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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川流域治理 當務之急

李永展

李永展認為河川必須循跨區治理的原因,是因為台灣全島地形山多且平原狹小,人口與產業經濟活動多聚集於西部平原地區;主要河川多以中央山脈及雪山山脈為發源地,受地形限制,河流短促且流域面積不大,河川上游則由於地質構造影響,河谷陡峻而狹窄,侵蝕力強,輸砂作用旺盛,下游淤積量大。而河川流域大都以山的稜線為界,透過流域內部水文循環和生態過程機制,形成獨立而完整的自然體系,具備生態系所有的結構與功能組成。這樣的完整系統,如果被不同層級與部門切割來治理,勢必問題重重。


李永展認為為因應氣候變遷的威脅,後五都時代在河川流域治理時應採取「低衝擊發展」作法,利用現地的自然特色並在河川源頭採取小尺度的水文控制工法,透過滲透、過濾、篩選、儲存、蒸發及滯留等方法來恢復開發前的水域及集水區樣態。五都十七縣應積極推動綜合河川流域治理示範區,以流域為單元,整體規劃水資源利用、水質保護、治山、防洪、海岸防護與國土復育等工作。


具體作法上,李永展認為應包括確認綜合流域治理災害脆弱度評估方法與流程;流域防護能力與設計標準的檢討與評估;高致災風險區區位及其調適能力的評估;推動流域土砂管理,檢討河川流域輸砂能力,並掌握山崩、土石流、防洪、海岸侵蝕間之互動性,配合設置土石或淤砂資源回收暫置場,規劃以人工方式穩定河床,減緩河床及海岸侵蝕;辦理綜合治水,包括排水幹支管改善、抽水站及閘門興建、設置多目標滯洪池;加強合法地下水抽用之管制及取締非法抽用地下水,調查並規劃地下水補注區域,研發補注應用工法,加強推動地下水補注;地下水補注機制納入都市計畫檢討或變更審議參考。


最後,李永展也主張應推動流域治理事務協調與制度建立,短期建立協調機制,整合流域整體治理相關工作,長期透過組織再造,建立單一專責單位,負責流域整體治理相關工作。


李永展昨天在分析後五都時代傳統農業縣的處境時指出,相關縣市推動在地經濟的目的不是只為了創造帳面上的經濟數字,而是應建構一個參與、融合、經營及共生的經濟體,能夠讓生活在這裡的居民生活能夠獲得全面的改善。李永展認為生態農業以及生態產業的構想,一方面針對的是產業與環境的關係,另一方面則是強調產業與社會的互動。


李永展批評在現有的產業架構下,勞動的成果被產銷體系及市場經濟所控制與剝削,並被迫與土地疏離。而居民不僅被迫與原有的共生系統脫節,更被視為觀光產業消費與偷窺的對象。這種產業型態的壓迫與不義,不僅表現為經濟收益的分配問題,更是社會層面的文化侵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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