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環保署 淡水河整治做不起來
林達雄 — 2011年03月15日台灣省住都局跟台北市衛工處有一個大台北地區污水處理計畫,分成台北市和台灣省兩個部分,行政院也將此計畫交給剛成立的環保署,希望環保署提出完善的規劃,其中近程計畫兩百八十三億,遠程計畫則是包括建造所有污水下水道的系統,預估則要一千億。由我和張金豐及勇興台還三人開始撰寫近程的執行計畫,值得一提的是,姚關穆先生對此工作投入也甚多。
先期計畫的宗旨即是減輕淡水河的污染源及污染情形,截流系統則是當務之急,因此蓋了很多的截流站,越是污染量大的地方,截流的效率也會越好。總共有十幾個工程,八里污水處理廠、陸上放流管、龍形隧道、獅子頭抽水站等,原來我們也不清楚這些工程是誰設計的,但只知道是台灣自己設計的,整個系統其中有些許的小插錯。
現在回想起來,如果能用統包的方式去做,工程跟進度銜接上的密合度都會比較好。當時因為工程不是環保署直接監督,我們的工作就是盡量讓進度配合原來的計畫。結果發現,工程往往要先完成了一個部分以後,才能再接下一步,這樣應該是對的,但是其實過程中常常出現問題,容易的部分當然很快就可以按照時間完成,但是有一些困難的,例如說管線埋設,有時候會遇到民間土地的問題,常拖延了許多時間。例如最後段的八里污水處理廠,明明都已經完工卻不能使用,就是因為前面段的管線都沒有接過來。這些過程許永興最清楚。
到了這一階段,其實也沒有什麼不好解決的困難,能夠做得我們都盡可能的努力。我記得很清楚,海洋放流管水放不出去的時候,因為它的扭力相當大,但裝置又設在鋼筋混擬土架上很容易裂開,這一部分後來也重做。還有管與管之間的接路並不是很好。最後結束於是總經費從原來的兩百三十八億超出到了四百零六億,雖然其實並不是全由環保署花費的。
在這整個過程中,雖然環保署不是行政院的主管機關,但如果要求行政院執行的話行政院也是會去做,如果不做,大部分只是因為執行上的困難而不是不願意幫忙。
環保署淡水河污染整治推動小組經過這段時間,最大的功能不是在整個規劃設計,而是解決問題,連接其中許多介面的問題。
這整個計畫,如果要在歷史上,記上一筆誰對這個計畫最有功勞的話,其實大家都很辛苦,但我敢說當時若沒有環保署來承擔,這個工程是做不起來的、收拾不了的。其中蔡勳雄在環保署長任內是很有貢獻的。
對環保署而言,這個工程是否有按照原本的設計,一直到最後順利排放,一天的能量有一百三十二萬。我們最大的責任就是在第二階段,我們比較不擔心有迪化污水處理廠的台北市,但是台北縣還未達到截流的階段,許永興到處奔波,為了解決台北縣污水情況比較嚴重的地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