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輕忽應對災害機制
在我擔任921重建委員會副執行長時,碰到幾次救災最直接的經驗,深深體會到台灣防救災指揮系統在實戰時的效率和制度。
日本大地震衍生出一個超大複合型的災害,讓我們感到怵目驚心的是因為對台灣而言,如同黃煌輝校長已經說明海嘯發生的可能性以外,其他發生複合型災害的條件我們都有,但是台灣的科技水準、災害意識、政府之防救災體系及政策作為、平時演習、防災教育等等面向,很明顯比日本落後而且政府對災害經驗整理向來輕忽。
這次日本的災害,提醒我們包含核災的複合型災害足可滅亡一個國家,複合型災害,會使原來個別防災體系之想定或設施設計之安全機制失靈。
因為我們都是習慣針對單一災害去做規劃,可怕的是假使是大型地震引發的複合型災害,大台北地區尤其是新北市,大部分的建築物,甚至連核電廠的防震能力恐怕都會不夠,大規模的建築物倒塌,供電、供水、救災的路線、生命線的損毀會使我們沒有能力去支援發生災害的核電廠。
我們的縣市首長,大部分不了解容積率過高,會損害都市的防災、救災能力,密度過高的都市環境,再加上大量的倒塌就無法救災,很不幸的,新北市容積率非常高,台北市最近也在放寬容積率,這是非常沒有危機意識的作法,放寬容積率是大家賺錢的機會,但是發生大地震時就是非常嚴重潛在的危機。
從日本的災害讓我們體會到,其實我們完全沒有準備好,要補課的工作千頭萬緒,但是第一優先應先強化防救災體系,個人有幾個建議:
首先,目前救災指揮體系,平時是休眠狀態,只有在災害發生時喚醒做反應,可怕的是平常的休眠狀態,相關的法律:中央災害防救會報、行政院防救災委員會,行政院災害防救辦公室,主要的防救災部會,是內政部和消防署。就指揮體系或應變機制是不足的,日本的防救災體系雖然和我們大致類似,但日本在2001年完成中央組織再造,原本在國土廳的防災局被提升到直屬總理大臣的內閣府,類似行政院,並設置防災大臣。美國的聯邦救災總署,則清楚的分設:減災司、籌備司、救災司。由美日的經驗告訴我們:1.我們平時的減災、籌備兩大機能不足,我們並沒有這樣的概念分散到各部會裡;減災司進行風險評估、研擬防救災規畫、研擬法案、籌畫災害保險、關於水庫、各種高危險設施的平常的檢查、設定防災標準等等工作,目前這些工作是分散的。籌備司負責準備、訓練、演習等等,這是其主要的職能。尤其是減災司的功能特別弱,現在的消防署可能有類似籌備司的功能。2.無專任閣員,應該看是否可以在內閣裡指定一個專任政務委員,希望將來減災的功能能夠以環境資源部為中心來強化,籌備司的功能以內政部為核心,以消防署來強化。地方政府平時防災計畫其實是沒有落實,汛期時候,請地方政府要提出計畫,結果回應發生災害時會依據相關法令開設應變中心,應要提出一個防災計畫,有地圖、裝備配置、人力配置、這一定要強化,是目前每個地方政府都應該做的。
第二點防災演習,剛剛侯副市長說過有做防災演習,我很認同兵棋推演,但是兵棋推演要非常細膩,惟三年五年還是要認真實兵演習一次,很多事情才會清楚,以上是關於防災演習,我們的演習都是演戲、由精英部隊反覆演練後在媒體面前表演給大家看,這樣的文化是一定要徹底改正的。
最後要提的是,將來這些計畫要能夠讓民間參與,不然民眾不會有信心,一定要讓民間參與、讓媒體參與,否則政府相關單位原能會等都會說準備的很周到,各位不用擔心,這種官僚本位除了用民間參與解決以外沒有第二個辦法,以上建議,提供大家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