烏溪

環境概況

烏溪位於台灣中部,為中央管河川,下游河段因流經台中市大肚區大肚山,俗稱大肚溪。河長119.13公里,居全台第六,流域面積2,025.60平方公里,居全台第四。烏溪為台中市與彰化縣之界河。流域包含南投縣埔里鎮、國姓鄉、草屯鎮,台中市霧峰區、烏日區、大肚區、龍井區,與彰化縣伸港鄉、和美鎮、彰化市、芬園鄉等鄉鎮。

在烏溪流域內多數土地是以務農為主,農民會在河床上種植西瓜、花生等作物,比較內陸的農地則是栽種水稻、大蒜與洋蔥等作物,而烏溪流域中,各鄉鎮有它代表發展的重要產業。台中市龍井區的「麗水村」則是烏溪流域上重要的漁業基地。烏溪流域內的主要工業區有很多,包括台中市境內的「台中工業區」、「大里工業區」及南投縣的「南崗工業區」及彰化縣的的「彰濱工業區」。台中火力發電廠位在烏溪(大肚溪)北岸,鄰近出海口。

位於烏溪(大肚溪)南岸的大肚溪口濕地為臺灣地區沿海重要溼地及水鳥棲地。大肚溪口濕地退潮時,泥質灘地可向外海延伸5公里以上;曾被國際自然資源保育聯盟(IUCN)列為亞洲12大濕地之一。1995年,設立「大肚溪口水鳥保護區」,1998年,修正為「大肚溪口野生動物保護區」。「大肚溪口野生動物保護區」四周分佈台電火力發電廠、彰濱工業區、彰濱垃圾掩埋場等工業用地,使濕地水質受到嚴重污染;其中,台電的台中火力發電廠的CO2排放量已超過0.37億噸,為全世界個別電廠的第1名,對濕地及鄰近縣市造成重大影響。濕地周圍的非法魚塭超抽地下水則造成地層下陷的環境問題。

烏溪流域面積幹流長度計畫洪水量發源地
2025.6km² 119.13km 21,000m3/sec 中央山脈合歡山西麓,海拔2596公尺
主要支流 北港溪、南港溪、大里溪、貓羅溪
水庫分佈狀況 大度攔河堰(進行中)
流經行政區

南投縣:草屯鎮、國姓鄉、埔里鎮

台中市:龍井區、大肚區、烏日區

彰化縣:伸港鄉、和美鎮、彰化市、芬園鄉

 

主要支流名稱河川長度/流域面積支流流經行政區水庫分佈狀況備註
南港溪 約37.4km/ 438.14km²

眉溪

東光溪

桃米(坑)溪

東埔溪
南投縣:國姓鄉、埔里鎮、魚池鄉、仁愛鄉 南投縣水社大山
大里溪 36.4km/ 400.72km²

大坑溪

旱溪

草湖溪

廍子溪

頭汴坑溪
流域穿越整個台中都會區 大橫屏山淺山區
貓羅溪 47 km/ 377km²

隘寮溪

坑內坑溪

樟平溪

平林溪

臺中市:烏日區

彰化縣:彰化市、芬園鄉

南投縣:草屯鎮、南投市、名間鄉、中寮鄉
發源地:九份二山
管理對策

在環境污染的課題部分,烏溪流域流經中部地區重要的人口聚集區,沿岸分佈大小型市鎮、大小型工廠、農漁牧養殖點,以及各鄉鎮市縣有或封閉的垃圾掩埋場。因此,烏溪流域內的主要水體污染源包括生活污水、工業與養殖業廢污水等影響河川環境。據民國80-84年的調查,烏溪上游屬於輕度污染,中下游則受到工業廢水與養豬廢污水、生活廢水等影響為中度至嚴重污染狀況。而在烏溪出海口的環境課題,則是因為周遭鄰近許多大型工業區導致落塵影響嚴重,加上溪口與海岸沿岸非法傾倒、棄置有毒集塵灰、廢爐渣等有毒事業廢棄物的污染,更影響水質狀況。此外,沿海養殖業超抽地下水,也是烏溪流域面對的環境課題之一。

而針對水資源的部分,烏溪流域上分佈灌溉圳路有16條,其中最下游之大肚圳是以電動抽水機抽取烏溪水源導入大肚圳,灌溉用水較為不便,其餘各圳平時灌溉水源豐沛,皆為兩期稻作的主要用水來源。烏溪流域上目前尚未設置大型水庫或水利工程,經濟部水利署中區水資源管理局原預定於烏溪上游興建國姓及建民兩水庫,均因諸多問題而致停建。

當前烏溪流域上最受關注的水利工程為大度攔河堰的營建計畫。為調配供應中部地區水資源,並提出建民水庫替代水源方案,經濟部水利署中區水資源局業於民國九十一年度辦理「烏溪大度攔河堰規劃檢討及水質改善利用可行性評估」,初步結論為由柑子林攔河堰及大度攔河堰共同供水替代。但大度攔河堰因設置區位為烏溪下游,水質受中上游各類污水排放的影響,需先投入水質改善的工作。

河川治理政策概況

烏溪流域因流經大台中地區、彰化與南投許多市鎮,沿岸人口眾多,故其流域上的各主支流主要河川治理計畫著眼在築堤防洪的規劃。

據經濟部水利署河川治理的資料,烏溪水系曾於光復前擬定治導計畫,但僅包括烏溪本流及支流大里溪部分;民國54年加以檢討修訂,增加支流筏子溪之防洪計畫;64年完成「烏溪本流現有堤防安全檢討及加強計畫」;70年完成「貓羅溪治理基本計畫」,並報奉經濟部核定公告;75年由省庫款配合辦理「支流筏子溪治理規劃」;78年完成「烏溪本流及支流眉溪治理規劃」、「烏溪水系治理基本計畫」、「筏子溪治理規劃報告」及「筏子溪治理基本計畫」,於80年報奉經濟部核定公告。

主要支流的大里溪其河川治理部分,自民國24年即著眼於保護農業觀點,並為整治平地分歧亂流及保護重要交通)道路,採用五年一次洪水之設計標準興建部分堤防,但因戰爭爆發,致未竟全功。光復後,地方政府亦大致本此原則,視災害實際發生發生情形擇要建堤;其結果雖部分地區已收堵截亂流之效,但有時反而導致流路改道,以致糾紛迭起,防洪工程不能順利推進。為配合台中地區之發展,水利局(現經濟部水利署)自民國58年起辦理大里溪防洪計畫,62年完成「台中地區大里溪水系防洪計畫」,70年完成「大里溪水系防洪計畫堤線修訂報告」,75年完成「大里溪水系治理基本計畫」,並於78年報奉經濟部核定公告。

計畫名稱執行年份執行單位備註
烏溪本流現有堤防安全檢討及加強計畫  民國64年    
烏溪水系治理基本計畫  民國78年 台灣省水利局  
烏溪大度攔河堰工程規劃初步工程規劃報告  民國93年 經濟部水利署中區水資源局 大度攔河堰工程持續規劃、執行迄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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