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川整治-治水與master plan
1996年,賀伯颱風來襲,中南部滿目瘡痍,當時創下數百年來的大豪雨記錄。2004年7月,台中縣松鶴部落的村民夜裡轟隆隆的土石石流聲驚醒,探頭往屋外探去,平日相安無事的大甲溪,在夜色中猶如一條翻騰的黑色巨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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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0億治水特別預算,是要追本溯源的找出水患解決辦法,並對症下藥改善水患問題,但就目前規劃來看,在缺乏資料統整和地方民眾參與機制的情況下,我們應該關心的是這筆龐大的預算會不會像過去的不當工程一樣,隨著下一次的大雨沖倒水裡?
基金會在2006年6月28日舉辦錢給了水患能了座談會,邀請學者、專家、立委及基金會河川顧問們,共同會診1410億治水預算後,提出了七大主張:一、治水問題在政策,應堅持永續發展的核心價值;行政院應整合相關部會,並負政策成敗之責。
二、行政院必須提出治水綱要計畫,內容包括產業政策、土地使用的調整等非工程段,減少過分依賴工程手段。並盡速完成國土計畫相關立法工作。
三、治水政策及綱要計畫必須政策環評,逐年編列預算,並嚴格審核。急迫的治標性可先行。
四、治水計畫必須建立專業對話,考量永續發展、全球暖化等課題,加速修正相關法令與設計規範,落實於相關治水工程。
五、行政部門應強化民間參與及監督機制,以達到共同治理,永續發展的目標。
六、立法部門亦應強化溝通及監督機制。立法院目前一年一次治水預算專案報告易流於形式,應舉辦相關聽證會,廣納專業及民間意見。
七、社會應建立監督立法院及地方民意機關之監督機制,以免龐大治水預算落入政治分贓。民意代表同時應強化專業知識。 - 新聞導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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