徵性地增稅也會增強社會凝聚力。</p>
<p>他表示，各國應該考慮這項政策，因為它將幫助增強其公民的一項認知，即「每個人都為從COVID-19復甦所需的必要努力做出貢獻」。</p>
<p>IMF指出，疫情期間不平等現象加劇，較年輕和較貧窮的人群受到最沉重打擊，他們失去工作和收入的風險大得多。</p>
<p>IMF援引德國在統一後徵收的團結稅作為例子，稱稅收制度健全的發達經濟體應在一段時間內提高其最高所得稅率。</p>
<p>該組織稱，還應考慮對在2020年實現異常高回報的公司徵收一項特别「超額」利潤稅。</p>
<p>「這種貢獻的象徵性影響有時非常重要……一般而言，它們發生在社會團結髮揮著重要作用的非常特殊的情形下，」加斯帕爾表示。</p>
<p>IMF發出這一呼籲的背景是，多數國家的公共財政並沒有面臨危機。該組織預測，疫情過後，發達經濟體的債務水平很可能會趨於穩定；此前各國在抗疫期間債務水平急劇上升。</p>
<p>IMF表示，各國在去年的大舉借款幫助取得了好得多的經濟結果。去年，發達經濟體的借款總額相當於國民收入的11.7%，新興國家和低收入國家的這一比率分別為9.8%和5.5%。</p>
<p>低利率幫助減輕了這種較大借款力度對發達經濟體的財政打擊。IMF預計，到本10年中期，較富裕國家的公共債務負擔就會企穩。</p>
<p>IMF下調了其對美國未來負債水平的估測，儘管自該組織去年10月作出上次財政預測以來，川普和拜登兩屆政府承諾的刺激支出總計高達2.8兆美元。</p>
<p>然而IMF表示，世界上最貧窮的國家將會發現，為其債務融資具有「挑戰性」。該組織強調了這樣一道鴻溝：有些國家可以大肆借款，它們將會更快從疫情復甦；另一些國家無法輕鬆負擔疫苗或保持社交距離支持措施的成本。</p>
<p>「重要的是強調疫後復甦速度不同的特徵，並使政策適合各國的具體國情，」加斯帕爾表示。</p>
<p>他呼籲各國投資於COVID-19疫苗的生產和分配，稱這是它們當下應該實施的最重要的財政政策。據IMF估計，這將耗資數百億美元，但應該能夠充分提振增長前景，使發達國家到2025年即可增加1兆美元的稅收收入。</p>
<p>「在人們曾經考慮過的所有全球性投資項目中，疫苗接種可能是回報率最高的，」加斯帕爾表示。</p>]]></content:encoded>
    <dc:publisher>No publisher</dc:publisher>
    <dc:creator>admin</dc:crea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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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c:subject>經濟</dc:subject>
    
    
      <dc:subject>國外新聞</dc:subject>
    
    
      <dc:subject>稅改</dc:subject>
    
    
      <dc:subject>全球化</dc:subject>
    
    
      <dc:subject>公與義</dc:subject>
    
    
      <dc:subject>新冠肺炎</dc:subject>
    
    <dc:date>2021-04-11T18:00:00Z</dc:date>
    <dc:type>新聞</dc:type>
  </item>


  <item rdf:about="http://2021.yucc.org.tw:8080/yucc/news/foreign/20130619-1">
    <title>G8領導人承諾改革國際公司稅制</title>
    <link>http://2021.yucc.org.tw:8080/yucc/news/foreign/20130619-1</link>
    <description>八國集團(G8)領導人試圖填補公共財政漏洞，他們將全面承諾改革國際公司稅制，包括將打擊逃稅以及空殼公司的隱秘所有者。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 xmlns:content="http://purl.org/rss/1.0/modules/content/"><![CDATA[<div class="topic">
<h1 id="topictitle"></h1>
<div class="byline">英國《金融時報》 <a href="http://big5.ftchinese.com/search/%E4%B9%94%E6%B2%BB%E2%80%A2%E5%B8%95%E5%85%8B/relative_byline" target="_blank">喬治•帕克</a> , <a href="http://big5.ftchinese.com/search/%E7%93%A6%E5%A6%AE%E8%8E%8E%E2%80%A2%E9%9C%8D%E5%BE%B7%E5%B0%94/relative_byline" target="_blank">瓦妮莎•霍德爾</a> 北愛爾蘭厄恩湖報導</div>
<div class="storyfunction">
<div id="fontselection"></div>
</div>
<div class="content" id="bodytext">
<div>
<p class="dropcap">八國集團(G8)領導人試圖填補公共財政漏洞，他們將全面承諾改革國際公司稅制，包括將打擊逃稅以及空殼公司的隱秘所有者。</p>
<p>G8領導人簽署了包含10點內容的《厄恩湖宣言》(Lough Erne Declaration)，呼籲全球稅務機關自動共享信息。</p>
<p>G8還敦促各國改革那些讓跨國公司能夠將利潤轉移到國外以實現避稅的規定，並要求這類公司報告“它們在哪裡繳納了何種稅賦”。</p>
<p>此次G8北愛爾蘭峰會東道主、英國首相戴維•卡梅倫(David  Cameron)還希望各國採取行動提高“實益所有權”的透明度、並建立集中化的企業註冊。</p>
<div id="story_main_mpu"></div>
<p>G8對企業利用在避稅港的空殼公司來隱藏其真實所有權並逃稅表示擔心。</p>
<p>發展慈善機構表示，這一協議邁出的步子還不夠大，它們批評G8領導人未能承諾公開企業註冊信息。它們還表示，讓一些較貧窮國家等上一段時間再加入新的安排是不對的，新的安排在一定程度上旨在幫助這些國家追蹤把資金轉移到海外避稅港的腐敗官員。</p>
<p>社會活動組織IF表示：“盡管G8就信息交換制定了正確的藍圖，但那些正在與飢餓作鬥爭的窮國還要等上一段時間才能加入，它們真的等不起。”</p>
<p>卡梅倫表示，該協議“有可能會改寫關於稅收以及透明度的規定，這將對世界各國有利。”</p>
<p>譯者/梁艷裳</p>
</div>
</div>
</div>]]></content:encoded>
    <dc:publisher>No publisher</dc:publisher>
    <dc:creator>基金會編輯</dc:creator>
    <dc:rights></dc:rights>
    
      <dc:subject>稅改</dc:subject>
    
    
      <dc:subject>金融</dc:subject>
    
    
      <dc:subject>公與義</dc:subject>
    
    
      <dc:subject>全球化</dc:subject>
    
    <dc:date>2013-06-18T16:00:00Z</dc:date>
    <dc:type>新聞</dc:type>
  </item>


  <item rdf:about="http://2021.yucc.org.tw:8080/yucc/news/foreign/20210526-4">
    <title>G7就全球最低公司稅率即將達成協議</title>
    <link>http://2021.yucc.org.tw:8080/yucc/news/foreign/20210526-4</link>
    <description>據《金融時報》報導，在拜登政府推動下，七國集團有望在本周五（27日）就達成協議。這將推動經合組織層面的談判，儘快結束各國在公司稅率上「逐底競爭」的局面。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 xmlns:content="http://purl.org/rss/1.0/modules/content/"><![CDATA[<p> </p>
<div id="_mcePaste">七國集團(G7)發達經濟體在向跨國公司徵收公司稅方面接近達成一致，為今年晚些時候達成一項全球協議、創建向全球大公司徵稅的新規則鋪平了道路。</div>
<div id="_mcePaste">在高層官員們近日取得進展後，G7有望最快在本周五就達成協議。這將成為一股強大力量，也是在20國集團(G20)指引下、在由總部位於巴黎的經合組織(OECD)主持的正式談判中達成協議的前提。</div>
<div id="_mcePaste">在經合組織層面達成協議，很可能會帶來一個世紀以來最重大的國際公司稅改革，嚴重限制企業將利潤轉移至低稅率司法管轄區的能力，並確保美國數字巨頭在其實現銷售的國家繳納更多稅。</div>
<div id="_mcePaste">在拜登政府領導下，美國努力推動G7達成自己的共識，以推動經合組織的談判，以便在未來幾個月內達成最終協議。</div>
<div id="_mcePaste">美國上周縮減了其對全球最低公司稅率的雄心，將該稅率從21%降至15%的有效稅率，以提高這一構想在國際上的吸引力。</div>
<div id="_mcePaste">美國還向其他國家保證，其提議——允許根據實現銷售的地點，對大型跨國公司全球利潤中的一部分徵稅——是認真的，而協議的兩大「支柱」不可分割。</div>
<div id="_mcePaste">最近幾周，美國越來越有信心認為，大多數G7成員國支持它的計劃，這些計劃建立在經合組織去年繪製的藍圖基礎上。德國和義大利此前一直是全球最低稅率的明確支持者。G20輪值主席國義大利的財長達尼埃萊•佛朗哥(Daniele Franco)上周五表示，美國的最新提議是「重要的又一步」，就國際稅收改革達成全球協議的前景「現在是明朗的」。</div>
<div id="_mcePaste">法國和英國更加註重納稅地點。國際官員稱，英國方面在談判中「難搞」。但在倫敦，部長級官員和公務員們堅稱，他們希望確保協議的兩個要素都得到優先考慮，而拜登政府對於推動國會通過改變公司納稅地點的立法是認真的。</div>
<div id="_mcePaste">英國官員們上周末表示，他們的立場沒有改變，但接近談判的一些人士表示，各方在過去一周開始凝聚共識，達成協議——最初在G7層面——看上去頗有希望。</div>
<div id="_mcePaste">G7在談判過程中並無正式角色，但在其他論壇中，美國、日本、德國、英國、法國、義大利和加拿大這些國家構成一個強大的小集團。官員們表示，G7定於本周五舉行一個財長虛擬會議，6月4日至5日在倫敦舉行一個面對面會議，屆時可以商定協議的核心要素。</div>
<div id="_mcePaste">如果各國財長能夠非正式達成一個協議，G7領導人可以在6月11日至13日在英國康沃爾舉行的峰會上正式簽署該協議，從而向正在經合組織「包容性框架」下談判的139個國家提交一份計劃。</div>
<div id="_mcePaste">突顯各方對達成全球公司稅協議的可能性越來越感興趣的一個跡象是，美國國家安全顧問傑克•沙利文(Jake Sullivan)上周六在Twitter上寫道：「世界比以往任何時候都更加接近一個全球最低稅率。非常高興我方的提議獲得積極反響，感謝耶倫財長（珍妮特•耶倫，美國財長）和我們在世界各地的合作夥伴在這件事上開展的工作。這才是看上去將會帶領世界結束『逐底競爭』的努力。」</div>
<div id="_mcePaste">G20曾表示，它希望在今夏達成協議，而G7層面的進展使得這個雄心勃勃的時間表仍然勉強可行，儘管接近談判的官員們認為，對於達成一項完整的國際協議，10月可能是一個更為現實的日期。</div>
<div id="_mcePaste">公司稅率較低的國家尚未表示同意。愛爾蘭財長帕斯卡爾•多諾霍(Paschal Donohoe)強調，較小的國家需要能夠繼續利用稅率作為一件競爭工具。</div>
<div id="_mcePaste">愛爾蘭財政部周一表示，「（經合組織）包容性框架內的139名財長，尚未在政治層面上討論關鍵決定，包括（相關提議）的實施時間表和法律依據。」</div>
<p>七國集團(G7)發達經濟體在向跨國公司徵收公司稅方面接近達成一致，為今年晚些時候達成一項全球協議、創建向全球大公司徵稅的新規則鋪平了道路。在高層官員們近日取得進展後，G7有望最快在本周五就達成協議。這將成為一股強大力量，也是在20國集團(G20)指引下、在由總部位於巴黎的經合組織(OECD)主持的正式談判中達成協議的前提。在經合組織層面達成協議，很可能會帶來一個世紀以來最重大的國際公司稅改革，嚴重限制企業將利潤轉移至低稅率司法管轄區的能力，並確保美國數字巨頭在其實現銷售的國家繳納更多稅。在拜登政府領導下，美國努力推動G7達成自己的共識，以推動經合組織的談判，以便在未來幾個月內達成最終協議。美國上周縮減了其對全球最低公司稅率的雄心，將該稅率從21%降至15%的有效稅率，以提高這一構想在國際上的吸引力。美國還向其他國家保證，其提議——允許根據實現銷售的地點，對大型跨國公司全球利潤中的一部分徵稅——是認真的，而協議的兩大「支柱」不可分割。最近幾周，美國越來越有信心認為，大多數G7成員國支持它的計劃，這些計劃建立在經合組織去年繪製的藍圖基礎上。德國和義大利此前一直是全球最低稅率的明確支持者。G20輪值主席國義大利的財長達尼埃萊•佛朗哥(Daniele Franco)上周五表示，美國的最新提議是「重要的又一步」，就國際稅收改革達成全球協議的前景「現在是明朗的」。法國和英國更加註重納稅地點。國際官員稱，英國方面在談判中「難搞」。但在倫敦，部長級官員和公務員們堅稱，他們希望確保協議的兩個要素都得到優先考慮，而拜登政府對於推動國會通過改變公司納稅地點的立法是認真的。英國官員們上周末表示，他們的立場沒有改變，但接近談判的一些人士表示，各方在過去一周開始凝聚共識，達成協議——最初在G7層面——看上去頗有希望。G7在談判過程中並無正式角色，但在其他論壇中，美國、日本、德國、英國、法國、義大利和加拿大這些國家構成一個強大的小集團。官員們表示，G7定於本周五舉行一個財長虛擬會議，6月4日至5日在倫敦舉行一個面對面會議，屆時可以商定協議的核心要素。如果各國財長能夠非正式達成一個協議，G7領導人可以在6月11日至13日在英國康沃爾舉行的峰會上正式簽署該協議，從而向正在經合組織「包容性框架」下談判的139個國家提交一份計劃。突顯各方對達成全球公司稅協議的可能性越來越感興趣的一個跡象是，美國國家安全顧問傑克•沙利文(Jake Sullivan)上周六在Twitter上寫道：「世界比以往任何時候都更加接近一個全球最低稅率。非常高興我方的提議獲得積極反響，感謝耶倫財長（珍妮特•耶倫，美國財長）和我們在世界各地的合作夥伴在這件事上開展的工作。這才是看上去將會帶領世界結束『逐底競爭』的努力。」G20曾表示，它希望在今夏達成協議，而G7層面的進展使得這個雄心勃勃的時間表仍然勉強可行，儘管接近談判的官員們認為，對於達成一項完整的國際協議，10月可能是一個更為現實的日期。公司稅率較低的國家尚未表示同意。愛爾蘭財長帕斯卡爾•多諾霍(Paschal Donohoe)強調，較小的國家需要能夠繼續利用稅率作為一件競爭工具。愛爾蘭財政部周一表示，「（經合組織）包容性框架內的139名財長，尚未在政治層面上討論關鍵決定，包括（相關提議）的實施時間表和法律依據。」</p>
<p> </p>]]></content:encoded>
    <dc:publisher>No publisher</dc:publish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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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c:subject>歐盟</dc:subject>
    
    
      <dc:subject>全球化</dc:subjec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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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c:subject>法規</dc:subjec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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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c:type>新聞</dc:type>
  </item>


  <item rdf:about="http://2021.yucc.org.tw:8080/yucc/news/foreign/20130617-1">
    <title>FT社評：國際稅制改革勢在必行</title>
    <link>http://2021.yucc.org.tw:8080/yucc/news/foreign/20130617-1</link>
    <description>八國集團(G8)領導人齊聚北愛爾蘭之際，戴維•卡梅倫(David Cameron)那項值得歡迎的倡議——即改革全球公司稅規則——或許仍無法取得決定性的成功。但各國政府因此卻更有理由於峰會後攜手在各自國內推動這一議程。</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 xmlns:content="http://purl.org/rss/1.0/modules/content/"><![CDATA[<div class="topic">
<h1 id="topictitle"></h1>
<div class="byline">英國《金融時報》 <a href="http://big5.ftchinese.com/search/%E7%A4%BE%E8%AF%84/relative_byline" target="_blank">社評</a></div>
<div class="storyfunction">
<div id="fontselection"></div>
</div>
<div class="clearfloat"></div>
<div class="showenglish"></div>
<div class="content" id="bodytext">
<div>
<p class="dropcap">八國集團(G8)領導人齊聚北愛爾蘭之際，戴維•卡梅倫(David  Cameron)那項值得歡迎的倡議——即改革全球公司稅規則——或許仍無法取得決定性的成功。但各國政府因此卻更有理由於峰會後攜手在各自國內推動這一議程。</p>
<p>近幾個月來，許多知名跨國企業被曝繳納的公司稅微乎其微，這凸顯出現行國際稅收體制的嚴重缺陷。在這些報道的推動下，公眾強烈要求改革國際稅收體制，而正愁無法平衡公共部門預算的政界人士巴不得響應這種要求。這是件好事，卡梅倫將這個問題帶入最高級別的全球政治議程也值得贊揚。</p>
<p>但這項任務卻依然艱巨。這裡面有一個“搭便車”的問題：每個國家都希望其他國家整治避稅、而不必觸及本國企業。正因如此，八國集團峰會才是一個促成一致行動承諾的理想論壇。但卡梅倫仍受到“偽善”觀感的妨礙：英國附屬地和倫敦金融城的顧問們是稅收最小化游戲中的重要玩家。上周六關於附屬地的協議標志著一個進步。</p>
<p>八國集團峰會可能產生的最好結果將是，各國就以下兩點達成協議：如何將稅基與實體經濟活動聯系起來，以及如何限制企業創建“空殼”子公司（這些子公司的唯一用途是將盈利能力最強的業務放在低稅收司法轄區、甚至不放在任何司法轄區內）。</p>
<div id="story_main_mpu"></div>
<p>短期來看，通過推動在全歐盟範圍內實現“共同統一公司稅基”(CCCTB)，英國可發揮真正的領導作用。共同統一公司稅基絕非稅率協調化中不太重要的部分，它能保護合法的稅收競爭、使之免於被戴上“不公平”的帽子。八國集團還應推進政府間稅務信息自動交換，這對稅收當局確認經民主選擇的稅收結構是在有效運轉非常關鍵。</p>
<p>達成全球性協議是一項極其艱巨的任務，但這個目標是正確的。與此同時，各國可自行採取行動。它們可修正考慮不周的國內稅收規則，以及那些原本是為了避免雙重徵稅、結果卻導致“雙重不徵稅”（企業在兩個國家都無需納稅）的雙邊稅收協定。如果利潤事實上未在海外被課稅，那麽就不應允許這部分利潤徹底逃過國內的稅收網。不論八國集團峰會本周取得何種進展，未來都還有很多工作要做。</p>
<p>譯者/闌天</p>
</div>
</div>
</div>]]></content:encoded>
    <dc:publisher>No publisher</dc:publisher>
    <dc:creator>基金會編輯</dc:creator>
    <dc:rights></dc:rights>
    
      <dc:subject>稅改</dc:subject>
    
    
      <dc:subject>公與義</dc:subject>
    
    
      <dc:subject>全球化</dc:subject>
    
    <dc:date>2013-06-16T16:00:00Z</dc:date>
    <dc:type>新聞</dc:type>
  </item>


  <item rdf:about="http://2021.yucc.org.tw:8080/yucc/news/domestic/20120823-1">
    <title>陳聽安：能源稅二十年無進展 稅制必須大改</title>
    <link>http://2021.yucc.org.tw:8080/yucc/news/domestic/20120823-1</link>
    <description>陳聽安強調，目前國內稅收不足、貧富差距等，都是長期惡化的結構性問題，要免於向下沉淪，稅制一定要大幅度修改，「望上帝給領導人決心和魄力、給全體人民智慧」。</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 xmlns:content="http://purl.org/rss/1.0/modules/content/"><![CDATA[<div class="yom-art-hd yom-mod">
<div class="bd">
<h1 class="headline"></h1>
</div>
</div>
<div class="yom-art-bd yog-wrap">
<div class="yog-11u yog-col">
<div class="yom-art-content yom-mod">
<div class="bd">
<p>立院通過證所稅法案後，財政部考量推動能源稅法案？前賦改會主委陳聽安昨天指出，這次證所稅立法，從財政部版本到最後通過版本，「不知是什麼的版本」，改的面目全非，讓人看不下去。他甚至批評說，第二次賦改會就已提出能源稅，但二十多年來還在原地打轉。</p>
<p>陳聽安強調，目前國內稅收不足、貧富差距等，都是長期惡化的結構性問題，要免於向下沉淪，稅制一定要大幅度修改，「望上帝給領導人決心和魄力、給全體人民智慧」。</p>
<p>對證所稅案，前財長、櫃買中心董事長李述德認為，證所稅必須先求有、再求好。短期看來證所稅似乎會衝擊ＩＰＯ（初次公開發行）及興櫃市場發展，但證所稅的精神是要有所得才會受影響，未來推動一段時間後，若要需要，廣納各界意見，可依情況做必要的修正與調整。</p>
<p>劉大中基金會昨邀請前財長何志欽談富民經濟的稅改主軸，並邀請陳聽安、台北大學財政系教授蘇建榮等財稅學者對談。</p>
<p>何志欽提出，稅改應「藏富於民」而非「藏於富民」，遺產稅與贈與稅應合而為一，建置財富終生移轉機制，稅率應比照最低稅負制提高至二十％。</p>
<p>另外，建置能源稅才能合理反映能源使用，讓外部成本內部化。而兩稅合一制度，嚴重違反租稅公平與量能課稅原則，使得稅基嚴重流失，全球只剩七國採行，應予廢止或改為部分扣抵制。</p>
<p>財政部長張盛和回應，目前遺贈稅、兩稅合一制都是爭議已久的議題，遺贈稅率從最高五十％降至十％後，已成功避免資金外流，只是還沒有幫這些資金找到較好的投資管道。外界關心的能源稅與實價課稅進度等多項稅改建議，稅改要一步步來，將收集各方意見進行研究。</p>
<p>陳聽安痛批賦改會的召開是「每況愈下」，最後通通變成政治決定，稅改只剩減稅，讓台灣的租稅負擔率為全球最低。</p>
<p>他說，現行稅制非常不公平，資本利得不用課稅，讓綜所稅變成薪資稅。</p>
<p>蘇建榮認為，兩稅合一制應檢討，不動產交易應實價課稅，遺贈稅可考量納入最低稅負制。</p>
</div>
</div>
</div>
</div>]]></content:encoded>
    <dc:publisher>No publisher</dc:publisher>
    <dc:creator>基金會編輯</dc:creator>
    <dc:rights>中國時報</dc:rights>
    
      <dc:subject>公共政策</dc:subject>
    
    
      <dc:subject>稅改</dc:subject>
    
    
      <dc:subject>公與義</dc:subject>
    
    <dc:date>2012-08-23T02:00:00Z</dc:date>
    <dc:type>新聞</dc:type>
  </item>


  <item rdf:about="http://2021.yucc.org.tw:8080/yucc/news/domestic/20160908-1">
    <title>長照找財源：遺贈稅調高 稅率3級制</title>
    <link>http://2021.yucc.org.tw:8080/yucc/news/domestic/20160908-1</link>
    <description>立法院開議後行政院將提長期照顧服務法修正案，財政部預計最快下周一也會將遺贈稅修法草案送至行政院，提高遺贈稅率做為長照財源，據了解，財政部遺贈稅修法草案確定採三級制累進稅率，10%、15%及20%，遺產稅免稅額1200萬元與贈與稅免稅額220萬元維持現狀，不會調整。財政部表示，對一般民眾影響不大，課稅對象以富人為主，初估首年營收約5、60億元。</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 xmlns:content="http://purl.org/rss/1.0/modules/content/"><![CDATA[<h3 style="text-align: justify; ">聯合晚報 記者楊美玲／台北報導</h3>
<p> </p>
<p><span style="text-align: justify; ">立法院開議後行政院將提長期照顧服務法修正案，財政部預計最快下周一也會將遺贈稅修法草案送至行政院，提高遺贈稅率做為長照財源，據了解，財政部遺贈稅修法草案確定採三級制累進稅率，10%、15%及20%，遺產稅免稅額1200萬元與贈與稅免稅額220萬元維持現狀，不會調整。財政部表示，對一般民眾影響不大，課稅對象以富人為主，初估首年營收約5、60億元。</span></p>
<p style="text-align: justify; ">長照財源一年需求高達3、400億元，行政院已拍板調高遺贈稅率做為長照稅源，財政部表示，稅率將改為10%、15%、20%三級稅率制，但免稅額部分將維持現狀，不予調整，避稅誘因較低，衝擊也會較緩和。</p>
<p style="text-align: justify; ">我國遺贈稅原本採累進稅率，最高稅率50%，馬政府任內將遺贈稅改為單一稅率10%，遺產稅免稅額則由700萬元提高至1200萬元，贈與稅免稅額由110萬元提高至220萬元，去年遺贈稅稅收為327億元，為八年來新高，今年前七月則已衝破200億元，達232億元，續創歷年同期新高。</p>
<p style="text-align: justify; ">財政部官員說，遺贈稅是機會稅，稅收不穩定，有時間落差問題，由於去年已出現遺贈稅擬調高聲音，民眾預期心理發酵，開始進行個人租稅規劃或提前贈與，導致去年起遺贈稅稅收創新高；一旦遺贈稅最高稅率調至20%，富人若先進行資產挪移，將使稅收增加有限，因此遺贈稅稅收並非唯一長照財源。</p>
<p style="text-align: justify; ">現行申報遺產稅經財政部核課案件約為4、5000件，核課率約4%，贈與稅則約為1萬5000件到1萬9000件。財政部表示，遺產稅免稅額加計扣除額後，遺產約近2000萬元才會課稅，因此若調高稅率，對一般民眾影響較不大，主要課稅對象仍以富人為主，且以縮短貧富差距及租稅公平來考量，遺贈稅率確實有提高空間。</p>
<p style="text-align: justify; ">財政部表示，由於遺贈稅是地方稅，必須先修法明訂未來遺贈稅指定用途為長照財源，必須等長照法修法通過後，財政部再配合修改遺贈稅法，或一併修法，因此最快本會期應可送立法院審議。</p>
<p style="text-align: justify; "><img alt="遺贈稅修法草案方向資料來源／財政部 製表／楊美玲" src="http://pgw.udn.com.tw/gw/photo.php?u=http://uc.udn.com.tw/photo/2016/09/07/6/2576548.jpg&amp;sl=W&amp;fw=750&amp;exp=3600" /></p>]]></content:encoded>
    <dc:publisher>No publisher</dc:publisher>
    <dc:creator>admin</dc:creator>
    <dc:rights></dc:rights>
    
      <dc:subject>稅改</dc:subject>
    
    
      <dc:subject>稅務正義</dc:subject>
    
    
      <dc:subject>內政</dc:subject>
    
    
      <dc:subject>公共政策</dc:subject>
    
    
      <dc:subject>公與義</dc:subject>
    
    
      <dc:subject>國內新聞</dc:subject>
    
    <dc:date>2016-09-07T16:00:00Z</dc:date>
    <dc:type>新聞</dc:type>
  </item>


  <item rdf:about="http://2021.yucc.org.tw:8080/yucc/news/domestic/20151103-1">
    <title>無益經濟 停止顢頇減稅降費</title>
    <link>http://2021.yucc.org.tw:8080/yucc/news/domestic/20151103-1</link>
    <description>執政黨不分區立委一口氣提出包括：股利所得減稅、健保補充保費費率調降、廢止出售初次上市、上櫃股票所得課稅、刪除於一○七年起方才會實施的證券交易所得大戶課稅相關規定及取消員工獎酬股份緩課限額等五項減稅法案。除了《所得稅法》外，尚涉及《全民健康保險法》與《產業創新條例》部分條文的修正。僅就股利所得減稅及補充保費費率調降兩項來看，稅收及保費減收合計高達九百三十三億元。</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 xmlns:content="http://purl.org/rss/1.0/modules/content/"><![CDATA[<p style="text-align: justify; ">我們除嚴厲譴責這種不負責任、亂槍打鳥式的減稅提案外，更要提醒財政及主計部門，務必謹守《預算法》及其他法律有關稅式支出規定，尤其是對《所得稅法》的股利所得減稅提議，務必堅守非有替代財源不可減稅的大原則。</p>
<p style="text-align: justify; ">個人所得綜合課稅的根本精神為，加總所得及累進課稅兩大設計。經由加總結算，方得呈現完整的納稅能力；經由累進課稅，始得落實量能課稅、平衡所得分配的功能。我國綜合所得稅制度，稅率部分即為累進，各類別所得中，第一類的主要內容即為股利營利所得。</p>
<p style="text-align: justify; ">然根據立委的股利所得減稅提案說明：適用綜合所得稅廿％以上之個人股東，取得股利所得部分，稅率以固定之廿％計徵；稅率未達廿％之個人股東，則維持原本併計綜合所得總額計算課稅。換言之，相當於對所得全部或主要為股利、且所得淨額超過一一七萬元的個人（適用稅率廿％以上），就彼等的綜合所得稅，改採廿％之單一稅率分離課稅。此舉除造成估計的七百億元稅收損失外，還全盤推翻了所得稅綜合課稅的精神、違反所有關於所得課稅的學理與原則。</p>
<p style="text-align: justify; ">在效率的面向，單就特定來源所得提供租稅優惠，相較於以其他方式賺取的所得必須面對四十五％稅率，個人「當然」選擇稅負較輕的股利；若沒有選擇的彈性，則「當然」經由形式上的安排轉換所得名目。前者造成企業及個人經濟決策的諸多扭曲；後者則為逃稅或避稅，除稅收損失外，其間的安排與規畫更是純粹資源運用的虛耗。</p>
<p style="text-align: justify; ">就公平面向，何以單就股利所得，且僅就高所得者的股利所得提供租稅優惠？就水平公平的角度來看，辛勤工作所賺取的一千萬元薪給，何以必須負擔同額股利邊際稅率之二點二五倍（四十五％除以廿％）？就垂直公平言，僅就綜合所得稅稅率較高的個人提供租稅優惠，相對懲罰低收入者、擴大貧富差距。尤有甚者，就上述逃稅或避稅論之，股利減稅更是專為高所得者鋪設逃、避稅新導管。</p>
<p style="text-align: justify; ">此外，細讀立委所提股利所得減稅議案，直叫人為立法的品質憂心。該提案所修改的條文第十四條，分明為所得的分類，卻硬加入了稅率及稅額的計算。令人更啼笑皆非的是，不知所云的字句與修法說明根本兜不攏。修正條文的文字敘述為：適用減稅優惠的高所得者，「按財政部頒佈固定稅率以百分之二十計徵」；並非其修法說明所言：就取得股利所得部分，以固定稅率廿％計算稅額。</p>
<p style="text-align: justify; ">最後，舌敝脣焦，我們一再提醒，只靠減稅並不能解決經濟問題；顢頇地一味減稅降費，一定看不到效果，還賠上國家財政健全的基石。當丹麥人的幸福感可以來自繳稅占其所得的百分之六十時，台灣人依舊無法自拔於只會要求減稅降費的泥潦，兩相對照，差別何止以道里計。</p>]]></content:encoded>
    <dc:publisher>No publisher</dc:publisher>
    <dc:creator>weiyao</dc:creator>
    <dc:rights>聯合報</dc:rights>
    
      <dc:subject>內政</dc:subject>
    
    
      <dc:subject>國內新聞</dc:subject>
    
    
      <dc:subject>公與義</dc:subject>
    
    
      <dc:subject>稅改</dc:subject>
    
    
      <dc:subject>公共政策</dc:subject>
    
    
      <dc:subject>國家財政</dc:subject>
    
    <dc:date>2015-11-02T16:00:00Z</dc:date>
    <dc:type>新聞</dc:type>
  </item>


  <item rdf:about="http://2021.yucc.org.tw:8080/yucc/news/domestic/20161209-2">
    <title>林全：台灣將重啟大建設</title>
    <link>http://2021.yucc.org.tw:8080/yucc/news/domestic/20161209-2</link>
    <description>編按:年末將近，行政院長林全接受媒體專訪談論他對於先前的執政內容與未來的執政方針與策略。以下收錄報導，作為持續追蹤行政院執政的基礎。</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 xmlns:content="http://purl.org/rss/1.0/modules/content/"><![CDATA[<p><span>作者：陳一姍、林倖妃</span></p>
<p><span><span>「院長，你的頭髮撥一下，」攝影師指揮，林全舉起右手往略顯稀疏的頭上抹了幾下，「這幾年頭髮少了很多，撥了好像也沒太大影響，」他露出左臉頰淺淺的酒窩，雙眼望向周圍笑彎腰的眾人。 </span></span></p>
<p><span><span>「改革內閣」的困境 </span></span></p>
<p><span><span>這就是林全，時局再艱困，他似乎總能坦然面對。在接受《天下雜誌》 專訪的前一天，台灣民意基金會才剛公布最新一波民調，五二％的人認為林全內閣沒有解決問題的能力，遠超過認為有的三一％。 年金改革引得軍公教跳腳、一例一休說不清而得罪勞工、砍七天假惹火年輕人，到開放日本食品輸台幾乎演出全武行，林全內閣幾乎每提出一項改革，都落得罵聲此起彼落。就連獨派大老也從來沒有停止攻擊。 「做一件事情得罪一個人，做十件事情得罪十個人，民調當然就很低，」他自承。總統蔡英文一開始就將林全內閣定位為「改革內閣」，他顯然很清楚自己的處境。 但他仍堅定地說，「過去常碰到問題就停下來不做，現在遇到的問題都是長期累積下來，必須要去面對。」 被問到如果民調支持度，落到民進黨基本盤三成以下怎麼辦？「我不是選舉的人，只是盡量把公共事務做好，」林全毫不遲疑，「如果我們努力不夠，那就換人來做，沒有什麼可以選擇的餘地。」 這是林全就任六個月來，針對去留問題，首度對媒體鬆口。 對於權位與名利，林全表現出來的態度始終很淡然。但談起要越過年金、稅制、兩岸，一座又一座的政策大山，他卻堅定。只是面對公民參與的年代，林全內閣還在尋找「領導力魄力」、「廣聽民意」、「程序正義」三種社會要求間的平衡。 「我們今天面對的問題，都是爭議很大，過去不想碰的問題。但我們今天較有勇氣去碰，只有把這些問題克服，後面才有康莊大道，」他強調。 面對二○一七年全球經濟變局，林全研判，川普不可能揚棄自由貿易的方向，不論TPP替代方案為何，台灣必須準備好。他也第一次披露，行政院即將新訂針對外籍專業人士來台的特別法；及未來三年，台灣將推千億鐵道交通建設；個人與企業所得稅要併案稅改等新建設。 問林全過去半年，遇到最大的挫折是什麼？他說，如果都是在期待中，就不會有挫折。又問他，到目前為止最有成就感的是什麼？ 腦筋清楚的林全很警醒。他說，不用講來往臉上貼金：「因為太多沒成就感的事情等在後頭，所以講這個事情是很愚蠢的。」以下為專訪紀要： </span></span></p>
<p><span><span>問：川普上任對台灣會有什麼影響？ </span></span></p>
<p><span><span>答：川普當選，很多人都認為是意外。對美國未來的政策，大家還在觀望，以我來看，跟以往基本路線、做法也不會有太大的差異。 川普說TPP要停下來，但沒有TPP，美國可能還是要做一些事情，所以他說要簽雙邊自由貿易協定，用雙邊取代多邊。那這有什麼差別？在我來看都是打破貿易障礙，都是協商，就是彼此的妥協或讓步，能夠讓彼此互贏，這不會因此改變。 年金改革觸動軍公教、不同世代族群的敏感神經，如何收攏對立意見，成為2017年政府的一大難題。 </span></span></p>
<p><span><span>沒TPP，台灣還是有希望 </span></span></p>
<p><span><span>TPP這件事不需要從負面來解讀，不是沒了TPP，台灣就沒希望了。台灣根本沒搭上第一班車，我們原本是期待能搭上第二班車。但現在第一班車不開了，影響的是第一班車的人，他要有別的車來代替。當別的車來的時候，我們的機會反而跟第一班車的人是均等的。 如果我們相信自由貿易、打破貿易壁壘，仍然是台灣未來經濟發展要依循的一條路，我們現在能做的就是降低政治上可能被杯葛的風險或不確定性，然後盡量跟國際接軌。這個做好了，我們搭上車的機率就增加了。 </span></span></p>
<p><span><span>問：川普政策的重點是財政政策，你也曾說過，台灣最缺投資。投資要怎麼振興？</span></span></p>
<p><span><span> 答：台灣的問題的確在此。要想辦法吸引更多投資來，台灣現在已經不可能有廉價土地跟勞工了，那我們的條件在哪裡？我們法規很進步，有嗎？也沒有。人才濟濟？可能還沒有。產業鏈很完整？也是有待檢討。 所以我們要修法，要能吸引到比較創新的，能夠走在未來的、產業前端的投資；法規修好之後，讓人才願意留在這邊。既有的產業鏈要補強，例如台灣資訊產業很強，我們就要維持這個產業鏈。 </span></span></p>
<p><span><span>立法吸引高階白領人才來台 </span></span></p>
<p><span><span>在修法部份，白領階級來台是很重要的事情。我們現在打算立特別法，就是針對高階白領人才來台的一些障礙，我們會去排除，國發會目前規劃中要排除的項目大約有二十多項。立法草案十二月初就會放到網路平台上，聽聽大家的意見。不過，（外籍人）所得稅率很高的問題再另外解決，特別法裡面沒辦法處理。 </span></span></p>
<p><span><span>問：你之前提到，要增加公共建設，要求交通部去找下一階段可以做的建設？ </span></span></p>
<p><span><span>答：我希望年底前，至少針對交通建設，可以提出至少十多項的可行計劃，特別是軌道部份，包括東部鐵道雙軌化、都市鐵路地下化或高架化。這些事晚做不如早做，現在做還有提振景氣的效果。 這不是十大建設，也不是六年國建，因為政府執行預算的能力也是限制的。當初推六年國建為什麼會卡住，因為在做規劃時是超過社會的能量，結果不能執行，反而讓很多計劃延宕。所以必須要先去檢視每個計劃的優先性，如果不具優先性的計劃錯置在前面，反而是社會資源的浪費。 以現在政府執行公共建設的能量來看，交通建設一年頂多再增加一千多億，再往上增加，我不認爲社會能吸納得了。</span></span></p>
<p><span><span> 問：政府有錢嗎？ </span></span></p>
<p><span><span>答：依照「公共債務法」，舉債上限目前沒有用完，這來推動公共建設是可以的。 我的底線是允許兩、三年之內，我們可用比較高的公共支出，來形成比較不平衡的預算，但也不至於讓整個財政崩潰。因為要付出一個赤字代價，能換到什麼就很重要了。 這是為什麼我要求賀陳旦（交通部長），一再檢討確定交通建設是有意義的，每一項提出來的，都是社會大眾認為值得的，或是政策上可以說明它的必要性跟重要性。 </span></span></p>
<p><span><span>問：你也要求財政部在研究稅改，可不可以談一下？ </span></span></p>
<p><span><span>答：現在所得稅問題，第一個就是綜所稅跟營所稅的邊際稅率差距太大，前者最高是四五％，再加上補充健保二％，後者只有一七％。差距太多就造成行為跟資源的扭曲，最常見的就是假外資，這就不公平。還有兩稅合一制（營所稅和綜所稅）變成部份合一制，這也引發批評。</span></span></p>
<p><span><span> 凝聚稅改新共識 </span></span></p>
<p><span><span>所得稅很敏感，它有重分配的功能，但因它對獲取所得課稅，就是懲罰有利於經濟發展的行為。另外還有租稅本身傾斜造成的不公平。有人提議股利所得要分離課稅，但分離課稅對高所得者可能是有利的，對低所得者不見得有利。稅制改革牽涉到很多，政府稅改政策，如果沒有經過溝通就提出來，一定會有問題，而且公共政策不可能面面俱到，一定要有所取捨，取捨就是主觀價值的問題。 我希望財政部先找專業人士提供意見，再讓社會大眾來討論，了解社會大眾的取捨是什麼，再來收斂（意見）。稅制改革一定要建立在社會多數人的共識上。</span></span></p>
<p><span><span> 問：很多人擔心林內閣戰場開太多，還收不了。 </span></span></p>
<p><span><span>答：我們也要學習跟社會溝通。凡是社會參與進來就會讓事情變慢，就會顯得沒有魄力、沒有果決，但果決往往就會讓程序上的正義無法兼顧，至少跟全民溝通的機會就變少了。這本來就是矛盾的。 我們也許做得比較慢，但我們希望做的事情都是對的。社會大眾也許會認為我們的溝通不理想，但從中我們也學到什麼方式溝通比較有效率，這都需要不斷嘗試跟修正。</span></span></p>
<p><span><span> 問：上任半年，你認為溝通夠了嗎？總統與內閣滿意度一直下降。這個溝通是有效的嗎？還是處處碰壁？ </span></span></p>
<p><span><span>答：溝通應該還是有效的，不溝通就無法解決問題。以「勞基法」修法這件事來看，如果七月份強勢通過，社會觀感就是政府霸道嘛，會被大家批評為程序不正義，就會成為未來其他公共建設溝通的障礙。 或許當時強勢通過，時間過去大家也會淡忘。但真正的問題是，程序正義的部份要盡量兼顧。但這樣也可能到最後什麼事情都做不了，所以這就是一個權衡與選擇。 現在已經不是一個黨治的社會，而是一個民主化的社會，而且公民參與程度很深。我們看過去馬政府就知道，政府如果不去面對這些溝通，很可能一事無成。溝通結果也許還是很多人反對，但在這個程序之後，人民也知道不同意見的看法，他對這件事情也比較能接受。我們希望做到這個地步。 </span></span></p>
<p><span><span>問：可是民調這麼低？ </span></span></p>
<p><span><span>答：做一件事情得罪一個人，做十件事情得罪十個人，戰場開得多，民調低也不是意外。 </span></span></p>
<p><span><span>把對的事做好，才去看民調 </span></span></p>
<p><span><span>問：所以你不怕民調低這件事？ </span></span></p>
<p><span><span>答：對的事情就要去做，只是要盡量讓反對的人理解，盡可能減少他們的不滿意。能做的就是，當下有人不滿意，但事後證明做這件事是好的。如果做不到，那就換人來做啊。 那如果純粹為了民調，在我來看，是很耗時間的事情。因為在民主社會，每個人都充滿了無力感。意思是每個人推動的事情，都有一定的困難度，能做的就是盡量把我們的精力能力用在有效的地方，所以我並不想花太多時間在民調上。 我們今天所面對的問題，都是爭議性很大，過去不想去碰的問題。但是我們必須有勇氣去面對，只有把這些問題克服了，後面才有康莊大道。我們不跨過像大山一樣的問題，在這邊粉飾太平沒有用。 </span></span></p>
<p><span><span>問：可是民調有指標作用。政治學者分析，如果滿意度低於三成以下很危險，因為深綠選民也只有兩到三成左右。這表示你連這些人都得罪光了。 </span></span></p>
<p><span><span>答：應該這樣來講，我不是選舉的人，我來這邊只是努力把一些公共事務做好，讓蔡總統所領導的民進黨政府能盡量解決問題。如果大家覺得我們內閣努力不夠，那就換人來做，這是民主政治的常態。民調的部份我們盡力而為，不必患得患失。</span></span></p>
<p><span><span> 問：《天下》即將出刊的兩千大CEO調查，今年對蔡總統滿意度不到兩成，投資環境上最大的焦慮是兩岸關係，且認為明年會好轉的比例很低。兩岸關係怎麼辦？</span></span></p>
<p><span><span> 答：兩岸問題，大家都擔心不確定性。可是我覺得，如果仔細看，不確定性不是那麼大。 兩岸政府間關係的確變比較冷，但我想對岸也應該理解，要承認九二共識的困難度，在台灣很高。馬前總統去了一趟馬來西亞之後，我想台灣對於九二共識的看法應該更有現實感，就是九二共識的內容是不符合大眾期待的，所以你要現在的政府去承認九二共識，政治上有一定的困難度。在台灣，很難去說服社會大眾。 我們能做的，還是希望兩岸維持互相有善意的情況下，讓經濟活動盡量不受影響。大家政治上能做一些調整，透過彼此接觸，慢慢建立互信。至少在穩定中慢慢求改善，這是我們能做到的部份。 目前兩岸關係並沒有比二○○○年壞，陸客也沒有完全斷絕，有維持一定的量。但是的確目前政府之間的接觸變少而出現問題，接觸往來層級變低一點。 當然我們不會以這個為滿足，我們還是希望兩岸之間恢復較高層次的對話和協調，這才是正常狀態。但這個狀態需要三方去調整，包括國民黨。 馬前總統去了一趟馬來西亞，應該讓所有人都知道，一天到晚九二共識的那條路已經不通了。我們必須在一個平等互相尊重的基礎下，建立一個比較可長可久的兩岸關係。 台灣不要投機取巧，不要期待對方的善意就能解決問題，天底下沒有白吃的午餐。大家一定要在一個互相尊重，互相有實力的基礎下，去找到一個平衡點。這路不可能繞過去走，兩岸關係我覺得沒有捷徑。（李映昕、余佩樺整理；英文版請見english.cw.com.tw） </span></span></p>]]></content:encod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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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c:subject>兩岸</dc:subjec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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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c:date>2016-12-08T16:00:00Z</dc:date>
    <dc:type>新聞</dc:type>
  </item>


  <item rdf:about="http://2021.yucc.org.tw:8080/yucc/news/domestic/20141119-3">
    <title>朱敬一專欄：只靠改善教育機會 解決不了貧富不均 </title>
    <link>http://2021.yucc.org.tw:8080/yucc/news/domestic/20141119-3</link>
    <description>《廿一世紀資本論》作者法國皮凱提教授來訪，由我主持了一場論壇，參與的人包括張忠謀董事長等多人。在論壇中有若干人提到「教育」對消弭貧富不均的重要性，這當然沒有人反對；包括皮凱提與我本人都同意，教育對於中下階層向上攀爬、脫離貧困，是極度重要的。但是若要把這個論述簡化為「改善教育機會是解決當前貧富差距擴大的關鍵」，我就無法同意，而且認為這個說法太過忽略其他制度面的因素，也太輕鬆放過錯誤政府政策的責任。且讓我分段說明之。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 xmlns:content="http://purl.org/rss/1.0/modules/content/"><![CDATA[<p><span class="kssattr-macro-textarea-field-view kssattr-templateId-widgets/textarea kssattr-atfieldname-description " id="parent-fieldname-description-82062298262a4112b54bf54a8fad0654">《廿一世紀資本論》作者法國皮凱提教授來訪，由我主持了一場論壇，參與的人包括張忠謀董事長等多人。在論壇中有若干人提到「教育」對消弭貧富不均的重要性，這 當然沒有人反對；包括皮凱提與我本人都同意，教育對於中下階層向上攀爬、脫離貧困，是極度重要的。但是若要把這個論述簡化為「改善教育機會是解決當前貧富 差距擴大的關鍵」，我就無法同意，而且認為這個說法太過忽略其他制度面的因素，也太輕鬆放過錯誤政府政策的責任。且讓我分段說明之。 </span></p>
<div class="stx" id="parent-fieldname-text">
<p>我認為，在大環境極度貧困的經濟發展初期（例如六十年前的台灣、中國大陸的內陸省份），或是在成長環境極度不利知識吸收的貧民窟、毒品泛濫 社區，許  多孩子們幾乎難有受教育的機會，那種教育機會的不平等絕對是不利於階級流動的。但是到了今天的台灣社會，幾乎任何人想念大學、想念研究所都可以念。雖然台  灣的教育頗多問題，也有「八分入學」的參差水準差異，但是若要說教育機會還是今日台灣貧富差距的重要原因，我就覺得觀察面太窄了。</p>
<p>其實每個人都有他特殊的生長環境，這些際遇與經驗當然也會影響他們的觀察。許多七十、八十幾歲的人早年在戰亂中成長，他們漂泊流離，沒有任何實體資  本之庇蔭，唯一幸運的機會就是讀書、求學，然後得以循經濟階梯向上攀爬；他們的經驗當然會得到「教育機會是社會流動最重要因素」的結論。但是這些個人經  驗，不適合作為一般性的論述，而當事人恐怕也對於不同世代年輕人的鬱卒，缺少深刻的體認。</p>
<p>就隨便拿幾個現實面的例子來看吧：華爾街那些金融肥貓，發財都靠壓榨訊息不對稱結構債購買者而來，金融海嘯發生後又靠黃金降落傘再撈一筆。一群肥豬   或肥貓富豪使1%高所得者佔所得份額越來越大，這跟「教育機會」有什麼關係？再看歐洲大陸的貴族、台灣社會的世家、美國那些智商不到一百也能進耶魯大學的  巨富，完全是皮凱提所描述的「財富世襲」的典型。這些家族代復一代佔盡好處，哪裡是一個鄉間孩子有機會念大學所能項背？就算教育機會均等如台灣，對於那  1%與0.1%高所得者所得份額的持續攀升，又哪裡有什麼改善？</p>
<p>簡言之，我認為教育機會改善是貧窮子女跨代移動的必要條件，而非充分條件。教育比較能提升低出生背景者的向上機會，但是對於高所得群的財富世襲結構，卻全無扭轉能力。<b>已經是1%階級的人比較喜歡強調教育的重要，他們不喜歡談累進稅、遺產稅、財富稅，因為後者是會讓他們「痛」的改變</b>，而前者是與人為善的、展現愛心的、「大家一起走向光明」的，或者我用白話文說，是「解決不了貧富差距擴大問題」的。</p>
<p>誰會反對「擴大教育機會均等」這麼闊然大公的建議呢？當然沒有人會反對。但是改善教育機會就夠了嗎？絕對不夠。單單改善教育，能夠改變台灣或世界各國所得日益往有錢人集中的趨勢嗎？絕對不能。還有什麼該做呢？<b>還是得回到所得稅累進、遺產稅拉高、甚至資本稅開徴。這些都是皮凱提在書中「正港」的建議，政治人物迴避不了，大富豪更迴避不了。</b></p>
<p>而且，告訴讀者一個簡單的判斷準則：有錢人反對的政策，通常是抑制財富最有效的政策。當然，抑制財富未必是好事；但是好或不好，其評估是要看成長與公平之間的整體取捨，而不是看哪位富豪或政客贊成或反對。</p>
</div>]]></content:encoded>
    <dc:publisher>No publisher</dc:publisher>
    <dc:creator>weiyao</dc:crea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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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c:date>2014-11-18T16:00:00Z</dc:date>
    <dc:type>新聞</dc:typ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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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tem rdf:about="http://2021.yucc.org.tw:8080/yucc/news/column/6731656c4e005c086b04-53ea976065395584655980b26a5f6703-89e36c7a4e0d4e868ca75bcc4e0d5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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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廿一世紀資本論》作者法國皮凱提教授來訪，由我主持了一場論壇，參與的人包括張忠謀董事長等多人。在論壇中有若干人提到「教育」對消弭貧富不均的重要性，這當然沒有人反對；包括皮凱提與我本人都同意，教育對於中下階層向上攀爬、脫離貧困，是極度重要的。但是若要把這個論述簡化為「改善教育機會是解決當前貧富差距擴大的關鍵」，我就無法同意，而且認為這個說法太過忽略其他制度面的因素，也太輕鬆放過錯誤政府政策的責任。且讓我分段說明之。</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 xmlns:content="http://purl.org/rss/1.0/modules/content/"><![CDATA[<p>我認為，在大環境極度貧困的經濟發展初期（例如六十年前的台灣、中國大陸的內陸省份），或是在成長環境極度不利知識吸收的貧民窟、毒品泛濫社區，許 多孩子們幾乎難有受教育的機會，那種教育機會的不平等絕對是不利於階級流動的。但是到了今天的台灣社會，幾乎任何人想念大學、想念研究所都可以念。雖然台 灣的教育頗多問題，也有「八分入學」的參差水準差異，但是若要說教育機會還是今日台灣貧富差距的重要原因，我就覺得觀察面太窄了。</p>
<p>其實每個人都有他特殊的生長環境，這些際遇與經驗當然也會影響他們的觀察。許多七十、八十幾歲的人早年在戰亂中成長，他們漂泊流離，沒有任何實體資 本之庇蔭，唯一幸運的機會就是讀書、求學，然後得以循經濟階梯向上攀爬；他們的經驗當然會得到「教育機會是社會流動最重要因素」的結論。但是這些個人經 驗，不適合作為一般性的論述，而當事人恐怕也對於不同世代年輕人的鬱卒，缺少深刻的體認。</p>
<p>就隨便拿幾個現實面的例子來看吧：華爾街那些金融肥貓，發財都靠壓榨訊息不對稱結構債購買者而來，金融海嘯發生後又靠黃金降落傘再撈一筆。一群肥豬 或肥貓富豪使1%高所得者佔所得份額越來越大，這跟「教育機會」有什麼關係？再看歐洲大陸的貴族、台灣社會的世家、美國那些智商不到一百也能進耶魯大學的 巨富，完全是皮凱提所描述的「財富世襲」的典型。這些家族代復一代佔盡好處，哪裡是一個鄉間孩子有機會念大學所能項背？就算教育機會均等如台灣，對於那 1%與0.1%高所得者所得份額的持續攀升，又哪裡有什麼改善？</p>
<p>簡言之，我認為教育機會改善是貧窮子女跨代移動的必要條件，而非充分條件。教育比較能提升低出生背景者的向上機會，但是對於高所得群的財富世襲結構，卻全無扭轉能力。<strong>已經是1%階級的人比較喜歡強調教育的重要，他們不喜歡談累進稅、遺產稅、財富稅，因為後者是會讓他們「痛」的改變</strong>，而前者是與人為善的、展現愛心的、「大家一起走向光明」的，或者我用白話文說，是「解決不了貧富差距擴大問題」的。</p>
<p>誰會反對「擴大教育機會均等」這麼闊然大公的建議呢？當然沒有人會反對。但是改善教育機會就夠了嗎？絕對不夠。單單改善教育，能夠改變台灣或世界各國所得日益往有錢人集中的趨勢嗎？絕對不能。還有什麼該做呢？<strong>還是得回到所得稅累進、遺產稅拉高、甚至資本稅開徴。這些都是皮凱提在書中「正港」的建議，政治人物迴避不了，大富豪更迴避不了。</strong></p>
<p>而且，告訴讀者一個簡單的判斷準則：有錢人反對的政策，通常是抑制財富最有效的政策。當然，抑制財富未必是好事；但是好或不好，其評估是要看成長與公平之間的整體取捨，而不是看哪位富豪或政客贊成或反對。</p>]]></content:encod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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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c:subject>富人稅</dc:subjec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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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c:date>2014-11-18T16:00:00Z</dc:date>
    <dc:type>文章</dc:type>
  </item>


  <item rdf:about="http://2021.yucc.org.tw:8080/yucc/news/domestic/20160901-1">
    <title>改革所得分配統計，此其時矣－致三位主計長</title>
    <link>http://2021.yucc.org.tw:8080/yucc/news/domestic/20160901-1</link>
    <description>行政院主計總處日前發布去年家庭收支調查報告，這份調查讓大家最關心的莫過於所得分配，結果揭曉，去年我們前20％高所得家庭的所得是後20％家庭的6.06倍，這個數字非但與前年相差無幾，甚至過去十多年來也幾乎沒什麼變化。</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 xmlns:content="http://purl.org/rss/1.0/modules/content/"><![CDATA[<p>文/工商時報主筆室</p>
<p>行政院主計總處日前發布去年家庭收支調查報告，這份調查讓大家最關心的莫過於所得分配，結果揭曉，去年我們前20％高所得家庭的所得是後20％家庭的6.06倍，這個數字非但與前年相差無幾，甚至過去十多年來也幾乎沒什麼變化。</p>
<p>依主計總處的調查，自2001年以來我國所得分配一直相當平穩，毫無惡化跡象，但這是事實嗎？顯然不是。自金融海嘯過後，全球陸續出現所得集中，貧富差距擴大的現象，這由2011年美國「占領華爾街」運動蔓延二十座城市即可明白。我國的情況亦然，這些年薪資階層收入停滯，青年失業居高不下，但豪宅卻如雨後春筍十年成長十倍，自美、歐進口的房車更在台中港大排長龍，說台灣所得分配沒有惡化，其誰能信？</p>
<div id="div-inread-ad" style="float: right; "><a href="http://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160901000057-260202#onead"></a>
<div>
<div class="inread" id="ONEAD_inread_wrapper"></div>
</div>
</div>
<div id="admaru"></div>
<p>然而，我們的家庭收支調查卻告訴我們，十多年來我國所得差距非但沒有擴大，反而還有些微下滑。我們相信，以主計總處辦理此項調查數十年的經驗，抽樣推估不致有問題，問題應該是出在「五等分位」這個分法過於粗略，以致於無法反映所得差距的變化。</p>
<p>所謂五等分位所得分配，是把國內所有家庭依其所得高低排序，分為五等分，然後觀察每一等分所分配到的所得比例，藉此可以了解所得差距。以去年而言，五等分位由低而高的分配比依序是6.6％、12.2％、17.3％、23.6％、40.2％，令人意外的是，最高所得組的分配比竟然還低於2001年的41.1％，尤有甚者，十五年來此一數據幾近鈍化，根本沒有出現所得集中的趨勢。</p>
<p>何以昔日五等分位能反映實況，近年卻趨於鈍化？概而言之，隨著全球資本經濟的發展，贏者圈愈來愈小，五等分位這個過大的組距已難以掌握日趨縮小的贏者圈，如此豈有不鈍化之理？以我國而言，去年五等分位的每一分位有167萬戶，而最高所得組的167萬戶裡屬於金字塔頂端的家庭不過十萬戶，其餘絕大多數是所得停滯的中產階級，稱不上是有錢人，如此逾百萬中產家庭與贏者圈裡的十萬家庭組合而成的前20％高所得組，自然難以反映所得日趨集中的現象。</p>
<p>對於政府每年耗費人力、財力所辦理的調查出現此一鈍化的現象，相關部門必須加以正視，並進行改革，以使這項調查統計更能反映所得分配的實況，對此我們有以下的三點建議：</p>
<p>第一、精進統計方法以取得前5％所得分配比：依五等分位，前20％家庭近十年所得分配比都在40.2％上下，變化不大，但同一期間依所得稅檔，前10％家庭所得分配比卻由35.7％升至38.8％，而前5％金字塔頂端的家庭更由24.5％提升至27.7％。由此可知，五等分位看不出來的集中趨勢，細分到十等分位、二十等分位即可一目瞭然。</p>
<p>當然，所得稅檔裡的所得總額，與家庭收支裡的可支配所得，兩者內涵有些差異，因此如何援引稅檔資料及調查資料加以調整，以獲得前5％、甚至1％的所得分配比，應是日後改革的重點。</p>
<p>第二、讓所得分配調查延伸至財富分配統計：我國目前只有所得分配統計，尚無財富分配統計，長期以來，多數人把財富分配與所得分配混為一談，事實上，兩者有些出入。所得分配裡的所得，指的是家庭一年獲得的收入，而財富分配裡的財富，則是指某一時點家庭所持有的存款、股票、債券、房地產等資產總值，雖然兩者都是錢，但前者是流量，後者是存量，所代表的意義並不相同。</p>
<p>我國長期缺乏財富分配的統計，所幸目前政府擁有許多大數據資料庫，若能參考家庭收支調查的樣本，去聯結財稅、金融等大數據資料庫，即可推估出家庭部門財富分配的情況，惟如何整合相關部會的資料庫以進行運算推計，仍有不小的挑戰。</p>
<p>第三、行政院設專案小組全力協調；行政院去年兩度運用稅檔、公保、勞保及勞退等大數據運算，揭開了近年企業加薪及大學畢業生起薪的真相，釐清了長久以來外界的誤解。政府能於短短數月完成如此複雜的統計工作，全賴閣揆毛治國的支持，加以副閣揆張善政直接領導「大數據小組」，有效的跨部會協調，才讓這項工作迅速完成。如今所得分配、財富分配若要運用大數據估算，自不可能單靠主計總處孤軍奮戰，有必要提高層級，在行政院設專案小組，由副閣揆或指定政委直接負責，進行跨部會協商，如此所得、財富分配統計的改革才有成功的可能。</p>
<p>我們認為，這是一個千載難逢的時刻，此刻我們的內閣有三位主計長，除了現任主計長朱澤民，政務委員許璋瑤及閣揆林全也都曾出任主計長，他們三人對於所得分配、財富分配統計的重要性知之甚詳，此刻改革可謂如魚得水，政府統計層次也將更上層樓，不掌握這個歷史機遇，豈不可惜。試想，一個連所得分配、財富分配都無法準確掌握的政府，如何掌握民心？又如何讓台灣經濟社會行穩致遠？願三位主計長深思之。</p>]]></content:encoded>
    <dc:publisher>No publisher</dc:publisher>
    <dc:creator>admin</dc:creator>
    <dc:rights></dc:rights>
    
      <dc:subject>稅務正義</dc:subject>
    
    
      <dc:subject>公共政策</dc:subject>
    
    
      <dc:subject>富人稅</dc:subject>
    
    
      <dc:subject>公與義</dc:subject>
    
    
      <dc:subject>國內新聞</dc:subject>
    
    
      <dc:subject>稅改</dc:subject>
    
    
      <dc:subject>內政</dc:subject>
    
    
      <dc:subject>國家財政</dc:subject>
    
    <dc:date>2016-08-31T16:00:00Z</dc:date>
    <dc:type>新聞</dc:type>
  </item>


  <item rdf:about="http://2021.yucc.org.tw:8080/yucc/news/domestic/20121025-3">
    <title>改革必須開源先於節流</title>
    <link>http://2021.yucc.org.tw:8080/yucc/news/domestic/20121025-3</link>
    <description>如果我們的稅改，能夠符合「公平正義」；進而台灣創下全球最低的國民租稅負擔率能被提升到合理的國際水平，則所謂「福利吃垮國家」的說法將成迷思。福利如果會吃垮國家，也只有在稅收餓死國家時才會發生。治病要找病因，改革也要尋根本。任何涉及資源再分配的改革，不可能不碰觸「階級」。社會保險之所以始於德國，乃因俾斯麥憚於勞工運動的政治壓力，而逼迫資本家妥協，以開源來緩和社會矛盾。但台灣忘了這個源頭，以致於任何迴避階級的改革注定失敗，只能讓位給不改革、假改革，甚至反改革了。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 xmlns:content="http://purl.org/rss/1.0/modules/content/"><![CDATA[<p> </p>
<div id="_mcePaste">針對勞保財務危機，行政院長陳冲終於敲下關鍵一槌，除了修法健全經營外，政府將負補撥與最終支付責任。</div>
<div id="_mcePaste"></div>
<div id="_mcePaste">這個定調很清楚：往後別再兜著「勞保會不會倒？」作文章；除非中華民國倒，否則勞保不會倒。</div>
<div id="_mcePaste"></div>
<div id="_mcePaste">雖說社會保險應以追求財務自給自足為原則，但鑑於社會保險性質特殊，具強制性質，故由政府作為最後的履約擔保，亦屬合理。</div>
<div id="_mcePaste"></div>
<div id="_mcePaste">當然，人們仍可質疑，誰敢保證中華民國不會倒？政府財政危機不是傳得甚囂塵上？這個可能性並非沒有，但要先釐清的是，國家倒閉與政府負債與否是兩回事，更與多少年後才能償清負債無關。現代財政講究的是流量，只有出現「收不抵支」、「入不敷出」的周轉問題時，才會產生國家破產的威脅。</div>
<div id="_mcePaste"></div>
<div id="_mcePaste">台灣乍看法定支出的財政負擔很重，實則間接反映了稅收的不足。就像一個窮人，買支手機可能就會大呼吃不消，但對中高收入家庭來說，換手機卻是九牛一毛。重點不在手機本身的價格高低，而是關乎家庭收入的負擔能力。</div>
<div id="_mcePaste"></div>
<div id="_mcePaste">政府的財政問題是窮，是輕稅，是來自於減稅成癮。更進一步說，財政之窮，根本原因又與租稅負擔不公有關，使得理應成為稅收之源的富商巨賈被輕輕放過。池中無魚，稅收如何充裕？又如何支應相關各種政事支出？</div>
<div id="_mcePaste"></div>
<div id="_mcePaste">人們遇到財政問題，總會陷入「開源節流」的枝節盤算。但這句話的背後其實是不折不扣的政治選擇。優先節流，往往就是弱勢者與受雇者成為被「瘦身」的對象，甚至迴避「開源」問題。今年以來，證所稅的「公平正義」開源改革無疾而終，但削減「福利」的節流討論，卻說得煞有介事，如此反差，何其明顯。</div>
<div id="_mcePaste"></div>
<div id="_mcePaste">如果我們的稅改，能夠符合「公平正義」；進而台灣創下全球最低的國民租稅負擔率能被提升到合理的國際水平，則所謂「福利吃垮國家」的說法將成迷思。福利如果會吃垮國家，也只有在稅收餓死國家時才會發生。</d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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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v id="_mcePaste">治病要找病因，改革也要尋根本。任何涉及資源再分配的改革，不可能不碰觸「階級」。社會保險之所以始於德國，乃因俾斯麥憚於勞工運動的政治壓力，而逼迫資本家妥協，以開源來緩和社會矛盾。但台灣忘了這個源頭，以致於任何迴避階級的改革注定失敗，只能讓位給不改革、假改革，甚至反改革了。</div>
<div></div>
<p> </p>
<p> </p>]]></content:encoded>
    <dc:publisher>No publisher</dc:publisher>
    <dc:creator>基金會編輯</dc:creator>
    <dc:rights>台灣立報</dc:rights>
    
      <dc:subject>稅改</dc:subject>
    
    
      <dc:subject>公與義</dc:subject>
    
    <dc:date>2012-10-24T16:00:00Z</dc:date>
    <dc:type>新聞</dc:type>
  </item>


  <item rdf:about="http://2021.yucc.org.tw:8080/yucc/news/domestic/20150520-6">
    <title>改善台灣世代不公平五論（五）──家族公司治理之強化</title>
    <link>http://2021.yucc.org.tw:8080/yucc/news/domestic/20150520-6</link>
    <description>家族企業的另一項問題，就是公司治理（corporate governance）。如果家族企業的股票沒有公開發行，那麼社會對於其公司治理的要求可以比較低；但是一旦家族企業是上市上櫃公司，那麼社會大眾就是利益攸關者，我們對其公司治理就應該有較為嚴格的要求。</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 xmlns:content="http://purl.org/rss/1.0/modules/content/"><![CDATA[<p>家族企業的另一項問題，就是公司治理（corporate governance）。如果家族企業的股票沒有公開發行，那麼社會對於其公司治理的要求可以比較低；但是一旦家族企業是上市上櫃公司，那麼社會大眾就是利益攸關者，我們對其公司治理就應該有較為嚴格的要求。</p>
<p>為什麼公司治理與動態社會公平有關呢？這需要做一些解說。<b>所謂公司治理，就是指公司內部的監督、管理、檢查、獎懲制度是否上軌道之總稱</b>。如果把公司視為一個國家，那麼公司治理就像是國家的民主制度與營運機制。但是家族企業就像是「帝制」；如果沒有特殊強化的治理規定，帝制是不可能運作出符合人民期待的結果的。以下，讓我以實例解釋大要。</p>
<p>熟 悉控股公司實務的人都知道，大公司往往有好幾層的架構，從最上層的控股母公司，到子公司、孫公司、曾孫公司等。這樣多層的公司架構，非常容易創造「決策 權」與「現金流量權」的歧異。例如，若公司有n層，每層都由上層擁有1/2的持股，則母公司對n層之後曾玄孫公司仍然有100%的決策控制權，但是其現金 流量則只剩下1/2的n次方，微不足道。<b>一旦決策權與現金流量權有歧異，任何牟利者都會利用其100%的決策權，把好康的交易留給自己現金流量大的公司，把較差的、風險大的交易推給自己現金流量小的公司，是為標準的「損人利己」</b>。公司治理差，則這類損人利己之事就一定多。</p>
<p>由於家族企業的公司治理是「帝制」，故家族企業膨脹時，必然是家族獲利遠大於公司其他利害關係人，這顯然有害於動態公平。因此，<b>國家基於動態公平與世代流動的考量，對於家族企業的擴張，必須要搭配「公司治理同時改善」的要求</b>。這些要求未必需要立法，而可以用「行政配合條件」的方式處理。</p>
<p>例 如，台灣許多私人銀行、私人大企業都是家族集團控制，他們都希望去中國大陸市場開疆闢土。但是要對岸容許台灣的事業去拓展，絕對需要政府的談判與助力。由 於私人財團拓展的利益未必歸屬全民，故政府可以在應允協助之同時，訂下比證券交易法嚴格許多的公司治理規範，做為協助之條件。這樣，才是較符合動態公平理 念的做法。</p>
<p>總之，要改善台灣的世代不公平，只是看所得稅、遺贈稅是不夠的。只知空談教育的重要，也是不夠的。只想靠立法手段弄個什加薪幾法，是唬弄人的。只曉得抄襲外國的制度，是隔靴搔癢的。這篇文章分析了一些重要問題，但是顯然還有其他面向。</p>
<p><b>台灣其實是一個「快速」趨向不公平的國家</b>。1945年國民政府自日本人手中接管治理，日本人的大財團、大企業全都成為國營事業。相對於歐洲大陸、中南美洲、印尼等有數百年家族裙帶勢力陰影的國家，<b>我們七十年前在公平面真的是一張白紙，完全沒有大號的既得利益者。七十年間從絕對公平快速惡化到今天，我們的政府該慚愧，制度更該檢討</b>。</p>
<p>動態公平比靜態公平重要，而影響動態公平的關鍵制度不在稅法，而在公司法、金控法、證交法、兼業限制之實質貫徹等。這些面向錯綜複雜，需要靜下來做功課。遺憾的是，台灣的政治人物或想要從政的人，既靜不下來，更不想做功課。</p>]]></content:encoded>
    <dc:publisher>No publisher</dc:publisher>
    <dc:creator>weiyao</dc:creator>
    <dc:rights>朱敬一，天下獨評</dc:rights>
    
      <dc:subject>全球化</dc:subject>
    
    
      <dc:subject>稅改</dc:subject>
    
    
      <dc:subject>國內新聞</dc:subject>
    
    
      <dc:subject>產業與開發</dc:subject>
    
    
      <dc:subject>公共政策</dc:subject>
    
    
      <dc:subject>稅務正義</dc:subject>
    
    
      <dc:subject>產業轉型</dc:subject>
    
    
      <dc:subject>公與義</dc:subject>
    
    
      <dc:subject>富人稅</dc:subject>
    
    
      <dc:subject>國家財政</dc:subject>
    
    
      <dc:subject>貧富差距</dc:subject>
    
    <dc:date>2015-05-19T16:00:00Z</dc:date>
    <dc:type>新聞</dc:type>
  </item>


  <item rdf:about="http://2021.yucc.org.tw:8080/yucc/news/domestic/20150520-5">
    <title>改善台灣世代不公平五論（四）──法人代表制之弊端</title>
    <link>http://2021.yucc.org.tw:8080/yucc/news/domestic/20150520-5</link>
    <description>前文已論及「產金不分離會惡化動態階級流動」。以下我再談另外一個有利於富裕家族永保安康的規範──公司法27條的法人代表制。在法人代表制度下，許多大公司的董事全是其他公司或財團的「法人代表」，而非自然人。因此，某財團家族成員甲在X公司任負責人，如果因為違反金控法、證交法、內線交易、背信、詐欺，而被主管機關撤職，原本這是一個嚴重至極的處分，理論上是該剝奪該家族在X公司的經營權的。但是在法人代表制度下，甲自己被撤職沒關係，只要另外派甲的太太續做法人代表即可，其家族實力完全不受影響。</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 xmlns:content="http://purl.org/rss/1.0/modules/content/"><![CDATA[<p>前文已論及「產金不分離會惡化動態階級流動」。以下我再談另外一個有利於富裕家族永保安康的規範──公司法27條的法人代表制。在法人代表制度下， 許多大公司的董事全是其他公司或財團的「法人代表」，而非自然人。因此，某財團家族成員甲在X公司任負責人，如果因為違反金控法、證交法、內線交易、背 信、詐欺，而被主管機關撤職，原本這是一個嚴重至極的處分，理論上是該剝奪該家族在X公司的經營權的。但是在法人代表制度下，甲自己被撤職沒關係，只要另 外派甲的太太續做法人代表即可，其家族實力完全不受影響。</p>
<p>因此，法人代表制阻絕了財團家族被處罰、被剝奪影響力的管道，當然不利於健康的階級流動。美國公司所有的董事全是自然人董事，誰違規誰就解職，不可能靠法人代表借屍還魂。因此台灣的法人代表董事，<b>讓本該向下沉淪的惡劣富二代居然沉不下去</b>。</p>
<p>在 市場上，所謂的競爭與流動往往呈現於潛在的取而代之（take-over）的威脅。例如甲是阿斗，因為父蔭而在X公司任董事長。由於其經營績效差，所以市 場上乙會有取而代之的企圖。在台灣現制之下，潛在想取代者乙必須要靠徵求股東大會委託書的方式，才能改選為董事。但是現在股東的名冊與聯絡只有現在的董事 長甲知道，乙根本不知道要從哪裡拉票，因此極難取代成功。再加上徵求千萬份委託書所致贈的小禮物，往往是X公司出帳，因此乙也很難以個人力量對上甲所代表 的公司力量。整體而言，台灣的制度極有利於現在的掌權者，極不利於潛在的取代者。這當然不利於動態流動。換言之，台灣收委託書的惡劣現況，<b>使得原本該冒出頭的潛在競爭者不容易冒出頭</b>。</p>
<p>在 全球化之下，台灣與世界各國都面臨所得與財富分配的惡化。但是雖然各國「不均」的病況相似，其結構性病因卻頗有不同。美國CEO待遇不成比例的高，這是老 美的肥貓症；歐洲大陸有若干立足數百年的貴族世家，這是當地的貴族症。韓國、印尼與南美洲有盤根錯節的政商世家，那是他們的裙帶政商宿疾。可是台灣社會不 公平的病根子，在哪裡呢？我們必須要找到病根、了解其株連影響，才能對症下藥，找到解方。</p>]]></content:encoded>
    <dc:publisher>No publisher</dc:publisher>
    <dc:creator>weiyao</dc:creator>
    <dc:rights>朱敬一，天下獨評</dc:rights>
    
      <dc:subject>全球化</dc:subject>
    
    
      <dc:subject>居住正義</dc:subject>
    
    
      <dc:subject>國內新聞</dc:subject>
    
    
      <dc:subject>產業與開發</dc:subject>
    
    
      <dc:subject>公共政策</dc:subject>
    
    
      <dc:subject>稅務正義</dc:subject>
    
    
      <dc:subject>產業轉型</dc:subject>
    
    
      <dc:subject>公與義</dc:subject>
    
    
      <dc:subject>富人稅</dc:subject>
    
    
      <dc:subject>國家財政</dc:subject>
    
    
      <dc:subject>稅改</dc:subject>
    
    
      <dc:subject>貧富差距</dc:subject>
    
    <dc:date>2015-05-19T16:00:00Z</dc: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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