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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余紀忠文教基金會</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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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hese are the search results for the query, showing results 51 to 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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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tem rdf:about="http://2021.yucc.org.tw:8080/yucc/news/foreign/20151113-2">
    <title>歷屆聯合國氣候變化綱要公約締約國大會重要決議</title>
    <link>http://2021.yucc.org.tw:8080/yucc/news/foreign/20151113-2</link>
    <description>為回應國際社會對因應氣候變遷之要求，聯合國早於1992年即通過聯合國氣候變化綱要公約（United Nations Framework Convention on Climate Change, UNFCCC），1997年再通過京都議定書（Kyoto Protocol），期盼藉由國際公約規範減少人類活動所排放的溫室氣體。歷經7年國際談判後，規範溫室氣體減量的京都議定書終於在2005年2月16日正式生效，一個對碳排放限制的時代正式來臨。</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 xmlns:content="http://purl.org/rss/1.0/modules/content/"><![CDATA[<p align="right"> </p>
<p>自1994年3月UNFCCC生效後，至今已有192個締約國。目前，京都議定書則有183個國家批准。京都議定書生效以來，全球溫室氣體減量工作邁向一個新的里程，目前正進入後京都（post-Kyoto）的諮商談判階段，至2008年底共計召開14次締約國大會。</p>
<p><b>COP1</b><b>：聯合國氣候變化綱要公約第一次締約國會議（1995）</b></p>
<p>第一次締約國會議於1995年3月28日至4月7日在德國柏林召開，此次會議是各國部長自1992年「里約高峰會議」後第一次參與之全球氣候變化會議。《公約》要求第一次締約國會議檢討已開發國家承諾減量目標，會議通過主要決議如下：</p>
<ol>
<li>通過“柏林授權”（Berlin Mandate）著手進行2000年後新的承諾。成立“柏林授權特設小組”（Ad hoc Group on the Berlin Mandate, AGBM）起草一項議定書或或另一種法律文書，以便在第三屆締約國會議通過。 </li>
<li>通過設立附屬科技諮詢機構與附屬履行機構，要求秘書處依照公約第九條和第十條之規定安排兩個附屬機構之會議。附屬科技諮詢機構應執行科學技術評估、資訊分析、報告審議，以作為締約國會議決策之參考。而附屬履行機構則協助締約國會議推動《公約》之執行及決策之運作。 </li>
<li>設立一個不限員額之技術和法律專家工作組，以研究和建立多邊協商程序及其設計的有關的所有問題。 </li>
<li>同意在附件一國家間執行試驗階段的「共同執行活動」(AIJ)。 </li>
<li>通過設立永久秘書處於德國。 </li>
</ol>
<p> </p>
<p><b>COP2</b><b>：聯合國氣候變化綱要公約第二次締約國會議（1996）</b></p>
<p>1996年7月8日至19日在瑞士日內瓦召開第二次締約國會議，主要討論如何加速強化各國的氣候變化對話。此外，柏林授權特設小組也同時召開第四次會議，針對議定書草案之可能內容與分析，提供各國準備談判之準備。會議主要議題包括議定書草案的內容談判、氣候變化政府間專門委員會（IPCC）第二次評估報告、國家通訊指南、及「日內瓦宣言（The Geneva Ministerial Declaration）」。會議通過主要決議如下：</p>
<ol>
<li>通過「日內瓦宣言」支持IPCC的研究發現與結論和要求訂定具法律限制的目標與明顯的減量，以管制溫室氣體。 </li>
<li>通過認可IPCC第二次評估報告。 </li>
<li>通過附件一國家通訊準備指南修正案，要求附件一國家每年須提交溫室氣體清冊。 </li>
<li>通過非附件一國家通訊準備指南，要求非附件一國家的溫室氣體清冊統計與編撰的主要內容。 </li>
</ol>
<p> </p>
<p><b>COP3</b><b>：聯合國氣候變化綱要公約第三次締約國大會（1997）</b></p>
<p>各國於1997年12月1日至11日在日本京都召開第三屆締約國會議，完成柏林授權之階段性任務，通過具法律約束力之《議定書》。第三屆締約國會議也討論資金的議題、技術移轉和《公約》資訊之審查等。本屆會議通過之決議如下：</p>
<ol>
<li>通過《議定書》： </li>
</ol> 
<ul>
<li>要求工業化國家到2008至2012年間須將CO2、CH4、N2O、HFCs、PFCs與SF6成六種溫室氣體削減至1990年再減5.2%。 </li>
<li>議定書也通過清潔發展機制、排放交易、和共同執行等三種機制，協助各國在降低溫室氣體時能以經濟效益的方式來促進其永續發展。 </li>
<li>森林吸收匯納入減量計算。 </li>
</ul>
<ol>
<li>要求各國鼓勵民營部門投資和轉讓環境無害技術，並消除技術轉讓之障礙。要求秘書處綜合和傳播有利氣候變化減緩與調適之環境無害技術。 </li>
<li>通過要求各國必須依據IPCC1996年修訂之溫室氣體清冊估算京都議定書書所規範之六種溫室氣體。 </li>
</ol>
<p> </p>
<p><b>COP4</b><b>：聯合國氣候變化綱要公約第四次締約國大會（1998）</b></p>
<p>第四屆締約國會議於1998年的11月2日至13日在8日在阿根廷的布宜諾斯艾利斯舉行，由於前一屆會議匆忙通過《議定書》通過，部分條文內容之運作方式並不明確，因此本屆會議特通過「布宜諾斯艾利斯行動計畫」（Buenos Aires Plan of Action），要求各國在第六屆締約國會議前，釐清《議定書》中的待決細節，以便《議定書》於正式生效後能完全順利運作。此外會議也討論《議定書》與《公約》相關議題，包括：彈性機制之相關規則、遵約體制、國家清冊統計體系及探會計算規則等。會議通過之決議如下：</p>
<ol>
<li>通過「布宜諾斯艾利斯行動計畫」，加強《聯合國氣候變化綱要公約》的執行和為將來《京都議定書》的生效作準備，並維持實現這些目標的政治動力（1/CP.4）。本項行動計畫是由2/CP.4至8/CP.4等七項決議所組成，須在第六屆締約國會議完成，歸納如下： </li>
</ol> 
<ul>
<li>財務機制-協助開發中國家因應氣候變遷的挑戰； </li>
<li>氣候變遷政策與措施之後續工作； </li>
<li>因應氣候變遷技術之發展與移轉； </li>
<li>京都議定書規定的實施機制之規則-優先重點是清潔發展機制； </li>
<li>討論補充性減量措施、排放量上限、各國排放量平等性等議題之計畫。 </li>
</ul>
<ol>
<li>通過要求IPCC繼續向附屬科技諮詢機構提交土地利用、土地利用變化、與林業活動之進展報告。 </li>
<li>通過附件一國家第三次國家通訊提交時間在2001年11月30日以前。 </li>
</ol>
<p> </p>
<p><b>COP5</b><b>：聯合國氣候變化綱要公約第五次締約國大會（1999）</b></p>
<p>第五屆締約國會議於1999年10月25日至11月5日在德國波昂舉行。締約國會議為完成《議定書》的工作而設定一個時間表，包括建立談判代表在下12個關鍵月期間的後續工作過程。主要討論「布宜諾斯艾利斯行動方案」之執行、附件一國家通訊、非附件一國家通訊、能力建立、技術開發與轉讓、京都機制及不利影響等議題。會議通過之決議如下：</p>
<ol>
<li>通過繼續執行「布宜諾斯艾利斯行動方案」，要求附屬機構在第六屆締約國會議就此項行動計畫涵蓋之問題做出決定。 </li>
<li>通過附件一國家通訊年度清冊報告指南，要求附件一國家自2000年起每年4月15日前提交年度清冊。 </li>
<li>通過附件一國家通訊報告指南，要求附件一國家2001年11月30日前提交第三次國家通訊，並根據全球氣候觀測系統報告編寫指南在國家通訊中報告其系統觀測方面之活動。 </li>
<li>通過設立一個非附件一國家通訊專家小組，以改善非附件一國家之國家通訊，並在第七屆締約國會議審查該小組之職權範圍。鼓勵非附件一國家依《公約》12.5條所列時間表提交首次國家通訊。 </li>
</ol>
<p> </p>
<p><b>COP6</b><b>：聯合國氣候變化綱要公約第六次締約國大會（2000-2001）</b></p>
<p>(一)第六次締約國會議第一會期 （COP6 part1）</p>
<p>第六屆締約國會議於2000年11月13日至25日在荷蘭海牙舉行，此次會議針對第12及13次附屬機構會議（簡稱SB-12及SB-13）決議事項進行討論及協商，並依第四屆締約國會議通過「布宜諾斯艾利斯行動方案」對《議定書》細節所訂定的工作時程達成決議，促使《議定書》能於2002年地球高峰會議10週年正式生效。</p>
<p>但由於在植樹造林之碳匯（sink）、對國內減量計畫的補充性（supplementarity）及遵約體制（compliance regime）等關鍵議題，各國無法取得共識；而且大會主席所提出之一些建議案，未受歐、美兩主要陣營認同，最後大會決議，將《公約》第六屆締約國大會展延至2001年於德國波昂召開。本次會議主要決議：</p>
<ol>
<li>通過促請各國加緊政治協商，以便在後續會期完成「布宜諾斯艾利斯行動方案」的所有問題談判。 </li>
<li>通過第七屆締約國會議於2001年10月29日至11月9日在摩洛哥的馬拉喀什舉辦。</li>
</ol>
<p>(二)第六次締約國大會第二會期（COP6 part2）</p>
<p>第六次締約國會議第二會期於2001年7月16日至27日於德國波昂舉行，本屆會議主要繼續荷蘭海牙的未完成之工作，除了要繼續完成「布宜諾斯艾利斯行動計畫」所有相關議題之協商工作外，希望也能通過一項綜合性和平衡性的包裹式之決議，主要協商議題包括：彈性機制、土地利用與林業、遵約、技術移轉、能力建立、財務資金等議題。</p>
<p>會議經各國非正式之協商，最後通過「波昂協定」，將《議定書》中爭議多時之議題作出明確之界定，為過去四年來最重要之進展，其核心內容包括：</p>
<ol>
<li>在《公約》下將成立一個「特別氣候變遷基金」，用於因應氣候變遷的適應措施、技術轉移、能源、交通、廢棄物管理等工作，同時針對低度開發中國家亦將成立「低度開發中國家基金」協助建立「國家適應計畫行動方案」 。 </li>
<li>在《議定書》下，利用清潔發展機制計畫或其他資源成立「適應基金」來進行實質的適應計畫。 </li>
<li>設立一個由二十位不同領域專家組成專家小組，審議技術轉移工作。 </li>
<li>公約第4.8條與第4.9條的執行（針對氣候變遷所造成的不利影響）：在全球環境基金、氣候變化特別基金、及其他多邊或雙邊資金來源的支持下，執行受氣候變化不利的影響與採取因應措施影響之活動，並在第八屆締約國會議審議有關保險活動的執行情形。 </li>
<li>議定書第3.14條相關事項（協助開發中國家）：要求附件一國家應在其年度清冊報告提供補充資料，說明其如何努力以最大限度減少對開發中國家社會、環境和經濟之不利影響，來履行其減量目標承諾。 </li>
<li>京都機制的運作：要求締約國大會同意附件一國家應按照國情進行國內行動，並利用這些機制補充國內行動；參加京都機制者必須簽屬遵約協議且依據議定書遵約制度所定之方法陳報相關資料；在清潔發展機制方面，附件一國家應避免使用核能為清潔發展機制的計畫項目，對於小型清潔發展機制（再生能源最大輸出能量15MW、能源效率改善每年達15GWh、溫室氣體每年減量達15千公噸二氧化碳當量）計畫的方法與程序將於第八屆締約國會議中決議。 </li>
<li>土地利用、土地利用變化與林業：對於各國藉由造林植樹吸收二氧化碳達成減量目標方面，也做出使用上限，其可用額度最高的前三名分別為：俄羅斯、加拿大與日本。 </li>
<li>遵約有關的程序與機制：對於未能達成減量目標者，將處以扣減下一承諾期的允許排放額度（扣抵率為1.3）、要求訂定遵約行動計畫、停止使用排放交易權利。 </li>
</ol>
<p> </p>
<p><b>COP7</b><b>：聯合國氣候變化綱要公約第七次締約國大會（2001）</b></p>
<p>第七次締約國會議於2001年的10月29日至11月9日摩洛哥的馬拉喀什舉辦，本次大會的主要目的是要進行七月份在波昂通過的包裹式正式會議決議之談判，其中包括如何《公約》下增加資金與技術的流通以協助開發中國家。會議通過了在波昂已完成起草的十項決議，並討論三項（匯、機制、遵約）未完成之草案及兩項（政策與措施、報告與審議）尚未開討論的草案。</p>
<p>本次大會最重要的工作是將波昂協議轉換成詳細的作業規則手冊–京都議定書規則，來釐清各國政府批准《議定書》的方向與促進《議定書》儘早生效，以實現的未來低碳經濟活動。會議也討論了公約對2000年九月於南非約翰尼斯堡召開的永續發展世界高峰會議（World Summit on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WSSD）之投入，以及最近IPCC的科學與技術發現之應用。本屆會議達成之決議包括：</p>
<ol>
<li>「馬拉喀什部長宣言」（Marrakesh Ministerial Declaration）通過強調永續發展與氣候變化之關聯；重申發展與消除貧窮是開發中國家最為優先的工作項目；要求各國探索氣候公約與生物多樣性公約和抗沙漠化公約之間的相互效果。 </li>
<li>通過「馬拉喀什協定」（Marrakesh Accords）等十五項規則決議文件，完成「布宜諾斯艾利斯行動計畫」之工作，決定京都機制、技術移轉、土地利用與林業等執行規範，並起草COP/MOP第一次會議待決議之事項，其主要之內容包括如下： </li>
</ol> 
<ul>
<li>在京都機制方面：  
<ul>
<li>本項議題通過三種機制的作業規則和參與機制資格條件的各項規定與分配數額核算方式。 </li>
<li>決議CERs、ERUs、AAUs可以互換的計算程序，三種單位可以均等互換。 </li>
<li>會議也通過評估碳吸收"匯"（Sink）的評估成效單位，稱為"移除單位"（Removal Units, RMUs），規定只適用於該承諾期的排放減量目標，不可留存於未來承諾期使用。 </li>
<li>決議CDM執行理事會被授與之各項權限，並迅速啟動小型CDM計劃。 </li>
<li>允許任何國家超過目標的剩餘排放分配額的儲存，但由CDM或JI所產生排放成效之儲存僅限於該國最初分配額的2.5%。 </li>
<li>在土地利用、土地利用變化與林業方面：決議植樹造林和重新造林計畫可以計入第一承諾期的CDM計畫內，各國使用上限為基準年的1%，再乘以五。馬拉喀什協議詳細規定每一附件一國家在森林管理的最大使用數量，俄羅斯從每年17MtC（波昂協定）增加至33Mtc，每一國家可以在第一承諾期的前兩年之前重新要求考慮其分配數額。 </li>
<li>在遵約方面：決議建立了遵約委員會，下設兩個分支機構，包括促進分支機構和強制執行機構。不遵約的條款包括對超出的排放量將從下一承諾期的分配排放額度扣減1.3倍、暫停排放交易的資格、和遵約行動計畫的擬定。 </li>
</ul>
</li>
</ul>
<ol>
<li>通過IPCC第三次評估報告認可，並鼓勵IPCC繼續編寫第四次評估報告；鼓勵各國充分利用第三次評估報告中的資料。 </li>
<li>通國公約附件二名單之修正，將土耳其從附件二國家名單刪除。 </li>
</ol>
<p> </p>
<p><b>COP8</b><b>：聯合國氣候變化綱要公約第八次締約國大會（2002）</b></p>
<p>第八屆締約國大會於2002年10 月23 日至11 月1 日在印度首都新德里舉行，旨在促進各國加速《議定書》之簽署。本屆會議討論重點包括國家通訊、能力建立、開發中國家不利影響、政策與措施、研究與系統觀測、教育訓練與民眾意識、技術發展與移轉；HFCs 和PFCs 之相關議題、國家溫室氣體清冊及土地利用變化與林業等。本屆會議通過主要決議重點如下：</p>
<ol>
<li>通過「德里部長宣言」（Delhi Ministerial Declaration），重申發展和消除貧窮是開發中國家首要的優先任務，強調減緩與調適措施的需求，關切低度開發家和小島開發中國家所面臨的脆弱性。宣言要求考慮各國特殊環境的政策與措施，將氣候變化目標納入國家永續發展策略之中，按共同而有差異性責任之原則來執行氣候公約之承諾；強調調適、資訊交換、及開發中國家關注因受氣候變化不利影響與因應措施的執行。 </li>
<li>通過新修訂的非附件一國家通訊編製指南，提供清冊氣體至少需包括CO2、CH4、N2O等三種。 </li>
<li>通過附件一國家應在2006年1月1日前提交第四次國家通訊。 </li>
<li>通過CDM理事會的議事規則和小規模CDM計劃活動的簡化方式與程序建議。</li>
</ol>
<p> </p>
<p><b>COP9</b><b>：聯合國氣候變化綱要公約第九次締約國大會（2003）</b></p>
<p>第九屆締約國大會於2003年年12月1日至12月12日在義大利的米蘭舉行。本屆會議主要相關議題也是為未來議定書生效來作準備，其主要議題包括：國家通訊、清潔發展機制、政策與措施的“良好作法”、清潔發展機制的造林與再造林之定義與模式、公約承諾之充分性、資金機制、技術開發與移轉、研究與系統觀測等相關議題。</p>
<p>就如同第八屆締約國會被號稱為“調適的締約國會議”(adaptation COP)一樣，由於本屆大會在森林相關議題有相當的進展與成果，因此又被稱為“森林的締約國會議”(forest COP)，本屆會議之主要結論如下：</p>
<ol>
<li>通過了清潔發展機制之下的造林和再造林計畫活動的模式和程序，此外也包括經營實體的認證標準與計畫活動的計畫設計書規範。 </li>
<li>通過要求附件一國家必須依據“IPCC關於土地利用﹑土地利用的變化和林業的良好做法指導意見”，編製2005年以及以後的各年的年度清冊，並納入附件一國家通訊的清冊報告部分。但非附件一國家則鼓勵在其編製國家通訊的清冊報告時，酌情參考關於土地利用﹑土地利用的變化和林業的良好做法指導意見。 </li>
<li>通過清潔發展機制執行理事會第二年之工作進展，包括包括操作實體的認可程序、小規模清潔發展機制計畫活動的簡化模式和程序、基線與監督計畫之方法、清潔發展機制計畫活動註冊有關事項、清潔發展機制的登記冊、以及與附屬科學與技術諮詢機構合作之模式等。 </li>
<li>決定特別氣候基金應第一優先用於對付受氣候變變化不利影響之調適活動，其次也可用於技術移轉與能力建立。 </li>
</ol>
<p> </p>
<p><b>COP10</b><b>：聯合國氣候變化綱要公約第十次締約國大會（2004）</b><br /> <br /> 第十屆締約國大會於2004年12月6日至12月18日在阿根廷的布宜諾斯艾利斯舉行，對公約十週年的成就與挑戰作了註解，對京都議定書即將於2005年2月16日生效表示歡迎，並積極準備京都議定書第一屆締約國事務外，公約討論的議題已經由具政治性意味的京都議定書運作規則之協商，轉為以減緩技術及受氣候衝擊與調適等議題為主；其中第1/CP.10號決議即是「布宜諾斯艾利斯衝擊與因應措施工作計畫」，主要在於協助發展中國家發展對氣候變化之脆弱性及受氣候變化衝擊評估工具與方法，進而擬定相關因應措施，使其免於受氣候變化不利之影響。<br /> 由於本次COP10會議的主軸集中在減緩與技術、衝擊與調適等的經驗分享，不同於以往「邊作邊學習」，同時於會中亦召開衝擊調適研討會，因此COP10又被稱為「the adaptation COP」。本次會議之主要結論如下：</p>
<ol>
<li>.發表「公約十週年—成就與挑戰」專書，強調全世界溫室氣體排放密集度（單位GDP所排放之溫室氣體）已經逐漸下降，顯示溫室氣體排放趨勢已較經濟成長趨勢趨暖。面對氣候變遷之嚴峻挑戰，各國應著重在氣候變遷之減緩及調適。 </li>
<li>通過一項五年計畫--「布宜諾斯艾利斯調適與因應措施工作計畫」決議，主要在於協助發展中國家發展對氣候變化之脆弱性及受氣候變化衝擊評估工具與方法，進而擬定相關因應措施，使其免於受氣候變化不利之影響。 </li>
<li>通過“小規模造林和再造林項目活動的簡化模式和程式及關於便利執行小型林業的措施” </li>
</ol>
<p><br /> <b>COP11/CMP1</b><b>：聯合國氣候變化綱要公約第十一次締約國大會暨京都議定書第一次締約國會議（2005）</b><br /> <br /> 第十一次聯合國氣候變化綱要公約締約國大會暨第一次京都議定書締約國會議於2005年11月28日～12月10日在加拿大蒙特婁召開，本次會議具歷史開創性，因為同時召開蒙特婁聯合國氣候變化綱要公約第十一次締約國大會(COP 11)與京都議定書於2005年2月正式生效之後第一次締約國大會(COP/MOP1)之功能。此次蒙特婁會議之重要議題，包括由COP/MOP作出決議以確認京都議定書之「規則書(rulebook)」、強化清潔發展機制、後京都時期規範的方向等，重要決議與進展如下：</p>
<ol>
<li>加拿大環境部長Stephane Dion擔任COP11/MOP1主席，強調3個”I”(履行（implement）,改善（improve）,創新（innovative）)。 </li>
<li>通過京都議定書運作規則：2001年第7次締約國會議所通過之瑪拉克什協定（Marrakech Accord），如：跨國減量機制、植樹造林等運作規則（rulebook），計含19項文件。 </li>
<li>未來氣候變化體制協商，將在聯合國氣候變化綱要公約及京都議定書二大架構下同時展開。一項是在京都議定書架構下開始考量後續減量承諾(consider further commitments)；另一項則是在氣候變化綱要公約架構下，展開不具法律約束力之「加強執行公約以因應氣候變遷之長期合作行動對話（dialogue on long-term cooperative action to address climate change by enhancing implementation of the Convention）」之決議將以2年時間討論後京都時期（post-Kyoto）規範。將著重4個面向：加強達成永續發展目標、推動調適氣候變遷工作、瞭解技術之全部潛力及瞭解市場基礎機會之全部潛力。 </li>
</ol>
<p><br /> <b>COP12/CMP2</b><b>：聯合國氣候變化綱要公約第十二次締約國大會暨京都議定書第三次締約國會議（2006）</b><br /> <br /> 第十二次聯合國氣候變化綱要公約締約國會議暨第二次京都議定書締約國會議，於11月6日至 11月17日在奈洛比舉行。聯合國秘書長安南出席本次部長會議指出，氣候變遷對全球是一項嚴重威脅，其衝擊影響被低估了，各國政府應將其與經濟及社會問題一樣重視，需立刻採取行動因應，將該問題與戰爭、貧窮及武器擴散問題同等重要來處理。本次會議之主要結論如下：</p>
<ol>
<li>大會決議2008年開始進行2013~2017年第二承諾期的減量行動之談判，但是完成談判的日期沒有結論，也不設立談判的前提。 </li>
<li>公約秘書處發表溫室氣體數據（Greenhouse Gas Data）統計，2000年到2004年，工業化國家溫室氣體排放呈2.4%上升趨勢。東歐和中歐轉型經濟體增加了4.1%。 </li>
<li>聯合國秘書長安南提出「奈洛比綱要架構 (Nairobi Framework )」，幫助開發中國家（尤其是非洲國家）參與 CDM計畫。 </li>
<li>「奈洛比氣候變化之衝擊、脆弱性與調適工作計畫(Nairobi Work Programme on Impacts, Vulnerability, and Adaptation to Climate Change)」：延續2004年締約國會議提出之五年調適工作計畫，再納入工作細節。 </li>
<li>允許白俄羅斯成為議定書附件B國家，但是其生效仍需要3/4京都締約國之批准。</li>
</ol>
<p><b>COP13/CMP3</b><b>：聯合國氣候變化綱要公約締第十三次約國大會暨京都議定書第三次締約國會議（2007）</b><br /> <br /> 第十三次聯合國氣候變化綱要公約締約國大會暨第三次京都議定書締約國會議於2007年12月3日至15日在印尼峇里島召開。由於京都議定書第一承諾期將於2012年結束，因此本次大會主要目的，即為產生新的全球氣候變遷架構鋪路，並開啟後京都談判工作，也就是本次公約主席所謂之峇里島路線圖(Bali roadmap)。<br /> 2007年政府間氣候變化專門委員會(IPCC) 發表第四次評估報告，更加確信人為溫室氣體排放是造成全球平均溫度上升的原因，科學證據亦指出全球持續變暖，氣候變遷所造成之負面影響將使貧窮人口受害最深，除模擬減量目標及相關經濟影響外，亦提出適應及減緩方案。由於IPCC第四次綜合報告於11月發表，亦為本次大會談判後京都減量架構提供科學依據。本次會議之主要結論如下：</p>
<ol>
<li>峇里島行動計畫(Bali Action Plan)，對於已開發國家採取之適當減緩行動須包含進行量化排放限制及減量目標；對於開發中國家則以永續發展為內涵，在獲得技術或資金及能力建構下，推動可供量測（measurable）、報告（reportable）及可供查證(Verifiable)之適當減緩行動。此外，並將透過長期合作行動之特設工作組(Ad Hoc Working Group on Long-Term Cooperative Action)之運作，於2009年完成後京都談判工作。 </li>
<li>成立調適基金(adaptation fund)，用以發展因應氣候變遷調適工作，由全球環境基金Global Environment Facility (GEF)作為秘書處、世界銀行作為基金之信託管理人，此項安排僅屬臨時性，每三年需要審查一次。 </li>
<li>減少開發中國家森林濫伐亦為本次會議焦點，會議之決議文則申明迫切需要採取進一步有意義的行動，以減少發展中國家?林及森林退化所致排放量；鼓勵??國探索一系列行動、找出審議辦法並做出包括開展示範活動等的努力，處理?對各國國情的?林驅動因素，力求減少?林及森林退化所致排放量，進而透過永續的森林管理增加森林碳儲存。 </li>
<li>對於小型規模造林及再造林之清潔發展機制計畫活動，則決議放寬溫室氣體移除量之限制，由原先之8千公噸CO2/年提高至16千公噸CO2/年。</li>
</ol>
<p> </p>
<p><b>COP14/CMP4</b><b>：聯合國氣候變化綱要公約第十四次締約國大會暨京都議定書第四次締約國會議（2008）</b><br /> <br /> 第十四次聯合國氣候變化綱要公約締約國大會暨第四次京都議定書締約國會議於2008年12月1-13日在波蘭波茲南(Poznan)舉行。本次會議議程包括UNFCCC第14次締約國大會(COP14)與京都議定書第四次締約國會議(COP/CMP4)，以及這兩項國際公約之四個附屬機構會議，分別是第29次附屬科技諮詢機構會議(SBSTA29)、第29次附屬履行機構會議(SBI29)、第四次公約長期合作行動特設工作小組會議(AWG-LCA4)，及第六次第2期京都議定書特設工作小組會議 (AWG-KP 6, Part 2)。此外，在12月11-12日由各國部長與資深官員進行高階會議，及12月11日非正式部長圓桌會議討論對於減緩氣候變遷之長期願景。<br /> 本次會議目的將是履行兩年內達成後京都時期協定磋商行動之峇里島路徑圖(Bali Roadmap)，以2009年12月舉行之哥本哈根COP15會議作為磋商終點。各國代表將討論廣泛議題，包括全球共同長期減量目標設定、全球如何應對氣候變遷減緩及調適行動、附件一國家2012年後中期減量目標、推動幫助開發中國家的綠色技術轉讓和金融機制等議題。本次會議之主要結論如下：</p>
<ol>
<li>本次會議最重要的決議為決定啟動「調適基金」，同意給予調適基金理事會(Adaptation Fund Board)法律地位，並由全球環境基金(the Global Environmental Facility, GEF)作為秘書處、世界銀行(World Bank)擔任基金之信託管理人，以盡快促使該基金開始運作。該基金來源為「清潔發展機制」，而設立「調適基金」係為了在「京都議定書」下資助開發中國家推動氣候變遷衝擊調適之具體計畫，由於已開發國家和開發中國家在資金來源及使用上長期存在分歧，導致該基金遲遲無法啟動。 </li>
<li>達成協助推動開發中國家之波茲南技術移轉戰略計畫(Poznan Strategic Programme on Technology Transfer )，由已開發國家領導技術發展及提供足夠技術移轉融資，並透過提供適當智慧財產權管理，使開發中國家實施減緩行動。 </li>
<li>在減少開發中國家毀林排放量（REDD）討論上取得初步進展，包括同意於今 (2009)年6月舉辦有關估算和監測減少毀林和森林退化所致排放量、國家和地方監測與報告體系、森林資源地面與遙測調查方法論、財務誘因等相關議題之能力建構研討會，並同意考量原住民意見積極有效參與（full and effective participation）機會，然而仍有許多原民社區抗議其權利(right)並未獲得應有的保護。 </li>
</ol> <ol>
<li>本次會議並通過了2009年工作計畫，意味著2009年氣候變化談判進程正式啟動。今2009年6月將制定出應對氣候變化新協定的談判草案。今 2009年3月底、6月初將分別在德國波恩舉行會議；8月或9月還將召開一次全球氣候變化會議，目標是今年12月在丹麥哥本哈根氣候變化會議上就2012年後應對氣候變遷問題達成可接受的具體成果 (agreed outcome)。</li>
</ol> 
<table>
<tbody>
<tr>
<td>
<p align="center">時間</p>
</td>
<td>
<p align="center">地點</p>
</td>
<td>
<p align="center">會議名稱</p>
</td>
</tr>
<tr>
<td>
<p>3月30日至4月9日</p>
</td>
<td>
<p>德國波昂</p>
</td>
<td>
<p>特設工作組會議<br /> （AWG-KP 7及AWG-LCA 5）</p>
</td>
</tr>
<tr>
<td>
<p>6月1日至12日</p>
</td>
<td>
<p>德國波昂</p>
</td>
<td>
<p>附屬機構會議<br /> （SBSTA 30、SBI 30、AWG-KP   8及AWG-LCA 6）</p>
</td>
</tr>
<tr>
<td>
<p>9月份</p>
</td>
<td>
<p>未定</p>
</td>
<td>
<p>特設工作會議<br /> （AWG-KP 9及AWG-LCA 7）</p>
</td>
</tr>
<tr>
<td>
<p>12月7日至18日</p>
</td>
<td>
<p>丹麥哥本哈根</p>
</td>
<td>
<p>公約及議定書締約國會議<br /> （COP15/CMP5）</p>
</td>
</tr>
</tbody>
</table>
<ol>
<li>2010年COP16/CMP6輪由拉丁美洲/加勒比海的國家舉行，目前南美洲的秘魯表示主辦意願；2011年COP17/CMP7輪由非洲國家舉行，南非已表達主辦意願。</li>
</ol>
<p> </p>]]></content:encoded>
    <dc:publisher>No publisher</dc:publisher>
    <dc:creator>基金會編輯</dc:creator>
    <dc:rights></dc:rights>
    
      <dc:subject>COP21</dc:subject>
    
    
      <dc:subject>水水台灣</dc:subject>
    
    <dc:date>2015-11-12T16:00:00Z</dc:date>
    <dc:type>新聞</dc:type>
  </item>


  <item rdf:about="http://2021.yucc.org.tw:8080/yucc/news/foreign/20151201-3">
    <title>歐習：2大碳排國有責抗暖化</title>
    <link>http://2021.yucc.org.tw:8080/yucc/news/foreign/20151201-3</link>
    <description>全球氣候峰會11月30日在法國巴黎登場，美國總統歐巴馬表示，他與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同意，世界2大碳汙染國有責任遏止全球暖化，將合作推動巴黎會議達成氣候變遷協定。</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 xmlns:content="http://purl.org/rss/1.0/modules/content/"><![CDATA[<p>歐巴馬和習近平在高峰會場邊舉行雙邊會談時表示：「作為最大的兩個碳排放國，我們雙方都認定有責任要採取行動。」雙方同意加強應對氣候變化領域的合作，重申兩國2014年11月發表的氣候變化聯合聲明，和2015年9月發表的氣候變化元首聯合聲明，並強調願與各國一起努力，使巴黎大會達成有雄心、成功的成果。</p>
<div id="div-inread-ad" style="float: right; "><a href="http://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151201001360-260102#onead"></a>
<div>
<div class="inread" id="ONEAD_inread_wrapper"></div>
</div>
</div>
<p>習:富國應守諾捐千億</p>
<p>這是美國軍艦進入中國控制的南沙島礁12海里水域，引發雙邊爭執後，歐巴馬與習近平首度見面。</p>
<p>習近平在氣候峰會上致詞時，呼籲富裕國家遵守在2009年哥本哈根會議上所做的承諾，從2020年起每年提撥1000億美元，協助開發中國家對抗氣候變遷。</p>
<p>另外，習近平在巴黎會見法國總統奧朗德時表示，中國堅定支持法國辦好巴黎氣候峰會，堅定支持大會達成一項適用於所有締約方的國際協議，希望會議成果體現共同但有區別的責任原則，構建2020年後全球應對氣候變化機制。</p>
<p>習近平在會議上發表一場演說，闡述中國對全球氣候治理的主張。他在會見奧朗德時表示，讚賞法國籌辦此次峰會，此前中法雙方已發表了關於氣候變化的聯合聲明，他強調參加本次峰會的目的，即在表示中國對大會達成協議的支持。</p>
<p>此前此前已向聯合國提交報告，承諾將在2030年前達成多項目標，包含二氧化碳排放量在該年達至峰值；單位GDP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60％至65％，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費比達到20％左右，以及森林蓄積量比2005年增加45億立方米左右。</p>
<p>合推氣候變遷協議</p>
<p>奧朗德表示，他11月訪華期間，兩國元首發表的聯合聲明已為大會取得成功奠定了重要基礎，法方願繼續與中方保持溝通協調，共同推動大會取得圓滿成功。</p>
<p>在參加過巴黎氣候峰會開幕式之後，習近平轉往非洲辛巴威訪問，隨後並將至南非約翰尼斯堡，參加中國、非洲合作論壇的會議。(中國時報)</p>]]></content:encoded>
    <dc:publisher>No publisher</dc:publisher>
    <dc:creator>基金會編輯</dc:creator>
    <dc:rights></dc:rights>
    
      <dc:subject>COP21</dc:subject>
    
    
      <dc:subject>水水台灣</dc:subject>
    
    <dc:date>2015-11-30T16:00:00Z</dc:date>
    <dc:type>新聞</dc:type>
  </item>


  <item rdf:about="http://2021.yucc.org.tw:8080/yucc/news/foreign/20161005-1">
    <title>歐洲議會開綠燈　巴黎氣候協定年底生效</title>
    <link>http://2021.yucc.org.tw:8080/yucc/news/foreign/20161005-1</link>
    <description>歐洲議會周二壓倒性地通過巴黎氣候協定，令這項劃時代的對抗全球暖化協定跨過門檻，得以在年底前生效。</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 xmlns:content="http://purl.org/rss/1.0/modules/content/"><![CDATA[<p><span>代表歐盟28國的歐洲議會以610票贊成和38票反對，批准巴黎氣候協定（Paris Agreement）。由於中國大陸、美國和印度等主要碳排放國已相繼批准，如今再獲佔全球12%碳排放量的歐盟批准，這項協定已正式跨越「至少55國批准以及至少佔全球55%溫室氣體排放量」兩大門檻。在歐洲議會批准前，已有62國批准這項協議，但只佔全球排放量52%。</span><br /><br /><span>巴黎協定去年12月達成，要求富國與窮國提出行動方案，減少排放溫室氣體，以在本世紀內把全球氣溫自工業革命以來的增幅控制在攝氏2度以內。歐盟的目標是在2030年前，將溫室氣體排放量從1990年的水平降低40%。</span><br /><br /><span>歐盟委員會主席容克（Jean-Claude Juncker）表示，這是歐盟將氣候變遷野心化為氣候變遷行動的重要一天。巴黎協定是全球針對氣候變遷因應的第一項協定，若沒有歐盟，這項協定將難以實現。</span><br /><br /><span>聯合國秘書長潘基文要求歐盟成員國盡快將相關批准文件送交位於紐約的聯合國總部。他說，在此之後巴黎協定將以創紀錄的速度生效，「將世界經濟引入新時代的改造」便由此開始。潘基文說：「這將是我們走上正確軌道的機會。」</span><br /><br /><span>今後數天內，歐盟將向聯合國送交相關批准文件，此後30天內巴黎協定生效。</span></p>]]></content:encoded>
    <dc:publisher>No publisher</dc:publisher>
    <dc:creator>基金會編輯</dc:creator>
    <dc:rights></dc:rights>
    
      <dc:subject>氣候變遷</dc:subject>
    
    
      <dc:subject>全球化</dc:subject>
    
    
      <dc:subject>民眾參與</dc:subject>
    
    
      <dc:subject>永續發展</dc:subject>
    
    
      <dc:subject>COP21</dc:subject>
    
    
      <dc:subject>水水台灣</dc:subject>
    
    <dc:date>2016-10-04T16:00:00Z</dc:date>
    <dc:type>新聞</dc:type>
  </item>


  <item rdf:about="http://2021.yucc.org.tw:8080/yucc/news/foreign/20160701-1">
    <title>歐洲－再生能源里程碑</title>
    <link>http://2021.yucc.org.tw:8080/yucc/news/foreign/20160701-1</link>
    <description>歐洲各國長年推動能源轉型終於開花結果，諸如德國、葡萄牙都在近日達成再生能源發電的里程碑。</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 xmlns:content="http://purl.org/rss/1.0/modules/content/"><![CDATA[<p> </p>
<p><article class="clear-fix">
<p>■Watson said:The age of inflexible and polluting technologies is drawing to an end and power will increasingly be provided from clean,renewable sources.</p>
<div id="div-inread-ad" style="float: right; "></div>
<p>根據柏林研究機構Agora Energiewende統計，今年5月15日德國當地時間下午2點左右，由太陽能及風力發電供應的電量達到45.5京瓦（GW），逼近德國用電需求量45.8京瓦，創下德國首例。</p>
<p>另據Epex Spot統計，德國當日電價一度降至每兆瓦時（MWH）負50歐元，同樣是德國推動能源轉型以來的創舉。</p>
<p>自從2011年東日本大震災引爆核安危機後，以德國總理梅克爾為首的歐洲各國領袖開始加緊腳步發展再生能源，目標是讓太陽能、風力及水力發電取代核能及火力發電。</p>
<p>丹麥風電量 供給有餘</p>
<p>經過5年努力後，近日歐洲各國相繼達成里程碑。去年丹麥風力發電量已達全國需求量的140％，而英國近年陸續關閉火力發電廠後，也在今年5月10日達到4小時完全不靠火力發電的里程碑。葡萄牙也在5月7日到11日期間，達成連續4天全靠再生能源發電的里程碑。</p>
<p>歐洲風力發電產業協會Wind Europe發言人喬伊（Oliver Joy）表示：「這波能源轉型趨勢正在歐洲蔓延，繼去年丹麥達成里程碑後，如今葡萄牙也跟進。伊比利半島擁有豐富再生能源且風力發電強大，不只能滿足半島的需求，還能出口至全部歐洲。」</p>
<p>太陽能發電業者SolarPower Europe執行長華生（James Watson）也表示：「葡萄牙達成這項里程碑象徵歐洲的一大成就，相信今日的創舉在未來幾年內就會成為歐洲普遍現象。隨著歐洲推動能源轉型，日後各國將持續締造新紀錄。」</p>
<p>歐盟統計局Eurostat資料顯示，2013年葡萄牙發電量有半數來自燃料，27％來自核能，13％來自水力，另有7.5％及3％來自風力及太陽能。但去年再生能源占葡萄牙整體發電量比重已增至48％，其中有22％來自風力發電。</p>
<p>儘管葡萄牙政府在2012年縮減風力發電補助方案，但2013年至今風力發電量仍舊增加550兆瓦，令業界看好未來綠能出口潛力。</p>
<p>傳統發電時代 將落幕</p>
<p>去年丹麥風力發電量已能滿足國內42％用電需求，西班牙風力發電量也達到需求量的20％。喬伊預期風力發電在未來15年內將能滿足歐洲四分之一的用電需求。</p>
<p>華生也表示：「缺乏彈性又對環境造成汙染的傳統發電時代即將落幕，未來將有更多電力來自潔淨再生能源。」</p>
<p>但再生能源金融分析師迪普拉蒂爾（Monne Depraetere）提醒：「假設再生能源發電量持續成長，最終各國恐怕得開始限制發電量，否則反而導致市場供應過剩。」</p>
<p>迪普拉蒂爾認為，各國在長遠未來可能需要發展新技術來管理過剩的再生能源發電量，例如增設連接器串聯不同電網或建立能源儲存設備。</p>
<p>他也指出，德國再生能源發電量之所以尚未超過需求量，是因為大量發電出口至別國。他估計在太陽能與風力發電高峰期，德國仍有7.7京瓦供應量來自傳統發電。</p>
<p>他表示：「即便在德國不出口再生能源發電的情況下，國內供電量也不可能完全來自再生能源，因為在風力與太陽能發電量偏低時仍須靠傳統發電支持。」</p>
<p>(工商時報)</p>
<div id="div-mobile-inread"></div>
</article><a id="penbi"></a></p>
<p> </p>]]></content:encoded>
    <dc:publisher>No publisher</dc:publisher>
    <dc:creator>基金會編輯</dc:creator>
    <dc:rights></dc:rights>
    
      <dc:subject>全球化</dc:subject>
    
    
      <dc:subject>能源</dc:subject>
    
    
      <dc:subject>水水台灣</dc:subject>
    
    
      <dc:subject>COP21</dc:subject>
    
    
      <dc:subject>可再生能源</dc:subject>
    
    
      <dc:subject>氣候變遷</dc:subject>
    
    <dc:date>2016-06-30T16:00:00Z</dc:date>
    <dc:type>新聞</dc:type>
  </item>


  <item rdf:about="http://2021.yucc.org.tw:8080/yucc/news/foreign/20201214-3">
    <title>巴黎協定五週年 外媒提五項成就與五大未竟之功</title>
    <link>http://2021.yucc.org.tw:8080/yucc/news/foreign/20201214-3</link>
    <description>巴黎協定宣示在本世紀末前升溫不超過2°C，於12日迎來五週年紀念日，多邊主義再度興起，承諾與行動之間距離似乎再次可望拉近。對此，氣候媒體《氣候之家》盤點了巴黎協定五年來所實現的五項成就，以及五項未竟之功。</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 xmlns:content="http://purl.org/rss/1.0/modules/content/"><![CDATA[<h3>金融市場轉向乾淨能源 巴黎協定五項成就</h3>
<h4>一、政治韌性</h4>
<p>毫無疑問，美國的退出對巴黎協定是重大的打擊。在川普四年任期中，全球第二大排放國美國不曾認真減排，也給了其他國家不努力的藉口。</p>
<p>幸好此事這並沒有像部分人士所擔心的，導致其他氣味相投的民族主義者也脫離巴黎協定。伐林代表巴西總統波索納洛（Jair Bolsonaro）也還是留下了。美國雖獨自退出，但總統當選人拜登（Joe Biden）12日在推特上重申，將於他宣誓就任總統的第一天，重新加入巴黎協定。</p>
<p>國家自主減排計畫的結構和問責機制每五年就會更新一次，正或多或少地發揮作用。同時，擔任締約方會議COP21主席的法國，與商業界和國家以下領導人大量互動，在某些情況下彌補了缺乏國家行動的不足。</p>
<h4>二、1.5℃常態化</h4>
<p>巴黎協定最大的驚喜之一就是讓1.5℃成為全球暖化極限的理想值。</p>
<p>長期以來，最脆弱的島國不斷疾呼1.5℃攸關他們的生存，過去大國認為這並不可行，2℃才是合理的目標。</p>
<p>政府間氣候變遷專門委員會（IPCC）應邀針對1.5℃的科學問題撰寫了一份特別報告，並於2018年發表，強調這0.5℃的差異會如何影響數百萬人的生命。</p>
<p>官方對1.5℃的認證並沒有使它變得比較容易達成，但卻把風向從1.5℃支持者設法捍衛其可行性，轉移到2℃支持者必須說服其他人犧牲弱勢社群。</p>
<h4>三、淨零常態化</h4>
<p>隨著<a href="https://e-info.org.tw/node/227040">中國</a>、日本和韓國加入歐盟和英國腳步設定碳中和目標，淨零排放正迅速成為2020年的流行語。</p>
<p>這種趨勢起源於巴黎協定。但當時受關注的程度不及升溫目標，但簽署者確實同意最終實現碳中和。</p>
<p>淨零排放的目的是，「在本世紀下半葉……使人為排放與清除量之間達成平衡」。它將控制全球暖化變成更實際的里程碑，影響了今日的投資活動。</p>
<p>如果目標是30年內實現淨零排放，那麼建造一個典型壽命為40年或更長時間的污染性燃煤電廠、輸油管線或天然氣接收站就變得沒有意義。</p>
<h4>四、轉型乾淨能源</h4>
<p>如今金融格局已產生了決定性的變化，就是轉向乾淨能源。巴黎協定傳遞的訊息是，乾淨能源技術是值得且安全的投資，而化石燃料的風險卻越來越大。今年的武漢肺炎（COVID-19）危機更強化了這個訊號。</p>
<p>2015年春天，聯合國前氣候主管德布爾（Yvo de Boer）表示，燃煤電廠仍然是發展中國家的「合理選擇」。 到了2020年，就連保守出名的國際能源機構都說風電和太陽能比化石燃料更具彈性，更能因應武漢肺炎引起的需求下滑。</p>
<p>亞洲金融機構開始跟隨西方腳步將煤炭列入黑名單，中國環境部最近的立場正是如此。</p>
<p>乾淨能源巨頭的市值已超過石油公司。分析師對石油需求高點的預測越來越早，業內部分人士則認為需求<a href="https://e-info.org.tw/node/226927">可能永遠不會</a>回到大流行前的水準。</p>
<h4>五、制度上的改變</h4>
<p>巴黎協定沒有中央執行機構。這並不代表它無法被執行。從金融監管機關到地方政府，各種機構都將巴黎協定目標和原則納入其政策，為問責制開闢了新途徑。</p>
<p>超過400家公共開發銀行努力將其業務與巴黎協定保持一致，少數尚未跟上的亞洲銀行承受的壓力也越來越大。</p>
<p>2015年起，歐盟將遵守巴黎協定作為所有自由貿易協定的條件。巴西的濫砍濫伐成為與南方共同市場簽署貿易協定的潛在障礙。</p>
<p>世界各地的律師開始在打官司時引用巴黎協定內容。在英國，律師們正在嘗試用巴黎協定阻止希斯洛機場（Heathrow Airport）的擴張。</p>
<h3>碳排、溫度持續上升 巴黎協定五項未改變之處</h3>
<p>不過，對巴黎協定進展保持樂觀的同時，仍必須面對殘酷的現實。</p>
<h4>一、碳排持續上升</h4>
<p>全球溫室氣體排放量持續<a href="https://ourworldindata.org/explorers/co2?tab=chart&amp;xScale=linear&amp;yScale=linear&amp;stackMode=absolute&amp;endpointsOnly=0&amp;time=earliest..latest&amp;country=China~United%20States~India~United%20Kingdom~World&amp;region=World&amp;Gas%20=CO%E2%82%82&amp;Accounting%20=Production-based&amp;Fuel%20=Total&amp;Count%20=Per%20country&amp;Relative%20to%20world%20total%20=" target="_blank">成長</a>，2015年至2018年之間年排放增加了10億噸。這個趨勢是亞洲新興經濟體主導，因為現有的能源產業正以各種方式盡可能滿足發展的企圖心。</p>
<p>2014年至2016年中國排放量進入高原期，人們以為有望將其經濟成長與污染脫鉤，但隨後這個數字又開始上升。先進經濟體也沒能迅速或持續地減少排放以抵消其他地方的成長。</p>
<p>為了阻止新冠病毒傳播，2020年幾個月內，世界大部分地區的旅遊和經濟活動大幅減少，這預計只會將全球能源相關碳排放量較去年減少7％。</p>
<p>在沒有發生足以達到1.5℃目標的致命疫情的情況下，這個步調必須維持住。</p>
<h4>二、氣溫持續上升</h4>
<p>溫度隨著排放量的增加而升高。儘管聖嬰現象有降溫作用，但2020年將比工業化前時期高1.2℃，並且是有記錄以來最熱的前三年之一。</p>
<p>「史無前例」一詞不斷出現在氣象報告中。<a href="https://e-info.org.tw/node/226693">北極野火</a>，颶風無預警襲擊非洲部分地區，乾旱和洪水重創全世界自給農民。</p>
<p>科學家越來越肯定，這些極端現象跟全球暖化脫不了關係。2019年日本發生一次致命的熱浪，研究者發現，如果沒有人類對氣候的影響，根本不會發生這種熱浪。</p>
<p>大氣溫度將繼續破紀錄幾個世代。由於二氧化碳會在空氣中累積，排放量達到淨零，溫度才會穩定下來。</p>
<h4>三、化石燃料產量繼續上升</h4>
<p>巴黎協定中沒有出現「化石燃料」這個詞，「煤炭」、「石油」或「甲烷」也沒有。</p>
<p>要實現巴黎協定目標，絕大多數碳氫化合物都不應開採，但這對經濟上依賴化石燃料的國家來說太難以讓步了。</p>
<p>儘管武漢肺炎對煤炭、石油和天然氣市場的未來帶來很大的不確定性，但許多政府仍在支持著這些污染產業。</p>
<p>化石燃料生產者抱著清倉大拍賣的心態在做生意，趁著還可以賣的時候盡可能地開採。這為依賴石油維生的工人、社群、公民以及氣候都帶來了風險。</p>
<p>而巴黎協定沒有足夠的能力來因應這個動態，有人呼籲採用OPEC減產協議來使化石燃料產量穩定下降。</p>
<h4>四、弱勢群體吃足苦頭</h4>
<p>在國內和國際上，最容易受氣候危機影響的是貧窮和邊緣人口。</p>
<p>巴黎協定並不僅涉及減少排放，也涵蓋適應氣候變遷的影響，並承認某些族群將遭受無法減輕或適應的損害。它呼籲發達國家透過金融、科技和培訓來支持較貧窮的國家。</p>
<p>富國政府的氣候資金流量從表面上看有所增加。但是，大多數是貸款而非贈款，這增加了發展中國家的債務負擔。對中等收入國家來說，綠色成長永遠優先於保護貧困人口，讓他們承擔別人種下的苦果。</p>
<p>氣候災難的受害者沒有任何賠償，但他們必須支付保費。要使巴黎協定對脆弱社群更友善，還有許多工作要做。</p>
<h4>五、國際運輸沒能做出更多改變</h4>
<p>巴黎協定的早期草案明確呼籲，負責國際航空和運輸的聯合國機構制定產業減排目標和政策，以實現協定目標。不過最後沒有定案。</p>
<p>國際民用航空組織（ICAO）和國際海事組織（IMO）持續針對氣候協議進行談判，但皆尚未與1.5℃或2℃的全球目標對齊，還不斷的弱化，ICAO甚至在社群媒體抨擊氣候批評者。</p>
<p>在這兩個論壇中，產業都占主導地位，而民間社會觀察員和媒體則受到嚴格的限制。決策者與飛行常客屬於同一個精英階層，而運輸業則是盡可能避重就輕。</p>
<p>目前這兩個產業的碳足跡（目前約佔全球排放量的5～6％）將會成長，在沒有更強力行動的情況下將越來越高。</p>]]></content:encoded>
    <dc:publisher>No publisher</dc:publisher>
    <dc:creator>基金會編輯</dc:creator>
    <dc:rights></dc:rights>
    
      <dc:subject>全球化</dc:subject>
    
    
      <dc:subject>水水台灣</dc:subject>
    
    
      <dc:subject>COP21</dc:subject>
    
    
      <dc:subject>氣候變遷</dc:subject>
    
    <dc:date>2020-12-13T16:00:00Z</dc:date>
    <dc:type>新聞</dc:type>
  </item>


  <item rdf:about="http://2021.yucc.org.tw:8080/yucc/news/foreign/20151208-3">
    <title>巴黎氣候會議 現場觀察－碳價明朗化 綠色經濟來了</title>
    <link>http://2021.yucc.org.tw:8080/yucc/news/foreign/20151208-3</link>
    <description>聯合國第21屆氣候變遷大會(COP 21)正在法國巴黎舉辦，順利完成第一周的討論，提出協議文件草案。進入會場，映入眼簾的是兩側通道旁，大大的贊助單位看板。</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 xmlns:content="http://purl.org/rss/1.0/modules/content/"><![CDATA[<p>這是近年來，氣候大會上從來不曾有過的「歡迎儀式」。</p>
<div id="div-inread-ad" style="float: right; "><a href="http://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151208000423-260109#onead"></a>
<div>
<div class="inread" id="ONEAD_inread_wrapper"></div>
</div>
</div>
<p>批評者認為，企業如此明目張膽的贊助露出，背後的遊說力道一定更強，將會影響談判天平，往更有利企業方向傾斜；但也有樂觀者認為，這是企業開始內化氣候議題的過程，關注總比漠視來的好，認為這有利於綠色經濟的發展。</p>
<p>雖然工商團體(Business and industry, BINGO)一直是氣候變遷綱要公約(UNFCCC)認可的9大主要團體(major group)之一，但與其他團體相比，顯得不是那麼活耀。但近幾年，情況有些不太一樣，越來越多的企業透過週邊商展，展示低碳科技與創新技術，尋求綠色商機。隨著2010年COP16，通過成立氣候科技中心與網絡(Climate Technology Centre and Network, CTCN)，強化低碳科技流通與應用後，綠色商機更被放大期待，工商團體更積極的參與氣候議題，試圖擴大影響力。</p>
<p>例如本次會議，We Mean Business Coalition 這個由全球355家大型企業、144家投資機構，總收入超過710億美金、管理資產超過1,950億美金所組織的聯盟，便於大會期間每日發行「The Bottom Line」快訊。</p>
<p>有別於其他會場快訊專注於談判進度、各國角力與態度，The Bottom Line更專注在氣候變遷與商業相關的議題上，提供第一手的氣候資訊服務，如再生能源與能源政策、碳市場與經濟、綠色就業、投資、貿易與經濟等趨勢；重要企業、各國政府領袖的談話、對於市場議題表態等報導，也透過此快訊，傳達來自企業的觀點給全球與會者，嘗試掌握話語權。</p>
<p>到底目前幾個重要工商團體認為的「底線」是甚麼呢?</p>
<p>的確，企業是氣候政策的轉化者，將概念逐步落實到人們的生活中，綠色轉型要如何落實，企業是重要連結。</p>
<p>我們支持控制全球增溫低於2度C的目標，除了要展現照顧氣候脆弱的國家、地區以外，也鼓勵低碳技術的發展，但需要有相關指引，有可預期的未來，才能夠確保持續投資與獲利。巴黎會議應該要往這些方向前進，其中，加速制定全球碳價格(Global carbon price)，將有助於維繫這樣的願景。</p>
<p>為什麼是碳價格? 為什麼這些工商團體這麼重視? 這件事情要從歐盟碳排放交易10年慘痛的經驗說起。</p>
<p>自2005年開始，歐盟試圖透過排放交易計劃，限制工業與發電事業的碳排放配額來減少二氧化碳排放，目前已包含歐洲一半的碳排放量，但低碳價和配額供給過量也一直困擾著歐盟。</p>
<p>造成配額供給過量的原因是因為經濟衰退與金融風暴，供給大於需求，又因為氣候公約的不確定性，長期減碳局勢不明，重重打擊市場信心，在自由市場的運作下，造就低迷的碳價(與2008年高峰期間相比下跌75%，目前每噸約7-8歐元)；低碳價與減碳成本兩相權衡，企業更沒有理由於短期內推動減量。</p>
<p>這個情勢來看，企業似乎佔了便宜，可以用相對低價格減碳，然而，這其實是一種不健康的發展，長期下來將減慢低碳轉型的速度。因為對企業而言，管理或投資都需要有明確的目標，否則只會侷限於「合法」的底線，而當碳價波動如此劇烈下，風險也隨之放大，自然就不容易列入公司議程之內。</p>
<p>而為了改善這樣的頹勢，歐盟已著手進行改革，規劃配合歐盟減碳目標，漸進的提高碳價，削減多餘核配量；今年( 2015)9月，終通過排放交易修正案，可望於2019年上路。</p>
<p>這股浪潮也蔓延到巴黎氣候大會上，12月2日大會第三天，法國、德國、墨西哥、智利、加拿大、衣索比亞，以及世界銀行與國際貨幣基金，共同發起Carbon Price Leadership Coalition倡議，未來多國領導人將共組委員會，一起參與「具野心」的碳價訂立，希望藉此加速綠色投資以及低碳轉型。</p>
<p>那麼，在國際間風起雲湧的討論，透過訂下碳價誘導低碳轉型時，台灣的情況又是如何?</p>
<p>今年7月，台灣終於通過「溫室氣體減量與管理法」，但很可惜的對於碳價並沒有明白展現企圖心，而是用隱晦的文字帶過。該法第二十八條 罰則部分述明：</p>
<p>「事業違反第二十一條第一項規定，於移轉期限日，帳戶中未登錄足供扣減之排放額度者，每公噸超額量處碳市場價格三倍之罰鍰，以每一公噸新臺幣一千五百元為上限；前項碳市場價格，由中央主管機關會同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參考國內外碳市場交易價格定期檢討並公告之。」</p>
<p>換言之，如果沒有修法，碳價上限最多是每公噸五百元(罰則一千五百元最多只有碳價的三倍，超過直接罰款即可)，僅為歐盟2008年碳價高峰時的一半；最低碳價部分，也僅有說明定期檢討並公告之，至於多久檢討、訂立機制、是否有中長期目標，只能等待主管機關有空時再來處理。我們理解這種寫法，可能是立法技術的習慣，但有些關鍵性的問題，政府還是必須要有立場，提出清晰且可預見的政策，方有利於企業執行氣候減量與調適，也就是低碳轉型。</p>
<p>碳交易需要一個透明的全球機制，而不是現行各地隨意且不平衡狀態。期待國內討論碳價問題時，能有更多有遠見的企業團體站出來，把真正對台灣有利的事情講清楚，而不是尋求短利，先賺再說。（作者為謝英士為環境品質文教基金會董事長、鄭佾展為研發部主任）</p>
<p>(中國時報)</p>]]></content:encoded>
    <dc:publisher>No publisher</dc:publisher>
    <dc:creator>基金會編輯</dc:creator>
    <dc:rights></dc:rights>
    
      <dc:subject>氣候變遷</dc:subject>
    
    
      <dc:subject>全球化</dc:subject>
    
    
      <dc:subject>民眾參與</dc:subject>
    
    
      <dc:subject>水水台灣</dc:subject>
    
    
      <dc:subject>COP21</dc:subject>
    
    <dc:date>2015-12-07T16:00:00Z</dc:date>
    <dc:type>新聞</dc:type>
  </item>


  <item rdf:about="http://2021.yucc.org.tw:8080/yucc/news/foreign/20151210-1">
    <title>巴黎氣候峰會開始衝刺</title>
    <link>http://2021.yucc.org.tw:8080/yucc/news/foreign/20151210-1</link>
    <description>2015年12月11日巴黎時間18點之前是否可以達成巴黎氣候峰會最終協議，主辦國法國為之盡最大的努力。總統奧朗德表示，還有阻力，但我們邁向了正確的方向。峰會主席法比尤斯表示，原本43頁的最終協議草案文本被刪去了3/4懸而未決的內容，已提供的文本有29頁。法比尤斯還表示，談判進展速度仍緩慢。</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 xmlns:content="http://purl.org/rss/1.0/modules/content/"><![CDATA[<p>法國總統奧朗德表示：“最關鍵的時刻到了。我們還沒有抵達終點，我深知還有阻力和疑問，但我們走的路是對的。”</p>
<p>本屆氣候峰會主席法比尤斯本應於9日13點提交的最終協議草案文本，一直推遲到下午，分析人士說，這說明與會國在諸多問題上還存在不小的分歧。美國國務卿克里已經宣布，美國將把2015-2020年氣候援助經費增加一倍。2014年，美國為遏制全球氣候變暖提供過4億3千萬美金的援助。發達國家提供多少氣候援助？如果有一個35年的規劃，發達國家是否應該分攤援助經費？這恐怕是氣候峰會達成最終協議的一個難點。氣候峰會主席法比尤斯在會下表示，談判進展十分緩慢。</p>
<p>氣候峰會的最終協議草案文本將快速譯成多種語言，各國談判代表拿到文本之後，還需該國政府首腦的認可，才能拿出官方態度。來自馬里、代表50多個非洲國家聯盟的談判員賽義尼·納福（Seyni Nafo）9日表示，我們今晚拿到的文本只不過是一個過渡階段。從今晚20點開始，談判工作小組開始討論。納福表示，我估計是要談一個通宵。不知道明天是不是會再達成一個更好的文本。</p>
<p>峰會主席法比尤斯表示，3/4懸而未決的議題已被消除，所以今天給大家提供的最終協議草案文本已從43頁縮減到29頁。</p>
<p>馬爾代夫環境和能源部長、島國聯盟主席陶瑞克•易卜拉欣（Mr. Thoriq Ibrahim）再次呼籲發達國家勇於做出大膽的決定。法蘭西共和國總統特使尼古拉•於洛(Nicolas Hulot)：“我們還有24個小時的時間重寫氣候歷史，希望就在我們的前邊。”於洛呼籲與會國不要降低此前的承諾。</p>]]></content:encoded>
    <dc:publisher>No publisher</dc:publisher>
    <dc:creator>基金會編輯</dc:creator>
    <dc:rights></dc:rights>
    
      <dc:subject>水水台灣</dc:subject>
    
    
      <dc:subject>全球化</dc:subject>
    
    
      <dc:subject>COP21</dc:subject>
    
    <dc:date>2015-12-09T16:00:00Z</dc:date>
    <dc:type>新聞</dc:type>
  </item>


  <item rdf:about="http://2021.yucc.org.tw:8080/yucc/news/foreign/20151211-1">
    <title>巴黎氣候峰會登場，魏國彥：明年提出5年減碳方案</title>
    <link>http://2021.yucc.org.tw:8080/yucc/news/foreign/20151211-1</link>
    <description>環保署長魏國彥率團參與10日於巴黎開幕的聯合國氣候變化綱要公約第21次締約方會議（COP21）。出席峰會的魏國彥與台灣媒體視訊連線時，除說明包含未來減碳的巴黎協議、能源突破及技術創新等會議成果，也表示將提出5年減碳方案，再做能源配比。</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 xmlns:content="http://purl.org/rss/1.0/modules/content/"><![CDATA[<p>魏國彥表示，台灣已通過《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與INDC（國家自主減排貢獻）完成過程一致，返台後將根據巴黎協議向行政院報告後，透過與工商、工業、農業、住商等部門共同協商研擬，訂出第一個5年減碳方案；在特定經濟發展模式下，「先問能源需求多少，再問供給多少，供給面就是能源配比」。</p>
<p>魏國彥說，在INDC計畫中再生能源佔最大比例，而其他能源比例，像是天然氣發電比例，若在未來15年增加，那港口與相關發電設備都要納入規劃，預估明年初實施後會更清晰；魏也指出，過去各國談減碳是壓力，但現在已有共識，展覽中也有許多相關應用，諸如可以橫越太平洋的太陽能飛機，而物聯網推動智慧交通、現代科技的整合，都是未來台灣可以努力的方向。</p>
<p>對於碳交易將於2020年上路，魏國彥認為，《溫管法》應先將登錄認證及排放效能的標準建立做好，才能有所獎懲，稍晚也將與一尚不能透露的歐洲國家簽訂經驗協定，就技術層面與交換資料作指導與交流，之後也將聯絡更多東南亞國家參與。<br /><br /><span>魏國彥表示，總體而言，北方多為已發展國家、南方多是發展中國家；國際初估因應氣候變遷資金，應要1000億美元，目前約有650億美元到位，但南方國家認為仍然不夠。而台灣是否能因受氣候變遷損害而申請資金協助？魏國彥坦言，雖然我們不用繳錢，「但也很難申請。」</span></p>]]></content:encoded>
    <dc:publisher>No publisher</dc:publisher>
    <dc:creator>基金會編輯</dc:creator>
    <dc:rights></dc:rights>
    
      <dc:subject>水水台灣</dc:subject>
    
    
      <dc:subject>永續發展</dc:subject>
    
    
      <dc:subject>COP21</dc:subject>
    
    <dc:date>2015-12-10T16:00:00Z</dc:date>
    <dc:type>新聞</dc:type>
  </item>


  <item rdf:about="http://2021.yucc.org.tw:8080/yucc/news/foreign/20151207-1">
    <title>巴黎氣候峰會提交氣候協議最終草案 重大政治議題仍待解決</title>
    <link>http://2021.yucc.org.tw:8080/yucc/news/foreign/20151207-1</link>
    <description>巴黎氣候峰會當地時間5日中午提交了巴黎氣候變遷協議最終草案。這份草案是各國部長級官員進一步磋商、。達成全球溫室氣體減排協議的基礎。195國部長會議將在7日登場，希望11日能夠交出成果。上個月30日開始的巴黎氣候峰會，被視為人類避免大規模氣候災難「最後、最好」的機會</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 xmlns:content="http://purl.org/rss/1.0/modules/content/"><![CDATA[<p>法國氣候談判首席代表圖碧雅娜（Laurence Tubiana）說：「這份草案展現出各方締結協議的意願。但是我們還沒有抵達終點，重大的政治議題仍然有待解決。」南非氣候談判首席代表薩卡托─迪塞柯（Nozipho Mxakato-Diseko）則援引南非一代偉人曼德拉（Nelson Mandela）的話說：「事情完成之前，總是看似希望渺茫。」</p>
<div class="context-smg_original_size type-image dnd-atom-wrapper">
<div class="dnd-drop-wrapper">
<div class="image"><img alt="美國前副總統高爾與巴黎氣候峰會的工作人員合影（美聯社）" src="http://image.cache.storm.mg/styles/smg-800x533-fp/s3/media/image/2015/12/06/20151206-102434_U720_M108860_724b.jpg?itok=mQjPrYhd" title="美國前副總統高爾與巴黎氣候峰會的工作人員合影（美聯社）" /></div>
</div>
<div class="dnd-legend-wrapper">
<div class="meta">美國前副總統高爾與巴黎氣候峰會的工作人員合影（美聯社）</div>
</div>
</div>
<p>法國總統奧朗德（François Hollande）對協議草案表示歡迎。他表示只有在世界各國克服地區利益之下，才能解決全球氣候變遷的問題，希望這份草案在下周大會結束時能達成一份完整的協議。</p>
<p>從草案內容看，巴黎氣候變遷峰會的成果將由一份「核心協議」和一些「峰會決議」組成。巴黎氣候協議將包括各國2020年後應對氣候變遷行動的相關原則、綱要和規則，而峰會決議則包括落實相關協議的一些細節安排。</p>
<p>這份協議草案共48頁，包括目標、減緩、適應、損失損害、技術發展與轉讓、能力建設、透明度等26個大條目。與今年年初在瑞士日內瓦形成的近100頁談判案文相比，這份草案的整體結構和語言更加清晰、不同議題的選項更加明確。</p>
<div class="context-smg_original_size type-image dnd-atom-wrapper">
<div class="dnd-drop-wrapper">
<div class="image"><img alt="美國影星西恩潘（右）與法國環境部長華亞勒參與巴黎氣候峰會（美聯社）" src="http://image.cache.storm.mg/styles/smg-800x533-fp/s3/media/image/2015/12/06/20151206-102434_U720_M108862_1048.jpg?itok=asYkGE8H" title="美國影星西恩潘（右）與法國環境部長華亞勒參與巴黎氣候峰會（美聯社）" /></div>
</div>
<div class="dnd-legend-wrapper">
<div class="meta">美國影星西恩潘（右）與法國環境部長華亞勒參與巴黎氣候峰會（美聯社）</div>
</div>
</div>
<p>中國氣候談判首席代表蘇偉說，經過長時間努力，各國最終形成這樣一份草案「可喜可賀」，但目前還有若干分歧需要彌合。這份草案為下一周各國部長級官員磋商提供了堅實基礎，其中的分歧需要各方繼續共同努力，儘快尋找解決方案。</p>
<p>目前，各方的主要分歧包括如何在協議各要素中落實「共同但有區別的責任」原則，發達國家在2020年後如何繼續向發展中國家提供支持等。在減排行動長期目標、各國自主行動計畫提交周期、盤點機制等細節安排上，各方也有不同立場。</p>
<p><iframe frameborder="0" height="480" src="https://www.youtube.com/embed/N7jSX4pAcUc" width="853"></iframe></p>
<p>巴黎氣候協議應是《聯合國氣候變遷綱要公約》（UNFCCC）下第二份有法律約束力的文件。與該《公約》下第一份法律文件《京都議定書》相比，巴黎氣候協議在行動機制上有所創新，將以「自下而上」的「自主貢獻」為主。各方期望這樣的安排能夠鼓勵更多國家參與，提高全球應對氣候變遷行動的力度。</p>
<p>為解決「自主貢獻」不足以在本世紀末將全球氣溫升幅控制在攝氏2度以內的問題，巴黎氣候協議將設定一項逐漸提高力度的機制，通過定期盤點和更新「自主貢獻」的方式逐步引導全球向低碳、綠色發展方向轉變。</p>
<p>在峰會開幕後的第一周談判中，各方尚未就主要分歧作出讓步，很多問題將由部長級官員於下周在政治層面推動解決。</p>
<p>蘇偉說，首周的談判進展雖仍舊艱難，但總體來講效果不錯。下一周，各方應在此基礎上進一步協商溝通，相向而行，儘快找到解決方案。</p>
<p>巴黎氣候變遷峰會預計本月11日閉幕。法國外交部長、峰會主席法比尤斯在多個場合表示，希望各方能以建設性態度推進談判，在11日按時達成一項新的全球氣候協議。</p>
<h2 class="subtitle2">巴黎氣候峰會談判4大難點</h2>
<p>難點一：協議是否應當具有法律約束力？</p>
<p>據介紹，2011年德班氣候變遷大會決定，巴黎氣候變遷大會協議應當具有法律約束力。在此次談判中，有些國家認為，既然是此前決定的事情，國際社會又已談了4年之久，若達成一個沒有法律約束力的協議是不可接受的。少數國家出於國內政治因素的考慮，則不贊成協議具有法律約束力。</p>
<p>在法律約束力應當具有多大覆蓋範圍的問題上，也有不同看法。有的國家認為，各國所有應對氣候變遷的安排都應納入這個具有法律約束力的協議，有的則認為納入一部分即可。為了推動談判取得進展，中國提出了「協議＋決定」的建議，協議以2020年後全球應對氣候變遷的機制性安排為主要內容；考慮到各國國情不同，各國提交的自主貢獻的目標則可放到沒有法律約束力的決定中。</p>
<p>難點二：各國自主貢獻文件應如何看待？</p>
<p>目前，約180個國家已提交應對氣候變遷的自主貢獻文件，這是各國主動應對氣候變遷的一個積極信號。</p>
<p>然而，有種觀點認為，各國自主制定的行動計劃不足以實現到2100年全球溫度升高與工業革命前相比不超過2攝氏度的長期目標，因此要定期進行強制審核。與此相對立的觀點認為，各國行動目標的修正應該是非懲罰性、非強制性的。還有一種觀點是，已開發國家應接受強制性審核，開發中國家則不需要。</p>
<p>難點三：已開發國家承諾的資金問題怎麼辦？</p>
<p>已開發國家為開發中國家提供應對氣候變遷資金支持，到2020年每年為開發中國家提供1000億美元，既是《公約》的要求，也是已開發國家自己曾作出的承諾。然而目前看來，已開發國家落實得並不好，每年提供的資金遠達不到承諾，有的國家甚至把對外援助資金包裝成應對氣候變遷的支持資金。此外，已開發國家的援助是否以公共資金為主也存在爭議。</p>
<p>難點四：巴黎協議與《公約》是何關係？</p>
<p>有觀點認為，巴黎氣候變遷大會將達成的協議可取代《公約》。對此，有一種意見認為會議的結果應當遵循《公約》的框架，遵循「共同但有區別的責任」原則、公平原則、各自能力原則等。巴黎協議應當是《公約》框架下的一個里程碑，而不是拋開《公約》另搞一套。</p>]]></content:encoded>
    <dc:publisher>No publisher</dc:publisher>
    <dc:creator>基金會編輯</dc:creator>
    <dc:rights></dc:rights>
    
      <dc:subject>永續發展</dc:subject>
    
    
      <dc:subject>全球化</dc:subject>
    
    
      <dc:subject>水水台灣</dc:subject>
    
    
      <dc:subject>COP21</dc:subject>
    
    <dc:date>2015-12-06T16:00:00Z</dc:date>
    <dc:type>新聞</dc:type>
  </item>


  <item rdf:about="http://2021.yucc.org.tw:8080/yucc/news/domestic/20151110-1">
    <title>巴黎氣候大會月底登場 台灣接軌國際NGO研商行動策略</title>
    <link>http://2021.yucc.org.tw:8080/yucc/news/domestic/20151110-1</link>
    <description>今年聯合國氣候大會（COP21）11月底即將在法國巴黎登場，各國關心氣候議題的NGO民間團體已整裝待發。今年即將前往巴黎參加氣候大會的民間團體，7日齊聚台大參加「2015氣候行動網絡論壇」，與中、印、日、南韓等國氣候行動NGO代表研商並分享行動策略。除了為巴黎大會熱身，也為國內與國際氣候行動的長期合作鋪路。</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 xmlns:content="http://purl.org/rss/1.0/modules/content/"><![CDATA[<p>聯合國氣候大會中占重要角色的國際組織「國際氣候行動網絡」（CAN international）代表也應邀參與本次論壇。而作為國內氣候行動組織的交流平台，「國際氣候發展智庫」也正積極籌備中。未來國內與國際氣候倡議合作可望有進一步的發展。</p>
<p><a href="https://www.flickr.com/photos/teia/22480781109/" target="_blank"><img alt="2015 氣候行動網絡論壇。中日印韓與台灣NGO共商氣候行動。" src="https://c1.staticflickr.com/1/742/22480781109_315103297c_z.jpg" /></a></p>
<div>
<div>
<div>
<p><span>2015 氣候行動網絡論壇。中日印韓與台灣NGO共商氣候行動。</span></p>
</div>
</div>
<p><span>中、日、韓、印減碳之路  挑戰大不同</span></p>
</div>
<p>聯合國的每年舉辦的氣候大會牽動著全球氣候變遷與溫室氣體管制的最新進展。今年氣候大會COP21的重頭戲在各國提出的「國家自主減排貢獻」（INDC），將為大會達成協議立下基礎。目前已經有156國主動提交INDC，台灣也於9月提出。參與論壇的各國代表，紛紛對於INDC與在地的氣候行動發表不同看法。</p>
<div>
<div>
<table align="right">
<tbody>
<tr>
<td><a href="https://www.flickr.com/photos/teia/22252186853/" target="_blank"><img alt="根據目前各國提交的INDC估算，2100年前可達成限制暖化在2.7°C以內。資料來源：http://climateactiontracker.org/" src="https://c1.staticflickr.com/1/598/22252186853_0a465a4079_m.jpg" style="float: right; " /></a></td>
</tr>
<tr>
<td><span>根據目前各國提交的INDC估算，2100年前可達成限制暖化在2.7°C以內。資料來源：http://climateactiontracker.org/</span></td>
</tr>
</tbody>
</table>
</div>
<p>國內團體如台達電、台灣再生能源推動聯盟、青年氣候聯盟等均發表目前的工作內容。台大教授徐光蓉解釋，國內議題眾多，NGO團體規模小，資金來源不穩定，參與國際議題的能量受到限制。</p>
<p>韓國氣候變遷行動研究院（Institute for Climate Change Action, ICCA）院長安秉玉認為韓國這次提出的減碳目標令人失望，他表示韓國在減碳資訊仍然很不公開，國內媒體受政黨影響，民眾跟國家仍把經濟發展擺前面。</p>
</div>
<p>「國際氣候行動網絡」南亞區域主任桑杰•瓦西斯特（Sanjay Vashist）指出，南亞在2013-2015年間就遭受到洪水、乾旱、熱浪、超強氣旋等極端氣候侵襲，造成極大傷亡。但對發展中國家而言，需要經濟支援與技術轉移以發展再生能源。</p>
<p>中國「青年應對氣候變化行動網絡」項目總監蘇智則是對中國的減碳目標表示肯定，認為就中國經濟體而言，承諾的減碳目標並不少，對再生能源的推動也有積極承諾。雖然早期減碳的資訊較少，但隨著霧霾問題造成嚴重健康危害，民眾已經體認到不能為了發展犧牲環境。</p>
<h3>氣候行動NGO的國際談判策略  團結力量大</h3>
<p>NGO團體能在氣候議題中扮演什麼角色？「國際氣候行動網絡」日本代表，同時也是日本氣候網絡Kiko Network理事平田仁子解釋，在日本，在地的氣候網絡Kiko Network平日會推動各種宣傳與倡議，也會對國會的氣候政策提出建言。在國際會議中，則以「國際氣候行動網絡」成員加入氣候大會討論。</p>
<p><a href="https://www.flickr.com/photos/teia/22684982490/" target="_blank"><img alt="2015德國波昂 非政府組織停止補助化石燃料活動。資料來源：www.stopfundingfossils.org www.youtube.com/watch?v=YeLS1UtcERg" src="https://c2.staticflickr.com/6/5812/22684982490_540ffa9d52_z.jpg" /></a></p>
<p><span>2015德國波昂非政府組織停止補助化石燃料活動。資料來源：www.stopfundingfossils.org  www.youtube.com/watch?v=YeLS1UtcERg。</span></p>
<p><a href="https://www.flickr.com/photos/teia/22872957115/in/album-72157660906384186/" target="_blank"><img alt="全球潮流是擺脫化石燃料。圖片來源：日本氣候團體網絡Kiko network" src="https://c1.staticflickr.com/1/706/22872957115_4a4b349136_c.jpg" title="全球潮流是擺脫化石燃料。圖片來源：日本氣候團體網絡Kiko network" /></a></p>
<p><span>日本文宣：</span><span>全球潮流是擺脫化石燃料。圖片來源：日本氣候團體網絡Kiko network</span></p>
<p>「國際氣候行動網絡」的成員來自全球100多個國家，超過900個組織加入。作為一個代表性的氣候行動NGO網絡，除了召開記者會、辦理各種倡議，於大會中發言等，「國際氣候行動網絡」於大會期間發行的每日新聞報ECO，更是觀察評論氣候大會的重要依據。</p>
<p>會議主辦單位「國際氣候發展智庫」籌備處主任、台大政治系副教授林子倫表示，台灣許多NGO組織長期參與氣候大會，卻缺乏整合交流，「國際氣候發展智庫」將扮演國內專家、NGO、及國際氣候行動網絡合作的平台，持續推動國內氣候倡議，並凝聚行動能量。</p>]]></content:encoded>
    <dc:publisher>No publisher</dc:publisher>
    <dc:creator>基金會編輯</dc:creator>
    <dc:rights></dc:rights>
    
      <dc:subject>環境保育</dc:subject>
    
    
      <dc:subject>氣候變遷</dc:subject>
    
    
      <dc:subject>水水台灣</dc:subject>
    
    
      <dc:subject>碳排放</dc:subject>
    
    
      <dc:subject>民眾參與</dc:subject>
    
    
      <dc:subject>COP21</dc:subject>
    
    
      <dc:subject>全球化</dc:subject>
    
    <dc:date>2015-11-09T16:00:00Z</dc:date>
    <dc:type>新聞</dc:type>
  </item>


  <item rdf:about="http://2021.yucc.org.tw:8080/yucc/news/foreign/20151216-2">
    <title>巴黎氣候協議能否拯救世界？</title>
    <link>http://2021.yucc.org.tw:8080/yucc/news/foreign/20151216-2</link>
    <description>巴黎氣候協議能拯救人類文明嗎？有可能。這樣的背書聽起來也許不是很堅定，但在氣候問題上，我們確實很久沒有聽到這麼好的消息了。這份協議最終也許會和1997年的《京都議定書》一個下場，在當時看起來很不得了，結果完全沒有用。然而，這個世界後來發生了很多變化，最終促成了對全球變暖採取行動的意向，但求一切不要發展到不可收拾的地步。</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 xmlns:content="http://purl.org/rss/1.0/modules/content/"><![CDATA[<p><span>達成全球氣候協議的道路上一直橫亘着兩大障礙：中國煤炭消耗的激增，和美國共和黨的頑固反對。前者似乎意味着，無論富國怎麼做，全球溫室氣體排放的增加都將是不可避免的，而後者則顯示最大的那個富國無法做出可信的承諾，因此也就不能它來帶頭。</span></p>
<p class="paragraph">然而這兩方面都出現了重要的變化。</p>
<p class="paragraph">一方面，中國的態度轉變是清晰可見的——或者說，要不是霧霾那麼重，應該是能看到的。玩笑放在一邊，中國正面臨一場嚴重的空氣質量危機，很大程度上是燃煤造成的，這促使它愈發迫切地想戒除這種最糟糕的化石燃料消耗形式。自1997年至今，中國的人均國內生產總值已經漲了三倍，這樣的發展也意味着會有一個迅速成長起來的中產階級，他們需要獲得更高品質的生活，包括可以相對安全地吸入的空氣。</p>
<p class="paragraph">因此中國現在扮演的角色和以前是很不一樣的。其中一個表現：一些右翼的老面孔突然改變口徑了。他們以前說限制美國的排放沒意義，因為中國會繼續污染；現在他們開始說美國的行動沒有必要，因為不管我們怎麼做，中國都會削減煤炭消耗。</p>
<p class="paragraph">因此就要說說美國共和黨的態度，他們非但沒變，反而還更糟了：大共和黨正繼續墮入否認和反科學陰謀論的深淵。而改變局面的一個消息是，這態度造成的影響，沒有我們想像那麼大。</p>
<p class="paragraph">是的，在沒有新立法的情況下，美國不可能採取大規模的氣候行動，而只要共和黨繼續把持着眾議院，立法也就不可能。然而奧巴馬總統已經開始通過行政命令限制發電站的排放——這在我們的解決方案里占很大一塊。此舉正挽回美國在氣候問題上的國際信譽，讓奧巴馬在巴黎可以佔據一個主導地位。</p>
<p class="paragraph">但是，有什麼理由相信協議能真正改變世界的軌跡呢？各國已經同意了一個排放目標，並會對自己在實現目標過程中的成敗進行定期評估；但是對沒完成的國家也頂多是加以譴責，沒什麼懲罰措施。</p>
<p class="paragraph">而且，要實現這些排放目標，勢必會損及一些強大的利益集團，因為這意味着全世界剩下的那些化石燃料大部分將留在地下，永不能燃燒。怎樣才能阻止化石燃料行業去收買足夠多的政客，把協議變成一紙空文呢？</p>
<p class="paragraph">在我看來，辦法就在徹底改變了規則的新技術上。</p>
<p class="paragraph">很多人似乎至今都認為，可再生能源是痴人說夢，對我們的未來不會有太大影響。要麼就是聽信了洗腦宣傳那一套，認為這又是自由派在瞎折騰（索林卓！班加西！死亡委員會！）然而，現實是太陽能和風能的成本都大幅下降了，已經到了無需任何特殊補貼就能跟化石燃料競爭的地步——能源存儲技術的進步讓它們的前景愈發光明。可再生能源還成了用人大戶，現在的用工規模比煤炭產業要大得多。</p>
<p class="paragraph">這場能源革命會帶來兩樣東西。一是大幅削減排放的成本會比此前的樂觀估計還要低——右翼的那些驚悚的警告，以前聽來大多是胡扯，現在就是徹頭徹尾的胡扯了。另外，只要稍加助推——巴黎協議就可以做到——可再生能源就能迅速成就一個新的利益集團，拯救地球在這個集團眼裡是有利可圖的，他們會去制衡科克兄弟(Kochs)之流。</p>
<p class="paragraph">當然，這些隨時有可能搞砸。克魯茲(Cruz)總統或盧比奧(Rubio)總統會毀滅整個協議，等到下一次我們有機會去處理氣候問題的時候，可能已經晚了。</p>
<p class="paragraph">但這並非不可實現。在這樣一個很少看得到希望的領域，巴黎大會的成果讓我們有理由去期待，我不認為這想法很幼稚。說不定我們還有救呢。</p>]]></content:encoded>
    <dc:publisher>No publisher</dc:publisher>
    <dc:creator>weiyao</dc:creator>
    <dc:rights>紐約時報</dc:rights>
    
      <dc:subject>碳排放</dc:subject>
    
    
      <dc:subject>公與義</dc:subject>
    
    
      <dc:subject>永續發展</dc:subject>
    
    
      <dc:subject>國外新聞</dc:subject>
    
    
      <dc:subject>全球化</dc:subject>
    
    
      <dc:subject>COP21</dc:subject>
    
    
      <dc:subject>公共政策</dc:subject>
    
    
      <dc:subject>氣候變遷</dc:subject>
    
    
      <dc:subject>中國</dc:subject>
    
    <dc:date>2015-12-15T16:00:00Z</dc:date>
    <dc:type>新聞</dc:type>
  </item>


  <item rdf:about="http://2021.yucc.org.tw:8080/yucc/news/foreign/20151221-1">
    <title>巴黎氣候協議註解：突破與不足</title>
    <link>http://2021.yucc.org.tw:8080/yucc/news/foreign/20151221-1</link>
    <description>為期兩週的巴黎峰會終於達成了歷史性的巴黎協議，峰會主席法比尤斯稱巴黎協議是一個“有區別的，公平的，永久的，具有活力的，平衡的以及具有法律約束性的協議。”綜合峰會現場政府以及非政府組織專家的解讀對巴黎協議的突破以及不足做出註解。</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 xmlns:content="http://purl.org/rss/1.0/modules/content/"><![CDATA[<p>巴黎協議文本長度按照不同文字長短不一，法文版本為39頁，<a href="https://unfccc.int/resource/docs/2015/cop21/chi/l09c.pdf" target="_blank">中文版本為</a>32頁。協議共分為兩個部分，其中第一部分為主席提案，第二部分才是巴黎協議真正文本。中文長度為13頁。</p>
<p><strong>協議的法律約束性</strong></p>
<p>協議是否應該具有法律約束性？這在峰會召開之前，以及峰會召開期間，一直是一個引發高度關注的問題。這應該是巴黎峰會的最大的突破。</p>
<p>法比尤斯聲稱巴黎協議是一個具有法律約束性的協議，那麼，他究竟指的是什麼？法國氣候談判問題專家，法國4D組織主席皮埃爾拉丹 認為與其說是法律約束性，還不如說是政治約束性。因為，最終即使簽署國中有某一國未能兌現承諾，也不可能對其實行制裁。</p>
<p>按照非政府組織樂施會法國分部的負責人的說法，協議文稿中只要有英文shall的條款，中文翻譯成“將”或“將要”，都具有約束性。此外，所謂法律約束性也包括各國政府批准協議後將經由各國的立法會將協議內容融入各國的法律。</p>
<p>由於美國國會的公開反對，舉辦方專家從一開始就認為達成具有法律約束性的協議將十分困難。不過，法國政府在最後一刻拿出殺手鐧，給各國尤其是美國政府施壓，因為沒有一個國家願意為巴黎峰會無果而終承擔責任。美方在最後一刻做出了讓步。專家預計美國將可能採取繞過國會通過行政批准方式來批准巴黎協議。當然，美國還有最後一條出路，因為，協議明確規定，協議簽署國有權退出協議，但必須在協議正式實施三年之後才可以提出申請。</p>
<p><strong>每五年的核查盤點機制</strong></p>
<p>即使協議具有法律約束性，法國提政府出的每五年的盤點核查機制依然是協議最終是否能夠成功的關鍵，因為，各國的減排自主承諾並未被寫入協議，也就是各國的承諾並沒有法律約束性。這就凸顯核查機制的重要性。</p>
<p>協議規定從2020年起，也就是協議正式實施起，每五年盤點一次。從2018年起，各國將具體落實盤點機制。</p>
<p>對許多非政府組織來說，要到2025年才實施盤點核查制度，這實在為時太晚。而且，國際自然基金會法國部主任透明核查部分是巴黎協議最模糊的部分。許多內容都未明確。不過，歐盟有關核查方面的專家卻向本台表示協議制定了一個明確的核查框架，雖然，在目前急需的統一各國的統計以及工作方式上並未取得突破，不過，這將在今後的氣候峰會上進一步落實。</p>
<p><strong>長期目標為低於2度並且向1.5°C靠近<br /></strong></p>
<p>協議第二條明確指出：“將全球升溫幅度控制在工業化前水平以上低於2°C之內，並努力將氣溫升幅限制在工業化前水平以上1.5°C之內。”</p>
<p>這是巴黎峰會期間的一大爭議焦點。將目標定為1.5°C，這是太平洋島國以及非洲和拉美其他受氣候變化影響嚴重國家的強烈要求。不過，中國等國認為今天各國的自主貢獻離兩度的目標還十分遙遠，將目標提高到1.5°C，這是否實際？是否科學？況且，要提高目標，必須提高減排與資金援助，這目前都是疑問。</p>
<p>確實，專家們預估，要達到1.5°C的目標，必須將減排的指標從目前的2050年之前減低40%至70%提高至70%至95%，但是這一減排目標因被許多國家認為高不可攀而並未明確寫入協議。非政府組織雖然對巴黎協議提出減排遠大目標表示滿意，但是，卻對缺乏達到此一遠大目標的路線圖感到遺憾。</p>
<p><strong>2020年起每年至少提供1000億美元援助<br /></strong></p>
<p>融資問題，也是巴黎峰會的一大分歧焦點。以美國為首的西方國家要求在2020年之後將援助的總額逐年遞減，也就是低於目前承諾的一千億美元。而發展中國家則期待2020年之後逐年遞增。兩大陣營在兩週的峰會期間博弈激烈。美國在最後一刻乾脆要求峰會協議上不再出現1000億美元這個約束性的數字，曾經使峰會舉辦國大為震驚。美方的理由是美國國會將不會批准此一數字。法方最後在此一議題上做出了讓步，也就是1000億美元並未出現在巴黎協議文本部分上，而僅僅出現在主席提案部分。而這一部分並不具有法律約束性。</p>
<p>非政府組織普遍認為，協議在融資方面依然虛多實少。而且，協議在受威脅國家強調的經濟補償以及援助損失方面都未所表示。</p>
<p>不多，對發展中國家來說，協議中積極的一點是規定發達國家從2020年起每年至少給發展中國家提供一千億美元的援助。雖然峰會期間一千億美元的融資路線圖依然並未明確，但是發展中國家至少再度獲得了發達國家的進一步承諾。</p>
<p>巴黎協議要在2020年投入實施，首先必須獲得五十五個國家，排碳量佔全球55%的國家的批准才能生效。專家預估，在正式實施之前，巴黎協議將獲得多方面的具體的補充，其最終的實施版本的長度可能將是今天的版本的一百倍。</p>]]></content:encoded>
    <dc:publisher>No publisher</dc:publisher>
    <dc:creator>基金會編輯</dc:creator>
    <dc:rights></dc:rights>
    
      <dc:subject>永續文化</dc:subject>
    
    
      <dc:subject>綠色經濟</dc:subject>
    
    
      <dc:subject>民眾參與</dc:subject>
    
    
      <dc:subject>全球化</dc:subject>
    
    
      <dc:subject>氣候變遷</dc:subject>
    
    
      <dc:subject>永續發展</dc:subject>
    
    
      <dc:subject>能源</dc:subject>
    
    
      <dc:subject>水水台灣</dc:subject>
    
    
      <dc:subject>COP21</dc:subject>
    
    <dc:date>2015-12-20T16:00:00Z</dc:date>
    <dc:type>新聞</dc:type>
  </item>


  <item rdf:about="http://2021.yucc.org.tw:8080/yucc/news/foreign/20161110-1">
    <title>川普當選 全球氣候變遷策略投入震撼彈</title>
    <link>http://2021.yucc.org.tw:8080/yucc/news/foreign/20161110-1</link>
    <description>美國第45屆美國總統川普，從發表政見以來，對於氣候變遷議題的態度往往引來許多的爭議，這裡整理幾項未來美國對氣候變遷可能的態度以及對巴黎協定之影響。</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 xmlns:content="http://purl.org/rss/1.0/modules/content/"><![CDATA[<p><span><strong><span>川普對於氣候變遷態度令人恐懼</span></strong></span></p>
<p><span>「全球暖化的概念，是中國捏造的！」川普多次表示，中國為了讓美國製造業失去競爭力，才策動一系列的氣候變遷戲碼，川普卻不認為氣候變遷是「人為」造成的結果，反倒認為過於認真討論氣候議題，會使美國民眾忽略更重要的議題，比方核武擴散。</span></p>
<p><span><strong><span>美國若回絕巴黎氣候協定（Paris  Agreement），可能造成連鎖反應</span></strong></span></p>
<p><span>近200個國家去年12月在巴黎簽署氣候協定，同意降低溫室氣體排放量，讓全球氣溫升高幅度「遠低於」攝氏兩度。然而川普在北達科他州(North  Dakota)的演講上，表明一旦當選就要讓美國退出《巴黎協定》，並且「停止提供資源給聯合國全球暖化計畫」。</span></p>
<p><span>為此美國國家科學院（United  States National Academy of Sciences,  NAS）的375名科學家聯名發表公開信，其中包含30名諾貝爾獎得主對此提出警訊，「退出巴黎協定」如同對全世界傳達清楚訊息：美國不在乎人為造成的全球氣候變遷問題，放棄巴黎氣候協定，將使得意在降低全球暖化影響的全球策略更困難，對此提出警告信上說：「如共和黨主張美國退出巴黎協定，令人深感憂心」。</span></p>
<p><span><strong><span>美國《清潔能源計劃》可能被推翻</span></strong></span></p>
<p><span>歐巴馬時代曾透過美國環境保護署（EPA）制訂一套《清潔能源計劃》（Clean  Power  Plan），用以限制了電廠的碳排放，要求這些企業2030年排碳水準必須比2005年大減32％，同時要求再生能源供電比重大增至28％，川普上任後誓言將撤回所有歐巴馬政府的環境政策，他認為環境政策對經濟往往「弊大於利」，他打算大幅削減環保署的預算，「不能因為環保，而摧毀了經濟！」。川普支持可在公有地、海岸、與北極圈鑽油，同時也表示，未來要持續把煤炭當成美國的主要能源，誓言讓礦工重回礦場。 </span></p>
<p><span>在《洪水來臨前》片中，美國前總統歐巴馬被問到，若總統不相信氣候變遷正在發生，他是否可以取消所有相關政策？他表示，「真理終究會告訴你答案」。群眾輿論常能左右政治人物的意見。以同志婚姻為例，當這項議題還不受民眾支持時，歐巴馬是不支持同志婚姻的。然而，當大部分人都贊成時，他對同志婚姻的態度也轉成了正向支持；而這也代表了，每個人的手中，其實握有影響未來世界脈動的力量。珍·古德曾說：「唯有了解，我們才會關心；唯有關心，我們才會去幫忙；唯有去幫忙，我們才能得救。」面對氣候變遷亦然。</span></p>]]></content:encoded>
    <dc:publisher>No publisher</dc:publisher>
    <dc:creator>基金會編輯</dc:creator>
    <dc:rights></dc:rights>
    
      <dc:subject>全球化</dc:subject>
    
    
      <dc:subject>水水台灣</dc:subject>
    
    
      <dc:subject>COP21</dc:subject>
    
    
      <dc:subject>永續發展</dc:subject>
    
    
      <dc:subject>中國</dc:subject>
    
    <dc:date>2016-11-09T16:00:00Z</dc:date>
    <dc:type>新聞</dc:type>
  </item>


  <item rdf:about="http://2021.yucc.org.tw:8080/yucc/news/foreign/20151113-1">
    <title>世界銀行：氣候變遷將導致農作歉收、糧價高漲、增加1億赤貧人口</title>
    <link>http://2021.yucc.org.tw:8080/yucc/news/foreign/20151113-1</link>
    <description>即將在巴黎舉辦的「2015聯合國氣候變化大會」距今僅剩3周，世界銀行卻選擇在此時發布一份報告，內容指出貧困人口已面臨來自氣候相關衝擊的高風險，包括作物歉收、極端天氣事件後糧價暴漲等，這些衝擊將導致極度倚賴農業為生計的非洲及南亞地區陷入極端貧困，至2030年就有可能增加1億多貧困人口。</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 xmlns:content="http://purl.org/rss/1.0/modules/content/"><![CDATA[<p><a href="http://www.shihang.org/zh/news/press-release/2015/11/08/immediate-push-on-climate-smart-development-can-keep-more-than-100-million-people-out-of-poverty" target="_blank">世界銀行</a>於8日發布一份名為<a href="https://openknowledge.worldbank.org/handle/10986/22787">《衝擊波：管理氣候變化對貧困的影響》（Shock Waves: Managing the Impacts of Climate Change on Poverty）</a>的報告，報告發現貧困人口已面臨來自氣候相關衝擊的高風險，這些衝擊包括作物歉收、極端天氣事件後糧價暴漲以及熱浪和洪水過後疾病流行等。</p>
<p>現任世界銀行行長金墉表示：「氣候變化對最貧困人群的影響最大，我們當前面臨的挑戰就是保護億萬人民使其不會因為氣候變化而陷入極端貧困。」</p>
<h2 class="subtitle2">85%人口活在易受乾旱影響地區 易受氣溫上升影響糧產</h2>
<p>貧窮人口與農業的關聯性何在？報告指出，在有數據可供調查的52個國家中，85%的貧窮人口生活比一般人更易受到乾旱影響的國家，也更易受到氣溫上升的影響而出現糧食減產。</p>
<p>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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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v id="google_ads_iframe_/225677396/(新)文章內頁文中五段後_300x250_0__container__"><span>這份報告也發現，氣候變化造成的全球作物產量損失至2030年有可能達到5%， 2080年達到30%；對人體健康的影響，包括瘧疾、腹瀉和發育遲緩的發病率上升，這些現象使得氣候對農業造成的衝擊成為貧困人口上升的主要原因。</span></div>
</div>
</div>
<p> </p>
<h2 class="subtitle2">氣候變化影響非洲糧價 2030年12% 2080年70%</h2>
<p>在非洲部分，氣候變化對非洲糧價的影響至2030年可能達到12%， 2080年達到70%，對於那些最貧困家庭的食物消費佔總支出60%以上的國家將是一個沉重的打擊。</p>
<p>因此，各國需要全力合作、推動溫室氣體減少排放，以消除氣候變化構成貧窮的長期威脅。報告指出，這種減少排放的努力必須確保不會給窮人造成負擔，如取消石化燃料補貼節省下來的資金可用於投入救助項目，幫助貧困家庭支付提高的燃料成本，此外還有加強社會安全網、全民健康、防洪設施升級改造、建立預警系統並種植能適應氣候變化的作物。</p>]]></content:encoded>
    <dc:publisher>No publisher</dc:publisher>
    <dc:creator>基金會編輯</dc:creator>
    <dc:rights></dc:rights>
    
      <dc:subject>COP21</dc:subject>
    
    
      <dc:subject>經濟</dc:subject>
    
    
      <dc:subject>全球化</dc:subject>
    
    
      <dc:subject>水水台灣</dc:subject>
    
    
      <dc:subject>永續文化</dc:subject>
    
    <dc:date>2015-11-12T16:00:00Z</dc:date>
    <dc:type>新聞</dc:type>
  </item>


  <item rdf:about="http://2021.yucc.org.tw:8080/yucc/news/foreign/20190502-1">
    <title>主辦國智利關注海洋 今年聯合國氣候大會定調「藍色COP」</title>
    <link>http://2021.yucc.org.tw:8080/yucc/news/foreign/20190502-1</link>
    <description>2019年聯合國氣候大會主辦國智利，打算將今年的談判注意力集中在全世界最重要的吸碳海綿——海洋。</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 xmlns:content="http://purl.org/rss/1.0/modules/content/"><![CDATA[<p>海洋吸收了人類排放到大氣中的大量二氧化碳（高達80％），但海洋的健康和管理在聯合國氣候變遷框架公約（UNFCCC）中仍非核心議題，但今年態勢可能不同。氣候之家報導，擁有海洋面積近1800萬平方公里的智利宣布，今年在聖地亞哥舉行的聯合國氣候大會（COP25）將是「藍色COP」。</p>
<div class="align-center" style="text-align: center; "><figure class="image" style="text-align: inherit; "><img alt="Image by Free-Photos from Pixabay" height="450" src="https://live.staticflickr.com/65535/46837514385_2ef09f4c35_b.jpg" width="1024" />海洋吸收了人類排放到大氣中的大量二氧化碳，但海洋的健康和管理在聯合國氣候變遷框架公約（UNFCCC）中仍非核心議題。圖片來源：Pixabay。</figure></div>
<h3>智利力推海洋議題 IPCC將發表科學報告</h3>
<p>本月稍早在馬德里舉行的一次特別籌備會議上，政治家、科學家和非政府組織討論了如何利用這次會議取得政治動力。</p>
<p>智利環境部長兼COP25主席施密特（Carolina Schmidt）在會議上透過影片表示，「為什麼智利一直努力強調這個問題，因為我們認為，如果對海洋問題沒有全球性的反應，就不可能有效應對氣候變遷。」</p>
<div class="videodetector"><iframe frameborder="0" src="https://player.vimeo.com/video/329780819?portrait=0"></iframe></div>
<p>聯合國政府間氣候變化專門委員會（IPCC）將於9月發布一份關於海洋與氣候變遷之間複雜關係的報告，預料將為智利的計畫增添動力。</p>
<h3>聯合國氣候大會定調「藍色COP」 各國反應不一</h3>
<p>然而，「藍色COP」的意義仍有討論空間。根據地球協商報（Earth Negotiations Bulletin，ENB）的觀察，會議上有些國家要求將海洋健康列入COP正式議程。在氣候優先議程清單上，海洋議題也將排在更前面。不過，也有部分國家反應比較冷淡，強調替海洋事務設立特別時段可能會推遲談判。他們建議，聯合國可以為IPCC報告的發布舉行特別活動或發表政治聲明。</p>
<p>包括智利、摩納哥和法國在內，部分國家正在推動各國將海洋健康問題與能源轉型、林業、農業和工業一起納入國家自主減排計畫。智利總統皮涅拉（Sebastian Piñera）本月發起COP25會談，透過他的演講提出這個想法。</p>
<p>西班牙生態轉型部長莉貝拉（Teresa Ribera）表示，IPCC報告將提出各國可採取的具體措施，讓各國納入自主計畫中。</p>
<h3>海洋如何管？ 運輸排放、保護區、刺激爭議性技術</h3>
<p>科學家和政​​策制定者目前正在討論可能的具體措施，有些人呼籲監測海洋酸化或增加海洋保護區的數量。根據<a href="http://www.imo.org/en/OurWork/Environment/PollutionPrevention/AirPollution/Pages/Greenhouse-Gas-Studies-2014.aspx" target="_blank">國際海事組織（IMO）的最新研究</a>，有人建議各國應為其管轄海域計算和減少運輸排放量，因為海洋運輸排放量佔全球排放量的2.5％。</p>
<p>與會者也表示聚焦海洋可能會刺激爭議性技術的發展，如海洋施肥和藍碳信貸。</p>
<p>海洋施肥是指將鐵灑入海洋以刺激藻類或浮游植物的生長，讓藻類或浮游植物透過光合作用而大量繁殖並捕捉大量的碳。</p>
<p>然而科學家仍在評估地質技術的後果。例如，沉入海底的藻類或浮游植物可能會耗盡海洋含氧，並產生比二氧化碳更危險的溫室氣體。</p>]]></content:encoded>
    <dc:publisher>No publisher</dc:publisher>
    <dc:creator>基金會編輯</dc:crea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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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c:subject>永續發展</dc:subject>
    
    
      <dc:subject>COP21</dc:subject>
    
    
      <dc:subject>水水台灣</dc:subject>
    
    
      <dc:subject>氣候變遷</dc:subject>
    
    
      <dc:subject>全球化</dc:subject>
    
    
      <dc:subject>民眾參與</dc:subject>
    
    <dc:date>2019-05-01T16:00:00Z</dc:date>
    <dc:type>新聞</dc:typ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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